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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4-27    阅读: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第一篇

李凌峰律师: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本期介绍: 于娜与丈夫洪港婚结婚五年,有个四岁的儿子。两人结婚后感情不好,后来洪港有外遇,两人便协议离婚了,洪港同意把自己名下的一栋房子给于娜。孩子由于娜抚养,洪港每个月支付一千块的抚养费,并支付三万块给于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但离婚后洪港变反悔了,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过户房子,抚养费只肯给一半。三万块的离婚损害赔偿金也不肯给,他认为自己根本不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以上人物皆为化名)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吉林长春知名的李凌锋律师来到专栏组,通过案例为我们解答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访谈嘉宾: 李凌锋现就职于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2007-2010连续四年被总政办公厅评为网上值班优秀律师,2007、2009年两次被集团军评为优秀律师,2004年10月、2009年10月先后两次在西安政治学院参加战争法培训。曾与他人先后合著了《法律战基本常识300问》、《军人维权法律手册》两部书,并发到所属部队连以上单位。

李凌锋律师专长领域:执行,刑事辩护,股权转让,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法,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离婚,继承。

法律咨询:137-5651-020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1、法律快车网: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法律快车的主持人小婷,李律师,您好!欢迎您再次来到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接受专访。

李凌峰律师: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大家好!小婷好!非常荣幸再次来到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接受专访。

2、法律快车网:{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于娜丈夫不肯把房子过户给她,该怎么办?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李凌峰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于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前夫履行离婚协议。

3、法律快车网:

于娜丈夫只肯支付一半抚养费,她能起诉洪港,要他支付全部抚养费吗? 李凌峰律师:

可以,因为离婚时的协议必须履行,如果洪港以其收入减少为由抗辩,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不能证明,法院一般会判决其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4、法律快车网:

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呢?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李凌峰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法律快车网: 洪港认为自己根本不必支付三外的离婚损害赔偿金,合理吗?

李凌峰律师:

是否合理,应根据其外遇的事实情况,如仅仅是一两次无固定对象的偶发外遇,没有与她人固定同居,则不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是与她人同居,则可依据上述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6、法律快车网:

所以说协议离婚是有风险的,协议离婚有哪些风险呢?

李凌峰律师:

协议离婚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患,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二是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容易出现实际执行中的执行难。 三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7、法律快车网: 今天访谈接近尾声,感谢李律师的光临,谢谢广大网友一直对法律快车的支持,如有问题咨询李律师,请咨询13756510205。我们下期见。{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李凌峰律师:

下期再见。

访谈总结: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最好咨询律师如何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来源:法律快车网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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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双方感情基础,孩子的利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方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情况下初次不会判离婚,但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至于男方提出女方有外遇的问题,就需要男方对他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也只是口说无凭。

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的有利环境,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综合判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

女方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充分展示你比男方更有利让孩子健康成长,这样机会就大多了。

不管是谁抚养,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到孩子18岁止。

2、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那应该要如何才能办理有效的离婚手续?{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一般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离婚。

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离婚起诉的。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反悔,不遵守协议该怎么办》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第三篇

因老公有外遇,夫妻协议离婚。依据协议内容,老公将名下一套房产给儿子。但当两人离婚后前夫却反悔,前妻不知该怎么办。{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王先生和孔女士于2008年5月成婚,婚后夫妻俩全款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子产权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但几年后两人感情破裂,王先生供认有了外遇,要离婚。孔女士思考后也赞同离婚,但条件是把登记在老公名下的这套房产给12岁的儿子,王先生赞同了。夫妻俩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两边离婚协议中约好,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的房产归其子小王一切,一起约好由王先生抚育儿子。孔女士近来找到王先生,需求他将房子过户到儿子的名下。谁知,王先生竟然变了卦。“我就这一套房子,给了孩子,我就没房了。我找专家也征询过了,我给孩子房产是一种赠与行动,在过户前我随时可反悔。你要不信就起诉我,即是到了法院,你也打不赢官司。”孔女士闻听,心里登时没了底儿。

孔女士与王先生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好“将夫妻共有房产归儿子一切”,是一种以免除两边身份关系为意图的赠与行动,该离婚协议主要是为免除两边婚姻关系为意图而设定。在两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免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应当恪守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好。

虽然合同法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利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但该条规则在此案中并不能适用。由于离婚协议是以免除婚姻关系为条件两边所签定的协议,而将房子给儿子又带有抚育性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则:“离婚协议中对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此案两边将房子给儿子,即是对产业切割达到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应恪守。

对于赠与人的恣意吊销权,除了上述离婚协议不能适用外,法令还规则了别的景象,赠与人也不能予以吊销。比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能恣意行使吊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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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第四篇

与其维持一份痛苦的婚姻,不如早日分开。另找幸福的港湾。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想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建议你首先尽量说服他,和他进行登记离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版)相关条款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第二十九条 本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提问者评价 多谢了!很有用!

《煽情的话但不肉麻》
一方坚持要离婚一方赖着不离咋办 第五篇

1、每一个在你的生命里出现的人,都有原因。喜欢你的人给了你温暖和勇气。你喜欢的人让你学会了爱和自持。你不喜欢的人教会你宽容与尊重。煽情的话但不肉麻。不喜欢你的人,让你自省与成长。没有人是无缘无故出现在你的生命里的,每一个人的出现都有原因,都值得感激。

2、一句我等你,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气。它远比我爱你三个字,更需要勇气。不是每个人你都愿意等待,也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去等待。一句我等你,包含了很多的无奈,心酸,苦涩。或许是爱不到,或许是不能爱,无论怎样,我等你这个承诺,远比我爱你更动听。煽情的话但不肉麻。可是有多少的爱情经得起等待。#我等你#

3、人活一世重要的是经历。苦也好,4、爱你是前世弥留之际情感的延续,是今生轮回前不变的诺言。有一个人,你总说要放下他,却总是忍不住又拿起来回味;有一个人,你真的好想他快乐,所以你宁愿自己不快乐;有一个人,离开他的时候你笑了,但是一转身,早已泪流满面。

5、人最大的遗憾,拥有幸福时不懂得珍惜,总以为自己的幸福在下一个路口,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转了一大圈,才发现其实最好的曾经就在身边,可是自己却让幸福从身边溜走了。所以人时常要有一颗知足的心,一个知足的人更易有幸福感,幸福,不是拥有了多少,而是能感受多少。幸福的人,在拥有时,更懂得珍惜。

6、有时候命运是嘲弄人的,让你遇到,但却晚了;让你看到,却不能相依;让我们有了情,却只能分开!曾经把爱深深埋在了心底,以为这样才是最安全的,却不知如此的距离也将自己伤的最深。我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

7、有一种心跳,叫怦然心动;有一种默契,叫心照不喧;有一种思念,叫朝思暮想;有一种感觉,叫心有灵犀;有一种共鸣,叫心心相印;有一种喜悦,叫心花怒放;有一种凝望,叫一往情深。

8、只有心才知道,谁才是在我梦里的人。爱,是一种感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就能拥有。

9、走在路上,看身边人来人往,我们的心却在寂寞中彷徨,不知谁可长留心底,我们又能走进谁的心墙!当熙攘的人流平静后,我们才发现,那种喧嚣的繁华,实乃掩盖我们脆弱的屏障,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伪装,都不是我们看到的模样。我们在梦想中跌跌撞撞,在现实中躲躲藏藏,我们渴望的坚强,原来道道皆是心伤。

10、幸福并不复杂。饿时,饭是幸福,够饱即可;渴时,水是幸福,够饮即可;累时,闲是幸福,够畅即可;穷时,钱是幸福,够用即可;困时,眠是幸福,够时即可。爱时,牵挂是幸福,离时,回忆是幸福。

11、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12、说在漫长的别离里我只做一件事,就是专职爱你。如果爱情能成为职业该有多好,我永远都不会早退,永远都不会转行,任期就是这一辈子。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就是做你专职的爱人。

13、有时侯,觉得自己其实一无所有,仿佛被世界抛弃;有时候,明明自己身边很多朋友,却依然觉得孤单;有时候,走过熟悉的街角,看到熟悉的背影,突然就想起一个人的脸;有时候,突然想哭,却难过的哭不出来;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觉得寂寞深入骨髓;有时候,突然找不到自己,把自己丢了。

14、我遗失了以往的情意,曾经的情谊,不知道在何时,变得相顾无言,生疏许多。我遗失了以往的快乐,再也没有人,单纯的陪我说笑。再也没有人,单纯的来关心我们。

15、有的时候,距离是一种宽恕。并不是所有的感动都可以开花,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可以天长地久,因为爱,所以疼;因为疼,所以离开。不是不爱,只因太在乎,才有了频频回顾。季节是光阴里最忠实的尺子,冷静地丈量着时间的长短厚薄,冷暖温寒……那些心情,那些花开的痕迹,一波三折后,老去。

16、一句对不起,让我们的爱败给了时间,败给了距离。或许时间和距离都是借口,不爱了才是真正的理由。其实,只要你一句不爱了,我就会放手,我会给你自由,让你去追你的幸福。只是,不要骗我。

17、有时候,我们明明原谅了那个人,却无法真正快乐起来,那是因为,你忘了原谅自己。过去事,过去心,无可记得;现在事,现在心,随缘即可;未来事,未来心,何必劳心。

18、我以为只要很认真很努力的喜欢你,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我的爱,总有一天你会和我在一起。却没想到我以为的以为原来真的只能是我以为。

19、有些事,我们总是弄不懂;有些人,我们总是猜不透;有些道,我们总是悟不尽;有些理,我们总是想不通;有些坎,我们总是跨不过;有些伤,我们总是治不好;有些天,我们总是睡不着;有些地,我们总是去不了;有些情,我们总是说不出;有些爱,我们总是得不到。

20、有的时候,你很爱一个人,那只是你自己的事,像一出独角戏。到最后,最感动的人,不过是你自己。那只是你一个人的选择,你选了,再苦再累再痛,你又有何资格说后悔。

21、爱情会让人们流泪,而友情的存在就是帮人们擦干眼泪!朋友就是:偶尔会为你担心、向你关心、替你懆心、逗你开心、请你放心。朋友之间,懂得关怀才是难得。伤心时不妨和我说;痛苦时别忘了跟我讲;有病时别忘了通知我;困难时记得要请教我;失望时要想起还有我;开心时更不要忘记我。这就是友情。

22、有些人走了就是走了,再等也不会回来。有些人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再勉强也只是徒然。有些人很幸福,一眨眼,就一起过了一整个永远。有些人很幸运,手一牵,就一起走过了百年。有些人明明很努力了,却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不是一辈子的人,不说一辈子的话,不勉强,能放下。

23、透支了眼泪,做回没肝没肺的自己。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冷漠了,请记得,我曾经要人陪的时候你都说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目中无人了,请记得,曾经也没人把我放在心里。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在乎你了,请记得,你曾经也没听过我的心事。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对你笑了,请记得,你曾经也没问过我快不快乐。

24、别等不该等的人,别伤不该伤的心。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的过客;有些事,常常让我们很无奈。与其伤心流泪,不如从容面对。孤独,不一定不快乐;得到,不一定能长久;失去,不一定不再拥有。爱的时候,让他自由;不爱的时候,让爱自由。看的淡一点,伤就会少一点。

25、在爱情里面,是没有输赢之分的。爱了就投入地去爱一场。谁又会说爱得深爱得多的那个人就是输家呢。我倒认为,投入感情最深最真的那一个是最幸福的。他(她)爱得真实,爱得彻底。在生命中体验到了真爱。是很难得的。有多少人一生都没有遇到自己的真心爱人呢。

26、用尽力,努力的微笑,掩饰所有的心痛。有些东西,时间放久了就会变质的;有些事物,发展很久了也会变质的;有些感情,时间和距离,是会贬值的;有些伤痛,酝酿得越久,发作得越厉害。

27、不要对一个人太好,因你终于有一天会发现,对一个人好,时间久了,那个人是会习惯的。其实本来可以蠢到不计代价不顾回报的,但现实总是让人寒了心。你明明知道,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是人心。

28、真正的爱情,不是付出全部,而是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爱一个人没有回应,与其乞讨爱情,不如骄傲地走开。在爱情里,最在乎的一方,最后往往输得最惨。找个让你开心一辈子的人,才是爱情的目标。最好的,往往就是在你身边最久的。所以,选爱人不需要太多标准,只要这三样

29、所有的“我是开玩笑的”都一定带着一点点认真;所有的“我不懂”其实还是有一点懂;每一次“我不在乎”背后都有一点点在乎;每一次“我没事”背后都还是有那么一点伤痛;每一句“你行的”背后其实还是有很多担忧;每一句“我可以”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胆怯!

30、一些人离开,没有归期;一些人离开,永不再会。好像只是我一个人留在原地。等待,或者怀念。怀念离开的人留在掌心的记忆,等待未来的人给我新奇。常常分不清楚,到底是物是人非了,还是人是物非了。

31、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没有相思的苦,没有守望的累;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失去你,我怕迷失自己,得到你,我更怕你哪天悄然地离去;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不会有醋意,不会嫉妒你身边的花红柳绿…纵使不爱你有多么的好,我还是毅然决然地爱上你,没有你,再好又有什么意义。

32、最好的感情,就是两人在一起,互相降得住。正所谓一物自有一物降。刁蛮任性的人也会遇上让他们忘记了耍浑的人。高贵抑或犯贱,都是需心甘情愿。降不住你的人,你则做不到心甘情愿。

33、假如有一天能真牵你的手,我愿意把全部的眷恋,都放进手心,让你细细地触摸。或许在你对我伸出手的那一瞬,我就拥有了世界上所有的关怀与热忱。好想有一天,你微笑着轻轻地对我伸出手,挡去所有忧伤,所有独寂,让我安心地牵着你的手。我深知,假如能够如此地牵念你、爱你,将是我一生中心底里的幸福。

34、每一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只有这个真正爱你的男人,才会宠你疼你。因为爱你,他会无怨无悔地去为你付出。也许你还不曾发现,这个人一直守护在你身边,他舍不得让你受一点伤害。

35、这岁月花开花谢,静静的走过,好似是无言的流逝,又何尝不是生命的一场场壮丽流转,在岁月里我们每个人都是故事,在发生在铭刻在飘远,这个世界,我们来过经历过温暖过分享过,这也许就是生命最朴素的真谛,让心地多一份平和,平衡,快乐的走在走向远方。

36、害怕失去,所以不敢拥有;害怕欺骗,所以不敢相信;害怕被看穿,所以一直伪装;想要坚强,所以一直逞强;不想放弃,所以一直坚持;不想流泪,所以一直装笑:不想被丢下,所以宁愿独自一人;不想被过去束缚,所以选择遗忘过去;不想说再见,所以宁愿不要遇见。

37、我在等一个人,一个可以把我的寂寞画上休止符的人!一个可以陪我听遍所有悲伤的情歌却不会让我想哭的人!一个我可以在他身上找出一百个缺点却还是执意要爱的人!一个会对我说:我们有坑一起跳,有苦一起尝,有一辈子就一起过的人!

38、有时候,我会假装很快乐;有时候,我也会任性;有时候,我会突然不自信;有时候,我会拿不出勇气;我会为小小的事掉眼泪;我也会为小小的事兴奋睡不着;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够好,我承认,我不算完美,但是我很真……

39、能读懂对方,是一种欣喜,因为感受到自己的用心有了收获。被对方读懂,是一件幸福的事,因为在感受别人的用心,感受别人的真情,何处不是美好的呢?生活靠自己去感悟。

40、爱一个人,就是要他沐浴爱的幸福;爱一个人,就是要他远离孤独的烦忧;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告别失意的困扰;爱一个人,就是要他不再经受心灵的折磨;爱一个人,无论他在何方都要为他默默的祈祷;爱一个人,无论自己身在何处都为他牵肠挂肚;爱一个人,情愿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要为他铺平道路……

41、爱过以后才知道,幸福就是在迷茫的时候,会有那么一双温暖的手牵着你,会有那么一个肩膀给你依靠;会有那么一个人坚定地对你说:相信我,跟我走!爱过以后才知道,比“我爱你”更能触动心扉的是“让我们在一起,让你赖我一辈子…”比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更浪漫的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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