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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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第一篇
XX县政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
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甲方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甲方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甲方的营运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 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甲方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项目保密协议
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第二篇
项目保密协议书
编号:
【 】 (以下称“甲方”)【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 】(以下称“乙方”)
住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及创新商业模式;
2. 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机构,其住所地为 ;
3. 乙方对甲方具有初步的投资意向,拟与甲方进行投资的前期沟通和洽谈(以下【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简称“项目”),并将从甲方获得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信息等。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有形或无形的信息资料。具体包括:
1. 项目信息:甲方向乙方及其项目人员提供的有关甲方之各种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向对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设想、方案,甲方及甲方商业模式的介绍、商业计划书,甲方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状况、发展规划、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的非公开的相关资料;
2. 管理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方经营期间的会议纪要、未经公开或公告的甲方决议、未经公开的会议讨论意见、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会议、商业洽谈等重要会议的报告、总结等文件资料培训资料、员工信息、人事档案资料、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合并、分立、股东变动、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未经公开的政策调整、工作备忘录、工作报告、甲方及其关联方正在讨论或者谈判的事实、文件及进度状况、薪资水平、准备提起诉讼的案件、正在诉讼未判决的案件等;
3. 技术信息:甲方拥有和获得的有关研发、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改良、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数据库、系统、程序、操作手册、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研究开发文件、技术开发革新成果等;
4. 经营信息:甲方有关商业活动的经营模式、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专有知识、专用技术、实用新型、设计权、商标权、发明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6. 其他保密信息: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甲方经过加锁、加密、
代码等防范措施的信息及信息、在载体上注有保密标志的信息等。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之信息予以保密,除非事先获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向除乙方及其项目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移交、让与、转让、许可或交付任何保密信息。乙方直接或间接向其项目人员提供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告知该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乙方项目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的,视为乙方泄密,乙方须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及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
2. 乙方不得自行使用甲方保密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能披露保密信息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告知该第三方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且乙方应促使该第三方与甲方签署书面协议,同意接受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以及乙方应在法律所需要的或审批、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范围内予以披露,但乙方在作出有关披露之前须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尽其最大努力减少披露资料的内容和范围。
3. 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用于投资甲方之目的,除此之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4. 双方应对本项目进行期间各方约定的合作事宜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包括合作事宜本身。
第三条 保密义务之豁免
仅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才可披露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信息:
1. 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 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时或之前已知悉该信息,且甲方已将该信息公开的;
4. 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使信息已经公开的;
5. 协议各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 本协议项下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公开披露之日止。本条约定的保密期限不因本条第2款事项的出现而更改。
2. 项目完成后或甲方与乙方终止该项目的业务合作后,乙方应继续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保密。
第五条 保密文件之归还
项目完成后或甲方与乙方终止该项目的业务合作后,应甲方之书面请求,乙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归还甲方。如果该文件或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删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出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该行为,并采取一切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不利影响,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凡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一方通知另一方后,可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
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对未尽事宜加以补充。修改、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名)
【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名)
《保密协议》
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第三篇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
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
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 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设计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设计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万转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 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 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 规丘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 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万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 离职。
第五争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 无限期保):
(1)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六条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 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任职的工资报酬时,提前支付甲方离职后乙方 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金 ,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而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拄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 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 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代理、 经营同类品牌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舍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 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 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 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2、乙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保密协议(标准版)
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第四篇
保密协议
甲方: 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祥双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署本保密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提交的涉及乙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商业计划书、各种其它商业信息、信息、知识、资料、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文件、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和谈话内容。但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能以如下形式证明在与乙方接触之前已获取下列信息,则不在保密之列:
1. 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已经获得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2. 已为公众所掌握或知悉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3. 其他任何第三方可透过新闻媒体、政府机构、其他中介机构自行获得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4. 由甲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 甲方可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是,在此类情况下,甲方应在披露前书面告知乙方,使乙方有机会对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出信息或披露信息进行抗辩、限制或者保护。甲方应当只披露依法需要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并且甲方应运用合理的努力,从有权机关处取得可靠的保证或承诺:有权机关会以对待保密信息的方式对待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6. 依乙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7. 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该等第三方应当没有受到类似保密义务的限制。
第二条: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的保证:
1. 凡乙方提供资料,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仅用于自身对项目的
评估、考察和决策。除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和(或)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基于任何目的,在其他任何场合透露和引用,将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泄露、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 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只有在乙方书面同意下,方可对保密信
息进行以记录和操作为目的的复制,否则不得复制、修改、补充或仿造保密信息。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对保密信息,包括其复制件,修改和重划都将严格保密并妥善保存。协议终止后,乙方要求返还时,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有义务在收到此类要求的十日内满足提供方的该等要求,向乙方返还保密信息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备份。
3. 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如需向第三方提供乙方
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工作人员泄露有关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保证:
1.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保证乙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
都是基于事实情况。
2. 乙方在没有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把
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或甲方引荐的其他投资者的保密信息泄漏给第三者。
3. 乙方不得将甲乙双方商务谈判中所涉及的各类信息和谈判内容向第三方泄
露。乙方如欲告知第三方相关内容,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乙方因错误投递、包裹物不合格、或其使用的投递方式具有被他人知悉其之风险而引起的内容泄露,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双方同意在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时,其注意义务的标准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的保密信息的标准。并且,保密信息的储存和处理方式应当符合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的要求。
第六条: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商业损失、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权威机构作出的处罚,但甲方不承担提供方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机 会损失。同样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索赔、支出、商业损失、法庭或仲裁庭或任何其它权威机构作出的处罚,但乙方方不承担提供方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机会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叁拾(30)日内仍不能协商解决,各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针对该项目须履行保密义务的时间是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收到乙方所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之日起至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完成对乙方投资之日。如果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明确表示不进行对乙方的投资,则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对乙方提供之信息保密义务的时间是自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及甲方指定机构收到乙方所提供的信息之日起1年。甲乙双方所负的保密责任不因双方未达成最终合作协议而失效。
第九条:每一方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该方为依其注册地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每一方均表述,它有完整的公司权力及授权,能够签署本协议,并且能够从事为履行本协议而必需的各类事项。乙方保证,提供保密信息不会违反乙方与其它第
三方签定的任何其他协议。并且,对第三方依据上述原因提起诉讼而使甲方承担的责任,乙方予以补偿。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乙方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保密合同(双方)范本
政府机关保密协议 第五篇
保 密 合 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依法拥有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该等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对其正常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2、甲乙双方就 项目具有合作关系,知悉或即将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3、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商业秘密
本合同项下的商业秘密是指一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设计等的相关信息、其它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报告、音像制品、图纸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
第1页,共5页。
(2)经营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经营政策、客户资源、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其它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
(3)管理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4)关于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及其关联公司正在或将要进
(5
1.2其他秘密
息。
1.3
或者口头上的。
1.4
1.5体或组织。
1.6
1.7关联公司:与该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该方的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决定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
2.1一方自其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之日起开始对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2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2.3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保存与其商业秘密和其他
第2页,共5页。
秘密有关的任何物品、资料,也不得私自进行复制、交流或者转移。
2.4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除了因为合作需要之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也不得在合作过程中不正当使用或者在合作过程之外使用或许可、帮助他人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2.5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信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一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对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2.6双方的合作结束后,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合作结束的,一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其在合作期间接触、知悉的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2.7双方合作期间,只得为合作之目的而合理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且涉及到复制、保留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将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予以公开或在特定范围内予以公开等可能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被第三方知悉等事项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8因为一方之雇员或关联机构的原因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被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 例外规定
甲乙双方知悉的以下信息不受本合同限制:
3.1在从对方处知悉该信息之前,已经为一方所掌握之信息;
3.2在一方没有违背本合同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可以获得的信息;
3.3对方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3.4在披露方披露后,接受方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
3.5应司法机关或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该命令所限制的范围和目的。
3.6一方主张特定的信息属于前述信息的,该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该方不能证 第3页,共5页。
明特定的信息属于上述信息,该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其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且对方有权终止与该方之合作。
4.2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其因调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先期经济投入,守约方向违约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
6.4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6.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书面补充合同进行,双方均应在书面补充合同签字盖章,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其他
6.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页,共5页。
6.7本合同已经双方仔细审阅,各方均明确了解所有条款的法律涵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6.8本合同适用于作为合作项目双方之间确立保密关系而签订保密合同的情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第5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