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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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与施工队签定合同范本
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一篇
装修公司与施工队签定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徐州丰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宿州中山医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与业主洽谈装修;
2、 甲方负责设计方案;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施工安全措施标识牌,施工工程进度表;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总包单位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及经济责任;
a)、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不许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如检查发现罚款50元/次; b)、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c)、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责令停止工作并扣除罚款100元/次;
d)、临时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用电隐患引起的火灾且后果自行承担;
e)、施工人员不得乱丢烟头,吸烟到指定场所吸烟;
f)、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发现扣除罚款30元/次;
g)、施工人员杜绝粗言秽语及不文明举动,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扣除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h)、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向窗外抛洒废料及相应建筑垃圾,如发现扣除罚款100元/次;
6、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工程款按月预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为付当月施工队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90%,工程预留10%为质保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装修公司与施工队劳动合同
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二篇
装修公司与施工队劳动合同
保荣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保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 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统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 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昆明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 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自愿将伍仟元交予甲方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每完成一个工地,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00元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在验收完成后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押金一次性支付乙方。
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 乙方在甲方处所领取工作服、工作牌,现场标识等,甲方在乙方进行后一次性扣除,并不做退还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昆明高仕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和施工队合同
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三篇
天津明隆鑫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天津明隆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甲方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
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按照工程直接费金额58%—70%分包给乙方,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管理费,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
方,,工程增项乙方提取80%、
2、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施工合同
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四篇
兖州市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合同编号:JH1210160XX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项目变更单》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嘉华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若是旧房改造甲方须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价款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项目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30%,即 元。 第二次:工人及设备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60%,即 元。 第三次:隐蔽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90%,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95%,即 元。
如遇工程期间项目变更,双方协议签署《项目变更单》,甲方应支付变更项目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在《施工进度单》上签字确认完工日期,并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6个月,保修期满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保修金 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济宁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 (签字) 乙方:兖州市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兖州市中御桥路与南环路交界处
电话: 电话:0537-3693333
装饰装修工程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公司与施工队合同 第五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
4、 总价款:¥ 元,, 双
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 工期:自年月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
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
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