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劳务分包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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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16年新
2016劳务分包单价 第一篇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 包 人 : 荣成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部 (甲方)
劳务分包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工程
二:工期:自 开工至 完工。乙方按甲方要求编
制月度或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与项目部的协调工作,并服从于甲方项目部管理,安排好相适应的劳动力,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否则每延误一日,按结算价款的3%扣减。不允许乙方转包或再分包。
三:甲方确保施工部位所使用材料、施工机械、周转材料的供应,并负责
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能满足作业需要的施工图纸、资料、水、电、施工管线及施工道路等。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质量规范及相
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达到质量评定合格以上等级,方可办理结算价款。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修,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价款及结算方式:单价( 大写) 款按每月实际完成价款70%支付,每次预付款时扣除该部分5%作为合同履行和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或安全事故时,保证金付清,否则抵作违约金或安全事故赔偿费。工程竣工结算时有保修期的工程留总额10%
为质保金,保修期按现行规定执行到期后付清。合同中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人工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及因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等,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乙方每月必须将工人出勤工日、工资价格报甲方,经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科,工人工资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所有工
人办理从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内容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指令、安排,对违反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予以经济处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约行为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解决。 发 包 人: 承包方: 住 址: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 电话:
日期:年日
20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16劳务分包单价 第二篇
20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协议双方:{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建设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开工年}年{开工月}月{开工日}日
结束工作日期:{竣工年}年{竣工月}月{竣工日}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工期}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2016劳务分包单价】
(2)
7、总包合同
7.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2016劳务分包单价】
7.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
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乙方在进场后2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11.11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非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不得发生拖欠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甲方供货至施工场地,乙方无偿卸车。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6.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按定额消耗量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材料消耗超过定额消耗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不采用%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
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
21.2因变更增加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增加,工期不予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因变更导致关键线路改变,工期予以调整。
21.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及保修
22.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找范文就来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22.3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为年(保修金比例及保修期限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时退还。
23、施工配合
23.1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无偿配合。 23.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016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16劳务分包单价 第三篇
2016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
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
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 %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 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
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 亿× %× %= 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 %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2016劳务分包协议书标准范本GB201600128-4D
2016劳务分包单价 第四篇
《班组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2016劳务分包单价】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
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
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
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
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
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
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
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
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
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
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
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
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
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
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
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
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
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
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
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
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
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
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
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
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
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
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 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
11.2地上部分: 。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
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
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
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
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
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
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
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
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
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
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
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
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
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
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
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
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
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
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
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
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
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
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
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
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
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
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
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
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
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
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
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
及剔凿后表面的清理、修复等涉及混凝土的所有工作;后浇带、膨胀带及施工缝的留置和处
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
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
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
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
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
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
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
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
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
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
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
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
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
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
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
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 24.2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