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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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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房屋租赁合同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一篇

公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xxxx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号,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不能私拉乱接线路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6、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区域内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10、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公租房租房合同】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4、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经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按全县公租房价格进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乙方结清水、电、物

业管理等费用后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规费。卫生局委托卫生监督所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交付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坏性拆除。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的供水、供电部分从水、电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保护和维修。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转租、退租

(一)乙方严禁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租期(整月)计算,余额退还乙方。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超期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转让给不符合本单位公租房使用人员资格人员使用的。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经办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公租房租赁合同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二篇

三十六团公租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 租 方): 乙方(承 租 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 、 、 、 、 、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东部城区房屋征收实际,经 同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租房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户型 ,配租方式 。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四条 租金缴纳

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租金由乙方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到甲方指定专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之日前,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

(大写: )。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理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本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乙方应该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时缴纳与同小区业主统一标准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

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九条 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煤气、公摊能耗、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以及有前款第十条(一)款等情形,甲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前款第十条(二)款等情形,乙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租赁合同期内,因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应在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应当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期满后7日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6、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

与甲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公租房租房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章):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 联 系 电 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

【公租房租房合同】

乙方确认签字(盖章): 、

公租房合同范本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三篇

附件2

合同编号: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建保[2013]178号)、《吉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

政发[2011]18号)和《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

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2]37号)等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有

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区 路(街、巷)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

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公租房租房合同】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测绘机构出具

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为准),建筑结构 ,户

型 。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

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

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元/平方

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赁期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的,乙方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租金。

第五条 租金支付方式及缴付时间

每(半年、季度)为一个缴租期,乙方应当于每个缴租期开始前 日内到 缴纳租金。乙方也可将租金缴纳至甲方指定专户,账户名称: 账号: 。

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承租时间按实际天数计收租金(日租金按照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的,甲方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第七条 物业管理

乙方应当遵守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及相关费用。

居住期内,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收物业服务费用(日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月物业服务费用除以30天计算)。

第八条 房屋维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二)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

(三)户内灯泡、水龙头、开关、插座、坐便器、洗菜盆等日常使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更换维修。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五)甲方如需要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按国家、省和本地规定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信用档案,做出相关处理: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擅自转租、出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四篇

[篇一: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廉租房申请标准,将申请人年均可支配收入由7680元调整到9600元。昨日,市住房保障办对这一新出台的惠民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透露将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的标准,同时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逐渐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

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89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

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

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

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

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

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

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

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

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公租房租房合同 第五篇

[篇一: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一年以来,本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理论,在改造个人思想、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新形势下我党关于经济、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同时我始终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楼,成立了宝山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进一步理顺经济发展关系,为经济新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市容环境得到改善

老镇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老镇改造核心区居农民动迁签约达1060户,占总数的68、5%;其中东街完成757户,达86、7%;西街完成266户,达43%;马路桥完成37户,达66%;企业动迁已基本完成。汶北、东街基地建设全面开工建设,马路桥、上大、葑村三个动迁房基地建设基本竣工,用电、雨污水管道等市政配套建设有序开展,马路桥、上大b块基地将于20年1月实施回搬。

m7号线建设有序进展,完成了停车场及辅助工程动迁收尾工作,共动迁居农民350余户,企业49家,确保了8个站点和车辆场在年内全部启动建设。稳步推进雨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完成了环镇南路、丰宝路等多条道路雨污水管道排放工程,共铺设雨、污水管各6117米;基本完成了汶水路以北地区4个泵站的建设工程。

完成真金路文明样板路的建设和上大地区市级示范区、镇区达标区域的创建工作,完成了大华地区怡华苑路、华灵路等道路的人行道板改建工作,基本完成了真大路、真华路等5条市政道路建设,启动外环线绿化带和沪太路景观道路建设。

扎实开展拆违、控违综合整治,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5、3万平方米;加强拆违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立拆违还绿、拆违建绿政府补贴机制,全年投入1300多万元,完成了葑村、南大等村约400亩绿化生态园建设,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每月开展一次全镇性环境整治日活动,完成上大路东段、沪太路南侧道路绿化改建工程,加大了渣土车管理力度,道路、河道保洁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完成大气质量监测站建设;扎实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源无序排放;全镇9个村完成了整洁村创建达标,镇域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三)社会管理完善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综合治理,形成了有效的“打、防、控”治安管理体系。加强来沪人员管理和服务,建立了来沪人员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社会治安辅助力量联合办公室,成立了葑村村“六位一体”综治工作室,加强了社区保安、社区综合协管员、综治社保队等六支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启动建设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开展老式居民楼电子防盗门安装工作;加强了铁路护路联防;整治了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加强犬类管理,获得了宝山区犬类管理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的“双向规范”,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预防和疏导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妥善解决了华鹏小区产权证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加强人民调解,健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化、合理化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做好了党的、女足世界杯、特奥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圆满完成了特奥会接待任务。

基本完成危化企业专项整治,年关停调整危化企业24家,并通过验收。开展全镇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火灾隐患、生产隐患排查,实施工地、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等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实行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完成了22个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发生。07年被评为区安全、环保和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先进单位。做好了“韦帕”台风的防御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汛。

加强对外来人员集聚地等复杂地区的整治。以拆“双违”为抓手,有效整治红光村大吴家宅地区卖淫嫖娼违法现象;取缔真大路批发市场非法活禽交易;对全镇废旧金属收购站进行地毯式清查,取缔非法收购站;开展老街整治,取缔无证商铺。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南大路388弄非法光鸭加工厂等地下食品加工窝点27处,整治各类无证食品经营户218家。开展了“群租”专项整治,对大华路198号、388号、乾溪童江巷、丰明施家宅、南大地区西姚湾生产队等外来人口集聚地开展综合整治,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社区建设稳步开展,逐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基本建设和服务功能,社区的民主建设和居民的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得到加强。发挥社区(治安、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建设指导,努力化解了群众反映的突出矛盾,为社区稳定奠定了基础。

(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加大对基础教育投入的力度,完成镇管学校的维修和改造,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开办了场南真华幼儿园。中心小学被评为全国书法特色校,联建幼儿园被评为上海市书法特色园,行知实验幼儿园被评为区示范园,祁连中心校、中心小学被评为区素质教育示范校。规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学校管理,关闭镇域内7所非法幼儿园,平稳做好了幼儿的安置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性科普活动和青保工作,我镇被评为上海市青保先进集体。

全面推进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广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开展“清洁家园,健康”等活动;开展地下行医窝点整治,规范行医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完善了镇村卫生室建设管理一体化,推进了疾病预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红十字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居民无偿献血任务。年我镇被评为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优秀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各类指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有序推进,获得“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文明站”等荣誉。

就业促进工作成效明显,年新增就业岗位3700多个,安置双困人员454人,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48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妥善做好了关停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开展帮困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共发放各类救助帮困经费1500多万元。镇残联荣获“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我镇获得“市双拥模范镇”四连冠;获“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提高了全镇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镇属企业待岗人员和农保退休人员生活费标准,提高了全镇合作医疗保障标准;启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乾溪等3个标准化菜场的改建。

(五)政府自身建设加强,文明创建有成效

积极开展上海市文明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评出市文明小区9个,市文明村2个,市文明单位1个;区文明小区22个,区文明村2个,区文明单位2个。评选5万户文明家庭,组织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科学卫生等讲座600余场。

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组织了“放歌红五月”、“欢乐在社区”等广场演出活动;举办“金秋清风”镇各界人士扇面书画展。场南村被评为区新农村文化示范点;我镇获得上海市书画“民间艺术之乡”称号。落实电影“2131”工程,放映120场;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音像制品摊点和无证游戏机房。积极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足球、乒乓等多项运动获市、区奖励。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开通镇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务公开栏和便民指南,我镇获得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加强信息化工作,全面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监察监督,开展反腐败警示教育,注重和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老龄、档案、关心下一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镇万众一心,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取得新的发展,这是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取得的。在此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领导、同志、朋友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的发展还面临许多突出矛盾和困难,我们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还需要加快;二是城市建设和管理还需加强;三是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问题的力度还需加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探索,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年主要工作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我镇“十一五”规划提出“经济重镇、商业强镇、文化名镇、环境靓镇”目标的重要一年。按照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本镇发展实际,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增加值56、2亿元,同比增长12%;确保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8%,力争增长10%;完成工业销售产值71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都市型经济结构逐步形成,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老镇改造动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环境面貌显著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城镇居农民人均收入实现增长10%左右。

根据上述发展目标,20年着重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规划落实,实现科学发展

围绕重点地区开发和轨道交通、老镇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规划指导和服务。按照镇域整体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推进“一线三圈”规划落地工作,加快启动建设m7号线沿线站点商务和楼宇经济,完善以大华虎城为中心的大华区域性商业圈规划建设和以红星美凯龙为中心的现代家居商务圈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科技园建设。加强全镇土地使用管理,严禁新违法用地产生,对过去已出租的土地进行全面梳理,实施土地二次开发,提升土地能级,积极挖掘土地潜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继续发挥房产品牌优势,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商品房档次,加快动迁房建设,年内开工建设房产60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销售5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现有的社区商业生活中心建设,启动建设大华虎城“巴黎春天”项目以及乾溪商务楼、联东大厦等项目开工,加快宜家项目推进工作。加快现代都市型工业发展,继续调整整合工业企业资源,充分发挥市部属属地企业生产效益,努力提升工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能级。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经济发展引导,推进镇与村、村与村、村与公司联合建设。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招商引资,增强经济实力

积极围绕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科技经济目标,以经济发展公司和宝山科技园为平台,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创业型企业。继续加大在地企业招商引税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高为企业服务水平。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加强力量开展专业市场、出租网点等小税种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招商引资的领导,建设一支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落实招商激励机制,壮大招商力量,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四)推进基础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加快推进老镇改造工作,20年基本完成老镇改造居农民动拆迁和动迁房建设,做好动迁户回搬工作;企业动迁争取全部完成。扎实推进m7号线各站点和停车场的建设,完成场中路交通枢纽站动拆迁工作,增加全镇公交车站布点,形成网络化布局。把解决“城中村”问题放到重要位置,推进北部各村城市化新貌建设,今年争取完成农民动迁750户。加快雨污水合流三期工程建设进度,完成真北路等道路雨污水管道排放工程。完善市政道路建设,完成永和支路、塘祁路东段建设。建成市政办公大楼,建成“一门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楼。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启动建设镇祁连社区公园,推进沪太路等景观道路绿化。

(五)加强市容整治,改善环境面貌

继续加强拆违、控违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20年实现全镇违法建筑基本拆除目标。继续启动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全镇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镇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加强河道环境治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巩固整洁村创建成果。加强市容环境治理,以公共绿地、景观道路建设为重点,加大对涉及市容、绿化、市政、环保、渣土运输、水务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执法力度,提高城区综合执法管理水平。继续推进道路环境整治,完成大华地区示范区创建工作。

(六)强化社会管理,打造平安

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整合各种治安防范力量,坚决打击影响人民安全的严重犯罪活动,努力降低刑案发案率。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继续加强对信访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的疏导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司法和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质量生产检查和监督网络体系,整治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五小”、“三合一”企业,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继续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餐饮卫生等检测和监管,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七)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按照“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管理网格化、社区建设实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四位一体”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建成“群众得实惠,管理出成效,基层有活力”的新型社区。加强社区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社区保障和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居委会管理,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推进模范居委会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提升“一居一品”质量,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氛围,提高镇管社区工作水平。

(八)健全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根本

积极实施就业政策,完成全年就业指标,加大援助力度,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100%;完成征地人员吸养老工作100%;进一步开发和落实公益性岗位,做好关停企业职工分流工作。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廉租房受益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保障问题,逐步提高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救助等工作,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优抚对象财政保障机制。

(九)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文明创建

加强学校科学管理,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强化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行知小学争创区素质教育示范校,乾溪二幼争创区一级一类幼儿园;开办嘉华苑小学、水岸蓝桥幼儿园。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妇女健康实事项目。继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完善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工作模式,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双拥工作,加大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力度,完善社区服务机制,启动建设镇社区养老中心,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成开业。继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区文明程度。

(十)完善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对财政性资金和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公务员队伍。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扎实做好青保、老龄、防汛防台、信息、档案等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已经开始,新的发展已经起步。正处在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既艰巨又光荣。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依靠全镇人民,抓住机遇,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实现经济重镇、商业强镇、文化名镇、环境靓镇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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