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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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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一篇

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1 本协议:指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

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 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双方,包括

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背景

2.1 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经

公开拍卖程序取得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甲方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2 该地块出让金总价为万元,甲方已缴地价款

万元(原甲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余款万元应于 年 月 日前缴清;

2.3 该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XX市人民政府(政地

号)和 市人民政府( 地 号)批准;

2.4 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已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

3、项目合作内容

3.1 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4、项目基本情况

4.1

4.1.1 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

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 项目规划条件:

A.

B. 总建筑面积:

C. 建筑容积率: D.绿化率: 不高于%

E. F.号文执行。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5、合作方式

5.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5.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5.3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5.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 %,乙方丙方各出资 万元,各占 %,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5.5

5.6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天内向 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5.7 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乙方丙方选派人员中

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5.8 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合作各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由乙方丙方派出。各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5.9 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以合作各方根据本协议所制定的项目公司章程为准。

6、项目的出资

甲、乙、双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6.1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号地块土地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6.2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第

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

出资金额为人民币,第一部分对

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6.3 出资缴纳时间:第一部分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

规税费的出资,甲、乙、丙三方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一次

性付清,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摊结果为:甲方26950万

元(已缴6000万元),乙方5775万元,丙方为5775万元;乙

丙双方于2011年2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交由甲方,甲方向乙方

丙方分别出具缴款凭证,甲方汇总合作各方缴交的款项后代为

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甲方须于2011年2月19日前将本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全部缴清,并提供缴款凭证复印

件给乙丙双方备案。

6.4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 交,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5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

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6.6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

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房产销售合作协议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二篇

“XXXXX”销售顾问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

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

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

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14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15年销售指标6亿元,2016年销

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

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

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

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

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

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XXXX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

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

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

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

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

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

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XXXX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

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

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

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

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

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三篇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具有丰富的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及商业资源,与乙方有着良好

的合作基础,甲方愿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本协议项下项目。

2、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在__ __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置业公司优先),旨

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约______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土地”)。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项目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土地概况:

1.1.1土地位置和面积:位于____ __市______区,东至______路,南至

______路,西至______路,北至______路,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折合约 亩)。

1.1.2土地拟控规指标:容积率约≤,建筑密度≤%,绿化率

≥ %,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1.1.3土地用地性质:

1.1.4土地现状:目前为年月牌出让。

1.2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暂定名为“国际广场”,计划规划为集百货

MALL、SOHO、写字楼、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条 合作的前提条件

2.1乙方承诺在年____月____日之前(最晚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前),负责协调和配合政府完成土地的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促成项目土地按照以下要求达成公开出让条件:

(1)项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具备本框架协议第一条的控规指标;

(2)项目土地为净地,即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或附着物全部拆迁安置完毕;

(3)项目土地可作为独立宗地挂牌可以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竞买土地,由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开发建设本项目。

3. 2甲、乙双方以项目公司为合作平台,甲方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筹措建设资金、参与决策。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获取

4.1土地竞买保证金由项目公司负责向国土部门支付。

4.2项目土地竞得后,项目公司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先由项目公司以注册资金部分支付,注册资金不够支付的部分,按项目公司中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支付。

第五条 项目公司治理架构

5.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贰佰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120万(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 60 %股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80万(捌拾万)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 40 %股权。

5.2项目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项目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项目建设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

【房地产合作协议】

5.4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监事。

5.5项目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除甲、乙方委派到项目公司的人员以外的管理人员,通过双方推荐或公开市场方式招聘,并由总经理聘任或解聘。项目公司具体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薪资待遇、职能职责等由总经理根据项目需要设计和制定。

5.6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应将项目公司新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人印鉴以及国土证等证照资料、财务资料等现存的所有资料移交给甲方管理人员。

5.7有关项目公司的组织架构、职权、议事规则等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协商后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

第六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6.1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当甲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乙方方可采取合法措施。

6.2在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期间,乙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和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6.3项目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工完成整个项目。

6.4 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甲方和乙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方案设计由乙方负责报批,甲方配合。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乙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

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办公价格根据开盘时的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6.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以及开业后的运营安全性,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项目公司委托给甲方推荐/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具体内容由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七条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7.1在项目公司获取融资前,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由双方按照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入。

7.2除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以外,甲、乙双方其余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投入的土地成本和甲方投入的建安成本)均记作双方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双方同意不计取利息。

7.3乙方同意甲方利用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等形式进行融资,乙方配合办理融资所需的手续,融资利息由项目公司承担。

7.4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八条 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8.1 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项目公司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再按照股权比例偿还双方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最后对项目公司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正式协议

9.1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至______年___月底为止。若甲方未能促成项目土地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按第一条约定的控规指标作为独立宗地以净地条件进行挂牌出让,或甲乙双方最迟未能在项目土地挂牌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签署正式协议,或项目公司未能成功竞得该项目土地的,或因法律、政策障碍导致无法按约成立项目公司的,则本框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均有权就合作模式的合规性、项目土地、对方企业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双方董事会均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正式开展本项目合作。如任何一方董事会做出否决的决

定,则本框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排他性与替代性

10.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与除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一方进行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似的洽商或签订任何法律文件,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可以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指定甲方之关联公司按照本协议原则条款与乙方以及项目公司签署正式协议,乙方以及项目公司均无异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以及项目公司各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若由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项目公司损失或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房地产合作协议】

11.2本协议生效后,如项目公司或乙方任一方违反“排他性”条款的任何约定,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影响并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2.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宁波,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项目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具体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并在各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以及项目公司章程中具体约定。

15.2乙方应提供近期地质勘探资料或/和文物勘探资料,如遇重大地质缺陷或/和存在文物之情形,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13.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参与本项目和/或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任何法律顾问的费用、开支和报销款项,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13.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应将本框架协议全部内容以及协商、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收到或取得的有关任何信息和文件视为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四篇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永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一、项目简介:

甲方拥有永城市紫金华府北,中原路东、建设路北,共计211.2亩土地,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

3.5.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取合作开发、分段实施,以土地合作开发形式进行开发。投资资金人民币共计 亿元整。

甲方负责办理前期的土地、规划、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挂牌出让地行政审核手续和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免的确认手续(包括人防费等)除施工许可证以外,其它行政性收费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受益。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规划证、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承担项目前期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政府收取

的配套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并保证项目用地产权明晰,无界址纠纷、无银行抵押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应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常开发建设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销售合同及房产证的工作。

7、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办成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保管使用;办理本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使用土地证办理与本项目有关手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款。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收益后,对本项目即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二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及许可证、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因违反以上规定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等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工程质量管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财务管理:

1、本项目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乙方所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资金、销售回款须打入此帐户,此帐户的法人印章为乙方所指定的私人印章。

2、本项目所设立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甲方无权调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及时缴纳本项目的相关税金。

3、甲方每年定期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本项目所设立的专用账户须与甲方的审计同步。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民币10个工作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平面完成,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正负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4、自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5、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总额的60%的余款,即人民币

6、在项目主体结构1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2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款项100%的余款,即人民币或本项目的销售额达到60%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余下的40%的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违约,如甲方在12月底之前没有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赔偿乙方前期投资款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付款当日计算时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乙方赔偿甲方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约定截止时间计算,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本项目用地位置及亩数不变,无论什么原因

导致本项目用地位置数量改变,甲方按乙方保证金额的3-5倍赔偿给乙方,乙方保证参与本项目合作不变。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格式)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五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 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开发 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中标地价

地块( 土资挂 号宗地)系20 年 月 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该地总面积 ㎡,中标地价 万元整。四至为: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

现已经由甲方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并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局于20 年 月日签订了《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编号:),并支付了土地出让款人民币 万元,尚余人民币 万元未支付。

二、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双方投资人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资金管理

双方共同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单列帐目,与甲方公司其他业务无关。

3、合作性质

合作性质确定为联营型合作。

三、双方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入时间

1、首期投资:根据双方共同测算,两宗地前期总投资需万元人民币,甲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已支付的土地出让款形式投入;乙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投入。

2、后期投资: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需进一步追加投资,双方同意优先采取以本项目财产(包括土地、在建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追加投资。如抵押贷款的方式追加投资不成时,追加投资部分由甲方负责在一个月内落实。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全部出资并支付相当于月息 %的资金占用费。

3、资金投入时间:在项目部帐户开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条第一项约定的首期资金,以现金方式汇项目部的帐户。

四、项目部帐户开立及管理

1、合作项目实行资金统一调配、支出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核算、利润按比例分配的管理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设立独立帐户,具体开设时间为项目部成立后三日内。

2、项目未进行实际运作前,不经任一方书面同意,资金不得动用。项目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后,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由双方控制。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双方代表一致书面同意后,由财务部实施。

五、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1、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

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3、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4、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项目部另行确定。

5、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6、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7、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8、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9、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理 人。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10、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六、费用的分担

1、合作项目的费用,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首期投资,其余款项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4、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的比例予以分摊。

七、会计财务制度

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双方投资人的印鉴,由双方投资人共同管理。项目部在开户银行备案的印鉴为:甲方的财务章,乙方的 的私章。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八、利润的分配

1、本项目营运产生收入后,即应首先保证乙方投资的回收。即本项目营运产生的收入,应首先向乙方返还乙方依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投入项目的首期投资。

2、在本条第1款乙方回收首期投资后,双方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当项目销售房屋面积在㎡以内时,甲乙双方按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进行分配。

(2) 当项目销售房屋面积超过 ㎡时,超出部分面积产生的收入帖甲乙双方按甲方30%、乙方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九、工程营造

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确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十、 房屋销售

1、本项目房屋以甲方名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本项目建造的房屋由甲乙双方依据约定,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以甲方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入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3、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4、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十一、合同管理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

2016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六篇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立协议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 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 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 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 公司增资

第4条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 %、乙方占股 %、丙方1占股 %、丙方2占股 %、丙方3占股 %;

第5条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2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3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第6条 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 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 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 : : 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 当事人保证

第8条 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 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 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 年 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 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 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15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由 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 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 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其他

第20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房地产合作协议】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房地产合作协议】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6.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xx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2016房产合作协议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七篇

房产合作协议

立协议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 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 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 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 公司增资

第4条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 %、乙方占股 %、丙方1占股 %、丙方2占股 %、丙方3占股 %;

第5条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2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3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第6条 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 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 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 : : 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 当事人保证

第8条 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 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 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 年 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 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 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15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由 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 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 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其他

第20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房产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双方就合作代理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合作代理 项目的企划、销售工作,共同承担与 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的《 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因履行代理合同而应支付给开发商的销售保证金,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支付责任。

三、甲、乙双方同意该项目代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企划、销售人员的激励金按不高于销售额的0.8%从代理费中提取,具体的提取比例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其他因代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确认后纳入代理成本。

四、甲、乙双方同意代理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在该项目代理合同履行达到70%销售率后10日内按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对已结算之代理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中的激励金及代理成本后)进行分配;此后利润则按月及时进行结算。

五、若出现销售业绩未达代理合同规定的情形,须采取先买进再卖出措施以补足业绩时,则买进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垫付,买入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处理,如转卖则盈亏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能按本条约定买进房屋补足业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根据代理合同规定,开发商先期退还之保证金,甲方应在收到该退还之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将其与开发商所签之代理合同以及甲方向开发商提供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企划书、价目表、广告方案等)的副本及时提供给乙方。

八、本合同争议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自甲方与开发商签订代理合同时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2.1、一方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关闭;

7.2.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或正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这种违反后15日内,这种违反仍未得到纠正,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市正式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产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为 共同合作投资出资人,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公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公司的管理规章等一些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下列甲乙丙三方同时提及时简称三方)

一:公司股份;

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相应的股份及相应的权益,其股份详细比例分别为甲方: ;乙方: %;丙方:%;

二:出勤于考勤;

① 正常上班作息时间为:

② 每月休假;每人每月休假 天,请假及矿工;

(1):事假

(2)病假;

(3)矿工;

④考勤记录三:公司财政;

① 财务记录;公司财务开支必须有专人记账

② 财务报账;

(1)公司内所有人员为公司支出或收取了任何费用必须向记账人员汇报,不得多报,否则,一经发现,扣除虚报者虚报部分三倍数额的人民币作为处罚。

(2)公司内所有人员在收取了与公司营业范围及公司所从事的服务有关的费用时经手人必须向公司及时报账。

财产安全;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三方)必须爱护公司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遭到损坏或遗失,损坏或遗失人员必须向公司赔偿与相当于被损坏或遗失物品的原价 相等数额的人民币。

⑤财政核算

财政的分配及承担;公司内各项开支盈亏(除房产倒卖外)均按三方各自所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亏损。

四:公司决策;

① 决策权力;三方均有对有关公司各事项决策的权力。

② 决策范围;公司规模的变动、公司各店面位置的迁改、员工的聘请、辞退、奖惩及工作调动,公司的财务支配、公司各项目的投资(不包括房产倒卖项目投资)、公司设施器材的增减、公司发展道路方向、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变更、有关公司的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与修改、公司的转型、转让或解散等各方面,三方均有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等各方面决策权力。(决策范围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上所述)

③ 决策过程;三方凡遇公司某事项决策方面发生争执可由三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股份投票数最终拟定决策。

④ 决策结果;股份投票数必须大于50%(不含50%)决策方可通过并确立。

⑤ 决策执行;凡通过公司决策最终确立的方案,三方必须共同遵守。

⑥ 决策结果的变更;公司各事项经三方决策后确立的结果或方案若要变更必须经三方均同意认可,方可变更决策,新的决策也由三方重新拟定。

五:公司投资;

① 公司在店面扩展、公司财务支出、倒卖房产等方面的投资必须经过三方决策后同意许可,无论哪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未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资。

② 房产倒卖投资;在公司决定某项倒卖房产投资时必须经三方决策一致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可放弃决策权力不参与此项投资,若三方因投资出资问题并未达成一致,可由三方自由商定出资详细情况,若在此项投资时投资方少于三方的情况下,该笔投资收取回报后所获取的利润属于投资方所有,不计入公司帐内,未参与投资方(明确表态不参与该项投资且并未出资该项投资)无权获取该项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在三方同时出资投资的情况下在该项投资所获取的利润中抽取 %作为公司运筹资金,其余部分按照各投资方各自投资比例分别拨算。

③ 倒卖房产;在公司投资某处房地产项目后,(房产倒卖投资)该笔房产若是在公司内(即以公司名义)卖出,公司有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若该笔投资房产是以个人名义卖出的,则公司无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

④ 房产倒卖项目投资比例;在三方同时参与此项目投资时,投资比例可由三方自行商定,若三方因投资比例争执不下,则按照股份比例计算投资或取消此项投资。

⑤ 房产倒卖利润分配;在公司投资某处房地产项目后所产生的盈亏(盈利或亏损)由参与该处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各投资方按该项各自出资的比例分配或分担,不与股份比例发生任何关系。

⑥ 公司财务分配;公司各项目投资(除房产倒卖项目外)出资数额比例均按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出资。在公司分红或承担公司债务或亏损时,(房产倒卖项目除外)均按三方各自在公司中占有的股份比例计算。(附注:此协议中房产倒卖项目投资为公司投资买下某处房地产并转手卖出所产生的盈亏的投资称为房产倒卖项目投资)。

六: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三方)不得在公司外私自从事公司营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此处私自从事行为指: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某项业务且因此产生了利益而并未向公司报账的行为)。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年,自三方签章之日算起,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作废,是否重新续签新协议由三方重新拟定。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认为需要补充或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可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经三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合作协议 [篇5]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房地产合作协议】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房地产合作协议】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共3页,当前第2页123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2016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八篇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筹集能力,乙方为在中国富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双方决定共同合作,致力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建设。

一、合作方式:

鉴于中国政府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管制,本合作由甲方出资,以增资入股形式向乙方已存的项目公司或新设公司出资,并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退出。届时双方按本协议内容另行签订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股权收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合作的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选择合适的项目,签订增资协议,甲方用外币或人民币以股权方式向中国境内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比例为项目开发股权资金的60%(暂定),增资后,甲方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暂定)。

2、甲方对乙方投资的时间为从出资之日起到年月日,在此期间,甲方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不享有表决权,不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项目公司由乙方全面进行管理、经营。’

3、甲方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按年6%(暂定)的比例计算应收的分红。如甲方持有股权期间项目公司年收益超过6%,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收取,如果项目公司年收益未达到6%,未达到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未能补足的,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部分的股权折抵相应不足金额。甲方的收益在甲方退出期项目公司时一并支付,在持有项目公司期间暂不支付。

4、甲方出资到期后,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收购,收购价格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亿元。或按投资原始成本加分红收益计算。

5、如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乙方未及时收购甲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的,甲方将按所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有权改组董事会,接管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6、甲方在项目公司所持有的90%的股权,超过其出资金额比例的部分(即60%),即项目公司30%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质押期限为甲方出资之日起至甲方股权由乙方收购后或其他甲方经乙方同意后转让股权的情形出现时。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三、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是依据当地法律合法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相应机构,具有合法的资金来源或筹集方式。

2、甲方保证符合投资中国房地产的要求和符合中国政府外汇等管制的要求,按中国政府许可的方式和途径进行资金投入。

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及今后签订的具体出资协议和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4、甲方保证在约定持股期间,不干涉乙方项目具体的经营管理。

5、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转让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或收益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对项目公司持股权益进行实质性转让。不在持有的股权上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利负担、或委托他人管理。

(二)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是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在中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资格,所有投资和经营行为符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2、乙方保证所有项目的情况已经向甲方进行了谨慎和充分的披露,不存在未披露的权利瑕疵和债务,不存在影响项目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3、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使用双方投入的资金,未经双方共同同意,不将项目公司的资金挪做它用,但乙方对项目本身的资金使用享有完全的自主权。

4、乙方保证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就项目公司的股权、资产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向第三人提供重大的担保、保证。但为项目开发而进行的抵押贷款等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保证未经双方共同同意,项目公司不进行重大重组、变更,分立、合并,重大资产出售,收购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法筹集资金并按协议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办理外汇增资的审批手续和增资入股手续。

2、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在项目公司中股东会不享有表决权,但有分红权,不进入公司董事会。

3、在持有期间可以委派财务人员担任财务副经理或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运行无决定和审批权。(所委派人员工资由项目公司支付,但不超过项目公司同等职位工资水平,如有超过部分由甲方另行增补和支付)

4、可定期查阅公司财务和听取财务汇报,可每年一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审计师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可以要求项目公司定期(三个月或半年)提供财务报表。费用由甲方负担。

5、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期限达到时,向乙方按约定的价格或计价方式计算的结果出售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法成立进行开发的项目公司,并按照中国法律取得项目开发的权利和相应的资质、许可、审批。

2、协议甲方办理外汇入境审批和增资手续,及时提供、签订相应的文件、申请等资料。

3、谨慎、尽职的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按双方约定的用用途使用公司资金。

4、按双方的约定向甲方公开财务信息,提供财务报表,配合会计师的财务审查工作。

5、在甲方出资到期时,按约定的价格收购甲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五、协议的终止、延期和变更

1、本框架协议及为履行框架协议义务而相关的签订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收购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在甲方出资期限达到并履行完毕后终止;

协议终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股权款,该转让款中包括了甲方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原始成本及累积的分红的对价。

或,在某一方违约后按约定终止;终止后按约定处理。

或,在双方共同同意后终止。

2、根据本协议项下某个项目开发经营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为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间双方按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继续承担权利义务。如双方另有约定的,按修改后的约定执行。

3、根据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甲方出资期限、分红权、股权出售价格、向第三方转让等约定,

六、通知和送达

1、双方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

当双方的文件交邮以上地址时,以邮局收件签收为准,视为送达对方。

2、通知的方式

本协议及为履行本协议而签订的其他协议,往来文件,以书面文件为准,如有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的,需在发出后七日内进行书面确认。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需将资金出资到乙方所设项目公司,如逾期不能出资到位的,按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管理、使用项目公司的资金,如发生资金挪用,按挪用的金额和日期按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计入甲方收入,由项目公司支付。

3、本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售股权,逾期不出售的,按约定股权出售计价方式计算的金额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逾期一个月未出售的甲方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上没有表决权,甲方不再享有项目公司的分红权,累积分红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收购股权,逾期不收购的,按约定股权收购计价方式计算的金额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逾期一月未收购的,甲方按所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约定的分红比例外,实际收益高于约定的,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签订于中国深圳(北京),本协议及在中国的外汇、出资、项目公司设立、开发、股权转让及相关的协议适用中国法律。甲方资金的筹集等适用其行为地法律。

在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中国某某法律进行管辖,法院仲裁二选一)。

九、保密

本协议双方均对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及履行中知悉的对方及项目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于限于经营信息、财务状况、资金使用、人员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制定保密措施,并使各方内部接触有关信息的人员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内容和履行中知悉所对方的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但:1、已为公众所知的情况除外;

2、按约定向审计、会计师提供相关信息除外;

3、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除外。

但:以上2、3项内容的披露对象仅限于要求提供者本身,并不认为除此之外的人有权获知相关信息。

十、文本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据本协议而签订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收购(出售)协议、质押协议等,应违反本框架协议的内容。除非双方声明同意的,违反的内容无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大河粮站房地产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次合作模式为资产置换模式,甲方以南江县大河镇大河粮油购销公司土地共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共计 元作为本次项目置换房屋,待乙方规划设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额,具体如附件2。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同为本项目建设的初期合同,到项目可以开工建设时再签订正式合同,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本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销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向乙方提供项目活动所必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证、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老百姓的拆迁,项目开发必须的土地、建设手续,协调周边相邻关系)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围中标。

4.2、乙方责任:

4.1.6、承担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办理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证与承诺

5.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5.2、双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5.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5.4、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两年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七、违约责任

7.1、因本协议是在项目开发前期签订的(未立项,未规划,未设计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以若单方违约,须承担此次项目另一方开支费用的四倍。

7.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八、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8.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9.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正式签署。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共3页,当前第1页123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共3页,当前第2页123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仲恺大道四段zk-02号地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3.1在本次共同合作中,甲方主要负责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项目承建、销售、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股东的身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3.2出资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大写),占总股份 %(如甲方全权负责项目承建,则承建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归甲方所有)。乙方以办理好国土使用证的

土地为做资,占投总股份 (国%使用证必土须是出让质性的商用住地乙,方楼面地以100价元/0平方计算地价成本。)

四、、乙双方的工作甲责任与

4.、1甲方:

4..1、1乙方提向商供务动活必需的所切一商务判谈资,料如方甲组的织机构、管机构、注理资册、本企业程、企章业营业照执、质证书、资资验报告、年财务报度表、人代表证法明书、权授委托书一切等为作合项服务目的料证明文件资。

4.12、.乙在提供投方开资发所必须的料资基础上负,责筹项目开备建设发需资金的融通及所措,筹及时告并乙知方小中企融业渠道资及小企业融中结果,并资中小企将业资融所的整需套件资文给料方乙;在乙提出需要的前提下方其寻求及为联络相应金融的机构或投资机构。

4.1.、在3方乙供提必须资的料的基上,础责协助乙负筹方备目项的推介及招所需的商文件资料并,其安为定向推排介。

4..14、乙方在出提自中小企行业资融或寻开发求合伙作伴前提的下负责,协助方进行中乙企小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业协的议、合的同谈和判起;并协助草方完乙成中企业小融或资作合相的关法律文件的备准签署。和

4..1、5项目寻为战略找资人或合投作伙伴并将,谈判容、结内果和合方作式以等书面形式告乙方。知

4..1、承担6本协议定的合作过程中所约生发一切的用支出(费包括乙方管的理费,用土费地用项目设,、招投计等前标期费用,项目广告介推,财费费务用,销费售等用)。

4..71、双方定的商他其工作。

4.、2乙方:

4..2、负责提供1获得项目服务事的公共关宜支持。系

4..2、负责取得2项服务所需的全部目基本料。资

4.2.、3负责协使调甲方获项得服目合务同及应相授的。权

4.24.负、协调关责系使并甲寻求、方联络推、的金荐融机、构投资构机战略、投资人合或伙作伴合在作开的发目项竞争中闱中入标。

4..52、双方定的商他其工作。

五、理等费管的用支方式付

5.、1方乙协议约在范围定所付出的内管理费由甲用方承,协议担签定后每按个目项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总目资投额的2向乙%方支管理付费。

5.2本、议协签自定生之日起7效日,内甲方向方支乙前期开办费付之,按每后月实的投资际额含(形进象所度表的代资投)额的%2向方乙支付理费,管前开办期在费支月付管费理中扣减。

5.、3告费广用前期费、等双方另行商用定支付式方并,作为本合同件,附与合同本具同等有法效力。律

六、证保与诺承

6.1双、有方签权订并行本协议执约的定义务,且无并任何其他人需同的。意

6.、2方双论口头无书或面提供的任何资料所信息、数据、、文等均件是新的、最观客、的真的实、完的,整且并存在不任何假虚、侵、故意疏权忽虚或伪陈述。

6.3双、将方知所悉的能影响本可协的议所有事(如项有)尽快通果对知,并方提对示注意方。

6.、4乙方在以方的名甲进行或从事商义业活时动,必须严遵守中格有关法国律和定规一,违切法律背和定的行为规导致,法律的责任与济经责均自任承行担。

6.5乙方以、方名甲对义的外一切承诺及关的相见意观点、、法看操和作均应,甲在方权授双方或议的定范围进内,行则否乙方,行自担全承责任部。

6.6、乙方在出提当正的法合务商动活,甲时方应极的给予积持支,

七、合期限作

7.、1本议协有效暂期定一为,若合作年目没项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方双字盖章签之日效生起一的年后止,终若作项目进展顺合,利甲或方方推甲的金荐机构融投、机资构、战略资人投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发的项目竞开中入闱争中,标本协议则有期延长效合至项目销作售封盘止为。

7.、在2述下情况,任何一下均方在书可面知通另方一立后终即止本协议:

7..2、一方1止停业营或入清进算不包括(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事、为正当了有清的能偿力重组的合或并而行的进自愿清算)解散或关或;闭

7..2、一2无方支付法到期债,务其或全或部分财部产被定指给破接管产、人政行管接或管人人(或依理照公其所在司或地司设立地点公的律法规的定任类何似员官或序),或正进程任入破何产程序;

7.、因不可抗3力拒或意外件事致使议无协法履时,遭行不可遇拒力或意外抗件事一方应在尽的可快能的间内时将事故细情况通知对方详,最长得不过超十五,日双应方该通协商过缓暂或终本止协议履行的。

7.4本协、的议止不影响保终密协议的效力但保,期密过限后则在不限。此

7.5本协、合议作期,满需延长合作如期双方可,订书签面文件延合长期。作

7.、6在效有期内为,本议协述项目提上的服供务全部结束,则本议协止终。

八、约责任违

8.1、方一反违本了协议任何的款条并且,另一在指方出种违反这15后内日这,违种反仍得未纠到正,约违应承方由担给另此方带来的一应相的济经失,损并担法律承责;任

8.2如果任、一方何续连十三天无法实质行其履任责则另,一可方在以发书面出知通三天十终止后该议协或其受中上到影述的任响部何,无分实质法行履其任的一方应承担相责应经济的任责和律责法。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一方何无所控法制的原因,括战包、争灾、火风、暴治政封、罢锁(工不括包自身其员的工罢工或)然自害灾导致而无其履行法议义协时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不对亦一另方上述因履行不而导的致何损任失或损承担责任。坏

9.、2方各知晓可在导致能可抗力事不件的发后应生尽快知另一通方。

十、适法用律

10.1本协、的议立订、效、力解释和行,履适用于中均人华民和共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对本协方的效力、解释议或履行生发何任争议,各方先应首通友好过协。自商争发生之议起日十三日内商解决协成,不则任何一方均权有向项所目在地法院起提讼诉。10 3.除有、争议关条的款,外在议的解决期争,不间响影本协其议他款条继的续行。履 104.、协本部分条款依法或议依本协的规定终议止效或力被告宣无效的,不影本响协议其他条的效款力。

十一、议协的生、效协议修改的、更、补变充及其它

11.、本1协经议、甲乙双盖章方、字签生后。效

11.、2本协议一生效经即法律受保,护何一方不任得擅修自、变改更补和。充协本的议任何修改变更和、充补均经双方协需商致,一达书成面协议。

113.本协、议中文写以,正本一式四成份,甲乙、方双各执两份,有同具等律效法力 1。14、与.协本有议关的何往来任件均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议协具有同等律法力效。

11.、5本协于 议年 月 在日中 市正国式签署 甲 。方(盖章 : )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人表(签或盖章字: ) 法 定表人(签代字或盖): 章授权代表或签字)( : 或 授代表权(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6]

甲方(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

】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

】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亩,建设用地面积约【

】亩,代征地面积约【

】亩,容积率约【

】。

3、 根据乙方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地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

】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支付的【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

】向【

】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完成时间: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

】万元(不含【

】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

5.2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

】万元(含【

】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二零零 年

二零零 年

2016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九篇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2]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

乙方:xx-x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xx县xx路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xx县xx路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占地面积xx亩,经xx县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业、住宅,建筑密度 %,容积率2.33,绿化率 %。其中4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 平方米)由xx村返还出让金的70%后,建成并装修达到xx的要求无偿返给xx村,并负责办妥相应的产权手续。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及房屋拆迁费用等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筹集项目建设、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前期策划和运

作。 本合作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利润 万元,分期付款。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4、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乙方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财务人员、会计、出纳由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由乙方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

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XX市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XX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人民币XX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乙方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3]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规划为一栋总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12层的综合楼(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2、项目地址:

二、合作方式

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项目公司股东,甲方负责协调重点工程指挥部等相关关系,同时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乙方出资负责开发建设、租售等,双方的收益甲方以固定收入体现,乙方享有该项目的其余权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以土地为条件与乙方合作,并负责办理开工、租售的所有手续,乙方出资用于后期的各项税费和开发建设费用。

2、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该项目公司股东,己方在取得前二十年租售经营权收益后,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将经营权变更给甲方或项目公司注销;在乙方经营期间除甲方义务外,所有的经营活动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最迟于2016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

2、在具备条件后十日内办理好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出租经营权登记手续等,并为乙方租售的房屋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

3、在乙方提出请求后三至五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不得干预乙方的项目经营与管理。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该项目及所属土地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5、本项目,甲方按项目建成后前20年经营权或租售权出让方式给乙方做为收益。双方约定规划面积为4万平方米。乙方除收取上述款项收益外,对该项目不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20年后该项目的全部收益和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的开工建设并承担全部建设资金,自主运作、自负盈亏。任何与建设、管理有关的收益均与甲方无关。

2、负责项目的租售/招商工作。

3、负责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房屋维修或者保修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

4、项目的配套设施如水、电、暖、煤制气、有线电视、网络、道路绿化等,均由乙方负责建设、安装、维修、管理,并承担费用。

5、按照双方约定,在取得20年全部收益后,乙方将股权变更给甲方或将项目公司注销。

五、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

合作协议》-开发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双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4]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公司)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47%,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3%,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 1批建手续;

2.3 甲乙双方对项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2.4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范围内的房产及相关权益属于甲方、乙方按投入

比例按份共有,项目的房产以 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全部属于甲方乙

方按投入比例按份共有;

第三条 合作机构组成

3.1 甲乙双方成立对项目进行共同管理的合作机构;

3.2 合作机构的人员构成及权限:

甲方全权代表:魏满

乙方全权代表:

甲方委派财务人员:

乙方委派财务人员: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销售代表:

乙方委派销售代表:

甲方委派其他人员:

乙方委派其他人员:

3.3 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由合作机构的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策,除了本协议另行约定或甲乙双方同意的之外,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对项目事务进行决策及签字;

3.4 双方更换合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收到书面通

知之后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 项目出资

4.1 甲乙双方采取等额货币出资方式进行合作投入,双方将各自的出资存入双方设立指定账户(以下称出资账户);

4.2 甲乙双方初步确认的出资额度为 元,双方各自出资 元,如该出资不足以满足项目的投入,双方另行等额出资,直至项目房产销售完毕并完结相关转让手续本合作协议书履行完毕;

4.3 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甲乙双方各出资50万元(合计100万元)到出资账户,该款项直接用于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出资账户余额低于 万元,双方应在 日内等额补足,直至出资账户余额合计达到100万元;

4.4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的之外,双方或各自的授权代表共同支配出资账户内的款项;

第五条 项目财务管理

5.1 双方各自委派的全权代表及财会人员有权对于项目的财务事宜进行决策及签字;

5.2 甲方确认 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3 甲方确认 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4 对于2000元以下费用的票据可由甲方或乙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单方签字确认;

5.5 每月底,双方财务人员制作财务报表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双方投入资金额度的确认;

5.6 项目预售及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双方共同管理及支配;

5.7 甲乙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制定项目合作的财务制度,涉及项目财务的其他事宜由双方或指定授权代表共同决定或经办;

5.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就项目财务事宜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5.9 经双方同意因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等额负担;

5.10 非经双方同意,甲方或乙方单方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单方承担,双方也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项目运作的其他事务

6.1 甲乙双方委派的全权代表对于涉及项目的一切事务享有决策及签字的权利,涉及项目的以下事务必须由双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

6.1.1 项目的设计标准;

6.1.2 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6.1.3 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

6.1.4 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6.1.5 确定项目房产的预售及现售价格;

6.1.6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2 甲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2.1 协调办理项目的批建、施工、预售等手续

6.2.2

6.2.3

6.3 乙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3.1 介绍 公司参与项目的合作并能够保证 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6.3.2

6.3.3

6.4 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事务;

6.5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口头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事务;

6.6甲乙双方应将所负担项目事务的完成情况向对方通报;

6.7 除了甲乙双方各自分担的项目事务之外,涉及项目的其他任何事务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定;

6.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就授权的项目事项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6.9 因本项目形成的一切权利及权益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6.10 项目过程中的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7.1 双方对于项目的利润平均分配;

7.2 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负担;

7.3 因一方过错形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凡是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从而导致项目停滞,或项目灭失,或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或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涉及的当事方必须在2日内通知对方,如果迟延通知,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2 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发生导致的项目损失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或乙方迟延出资的,则按应支付出资额度的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经对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然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2 依据本合同约定,或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甲方或乙方故意不履行义务从而导致项目不能继续进展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日的违约金,如果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3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9.4 如果一方私自取得项目的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及权益的,违约方应退还到双方合作机构,同时另行向对方承担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

10.2 甲乙双方与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之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2 如果一方转移本项目的权利,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11.3 双方确定的通知方式为:

11.3.1 甲方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11.3.2 乙方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11.3.3 甲乙双方以上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11.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下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经双方协商重订,但仅限于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必要程度,本协议其余条款仍应保持全部有效。

11.5如果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就具体的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采取置争议的方式,事后处理;

11.6 本合作协议于2016年 月 日签订于 ;

11.7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5]

甲方:阿拉尔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温宿县红石陶瓷厂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作开发温宿县红石陶瓷有限公司房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块,位于温宿县交通路13号,土地使用面积8亩,占地面积5332.8平方,总建筑面积待定。

2、土地性质,商业用地。

3、项目约2万平方米左右,一层为商业,二至17层为住宅。

二、合作方式

1、你方负责将8亩地使用年限转变为70年,并转换到开发公司名下。折价550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算作土地成本。

2、建筑公司及建筑成本由我方负责联系及支付。

3、所有销售的收入去除土地成本及建筑成本以及其他开支后,利润平分。

4、前期开发手续双方共同办理。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建筑成本,由我方支付。建筑成本从销售回款中先行支付。

三、项目公司

甲方出资成立开发公司,董事长及会计出纳由甲方派之,总经理由乙方派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垫付规划手续和开工的全部费用。

2、负责设计、地勘的费用。

3、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与施工费用。

4、房屋销售许可及经营的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甲方完善甲方的开发、设计、地勘,施工许可证销售所建房屋的相关事宜。

六、土地拆迁工作

需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双方同意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在拆迁完成后立即签订,时间为三天。

七、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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