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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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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合同
路基施工合同 第一篇

路基土石方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一、工程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便道建设与维护,桩号范

围: 。

二、工程量:填方约万立方米,挖方约万立方米,最终按照

设计图纸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量计量方式: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细目

计算,单价采用相应的投标单价,甲方按照乙方完成总金额的 计

提管理费。(按甲乙双方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月日至 年月 日)。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约 万元整。

第五条 工程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开工,每月 号按验收合格确认的实际完成工

程量在甲方该工程款到位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款,全部土方工程完成,办妥结算手续 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甲方根据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

行监督检查。乙方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路基土方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规定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返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文明施工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三、施工过程中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火灾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一份交甲方备查。

第八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住宿和伙食自理。

二、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犯则按章处罚。

三、乙方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自己解决。

四、乙方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带齐身份证、计划生育证、

暂住证并复印一份交甲方备查。

五、乙方要将进场人员花名册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第九条 工程单价及工作内容:

一、工程单价:包机械、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工期)、包费

用,包防污染,包文明施工。

二、工作内容:机械进退场(费用乙方自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提

供的技术交底,对现场施工资料记录、整理。

第十条 施工机具及材料:

一、全部施工机具、配件、油料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过程中机械维修保养等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遵守现场各规章制度,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现场管理

人员的指挥,不得顶撞监理,否则承担带来的一切损失,按甲方计划进度施工,相互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尊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

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出现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展开作业面的施工场地。

2、 提供施工图及技术交底。

3、 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

4、 负责协助对建设、监理、质检部门的联系,办理工程变更、质

量及工程量的签认手续。

5、 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责任

1、负责土方机械进、退场,进、退场费由乙方自理。

2、施工使用的油料、维修配件由乙方负责。

3、便道的维护、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负责现场桩位的放样及施工记录填写工作、及时整理技术资料移

交甲方施工管理人员。

5、包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质量要求或进度跟不上,甲方有权令其停工和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为保工程质量、进度要主动收集资料,办理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所获利益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割,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

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达不到计划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按损失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路基施工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不经对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违约方赔偿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及工期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

应偿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结算付款完毕后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基施工合同
路基施工合同 第二篇

合同编号:ZCBGD2LJLWFB12-03

土石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

发包人:****************

工程第二合同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

********

第二合同段

土石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三段路基土石方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范围:里程桩号为K30+185~K32+433,本段设计文件路基土石方工程所有内容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程项目。本施工作业范围为暂定范围,甲方保留对其进行调整或增减权利。

3、工作内容:【路基施工合同】

(1) 施工准备:本工程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施工范围内施工便道、便桥修筑以及场地处理等工作。

(2) 现场清理:主要包括清理路基范围内所有垃圾、路基范围内树根及灌木挖除;铲除和开挖草皮或表土、废料运输;挖除树根、移运、堆放;坑穴填平夯实、场地清理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3) 挖除旧路面:主要包括沥青及钢筋和混凝土旧路面的挖除、装卸、运输、堆放、外弃,场地清理,坑穴回填,压实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4) 路基挖方:主要包括挖方路基施工、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开挖、石方爆破、开挖;挖方移位、装卸、运输、堆放、分理填料;整修路基、弃方和剩余材料的处理;非适用材料、淤泥的挖装、运弃;围堰的拆除、运弃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6)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主要包括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装运、堆放、分理填料;整修边坡、弃方和剩余材料的处理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7) 路基填筑:主要包括挖台阶、利用土石方及填方材料的摊平、压实、整形;结构物台背回填、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材料的挖运、掺配、拌合、摊平、压实、洒水、养护、整形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8) 改河、改渠、改路填筑:主要包括挖台阶、及填方材料的摊平、压实、整形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9) 软土地基处理:主要包括软土地基的挖装、运弃,场地清理及整平;土工织物的铺设、搭接、缝合及锚固、场内取运材料;回填级配碎石、碎石土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10) 与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工序和全部辅助工作,及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装卸、运输、场内短驳、二次转运等,其全部费用都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11) 施工期间现有地方道路、施工便道及施工现场的清理、清扫、维护、修缮等。

(12) 在上述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分包总额为 贰佰捌拾伍万叁仟壹佰肆拾 元,(¥2853140元)(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承包价为乙方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须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1)乙方在施工便道修筑前,便道施工方案和路线走向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2)路基填筑用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承担土资源费并运输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挖方可利用材料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处理,甲方按挖方材料市场价格扣除乙方费用。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修筑、维护临时便道,合同期间保证重车通行,为保证正常施工的修筑便道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若为社会导流便道,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数量的计算:

(1)结算工程数量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并经甲方现场确认且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业主计量、技术规范、文件要求的数量予以计量,超过设计范围的数量不予计量结算。

(2)土石方比例计算以现场实际确认为依据(图纸设计土石比为1:3),但石方不得超过设计石方比例上限。

(3)路基填方数量以施工图纸设计路基宽度及现场实测高程为准进行计算,如路基施工宽度超过图纸设计数量,超出部分土资源费由乙方承担,以23元/m3从结算款中扣除。

(4)本工程的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确认,经甲方现场确认且符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业主、监理计量规范要求的数量予以计量。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通知甲方进行现场工程数量确认,甲方拒绝为乙方结算该部分工程款。

(5)挖方单价为包含三公里运距报价,超运距运费每增加一公里运距费用按每方1.2元结算。

(6)若业主要求进行首件工程实体试验,试验工程实体按照工程量清单单价和实际完成试验工程实体工程量进行计量,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任何费用。

3、税金: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由甲方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计: 伍 万元(¥ 50000 元)。在签订合同前,乙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本工程完成50%以后,若分包工程进展顺利,经甲方上级公司批准后,可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工程结算及工程退场手续办理完毕,且履约良好的单位,可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工程质保金、安全及环境保护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5 %,甲方在每期结算款中按 5 %扣除,缺陷责任期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2、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结算款的 1 %在每期结算时扣留,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投入的相应的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累计投入的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金额不得低于安全生产保证金总额。乙方每批投入安

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经甲方安全部门、甲方财务部门验收核实后支付乙方当批购买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金额,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甲方累计支付乙方金额不超过甲方扣留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总额。若乙方未能按要求投入相关安全设施时,甲方有权代乙方购买并配置发放,所发生费用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环境保护保证金:环境保护保证金按结算款的 1 %在每期结算时扣留,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且本年度内无环保方面的投诉,则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末退还上年度扣留的环境保护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退还剩余的环境保护保证金。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期结算扣留结算工程款 1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本年度履约正常并提供给甲方完整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依据后,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末退还上年度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退还剩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劳动竞赛基金:劳动竞赛基金按结算款的 1 %在每期结算时提取,劳动竞赛基金作为专向资金用于履约评价,不退还乙方,甲方分阶段对乙方施工生产进度、安全、质量等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乙方施工生产进度、安全、质量等履约情况考核结果给予奖罚。

第五条:工程及材料预付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10月31日。

2、每拖期一天,罚款 5000 元。

3、缺陷责任期为 2年 。(缺陷责任期时限同总承包合同)

第七条:工程进度

1、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整体进度计划。

2、乙方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当月施工

路基土石方施工合同
路基施工合同 第三篇

合同编号:﹍﹍﹍

路基土石方施工合同

甲 方:济源市南环东延至东二环等七条路BT模式项目经理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对国家的有关政策、施工图纸、业主管理模式、甲方管理制度、当地环境做了充分的了解,并知晓其表现的或潜在的风险,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诚实、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本项目路基土石方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工程名称: 。

2.施工工程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和高新产业集聚区 。

3.工作内容、工程数量:

3.1工作内容:

A、清理现场、挖除树根、建筑物拆除等地表附着物; B、沟塘的排水、清淤、回填;

C、路堑的开挖装运及压实、路拱、边坡修整; D、清理坍方;

E、利用开挖土石方填筑路基、成型压实;

F、相应施工段落范围内必需的临时施工便道(边坡修整、临时排水设施)的修筑、维护以及扬尘洒水等;

G、挖结构物基坑土方和排水工程基础土方;砂砾垫层;结构物台背回填; H、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主辅材(合同中约定由甲方负责材料除外)、自检、管理、劳动保护、保险、利润、文明施工、现场维护等全部费用。

3.2工程数量和单价:见工程量清单。(乙方负责施工其中部分道路的路基土石方工程,具体工程施工任务由甲方安排)

4、开工日期及工期:

4.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按合同要求的人员及最低设备配制全部进场。

4.2工期要求:由甲方根据交地情况、业主要求下达《施工任务书》和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满足甲方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将视为违约,每拖延一天罚款伍千元。

5、承包方式:__包人工、机械及材料__。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负责提供图纸、地质资料,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如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型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误差,乙方应自费纠正,甲方对相关数据的核查,均不能解除乙方对其准确性所应负的责任。

1.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做好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 1.3施工期间负责业主发出的工程变更以及业主、监理的文件往来,并将相关内容及时传达给乙方。

1.4甲方负责所需报检资料的填报、整理,签字和归档。

【路基施工合同】

1.5负责汇总计量报表与业主的结算,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1.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事项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并有奖罚权。

1.7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人员、机械设备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额为施工机械离场罚款5000元/日,工地负责人缺勤1000元/日,技术负责人缺勤600元/日,其他主要人员缺勤300元/日;工地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

1.8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

监督,检查,对违章或事故实施处罚,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章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1.9红线范围内的弃石方,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将弃石方运到指定地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运距在一公里之内的运费已包含在挖石方单价中,超过一公里按照1.0元/km.m3计算超距运费。

1.10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并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签订本合同时,视为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勘察及审阅,熟悉了甲方对乙方的全部管理方式及所有要求,并承诺在合同实施中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2根据甲方指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就位,按计划施工,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

2.3乙方负责所有人员、机械设备的进出费用,人员的住宿、伙食等生活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自理。

2.4如现场供电条件受到限制,则乙方必须自备发电机发电,以供施工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机械的全套手续复印件,乙方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严禁无证操作。

2.6乙方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视情节罚款,每次500元—3000元,若因乙方原因而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2.7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对所用机械要进行必要的保养,保证机械完好,不影响甲方工作;机驾人员不能酒后作业,如违者罚款200元;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禁止干私活,违者重罚。

2.8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和设备购买商业保险,并承担费用,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9乙方负责结构物基坑开挖和排水工程基础开挖。

2.10借土场和弃土场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使用和后期平整以及场地的复耕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乙方人员应避免车辆和机械设备免遭人为破坏,全部损失乙方自负。 2.12乙方按照业主及甲方要求,负责本合同段乙方施工范围内便道的修建、维护养护及扬尘洒水工作,并承担费用。

2.13指定_____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约定工程的全面管理,该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请假,无故离开工地一天罚款_500_元,认为乙方施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被要求更换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工地工作。

2.14乙方施工所需的计划内的合理用地由甲方负责征用,计划外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路基施工合同】

2.15进出场费、临建、修建便道并维护和保养、管理费、形成工程实体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各种必要的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6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现有规定进行,爆破施工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及许可证件等有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因爆破施工引起的各种纠纷由乙方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1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挖方施工工艺的要求进行施工,设立安全标识,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乙方必须及时清除。

2.18乙方需配备1-2名具有一定试验经验的人员,配合项目部试验室做好现场取样及试

验工作,甲方按填方数量以0.2元/m3的标准收取试验费作为取样担保,如果乙方配合积极能满足正常标次需要,如配合不到位造成标次延误则视情节扣除。 2.19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测量工作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具体配合的工作内容以甲方测量人员的指令为准。

2.20乙方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以保证工人的日常生活费用、配件的充足供应,修理能够及时进行,如当月结算工程款不足以维持自己车辆的正常运转时,必须自筹款项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使工程顺利完成。

2.21对所承担的工程在进度、工期、安全等方面负全面责任,并自愿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2乙方必须建立内部质量监督体系,并报甲方,确立实行自检制度。对其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妥善处理,损失由乙方自负;业主和监理有关质量、进度方面的指令,乙方有执行的义务。 2.23按照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费用自行承担。标识、标牌由甲方统一定制作后调拨给乙方,乙方负责使用和看管,如发生丢失、损毁,由乙方承担,费用按照甲方定做单价从结算中扣除。 2.24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工地例会,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未及时或未参加而又未请假的,甲方将处以每次_1000_元的罚款,无论乙方签署罚款单与否,该罚款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2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的指挥,甲方、业主及监理的指示、指令、通知等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26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作为工程支付的依据。 2.27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法令、民风民俗、按时足额上缴地方上要求的各项费用(如暂住费等)及本作业队伍施工相关保险。

2.28协助甲方协调施工期间的地方关系,对于期间各种干扰事件的发生,乙方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来避免或降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听之任之,扩大了干扰事件的影响,损失自负。

2.29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驻地建设、交通导改、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乙方应严格遵循“中宏路桥”视觉形象规范要求,所有标识均应唯一体现甲方,即“中宏路桥”。

2.30工程交验前,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平整临时用地、复耕等工作,费用不再增加。

2.3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32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结构物、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

2.3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3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迎接业主或其他上级单位的各项检查工作,因此产生的现场费由乙方承担。

2.35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时对缺陷进行修复,使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预期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施工期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就有关本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2.36乙方必须保证妥善处理相应的地方关系。乙方在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发生业务来往时,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方可办理;如乙方自作主张办理后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进场后需及时提供实际进场的情况,未按计划进足人员、机械设备,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2.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2.3甲方认为乙方确实无法保证进度时,有权采取减少工程量、更换作业队伍,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行,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2.4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成或者业主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相应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满足业主的要求,费用不再增加。

2.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罚款甚至终止合同,同时扣除乙方已完成工程量15%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2.6在每月结算时扣除结算工程款的3%作为进度管理基金,在下月结算时予以返还,如因乙方进度原因被业主罚款,则在该款项进行相应的扣罚。

3、工程质量

3.1乙方应遵守主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3.2乙方质检人员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工料机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自检合格,报甲方自检合格,甲方质检人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进度、质量的要求,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全过程监督。一旦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4如因乙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较大信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安全施工与安全检查

4.1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制定安全措施,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教育,服从统一管理,自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做到安全施工。同时要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伤、残、亡及造成他人伤、残、亡或其他事故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4.2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安全指导,服从、配合甲方开展的各种安全检查。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多方位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教育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对甲方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做出赔偿。

四、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的提供 1、机械设备管理:

1.1乙方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需满足业主和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要求,且不得低于以下配置:6台挖掘机(其中一台挖掘机型号在360型以上),3台160以上推土机,3台20T振动压路机(其中1台带羊角碾),3台装载机、一台160-B平地机,一台8T洒水车,一台水准仪,一台全站仪,其他施工机械设备由施工队伍自行配备且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施工要求。

1.2乙方必须每周一向甲方计划合同部上报在场机械设备清单;乙方进场机械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离,否则按违约处理。

1.3如甲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或者由于施工措施的变化需要其他机械,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1.4如乙方机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被甲方责令增加机械,乙方未予执行时,甲方有权调

派机械给乙方,租期及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低于当月市场价),租金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5 乙方对施工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各有看管义务,任何因素导致施工机械设备毁损灭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2、材料

本施工合同中所有材料(合同条款或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约定由甲方负责材料除外)已包含在单价中,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工程价款与支付

1、工程价款

1.1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税金以及收缴方式:不含税。 1.2有无预付款: 无 。

1.3保留金的种类/比例及收款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的 5 %,待缺陷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的下一个月内支付。

2、结算与支付

2.1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工程数量双方现场测量后书面签字确认。

2.2现场便道修建、维护养护、扬尘洒水和炸药库房修建工作量已综合在挖填方单价中,不再单独结算。

2.3工程结算按月进行。每月5日前,甲方对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行结算(前提是乙方满足甲方的质量、安全、月进度计划要求,否则暂不予结算),待业主计量批复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款项后支付70%工程款;路基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10%,单条道路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缺陷期满后(工程交工验收后二年)的下一个月前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

2.4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必须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报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为无效结算,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结算费用。。

2.5甲方不付进场费,由乙方自备启动资金。

2.6最终结算的前提是: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执行完毕且反映最终债权债务关系的账单和备忘录乙方签字认可后甲方才给乙方办理。

2.7施工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度工程结算款均为中期临时支付,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中间计量结算证书对任何以前所结算数据进行修正和更改。如果乙方施工的任何工程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中期结算中扣回该工程的价值。

2.8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严重违约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已完成的未结算工程或结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支付。对于乙方遗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9乙方未严重违约顺利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任务后,甲方同意在最终结算时将石方挖方单价增加0.5元/m³奖励给乙方。

3、计量支付程序

主管施工员→工程部长→合约部长→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财务部支付(乙方要提供本月民工工资表原件)。

4、结算程序

主管施工员→项目部各部门会签→总工→项目副经理、经理→公司各部门会审→公司总经理审批→项目财务部支付(乙方要提供民工工资结算表原件)。

4.1乙方在收款前应当提供机械燃油、火工品等材料(按定额计算数量、金额)税务发票,

路基施工合同(空表)
路基施工合同 第四篇

路基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已经开工。根据施工处对工程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甲方通过审查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符合施工要求,并且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内容

甲方承包给乙方K + ~K + 全长 公里路基内的工作内容 (填铺碾压、除草皮、弃脏土、 土石方填、挖工程及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工程)。乙方完工后经甲方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及标准是:边坡达1:1.5,边沟顺适畅通,合乎要求,路基调供后保证8M宽,弯道路段凡小于250M以下半径,在原8M基础上另加其加宽值。标高抽查合格率在60%以上。压实度在93%以上。

二、工程数量

M3,挖方M3 / M3,挖方单价为 元/ M3 。

三、工程造价

以上工程共计合同工程费用为 元人民币。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2004年 月 日开工,在不受拆迁和构造物影响的情况

下,必须在2004年 月 日完成工程任务。

五、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要求

1, 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 乙方填方路基填料应在甲方提供的料场拉运,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路基填料,距路基顶面80cm以上填料粒径不超过15CM,80cm以下填料粒径不超过10CM;填料中不能含有泥团、杂物及腐植土等不合格材料,路基上不合格路料必须捡去弃方不得乱倒,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弃土。

3,乙方填筑路基每一碾压层的碾压宽度不能小于设计宽度,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30CM,找平层压实厚度不小于8CM;距路基顶面以下30CM范围内的压实度要求为≥95%,其余部分路基的压实度要求为≥93%,基底处理压实度要求为≥90%。每层工作面要摊铺平整,碾压均匀,不出现松散和翻浆情况。

4,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要求直线顺直,曲线圆滑,坡面和沟底平整密实,没有杂物。路基两侧超过边线的废弃物全部清除。如不及时清除,当地农民提出赔偿,均由乙方自负。

六、工期及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乙方须在开工前向甲方交纳施工质量、进度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0000元。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工程技术员及驻地监理验收,合格工程将全部退还,不合格者令其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按所需费用将其全部扣除,剩余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七、检查验收制度

甲方的每一个项目部所有成员及质量检查人员,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路基的填料、压实度及其宽度、路基外观的检测与检查。乙方在施工中的

每一填筑层和每一道工序都必须通过检查人员及监理的检测和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层(或工序)的施工。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及时返工、停工,并进行处罚。严重者,甲方可以中断与乙方的合同,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质量、进度处罚制度

1,发现路基填土虚铺超厚度的,甲方除责令乙方返工外,发现一次甲方将处罚乙方人民币500元。

2,路基碾压发现有超粒径现象,甲方除责令乙方返工处,发现一次将处罚乙方人民币300元。

3,经检测路基压实度不足的,乙方必须补压。如果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而强行填筑下一层,乙方必须除清除拉来的填料并且重新碾压外,每发生一次将处罚乙方人民币1000元。

4,经检测压实宽度不足的,甲方除责令乙方返工处理,发现返工后仍不合格一次将处罚乙方人民币500元。

5,旧路基不足宽度,在填土前必须推台阶,层层压实,如路基完成后出现纵向缝,每延米扣除抵押金500元。

6,除桥涵、排水防护构造物及拆迁影响外,按合同规定期限乙方完成任务,填方单价按9元/ M3计,如按期完不成任务,除填方单价按 元/ M3计外,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所承包工程费的1%,作为延期补偿。

九、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增设安全示警标志和指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生产操作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

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付款

由于上级的投资缺口较大,资金到位没有固定时间,故甲方不能保证什么时间付给乙方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十一、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的养路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否则将从工程费中扣除。

十二、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营业税由乙方负担。

十三、乙方进场后,设备必须是每个土方队有一台振碾40T,静碾21T,10天内未到齐设备,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扣除10%保证金,作为进度延期补偿。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其它工程变更,根据变更工程数量增(减)合同工程款。

十五、由于施工现场没有便道,所以一定要保证交通不断,乙方在生产上安排好调度,不得阻碍交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 程 量 清 单

路基施工合同书
路基施工合同 第五篇

路基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甲方通过审查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符合施工要求,并且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内容

甲方承包给乙方王落村道路路基内的工作内容 (填铺碾压、除草皮、弃脏土、 土石方填、挖工程及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工程)。乙方完工后经甲方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及标准是:边坡达1:1.5,边沟顺适畅通,合乎要求,路基调供后保证5.5M宽,标高抽查合格率在60%以上。压实度在93%以上。

二、工程数量

路基填方 M3,挖方 M3 填方单价为元/ M3,挖方单价为 元/ M3 。

三、工程造价

以上工程共计合同工程费用为元人民币。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2015年 月 日开工,在不受拆迁和构造物影响的情况下,必须在2015年 月 日完成工程任务。

五、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要求

1、 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 乙方填方路基填料应在甲方提供的料场拉运,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路基填料,填料中不能含有泥团、杂物及腐植土等不合格材料,路基上不合格路料必须捡去弃方不得乱倒,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弃土。

3、乙方填筑路基每一碾压层的碾压宽度不能小于设计宽度,基底处理压实度要求为≥90%。每层工作面要摊铺平整,碾压均匀,不出现松散和翻浆情况。

4、路基边沟、边坡的整修,要求直线顺直,曲线圆滑,坡面和沟底平整密实,没有杂物。路基两侧超过边线的废弃物全部清除。如不及时清除,当地农民提出赔偿,均由乙方自负。

六、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增设安全示警标志和指示标志。

七、工程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6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路基施工合同 第六篇

##第1篇: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第2篇: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3篇: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最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5篇: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路基施工合同】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3、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3、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室内装修合同书样本中乙方权利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4、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4、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4、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5、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5、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5、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5、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室内装修合同书样本的质量标准

7、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7、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8、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8、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8、4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保修(1)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8、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注: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9、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9、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0、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几项具体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2、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室内装修合同书样本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5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路基施工合同 第七篇

第1篇: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路基施工合同】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2篇: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泰安中南投资臵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方):泰安市永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承揽位于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

为确保工期、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

二、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完成施工。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水电等临建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安排意见。

三、乙方聘用、雇用施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以自己所有的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乙方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有管理、指挥、处分的权利;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揽期限:自2015年4月25日始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五、承揽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六、承揽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工程款。此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拆迁、施工等相关费用,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七、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八、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

九、承揽期限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管线、光缆等相关单位,并确保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涉及相关光缆线路以及热力、通信、自来水、高压线等各种管线、光缆等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泰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光缆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公路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某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_________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8、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第5篇: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___新城。

3、建设单位: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_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_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签订的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14、7%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10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

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2015施工合同范本
路基施工合同 第八篇

第1篇:安全施工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道路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塔石乡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工程队

为确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XX年3月10日至XX年12月30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

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大于10%,纵坡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

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工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补充合同(协议)书

2.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有关会议纪要

2.9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

3.7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3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4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图纸: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质量责任:

18.1.1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检查和返工

18.2.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中间验收

18.5.1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杜绝火灾事故;

19.1.5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安全责任

19.2.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文明施工责任

19.3.1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9.3.2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物资供应分工

21.1.1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物资费用

21.5.1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qiāng、拉铆qiāng、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联动试车;

(2)投料试车;

(3)保运;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3.2施工图预算

23.2.1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工程结算:

23.3.1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付款程序

24.4.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4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5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4.5.1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4.5.2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4.5.3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4.5.4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4.5.5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4.5.6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4.5.7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4.5.10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4.5.11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4.5.12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4.5.13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4.5.14劳保统筹费;

24.5.15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6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7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i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噪音扬尘排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4.5.19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4.6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4.6.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4.6.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的。

24.6.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4.6.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4.6.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4.6.6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7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8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9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4.6.10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4.6.11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4.6.12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4.6.13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5.1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2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3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6.保修

26.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6.2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6.2.1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6.2.2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其他质量缺陷。

26.3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4保修责任

26.4.1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6.4.2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6.4.3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6.5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6.6保修金结算:按24.2.6和24.4.4约定办理。

2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8.不可抗力

2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8.3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4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8.5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29.保险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9.1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9.2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9.3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31.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1.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1.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2.其它

32.1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如乙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2.2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15道路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路基施工合同 第九篇

方案一:道路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沟槽土方施工工艺

(一)沟槽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1、开挖前对施工范围内各种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如有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2、熟悉图纸及设计文件。

3、检查机械设备情况及数量。

4、测量放线,确定开挖位置。

5、通知所有管线单位,在现场标明各管线的位置,如有需要拆迁转移的管线,因尽早拆迁转移。

6、待业主把需拆迁的房屋或管线、电缆、树木拆迁转移后,我项目部先对施工道路中障碍物清除干净。

7、附近的房屋、铺面等建筑物距离开挖的沟槽为3.5~4.5米,具有较大危险性,我项目部决定采用全封闭式彩钢板围护,在路口处安放红色警示灯提高安全。

8、待所有准备工作做完后,先开挖路床深度为1米~1.5米后,再开挖沟槽。

9、配备安全人员做应急措施。

(二)开挖沟槽的防护措施

1、在开挖沟槽前先在边线设立固定观察点,主要观察开裂及塌方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观察。

2、一般情况下,先挖污水沟槽,待污水沟槽回填后再挖雨水沟槽。

3、如果观察出现开裂塌方及液限较大的土质(软泥等),则按无间隔排列或咬口排列打加密钢板桩(槽钢)。危机处理加密槽钢厚度为10mm-15mm,宽度为25cm。并用槽钢做横梁。

4、房屋、铺面距离沟槽边缘不足4m时,为保证建筑物安全,全部采用无间隔排列钢板桩(槽钢)防护,以防边坡坍塌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5、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指挥车辆运输土方,以免车辆接近沟槽,引起塌方。

(三)沟槽开挖方法

1、土方开挖采用自然放坡开挖,放坡系数为1:0.5。

2、开挖方式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进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深度3.0m以内的采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开挖深度超过3.0m的,采用挖掘机分两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运土车运至指定余泥堆场。

3、沟槽基底标高以上20cm的土层,采用人工开挖、清理、平整,以免扰动基底土,严禁超挖。

4、沟槽开挖过程中,不同土层面标高须报验监理、业主确认,并做好记录。

5、土层与设计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由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方法。

(四)沟槽排水措施

1、在沟槽外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截止沟槽外地表水流入沟槽,集水井内的污水经沉淀后排放。

2、开挖时基底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的截面尺寸为200mm×300mm,沿着临时排水沟每隔20m设置600mm×600mm×800mm的集水井,采用潜水泵把集水井的水抽出沟槽外。

(五)注意事项 1、开挖后的土方如达到回填质量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应用于填筑材料,不适用于回填的土料弃于业主、监理指定地点。

2、沟槽开挖时其断面尺寸必须准确,沟底平直,沟内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转角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方外运采用载重自卸车,沿施工现场临时施工便道,将余泥运至弃土场。

4、夜间开挖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六)土方回填

1、待管道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回填。

2、回填材料选用合适的并经监理确认的挖出土或经试验合格的外运材料。回填前,确保沟槽内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3、土方回填采用分层对称回填分层夯实的方法,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300mm。

4、回填土夯压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密实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加适量石灰土、砂、砂砾或其他可达到要求密实度的材料。

5、回填管道两侧土方时应避免碰撞管道以免损坏,每层回填完后,采用打夯机夯实。

6、管顶土方回填时,路基面以下深度范围压实度要求为:0~800mm范围压实度不小于95%,800~1500mm范围压实度不小于93%,1500mm以下压实度不小于90%。

(七)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设计图纸,搞清管道与道路中心线的尺寸关系。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施工测量。

2、认真核对轴线和各桩的桩位。

3、认真掌握标高,严禁超挖。挖土机进行突防开挖过程中,要控制挖土机的下挖高度,不能超挖,边坡应预留不少于200厚的土供人工修整。人工开挖严格控制每层挖土深度和总深度,同样严禁超挖,并保证均衡、对称开挖。

4、妥善保护好各轴线桩与高程桩。

5、采用卸载放坡开挖土方,采用自然铲坡,严禁人工填平找坡。

(八)安全保证措施

1、基槽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如遇雨天,应加强排水措施;道路及坡道应采取一定的防滑措施。

2、基槽开挖时,应认真加强对边坡的监控。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落土或变形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强监护或将边坡坡度适当放缓。

3、机械挖土时,挖机应保持水平位置。每次移动后,支座应稳当,下方的土层应牢固。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挖土;装车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装土,回转挖土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

4、人工挖土时,操作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一般保持左右距离为2-3m;前后距离为4-6m。并应采取同一方向挖土,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5、第一工作面以及边坡顶部10m范围内不得卸土堆土或放其他重物。在挖土期间应做好塔吊的设备基础,同时应考虑基坑开挖时的机械开挖行走路线与土方运输路线以及机械开挖、运输及装载设备下的路基的承载能力,如承载力不足应加固行车下的路基。

6、基槽四周应设置围栏,夜间亮红灯警示,严禁操作人员在基坑内休息。

7、基槽支护施工前要对周围地下管线、排水沟及市政设施进行调查,必要时对周围下水道封堵,确保生活污水、地表水不能流入基坑内,坑上部排水沟,做成砖砌水泥砂浆抹面排水沟,上设钢围栏。

二、路基土方施工工艺

(一)准备工作

1、测量放样

施工恢复定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技术工作,根据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各导线点坐标及水准点标高进行复测,闭合后将复测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定线数据进行施工放线。按规范中规定,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线标、设计图、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道路中线桩直线部分每20m一个,每100m设一个永久性固定桩,曲线部分除20m设一整里程桩外,曲线的起点、终点、圆缓点、缓圆点都应设置固定桩。在中线桩施测后,进行横断面测量,然后根据路基横断面图及实测标高进行边桩放线。在挖方断面的坡顶点位置上,钉开挖断面的边桩,边桩上应注明里程、挖深,左右边桩以拼音字头或英文字头表示。一般在距边桩一定距离的外方,设栓(护)桩,以备边桩丢失后及时恢复。同时导线点、水准点应设立特殊标志,进行保护以免施工中遭到破坏。

经过准确放样后,提供放样数据及图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承包人才可进行清表开挖。测量精度应满足交通部颁有关公路工程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标准。

2、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

土工试验取样一般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每一种土类取样不少于三组,也有按桩号取样进行土工常规或试验的。

3、路基开挖前的排水设施

由于水是造成路堑各种病害的主要原因,所以不论采取何种开挖方法,均应保证开挖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有效排水。应做到:

1)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沟。

2)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于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3)路基施工时应注意经常维修排水沟道,保证流水畅通。渗水性土质或急流冲刷地段的排水沟应予以加固,防渗防冲。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必须严格搞好堑顶排水。

4)引走一切可能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在路堑的线路方向上保持一定的纵向坡度(单向或双向)以利排水。

(二)路基土方开挖施工

1、路基土方的开挖方式

路基土方开挖根据路堑深度和纵向长度,开挖方式采用横挖法。横挖法对路基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从一端或两端逐渐向前开挖的方式。

2、土方工程数量较大时,各层应纵向拉开,做到多层、多方向出土,可安排较多的劳动力和施工机械,以加快施工进度。每层挖掘深度根据工作方便和施工安全而安定,人力横挖法施工时,一般1.5~2.0m;机械横挖法施工时,每层台阶深度可加大到3m~4m。横挖法适用于机械化施工,以推土机堆土配合装载机和自卸车运土较为有利,边坡修整和施工排水沟由人力与平地机修刮完成。

3、路基挖方机械化施工

路基施工的特点是,合同工期要求短,质量要求高,同时由于土方施工作业受季节影响,因此,必须很好地组织机械化施工。

(1)机械配套及选型

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紧,任务重,要真正做到合理的机械配套,除考虑到工程数量、施工方案、工期、技术标准要求、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外,还要考虑到设备的适应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a.设备的适应生、可靠性

土方运距:当土方的运输距离小于100m时,选用推土机100~500m或>500m时应选自卸车运土。

施工条件的要求:机械设备要满足场地的作业条件。

机械组合尽可能并列化:这里指的是主要设备最好能配备2台以上,这样平时可以多开工作面,加快施工进度。一旦因机械故障停机时,2台(或多机时)可以及时调整,不至造成全面停工,这在工程施工中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b.同一流程上各种机械的生产率应相互匹配

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往往是多种机械联合作业,例如挖方施工作业程序,其中有一个环节不匹配就会造成待装车过多或自卸车不足的现象,因此要求在施工组织中要及时合理地调度和安排,有时因为运输距离的变化三个工作日内就会有不同的安排。

c.科学地进行机械保养与维修

由于土方施工灰尘大,对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的空气滤芯双套配置,收工后将灰尘大的滤芯交机械修理班。将已经吹洗干净的滤芯取回,以求得在机械正常运转情况下的最大生产能力。

d.保证燃油料和机械配件的供应

燃油料的供应是机械施工的保证,工地柴、汽油的供应一般有两个渠道,交通方便的地方请加油站在工地设点,加油站负责日常加油定期结算;工地交通不便时,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工地设地下油罐及加油泵,由专人管理。油罐的储量要满足用油高峰期的需要,并与石油供应商建立好供应合同。在油库附近要严禁烟火,做好治安防火工作。对加油管理应有相应的办法和制度。

除此之外,为保证工地用油(有些大型设备收工后停在工地),必须配备有专用的加油车辆加油车辆,加油车辆每天提早到达工地,开工前为工地机械加好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就进场的设备与配件的供应进行市场调查,询价选定供货商以保证机械修理换件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提高机械的使用率。

(2)土方机械施工机械配置(详见第七章:设备机械表)

(3)施工中在路侧布置车辆通行道路(便道)。施工时,便道可作为运土车辆的通行道路。

方案二: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技术方案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

在开工前进行施工测量,包括平面位置、中桩、横段面、中桩高程等的复测。在开工之前在现场放出路基开挖边缘线、坡角线、填方坡角线并将复测成果资料签字后送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后方可施工。

2、清理场地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清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灌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10~30cm内的草皮和表土。清除的垃圾、废料及不使用的材料和树木,集中堆放在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并将路基范围的树根全部挖除,将坑穴填平夯实。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亦全部挖除。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将树根、障碍物及建筑物移去后的坑穴回填至周围标高,并按规范要求压实。

(二)、路基挖方

路基开挖前,除考虑地形条件和配套的设备外,必须考虑土层分布和利用,把路基开挖和填方结合起来,根据填方土质的需要,确定开挖的位置和程序。

1、土方开挖

路基挖土方利用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配合。对短而深的路堑,采用横挖法,按整个横断面从路堑两端挖掘。路堑较长,宽度和深度都不大时,采用分层纵挖法,沿纵向分层次挖掘。在较长、大的挖方段,采用混合式开挖,先顺路堑挖通道,然后沿横向坡面挖掘,增加开挖坡面,以提高开挖速度。开挖边坡时,预留厚度30cm左右由人工刷坡清除。

2、石方开挖

路基石方采用风钻和潜孔钻打眼,小型及松动爆破和深孔爆破,挖掘机和装载机装渣,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配合。在开挖下方有道路及建筑物时,设置临时挡护,确保道路畅通和人员安全。

3、施工控制要点:挖方边线、坡比、深度标高及边坡稳定观测

(1)、路基挖方挖至完工断面时,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时,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及深度继续开挖,用批准材料回填,并压实至设计压实度。回填前,将开挖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的非适用材料时(除规范规定外),其挖除深度及范围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路基挖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艺

路基中线桩放线、复测→测放边坡桩→坡顶开挖排水天沟→机械开挖土质弃方→弃土外运至指定地点→爆破开挖石质路堑→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开挖→弃石外运至指定地点→路基顶面石凿平→超挖部分填平、碾压→压实度检测→防护工程施工→交工验收。

二、 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监理程序控制施工,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2、进行施工放样复核制度,确保线形的顺适及坡比符合设计要。

3、质量控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在施工中,以主管工程师为组长的质量检查小组,随时对挖方边坡进行检查督促。

三、 安全保证措施

1、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专业队每旬由安全生产领导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职安检工程师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开展安全教育,上岗前,由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工班每日由班长或安全员进行班前讲话,提出当天的安全生产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实行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项目部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各专业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状,每个施工人员与专业队签订安全责任状。

4、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机械设备安置稳固、材料堆放整齐,用电设施安装触电保护器,场地平整,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工人注意安全。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于被允许的参观和检查人员需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6、夜间施工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

7、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装设安全装置。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爆破前钻孔机械设备要退出爆破区50米以外,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要设专人了望指挥,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四、保护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规,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控制燥声、扬尘对现场大气的污染,树立企业文明施工形象。

2、施工期间,认真了解、切实尊重当地人民的民族风俗、习惯,积极主动搞好工民关系。

3、施工现场设置工点标牌,标明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早修建排水设施,现场的施工用电安装规范、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作业场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建设安全标准工地。

5、对施工中破坏的植被,施工完后予以恢复。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和排水设施符合规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建设文明工地。

6、驻地生产及生活分片规划,房屋布局合理,符合消防环保和卫生要求。做到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各种设施安装符合安全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福利设施、活动场所设置齐全,设有专人管理,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娱乐和休息环境。

7、施工机动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行驶,要遵守地方政府及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公安部《交通管理条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运输畅通。

8、施工场地内各种器材分类堆放整齐,挂设标牌,标明材料规格、产地等。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律挂胸卡上岗。

9、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好场地,周转材料及时返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10、在本标段的施工期间内,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施工机械及人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我们将制定出详细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并按制定的措施严格执行。

11、在临时工程的修建中不切断、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

12、施工完成后,平整并在必要时用合适的土料覆盖营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

方案三:道路工程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工程总体概况

为了缓解中心城区道路的交通压力,改善城区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该工程具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

本项目为德阳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马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德阳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马湖路),北接规划道路邛海路,南接规划道路马湖路,塔子山路全长414.995米,设计车速30km/h,根据规划道路宽为12米,双向两车道,属城市支路。

德阳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马湖路)沿线现状情况比较简单,道路起点为规划道路邛海路,邛海路和塔子山路(K0+000~250段)现在为宽约7.0米的水泥混凝土乡村道路,路面破损破碎较严重,现状基本为农村环境,有部分居民点(已经拆迁),本项目规划区地形较平坦,终点处有一遭筛砂取石形成的池塘,塘深约4-6米,其余路段地势较平坦,道路沿线有农田、通信电杆等,其地形起伏总体较小。

二、土方开挖施工工艺

(一)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1、开挖前对施工范围内各种现有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如有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2、熟悉图纸及设计文件。

3、检查机械设备情况及数量。

4、测量放线,确定开挖位置。

5、通知所有管线单位,在现场标明各管线的位置,如有需要拆迁转移的管线,因尽早拆迁转移。

6、待业主把需拆迁的房屋或管线、电缆、树木拆迁转移后,我项目部先对施工道路中障碍物清除干净。

7、待所有准备工作做完后,先开挖路床深度为1米~1.5米后,再开挖沟槽。

8、配备安全人员做应急措施。

(二)开挖土方的防护措施

1、在开挖沟槽前先在边线设立固定观察点,主要观察开裂及塌方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观察。

2、一般情况下,先挖污水沟槽,待污水沟槽回填后再挖雨水沟槽。

3、如果观察出现开裂塌方及液限较大的土质(软泥等),则按无间隔排列或咬口排列打加密钢板桩(槽钢)。危机处理加密槽钢厚度为0.01m-0.15m,宽度为0.25m。并用槽钢做横梁。

4、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指挥车辆运输土方,以免车辆接近沟槽,引起塌方。

(三)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采用自然放坡开挖,开挖深度及放坡系数如下;

(1)挖土深度在lm以内,不考虑放坡;

(2)挖土深度在1.01m~2.00m,按1:0.5放坡;

(3)挖土深度在2.01m~4.00m,按1:0.7放坡;

(4)挖土深度在4.01m~5.00m,按1:1放坡;

2、开挖方式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进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深度3m以内的采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距沟槽底0.2m,开挖深度超过3m的,采用挖掘机分两次开挖至距沟槽底0.2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运土车运至指定余泥堆场。

3、沟槽基底标高以上0.2m的土层,采用人工开挖、清理、平整,以免扰动基底土,严禁超挖。

4、沟槽开挖过程中,不同土层面标高须报验监理、业主确认,并做好记录。

5、土层与设计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由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方法。

(四)排水措施

1、在沟槽外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截止沟槽外地表水流入沟槽,集水井内的污水经沉淀后排放。

(五)注意事项 1、开挖后的土方如达到回填质量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应用于填筑材料,不适用于回填的土料弃于业主、监理指定地点。

2、沟槽开挖时其断面尺寸必须准确,沟底平直,沟内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转角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方外运采用载重自卸车,沿施工现场临时施工便道,将余泥运至弃土场。

4、夜间开挖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六)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设计图纸,搞清管道与道路中心线的尺寸关系。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施工测量。

2、认真核对轴线和各桩的桩位。

3、认真掌握标高,严禁超挖。挖土机进行突防开挖过程中,要控制挖土机的下挖高度,不能超挖,边坡应预留不少于0.2m厚的土供人工修整。人工开挖严格控制每层挖土深度和总深度,同样严禁超挖,并保证均衡、对称开挖。

4、妥善保护好各轴线桩与高程桩。

5、采用卸载放坡开挖土方,采用自然铲坡,严禁人工填平找坡。

(七)安全保证措施

1、基槽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如遇雨天,应加强排水措施;道路及坡道应采取一定的防滑措施。

2、基槽开挖时,应认真加强对边坡的监控。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落土或变形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强监护或将边坡坡度适当放缓。

3、机械挖土时,挖机应保持水平位置。每次移动后,支座应稳当,下方的土层应牢固。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挖土;装车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装土,回转挖土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

4、人工挖土时,操作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一般保持左右距离为2-3m;前后距离为4-6m。并应采取同一方向挖土,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5、第一工作面以及边坡顶部10m范围内不得卸土堆土或放其他重物。同时应考虑基坑开挖时的机械开挖行走路线与土方运输路线以及机械开挖、运输及装载设备下的路基的承载能力,如承载力不足应加固行车下的路基。

6、基槽四周应设置围栏,夜间亮红灯警示,严禁操作人员在基坑内休息。

7、基槽支护施工前要对周围地下管线、排水沟及市政设施进行调查,必要时对周围下水道封堵,确保生活污水、地表水不能流入基坑内,坑上部排水沟,做成砖砌水泥砂浆抹面排水沟,上设钢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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