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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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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与律所战略合作协议---律所起草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吉贤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书-律所起草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 】与天津吉贤律师事务所

战略合作协议

二零一 年 月

战略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后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后有效存续、具有专业投行顾问经验并拥有优质投融资客户信息的律师事务所;

3、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即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可指派专门人员配合甲方(拟投资的项目寻找投资资金/利用现有资金寻找投资项目)业务的开展,收集整理投融资需求,进行初期评估、筛选,金融资源对接、设计投融资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风险控制,进行前期洽谈及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联络、磋商,推荐专业投融资服务、风险控制服务商。

为使得战略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良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特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以资信守。

战略合作协议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三篇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甲 方:

营业执照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营业执照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因投融资事务及管理等一系列企业金融服务寻求专业支持;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融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管理事务及一系列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 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甲方成立于2006年10月09日,现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是专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基于第三代、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数据传输终端企业;产品

涵盖3G(CDMA EVDO、WCDMA、TD-SCDMA)、4G(TDD-LTE、FDD-LTE)制式的无线数据终端、行业数据传输设备(RTU/DTU)、工业模块、智能平板、智能手机方案、智能家庭、多屏互动、数字出版、有声读物等。目前每年数据卡类产品生产及销售350万片,手机板ODM 150万片,是中国区最大的数据类产品的供应商、最完整的数据类产品营销渠道。

(二)乙方

乙方隶属XXXXX集团,XXXXX集团旗下除了乙方还拥有多家子公司,是集投融资管理、互联网营销、产业规划、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综合深度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公司。XXXXX集团致力于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双向品牌推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普惠金融与财富管理服务。由乙方运营的XXXXX投融资服务平台更是一个公开透明、专业高效、稳定安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 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 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 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增强甲方抗风险能力,实现甲方项目与资金供求的强有力对接,全力支持甲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根据其成立地或设立地法律合法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

2、甲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必要的权力、授权和批准以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其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全部授权,并使该方受本协议的约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和/或陈述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所造成后果自负。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根据其成立地或设立地法律合法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

2、乙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必要的权力、授权和批准以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其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全部授权,并使该方受本协议的约束;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和/或陈述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乙方不

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所造成后果自负。

第五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依托其自身的信息、人才和客户优势,针对甲方需求,就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企业诊断等活动为甲方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诊断: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与融资活动提供诊断服务,找出企业在上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融资顾问:综合运用和灵活搭配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信托融资、股权私募、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针对项目投资规模、现金流结构、风险分布等特征,为客户的融资活动设计风险与收益平衡、结构安排合理、法律条件可行的一揽子融资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融资成本,防范资金风险,增强项目财务弹性及投资价值。

(三)投资顾问:针对客户具体的经营管理状况、投资资金来源、投资风险偏好与收益预期,为客户的投资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包括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资期限、投资品种的具体分布、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的选择等。

(四)改制上市顾问:制订并协助拟上市企业实施改制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私募方案、上市方案等;推荐并协助企业选聘上市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项目提供综合性咨询顾问服务,协调中介机构,协助企业制作上市文本。

(五)并购重组顾问: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机构客户涉及股权、资产、债务等各种方式的重组和并购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制定

推荐机构与律所或会所的战略合作协议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四篇

编号:

签署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伙伴并为以后在其他业务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相关文件中标明彼此为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均优先向对方推荐需要挂牌客户;

3、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4、双方还可以就其他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二、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保证对合作项目采取保密措施,对项目合作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护,不得将其纳入其他商业用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甲乙双方及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超范围使用项目信息,不得利用对方未公开的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泄密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并追究因此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其它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合作期限是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协议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有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年 月 日

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战略合作意向书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五篇

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丙方: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鉴于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拥有一批从业多年、业务熟练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业管理专家,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聚集了一批从事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纳税筹划以及税务鉴定且拥有15年工作经验的高端人才,某律师事务所具有一批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三方决定开展战略合作。

三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整合三方资源,共建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探索、开发出一条会计审计税务机构与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

一、合作期限

20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乙方打包购买丙方法律服务,顾问服务费 元/年。

2、丙方保证走访甲方、乙方VIP客户1次/年。

3、丙方保证为甲方、乙方VIP客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如涉及诉讼、专项服务等丙方需向客户单位另行收费。

4、丙方每年为甲方、乙方及VIP客户代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次。

5、丙方免费为甲方、乙方编制法律知识手册。

6、三方均应积极向已方客户推荐其他方的服务,推荐成功后,按照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金额的10%支付推介费。

三、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许可,禁止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2016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六篇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双方同意以共同经营为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合作项目完成为止。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方式

甲乙选择通过分工进行合作。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责案件代理的执行工作。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代理工作。

(二)甲方权利

1、甲方从律师代理费用中提成%作为报酬。

2、甲方的旅差费用及前期代理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垫付。

(三)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案件的资料,负责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3、其他:

(四)乙方权利

1、乙方从代理费用中提成%

3、其他

四、免责条款

1、乙方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因履行合同的纠纷由双方协商;

2、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最终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2]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作协议书范本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

第十五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 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 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二ο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 [篇5]

股东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2016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七篇

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

乙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系本地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厚的商户资源,乙方是从事商标代理的资深机构,为了共同开发本地区的商标服务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双方一致同意组成松散型联合,结为合作伙伴,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商标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松散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模式

1.在合作期内,甲方与乙方为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以真诚的态度携手合作。

2.双方相互为对方推荐、提供客户;甲方为乙方之客户提供中国内地、港、澳各方面的法律服务;乙方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商标事务的各种解决方案。

3.由一方介绍给另一方的业务或客户需经双方书面认可。

4.双方承诺在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推广活动中互相支持、共同协办。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2.期满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用书面通知并获得对方确认同意为准。

第三条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相互介绍之客户或任何与本合作事宜相关的事项形成的营业收入,收入方承诺按所得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介绍方佣金,具体比例个案协商。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本协议系框架性协议,任何一方经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均可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须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应继续在对外宣传上标明与另一方有合作关系。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商标代理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松散型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因本协议约定合作事宜产生的收益的,有权要求隐瞒收益的乙方双倍支付本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约定的佣金;

2.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除非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2.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协议—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篇2]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吴津、金荣标、周小明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1000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016律师所案件合作协议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八篇

律师所案件合作协议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双方同意以共同经营为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合作项目完成为止。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方式

甲乙选择通过分工进行合作。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责案件代理的执行工作。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代理工作。

(二)甲方权利

1、甲方从律师代理费用中提成%作为报酬。

2、甲方的旅差费用及前期代理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垫付。

(三)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案件的资料,负责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3、其他:

(四)乙方权利

1、乙方从代理费用中提成%

3、其他

四、免责条款

1、乙方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因履行合同的纠纷由双方协商;

2、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最终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乙方:

律师所案件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2016律师合作协议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九篇

【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律师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 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200-400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

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出纳由乙方选任,工资报酬(5000元/月)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①摩登班(少儿、成人),②拉丁(少儿、成人),③交谊舞(成人、企业家班),④、莎莎舞,⑤三步踩,⑥肚皮舞,⑦瑜珈班,⑧街舞,⑨操课。

第三条 授课时间及方式地点

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45--60分钟为一个课时。授课地点为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内。【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在开办初期,甲方提供位于 不少于200平方米房屋一间作教室使用,及约 平方米房屋一间作办公室,甲方提供的场地应以满足教学需求为前提,如学员过多,现有场地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时,甲方应无条件增加场地投入,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合作期内,其对所提供场地拥有的房屋使用权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保证乙方依本协议使用该场地不会受到第三人的干涉,并保证乙方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 时至 时,周六全天、周日全天能正常使用场地,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负责提供教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响、灯光、空调(按每50平方米配一台5p的空调的标准配备)等设备(视情况如需增加其它设备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本协议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3、甲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简介、宣传画册制作、发布,广告宣传等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甲方不得在其单位名称,商号,广告,宣传资料,产品目录,办公用品,名片,办公场所的装潢装饰中使用乙方的名称、简称、肖像,注册商标和标志,标识等。

4、甲方负责制定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安排开展招生工作,落实招生的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负责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并及时向学员开具收费凭证。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招生进展情况,每个舞蹈培训班招收学员应不少于 人,如果甲方招收的每个舞蹈培训班学员人数少于 人,则乙方有权不开班,甲方负责学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参与培训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甲方人员参与服务工作所发生费用及报酬由甲方负责。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本项目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不得以乙方或双方合作的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活动。

9、甲方招生过程中,不得超出乙方同意的宣传范围,不得虚假宣传误导社会,不得开展损害乙方声誉的活动。

10、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办理工商、文化许可、税务等所有与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开办及运营有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与政府、行业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办与本协议合作内容相类似的培训业务。

13、甲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

2、凡对外宣传和咨询所需的招生资料及其它宣传材料,应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的监管。

4、乙方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师资的招聘,所聘请的授课教师均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和授课经验。

5、乙方负责招聘出纳一名。

6、乙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由乙方制定价格。

第七条 收入分配

经过甲乙双方核实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学费入账总收入,在扣除应由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承担费用后,按甲乙双方各50 %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每月最后一日进行结算分配。

第八条 知识产权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培训课程教材,讲义、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培训期间所使用的课程教材,讲义及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仅限于课堂使用,未经乙方允许,对方不得擅自复制,复印及摄像、录制,传播。

第九条 合同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变更。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守约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予15个工作日内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违约方未给予合理答复或未采取改正措施,守约方在15个工作日后有权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或出现导致其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的事由。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单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或使协议目的不可避免地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场地被政府征收、征用、或生源不足,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非双方原因造成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连续六个月处于亏损状态,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态度友好合作,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合作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协议终止之前双方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若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对未尽事宜能达成有效协议的,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签字盖章时间较晚者一方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期。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律师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院:____________设计研究院

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设计制造__________矿井设备。____________矿井由____________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设计。经甲方、乙方、设计院三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主要技术要求

1.____________矿井设备按照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来设计制作,分为____________。

2.适用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要技术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结构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它有关要求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_______设备总图及_______设备安装图各一份。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_______报告,煤安标志及发货清单。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由甲方到乙方进行验收(或约定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设计院各两份,签字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有关设备的技术协议的相关内容包括:

(一)设备的生产能力,主要技术指标应有专门文件作为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合同的附件。

(二)对设备的主机、辅机的表面颜色、涂复层的要求,使用能源的要求(周波、电压、气压、水压、油压、水质、燃料等)。

(三)提供润滑油脂的名称代号和主要参数,验收后的供应方式。

(四)安装技术参数应包括基础图、固定方式、接地、隔、离、周围空地要求、空间高度、接线类型、插座型式、采光方式、温湿度、防尘及工艺废水、废渣排放量等要求。

(五)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维修资料(电控原理、安装图等)、结构图、传动系统图气压液压原理图、元器件明细表与简要动作说明、部件装配图、关键备件加工图、易损件清单、各种管道系统图、故障分析逻辑、润滑图表、以及随机清单、易损件清单及备件图册资料与外购件明细表、外购件目录样本等。技术资料必须在到货前提供,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保障有翻译的时间,使设备进厂后能迅速安装。

(六)明确技术指导方式、遣派人数、职责范围、费用及双方的义务。

(七)明确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方式、时间、人数、费用。

(八)要根据不同运输方式(陆、海、空)决定相应的包装形式。

(九)必须确定交货期限,及拖期索赔直接损失等事宜。

(十)明确调试方式(卖方派员还是买方自行调试,大型成套设备要进行联动试车,试生产考核期。)和调试后投产前的验收方式。

(十一)在规定索赔期间为设备考核期。在考核期设备或仪器的各种技术参数应达到保证指标,考核的时间和方式,可视实际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作为专门文件,附在合同上。

(十二)对运输残损、原装箱短少、考核项目未能达到保证指标的设备仪器,必须索赔。

甲方: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设计院:____________设计研究院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资格,双方由此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实际补贴率与名义补贴率:

2-1-1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按照所兑换的1000积分对应支付乙方1元人民币(即1000积分:1元),称之为“积分实际补贴率”。

2-1-2 持卡人购买商品时,甲、乙方向持卡人宣传的积分兑换的比率,称之为“积分名义补贴率”。

2-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积分商户”专属标牌等宣传品,用于积分兑换业务日常合作推广。

2-2-2 甲方协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进行商品积分兑换宣传和市场推广。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乙方的合作商户身份及其提供的积分兑换优惠服务,根据业务的阶段性要求,通过但不限于以短信、账单、网站的方式向持卡人进行宣传。

2-2-5 每日历年年度终了,甲方对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换量和兑换频率进行统计,甲方根据统计结果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2-3 乙方权利及义务: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应的积分兑换业务宣传渠道资源。

2-3-2 乙方保证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准确、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渠道合法、售后服务优质合法,并根据需要提供优惠的折扣给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全单折扣为 固定 折,其他(说明): 全额积分兑换电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一: 25000积分兑换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张。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25000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二: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7 根据双方合作阶段需要,乙方提供甲方持卡人以上形式的积分兑换方式。

2-3-8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除以上条款的积分商品及服务优惠除外,其他优惠及增值服务为:

2-3-9 乙方有计划向其他银行卡提供积分兑换业务,须确保甲方持卡人获得不低于他行卡积分优惠措施。

2-3-10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针对甲方持卡人的市场宣传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就协议内容共同开展商品积分兑换营销活动。

2-3-11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及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品,确定专人对相应宣传品进行维护,保持相应宣传品的常新。将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摆放粘贴于柜台、收银台等明显位舲,主动积极利用门店pop、广播等宣传平台向甲方持卡人及非我行客户进行业务宣传,并要求促销员及收银员等主动提示客户使用甲方积分兑换商品和刷甲方卡消费,如实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

2-3-12 乙方提供进行积分店面兑换业务宣传渠道及宣传位为:乙方配合甲方在影城显要位舲摆放合作活动物料

2-3-13乙方负责解决与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有关问题的投诉并承担相关后果。乙方与甲方持卡人间因买卖或服务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乙方和持卡人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原则上,商品一经兑换,不能进行退货,如有客户强烈要求或投诉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为持卡人退还款项或积分。退还过程中,不能直接用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退还给持卡人,而只能将所退款项转入持卡人刷卡所用甲方的账号。

2-3-14 乙方有义务向自身客户推荐和介绍甲方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和服务。

2-3-15 乙方如自行对合作活动进行宣传,相关计划及物料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3-16 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管理的相关规定。

2-3-17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议。

三、结算付款

每自然月月末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登录供应商服务系统,打印当月积分兑换报表和发票,交至甲方分中心积分项目经理,由甲方地区营销服务中心将所有请款资料整理齐全,一并寄至甲方。甲方自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且经核对无误后的15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款项,甲方按照甲方持卡人在乙方实际兑换积分除以1000的所得数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

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向甲方持卡人之任何承诺(如宣传积分兑换比率与原约定比率不符或对积分兑换金额与原约定价格不符等)而导致甲方持卡人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协议变更、终止

7-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7-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4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7-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7-5-1被银联、卡组织、我行卡中心风险部门认定为风险商户,且建议取消受理资格的;

7-5-2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7-5-3经认定为我行限制准入的商户类型;

7-5-4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7-5-5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7-5-6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7-5-7商户出现其他违背我行合作意愿行为的;

7-5-8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说明):

甲方:

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

地址:

有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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