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救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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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拖车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一篇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达成此项协议。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及甲方客户进行365天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的汽车救援拖车服务。 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 年。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至无固定期限。除非双方另定协议。
二、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电瓶搭电。 2、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更换备用轮胎 3、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送油及添加冷却水。 4、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拖车服务。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双方责任 乙方:
1、乙方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2、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需要告知甲方到达现场大概时间。
3、乙方应确认,如无特殊原因,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准确到达时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客户。
4、乙方承诺使用自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
5、乙方每次救援作业完成后,应主动出示乙方公司救援服务单由甲方或甲方客户签字认可。 甲方:
1、甲方客户需要救援时,需由甲方致电乙方呼叫中心或紧急联系人要求服务。
2、为便于乙方为甲方客户实施救援服务,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所在地、车辆大致情况、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或新车编号(车架后4位数)、甲方客户联系方法。
3、在乙方接到甲方的服务指令后,如遇甲方取消服务,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如超过甲方向乙方发出指令起的十分钟后,甲方需支付乙方放空费。
4、甲方或甲方客户确实乙方所救车辆,并在乙方服务单上签字。
四、结算方式
五、违约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导致被拖服务车辆的损害扩大的,乙方应当就该部分损失向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甲方需提示甲方的客户看好自己的物品,乙方对物品的遗失不负责任。
3、甲方停放在乙方的事故车辆,放行须见到甲方的放车单后方可放行,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放行的车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中止合作。
4、签约后双方应保持沟通,如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二篇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诚信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车辆道路救援,乙方依托甲方车辆服务场地和广泛的汽车挂靠网络,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
(1)提升甲方汽车救援服务品质,不断增加网络覆盖范围和密度,满足甲方需求。
(2)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
配合甲方开展道路救援,以合理价格实施专业拖车救援服务。
三、救援服务实施
(1)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2)收费方式:按救援交通状况和难度,一事一议,甲方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3)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清障救援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乙方操
作不当引进的损失。
四、其他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即为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期限自动顺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信息登记表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全国道路救援服务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三篇
救 援 服 务 协 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上海安吉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注册号:310115000586443
地 址:上海市武宁南路287号2楼 邮 编:200042
联系电话: 传 真:021-62302246 救援联系人: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服务商编号__________) 企业注册号:
地 址: 邮 编: 救援联系电话: 传 真: 救援联系人: 手 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并签署本协议:
术语描述:
“客户”指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救援服务的车辆的驾驶员或车主。
《全国道路救援网络申请加盟登记表》指乙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申请加入甲方救援网络所提供的
企业信息、服务能力以及服务价格等项目的材料。
《救援服务作业单》指乙方为客户提供救援服务之前以及服务结束后必须填写的明细表格,需客户
签字,一式三联。
《救援服务案件统计表》指乙方填写后向甲方提供的收款明细表格,列明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
的具体信息及相应费用等。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
1.1 甲方为进一步开展汽车延伸服务,需要对甲方的客户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带来的不便给予及时救援
服务。甲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与具备能力和资质的车辆救援服务商开展长期合作。
1.2 根据服务需求,乙方应该是一家已正式注册成立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并能在任何时间内随时向
甲方的客户提供救援服务。
第二条 费用结算方式
2.1 甲方希望乙方并且乙方同意,除甲方指令中明确声明由客户自行结算的情况以外,乙方将按照甲方
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客户提供拖车等救援服务而不向该客户进行费用结算。 2.2 甲方收到乙方适时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车辆救援时,应当通过电话给予乙方明确的指令,指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被救援车辆的信息、车辆抛锚的地点、甲方所要求的故障排除方式、派出救援车辆类型,以及甲方指定被救车辆需要拖救的目的地。
3.2 如果客户所在位置不明确,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甲方认为有必要由乙方直接和客户联系,甲方将为乙
方接通客户的电话以进行三方通话。
3.3 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而发生的费用,在甲方收到有关发票原件、《救援服务作业单》和《救援服
务案件统计表》后30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乙方的拖车应当具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有必要的执照和许可文件。
4.2 乙方应当在任何情况下,严格遵照甲方工作人员的指令,特别是关于使用拖车的种类、甲方指定的
地点和甲方所要求的故障排除方式,但指令并不局限于上述内容。指令由甲方通过电话向乙方传达。 4.3 在任何有疑问的情况下,或客户的要求、期望、指示与甲方的指令不一致时,乙方应立刻向甲方联
系,以获得甲方明确的指令并按照甲方的指令向客户提供服务。
4.4 接到甲方救援指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工作人员确定到达故障车辆所在地的大致时间,如果不能在
已确定的时间内到达该地,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重新确定大致达到时间。
4.5 在为甲方客户的故障车施救前,乙方应当使用《救援服务作业单》记录下实施救援服务前被救援车
辆损坏情况,并有责任要求相关人员(客户、车辆被拖送至的修理厂、拖车司机)在《救援服务作业单》上签字,如果相关人员拒绝签字,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呼叫中心。
4.6 乙方应当为甲方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乙方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清洁的工作制服,礼貌对待客
户,乙方应当为客户及其车辆的安全负责。
4.7 自救援服务完成后,救援费用核对正确当日起30日内,乙方应当将发票原件、经甲方同意发生的
相关服务票据、《救援服务作业单》第一联(救援公司填写联)、和签字、盖章的《救援服务案件统计表》寄至甲方。《救援服务案件统计表》应当清楚地列明案件编号,服务费价格等信息。如果乙方未在此期限内将上述文件寄至甲方,甲方将保留拒付的权利。如果乙方寄至甲方的发票有误,乙方应自甲方将发票寄出当日起10日内将重新正确开具的发票寄至甲方。
4.8 乙方应当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的错误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除非一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书面通知另一方期满后不再延长,否则本协议将每年期满后自动延长。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甲方:上海安吉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吉救援服务项目及价格I
(单位:人民币元)
注明: 1) 2)
现场汽车救援服务区域不包括高(快)速公路及其他交通主干道中禁止实施现场汽车救援服务的路段。 关于通行费:
a)在赶赴现场途中产生的路桥通行费:若甲方客户拒绝支付情况下,由乙方征询甲方同意后按实际发生额月结;
b)提供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配件材料费等,由乙方请求甲方客户按实际发生额现场支付,更换配件的价格应在现场和客户协商,取得同意后予以更换并由客户承担更换配件的费用;【汽车救援合同】
c)在结束救援后,乙方返程途中产生的路桥通行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 4) 5) 6)
关于客户车辆载人/载货: 乙方需请求甲方客户撤离人员和清空车辆,如甲方客户拒绝配合,乙方应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和客户确认后,取消服务,乙方不应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关于加辅助设施的拖车救援:服务商需经专业判断,在安吉呼叫中心确认后添加辅助轮,按100元/对计价(结算时提供现场带客户车牌的加辅助轮照片)。
甲方不支付任何等候费用,乙方可在等候甲方客户超过30分钟的情况下,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离开救援现场。
由于各地救援机构经营性质及专业救援设备不同,救援机构对救援现场提供的操作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不提供超出承诺范围服务的权力。
CHNS0S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四篇
协议编号:
中国延保救援集团旗下
广东延保救援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广东延保救援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相民 联系电话:020--81131651 传真:020--81131651
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4006-24-400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高桥商业街8号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详细地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非事故汽车道路救援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开始时间
甲方于2014年 月 日开始委托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汽车道路救援服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客户提供当地汽车路道救援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是指:【汽车救援合同】
一、乙方所在区域救援范围(指45分钟之内能到达的地方,请详细列明区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时间: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节假日服务无休。
三、专业的救援队伍实施的车辆现场修复和拖带服务等,具体项目见附表;
第三条 救援服务执行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四条 救援服务方式
一、甲方客户拨打“甲方24小时客服电话4006-24-4007”提出汽车路面救援服务请求; 二、由甲方“4006-24-4007客服热线”将请求救援服务的客户信息转达给乙方客服,由乙方与客户进行沟通,确认救援信息等资料,并做好电话记录。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收到转达的汽车救援请求之后,由乙方负责实施整个救援行动;
四、救援服务结束后甲方的客户须在《车辆状况检查表/救援记录》签字确认本次救援服务完毕后方可离开;
五、救援服务结束后,甲方客服致电客户,将乙方为客户的服务情况进行回访。 六、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供救援服务数据信息支持,每月3日前提供上月甲方客户汽车道路救援服务使用情况统计,并确保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道路救援服务使用情况月统计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故障车救援服务内容说明及价格 服务对象:12座以下(含12座)非营运客车、轿车。 救援项目及价格:(单位:人民币)
救援拖车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五篇
合作协议
甲方: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电话:
代表人:
一. 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达 成此项协议。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及甲方客户进行365天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的汽车救援拖车服务。
3. 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至无固定期限。除非双方另定协议。
二. 合作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拖车服务。
2.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搭电、送油(油费按市场价格定)、送水等
服务。
三. 双方责任、
乙方:
1. 乙方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2.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需要告知甲方到达现场大概时间。
3. 乙方应确认,如无特殊原因,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准确到达时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客户。
4. 乙方承诺使用自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拖车应上装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货物险及车上人险。
5. 乙方每次救援作业完成后,应主动出示乙方公司救援服务单由甲方或甲方客户签字认可,并将该服务单在每月结算时提供给甲方。
甲方:
1. 甲方客户需要救援时,需由甲方致电乙方呼叫中心或紧急联系人要求服
务。
2.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客户实施救援服务,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所在地、
车辆大致情况、车辆类型、车牌号码或新车编号(车架后4位数)、甲方客户联系方法。
3. 在乙方接到甲方的服务指令后,如遇甲方取消服务,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如超过甲方向乙方发出指令起的十分钟后,甲方需支付乙方放空费(空时费为每公里5元)。
4. 甲方或甲方客户确实乙方所救车辆,并在乙方服务单上签字。
四、收费标准
1、城区5KM内按100元收取,随后每多加5KM增加100元,一类到五类车基价费用为200元增长(具体见附件表)
2、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⑴夜间加收10%;
⑵冰雪路段加收20%;
⑶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⑷隧道内作业加收20%
3、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4、超时作业费为每小时100-500(根据车型定)
五、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乙方直接与甲方或甲方客户当场结算。
2.每单结算:
乙方将服务单提供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给乙方提供金额回执单,
并在次月前给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或现金结算。
六、违约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导致被拖服务车辆的损害扩大的,乙方应当就该部分损失向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甲方需提示甲方的客户看好自己的物品,乙方对物品的遗失不负责任。
3.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条款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造成对方损失的
责任,守约方有权在30天内取消解除本协议。
4.签约后双方应保持沟通,如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六篇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901 100052 传真:010-83159799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篇2]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4小时道路非事故救援服务达成此项合作协议。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非事故车辆道路救援服务。
3、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须根据年度内合作情况就相关合作内容另行商议。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免费为甲方上年车辆损失险无出险记录且本年续保的11座及以下非营运车辆(此类车辆由甲方根据承保、出险情况确定)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
2、乙方服务范围是甲方客户合法使用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机械或电器故障、驾驶失误等非保险事故原因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救援申请的在线故障排除、电瓶搭电、紧急加水、紧急送油、换胎、现场小修、紧急拖车七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在线故障排除: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时,可通过电话在线提供解决简单问题的技术建议,如组合仪表盘报警灯亮、方向盘锁死、档位锁死等;
(2)电瓶搭电:被保险机动车辆因电力不足无法启动时,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接电启动。在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3)紧急加水: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中因水箱缺水无法正常行驶的,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加水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4)紧急送油: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中因燃油耗尽无法正常行驶的(油表显示为零),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代送燃油(一般不超过10l、燃油费由客户自行承担)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
(5)换胎:被保险机动车辆道路行驶过程中因爆胎而无法正常行驶的,救援服务商提供免费换胎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如需协助,我公司将联系指定轮胎供应商配送备胎到客户指定地点,备胎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公里数及次数限制。
(6)现场小修:被保险机动车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对无需专门检修条件、工具的故障,免费提供不超过30分钟的现场小修。救援服务商提供快速现场抢修服务,并承担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及出车费用;但配件和其他材料的更换费用由客户按照公司与救援服务商协商的合作价格自行承担。保险有效期内此项服务无次数限制。
(7)紧急拖车:被保险机动车因机械或电器故障、驾驶失误等非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即使按上述(1)-(6)项救援均无法行驶的,可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单程距离50公里以内的免费拖车服务,路桥费及超出50公里的救援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救援服务商,在征得甲方客户(被保险人)同意后优先享有对车辆进行维修的权力。
三、双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救援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
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后,应确保在10分钟内联系甲方客户并告知客户救援人员预计到达故障现场时间。
3、乙方应确认,如无特殊情况须在接到甲方委托电话后城区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市区以外50公里以内1.5小时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达的须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并向甲方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另行约定到达时间。
4、乙方应承诺使用自有设备、车辆及人员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
5、对于超出合作内容部分、应由甲方客户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在现场向甲方进行反馈并经客户确认同意后现场向甲方客户收取;救援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客户签字确认的收费项目明细表报送至甲方处。
6、对于救援至乙方进行维修的甲方客户车辆,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乙方享有优先维修权力;
7、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客户意见,不得强制要求甲方客户到乙方所辖修理机构进行拆检和维修。
四、违约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客户被救援车辆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该部分损失向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造成的对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在7天内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保持沟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篇3]甲方: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2016道路救援服务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七篇
道路救援服务合作协议
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901 100052 传真:010-83159799
道路救援服务合作协议 [篇2]甲方:山西路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 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就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达成此项协议。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其客户进行365天24小时全方位、全天候的汽车救援、拖车服务以及其他汽车服务项目。
3. 协议有效期:自甲、已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期为壹年。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至无固定期限。除非双方另定协议,本协议内容对于续展期内仍有约束力。续展期内如对协议有所改动,应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不续约,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二. 双方责任
甲方
1. 甲方客户需要救援时,需由甲方致电乙方呼叫中心或紧急联系人要求服务。甲方在要求救援服务时,需向乙方提供车辆情况、车牌号码、新车编号、车辆所在地、车辆大致情况、所需救援要求以及其他乙方需要知道的救援信息。
2. 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在车辆牵引过程中进行沟通以解决服务产生的各种问题,并可对乙方在牵引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反馈意见。
3. 甲方委托的需牵引服务的车辆送达甲方的所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客户对车辆进行验收和签字的工作。
乙方
1. 乙方设置365天,24小时的热线救助电话,确保甲方拨打电话可以得到及时响应,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救援服务。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救援电话后,负责为甲方安排甲方要求的救援服务内容,乙方需要在接到电话后告知甲方到达现场的大概时间。在道路交通正
常的情况下,市区内45分钟左右到达救援现场。
3. 乙方应确保,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乙方所在城市的城区之内的甲方客户的故障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达,应及时告知甲方,以让甲方可以及时通知客户。
4. 乙方在为甲方客户进行服务时,应注重仪表整洁大方,对客户有礼貌、热情,对客户行为得体。
5. 乙方在对甲方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甲方客户未通过甲方直接向乙方提出新的要求,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沟通告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额外服务,否则,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牵引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责赔偿;对交通事故、操作事故造成甲方被牵引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依据责任判定的车辆受损部位的损失。对于修理费用及赔偿价格,须经有关部门核定。
7. 乙方每次救援作业完成后,应主动出示道路救援服务商服务确认单(见附件一)由甲方客户签字认可,并将该服务单在每月结算时随同发票一起邮寄给甲方。
三. 双方公司联系方式明细,见附件二
四. 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三
五. 结算方式
1. 每月的20日之前,甲乙双方完成上月的对账工作(遇节假日顺延)。
2. 对账无误后,乙方将发票和服务确认单一并邮寄至甲方。
3. 甲方收到发票和服务确认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付款项汇付到乙方的账户上(遇节假日顺延)。如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邮寄发票、服务确认单或支付款项,双方应基于友好的方式协商处理。双方保留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除按照本合作协议的条款可以对相关业务进行披露和展示之外,不得泄露对方的任何其他业务信息。
七. 特别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就具体问题产生争议的,应及时友好地协商解决。如需补充内容的,可以另外签订增加补充协议。附加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协商未果,可进行仲裁或者诉诸法律由法院进行判决。
2. 甲乙双方因一方违约或者过错给对方客户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所附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山西路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400—0356—122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企业盖章: 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5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汽车救援合同 第八篇
第1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汽车救援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
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第3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bàn zhèng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章)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第5篇:个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6篇:工程汽车租赁合同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决定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___
二、工作地点:_____
三、租赁单价:按每月每台____元(____人民币)租赁。
四、付款方式:租赁费按照满月月终结算(方式按照甲方验工管理办法办理),并在月终15日内付清租赁费用,若不能按约付款,甲方按照实际欠款数额每日以0、003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租赁费不含税金,甲方付乙方机械租赁费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收款凭证(以合法柴油票代替)。
五、调机运费:首次进场运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共计为_________.00元;退场运费由乙方自理(但如租赁机械不足一个月,甲方负责退场运费,费用共计为___________.00元)。
六、租赁期限:2015年11月16日开始,期限暂定一个月,但2015年11月15日前必须进场。
七、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机械使用工地必须提前告诉乙方,但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二次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机械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该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拍卖。
九、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及机械的伤害由甲方负责。
十、机械租赁期间,机械每月“累计纯作业时间”按照240小时计;如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____元/小时支付租赁费给乙方。
租赁期间机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况下因机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过2天时间(共计16小时),超过部分按照____元/小时(_____/240*2=____元/小时)从机械租赁费中扣除。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造成机械台班浪费,甲方要按照实际情况从租赁费中扣除机械误工费(按照____元/小时计)。其他属于甲方责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减扣租金。租赁期间驾驶员及乙方管理员等食宿、交通费用及司机工资等由乙方自理。
“累计纯作业时间”指一月中机械工作时间的总和,以小时计。
十一、甲方不得令机械从事违法作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二、乙方机械及人员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证情况下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无权拒绝,并必须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清理出场,费用按照183元/小时结算。机械使用台班每日双方代表现场签认,做为最终租赁费用结算的依据。
十三、机械的养护、保管等由乙方负责,并不计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2016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汽车救援合同 第九篇
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汽车维修合伙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 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店为半年或三个月管理制,先由 管理, 在由 管理期间, 方要服从甲方的领导, 有任何矛盾,可以开会探讨。探讨期间绝对不可以一任何理由说脏话,或者发生肢体动作。探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者罚款300元,对方可以相互监督,实行录音
在店里管理者,不具有财务管理
二、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三、面向社会开展业务,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设立 。约定经营执照上加入乙方名字。
四、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 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 万元,乙方负责出资 元,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立即注入 万元,其余的 万元在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投入;由于前期建厂为甲方在运作,为了准确界定甲方的投资,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必须列出前期投入支出明细清单(注有实际已支票据,包括租金、厂房搭建等),由乙方确认并界定资金数额,若前期投资
支出不足 万元,甲方同样于 年 月 日前补足投资数额。
五、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30%,乙方占30%,预留4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六、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八、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篇2]托修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转帐银行汇款 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篇3]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 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 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 省 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 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马路村一组 地 址:
开户行:茅箭工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8303841 8303844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篇4]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合作协议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月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汽车维修部门合作协议 [篇5]汽车维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睿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车辆切实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所属车辆定点在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将提供精良完善的技术服务,为精诚合作,讲究信誉,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服务及承诺
1、对维修后车辆的当次维修内容实行3个月的保修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实行12个月的保质期;
2、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电脑检测、补胎、轮胎换位等免收工时费;
3、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均享受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维修服务;到店维修无须排队等待,享受vip专用通道,并由技术总监专人诊断。
4、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所需零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
5、甲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各车型四川地区规定的工时费8折优惠;各车型常规保养工时费均按160元/车收费;
6、甲方在乙方维修的车辆,乙方保证在收费上绝不高于同类维修厂家,费用结算采用转账方式并开据增值税发票;
7、乙方若不能履行协议中的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并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应遵守事宜
1、甲方前来维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说明托修的内容或阐明故障的现象;
2、甲方接车时须签单,必须经乙方认可方能接车;
3、甲方接车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或返工(如碰撞、操作不当、缺水、缺油等)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的维修费用满/元或时间1月内结清签单的全部费用,若在以上期间内连续两次不结将不按优惠价收费;
5、乙方提出维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应回乙方来处理解决,第三方的处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起执行,若一方需终止协议,需提前2个月告之对方,并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双方的全部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