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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与商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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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商家合作协议书20140905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一篇

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慢慢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家居卖场能更好的服务于入驻商家,打通商场线上线下 O2O客户引流,快速提升商家品牌知名度,提高商场内商家销售额。商场与深圳慢慢来电子商务公司“E居购”达成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在“E居购”上建设“网络展厅及推广服务”之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及解释

1. “产品”:是指乙方持有的第“ ”号商标的相关产品或实际

运营的品牌商品等。

2. “品牌”:是指乙方持有或运营第“ ”号商标。名称为

“ ”。

3. “线上”或“平台”:指甲方开发运营的网络平台:

(“e居购”)和(“家具行业网”)。

二、合作方式与范围

1. 为拓展市场、提高销售业绩,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

的发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生产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甲方平台。同意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平台上按甲方的要求展示并销售推广公司生产或代理经销的 品 牌 系列产品,并按有关条款进行合理、合法销售推广。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2.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

职责和权利,以达到双方共利共赢的目的。乙方是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他必须遵守对其所在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三、合作期限及合作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签约日计,一次签约时效为两年。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签。

2. 四、合作的具体内容

(一)渠道的划分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开展“品牌”产品的线上销售推广工作,共同协商制定价格,可在有关地方或双方确认的门面地方出现“e居购商城合作运营商”或相关联字样。而在甲方开设店铺里使用乙方的产品,应标示“乙方品牌”或相关联字样。

(二)产品与质量

1. 产品均由乙方生产、供应,并负责保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

保标准及产品所属行业国家标准。

2. 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

1. 因产品质量所产生的售后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定制产品不能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退换货,物流费用、安装费

用由客户承担。

(七)平台收费

1. 在双方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各条款的基础上,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日

内,乙方需向甲方公司账户交纳保证金 0元。如双方终止协议,在乙方没有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质量保证金。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平台服务,收取端口服务年费 0 元。

3. 乙方入驻:乙方进入甲方平台有自己的后台,乙方自行管理产品。

4. 如乙方委托甲方按要求完成产品的图片拍摄及制作产品技术文件(如产

品规格、参数、运输条件、定制条件等)和产品上传,甲方可收取一定的制作产品技术文件服务费和产品导入费。视具体服务产品情况收取费用。

(八)增值服务

1.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及推广,乙方需支付一定的服

务费,并在服务期间内,做好配合工作。

2. 甲方制作各种与乙方有关的广告画册或对外宣传计划,需经乙方审核通

过后方能开展广告宣传。甲方自行投放的广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甲方投放的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3. 金融配套服务: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关联的深圳市慢慢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五、权力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片的使用权。

2) 甲方有义务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为乙方提供平台使用支持,开通系统

服务端口。

3) 对乙方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解

决。

4)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

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运作。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异常交易,有权向乙方发出

询问或要求改正,如三日内乙方不做回应,甲方将直接做出交易关闭等处理方式。

6) 经事实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在平台上予

以公布;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合作并追究责任。

7) 如乙方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不能履行其承诺的质量交期等义务,

则公司有权另寻其它供货商。

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可以登录甲方加密的平台,操作甲方为乙方开通的后台。

2)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及网络平台。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

3)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销售超出协议范围内的其

它商品,如有其它领域的新商品推出上线,乙方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

后另立协议方可上线展示销售。

4) 对所供商品的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及处罚无异议。

5) 厂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赔付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甲方

有权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之后乙方要及时补足质量保证金,以应对质量风险。

6) 在销售额达到双方协商的一定金额后,按双方协商比例增加质量保证金。

7) 如上线产品达到一定推广,厂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有权向其他厂

家签订同类产品供货协议,但乙方如能扩大供货能力则有优先供货权。

8) 乙方产品上线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完善的技术文件和高清产品图片,乙

方可以自行上传产品,经甲方审核符合标准后可发布产品信息。

9)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

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甲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6.提供相应产品的质检报告复印件;7.以上提交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10) 乙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因注册商标引发的侵权纠纷,由乙方负

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后果;若因此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1) 乙方将按照并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12) 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时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

果自行承担。

六、保密条款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

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持续三年。

2. 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

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协议期间,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任何单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均视为违

约。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未履行合约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2. 双方同意赔偿由于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

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3. 乙方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转移其可以通过甲方平台在线达成

的交易,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 合同双方任意一方违反“反商业贿赂”条款的约定,向对方公司员工提

供个人利益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100,000.00)人民币。

八、协议的终止

1. 自然终止:如乙方在合作期满后未续签协议,则本协议将终止。

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

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甲方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九、争议解决及其他

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及有关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

理,并以双方公司所在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时,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

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商场经营管理协议(小商户合同内容)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二篇

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为了维护商场秩序,依照《商场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集市市场管理规定》特制定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一)营业期间的考勤管理:

1、营业时间:甲方管理部门根据时令及商场变化规定营业时间,该营业时间以及通知或公告方式予以公布(该营业时间不包括春节期间)。

2、休假时间:春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由甲方部门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并发出书面通知和公告,具体安排以书面通知和公告为准。

3、加班制度:如乙方工作时间需要延长,应在当日闭店1小时前向甲方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营业时间延长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电费、设施超长使用费及加班管理服务费应按甲方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由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缴纳。未经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内组织加班。

4、严格遵守商场上下班时间,按时进场营业,准点关门。

5、如遇紧急事情,需要临时离店1小时以上者,需向商场管理员请假说明情况,得到批准方可离店。

6、无故停业,擅自空摊,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损坏其他商户的利益,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7、营业时间必须开灯,短时间离开或请假必须开灯,营业时间无故不开灯支付违约金50元/次;

8、商户有事关铺半天以上者,必须事先请假,并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关铺,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要及时用电话联系,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空摊处理,空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9、凡请病假者,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不能提供的,按空摊处理;

10、长时间请事、病假者,应在商场允许期限内,用最短的时间,增补营业员或导购。事、病假三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批准执行,无故不请假空铺三天以上的,构成严重违约,商场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并不退还所交一切费用;

11、商场实行识别进出制度:

(1)乙方人员应按甲方商场有关规定办理识别证,数量为三张,要求额外增加的,由甲方

部门根据乙方的经营规模和实际需要决定。乙方雇佣的营业人员,应于到职次日12:00时之前到甲方管理部门办理识别证,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及保证金30元,识别证交回时退还保证金。

(2)识别证应随时佩带。

(3)乙方营业人员离职后,乙方应及时收回识别证,并于该营业人员离开铺位次日交回甲方管理工作部门。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收回识别证,造成商场内物品、设施、设备损失或损坏的,乙方应对未能及时收回识别证的过错承担责任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营业人员因紧急情况于营业时间出入商场的,应出示识别证并登记,经甲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入内;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营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场,造成乙方铺位无人值守而引起乙方铺位内物品丢失或设施损坏等,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营业人员离场时,应将铺位整理完好,并将所有贵重物品锁入柜中或带离商场。其中,现金及私人物品等必须带走,否则,造成现金及物品被盗或丢失,责任自负。

(二)商场经营秩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时积极缴纳应缴费用;

2、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经营期间,若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不能自行妥善解决,客户将问题投诉到甲方处,甲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赔付给客户;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协议》的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乙方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乙方工作人员入驻后,须向甲方提供经营者(照主、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住址 、联络方式,以便商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经营人员必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有发现,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并不退还租金等全部费用。

5、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善意妥善解决,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

6、乙方不得在摊位内进行任何可能对商场内其他商户造成损害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包括乙方有拉客喊客行为);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7、乙方有义务参加商场组织的各项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分担经费,费用由全体商户和甲方各出一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支付违约金100-500元/次;

8、摊位商品出样应美观、整洁,货物摆放有序。经营品种、数量达不到商场管理部门规定,明显处于非正常状况,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9、乙方柜台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过夜,否则发生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损坏或遗失的后果自负。

10、乙方应于商场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出货,乙方车辆须在商场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1、各摊位间应公平竞争,如有恶意提高或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造谣、中伤、污蔑、诽谤其他商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经营期间所交的任何费用),收取违约金;

12、乙方不得在商场内饲养宠物,在摊位外存放商品、运输工具等物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3、乙方不得在摊位内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为确保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摊位玻璃门一律不得外开,门垫、地毯不得摆放于门外;

15、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用品等;

16、乙方不得在楼道、楼梯、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堆放、张贴或留置箱物、衣物、家具、垃圾等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及破坏公共设施等。如有违反,在甲方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口头或书面)30分钟后乙方仍未作出撤除的,甲方有权强行撤除或处理;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并不退还所交的全部费用;

17、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自身财产的各种保险、其摊位、装修、设备等的保险受益人应包括商场,乙方办理保险后应在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逐户兜售、推销商品及派发广告宣传单和其它广告品,甲方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没收任何待发货已派发的宣传商品或资料;

19、各摊位严禁燃香点蜡、焚燃烧烤任何物品,严禁私藏非法武器、管制刀具、毒品,严禁进行打牌、赌博、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反犯罪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0元,收缴其用以进行以上活动的一切物品,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收回其摊位另行处理;

20、乙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排放异味,严禁敲打震荡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商场或其他摊位的安宁;

21、若消费者投诉,经核实属于乙方责任,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

22、任何经营者不得对顾客进行跟踪推销、索要顾客回扣等行为,否则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次;

23、乙方不得将租赁摊位空置,或擅自停业、休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摊位与第三方合作,联营或转租等;

24、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登记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在租赁摊位的显著部位。

(三)乙方导购的行为规范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1、乙方经营人员(导购)在营业时间内,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不准衣冠不整、不准裸背、穿拖鞋、随地坐卧;

2、禁止一名导购兼顾两个或两个以上摊位行为;

3、不准因上货、盘点、结账等内部工作而影响接待顾客;

4、不准在工作场地出现高声大笑、互相追逐、喧哗吵闹、带小孩等行为;

5、不准在摊位内赌博、进行封建活动;

6、不准私自拿用陈列商品,隐匿顾客遗失物品;

7、不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

8、不准在租赁物业内打架斗殴;

9、不准不文明经商、出言不逊、欺诈顾客,辱骂顾客或殴打顾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商场与商户协议】

10、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之场所;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公用物品和设备;

11、不准在租赁区域内及禁止吸烟之场所吸烟;营业期间不准酗酒;

12、不准向客户、同事、消费者、上级领导作出不礼貌举动;

13、不准破坏公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3000元/次,并照价赔偿;

14、不准持有危险物品,如凶器、爆炸物、毒品;不准携带其它非法物品进入工作地点;

(四)商场清洁卫生管理:

【商场与商户协议】

1、各摊位应保持摊位内卫生清洁,保持橱窗、门面、地面等明亮洁净;

2、摊位之废物、废水等垃圾应自行清除并倒放于商场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

3、乙方拆除商品、装修所产生之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甲方之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

得弃置不管;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

5、乙方摊位装修整改期间商户应做好围挡、指示、警告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指示、招牌、商品标签的管理:

1、为保持整个商场格调之统一,乙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报经甲方商场管理部门事先统一,缴纳费用后由甲方统一制作;

2、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摊位外(含玻璃间隔内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严禁在店铺内悬挂、张贴、摆放任何与经营无关的广告、宣传画、纸张,及出租、转让、合作经营等各类的标语,否则商场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由乙方承担撤除费用;

3、乙方确需在摊位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在向甲方缴纳一定费用后,按甲方管理单位核定之内容在指定位置、指定时段摆放;

4、乙方要使用甲方同意印刷的标准价签、促销牌、折扣牌;

5、乙方在日常经营中使用商场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零售商品应给顾客出具售货凭证;

(六)商场安全管理:

1、乙方对于其所有商品、物件之保管与储存,均应自行负责,同时应防止他人蓄意破坏;

2、乙方不得破坏商场为整体商业秩序之维护或保全所采取之管理行为;

3、乙方自身不得参与或鼓动他人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摊位,收取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租赁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如打火机用罐装丁烷气、发胶、仿真枪及管制刀具等),并禁止携带进入租赁场所,一经发现即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每个摊位必须统一配备灭火器。摊位经营者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强行配置(灭火器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200元;

7、灭火器材必须放置指定的明显位置,自觉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办理灭火器材的检验手续,

商场专柜合作协议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三篇

商场专柜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20061229A

甲方:东莞市欢乐儿童城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一、双方合作标的

1. 甲方提供商场(原名“欢乐儿童城”,现名“斑点猫少儿世界”)内经营场地约给乙方使用,经营过程中若乙方的

经营内容不足以支持既定的经营面积,甲方可提出调整方案,按本协议规定的

程序进行协商调整;经营过程中若既定的经营面积不足以支持乙方的经营内容,

乙方可提出调整要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调整。甲方提供给乙

方的经营场地说明及图则见本协议附件(一)。

2. 经营内容及相关品牌:乙方进场的经营内容是:所涉的商铺或商业专柜品牌是 ,有关商

业内容及商业专柜品牌的详细身份资料,见本协议附件(二)。

二、甲方的经营责任

1. 甲方须按约定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经营场地。

2. 对于乙方在经营场地的摆设、装修、装饰设计方案,甲方须进行审核,并向乙方提供专业意见供乙方参考;经营过程中若甲方认为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的商品

摆设及作业面布置有不当及有待改进之处,甲方应提供改进意见给乙方。乙方

在经营场地内的装修设计及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请的装修施工

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并按商场规定的

装修作业时间及作业规程进行装修。

3. 甲方须为乙方所用场地的公用空间(走廊、天花等)提供普通照明,经营场地内使用的专用照明、效果照明等,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用电费用按乙

方专用电表计量,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可在乙方的货款结算中帮乙方抵扣。

4. 若乙方的经营内容不足以支持既定的经营面积,其单位面积的经营额连续3个月低于商场平均水平30%的情况下,甲方需提出经营面积调整方案,乙方接到

甲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后一周内须提供充实经营内容的方案,若乙方无有效的方

案,则甲方须立即对乙方的经营面积作相应的调整。【商场与商户协议】

5. 经营过程中若既定的经营面积不足以支持乙方的经营内容,则乙方可提出调整要求,在乙方的单位面积的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商场平均水平50%的情况下,

甲方必须受理乙方的书面调整要求,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供调整方案。

6. 甲方须负责对商场现场销售人员的管理。若甲方对乙方经营场地内的营业人员作出处罚决定,须在决定作出后一天内通知乙方。

7.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统一收银服务,乙方场内工作人员不再经手任何货款。甲方

每半个月与乙方结清货款一次。

8. 甲方须维护好商场内的经营秩序,对所有商家(包括本协议的乙方)的产品质

量、商品价格及售后服务均须进行监督。对违规商家,须作出相应的警告、严重警告、通报主管部门处理、诉讼等管理作为。

9. 非营业时间的防损,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以录像监视记录保证,在非营业时间

没有任何货物被任何人带出商场。

10. 若乙方的场内经营需要使用营业执照及场地证明时,只要是合法的、符合本协

议规定之经营内容的,甲方有责任提供商场的营业执照及场地证明给乙方作证明使用。

11. 每年的春节、五一、六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甲方须组织全商场所有商家举办

促销活动。

三、乙方的经营责任

1. 乙方须按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

2. 乙方经营的商业内容和所涉品牌不得超越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如乙方的经营内

容及所涉品牌需要变更,必须跟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的商品进场,须向甲方提供合法证明如(打“”者属应提供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 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税务登记 商品卫生检验合格证(登记卡)

生产许可证 市售登记证 经营卫生许可证 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 注册商标证明 关税单专卖(特殊)准销证

商品授权书 特殊商品批文 商品代理证 其他

3.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经营规则,销售每批次在12个销售单位以下的零售,只能

执行“明码标价”的行销模式,只有销售每批次在12个销售单位以上的,属批发行为,允许议价销售。乙方的批发行为必须在场内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成交款和瞒报成交额,如有违反,应赔偿甲方损失,并罚当月销售额按双倍计算分成比例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同时,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4. 乙方在经营场地的摆设、装修、装饰等,乙方须事先提交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核,

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过程中若甲方认为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的商品摆设及作业面布置有不当及有待改进之处,乙方应参照甲方提供的改进意见进行改进。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的装修设计及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请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并按商场规定的装修作业时间及作业规程进行装修。

5. 甲方为乙方所用场地的公用空间(走廊、天花等)提供普通照明,经营场地内

使用的专用照明、效果照明等,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用电费用按乙方专用电表计量,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可在乙方的货款结算中帮乙方抵扣。

6.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使用场地的空间使用率,若乙方的经营内容不足以支持既定

的经营面积,其单位面积的经营额连续3个月低于商场平均水平30%的,若甲

方提出压缩经营面积,乙方或者在接到甲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后一周内提出充实经营内容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立即实施;或者按甲方的意见调整经营面积。

【商场与商户协议】

7. 经营过程中若既定的经营面积不足以支持乙方的经营内容,则乙方应视商场空

间使用情况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在乙方的单位面积的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商场平均水平50%的情况下,甲方必须受理乙方的书面调整要求,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供调整方案。如商场确实没有足够的合适空间满足乙方的场地扩大要求,乙方应将原经营场地内的空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8. 乙方场内经营所用的销售人员可以由乙方直接聘用,亦可由乙方要求甲方招聘,

所用人员的工资及商场统一制服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对经营场地内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乙方给予销售人员的工资底薪,应执行商场内统一的标准,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规给予其购买应有的社会保险,如由此引发的一切劳动纠纷及赔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给甲方以补偿。乙方给予销售人员的业绩奖励标准,则须进行保密,不可在商场内搁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管理整个商场过程中颁布的规章制度。

9. 乙方接受甲方对销售人员的考勤制度及涉及行为准则的管理与业务培训。乙方

须为自己的每个销售人员每月向甲方交纳伍拾元整的管理费用。

10. 乙方必须遵行由甲方进行商场内统一收银的财务运作模式,乙方场内工作人员

不得经手任何货款。甲方每半个月与乙方结清货款一次。

11. 乙方进入商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投保。每天的盘点和保管,也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的产品质量、商品价格及售后服务均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对甲方的

监督不服,甲方将拒绝乙方使用商场的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甲方会作出相应的警告、严重警告、通报主管部门处理、诉讼等管理作为。

13. 乙方须坚持合法经营,若乙方因违犯法律法规而被工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进

行行政处罚,处罚措施涉及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相应赔偿;若行政处罚措施使得乙方无法在本商场内继续合法经营,则本协议中止,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4. 乙方应诚信经营,不可侵害消费者利益。如因乙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而发生的销售赔偿,乙方应负全责,由此造成的甲方和消费者权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5. 若乙方的场内经营需要使用营业执照及场地证明,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申

明理由。

16. 每年的春节、五一、六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甲方组织全商场所有商家举办促

销活动,乙方必须接受统筹并参加这些促销活动。

17. 如乙方经营期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经营场地,则须在甲方账上留下不少于退

场前3个月平均销售额的10%的货款,甲方将用之于处理乙方售出商品的“三包”(即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维修、换货、退货的保证金)问题,三包期满,甲方将余款退还乙方;如三包期内余款不足,则乙方应补足不足部分。

18. 乙方须参与甲方组织的整个商场的会员卡优惠购物活动,会员凭会员卡购物,

即获95折优惠,货款结算按实销额计算分成。特价场商品及特价商品按实际的共同约定处理。

四、柜台的装修及维护

1. 乙方场内经营场地柜台(商铺)的装修设计及施工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装

修前必须经甲方审核施工图纸,审核通过后凭甲方批复办理物业管理进场装修手续,乙方进场装修人员必须依照商场的物业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如因施工增加电量,其电费由乙方支付。

五、进场费及保证金

1. 乙方办理进场手续前,须向甲方交纳进场费元,如非因乙方的原因,

乙方提前退场,则甲方应按实际进场时间退按相应比例退还乙方的进场费。

2. 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即须向甲方交纳元经营保证金,合作期满,甲方

须全额退还乙方。

六、经营结算

1. 乙方场内经营的收入,按实际销售额的倒扣给甲方作为甲方经营收

入,另 % 为乙方的结算货款,结算时扣 % 作为缴税预备金,甲方于年底按实际缴税总额分摊计税额,实行多退少补结算。

七、合作期限

1. 本协议合作期自月年月日止,合作期

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交齐经营保证金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协议自动

解除。

2. 如因乙方出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而被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根据处罚的性质决

定是否解除协议。

3. 如因政策、法律、政府经济行政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可继续执行的,

协议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条款及附件

附件(一)经营场地说明及图则

附件(二)商业内容及商业专柜品牌的详细身份资料

甲方:东莞市欢乐儿童城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四篇

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为了维护商场秩序,依照《商场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场管理规定》特制定商场经营管理协议。

(一)营业期间的考勤管理:

1、营业时间:甲方管理部门根据时令及商场变化规定营业时间,该营业时间以及通知或公告方式予以公布(该营业时间不包括春节期间)。

2、休假时间:春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由甲方部门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并发出书面通知和公告,具体安排以书面通知和公告为准。

3、加班制度:如乙方工作时间需要延长,应在当日闭店1小时前向甲方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营业时间延长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电费、设施超长使用费及加班管理服务费应按甲方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由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缴纳。未经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内组织加班。

4、严格遵守商场上下班时间,按时进场营业,准点关门。

5、如遇紧急事情,需要临时离店1小时以上者,需向商场管理员请假说明情况,得到批准方可离店。

6、无故停业,擅自关铺,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损坏其他商户的利益,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7、营业时间必须开灯,短时间离开或请假必须开灯,营业时间无故不开灯支付违约金50元/次;

8、商户有事关铺半天以上者,必须事先请假,并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关铺,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要及时用电话联系商场办公室,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空摊处理,空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支付违约金200元/天;

9、凡请病假者,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不能提供的,按关铺处理;

10、长时间请事、病假者,应在商场允许期限内,用最短的时间,增补营业员或导购。事、病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商场办公室签字方可批准执行,无故不请假空铺三天以上的,构成严重违约,商场严格执行,按空摊处理;

(二)商场经营秩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时积极缴纳应缴费用;

2、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经营期间,若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不能自行妥善解决,客户将问题投诉到甲方处,甲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赔付给客户;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协议》的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乙方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乙方工作人员入驻后,须向甲方提供经营者(照主、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住址 、联络方式,以便商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经营人员必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有发现,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品牌保证金),并不退还租金等全部费用。

5、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善意妥善解决,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如有违反,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

6、乙方不得在商铺内进行任何可能对商场内其他商户造成损害或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包括乙方有拉客喊客行为);一经发现,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7、乙方有义务参加商场组织的各项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分担经费,费用由全体商户和甲方按比例出支。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

8、乙方柜台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过夜,否则发生现金及各种重要票据损坏或遗失的后果自负。 9、

10、乙方应于商场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出货,乙方车辆须在商场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1、各商铺间应公平竞争,如有恶意提高或降低所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造谣、中伤、污蔑、诽谤其他商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退还经营期间所交的任何费用),收取违约金;【商场与商户协议】

12、乙方不得在商场内饲养宠物,在商铺外存放商品、运输工具等物品。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13、乙方不得在商铺内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为确保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商铺玻璃门一律不得外开,门垫、地毯不得摆放于门外;

15、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用品等;

16、乙方不得在楼道、楼梯、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堆放、张贴或留置箱物、衣物、家具、垃圾等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及破坏公共设施等。如有违反,在甲方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口头或书面)30分钟后乙方仍未作出撤除的,甲方有权强行撤除或处理;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并不退还所交的全部费用;

17、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自身财产的各种保险、其商铺、装修、设备等的保险受益人应包括商场,乙方办理保险后应在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逐户兜售、推销商品及派发广告宣传单和其它广告品,甲方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没收任何待发货已派发的宣传商品或资料;

19、各商铺严禁燃香点蜡、焚燃烧烤任何物品,严禁私藏非法武器、管制刀具、毒品,严禁进行打牌、赌

博、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反犯罪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5000元,收缴其用以进行以上活动的一切物品,构成违法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收回其商铺另行处理;

20、乙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排放异味,严禁敲打震荡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商场或其他商铺的安宁;

21、若消费者投诉,经核实属于乙方责任,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

22、任何经营者不得对顾客进行跟踪推销、索要顾客回扣等行为,否则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次;

23、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空置,或擅自停业、休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与第三方合作,联营或转租等;

24、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登记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悬挂在租赁商铺的显著部位。

(三)乙方导购的行为规范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支付违约金50-500元/次。

1、乙方经营人员(导购)在营业时间内,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不准衣冠不整、不准裸背、穿拖鞋、随地坐卧;

2、禁止一名导购兼顾两个或两个以上商铺行为;

3、不准因上货、盘点、结账等内部工作而影响接待顾客;

4、不准在工作场地出现高声大笑、互相追逐、喧哗吵闹、带小孩等行为;

5、不准在商铺内赌博、进行封建活动;

6、不准私自拿用陈列商品,隐匿顾客遗失物品;

7、不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

8、不准在租赁物业内打架斗殴;

9、不准不文明经商、出言不逊、欺诈顾客,辱骂顾客或殴打顾客,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

10、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之场所;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公用物品和设备;

11、不准在租赁区域内及禁止吸烟之场所吸烟;营业期间不准酗酒;

12、不准向客户、同事、消费者、上级领导作出不礼貌举动;

13、不准破坏公物;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3000元/次,并照价赔偿;

14、不准持有危险物品,如凶器、爆炸物、毒品;不准携带其它非法物品进入工作地点;

(四)商场清洁卫生管理:

1、各商铺应保持商铺内卫生清洁,保持橱窗、门面、地面等明亮洁净;

2、商铺之废物、废水等垃圾应自行清除并倒放于商场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

3、乙方拆除商品、装修所产生之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甲方之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

5、乙方商铺装修整改期间商户应做好围挡、指示、警告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指示、招牌、商品标签的管理:

1、为保持整个商场格调之统一,乙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报经甲方商场管理部门事先统一,缴纳费用后由甲方统一制作;

2、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商铺外(含玻璃间隔内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严禁在店铺内悬挂、张贴、摆放任何与经营无关的广告、宣传画、纸张,及出租、转让、合作经营等各类的标语,否则商场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由乙方承担撤除费用;

3、乙方确需在商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在向甲方缴纳一定费用后,按甲方管理单位核定之内容在指定位置、指定时段摆放;

4、乙方要使用甲方同意印刷的标准价签、促销牌、折扣牌;

5、乙方在日常经营中使用商场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零售商品应给顾客出具售货凭证;

(六)商场安全管理:

1、乙方对于其所有商品、物件之保管与储存,均应自行负责,同时应防止他人蓄意破坏;

2、乙方不得破坏商场为整体商业秩序之维护或保全所采取之管理行为;

3、乙方自身不得参与或鼓动他人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行为,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构成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收取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租赁场所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接电源线路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一经发现,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如打火机用罐装丁烷气、发胶、仿真枪及管制刀具等),并禁止携带进入租赁场所,一经发现即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每个商铺必须统一配备灭火器。商铺经营者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强行配置(灭火器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200元;

7、灭火器材必须放置指定的明显位置,自觉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办理灭火器材的检验手续,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私自动用或损坏现场设施及消防器材,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罚款;

8、严禁在租赁场所通道及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和货物,要确保租赁场所内消防设备的有效及消防水源畅通。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挤占消防器具设施,私自占压消防通道的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如遇意外情况,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有秩序、有步骤的撤离事故现场;

9、要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商铺柜门,如发现货物被盗、丢失,本商场概不负责;

10、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管理,凡违反社会治安及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处罚者,其商铺由甲方无条件收回,并不返还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11、发生火灾或重大治安事件,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并积极参与疏导及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12、为了对租赁场所内全体经营者负责,在营业时间之外任何个人或货物不得进入租赁场所,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甲方所规定的时间进货上货;

1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接受处罚。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收回商铺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货物出入管理:

1、甲方专设有货物运送专用通道提供给乙方作为货物出入运送通道。乙方货物装卸应从专用通道进入,若该通道拥堵时,甲方管理部门将协调各部门予以解决;

2、乙方在非营业时间运送货物时,应办理货物进出单方可出入,并配合甲方管理部门的检查;

3、乙方运送货物时,应使用货梯或楼梯,不得使用扶梯和客梯载货或运送;

4、乙方不得在广场内公共区域堆货或在地面上直接拖拉货物;

(八)转租、转让管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私下转让、转租其商铺;但因某种原因乙方中途无法继续经营,需将商铺转让他人的,需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对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应保证受让方与甲方签订相关管理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产权人和乙方都不得将该商铺使用权转让第三人;

2、其受让人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及该商铺的经营用途符合商场管理规定,同时受让人的或承租人同意与甲方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愿意服从甲方管理;

3、经甲方批准过户的乙方,需缴纳过户费,过户费的承担可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商定;

4、商铺过户后,商铺租金、租约及保证金相应转让给受让方;

5、转让方其他遗留问题,由受让方承担;

6、乙方无权私自将其承租的商铺转租、转借他人,如经甲方发现乙方有私自转租、转让、或以合作、联营、加盟等形式为名义的转租行为的违规情况,核实无误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将违规乙方清场,其保证

商场商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五篇

信阳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商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商业经营环境,维护商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信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物业部各执一份,《 项目装修注意事项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责任范围:

1、商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商户在进商场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招商部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物业部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专柜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商户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

3、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物业部有权拒绝其进入商场施工。

4、装修前商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平米以上5万、1000平米2万、500平米1万、100平米5千、100平米以下3千 元,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 元/张的标准收取,业主(或租、住户)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 元。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商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商场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物业根据天气情况对装修施工时间可作调整﹚。不得擅自延长时间。

6、装修完毕,商户验收合格后,商户向综合物业办公室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 。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令与摩尔城商家装饰装修制度。所规定之条款,保证专柜的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商户申请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商户装修时所有消防设施,均不得被埋压、阻挡、修饰、覆盖、圈占而影响其使用功能,以确保正常使用、符合消防规定。

2)专柜内没有防火栓,应预留1500mm之通道,不可摆置任何道具,且商场装修完成后,要求保持消火栓原有颜色,不得装饰,各种风口、配电箱、灯具、管井门、信息点等公共设施、设备及装置不得封堵,并保留维修和使用必须的空间。

3)吊顶上如增设灯具或其他热源设施,不得破坏原有天花龙骨,不得损坏烟感,喷淋等设施,需距喷淋头及烟感探头不小于50cm.

4)专柜区域内设置安全出口的,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不得设置任何柜位,通道宽度不小于安全出口实际宽度。

5)高柜距防火卷帘轨道距离30cm以上,轨道下方禁放任何物品。

6)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报物业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附操作人员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每户专柜必须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量设置总开关1个分支开关多个、规范施工、穿线管要做到横平竖直。灯具须分布合理、美观。

1)铁制线管敷设,铁制螺纹软管不能超过80cm,线管、接线盒连接要有卡头、锁头。

2)线点必须进盒并焊锡,内包自粘防水卷布、外包绝缘胶布。

3)使用铁制镀锌电表箱、开关箱。

4)分支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均不得超过20A

5)灯具不能直接安装在木质材料上,须加装阻燃隔热板。

6)金卤灯不得超过75W、石英射灯不得超过35W(12伏变压)射灯连接要用瓷接线端子。

3、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商户、物业部有权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除扣除商户装修单位保证金外,商户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道。

2)禁止在商场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3)严禁施工人员在商场留宿。

4)严禁在规定时间以外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破坏商场公共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6)施工人员不得在商场内上火做饭。

【商场与商户协议】

7)施工人员不得在商场乱涂、乱画,随地大小便,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8)其他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根据商户装修面积对施工商户按8元每平米的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部办公室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

五、违约责任。

1、物业部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违章装修或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公共设施损坏,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2、如商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自行协商解决,物业部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双方纠纷产生的后果。

提示:装修管理过程中,对装修人签发的所有书面材料,加盖综合管理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商户签字: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信阳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部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2016商场活动承诺书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六篇

商场活动承诺书

北京世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1月4日至14日在商场地下中厅1号、2号活动场地进行《东南亚产品市集》。曹星会负责活动期间所有展示内容及现场安保工作,如有任何问题,由曹星自行负责,与颐堤港商场无关。与此同时,将确保商场内展示区公共环境的安全,如因此活动而对商场或顾客造成任何损失,曹星全权负责,照价赔偿。

北京世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商场专柜联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条专柜设立

1、甲方商场_____楼提供_____平方米的场地,经营品牌系列品种的商品;若乙方商品首次在甲方销售,须向甲方缴纳_____元的商品进场费。

2、乙方承担专柜设计、装修的费用,具体方式为:__________

(1)乙方设计、装修(2)乙方设计、甲方装修(3)甲方设计、装修(4)改造甲方现有设施

3、合同期满后,专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每月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作为销售的利润提成;

2、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每月按销售额的_____%提成作为广告促销费用;

3、甲方采用pop机销售商品,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支付按销售额的_____%的条形码制作费;

4、乙方月度保底销售额、月度保底利润额(计算方式:当月保底利润额=当月保底销售额×[提成扣点+广告促销费扣点+条形码费扣点+电费 %扣点])

当乙方_____个月实际销售额超过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甲方按_____%提成;当乙方_____个月实际销售额未达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按保底利润额在_____个月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商品的经营位置及面积;如乙方连续_____个月未完成计划保底利润额或在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后_____位,甲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中途停止经营的按实际经营月度结算。

5、乙方累计销售商品达到_____万元(大写)时,乙方给甲方年终返利,返利额为累计销售额的_____ %;

6、甲方在扣除提成及相关费用后,凭乙方_____%的增值税发票,在_____日内将剩余销售款支付给乙方。

7、甲、乙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者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订单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乙方所代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均以甲方的商品订货单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单后,须在_____天内将所订商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_____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订货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延期供货或不能供货,应在收至订单后两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乙方七日内仍不能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视为乙方无故不能供货,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不能供货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协议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在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新的协议,若未于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协议,须自撤柜或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到本协议期满之日,按本协议规定的保底利润分成方法赔偿甲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有偿提供商场的有关设备、设施;

2、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3、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行政培训机会;

4、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商场的统一收银;

6、对商品的品种选择,零售价的定价与利润分成由双方协商决定,但甲方面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七条乙方责任

(一)商品管理

1、 乙方销售的商品以第二条的内容为限。若有新增品牌,必须填写《新增品牌引进审批表》报甲方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能上柜销售;

2、 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商品的出货(退货、换货、撤货等)须经甲方采购部门同意,经甲方警卫人员查验并依规定的出口进出。

3、 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情况,不得更换商标,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已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标识不齐全的商品不得陈列和销售;

4、甲方在验收货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商品,甲方有权柜收并索赔,经验收通过的商品,甲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于滞销商品,乙方负责退、换处理;

5、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商品实行保质量、保换货、保修理、保退货及搞好售后服务;

6、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商场其它柜台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由此类情况发生,甲方以谁先上柜谁经营的原则处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7、乙方须允许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承担相关抽检费用;

8、 若有顾客对乙方的商品或经营行为提出诉讼,或有关政府部门对其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某些修正意见或进行处罚时,甲方有权对该投诉或修正意见或处罚作出适当及相应的处理,乙方须服从于该决定、处理

方法;

9、 处于非正常经营状况时,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达到陈列标准或终止协议;

10、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除对顾客造成的损失、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必须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笺费用及损失。

(二)价格管理

1、乙方的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价时,应提前出示正式调价通知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2、商品零售价格以_____(a 甲方订价; b 乙方订价)。但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商场、专卖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3、同类商品在同城其它商场或专卖店打折销售或其它促销活动,乙方须事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使甲方享有同等的优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4、商品的会员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价,乙方应按实际销售额的_____%承担。

5、甲方已付款的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只要降价现象发生在结算日之前,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损失给予等值补偿;如果乙方故意隐瞒商品市场价格下降现象,乙方应按该部分商品实际销售额的三倍支付给甲方作为赔偿金。

(三)人员管理

1、乙方专柜营营业员由_____方提供_____名,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专柜营业员须事先经甲方面试、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乙方营业员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对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方信誉或权益的,乙方负连带责任。

(四)商场管理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5、协议有效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或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与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违反此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批发移至甲方商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乙方应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专柜进行非法或违规经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变质或包装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滞销,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要求,退货款及退货费用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补齐不足部分,如有发生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商场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10、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商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所作的一切调整;

第八条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双方协议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我们的企业和员工与众不同,为了维护供应商的权益,乙方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或娱乐,也不得给予甲方员工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或在商场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场商户装修承诺书

1、各商户经营期间如需要装修店铺,须提前十天向商行书面申请,并递交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经书面同意后方能动工装修。

2、 各商户装修不能影响其他商户的经营,只能利用商行内非营业时间。

3、 各商户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及环境要求,装修时不能破坏和影响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商铺本身的结构,不准随意扩大占地面积。

4、 商户装修时装修费用由商户独自承担,商铺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器设施所耗电费由商户自行承担,灯具必须全部使用冷光源(如led灯具、节能灯具)。

5、商户装修时不得损坏商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商行墙面和公共区域的地面。如有损坏须及时修复。

6、商户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准倒入商行垃圾箱,应自行运出商行。

7、商户进场装修请严格遵守装修须知,做好装修工人的必要督导工作。

8、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商户装修遵循“来装去丢”原则,离开商行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已装修完善的部分及商铺结构。

9、商户装修时电工必须使用商场方的电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商户店铺外墙不能有任何更改,招牌制作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墙除添置招牌字以外不可添置其它任何装饰物件(包含灯箱)。

11、商户装修前必须向商行交纳装修押金伍佰元(¥500),商户装修竣工后由商行验收合格后,该押金7日内无息退还给商户。如商户装修有不符合商行要求的,商户必须及时更改,直至符合商行要求后,商行方可退还押金。

以上条款本人已全部阅读熟知,并愿意遵守。

声明人:

年 月 日

2016卖场合作协议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七篇

卖场合作协议

营业厅终端销售卖场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自有营业厅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终端社会化工作,经过前期沟通筛选,最终以引商入店方式确定三家代理商分别承担***营业厅终端专柜的经营。现将双方合作内容明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甲方为乙方在***营业厅提供______平方米空间位置用于开设终端销售卖场,场地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卖场为**公司在**营业厅的唯一终端销售卖场,营业厅内不再设立其他终端销售柜台。

(2)合作卖场的场地、供电等条件保障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合作卖场的终端供应、销售管理、导购人员薪酬发放以及终端售后服务等事宜。卖场内装饰、陈列等必要设施由乙方按照甲方营业厅统一规划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布设安装。

(3)本协议合作经营的前提为乙方为甲方的业务代理合同关系,如双方业务代理合同关系解除或者暂停,双方约定本协议随之解除或者暂停执行。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30_日

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减少销售人员、柜面等配备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应于__30__日前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违反甲方营业厅统一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三条 经营范围

(1)乙方在合作卖场经营产品范围为甲方业务终端,主要包括**手机等,不得经营非甲方指定业务终端以外的其他产品和服务项目。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或以任何方式开展有损甲方权益、形象、声誉之行为,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协议,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3)乙方销售的终端应合乎通信终端产品质量要求,售价应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终端售后保修等服务。若有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并全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对乙方处以处罚直至解除协议合作。

(4)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法律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和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备案。

(5)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经营期间自主发布的所有海报、广告等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合作内容

(1)乙方统一为合作卖场配备导购人员不少于**名,其中包含**人,**人,由乙方负责和卖场导购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导购人员日常工作、业务培训由甲方指定的营业厅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

(2)为保证导购人员的稳定及工作积极性,导购人员工资执行底薪+提成,终端月销量**部以内,导购人员执行保底薪酬***元。月销突破**部时,每部奖励**元。

(3)为保证终端货源稳定和品种丰富,****。如因为一级代理货源不足造成型号数占比不能达到上述规定时,由甲方营业厅管理人员协调处理。

(4)乙方导购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营业厅的服务规定,甲方有权乙方导购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五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协议的履行,为了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如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对保证金进行扣罚。

(2)保证金退还方式:协议有效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约,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60___天内,如无客户投诉等相关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双方约定如遇下列情况遭受损害或者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不视为违约:

A. 法律认定和无过错责任事故

B. 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灾害

C. 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事件。

(2)争议解决:

A.因本协议的履行及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调解或者诉讼。

B.凡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按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等同。

C.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D.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卖场合作协议 [篇2]

卖场专柜联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经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乙方必须是当地国产手机的地包商,保证所销售的机器为正品。

第二条 专柜设立

1、甲方卖场0租金提供给乙方 节的柜台场地(柜台数量根据手机单品数量来定)。

2、乙方免费使用柜台仅限销售 品牌手机。

3、乙方自派营业员,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由卖场统一收款

2、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7%作为销售的利润提成;

3、当日销售当日结算,如遇忙不开的时候,可延长7-10天结算。

4、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订单

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卖场的有关设备、设施;

2、提供卖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3、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行政培训机会;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商品管理

1、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销售正品手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品质量法》,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

3、乙方对手机售后要执行三包政策。搞好服务、出现顾客投诉自负。

(二)人员管理

1、为注重卖场形象,统一着装,费用自理。

2、乙方营业员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对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方信誉或权益的,乙方负连带责任。

(三)卖场管理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卖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销售移至甲方卖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卖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卖场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卖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所作的一切调整。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卖场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深圳市慢慢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家居卖场能更好的服务于入驻商家,打通商场线上线下 o2o客户引流,快速提升商家品牌知名度,提高商场内商家销售额。商场与深圳慢慢来电子商务公司“e居购”达成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在“e居购”上建设“网络展厅及推广服务”之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及解释

1. “产品”:是指乙方持有的第“ ”号商标的相关产品或实际运营的品牌商品等。

2. “品牌”:是指乙方持有或运营第“ ”号商标。名称为

“ ”。

3. “线上”或“平台”:指甲方开发运营的网络平台:#url#(“e居购”)和#url#(“家具行业网”)。

二、合作方式与范围

1. 为拓展市场、提高销售业绩,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生产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甲方平台。同意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平台上按甲方的要求展示并销售推广公司生产或代理经销的 品 牌 系列产品,并按有关条款进行合理、合法销售推广。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2.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以达到双方共利共赢的目的。乙方是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他必须遵守对其所在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三、合作期限及合作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一次签约时效为两年。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签。

2. 四、合作的具体内容

(一)渠道的划分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开展“品牌”产品的线上销售推广工作,共同协商制定价格,可在有关地方或双方确认的门面地方出现“e居购商城合作运营商”或相关联字样。而在甲方开设店铺里使用乙方的产品,应标示“乙方品牌”或相关联字样。

(二)产品与质量

1. 产品均由乙方生产、供应,并负责保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及产品所属行业国家标准。

2. 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

1. 因产品质量所产生的售后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定制产品不能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退换货,物流费用、安装费用由客户承担。

(七)平台收费

1. 在双方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各条款的基础上,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公司账户交纳保证金 0元。如双方终止协议,在乙方没有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质量保证金。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平台服务,收取端口服务年费 0 元。

3. 乙方入驻:乙方进入甲方平台有自己的后台,乙方自行管理产品。

4. 如乙方委托甲方按要求完成产品的图片拍摄及制作产品技术文件(如产品规格、参数、运输条件、定制条件等)和产品上传,甲方可收取一定的制作产品技术文件服务费和产品导入费。视具体服务产品情况收取费用。

(八)增值服务

1.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及推广,乙方需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并在服务期间内,做好配合工作。

2. 甲方制作各种与乙方有关的广告画册或对外宣传计划,需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广告宣传。甲方自行投放的广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甲方投放的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3. 金融配套服务: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关联的深圳市慢慢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五、权力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片的使用权。

2) 甲方有义务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为乙方提供平台使用支持,开通系统服务端口。

3) 对乙方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解决。

4)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

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运作。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异常交易,有权向乙方发出

询问或要求改正,如三日内乙方不做回应,甲方将直接做出交易关闭等处理方式。

6) 经事实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在平台上予以公布;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合作并追究责任。

7) 如乙方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不能履行其承诺的质量交期等义务,则公司有权另寻其它供货商。

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可以登录甲方加密的平台,操作甲方为乙方开通的后台。

2)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及网络平台。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

3)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销售超出协议范围内的其它商品,如有其它领域的新商品推出上线,乙方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另立协议方可上线展示销售。

4) 对所供商品的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及处罚无异议。

5) 厂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赔付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之后乙方要及时补足质量保证金,以应对质量风险。

6) 在销售额达到双方协商的一定金额后,按双方协商比例增加质量保证金。

7) 如上线产品达到一定推广,厂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有权向其他厂家签订同类产品供货协议,但乙方如能扩大供货能力则有优先供货权。

8) 乙方产品上线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完善的技术文件和高清产品图片,乙方可以自行上传产品,经甲方审核符合标准后可发布产品信息。

9)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甲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6.提供相应产品的质检报告复印件;7.以上提交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10) 乙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因注册商标引发的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后果;若因此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1) 乙方将按照并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12) 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时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保密条款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持续三年。

2. 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协议期间,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任何单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均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未履行合约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2. 双方同意赔偿由于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3. 乙方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转移其可以通过甲方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 合同双方任意一方违反“反商业贿赂”条款的约定,向对方公司员工提供个人利益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100,000.00)人民币。

八、协议的终止

1. 自然终止:如乙方在合作期满后未续签协议,则本协议将终止。

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甲方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九、争议解决及其他

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及有关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双方公司所在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时,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卖场合作协议 [篇4]

代理商入驻自有卖场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发展电信业务,乙方愿意在甲方自有卖场内开展电信 业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 基本条件及要求

1. 乙方应首先与甲方签订《中国电信移动业务代理合作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正常交纳业务保证金。

2. 自有卖场产权、使用权归属甲方,乙方只有销售区域经营权。乙方自愿交纳管理保证金____元,

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3. 乙方只能销售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所销售的产品依据国家相关三包服务规

定由乙方承担售后服务。乙方销售甲方的集采终端售后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必须入店15天内自行办理进入甲方自有卖场的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并为最终购买用户提

供合法的商品销售发票,同时负责终端售后。

5. 乙方应拥有良好的商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代理商管理规定及其他规定内容,并执行

甲方卖场内的营业服务标准。

6. 合作期间乙方只能经营电信公司各项业务,严禁经营其它运营商业务。

一、 装修及店内物品归属的相关规定

1. 甲方享有室内外装修设施、收费柜台、电脑、打印机、收费线路接入、宣传展架等的所有权。

2. 甲方许可乙方进入的自有卖场是 ,卖场内可使用的销售区域及柜台位置 由甲方指定。

二、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月__ 日起至__ 年_ 月__ 日止。

3、合作期届满,如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则应于合同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申请,经 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代理商入驻自有卖场合作协议》。

三、 上岗要求及工作守则

1. 甲方专业、系统地培训乙方从事电信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材料,并监督、 检查乙方的执行过程。

2. 甲方自有卖场中从事甲方业务的乙方人员均需经过甲方统一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

3. 乙方进店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对营业厅的日常各项要求及服务规范,如发现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同时追索乙方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并要求赔偿。

4. 驻店代理商店员必须着公司统一制定的工装上岗。

5. 由于乙方的失误而造成的销售款差额或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 乙方负有自己提供终端、设备的安全保管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驻店代理商的店员服务规范及考核按自有卖场店员标准执行,严格服从店长的日常管理。

8. 驻店代理商如在店内开展促销活动,需提前与店长做好沟通工作。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电信业务的技术支持并负责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2、甲方负责卖场规范管理及指导工作。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甲方卖场内发生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取消乙方合作资格。

(1)乙方经营和销售其他电信运营商(包括移动、联通等)的产品;

(2)乙方经营过程中有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3)由于其经营原因,产生重大投诉的;

(4)乙方销售水货、窜货、翻新机、高仿机及无证无码手机的;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只能销售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所销售的产品依据国家相关三包服务规定由 乙方承担售后服务,同时在销售合格CDMA移动终端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店内价格统一制度。

2、乙方在甲方卖场中销售的CDMA移动终端,凡涉及到国家工商、质检、税务等行政机关的检查或由于各 种原因引起的处罚或收缴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积极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协议进入卖场,确保在协议期限内与甲方合作,不得擅自终止办理甲方业务。 4、乙方在卖场中经营的所有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同时承诺不经营其他电信运营商的一切通信业务。 5、乙方应严格遵守对客户资料保密原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否则甲方将因此扣除乙方 信誉保证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乙方在甲方卖场经营业务,需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自觉维护店内正常秩序,保证经 营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需自行保管所销售的各种终端、配件及业务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营业人员应服从甲方店长的领导,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并按甲方的服务规范进行营业。 9、乙方在甲方的卖场内,对于所销售的CDMA移动终端需要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在卖场内与用户讨价还价。

2

10、乙方必须保证丰富的终端,并将公司畅销机型达到100%上柜率,每款机型必须保证有两部以上现货。 11、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交付制度。

五、 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不履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并给另一方造成不良影 响和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aaaaaaaaaaaaaaaaaaa. 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商场装修承诺书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八篇

商场装修承诺书

致:廊坊市新北昌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为 有限公司 ,品牌为 ,

现申请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已接到贵公司交送的《商场专柜装修手册》,并与贵公司装修管 理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沟通,对贵公司执行的《商场专柜装修手册》管理规 定与流程已熟知,并承诺愿意遵守本装修手册中所列之全部设计施工规定及处罚 条款;相关费用将按规定办理交款手续。

本着规范装修管理,保障施工质量,杜绝安全隐患,降低环境污染的原则,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贵公司的商场专柜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商场装修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接受商场的装修管理与消防安全的监督,对出现不符合规定与要求的问题与事项随时进行整改;同时,装修施工期间,严格装修工艺,确保施工质量,用料环保安全,按商场规定的装修完工时间按期交付,并积极配合商场的装修验收工作,做好后期的完善与整改事项,给授权商户与贵公司一个满意的装修结果。如我单位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存在违规与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我单位将接受贵公司的处理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处罚甚至调离等处理。

同时本公司承诺完全负责该承造商及其员工之一切行为,并承担责任。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联系方式:

公司盖章:

商场商户装修承诺书

1、各商户经营期间如需要装修店铺,须提前十天向商行书面申请,并递交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经书面同意后方能动工装修。

2、 各商户装修不能影响其他商户的经营,只能利用商行内非营业时间。

3、 各商户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及环境要求,装修时不能破坏和影响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商铺本身的结构,不准随意扩大占地面积。

4、 商户装修时装修费用由商户独自承担,商铺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器设施所耗电费由商户自行承担,灯具必须全部使用冷光源(如led灯具、节能灯具)。

5、商户装修时不得损坏商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商行墙面和公共区域的地面。如有损坏须及时修复。

6、商户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准倒入商行垃圾箱,应自行运出商行。

7、商户进场装修请严格遵守装修须知,做好装修工人的必要督导工作。

8、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商户装修遵循“来装去丢”原则,离开商行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已装修完善的部分及商铺结构。

9、商户装修时电工必须使用商场方的电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商户店铺外墙不能有任何更改,招牌制作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墙除添置招牌字以外不可添置其它任何装饰物件(包含灯箱)。

11、商户装修前必须向商行交纳装修押金伍佰元(¥500),商户装修竣工后由商行验收合格后,该押金7日内无息退还给商户。如商户装修有不符合商行要求的,商户必须及时更改,直至符合商行要求后,商行方可退还押金。

以上条款本人已全部阅读熟知,并愿意遵守。

声明人:

年 月 日

2016最新商场十一国庆节活动策划方案
商场与商户协议 第九篇

最新商场十一国庆节活动策划方案,国庆节快到了,你有想好活动策划方案吗?

2016商场国庆节活动策划方案一:

一、活动目的:中秋节的活动已经结束,由于人们在节日期间走亲串友,家中的礼品类商品比较充足,因此在国庆节期间,我商场的销售思路应在日常消费品上,因此我们在十一期间,可以再次组织,“超低商品、重拳出击”,推出十一超低商品的抢购大潮,再次吸引人气,带动商场的人流及销售高峰。

二、活动主题:精彩华诞,举国同庆

三、活动时间:9月30日—10月7日(据报纸消息,可能黄金周放假有所变动,因此,活动时间根据情况可能随时调整)

四、活动内容:

1、国庆节里乐无边,精彩大戏随您看

9.30-10.7日活动期间,在惠万家西门口,惠万家为您在南阳邀请来了精彩的文艺演出,高雅的演出风格,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让您在国庆节里大饱眼福!

2、我是中国人,国旗大派送:

国庆节当天,凡在我超市二楼一次性购物满38元,即可凭小票到一楼服务台领取小国旗一面。(限500面,送完为止)

3、秋装上市,名品服饰展示会

10月1日起,惠万家三楼时尚服饰馆,名品秋装隆重上市,休闲装、商务装、职业套装等新款名装靓丽登场,上百款服饰总有一款适合您的品位,敬请光临锦上花200*秋装展示会。

4、名品夏装、换季打折,超低特价、最后清仓

活动时间:10月1日——7日(7天)

10月1日起,在惠万家广场举办三楼名品男女夏装,换季打折活动,超低的价位,让您心动到家,带上您的家人,到锦上花西门名品服饰特卖场来淘宝吧!

由百货部安排三四楼各专柜,有出外卖的,统一安排处理。

5、国庆七天乐欢乐实惠颂:

国庆7天假,每天推出一款超惊爆价。让顾客能感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除了菜价外,出惊爆价的部门依次为:二楼食品、酒饮、洗化、百货、针织、食品,酒饮。选择商品时,根据惠万家的近期活动,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商品,原则上为平毛利。情况特殊可作负毛利。一定要在活动期间作出清早买菜老太太满场飞奔的情况

6、购物有奖刮刮乐,惊喜大奖乐翻天:

在10.1-5日,凡在我商场二楼次性购物满38元,或是在一三四楼一次性购物满58元,即可凭购物小票参加国庆刮刮乐活动,获得刮奖卡一张,刮开涂层,便可获得对应奖品:

一等奖:29英寸康佳纯平彩电一台;

二等奖:澳柯玛洗衣机一台

三等奖:电饭锅一台;

参与奖:洗衣粉一袋或是醋一瓶。

100%中奖!

国庆节,逛商场,顺便还能拿大奖!

7、黄金周,结婚季、浪漫而甜蜜!

曾经,因为那次的怦然心动,如今,我要对你实现我的承诺,那就是,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一生一世对你好!亲爱的,我们结婚吧!让锦上花和紫梦为我们共同见证,天长地久,此情不渝!

凡是在黄金周期间结婚的新人,且在我商场一次性购物满500元以上,即可获赠X县紫梦婚纱摄影名店提供的20寸免费艺术照一张。

8、您来购物我送礼:

凡在10.6-7日在我商场二楼一次性购物满48元,或是在一三四楼一次性购物满88元的顾客朋友,凭小票即可到服务台领取洗洁精一瓶。(小票不拆分不累计,每张小票限领一个单品)

五、广告宣传:通过各类媒介做好活动推广的宣传。

2016商场国庆节活动策划方案二:

活动主题:庆十一品牌建材十元一元大放送

活动时间:月日——月日

活动主题:庆十一品牌建材十元一元大放送

活动地点:商场前广场

具体活动内容:

一、一元、十元惊爆限量商品大抢购

与商家协调,让商家提供一元和十元惊爆商品,用于促销。在活动期间,每天推出一定数量的特价产品。由商家与商场按6:4共同承担差价。(时间:月日—月日)一元十元产品放在大厅统一销售。购物满1000元即可抢购一元十元商品。

二、购物得大奖力帆轿车开回家

凡月日—月日在商场购物的消费者,可把购物收据的财务联放入抽奖箱内,参与/fanwen/1583/商场于月日下午统一抽奖活动。奖项有:

一等奖:力帆三厢汽车一名

二等奖:洗衣机三名

三等奖:空调被五十名

纪念奖:杂物袋若干

备注: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费用获奖人个人承担

三、全市最低价承诺

商家联手签名,承诺低价销售,同品牌同型号全市最低价。与商家协调,让商家签订低价承诺,若违反,商家双倍返还差额。

附:促销活动告业主书

尊敬的各位商户:

您好!月日—日的活动,由于各个商家的配合,取得了基本成功。为了进一步带动商场的人气,增加商场的销售额,经市场研究决定,将于月日——月日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希望借此促销活动进一步带动商场人气。现把国庆促销活动的具体计划公布给各地板商家,希望各商家继续给予积极配合。具体促销活动及相关情况如下:

国庆活动主题:庆十一品牌建材十元一元大放送

活动时间:月日—月日

具体活动内容:

一、一元、十元惊爆限量商品大抢购

与商家协调,让商家提供一元和十元惊爆商品,用于促销。在活动期间,每天推出一定数量的特价产品。差价由商家与商场按6:4共同承担。(时间:月日—月日)

二、5%返现

活动期间,商场返还消费总额的5%现金给消费者(以成交额为准)。返现由商家承担,活动期间商场实行统一收银。(特价、团购商品除外)

三、商家签名低价销售全市最低价

商场在规定时间,要求商家联手签名,承诺低价销售,同品牌同型号全市最低价。与商家协调,让商家签订低价承诺,若违反,商家双倍返还差额。并在店面标贴全市最低价商场统一标记。

四、国庆购物大奖等你拿回家活动100%中奖

凡在活动当天来商场购物2000元者,可领取刮刮卡一张,购4000元可领取刮刮卡两张,依此类推。(购的越多,奖的越多)活动时间月日—月日。

奖项设置:一等奖:品牌空调每日一名

二等奖:彩电每日五名

三等奖:电饭煲每日十名

纪念奖:精美小礼品人人有奖

为了保证活动的效果,经市场研究决定,现对参加活动商家做如下要求:

1、商家必须提供至少一款特价用于国庆促销。

2、商家必须在商场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进行布展及撤展等相关事项。具体布展时间及地点,商场将另行通知。

3、在活动当天,摆展商家必须有自家营业员在现场做促销,商家可自行进行促销。

4、此次活动商家自愿参加,参加活动商家必须于月日下午五点前将促销资源报至市场部,由商场进行挑选,对选中商家免费进行报纸宣传。

5、展位面积3米×3米,展位前必须有X展架、产品展示及桌椅等促销道具,并且每个展位必须有品牌识别标志。

某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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