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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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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样式九)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一篇

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A.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系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乙方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主营公路桥梁工程建设;

B.甲方系一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乙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

C.甲方拟将其持有一公司的全部出资(以下统称股权)转让给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 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第二条 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国资委的批准。

第二章 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

第三条 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三章 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第五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双方协议价。

第六条 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__国资委批准。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

第四章 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

第八条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第十条 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第五章 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十一条 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

第六章 双方的保证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 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

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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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核心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二篇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核心条款

1、标的范围明确。转让对象时目标公司的纯股权还是股权和资产。

2、标的权属清晰。对于股权,根据目标公司的验资报告、转让前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工商信息审查有无瑕疵出资、分期出资未到位的情形。

3、价款支付、解付条件。①总价构成中是否包含对原债务的承担;②第三方共管账户的必要性及可操作性;③股权转让税款(20%)是否先行支付;④是否需要阶段性支付(主要包括协议签订后、提交变更登记材料、核准变更、交付证照印章等)。

4、转让前,目标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5、违约责任。如受让方未依约支付价款(应区分未支付、未足额支付)时,转让方一权多卖行为的合规性;迟延付款的滞纳金标准;其他损失(商谈费、预期利益如多次处分中的差价)。

6、管辖(衡量仲裁、诉讼成本)、法律适用(如涉外资)、送达(应有可选余地)、生效要件,核实签章、身份及委托书。

7、股权转让涉及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的,必须在签订协议时具备或作为协议生效要件。

未有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并不当然无效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2011年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第2期出版) 裁判摘要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原告: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安中,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跃军,该公司经理。

被告: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明军,该公司经理。

被告: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仰光,该公司经理。

被告: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银高,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明军,该公司经理。

原告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公司)、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宝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大公司)、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欧公司)发生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中建材公司诉称:2005年,中建材公司接受被告恒通公司委托,为恒通公司代理进口工业计算机系统和其他物品,并代垫有关费用,恒通公司向中建材公司支付进口工业计算机系统货款及各项费用 (包括进口代理费)。中建材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完进口代理义务后,恒通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一直拖欠部分货款及各项费用。

2006年10月10日,原告中建材公司、被告恒通公司和被告天元公司签订一份《备忘录》,确认截止至2006年9月30日,恒通公司仍欠中建材公司人民币共计 18 907 936.92元,其中进口货款、各项费用计人民币16201 656.92元,逾期利息计人民币2706280元。恒通公司需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分期还清全部欠款。《备忘录》中同时约定,天元公司为恒通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外,2006年10月19日、 2008年6月4日以及2008年6月6日,被告银大公司、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与俄欧公司分别向中建材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为恒通公司对中建材公司全部应偿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违约金、利息、追索债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恒通公司仍不能全部偿还本金,各保证人亦未能清偿全部货款和各项费用。请求判令恒通公司向中建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15 532175.94元以及自2006年10月10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判令天元公司、天宝公司、银大公司、俄欧公司对上述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中建材公司一审提交以下证据:

1.《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5份,用以证明原告中建材公司接受被告恒通公司委托,为恒通公司代理进口事项,并代垫有关费用;

2.《备忘录》1份,用以证明原告中建材公司、被告恒通公司和被告天元公司共同确认,截至2006年9月30日,恒通公司欠中建材公司欠款、利息数额、还款期限以及天元公司承诺为恒通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事实属实;

3.被告银大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被告天元公司出具的《承诺函》、被告天宝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被告俄欧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各1份,用以证明银大公司、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与俄欧公司承诺为被告恒通公司对原告中建材公司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被告银大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银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用以证明银大公司《承诺书》中落款印章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大公司是同一单位,落款处的何寿山曾任银大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恒通公司、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俄欧公司辩称:原告中建材公司主张的利息数额不准确,2007年底新增加的30519.02元费用自2008年1月1日起计息不当,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计息。对中建材公司起诉的代理进口事实、保证事实无异议,认可中建材公司主张的欠款本金数额。

被告恒通公司、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俄欧公司一审未提交证据。

被告银大公司辩称:银大公司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银大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寿山无权代表银大公司对外签署担保合同,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对外提供的担保无效。原告中建材公司在签署《承诺书》过程中存在过失,没有审查涉案担保是否经银大公司董事会同意。《承诺书》的签署时间是2006年10月19日,而在2005年5月,银大公司已变更公司名称,《承诺书》的主文是银大公司,但落款未加盖银大公司的印鉴,加盖的公章是银大公司的原名称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形式上存在重大瑕疵,事实上,《承诺书》上的公章是何寿山通过其他来源取得的。因此,中建材公司与银大公司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银大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被告银大公司一审提交以下证据:

记载被告银大公司章程、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书面材料各 1份,用以证明银大公司对对外提供担保有限制性要求,对印章使用有相应管理办法,原告中建材公司提交的《承诺书》中加盖的银大公司印鉴与备案的印模不一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织了质证,被告恒通公司、天元公司、天宝公司、银大公司、俄欧公司对原告中建材公司提交的证据3中涉及银大公司的《承诺书》有异议,认为该承诺书是复印件。银大公司还主张签署《承诺书》时,银大公司名称已变更。五被告对中建材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没有异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承诺书》虽为复印件,但何寿山在该复印件上签字认可,五被告对何寿山签字的真实性无异议,应予认定。故对中建材公司提交的证据1、证据2、证据3、证据4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予以确认。

原告中建材公司对被告银大公司提交的证据有异议,认为两份材料均为复印件,真实性不足,且材料内容均是内部规定,对外无约束力,与本案关联性不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银大公司提交的章程不能表明证据来源,其真实性无法核实,提交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外缺乏约束力,故不予认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5年,原告中建材公司与被告恒通公司签订五份《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对中建材公司代理恒通公司进口新加坡GXD公司工业计算机服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06年10月10日,原告中建材公司与被告恒通公司、天元公司签订《备忘录》,确认截至2006年9月30日,恒通公司应向中建材公司支付上述五份《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下的代理进口货款、各项费用(含代理费)共计34 279548.21元,逾期利息 2 706 280元,恒通公司已支付18077 891.29元,共欠中建材公司18 907 936.92元;恒通公司承诺于2006年10月归还200万元,每周还50万元,2006年11月归还1000万元,每周还250万元,2006年12 月归还 800万元,每周还200万元,并将10月至12月的逾期利息一并结清;天

元公司为恒通公司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恒通公司、天元公司承诺在还款期间,由广州海港大酒店代其每日还款,到期恒通公司未足额还款时,由银大公司无条件代为支付剩余欠款及利息,直至全部还清。《备忘录》的附件 1是恒通公司的应付款(至2006年8月30日)的明细表,附件2是恒通公司付款情况表,附件3是利息及罚息的金额并载明利息罚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2006年10月19日出具,加盖有“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何寿山签字的《承诺书》载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依照贵司于2006年 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风林绿洲西奥中心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会议室与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备忘录,现我司承诺如下:如若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备忘录的还款期限到期时未能足额还清贵司债务,本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将无条件代为支付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等,还款期限20天,直至全部还清。本承诺书作为上述备忘录的补充文件,经我司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后,与原备忘录具有同等效力。”何寿山在《承诺书》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2008年6月4日,被告天元公司向原告中建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为被告恒通公司向中建材公司归还《备忘录》中约定的剩余欠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用和实现担保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直至款项全部还清。

2008年6月6日,被告天宝公司、俄欧公司分别向原告中建材公司出具《承诺书》,两公司均承诺对被告恒通公司根据《备忘录》对中建材公司的全部应偿还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违约金、利息、追索债权费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连带还款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直至债务全部还清。

前述《备忘录》、《承诺函》、《承诺书》签订和出具后,被告恒通公司仅向原告中建材公司归还欠款本金70万元,剩余欠款本金和利息未向中建材公司支付,被告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俄欧公司、银大公司亦未向中建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庭审中,恒通公司和中建材公司共同确认,截至2007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的欠款本金为 15 501 656.92元,利息为6304 904元。中建材公司主张自2008年1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欠款本金15 532 175.94元 (其中包括2007年底新增加的费用 30 519.02元)的利息,恒通公司对中建材公司主张的欠款本金总计15 532 175.94元予以认可,但主张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新增加的费用30 519.02元的利息没有依据,该笔费用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利息。

被告银大公司原名称为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变更为现名称。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期间,何寿山系银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庭审中,银大公司虽主张2006年10月19日《承诺书》上加盖的印章并非其公司印鉴,但经一审法院释明,银大公司表示不申请鉴定。银大公司就原“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的去向向一审法院提交的书面说明中表述,该印章存放在银大公司档案室。

本案一审的争议焦点是:1.涉案债务的本金以及利息数额应当如何确定;

2.被告银大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原告中建材公司与被告恒通公司签订的《进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中建材公司与恒通公司、被告天元公司签订的《备忘录》、天元公司向中建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以及被告天宝公司、俄欧公司向中建材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均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恒通公司未按《备忘录》约定向中建材公司偿还债务,构成违约,应向中建材公司承担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责任。对于恒通公司认可的欠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予以确认。关于 2007年底新增加费用的计息起始时间问题,中建材公司未举证证明双方对该笔费用的支付期限进行过约定,亦未举证证明在该笔费用发生后其曾向恒通公司进行过催收,故该笔费用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息。根据涉案《承诺函》、《承诺书》,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俄欧公司与中建材公司之间均存在合法保证合同关系。天元公司、天宝公司、俄欧公司应当对恒通公司的债务本息向中建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2006年10月19日的《承诺书》出具时,何寿山系被告银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加盖有银大公司印鉴的《承诺书》复印件上签字的行为,表示其对该《承诺书》复印件真实性予以认可。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大公司仅系公司名称变更的关系,两个名称所指向的为同一公司,银大公司虽对该《承诺书》上“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印鉴的真实性和效力提出质疑,但庭审时表示不申请鉴定,且在银大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名称“江苏广兴达银大科技有限公司”的印鉴并未销毁而是由其自行保存,银大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原名称的公章不再使用,故银大公司应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对其关于《承诺书》在形式要件上不能成立的主张,不予采信。银大公司主张何寿山无权签署《承诺书》,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银大公司在内部权限划分上,对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订立担保合同进行了明确限制。故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何寿山系超越权限签署《承诺书》,因此《承诺书》对银大公司有效,银大公司应对被告恒通公司的债务本息向原告中建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08年11月11日判决:

一、被告恒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建材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15 532 175.94元;

二、被告恒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截至2007年12月30日的利息数额为人民币6 304 904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日的前一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欠款本金人民币15501656.92元的利息;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欠款本金人民币15 532 175.94元未付部分的利息);

股份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三篇

股份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山东誉航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现有的山东誉航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受让方暂同意接受。

2.甲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相关文件。

3.由于乙方对甲方现有公司融资出借人民币 元,用于甲方现有兖州国际汽车城开发项目且专款专有,所以甲方原股东同意将此比例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将公司决策权全权交由乙方,甲方不再参与公司所有决策事项。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可获得新股东身份,且有权行使公司绝对控股权及相应决策权,同时享有公司财务权,人事权等一切重大事宜的一票否决权。乙方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法人变更事宜,或提交所有变更法人所须手续,公司新法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选担任。

5 此协议生效后,甲方须在6小时之内,将公司财务权及所有相关账本,财

务公章等一切具有财务效力,法律效力的物品及手续,交由乙方,由乙方自行保管或行使相关权利。

6.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

更登记手续,甲方应无条件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接受上述股权后,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股权转让后,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转让之前的所有债务债权由甲方自行承担解决,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9.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按股份比例依法享受及承担。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由双方协商,在双方签署正式融资合同,且乙方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之后,此协议方可生效。如果乙方资金在指定时间内,未到达甲方账户,此协议

自动废除,且不在有任何法律效力。 :

11.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

案登记一份。

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3.备注 此协议生效后,仍由甲方担任董事长一职,但无权行使任何董事长【股权转让协议11条】

职权。且另行签署,放弃董事长权限协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乙方随时有权利

更替董事长职务,或由乙方指定人担任,甲方需无条件转让该职务,并积极配合

乙方做好各种相关移交工作。(附议: )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四篇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 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 ___共同签署。 出让方: (以下称甲方)住所: ; (以下称乙方)住所: ; 受让方: (以下称丙方)住所: 。

(以下称丁方)住所: 。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___ 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___ 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丁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丁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标的公司执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五篇

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转让方)

乙 方:(受让方)

签约地点:【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签约时间: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于二O一六年 月 日, 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股权转让方—自然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编:

传真:

乙方(股权受让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编: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福建XX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现愿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

2、甲方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如有)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受让事宜做出决议(详见附件一:相关决议),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已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此,本协议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信、通力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在以上股权转让事项中的

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1目标公司工商登记全称为 ,成立于 年 月 日,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 号,经营期限为 年,其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为泉州市 区 路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

1.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为 ,各股东持股比例为: 。

1.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第二条 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股权。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第二条所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经双方同意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即每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支付该股权转让价款:

①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

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②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

应协助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期: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A、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项;

B、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个工作日内

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转让权利。

③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银行设立共管账户,待移交完毕后

30日内,由双方向银行提供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和移交完毕的手续后,向银行申请支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内,若甲方仍无法提供有关的证明,银行应将相应的款项返还给乙方。此项约定由甲乙双方和银行共同写入共管协议。

第五条 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5.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不包括转让前该股份应当分担的债务)。甲

方并不因转让股权而免除其转让之前的对公司所承担的清偿责任。

5.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向乙方披露该公司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由此而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称或姓名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等。如需到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乙方应一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6.2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至迟应在 日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7.1双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缔约能力;

7.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权利,该 %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接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臵该股权。

7.3甲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需签署的各种文件;

7.4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实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

2015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六篇

第1篇: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2篇: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有限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2、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2、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拾贰万圆整。

2、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3、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股权的转让

4、1本协议生效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4、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5、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5、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3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变更

6、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6、4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第3篇: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内部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

受让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鉴于:

1、甲方股东会已经同意乙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持有甲方51%的股权

2、甲方中转让股权的股东已经获得了法律上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3、乙方董事会也已经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持甲方51%的股权。

所以,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51%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内容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E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提供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责任

6、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情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责任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应该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应负连带责任。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己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情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可以对本协议内容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可以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4、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应该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5、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6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2015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七篇

第1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第2篇: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第3篇: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___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转让股权

第一条: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___,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经___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整。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___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___元。

第三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五条: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承诺与保证

第七条: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条: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于xx年xx月xx日在xxx签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4篇:外资公司企业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乙方:合营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__占有股份______%。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自愿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法定代表: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

第5篇:有限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

2016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八篇

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关于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名下勤丰选厂承包期限内,龙飙所持70%股份及投资选厂龙飙所占70%所有权,转让给建厂时实际出次(70%出资:人民币大写 )王丽琼所有的事宜,经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

一、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所欠李伟全部款项还清后,龙飙所占70%股份由建厂期间实际投资人王丽琼所有。

二、现勤丰选厂法人龙飙若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失去执行力,如法人变更、法律纠纷或本人一切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都与王丽琼70%股份无关。

三、龙飙自愿以王丽琼建厂时70%出资(人民币大写 )作为转让费。转让给王丽琼所有,同时王丽琼不承担龙飙个人及勤丰选厂转让前一切债权债物,转让后王丽琼持有70%的股权,陈兵持有30%的股权,以上承诺求共同恪守。

四、在还清李伟全所欠款项后,根据2016年1月25日,甲(1)甲(2)乙方签字的合作协议第一条至第四条执行。

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必须遵守此承诺。

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龙飙,承诺人:陈兵,受让人:王丽琼各持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地点:安宁市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人(xx-x)持有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鉴于现本人欲将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本人所持有的xx%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人xx、xx实际享有,与本人无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人代为持有;

2、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晟世小额贷款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止,本人仅为晟世小额贷款公司不持股、不享受股东权利也不履行股东义务的挂名股东。

3、在代持股期间,本人个人对外债务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人代持的股权无关;本人若因意外亡故,代持股份不作为被继承的遗产。

4、若xx-x公司要求本人将上述股份对外转让的,本人将无条件按xx-x公司要求的条件及指定的受让人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事宜。

5、在xx、xx及xx-x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xx-x公司、承诺人、xx、xx各一份。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不可撤销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公司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xx-xx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全体股东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并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转让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已被依法冻结;

(2)已被设立质权;

(3)用于转让的公司有遗留债权债务;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第四批备案资质已吊销;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8)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转让公司全部股权。

(9)同意xx-x(身份证号码:xx-xxx)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中间方;

(10)同意股权转受让款项通过中间方代收代付。

股东代表签字(股东授权委托人):

2016年6月3日

附件: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注册原始资料影印本一套。

股权转让承诺书范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 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x年x月x日

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3日在济南市设立,由甲方独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甲方愿意将占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原独资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独资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此款只针对乙方概括承受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共三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某某有限公司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协议方可根据需要对协议书的内容适当调整。

2、协议方在使用本协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咨询电话:15253111908)

2016股权质押承诺书
股权转让协议11条 第九篇

股权质押承诺书

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16年7月20日,我单位经过董事决议,同意本公司以对浙江精湛化油器有限公司占有的股权60%,计300万美元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款主要是用于公司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

本公司承诺该贷款只用于购置设备、原材料及搬迁费用不做其他用途,另外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股权质押承诺书

襄城汇浦村镇银行:

我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鉴于本人_________向贵行申请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的事宜,我愿意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股金作为质押,合计____________万元股金用于向襄城汇浦村镇银行作为股权质押,向贵行申请的授信项下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履约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人承诺在股权质押期间不会再与第三方办理任何股权手续,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1

自然人股东股权质押承诺书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协议书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2016年11月23日于中国北京市签署。鉴于以下所述:

1、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港陆钢铁")与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健特生物")业已于2016年11月2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港陆钢铁将其持有之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称"港陆焦化")75%的股权转让予健特生物,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元),由健特生物分期向港陆钢铁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3、港陆钢铁拟以其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所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质押予健特生物,为港陆钢铁与健特生物于2016年11月23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签约各方

甲方: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青董事长

住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太平角六路12号

乙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振增董事长

住所:中国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

第二条质押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

2、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上述港陆焦化75%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

第三条关于股权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2016年11月23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港陆焦化召开任何董事会,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必须于会后及时提交甲方。

5、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东权利的行使,保证港陆焦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获得港陆焦化的章程、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公司文件。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之乙方届时应当履行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港陆钢铁因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上述义务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质押权实现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

2、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六条质押权终止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

1、若乙方业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3、若主合同约定之主合同生效条款业已全部满足,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在办理主合同约定之港陆焦化75%的股权过户手续之前1个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第七条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协议未获得批准或者授权而主张本协议无效。

2、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力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上述本协议之交易标的额之10%的违约金;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法律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并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

第十一条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的生效,亦为本协议项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5、本协议各方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6、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此页下无正文)

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协议书》签字页:(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青乙方(盖章):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杜振增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2016年11月23日于中国北京市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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