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合同范文 >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27    阅读: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一
《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书》

装修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承包形式:

4、承包内容:

5、承包范围:

6、工程整体造价定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

写):¥ 元人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7、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资金。

二、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竣工。

1、 因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或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导致返工、误工、

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付误工费每天100元,造成材料浪费

由甲方负责。

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每日按总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进行赔偿。

3、 非乙方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

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后,甲方付预定总款 % 材料备用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

方送达工程结算书两天内,甲方付款至 % 。余下 % 留作质保金。

保修期 年。保修期满当日退还。

四、双方代表

(一)甲方代表

1、 合同签定三天内,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四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

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

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 指派 为驻施工工地履行合同的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级手续和其他

事宜。

3、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由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收后生效。确认必须时,甲方代表可先发出口头

命令,但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以

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

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

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报,甲方代表在收到乙

方申报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

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

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

的顺延。

4、 乙方进场开工前7天,甲方必须把所有项目的施工图纸交给乙方施

工,如因此而误开工,甲方负责因误责任。

5、 委托 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全面履行监理义务,

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代表

1、 指派 为驻施工工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级手续和其他事宜。

2、 乙方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收后即生效。

3、 如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要求、请求及通知,如24小时不予回复,则

应视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

五、甲方职责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在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应将建筑物内的现有管理及居住人员全部撤离大

厦以及拆除已经废除的构筑物和设备。

2、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3、提供施工中所需水、电资源。

4、物业所收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自理。

5、开工前,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及时进行施工现场隐蔽和材料的验收工作。

7、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8、在收到乙方工程整体验收通知后,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

六、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JGJ93—91)

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GBJ300—88)等有关技术规范、规

程、标准施工。

2、乙方提供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和证件。

3、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由甲方审批签字后,严

格按计划施工。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部位:由乙

方自检后报甲方在48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

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5、提供装修材料设备表,经甲方认可后可施工。工程所用主材必须经甲

方验收后才能使用。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项目,须提前与

乙方代表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后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

7、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凡由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计生管理、人口暂住以及防疫等项目和

费用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班组的能力达不到本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班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当日内给予答复和更

换班组。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

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

的关系。

10、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单位,费用由甲方承担。

11、乙方负责协调与当地的工农关系的处理,并对由以上产生的纠纷承担责

任。

七、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提供竣工图三套或按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

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工程要求按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级别。工程竣工交

验后,乙方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要求进行质量保修。内装饰保修

期为一年。机械设备部分则根据厂家或国家的标准执行(非乙方职责范围,不予

保修)。

八、关于工程及结算的约定

结算方法:(1)工程量结算按合同价结算.(2)不可预见费由现场双方

代表签字确认进入结算。(3)乙方提交结算书后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

毕,逾期视为同意,不做任何变动。(4)税金由乙方代缴。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为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及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手续,甲方无权使用或擅自动用工

程成品。

3、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一作

违约金给乙方。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总造价的千

分之一作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

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奖励。

4、甲方未按合同付款超过10天,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任。

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

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

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请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规定

1、木工、油漆、泥工等工种乙方必须是使用相应等级的工人施工,若甲方

发现不合要求者,乙方必须随时更换:

2、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有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

定的地点。

3、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合格

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到现场材材料和设备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

4、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

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环境保护

1、“守法、实用、和谐、健康”是甲方的环境方针,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

同遵照该方针要求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致相关的函》(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

分。

十三、附则

1、合同及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补充协议,所签有关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指定主材表作为附件,具合同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二
《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合同》

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一、委托设计内容和范围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投资:

1.4 设计范围:

二、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供建筑设计院的最新的建筑图、结构图和机电设备图。

2.2 甲方提供对工程装饰设计的要求和意见,既设计任务书。

2.3 甲方应给予乙方足够的指示,以清楚届定其要求,乙方将作出所需的协调。

2.4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规范文件将用中文说明为主。

2.5 甲方及其指定的代表或项目经理应负责所需的建筑法规、消防,卫生和其他规 定的审核工作,并取得任何批文。甲方应通知乙方在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 所需考虑的任何该等要求。

三、设计进度及相关服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设计要求,第一期方案设计阶段于周内乙方提供初步平面布置图及草图供甲方认可。

3.2 按甲方要求补充各部分的要求和意见,第二期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于周内乙方提 供商定楼面的电脑制作透视图、平面图、顶棚和灯位平面图和部分立面图及剖面图, 同时进一步确定主要材料的样板。

3.3 经甲方确认设计方案后,第三期整体室内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于 包括所有装修图、详图、家具/器材的示意图,及进行有关的施工文件编制,全面符 合本工程装修施工计划要求。在本期发出所有图纸文件后应被视为已完成。

3.4 第四期施工及服务阶段于现场施工后展开,乙方定期派代表驻现场进行施工阶段的 设计协调工作,详细日期由双方商定。

3.5 在以上四期阶段中被甲方确认后,四期工作视为已完成。 3.6 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如果甲方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要求时,则设计进度顺延。 1

四、设计收费及付款时间

4.1 设计费以工程总额记取,为人民币

仍按计取。

4.2 本协议签定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

就上述第一期和第二期设计阶段完成后支付,人民币万元;

就上述第三期设计阶段完成后支付,人民币万元;

4.3 若乙方被要求进行本合同以外的设计,则另行收取额外专业费用。

4.4 对于非因乙方延迟竣工所引起的服务则被视为额外收费。

4.5 若设计工程位于沈阳境外,甲方根据设计进度及要求出席及参加有关会议,旅程次 数一共次。若甲方临时要求乙方出席沈阳境外处理有关问题,超出旅差次数作 额外收费为人民币/天元。

五、责任范围

5.1 乙方应充分理解和熟悉甲方的基本设想,而绘制一套总体的设计方案,施

工图纸及提出专业意见。

5.2 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协调工程按图纸、工程规范和设计意念进行工作,及 按

时出席现场会议,并定期安排驻现场设计人员达致整体装饰效果。

5.3 对于材料的代用、变更以及施工图的调整与确认,乙方将在甲方提出后7 天

内予说明确回复。

5.4 对于由其他承包商和顾问执行的工程项目则不包括在责任范围内。

六、合同一般条款

6.1 乙方应提供足够的草图、详图和平面图以保证承包商可按设计施工。

6.2 无论工程项目实行与否,乙方持有由其绘制的图纸、平面图、草图、设计及合同文 件的版权。

6.3 甲方若对乙方的设计不满意而作出终止合同之决定时,甲方需在三十天前以书面发 出通知。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偿还给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当日的所有费用和专业费。

6.4 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书出现任何分歧或争议,则应送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6.5 本合同以中文版本编写,执行中国法律。

6.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执行协商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6.7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双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后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费用后失效。

2

甲方: 乙方:香港环宇(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定日期: 签定地址: 3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三
《室内装修合同》

室内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修场所

建筑面积 户型 2、承包方式:单包( ) 双包( ) 清包( )

3[人民币大写] 4、装修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5、本工程自日开工,月日完工,工期天。

6、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属于乙方供应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否则由此

带来的质量问题及相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程图纸采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乙方施工队各一份,甲方在确定图纸后应在图纸上签字,如有更改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工作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商施工队与邻居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须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物业部门办理施工手续,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协商办理相关手 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材料进场验收签字。 五、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工。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 5、 严格遵守施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 六、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工艺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工程费不计在预算费内,应在变更单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七、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A、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 不可抗力; C、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D、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E、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期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F、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一个工作日。甲方蒋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程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次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

收单,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并且终身维修,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

程保修单。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损坏甲方的成品如(地砖、墙砖、电器)乙方应无条件修复完整。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总造价 ,中期木工基本完工油漆工进工地前支付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的 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统一保修收据。 十、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而提前入住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未付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工期应顺延一个工作日。甲方蒋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5、如果乙方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而延误工期,按总造价的0.001%每天

6、如果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应赔付另一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 7、如本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损害到物业上的公共设施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附则

1、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其它: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售后服务:

2010年 月 日

变 更 单

工程编号

工 程 保 修 单

尊敬的__女士/先生:

您好!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您的工程已交付使用了,首先恭喜您喜迁新居,希望您能喜欢并爱护我们共同美好的家园。为了您的方便与放心,与您签订工程保修单,感谢您的支持!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1、非施工合同中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

2、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清收费进行维修。

4、易耗品及有生产厂家的正规成品不在保修范围。

5、乙方只承担责任,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四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

GF-2000-0207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乎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 -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白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丁程费用及丁:期 (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 2 -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陧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 (2) ; (3)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

- 3 -

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4 -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 5 -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五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填写样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本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发包人:应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

承包人: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应按照《房屋销售合同》填写)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不应写×个月或×年)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应选择(1)或(2)或(3)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主要材料价格超过一定幅度及不可预见等因素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装饰装修人员进场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75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工程量完成 %,分×次扣回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双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

年 月 日前付至×%止。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

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应选择(1)或(2)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

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

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

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

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

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

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

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

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

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

修单。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

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

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

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详见附件9)。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

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

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

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

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按双方约定填写(如没有可填写“不采用”)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选择(一)或(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六
《办公室室内装修合同》

编号: ________

荆州市名流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廖子河路

合 同 书

1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荆州市名流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

及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1. 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1. 6工程质量: 优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

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

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

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三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7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七
《室内装修合同书1》

室内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xxxxx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承包方(乙方):xxxxx 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具有建筑装修资质的个体工商户。

2. 装修施工地点:xxxxxxxxx

3. 总价款:xxxxxxxx

4. 工期:自2xxx年xx月xx日至2xxx年xx月xxx日,工期为xxxx日。

二、装修内容

1. 拆角墙并砌上平墙。

2. 改电:厨房左侧加1个五孔西门子插座、对面墙加1个五孔西门子插座和2个九孔西门子插座,卫

生间4个五孔西门子插座、两个卧室4个床头柜五孔西门子插座,客厅3个五孔插座、客厅电视机附近加1个相距5cm的五孔西门子插座,共计五孔西门子插座14个、九孔插座2个。室内原有的开关、插座全部更换为西门子开关、插座。

3. 改水:卫生间,地漏5个,上水管4个,厨房水电适当修改。所有的上水管加装水门开关。

4. 卫生间做防水,贴墙面瓷砖(防潮瓷砖),铺地热地砖(防水),吊扣板顶棚。小阳台贴墙面瓷砖(防

冻瓷砖),吊扣板顶棚、铺地热地砖。大阳台窗下贴墙壁瓷砖(防冻瓷砖)。厨房贴墙面瓷砖、铺地热地砖、吊扣板顶棚。

5. 客厅、两个卧室和大阳台铺地板(皇家万豪地板,锯痕栎橡地板)小阳台、卫生间、厨房铺地热地

板。

6. 卫生间和两个卧室安装三个套装免漆门并包好门口。(含门锁)、客厅门口包护甲。大阳台和两个卧

室窗户加窗帘滑竿(用于挂窗户帘)大阳台和卫生间加晾衣杆。

7. 所有的墙面刮腻子加乳胶漆刮大白(水泥、沙子等一切材料由乙方提供)。

8. 灯具:厨房、两个卧室、两个阳台、客厅、卫生间。共计8盏吸顶灯。

9. 橱柜:小阳台右侧1个四格分柜、左侧1个分层柜。厨房两侧2个整体上下柜、洗菜池。

10. 卫生间内装座便器、整体洗手盆,水龙头、墙面镜。

11. 窗台:所有的窗台用大理石面

12. 卧室配置:两个卧室均留出电视线出入口。

13. 吸油烟机、炉具、电热水器、换气扇,由甲方负责。此外的其他配件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材料和

辅料、电线、管材等)。

三、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合同签订后,乙方购置第一批装修材料后甲方支付工程费人民币壹万圆,¥xxxxx元。在工程即将

结束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费人民币壹万圆,¥xxxxx元。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检查工程质量合格后支付乙方剩余钱款(人民币肆仟圆,¥ xxxxx元)。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收据票等相关票据。

2. 超出的工程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3. 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新的工程项目,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四、其他事故处理办法

1. 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或工伤应由施工者本人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如发生合同规定外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八
《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室内精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室内精装修工程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第一章 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拟承包 室内精装饰工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总价及取费标准

1.1 合同总价暂定为 ¥ 元整(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

报价。

1.2 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图)、综合单价、合同总价包干(但窗帘、卫

1.3 浴洁具、整体厨柜、可移动家具、家电不包括在内。)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措施费用(垂直运输及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垃圾清运费用、

凿墙、凿洞、管线移位及基层修补费用、脚手架费用、室内环境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及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场地租赁、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住宿等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规费、保险费用等)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在投标报价中未按招标文件单独列项报价的均视作优惠或已分配到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所有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报价其单价、工程量、总价均不再按实调整。

本工程预埋管道,电线穿线、开关面板安装等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均属于乙方施工内容,凿墙、凿洞、管线移位及基层修补等费用也属于乙方施工且包干价,变更调整的一些相关内容应由乙方施工完成。

在乙方施工区域及施工期间,如部分工程甲方指定专业厂家分包施工安装,纳入乙方的总协调管理,

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投标报价工程量变化在±5%内(含5%)的,工程量不予调整,按承包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投标报价工程量超过5%外的或者减少5%外的,其超过或者减少5%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经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证后,认证工程量,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的清单计价办法及《浙江2010版》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石家庄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平均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发包方签证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发包人审核为准;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

1.9 造价。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

变,除材料价格允许按实际价格调整(材料差价仅计税金)外,其余不得变动。

1.4 1.5 1.6 1.7 1.8

1.10 根据本工程实际,今后有可能增加少量的额外零星工程,所有按计日工方式支

付的工程项目均应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核准,才能支付其费用。计日工单价为 元/工日,所有计日工费用作独立费处理,仅计取税金。

水电费装表计量,由乙方按实承担。

本工程除执行以上价格调整办法外,其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1.11 1.12

第二条 材料及设备

2.1. 本工程甲供材料暂定为:窗帘、卫浴洁具、灯具、整体厨柜、可移动家具、家电,

乙方不再收取材保费。 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在开工当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及数量。

2.2. 甲方有权对暂定材料价格的乙供材料设备品牌、质量、价格等做出要求。

2.3. 甲定乙购的材料价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时甲方提供的甲定乙购材料选型单及招

标文件中发包人甲定乙购材料一揽表格中的品牌、规格、型号、式样进行采购。

第三条 履约担保及外部手续

3.1. 乙方内部中标后,将配合甲方完成政府招标手续,对外招标的中标造价,不作为

结算依据,对外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2. 本合同履约担保金为合同价的10%,乙方进场一周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20%,在

此基础上扣除乙方的合同履约担保金10%。

第四条 工程保修金

4.1. 保修金基数为工程结算造价的百分之五。

4.2. 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 两 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之日(以竣工报告为准)算起。

4.3. 在保修期间,如发现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

时内免费修理(包括所需的工料)。保修期间,如乙方的维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及有关赔偿将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4.4. 保修金返还方式:

两年期满后,扣除乙方服务不足时甲方另行组织维修的费用及相关赔偿费用,付款资料齐全后返还剩余保修金。

第五条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乙方工程结算必须接受甲方审价单位的审核,包括合同价(合同条款约定)、设计变更费用和签证费用等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

5.1结算价由以下部分组成:

a) 合同价(投标价)。

b) 设计变更费用(不包含由于乙方施工引起的整改变更费)。

c) 签证费用。

5.2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上报工程结算。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

5.3在工程结算送审之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转交社会审价,在社会审价机构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

5.4各项工程的预、结(决)算社会审价费按建设工程社会审价收费标准计取,不管核减、增多少,甲方只承担按核减额5%以下(含)以项目造价为计费基数的审价费用,核减额5%以上以项目造价为计费基数的审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5审价结束后,双方根据合同及审价报告进行工程费用清算工作,确定工程尾款。

5.6乙方在报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条 设计变更、签证费用工期管理

6.1. 设计变更:设计院或甲方设计部提出的变更 现场签证: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要求提出的变更及签证,包括各项会议中提到的整改变更等。

6.2. 施工单位在10天内完成甲方发下的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估价,并报甲方预算

员审核。

6.3.

6.4.

6.5.

6.6. 甲方工程师、监理严格监督变更的执行情况。 每份变更、签证内容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在3天内送主办工程师及监理确认工程完成情况。 结算费用审核后的变更、签证单送项目经理确认签字。 变更、签证都先估算费用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施

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完成的签证变更,过期上报将视为主动让利,不予结算。

设计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份变更、签证附一份结算书。

任何工期及费用签证需由监理(设计)及甲方共同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6.7. 6.8.

6.9. 签证必须编号,无编号的签证不予结算。

6.10. 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

6.11. 签证原件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保留一份,监理一份,甲方二份(项目部一份,成

本管理部一份),其作注意事项请见“第六章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力资源要求

7.1. 乙方项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均须在职在岗,项目经理以签约前

并经甲方审核,面谈认可的人员为准,项目经理部人员以报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

的人员及经甲方审核,面谈认可人员为准,如项目经理不符,扣乙方工程总造价

7.2.

7.3.

7.4. 的1 %,发现其他管理人员不符每次扣乙方500-1000元。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责任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一次扣罚5000元,项目部其他人员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每一人次扣除2000元。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需持证上岗操作的工人,被查实属无证上岗者,每一名扣除500元。 乙方施工人员被甲方驱逐的界定:

a. 无证上岗者;

b. 无法胜任工作者;

c. 现场实际人员与投标时所报名册不符者;

d.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管理人员者;

e. 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f. 随地大小便者;

g. 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仍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对施工员、班组长实行驱逐;

h. 其他甲方认定应予驱逐的情形。

第八条 文明工地管理要求

8.1.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当天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对建筑垃圾袋装化,在工作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在第一时间运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准在现场堆放,否则由甲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元,不再返还,以甲方或监理提出即生效。

8.3.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标准。

8.4. 施工设施设备完好,安全装臵齐全有效,建筑成品和半成品等要根据

工期进度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施工顺序,防止损失、损坏。

8.5. 施工现场应设男女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染,讲究卫生,不随地大小便,

不乱抛生活垃圾,一经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元,并责成在发现区

域内承建的施工单位负责加以整改。

8.6. 施工现场严禁烧饭,须设有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配杯子,有消毒措

8.7.

8.8. 施,做好落手清,保证整齐、清洁、卫生,严禁交叉污染。 遵守治安条例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严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管理条例,办发劳务证,签订好劳务合同,严格内部管理。 注意施工安全,按施工安全条例施工,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各

机械操作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好工

作服和工作鞋,文明施工。一旦发现违章,每次扣工程款50元。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元。注意防火安全,各类消防设施完好,配备合理; 动火操作须符合规范。

8.9.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九
《室内装修合同样本》

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报价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确认)。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开工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瓦工结束后,支付总价款40%,计 元;

(2)木工结束,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5%,计 元;

(3)余款5%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就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臵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5.8 乙方计算工程量应尽量准确,在不增减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的前提下,除水电改造及代购主材外的乙方施工部门,决算造价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5.9 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或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10 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5.11 墙面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12 乙方所供辅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水泥、胶类、腻子粉等必须与工程报价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从正规渠道购进。在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

者购物票据)交由甲方验证。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13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5.1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倒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等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其他验收标准;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扬州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10.3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乙方的原因,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0.4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11.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11.3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12.6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室内整体装修合同篇十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业 主):

(装饰公司):

依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公约》,结合=====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确保楼宇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本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的精神, 三方达成如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期限

乙方对其住宅(小区) 座 单元 号,共计 个自然间,

方米区域,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从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二、装修责任保证金

装修责任保证金每户业主 元,装饰单位 元,无违规现 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后 月无息退还。

三、汾河外滩住房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请接受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装修施工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建筑规范。

3.装修公司应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户门内侧,便于检查。

4.室内装修时:

(1) 物业公司与装修公司先对该户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通水试验,

合格确认后,方能开始施工。

(2) 房屋入户玄关处地面设计有上水、地暖供回水等管线,装修时

严禁打孔、钻眼做胀管,以免造成漏水事故。

(3) 请先将地漏及预留管道口遮盖,以免施工垃圾和杂物落入管道

内而造成堵塞。

(4) 装修施工用电要使用适当插座、插头、不得裸露,不得私拉乱

接电线,请勿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

(5) 室内装有燃气泄露报警器的,装修时请注意遮盖。

(6) 装窗套、门套时注意不要将门磁、窗磁线路打断。

(7) 地面装修时注意不要将地下线路打断。

(8) 冷水主入户管必须预留检修操作空间。

(9) 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而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等损失,

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和赔偿。

(10)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的插座,以免造成楼层停电。严禁使用空

调和照明插座。

5.为了您和您的财产安全,请注意施工现场应符合消防规定。

(1) 施工房间(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包括做饭)和易燃易爆材料,

严禁吸烟。

(2) 施工单位应设消防安全员,根据消防管理规定,必须配备干粉

ABC型灭火器,并要求每位施工人员掌握使用方法。

(3) 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否则由于施工人员使用不当,处理不

及时而造成的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

6.为了保证楼体的整体美观和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和损坏以下部分:

(1) 不能改变户门的位置、形状、颜色和开启方向。

(2) 不能在公众区域(户门以外均属公众区域)张贴、改造和添置

设备。

(3) 不能改变阳台的使用功能。

(4) 不能更换窗户和玻璃及在窗户外加装防盗栏、网。

(5) 不能任意剔、凿、拆、改室内外承重墙、柱、梁、板,不能破

坏改动上下水管道、防水层、保温层和其他设施。

(6) 不能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7) 不能更改、拆除、封包,冷水计量设备、天燃气管道和计量表。

(8) 不能改动可视对讲系统的位置。

(9)不能改变空调机预留孔及室外机预留安装位置。

7.包装管线时应做可拆卸的装修,有利于日后检查和维修,管道检查口不能封闭,检查口预留尺寸不得小于400mm×400mm。

8.请业主和施工单位注意:卧室、客厅、厨房、阳台均没有防水层,若由于施工不慎引起异产毗邻房屋的渗漏、损坏及冲突由业主负责,并给予修缮或经济赔偿。

9.业主安装空调时,请先到物业公司申报,我公司会指派专业人员给予指导安装。使用随机带来钢制空调架及防锈螺丝,且固定架必须安装牢固。

冷凝水管按统一位置安装。

10、装修施工期间物业公司统一向业主提供有关房屋装修的质量、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主如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增、改项目的,必须经物业公司同意,书面申请批准后,签定有关责任书。

11、业主同意施工期间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及物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工程竣工后同意由物业公司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物业公司存档。

12、业主同意委托具有与装修工程项目相适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因房屋装修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异产毗邻房屋损坏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13、因业主装修房屋造成向下层渗漏、渠道堵塞的,业主须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4、业主对房屋的装修部分承担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正常安全检查和维修的权利,检查和维修涉及业主装饰部分需拆改时,业主同意予以协助,拆改部分由业主自行恢复。

15、使用电焊机等耗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物业公司申报,并按物业公司指定的闸箱由专业人员接线。

16、业主擅自扩大装修范围、超过施工期限或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四、其它管理规定:

1.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施工期,请业主提前一周向物业公司办理申请手续。为保证邻居的休息时间,国家法定节日、假日请勿施工。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违规施工者,物业公司将令其停工。

2.装修公司运送装修材料时,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按照物业公司指定时间、路线/电梯运送。运送超大超长的材料应先进行分割,以保证电梯和楼道不受损害。泥、沙等材料运送时必须装袋,并即卸、即搬、即清。如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施工材料,物业公司将以垃圾论处。

3.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施工垃圾请勿置于户外任何地方,必须装入袋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如同一层有两户以上同时进行装修,出现楼道、墙面污染和公共设施损坏而不能分清责任时,由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4.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材料、垃圾抛掷窗外,若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以及相关责任。

5.业主自行装修和改造的系统及设施应由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修,由于系统改造而造成的损坏,物业公司会积极配合修复工作,但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自行负责。装修后,户内设施、设备、管线、地面等所引发的故障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一年;在此期间如业主找不到维修单位,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但其一切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6.业主和装修公司有责任管理好施工人员并承担其相应责任;当现场出现较严重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由施工单位和业主、物业公司协商处理,不能擅自作主,否则一切后果将由施工单位负责。

7.业主装修项目请勿超出申请装修范围,施工单位对超出装修内容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8.装修公司装修材料及施工工具的管理请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和损坏,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9.为安全起见,装修施工前业主可要求装修公司购买相关保险。

10.装修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及装修管理之若干规定,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与协作。对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的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五、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装修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直至清除。对严重违规并坚持不改者,有权终止其违规行为,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六、竣工验收工作:

1.隐蔽工程应在封包前申报验收,如无此项验收,不予报验。

2.报竣工验收前,装修公司应准备好两份竣工图。

3.应由业主、装修公司、物业公司一起根据装修有关资料验收。对业主、物业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装修公司必须执行直到符合标准。

七、用于家装的材料必须是环保优质材料,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定》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施工程序必须满足《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八、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

竣工时,三方联合验收,填写验收单,三方签字。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

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2)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五年。

九、违约责任

1.合作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协议规定的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2.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包含之内容:《装修治安消防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业主:

装饰公司

年 月 日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抖音账号代运营合作协议三篇
  • 党建共建协议书6篇
  • 抖音账号代运营合作协议【3篇】
  • 抖音代运营合同模板范文(通用5篇)
  • 墓地买卖协议【五篇】
  • 照顾老人保姆协议书3篇
  • 货车挂靠合同【十篇】
  • 抖音账号代运营合作协议范文(通用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