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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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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5年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查纠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扎实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行医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医院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防范,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形成实际有效制约,着力完善具有我院特色的惩防体系,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着力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医院事业发展新跨越。

(二)医院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服务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率、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要点

(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教育上有针对性地下功夫,把思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经常抓、反复抓。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院耗材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继续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调研,结合医院实际,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医院改革后的职责、职能,重新设定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同时,加快我院信息化“廉洁风险防控平台”的建设步伐,力争2015年初投入使用,8月全面建成。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治理腐败。医院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

(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做好党的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医院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加大党委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五)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研究制定党委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

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约谈、诫勉谈话、问责制度,使监督,执纪、问责等主要工作有章可循。

(六)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改变全方位、全领域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对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进行延伸查处上来;改变一竿子插到底、从头查起的做法,把重点放在督促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上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七)深化落实八项规定。落实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从具体问题抓起,及时提醒、督促和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防范。要严格执纪问责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树立不办案就是失职、压案不查就是渎职的意识,集中力量查办违纪案件。要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而导致医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九)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深化“三转”、落实“三转”,准确定位职能,明确责任,强化党的观念,促使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提高履职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

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打造医院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卫计委等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四)严格贯彻执行。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对医院党委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要落实到底,共同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015年11月2日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二篇

****单位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提升我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发[2015]2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控重点

在防控内容上以防控财务支配权行使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为重点;在防控对象上以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及管理财物的工作岗位为重点。

二、实施范围

2015年在全中心各岗位全面开展。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5月中旬)。成立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要求,部署任务。

(二)梳理权力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015年6月—7月)。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对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以及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等内容。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同时,对于权力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

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

(三)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评定风险等级(2015年8月)

1、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己查找、互相帮、分管领导和组织审定等方式,围绕岗位职责全面查找“权力配置、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主要标准为:岗位权力配置是否科学、规范;业务流程是否缺乏有效制约、制衡的监督内控机制,以及是否存在明确的时间、标准等具体要求;是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岗位职权范围以及社会关注程度;近三年来工作岗位人员是否发生过不廉洁的问题。

2、评定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岗位权力的大小、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近三年来的廉洁情况等内容,将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具体标准是:中心工作中有较大决策权的领导岗位,或者近三年发生过严重不廉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岗位,风险级别一般评定为高级;对上述事项有一定决策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定为中级;近三年来发生过一般性不廉洁问题或者群众有一定反映的其他岗位,风险级别一般应当评定为低级;不涉及上述事项,且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岗位,可以不作为廉政风险点。

3、审核备案。各室组站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等级分类,经中心领导审定后登记汇总、建立台账,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排查。

(四)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工作(2013年9月—10月)

按照“服务大局、规范管理、预防为主、不断完善”的原则,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做到既要优化权力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要加强监控,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体系。

1、完善风险防控制度。针对梳理出来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岗位权力使用的内容、界限和归属,通过对岗位权力的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细化和固定业务流程,记录工作过程,做到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工作全程可查可控。

(3)在业务范围内公开廉政风险点名单、廉政风险级别和相应的防控措施,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明确高风险等级岗位的轮岗交流制度,在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连续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必须交流到风险等级较低的工作岗位。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对每个廉政风险点除了明确防控措施,还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廉政风险点,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廉政风险点属于主要领导岗位的,由上一级分管领导负责;中级廉政风险点,由单位领导负责,廉政风险点属于分管领导岗位的,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低级廉政风险点,由各室组站主要负责人负责。

3、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要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

期检查分析制度,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出预警信号。运用督导、纠错、打招呼提醒等形式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1月)

各岗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送报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方市热带作物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成 员:***

***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积极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确保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中心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岗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各岗位的重点环节,围绕职责权限、权力运行以及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廉政风险要排查准确、全面,产生的原因是分析透彻,防控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责任要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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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月**日

2016安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3篇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根据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机关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客观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6月底)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实施方案》,学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县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成立机构,动员部署。

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6月中旬召开机关全体职工动员会,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11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7月—8月中旬)。各股室各岗位依据法律法规、“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含内部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报经县法制办、编办和县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安监局网站、相关栏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需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必须严格按章依规办事,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9月中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内外结合,分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中旬—10月中旬)。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严格对照分类标准进行风险评估,经党组会议审定后,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0月下旬—11月下旬)。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组织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

1、认真做好总结。各股室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搞好检查验收。在各股室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局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县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接受其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参与面广,工作要求高,局党组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个股室配合抓,努力形成层层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股室、各岗位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支持并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完成好各自岗位工作,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乡镇、部门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码头、土地平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是否执行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监管到位等情况,以及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情况,企业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项目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此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为期二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

第二阶段:部门检查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县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县财政局、国土局、交运局、公路局、教育局、水利局、花管处等部门分别参加农发、土地平整、道路(桥梁)、学校建设、水利、码头工程的检查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认真评估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2、县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3、县住建局负责检查企业资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等情况;负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安装、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在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安装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手续是否健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为突破口,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以联合检查等形式为手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步骤、全方位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整治督查工作。县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国土局、教育局、水利局、农发办等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制订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土地整理、学校建设、水利、农发、码头工程等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二)突出重点,狠抓源头整治。建设施工单位要以杜绝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冬季特点,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检自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要把安全督查过程当作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边督查(检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务求通过检查督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信息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会议、文件等有效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部分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个别主管部门督查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督查工作后,要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措施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送县安办。

2016国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案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切实抓好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着力抓好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通过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探索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围绕扩大内需,加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管理,确保市政府大事大项落到实处;

(二)围绕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

(三)围绕廉洁自律,防止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围绕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加强“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管理;

(五)围绕科技控权,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约束公共权力的新方式新途径。

(六)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股室到各站所“三个层次”,就审批权、处罚权、决策权、执行权等方面认真查找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

四、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我局开始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到11月末,初步形成覆盖全局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初步建成相关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到2016年底,形成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为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提高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以下4点做法:

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责任人。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4、在局域网站设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专栏,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查找廉政风险阶段

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社会督六种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流程图》见附表1),重点查找四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结合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查准、查全、查深,为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奠定基础。

1、查找风险点时,先由个人就本岗职责进行自查,然后单位采取集中汇报和讨论的形式公开查找,查找的问题要实在、具体;同时单位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班子自身和本单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充分掌握岗位职责风险面。要保证查找的问题和制订的防范措施具有针对性。

2、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是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可能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对应三个级别风险点明确责任人、责任风险和标准要求。要突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岗位职责。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各部门负责人将每个在岗人员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2)和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3),交局纪检组建立台帐,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4、成立风险质量评估组,评估结果分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被评估为基本准确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被评估为不够准确的,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对态度不端正、且敷衍应付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三)制定长效防控措施

1、预防措施。

①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②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③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局域网将每个岗位的风险点公开,互相监督,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2、建立监控机制。

①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②定期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③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

3、处置办法。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四)检查防范效果

1、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量化效果,并将经验做法上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将廉政风险排查点及工作流程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廉政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给予必要的谈话提醒或警示提醒。凡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岗位,群众举报两次以上且查实存在问题的,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并对该岗位负责人实行重点监管。凡出现违规违纪案件或被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次,并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有效预防和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突破相结合,与查补堵漏、建立完善惩防体系相结合,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016计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突出岗位风险防控,以廉政教育为基础,以办事公开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现代信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把惩防体系建设到岗位,不断增强预防、化解廉政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计划部署、推进实施、检查考核、修正总结四个阶段要求,坚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范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与全局发展相适应、具有人口计生行业特色、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不断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局领导班子,各股室站全体干部。

四、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计划部署阶段、推进实施阶段、检查考核阶段、修正总结阶段四个步骤进行开展。

(一)计划部署阶段(2016年7月)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健全机制。局里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召开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并制定《区人口计生局2016年“N+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6年8-10月)

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式,在全员防控中突出领导干部、在全域覆盖中突出重点领域、在全程监督中突出关键环节、在全面防控中突出制度科技。

1、突出重点选题。选题防控是重点。要在全面防控的同时,注重抓住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务求取得实效。一要突出重点领域。要针对廉政风险比较集中、利益冲突易发多发的领域进一步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二要突出重点环节。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监督等重点环节,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要突出重点岗位。对行使人事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实施重点防控,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当前部门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突出规范用权。一是权责清晰。理清工作事项和每项工作的基本流程,对工作流程中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人员,进一步清晰职责职权,明确各岗位具体权力责任。二是排查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类腐败案件诱发的原因,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和工作职责,深入排查干部思想道德风险、单位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出生人口统计和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对象资格审查确认,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办理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等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阳光示权。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按照发生几率或者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突出全面防控。一是教育预防。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采取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录像、专题讨论、报告会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帮助、告诫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帮助减轻工作压力。二是制度防控。实行勤政廉政提醒预警机制,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对采集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前移监督关口,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廉政风险。三是责任追究。通过征求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意见等形式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岗位问责、党政纪处分等形式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监管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6年11月)

主要任务是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质量、效果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区人口计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各个岗位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等方式,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并将评估情况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廉政风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区人口计生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当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创新性的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规范开展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等各项日常工作,推进“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等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全面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立足防范、超前教育及化解矛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岗位风险管理的动态系统,逐年制定排查防范计划,实行风险管理考核,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形成。

2016气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省、市气象局及县委、县府关于做好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各股室要按照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强管理,增添措施,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和违纪违规事件。

一、总体要求

要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局实际,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按照“层级管理、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稳步开展、积累经验”的要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任务

1.各股室要对去年执行风险防控管理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继续完善和执行风险防控体系各个具体事项的“一图、一表、一单、一规程、一制度”,提升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增强防控的效果。

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事项为:

业务服务类——预警信息发布、重大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与报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行政管理类——重大事项决策、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公务接待、局务公开、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二)防控重点

重点领域:科技服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人员录用、业务服务、行政管理、人影专项经费、行政审批等。

重点对象:对部门(单位)内外行使权力和其他容易产生问题的工作事项以及承办的岗位。

重点环节:工作流程中存在重要风险的环节,如科技服务收入和支出,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基本建设工程量变更、工程预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各类合同的签订,大额资金的支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

三、保障措施

(一)要把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中、省、市气象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县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要性、必要性、理念、方法和“五个一”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细做实。

(二)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分管业务范围和所辖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风险防控措施执行单的填制、防控措施的落实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等情况,以及去年科技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要按照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设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结,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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