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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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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则 篇一:《关于规则》

关于规则

——读《从“中国式过马路”看当代中国文明》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道出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真理。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阐明了适者生存的原理。

“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着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这是中国作家吴思在《血酬定律》中提到的“元规则”这个概念,它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生存资源分配规则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无论你身处何时何地,无论你主观有意无意,无论你行为遵守违背,规则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制约和主宰着你。不管是大自然的变化规律还是社会的条例、章程,它的产生是必然的。作为大自然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遵守规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这是为了社会、为了我们生存的环境、也是为了我们每一个个体。这也正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而现实的危机仍未消失、甚至正在发生,因此,时不我待。

面对地震、海啸,我们是弱者,但我们可以预测预报,尽早采取应急措施,这是适应;面对侵权、社会矛盾、经济矛盾,我们需要科学发展,应努力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遵守者,这是民主政治与法治经济的要求。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须强大,否则只会成为规则的制约者、成为强者的鱼肉,100多年丧权辱国的惨痛教训仍历历在目。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观正是这种意志的集中体现,神九上天、蛟龙入海、航母出征、关注三农、关注民生、文化强国已经成为现实。

国富民强离不开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法治,法治的推行离不开规则的制定与遵守。因此,制定好的规则与严格遵守规则是国富民强、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

附:

从“中国式过马路”看当代中国文明

“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这句“中国式过马路”概括,引发网友普遍共鸣,成为热议话题。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在发达国家,红灯、绿灯是行人“Go”和“Stop”的命令,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在欧洲国家、美国、澳洲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同是亚洲国家,日本东京、韩国首尔的人流量和车流量一点不亚于中国任何城市,但各行其道,井然有序,依然没有人闯红灯,更不会“凑够一撮人”结伴去挑衅红灯。 大凡到过西方的中国人,无不对西方世界中行人过马路的那种自觉意识,不见绿灯绝不横穿马路,即便是视野所及内无一辆汽车,而赞不绝口。行人如此,司机更是如此。

今年八月底,我随凤凰网十大名博考察澳大利亚。从悉尼驱车前往首都堪培拉,一路上,汽车一辆接一辆地赶路,我们的旅游大巴却不急不躁。司机匀速开车,从不超速,“安全”二字似乎镌刻在他的行车规则之中。当行人站在马路边上,似乎要通过。司机远远看到就减速,缓缓停在行人面前,用手势微笑着示意行人通过。即便是在高速公路,看到考拉一蹦一跳地横穿,也立刻减速刹车,让考拉安全通过。我坐在司机身边,不禁翘起大拇指,啧啧称赞。司机说,“这是起码的,交通规则的制定,就要自觉遵守,这样才有章可循。尊重他者,其实就是尊

重自己。”

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法家思想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就无视规则。“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而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而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而闯红灯被监控纪录,最后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独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成为无权者的奢望。

世界上的规则文化,伴随着工业文明、都市文明和公民社会而成长、成熟。而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农业社会自由散漫的思维方式,对于中国人的影响还很大。中国是工业文明和都市文明的后发国家,公民社会更是“才露尖尖角”。当代中国人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跳出农门成为都市人,或从农村移民到都市。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都无须深刻的规则意识,如同种麦子,上午八点种与九点种有区别吗?无视规则的“农民习气”,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根深蒂固,难以纠正。中国人成熟的规则文化,还有一二代人的路要走。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为什么中国人习惯去破坏,并且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呢?不单单是交通规则,其他公共规则为什么也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呢? 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红灯,绝不会意识到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而对于一

个习惯意识形态禁锢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而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只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放纵自我。当下发生的许多群体事件,一方面是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事端,另一方面源自“凑够一撮人”的民众反规则习惯。“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而漠视公共利益的。不久前全国保钓反日游行中,那些趁机打砸抢的暴行者,更是反面典型。

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规则制定者的人本缺憾。在中国马路闯红灯,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转弯的车辆太多,而且根本不让行人。在指责行人违章过马路的同时,还应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规划中存在着忽视和漠视行人交通权利的倾向,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为什么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行为屡禁不绝?这与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合理有极大关系。行人乱穿马路是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却很少有人反思城市交通设施是否周到方便。国外城市交通研究表明,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最佳间隔距离是150米,否则就超出了人的忍耐极限,可能造成行人乱穿马路。但是,中国城市规划者闭门造车,常让行人兜大圈。

行人过马路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它体现了城市对行人交通权利的关怀程度。道路设施应以人为本,只有保障人的通行便利,才能逐步培养公民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到那时,马路上的“流氓一小撮”也许就不再流氓了。知名时评家童大焕说:“良好的规则和规则意识的建立,必须源于公民平等自由的参与,而不是强者的逻辑,弱者的服从”。而以人为本的善政,无疑是公民自觉参与的发动机。

“中国式过马路”还凸显了现代化背景下中国人的心态焦虑。为什么欧美先进

城市的司机遇到堵车会排队等候前进?为什么中国人开车喜欢变道?堵车时钻来钻去,其实也领先不了几米,反而加剧堵车。道理大家都懂,可就是停不下踩油门的脚。

为什么中国人喜欢闯红灯?不也就是从马路这头过那头,快那么几分钟。闯红灯是没素质的表现,这是现代人的常识,可大家就是忍不住“凑够一撮人马上走”。

细想起来,这可能跟当今中国社会心理有关。我们处在急剧转型期,什么都追求“快、准、狠”,一停下来就担心落后于他人,落后于时代,抓不住机会,所以每个人都很急躁。国家经济也立下保八、保九的目标,不遗余力。似乎不能保住发展的快步伐,这个国家和民族就要歇菜了。而欧美先进城市的市民心态平和,开车从容不迫。当中国发展不再匆匆忙忙,当各城市领导不再把十年二十年的经济目标压缩在自己短暂任期内,当中国经济不再是政绩经济而是民生经济,城市文化塑造出从容优雅的市民,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自然也就差不到哪里去。 矫正“中国式过马路”,依靠人人平等的法治。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司机开车文明,一方面是公民素养,另一方面是因为害怕违法。违法被认为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而在中国,司机对逆行、乱掉头习以为常,少数司机违法被交警抓到了,不仅不认罚还打骂交警。而行人闯红灯,更是司空见惯。难道大家真的不知道违法吗?是因为大家都信奉“法不责众”、“法外有情”,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而不是找法律。所以矫正“中国式过马路”,建立中国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必须普及法制文化,健全法治社会。

酒驾在过去,一直是中国的马路杀手,每年都有数十万鲜活生命,丧生在醉醺醺的车轮下。而自从酒驾入罪,以刑法打击酒驾违法行为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职业司机和私家车主的自觉习惯。打击酒驾之所以取得奇效,酒驾事故锐减,除了空前执法力度,更主要的是不管涉及到谁,一律刑拘,体现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树立了法律应有的尊严与威严。如果制定规则者不执行规则,就会成为规则的最大破坏者,规则形同虚设,就会成为政治粉饰。规则与法律是分不开的,在生活中倡导讲规则,增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其实便是为了提倡法律意识,为法治的实现做贡献。

马路是现代文明的镜子。“中国式过马路”的具象,折射当下中国政治文明。

关于规则 篇二:《有关规则的作文》

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路同行

阳光很暖和,街道很繁忙,车来人往,熙熙攘攘,人们正在享受生活的富足与幸福。但忽视交通规则,却产生几多故事,让人感慨不已,令人深思。从中我们或许可以学到些什么。

你看!那位叨着烟,满脸络腮胡子的看样子正要过马路。此时红灯似血,晃着人眼。可是他好像不认识这似血的红灯似的,仍然一个劲地向前走。这时,值勤的拦住了他,说:“这位先生,现在正是红灯,请你稍等一下再过吧!”叨着烟的叔叔看都不看一眼,傲慢地说:“管你什么事?快让开!”说完,一把推开了戴黄帽的叔叔,大摇大摆得向马路对面走去。这时,一辆大卡车对着他呼啸着笔直冲来,事出意外,他呆了,双腿木然,全然不知所措。司机发现了他,也慌了,猛地往左打方向盘,踩着刹车,“哧——”尖利的一声,车猛然停下,在地上划出一条清晰的印痕。可还是晚了一步,叨烟叔叔的双腿永远留在了马路上了!那只吸了一半的香烟被远远地抛在一边,还在冒着清烟。此时,绿灯亮了,可是他的腿再也没了。

(关于规则)

唉!如果这位叔叔遵守交通规则,悲剧也许不会发生。咦,明晃晃的红灯下怎么有人过马路呢?一辆黑色的小车正朝前头急驶而去,因为看见有人要过马路,所以提前减了速。车缓缓地走,可是,行人利用车子之间的间隙,从车前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没办法,车主只得慢慢地开着,让着几乎挨着车轮的行人。一个,二个,三个……好几个行人从车之间的间隙走过去,后面已等了四五辆车了,长长地一条。等到行人全部过完后,车子才开过。

阳光依然是那样暖和,街道依然是那样繁忙。忽视交通规则,必定会酿成大祸。让我们用心记住吧:遵守交通规则,才有平安与幸福。

美丽的规则

规则是要遵守的,提起规则就使我想起了一件非常难忘的事情。一天下午放学以后,我饥饿难忍就对妈妈说:“妈妈,给我买个汉堡包吧!”妈妈说:“我要出去办事,我给你钱你自己去买吧儿子!”我拿着妈妈的钱高高兴兴的来到了“多美味”汉堡店,哇,这里的人可真多啊。排了好长的一条队,这可怎么办能?正在我心急如焚.垂头丧气的时候,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我定睛一看,在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那不是我的好朋友杨东海吗?我兴奋的说:“你在我前面这真是太好了!”杨东海示意让我站在他前面,我高兴得合不拢嘴跨步正想窜在他前面,这是我看到了旁边有一个非常醒目的牌子:请自觉遵守规则。这时,我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看看我胸前的红领巾,心想:我是少先队员呀,一定要遵守规则。想着想着,我跑到了队伍的最后。杨东海诧异地望着我,我朝他会心的笑了笑。不一会儿,我就买到了汉堡,我虽然浪费了一些时间还加了“夜班”才把作业做完,可我很高兴,因为我遵守了规则!

这件事,使我深刻地意识到规则的重要性和规则的美丽,它给我人生中上的重要的一课,那是用多少金钱也买不到的。

交通规则要遵守

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交通越来越便利,私家车越来越常见,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要遵守,如果每辆车都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也会减少许多。我劝驾驶员叔叔不要酒后驾驶。驾驶员阿姨不要疲劳驾驶,这样也不会让自己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伤,还会让家人替自己担心,照顾自己,也会给另一个家庭造成伤害。

随着时间流动转眼就要上学、上班了,这时候我们却必须要比要起的时间还要早,这是因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堵车啊,如果将私家车减少一些的话我们就不必为堵车而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会有许多人不愿意,可是我们可以坐公共汽车上学、上班,也可以减少汽车排放出去的废气,空气也会更清新。

(关于规则)

我希望驾驶员们尽量减少交通事故、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让家里人担心;让马路上川流不息,井井有序,让交通事故统统消失。(关于规则)

规则

暑假的一天,我走在马路边,听说有家电影院要演我一直梦想的电影,——上学路上,因为我常听同学说很感人,看的人还流下了同情的眼泪,我很想看一看。所以,我非常高兴,回家后,我把这件高兴的事兴奋地告诉妈妈,想征求妈妈那“宝贵”的意见。妈妈听后,说“可以,去吧!”我听后一蹦三尺,觉得世上没比这更高兴的,拿着崭新的钱兴高采烈地“飞”向电影院,到了电影院门口,我发现人很多很多,挤了一条长长的队。像一长五颜六色的长龙,这可是天大的失望,再看看电影票只剩几十张了!而排队的人远远超过了票的数量!这下可糟了,快没票了,一定买不到票,我垂头丧气,像没了气的气球一下子泄了气低了好几厘米,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人正兴奋地在叫我,我有气无力地回过头,一看,那不是我们邻居家的小盼吗?我问她干什么?她说让我站她前边,我一看,她是第三个。我一下子高兴地笑不拢嘴,还时不时地说:“真是我的好姐妹!”可是,我发现旁边有一个非常醒目的牌子:“请按顺序排队”。我看了这些字,又看看胸前的红领巾,我是少先队员呀,少先队员应该遵守规则,对!一定要遵守!想着想着,我跑到最后。可心中却还抱着一种希望,能够买到票,虽然我知道可能性不大,可是,没想到过一会儿一位叔叔过来又进了一沓票,不一会儿,刚好,我买上了票,买上了“难求”的票,高高兴兴地看电影了。

这件事,使我深刻地意识到规则的美丽,虽然在旁人看来规则有时吃了一点儿亏,但在我来看,我会惊奇地发现,规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是掏了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有关规则的作文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可是,每当我听见那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那鲜红恐怖的血色,那……

我又开始颤抖:在这美丽而七彩的生活画卷中,你是否察觉,正有一个“黑色幽灵”悄悄地趁虚而入,悄悄地潜伏在多姿多彩的世界之中,静静而又残酷地打破这这个平静而又美满的社会……

是个灿烂的下午吧!阳光迷离地倾洒在整个大地,城市依旧是这样的繁忙,即使是这样美丽而动人的午后,因为人们都在盘算着属于自己的事情吧……

就是在这样的午后,在三*路口,一辆红色的小轿车疯狂野性地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着……一个20出头,蛮“靓”的“后生仔”倾斜着身子摇坐在驾驶室内,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谈笑风生地说着什么吧……红灯亮了,小轿车还一如既往地向前奔着。刹那间,“黑色幽灵”摇身一变,一辆载着满满地西瓜的货车稳稳地向轿车急速地驶去。“砰”的一声巨响,世界在这一瞬间寂静了……

血弥漫在空中,周围的是一声声尖叫,换来的是亲人无数的痛苦和泪水,以及自己的生命……

西瓜滚落一地,一幅惨不忍睹的悲剧发生了……“黑色幽灵”嘿嘿地冷笑了几声,冷漠地瞄了一眼血化作一股黑烟飞身离去……

人的生命永远只有一次,失去,你就将不再拥有……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

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交通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所以,在路上时,无论你是开车还是坐车,请都深深铭记:你的生命不单单只属于你自己一个人,你的生命更深深地牵连着你的家人……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关于规则)

一件有关规则的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活中处处有规矩,在图书馆里,在马路上,在教室里…… 六年级很累,连回老家都得学习,在路上妈妈对我说:“你现在是毕业班了,要是不想睡的话背背英语,别闲坐着啊。”“恩恩,知道了。”我有点不耐烦的说,毕业班有这么紧张吗?我还是谁一会吧。想着就躺下了,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我睁开了眼睛,发现有一个叔叔在偷偷摸摸地翻对面那个阿姨的包,我心里一惊:莫非在电视、电影里看见的小偷让我给遇上了?那我的赶紧喊人,不行,他应该有防备措施,万一他有刀子怎么办?再说了他要不是小偷的话那我又怎么办?我还是先轻轻踢一下他试试他吧。恩,就这样。

我看了看距离,装作转身轻轻一踢,那个叔叔一惊,转身一看,原来是个小孩子不小心碰住了。顿时松了空气,但紧接着那个阿姨的声音就响起了:“你在干什么?你为什偷我的手机?”“没、没……我没偷啊。”那小偷紧张的说。“没有?你手里拿的什么?”小偷一看,急中生智:“大姐,我是初犯,饶了我吧,我是为了我生病的母亲啊。”“你就别骗人了,触犯有那么熟练吗?”那小偷说不出话来,最后在那些看热闹的人的目光下背警察带走了,我也早就识趣的到了妈妈身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那个叔叔不偷东西,就不会去公安局,就是因为他违背了规矩,所以他才得到应有的惩罚。(关于规则)

在规则面前 我坚持正义

听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以为我在自吹自擂。人生中谁有不犯这种错误呢?可是,我又要清楚地告诉你我确实遵守了规则,人人都要遵守,只有遵守规则才能算是一个坚持正义的人!坚持正义可不是好做的,遵守规则一天简单容易,但遵守规则一世,那可不容易,所以,我们要从现在做起。

规则是要遵守的。这使人想到了一件非常难忘的事情。暑假的一天,我走在马路边,听说有家电影院要演我一直梦想的电影,——上学路上,因为我常听同学说很感人,看的人还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我很想看一看。所以,我非常高兴,回家后,我把这件高兴的事兴奋地告诉妈妈,想征求妈妈那“宝贵”的意见。妈妈听后,说“可以,去吧!”我听后一蹦三尺,觉得世上没比这更高兴的,拿着崭新的钱兴高采烈地“飞”向电影院,到了电影院门口,我发现人很多很多,挤了一条长长的队。像一长五颜六色的长龙,这可是天大的失望,再看看电影票只剩几十张了!而排队的人远远超过了票的数量!这下可糟了,快没票了,一定买不到票,我垂头丧气,像没了气的气球一下子泄了气低了好几厘米,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人正兴奋地在叫我,我有气无力地回过头,一看,那不是我们邻居家的小盼吗?我问她干什么?她说让我站她前边,我一看,她是第三个。我一下子高兴地笑不拢嘴,还时不时地说:“真是我的好姐妹!”可是,我发现旁边有一个非常醒目的牌子:“请按顺序排队”。我看了这些字,又看看胸前的红领巾,我是少先队员呀,少先队员应该遵守规则,对!一定要遵守!想着想着,我跑到最后。可心中却还抱着一种希望,能够买到票,虽然我知道可能性不大,可是,没想到过一会儿一位叔叔过来又进了一沓票,不一会儿,刚好,我买上了票,买上了“难求”的票,高高兴兴地看电影了。

这件事,使我深刻地意识到规则的美丽,虽然在旁人看来规则有时吃了一点儿亏,但在我来看,我会惊奇地发现,规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是掏了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

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 ------莱蒙特

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 ——《管子》

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后之欲为方圆平直者,必于是取则焉。 ------元朱震亨《局方发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管子》

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 ——《韩非子》

言无二贵,法无两适。 ——《韩非子》

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 ——《管子.版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

关于规则 篇三:《有关规则的名言》

1、不要过分的醉心放任自由,一点也不加以限制的自由,它的害处与危险实在不少。——克雷洛夫

2、在今天的科学中,只有集体的努力才会有真正的成就。——别林斯基

3、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鲁迅(关于规则)

4、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思格斯

5、任何一个新的社会制度都要求人与人之间有新的关系,新的纪律。——列宁

6、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歌德

7、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 预防危险的方法了。——赫尔岑

8、要有必要的清规戒律。——毛泽东

9、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佚名

10、我们不能不仅靠人类内心爱自由来维护自由。——美.约翰〃亚当斯

11、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级。——英.莎士比亚

12、人民的安全是最高的法律。——英.培根

13、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德.黑格尔

14、无道德则不能存在。——法.卢梭

15、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任何事的权利。——法.孟德斯鸠

16、法律永远不会产生伟大人物,只有自由才能造成巨人和英雄。——德.席勒

17、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德.黑格尔

18、邪恶的法律是一种最坏的暴政。——英.伯克

19、纪律是胜利之母。——俄.苏沃洛夫

20、节制是一种秩序,一种对于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古希腊.柏拉图

21.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翟,战国思想家

22.内外相应,言行相称。 --韩非,战国哲学家、教育家

23.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 --屈原,战国诗人

24.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周,战国哲学家

25.人背信则名不达。 --刘向,汉朝经学家

26.伪欺不可长,空虚不可久,朽木不可雕,情亡不可久。--韩婴,汉朝诗论家

27.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 --畅泉,晋朝隐士

28.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程颐,宋朝哲学家

29.多虚不如少实。 --陈甫,宋朝哲学家

30.以实待人,非唯益人,益己尤大。 --杨简,宋朝学者

31.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德莱赛,英国作家

32.言忠信,行笃敬。 --论语

33.欺人只能一时,而诚实却是长久之策。 --约翰雷,英国学者

34.生命不能从谎言之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海涅,德国诗人

35.老老实实最能打动人心。

36.对己能真,对人就能去伪,就像黑夜接着白天,影子随着身形。-莎士比亚,英国戏剧家

37.没有诚实何来尊严? --西赛罗,古罗马政治家

38.人如失去了诚实,也就失去了一切。--黎里,英国散文家

39.诚实最好的政策。 --弗兰克林

40.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 --马克吐温

关于规则 篇四:《有关规则的语句》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

2、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莱蒙特

3、人们厌烦了寂静,就希望来一场暴风雨;厌烦了规规矩矩气度庄严地坐着,就希望闹出点乱子来。------契诃夫

4、你挣得了安适的睡眠,你就会睡得好;你挣得了很好的胃口,你吃饭就会吃得很香。这儿的情形和人间是一样的--你得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挣一样东西,然后才能享受它。有关规则的语句。你决不能先享受,然后才来挣得。------马克·吐温

5、地狱是一个炉灶,上面放着僧侣的热锅。它是教士的专用灶。天父教士的大厨师,很关心改善僧侣的营养,他把自己的那些不规规矩矩地注意僧侣的诫命的孩子放在烤锅上。------霍尔巴赫

6、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管子。版法>

7、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8、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管子>

9、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韩非子。有度>

10、言无二贵,法无两适。--<韩非子。问辩>

11、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韩非子。八说>

12、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张居正

13、这个世界本来就没什么公平可言,每个人从一出生,财富,地位,国籍,性别,智商,就有了很大的差距,既然连统一的起跑线都没有,那比赛规则就可以因人而定。利用别人也好,不择手段也好,那就是我的比赛规则。我需要这些,我也只能这样才能赶得上一出生就跑在前头的人。

14、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关于规则 篇五:《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篇四: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 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由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赔偿金,但约定赔偿金总额应原则控制在职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内。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和167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制造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小时数,即工时定额。

第33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当地基本生活保障费(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职工赔偿金可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传真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移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一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书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职工经济损失赔偿每月控制在工资额20%以内,扣款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保证其最低工资发放,职工离职应一次性结清。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者自营同类产品和业务,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章附则

第64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5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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