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入团申请书 >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17    阅读: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一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摘要: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吗?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欢迎阅读:

网友咨询:

我叔叔被刑事拘押了,我们家人能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吗?作为家属,我们要怎么帮他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直通车刑事律师答:

犯罪嫌疑人家属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除他本人有权提出申请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羁押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哪个机关决定拘留或者批准、决定逮捕,就应当向哪个机关提出。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当提供情况,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理由。这样,便于司法机关在考虑或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根据其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判,作出决定。当然,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申请一经提出,司法机关就必须同意其取保候审。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决定原羁押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1: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身份证号码:….。

因涉嫌xxxx罪,于xxx年×月×日被x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XXXX一案,于XXX年××月××日被××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

3: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单位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XX区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犯罪时的年龄

5、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6、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涉嫌刑事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法律直通车为您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二
《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用)》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06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于2006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07年2月2日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三
《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

取保候审申请书

北京市 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女, 岁,汉族, 人,住北京市 ,系犯罪嫌疑人 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男, 岁, 人,住北京市 ,现羁押于北京市 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201 年 月 日被北京市公安局 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北京市 看守所。

本人系 配偶,现根据本案案情,并结合 个人家庭实际困难及其犯罪的具体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 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 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历史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因法律意识淡薄,且为了缓解家庭生活的压力,受到利益的诱惑才导致了此次违法犯罪。

二、 家中有年近80岁的双亲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顾抚养,作为家庭的重要支柱,他的违法行为在给社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 涉嫌罪名为 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

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各项规定,作为 的家属,我们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保证他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家庭困难,需要其尽到家庭成员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其行为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贵院检察官考虑犯罪嫌疑人 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北京市 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登记本复印件。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四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人:吴祥银 男

地址: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2011年7月22日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对吴祥银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申请人及吴祥银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吴祥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吴祥银涉嫌盗窃,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此事也未给失主带来任何经济损失。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09年 月 日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大道的大道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

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足及应当注意的几个个问题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作出保证(人保或钱保)不影响诉讼过程,并能随传随到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了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笔者认为该规定存在一些弊端:

一是刑诉法第51条第1款第1项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按照此规定实施,极可能对那些不应当采取取保候审也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与取保候审的根本目的相违背。

二是该条款第2项规定的条件是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此项规定只对判处刑罚的下限幅度作了规定,而对上限却没有限制,容易导致执法人员随意性。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和把握该条款的规定。

一是对具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3)流窜作案的;(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7)一人犯有数罪的;(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二是办理取保候审,必须与刑诉法第65条、第74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第37条、第3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63条、第66条结合起来使用。具体可按下列许可性规定办理:(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2)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6)已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有的在一审宣判羁押已达到或超过判刑期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三是要防止取保候审中产生的司法腐败,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办理取保候审责任追究制。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五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系犯罪嫌疑人XX之X,手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 月 日 市 区XX以涉嫌XX对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 市 区XX看守所。申请人及XX本人均向贵X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处(XX市××区××街区X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X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XX

年 月 申请人: 日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六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家属用)》

取保候审申请书

(注:本范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时,

由家属提起取保候审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鉴于XXX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和强烈意愿,再结合本案涉嫌罪名和具体案情,XXX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XXX随传随到,申请人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家属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篇七
《如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如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962261188,13862269808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五)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六)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申请取保候审的技巧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家属非常关心的问题。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灵活、宽泛的,具有很

大的弹性,律师办理取保候审除需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办案流程以外,还必须要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技术和沟通技巧。

笔者根据多年的办案体会,总结如下:

1、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

2、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减轻社会危害性。除了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外,如果主观上具有以下情节者,办理取保候审更为容易。

(1)自愿认罪的,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

(2)积极主动揭发、检举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实的,或提供破案线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4)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5)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3、充分沟通。办案中,同公、检、法机关的沟通非常重要,实践中,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变,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沟通要及时、充分,刑事案件有极为严格的程序,司法机关对相关办案人员更有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度,因此律师一旦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或者事实或法律规定,要立即与办案人员联系,提醒办案人员采纳,不能耽误,否则一旦错过机会,再想说服办案人员“改错”难度非常大。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基本上没有限制,本人及其亲属,律师,均可申请。一般情况下,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不在于谁申请,而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里面有很多技巧,弹性很大,由熟悉刑事法律、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成功能希望会更大。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关于入团志愿书表格下载【三篇】
  • 入团志愿书表格下载三篇
  • 入团志愿书表格下载集合3篇
  • 入团志愿书表格下载范文三篇
  • 入团志愿书表格下载19篇
  • 入团申请书1500字范文最新篇
  • 2020最新抗击疫情入党申请书
  • 抗击疫情个人入党申请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