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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报告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2    阅读:

法学实习报告篇一
《法学实习报告》

企业法务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公司知识产权业务中涉及法务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调做好申报工作和纠纷处理;负责联络、协调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方,配合处理重大法律事务、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维护合法权益;收集、整理、公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在上级集团的指导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围绕依法治企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企业改革的会议精神,从企业依法治理、合同管理、纠纷处理、法律风险源分析预防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参与、协助了“依法治企”的工作。积极调动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公司普法指导意见和上Z集团普法规划及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公司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1、分层次做好全员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对于领导干部着重做好法律意识的加强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工作,而对于具体岗位人员则偏重于专业法律知识的辅导,以法律理论知识结合上级集团下发的典型案例评析、纠纷案件分析等资料及时组织学习,如对认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的学习;针对目前在某些岗位出现了一些与职务相关的犯罪的苗头,对业务部及驻外办事处关键岗位进行了以刑法为主的普法教育,对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罪名进行了着重讲解,以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在今年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即组织有关的人员进行了公司法的学习。同时,还决定在新员工入社教育增加三个小时的法律教育时间,以增强新员工的法律意识。全员普法工作的开展,使公司上下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使全体员工能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推动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领导对公司法律工作更加重视,有力的推动了法律工作的开展。

2、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法律事务尚未实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法律部门的积极配合。实习期间以来,公司的法律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提供了所需要的文书资料,在对外事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杂志社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务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网络建设工作中,今年公司的网建任务比较繁重,但是公司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网络建设的质量。一方面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对网络建设中常用的法律进行了强化,以提高他们在网建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一直以来就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的网络建设相关合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在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时有法律工作人员的参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以确保招标程序合法有效。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上级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公司相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为主的实际情况,法律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集团的规定,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在年初以来,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进主要有:

1、夯实基础,对合同基础资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杂志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合同专用章由专门办公室刻制、启用, 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使

用,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三项审查”制度,用章必须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

2、狠抓制度的落实,避免有令不行的情况。在上级集团的指导下,公司建立了比较符合现状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那就会使现在这种合同分散管理的情况完全得不到制约。公司明确规定,各类合同须经审查和批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办公室不予盖章,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3、除了各种经济合同之外,把员工保密协议合同、劳动合同等也纳入到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服务。

(三)消除陈年旧账,搞好纠纷处理工作。 公司以往经济纠纷较多,今年以来积极妥善的处理了部分历年转接的纠纷,挽回了公司的损失。对于新出的不正当竞争案也的得到了处理。

(四)法律风险源分析工作。

我们学习了公司领导在策划工作会议上有关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专题发言,结合南方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法律风险源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主要存在于这几个方面:

1、业务网络开发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所有权欺诈、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手续的风险;

2、经营、广告等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资金回收难形成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3、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如在知识产权管理、职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纠纷等。

二、通过实习,我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就目前公司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胆的提出以下几点: 1.法律工作参与公司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版权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公司权益的目的。

2.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

今年公司业务网络的增加,抽调了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一方面法律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还显不足,对于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经过实习,我对今后公司法律工作提几点思路及建议:

1.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的领导十分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律事务工作要更积极地参与到XX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投资项目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的合法权益。

2.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自学、参与培训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的权益。建议上级集团能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交流推广,以其之长,补己之短。

公司的法律工作在上级集团的指导下,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离具体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在上级集团的关心和领导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按照上级集团的要求,克服困难,夯实基础,使企业的法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实习过程中还在公司运营、管理、其它具体操作等方面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实习期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纠纷处理、法律风险源分析预防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合同文书、保密协议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法律知识,和强化了自己的法律意识。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虽然不是在法院等机构实习,但我也学到了法院里学不到的东西。但是由于实习前签定了实习保密协议,对企业的一些涉及商业机密的法律案例要求完全保密或不能详细阐述。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

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律师、法律顾问及多个行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总之,这次实习是收益颇丰!

法学实习报告篇二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报告

实习人:肖德琴

专业:法学

学号:2012042148

实习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你们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实习仅有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一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一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十五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匮乏,仅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情况,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能成为法学强人的。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方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述,或去帮忙给材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受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与技巧,一份供述要当事人多次询问才行,尤其对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一种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合同诈骗罪,一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刚开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法律的威严。怀着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以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一定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经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是我一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什么态度对待法学,以什么方法学习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

法学实习报告篇三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工作是每一名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即将毕业的我们又进行了大学期间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毕业实习。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建设路和新华道交叉口附近,南临唐山大饭店,正处于唐山市市中心位置。中级人民法院门朝南开,大门左侧是一座四层楼,是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门右侧是一座五层楼,一层、二层、三层主要是机要室以及一些日常办公机构,四层、五层为刑庭和行政庭。我实习的刑二庭就在五楼。五层楼的右侧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它是人民法院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案件以及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窗口。除了刑事审判庭、立案大厅以外,中级人民法院还设有执行庭等。刑二庭主要审理的是有关盗窃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财产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我在刑二庭实习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法官整理并装订卷宗,处理日常工作,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过程

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员,同时注意自己的语言、举止、仪表,并认真撰写实习日志,及时总结实习经验与体会。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装订卷宗。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减刑假释的案卷。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从整体上与上学期所旁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作了区别:民事案件的审理往往注重平等当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审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并巩固了与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关的知识。通过与法官交流,我了解了更多的书本上没有的专业技能,也明白了更多的实际工作情况。到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评价,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法院负责人统一安排,把我们分配在了刑二庭的各个办公室。在刑二庭实习的一个多月,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

整理并装订案宗。现在虽不是年末,但是每天处理的案件增多,一项艰巨的任务——归卷,便摆在了整个刑庭工作人员的面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给案卷排序、封皮,然后装订成册。通过整理案宗,我了解了各种文书的分类及归档,对二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简单的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个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它却是非常重要的。案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与整个案件息息相关,翻阅卷宗便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对案件做出很好的定位。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正卷从先到后需要

排列的是: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诉移送函,一审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提押票,法庭笔录,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委托宣判函,送达回证。副卷需要有: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判决书。如果有辩护人材料的还要把律师的所函,授权委托书,辩护材料这些排到正卷里面,然后,把这些材料编页,编目录、备考表,装订起来。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的减刑案卷。减刑案卷包括减刑建议书、审批表、检察院评审表、支队减刑建议书、原审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服刑奖励情况、合议庭笔录、减刑呈批表、审理报告、刑事裁定书、减刑通知书、送达证等。

案卷就是整个案件的真实写照。通过整理并翻看案卷,我能够从案件立案到审结、执行,去分析整个案件。

旁听案件的审理。在实习期间,旁听案件也能给我上很好的一课。我们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检察院抗诉引起的涉嫌间接故意杀人案。

案件的事实:被告王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重达25吨的大卡车,在拐弯时撞倒和自己顺行的行人马某,王某在没有确认马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其死亡,故采取倒车的方式,最后导致马某死亡。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王某的倒车行为进行了辩论。检察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坚持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通过旁听这个案件,我又进一步对(间接)故意杀人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并且这种心理状态是以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为根据,如以本人的能力、经验、当时的环境和其他客观条件为判断基础,在客观上通常会表现出一些积极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既没有要依据某些条件避免结果发生的意图,也没有避免结果发生的行为,无论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所以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在本案中,我认为王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为其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王某对马某的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其倒车的行为从实践中来说也是不符合常人思维的。

判决书的完成。判决书的制作看起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但是要做好它却不容易。一般来说,每次开完庭之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审判长就会在电脑里面写出判决书初稿,接下来的工作,就需要把写好的初稿先打印出一份来校对,除了注意判决书是否有错字,格式问题这些小问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刑期的计算了。刑期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算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犯罪分子被关押的时间的长短。若判决书规定的期限长于或短于实际判决的时间,则不利于保护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构成对司法权威的威胁。

校对完成后,便进入到了正式打印阶段。打印的份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要留有至少五份的备份。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还了解了已审结的二审案卷的邮寄。首先,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的份数依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数而定。其次,填写移送函。移送函包括的内容比

较多,需谨慎,否则会发错卷,酿成大错。移送函从整体上概括了整个邮包里的所有物品,包括原审卷宗、二审判决书(裁定书)。最后,将送达回证以及移送函和移送函记载的所有东西封到邮包里,交到机要室。最终由机要室发出邮件。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我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脱节的地方。现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教育往往重视理论轻视实践,导致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面对社会不知所措,所学的理论知识无法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案例中。就整理装订案宗来说,这是在课堂上绝对学不到的。比如接待当事人等,没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是办不来的。因此,我认为学校的教育应该加以改进,加大对法律事务的操作,比如多开展模拟法庭,丰富课堂案例,让同学们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形成自己的认识等等,从而更好的做好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多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联系,请求定期与同学交流信息,甚至可以多旁听一些案件的审理,增加实践的机会。

四、自我评价

通过毕业实习的两周,我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也预先体验了自己还没涉足的领域,更学到了书本教不会的办事能力。通过此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在平时学习中的不足,使我明白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学习,不断巩固专业知识,平时不能认为自己对课本专业知识的掌握不错就行,等到实际操作运用时才知道知识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平时的不确定,在实际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酿成大错,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要不断巩固加强自己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扩大知识面。

此次实习总体来说是成功的,通过实习我既锻炼了自己,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既了解了学好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将其实际运用的关键性。

法学实习报告篇四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报告万能模板》

实习时间:2009年12月14日—2010年04月09日

实习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

实习内容:毕业实习

前 言

实践是对理论的最好的检验。毕业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毕业做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这次实习时间最长,也最充分,因为我们之前的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都是短短的三周,我们没有机会进行较深入的实习。有了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铺垫,这次毕业实习我有了更大的收获。认识实习我初次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我对于法学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专业实习给了我检验自己新的学习方法的机会,我对法学专业有了更深的认知。这次毕业实习也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和老师们一起,来分享自己劳动的快乐。

一、实习单位简介

潢川县人民法院前身是1949年4月设立的潢川县政府司法科,1951年10月改为潢川县人民法院。现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下的一个基层法院,编制105人,实有人数127人,科级以上干部55人,本科以上学历96人。内设机构15个,

近年来,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强化职能作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和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任务。

近三年来,连续被信阳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案件质量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2008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国卫生委员会评为2008-2012年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同时,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装备建设被信阳市中级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此外,潢川县人民法院还培养树立了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典型沈继红。

二、实习经历

整个实习过程中,非常忙碌,非常充实。法院里事情很多,归档,整理案卷文宗,通知当事人来领裁决书等,每天总是有很多事情。我所在的是潢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这个庭最多的离婚案件和侵权案件。我参与了许多案件,对我影响最深刻的是原告王志祥与被告陈守军、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志禅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成俊和被告陈守军、天安保险信阳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俊、连志伟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2009年5月3日上午11时10分,陈守军驾驶豫SB3318号别克轿车沿国道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潢川县城关镇建国村镜内,与王志军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侧面相撞,致王志祥受伤。经潢川县交警队认定,被告陈守军负责事故全部责任。豫SB3318号车在天安保险河南省分公司信阳分公司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故要求被告陈宁军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号费等共计82000元。并提供相关证据。

被告陈守军辩称,原告请求过高,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天安保险信阳中心支分司辩称,符合交强险赔偿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商业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鉴定及诉讼费用。两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了如下事实:被告陈守军有别克轿车一部,车号为豫SB3318,陈守军于2008年9月24日为其轿车向天安保险信阳中心支分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各一份。两份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均自2008年9月25日零时起至2009年9月24日二十四时止。2009年5月3日11时10分,陈守军驾驶豫SB3318号轿车沿国道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潢川县城关镇建国村境内

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王志祥先入潢川县人民医院抢救,当天又转入武汉协和医院治疗,诊断为三级脑外伤。住院25天于同年5月28日出院。后又再次到协和医院复查及购物,共花医疗费45973.72元,其中,武汉协和医院花费45032.49元,潢川县人民医院花费941.23元。2009年5月12日,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作出潢公交认字(2009)第17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被告陈守军未遵守安全通行原则,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志祥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同年8月10日潢川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原告王志祥的伤残等级作出鉴定。8月11日,该技术室出具(潢)公(法医)鉴(残)字[2009]52号《法医学人体伤残程度鉴定书》,结论为王志祥之伤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原、被告协商未果。2009年12月25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转院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共计82000元。

另查明,原告王志祥在治疗中已收到陈守军支付的赔偿款46000元。

法院认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因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守军驾驶机动车未遵守安全通行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应负本案赔偿责任。天安保险信阳中心支分司依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原告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其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明显过高,法院

给付原告赔偿款时予以扣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最后的判决。

这个案件属于道路侵权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争议最多的是精神损害赔偿一块。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法律界争议较多的话题。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只对侵权之债有规定,而合同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却没有规定。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是侵权之债。缔约过失之债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也应该提上中国的立法日程,因为缔约过失给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也是很严重的。

针对本案中法院的判决我认为不对,保险公司答辩说其不承担鉴定及诉讼费用,这种说法不对,法院的做法也不对。因为判决中的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都是由被告陈守军承担的,而保险公司却没有承担责任。本案诉至法院的原因是赔偿问题,既然大家谈判谈不成,诉至法院,保险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负担鉴定和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道路侵权案件在中国的多发性,国家应该规定相应的操作程序解决,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和费用开支,减少法院的工作量,让当事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顺利方便的解决问题。

三、实习感受

毕业实习是我们毕业必须要经过的一次锻炼,没有毕业实习,我们的大学生活就是不完整的。理论和实践是我们大学生活的两个翅膀,离开任何一个,我们都不是合格的毕业生。

法学实习报告篇五
《法律专业实习报告》

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实习单位证明

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

主修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

年级班别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2013 年 11 月

毕业实习报告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毕业实习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且能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因此毕业实习成为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课程。作为一个法学应届毕业生,能够在实习中亲身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最佳的选择。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理性认识,我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亲身经历一些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还担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写作等工作。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给我的任务,得到获得了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以下就我实习单位时间和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做出总结。

一、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2013年6月

地点: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内容

在律师事务所,在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下,熟练掌握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了解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实习期间,我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我还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到律师事务的第一堂课就是跟随着办案律师到天意网吧进行取证。在取证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学到的关于取证及甄别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只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理论和实践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需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幸好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

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二)程序适用:在此了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三)文书写作:实习期间除随主办律师跟进案件,还负责律所前台接待工作。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运用到实践,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提升自己写作应用水平。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四)辩论技巧: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学习到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让法官能听

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增强我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的坚强信念,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法学实习报告篇六
《法学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实习人: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

学号:

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实习提供帮助的老师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致

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

我们平时在学校学习的都是理论性的问题,其实真正的学习应该

是亲身经历。在有一定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次有意

义的认识实习。我们是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的,实习过程

中,法院所受理的是一起刑事案件。

首先,我说一下法院的分类。法院又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

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

院,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它审理第一审

案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比

如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认为他所审理的案件案

情重大,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按地区设置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

自治州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它主要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第一审的案

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还有上诉和抗诉的案件。中级人

民法院认为它所审理的案件案情重大,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

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它主要审理法律规定由

它一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还有上诉案件和抗诉

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主要审理法律规定由它

一审的案件,和上诉案件、抗诉案件。

第一次接触真正的刑事案件,当然自己比较好奇,也比较激动。

实习过程中,我个人有很深的感触。特别是律师的辩护,给了我很深

的印象。我个人总结了一下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

题。在较大的刑事案件中,律师只有明确自己是什么,自己能够做什

么,才会更清楚自己怎么做。否则,在案件的审判中你判你的,我辩

我的,法院如何判决与律师无关,结果就会出现不尽人意的判决。辩

在于精,理在于行。在辩护过程中,以自己经验和丰富的认知,在一

些细节上下手,不放过一点漏洞,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辩护。刑事案

件的辩护更要讲事实,讲法律,以法律为唯一的法宝,灵活运用法律。 对于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识意义体系,

法学可能沦为没有价值依归的“匠人之术”;但反过来,无知于规则

体系,自然难领意义体系之奥妙。法律实践之要义正在于将规则体系

与意义体系相结合,在于实现“死法”与“活法”的互动。“我嗓子

不好,唱不起高调”,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更多地不是待在书斋里

闭门造车,而是能够为中国法治的实现贡献其力。虽然现实中司法的

图景也许不容乐观,但是那丝毫不应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信仰法治

的一个理由,我们始终要对此抱有信心,诚如苏力所说:“未来并不

遥远,此时此刻不就是我们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吗”。今天不是比

昨天更好吗?今天的法制现状不是比过去更为完善吗?在这样一种

理念的引导下我想我们的实习才更有意义,才更加有价值,要不然实

习前对法院和法律抱持着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实习完之后却失落而

回,一下遁入悲观之井,从此也便只能“坐井观天”。虽然我在律所

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处,也感觉到法律很多时候也很无奈,但是

我从来都觉得法律有总比没有好,良法又比恶法要好,虽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决纷争的一种较好手段,柏拉图不也经历了这样一种认识过程吗?其早年认为人治——由哲学王来治理国家是最好的,可是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法律之治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一种不得已的也是较好的治理手段。

关于律师的辩护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所规定的辩护律师的职责主要侧重于从实体方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即仅仅是针对有关刑事实体问题进行辩驳、辩解性活动,不论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还是提出意见,刑事辩护均只是围绕着刑事实体法律进行。而对于程序性辩护责任,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对此都没有予以明确、充分肯定。在律师辩护过程中,鉴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辩护律师作为刑事司法协助者的责任,而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由于受其所负的直接责任的约束,必须仅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个方面协助司法机关发现真实,而没有站在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个方面协助司法机关发现真实查明事实真相的义务。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辩护律师责任问题规定得不全面,以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刑事辩护律师责任问题规定得不全面,以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刑事辩护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障碍,立法机关有必要对辩护律师所负的一般责任的性质、地位以及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直接责任的关系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以促进我国律

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使辩护律师更好履行辩护职责,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法庭工作人员的构成包括:审判长(法官),审判员(法官),书记员,陪审员,辩护律师,检方控诉官。

对于审判长,他有自己的职责,他要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审判。审判长的职责有:(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二)组织会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三)主持庭审活动; (四)主持会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五)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七)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审判员的职责有:(一)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的办案任务。(二)严格依法办案,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定性准确,判处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齐全,不超审限。(三)严肃执法,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吃请,不收礼,对案件事实绝对负责。(四)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合议庭成员的意见,防止主观臆断。(五)精心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做到叙述清楚,说理透彻,文字简明,清晰无误,并经常检查指导书记员的工作。(六)认真做好所办案件的上访当事人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政治和法律宣传工作。

经过几天的实习工作,个人觉得有很大的收获。以上为个人对法院的有关工作的见解,定有不足之处。还望老师能够多多指教。

法学实习报告篇七
《法学见习报告》

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专业:法学

班级:0702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法学专业见习报告

五月十号到五月二十一号两周的时间里,我们政法系法学专业进行了一次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见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见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经济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见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学的是综合性的法学,在课堂上听听老师讲课,根本就认识不到社会的复杂性,事实上过去我们学的都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在现实的应用中才发现有些程序和我们想象上的不大一样,而社会的复杂性也不是我们一下就适应的,这事实上需要我们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实际生活。

在见习中,我参加了一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中,细致的了解了律师参加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的整个举证、质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见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下面我想着重谈谈我的庭审观摩感想。

在我旁听的几宗案件中有一场赡养纠纷案件的审理,案由是方某诉其继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个案件在民庭开庭审理,程序很多,但有条不紊。首先,由书记员查明所有诉讼参与人到庭、宣布法庭规则,报告审判长准备工作就绪,随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询问原告和被告双方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职业、等等问题,随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代理人等人名单,并问明原告和被告是否对法庭诉讼的参与人提出回避,双方并未提出回避。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判长当庭宣判:三个继子女分别承担各自的赡养义务。 看完庭审,我对案件的某些实体和程序问题还是一知半解。尔后,我在网上查阅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学习了民法相关规定,了解了民事案件庭审的程序,增长了不少的知识,并对法庭、法官、律师等概念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一、关于法官

每当从电视上看到审判的场景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法庭上法官的风采。身着

黑色法官袍的审判员庄重且严肃,法袍的红色前襟上配有装饰性的金黄色领扣,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通过庭审中法官的表现,我才发现职业法官的良好形象其实包含多方面的内涵,包括专业知识、法律职业技能和道德操守。本案中的法官思维缜密,发问切中要害,镇定自若,一看就是精通专业、训练有素。当事人、律师、听众都感受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威严,大家全神贯注,不敢松懈。

我觉得要树立和维护良好的法官形象不仅要注意在司法活动中,也要注意在司法活动之外,因为老百姓往往是从法官的形象上来感受法律的权威。法官是法律的宣读者,是公正的代言人。法官具有调节社会各种矛盾的最终裁判权,不论个人或是单位对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一纸判决可以影响或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单位的命运,因此法官要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凡是有损法官形象的坚决不做,凡是禁止法官做的决不越雷池一步。

二、关于律师

一般人对律师的印象就是雄辩和正义,我在法庭上却没有见到想象中的律师。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长得普普通通,既没有纵横捭阖的气势,也没有口若悬河的辩论。他们只是有条不紊地进行质证、辩论、发表代理词。虽然当时我有点失望,但事后仔细想想,律师本来的面目就该如此。因为人们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除了口才,还很看重思维能力、人际能力、专业水平、责任心、敬业度、信赖感。

高中时代我的理想就是做一名法律人,高考失利未能如愿,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我来自农村,知道农村法治的现状。农民是弱势群体,加上对法律没有太多的了解,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只好忍气吞声,很多村民还不能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也很崇拜那些为农民伸张正义的律师。彭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泥瓦匠,后来成为全国著名的律师,他把农民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一切为了别人,这样的律师是我们的“天使”。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平衡,是他们使我爱上了这个职业,爱上这种精神。

我认为在取得律师资格的过程中,不仅要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职业道德状况。做学问,先做人;做律师,也应先做人。只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律师才是一个好律师,才是一个可以被委托为他人伸张正义的律师。

三、关于法庭

我原来以为法庭的设置就和一般的大礼堂一样,无非是有个主席台,台下就是观众席。等真正走进法庭,发现里面的布置还大有讲究。法庭由审判区和旁听区组成,设计简洁庄重,以审判区为主,保障了审判的顺利进行。法官席位居正中并高出原告席被告席一截,这体现了法官不偏不倚的裁判角色,审判权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原告席和被告席遥遥相对,又与法官席等距离,这样的设置体现出平等观念。看来法庭的设置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其间还蕴藏着深刻的法律理念。

通过这次见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总之,此次见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

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法学实习报告篇八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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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实习报告

学 院: 法 学 院

专 业: 法 学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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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一个月

(2)实习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3)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处理案件

(4)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2)单位简介:

呈贡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 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队、纪检组等12个部门。公诉科主要工作是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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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主要内容

1、学习整理卷宗,编写卷宗目录,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2、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

3、协助公诉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学习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4、跟随检察官开庭支持公诉、旁听。

5、协助完成内勤工作。

三、实习过程情况

实习期间主要协助完成以下五大基础性工作:

(一)整理装订卷宗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最先接触到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了,看起来无聊烦琐毫无用处,到最后却发现自己获益匪浅。刚开始的时候面对乱序文件感到手有点不知所措,经过多次整理后发现卷内文件归纳概括主要有以下几类:

1.起诉意见书: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介绍,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该事实的证据,行为所触犯的罪名等;

2.法律手续卷:它包括了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与执行手续和检察机关的批准手续等,体现了整个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正当性;

3.口供卷:它是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与辩解以及受害人的陈述的汇总,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的认定与巩固,是对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程度的认定和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确认;

4.证据卷: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证据,是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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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律师卷:包括各种申请表、证明表、授权委托书等表征诉讼代理人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是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重要凭证;

6.判决书:它是法院通过对控辩双方所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查证核实之后,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所作出的书面决定。由于一份卷宗材料就包含了公检法三个机关的整个司法程序,这段时间通过反复地整理与翻阅卷宗,我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

排序工作完成之后下一个步骤就是要给材料编页码,这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又是一项考验耐心和细心的活儿。正反两面有字的都要标,不能漏掉也不能重复。至于卷宗的装订,总结了两个要点:一是钻孔时应严格按照“三点一线”来确定,两端的孔与中间的孔距离要相等;二是穿线时应拉紧装订线至无松动感,装订完成后尽量做到美观工整。总而言之,“工作简单却不能小看,严谨细致是其不变的准则”,这就是我在这项工作中最深的体会

(二)提审犯罪嫌疑人

提审是检察人员为了进一步了解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真实情况,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证据的真实性和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活动,它是公诉活动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公诉人员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都需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确认与巩固,从而寻找更新的突破点和更确凿的证据,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需要通过提审进一步了解案件的遗漏,进而指导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同时,提审也是检察院行使检查监督权的一种体现,它监督着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充分保障着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去看守所提审的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会帮助自己有很大提升,提审前把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回证、记录纸、笔和印泥都准备就绪,准备好讯问要点和问话思路,非常重要。询问开始向犯罪嫌疑人表明了身份,并告知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

设计(论文)专用纸

履行的义务,接着核对了他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实施强制措施的时间,之后就侦查机关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系列围绕时间、地点、人物、动机、工具、行为、结果等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问题,以书面语言记录问答过程,并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让其签名摁指印。由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对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更应注重程序的公正,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对于保障刑法实体价值的实现是关键。我认为提审是一个考验能力的过程。

(三)出庭支持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除罪行较轻,经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人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每次开庭前检察人员都会对起诉的证据进一步审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预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并事先拟好应对方案。由于没有工作证,我并不能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而只能坐在旁听席旁听。在这么多次旁听的经历中,由李检察官承办的诈骗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庭审中讯问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切中要害;举证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富有逻辑;辩论重点突出,理由充分,精炼严谨,从法律、证据、情理三个方面一一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公诉意见观点鲜明,中肯透彻,有理有据。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自己实践能力的缺乏,我还需要更多的磨砺与学习。

通过几次的旁听,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审判长对被告人的询问给我的感触和启发很深。公诉人,作为控方,其主要目的在于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其讯问方式偏向于引导,试图使被告人做于己不利的供述。而审判长,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可以看出他在积极发问的同时,仍努力保持着中立地

法学实习报告篇九
《法律法学实习报告》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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