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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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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一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及公告》

***公司

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清算组依法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根据财务报表和账簿科目,核实了所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在逐一通知公司债权人、债务人的基础上,与 年 月 日在《济南日报》上公告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告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算。截止 年 月 日,公司账簿记载的债权债务全部清算完毕。清算组就公司清算情况形成如下清算报告,现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确认。

一、公司财产清查情况:经清查公司共有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万元,存货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万元。

二、 公司债务清偿情况:公司国税、地税及银行开户已注销完毕,不欠税、不欠货。在经营中的其他债务全部结清,所有债权全部收回。

三、 剩余财产分配情况:对公司剩余的财产进行评估、作价,并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分配王* 万元,分配李* 万元,分配许* 万元;

四、 公司员工养老保险金不拖欠,职工工资不拖欠。

五、 公司账簿以外如出现债权债务,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注销公告报纸样本

**公司(注册号:)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组成,请债权人于 年 月 日起 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二
《公司清算公告》

公司注销文书——清算公告

清 算 公 告

有限公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终止营业,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 、 、 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三
《公司资产清算报告模板》

XXX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模板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 年 月日 召开 XXX 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公司清算小组于 年 月 日开始对

告如下。

一、 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

人: 住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出资额: 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 年 月 日进行资产清算。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 等人组成,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 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净资产为 *****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

五、公司财产状况。

附: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的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附《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XXX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万元

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元

3税款****元

4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附《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八、资产处置。附《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截止 年 月 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 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四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解散清算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于 年 月 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 编:

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五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或:股东)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议(或: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请公司债权人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方式:

清算组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六
《公司清算组公告》

合伙企业清算组公告

根据涟源市伏口镇贺家凼采石场合伙人会议决定,本合伙

企业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英向本企业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

本企业清算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涟源市伏口镇贺家凼采石场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七
《有关公司资产清算评估的三点看法》

有关公司资产清算评估的三点看法

1、清算的同时必须对厂房及土地进行评估,真正明确全体股东的股权(土地及固定资产按600万元,归原始股东所有)。

2、由于股东内部观点、目的、看法、想法不一致。强烈要求请第三方即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进行评估审计求得公正。

3、作为企业改制进行控股,应该对企业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审计,在无大的争议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再进行控股,因此我们认为现在采取评估清算时差大长,很不合理。

2013年3月10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八
《公司解散清算及债权人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通知》

致: 公司(债权人)

关于本公司解散清算及债权人债权申报的通知

敬启者: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工商登记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解散、吊销、撤销、责令关闭本公司的决议、决定】》,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进行解散清算事宜。

如果本公司对于贵公司负有任何债务,无论是否到期,请贵公司于接此通知后3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贵公司对本公司所享有的该等债权。如贵公司逾期未能申报债权,本公司将不再受理,贵公司对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将被视为放弃。

债权申报文件应包括:

1.贵公司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贵公司法人印鉴);

2.贵公司债权申报书,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贵公司对本公司享有债权的金额、性质、有无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具体内容;

3.贵公司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裁判文书等债权凭证;

4.贵公司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贵公司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

5.贵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贵公司按照如下联系方式向本公司送达债权人申报文件:

债权申报联系人: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贵公司接此通知后,请按照上述联系方式中所载传真,签署本通知所附回执后,传真回本公司,并将回执原件按上述联系方式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至本公司。

就本通知,如有任何问题,亦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联系人联系。

此致 清算组

(盖章)

年 月 日

回 执

本公司确认,已于 年 月 日收悉贵公司发送的本项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人: 公司(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

关于 事宜债权申报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工商登记机关、有管主管部门、有关人民法院决议、决定】,本公司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进入解散清算程序。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载之日起【第一次刊载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赵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债权,将不予受理。 债权申报联系人: 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清算组

(公章)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九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公司股东会(或:股东)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议(或: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方式:

清算组联系人:

公司清算组

年 月 日

一般发出资产清算公告的公司是否是真的公司篇十
《徐贺 九个上市公司案例学习资产划转的109号文和40号公告笔记》

徐贺 九个上市公司案例学习资产划转的

109号文和40号公告笔记

经过漫长而焦急的等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终于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5月29日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以下称“109号文“)的具体配套政策管理性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以下称”40号公告“),40号公告的成文日期为5月27日,在办公厅印发的当天(29日)傍晚在部分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上即可以查询到该文,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还没有发布该公告及官方的政策解读稿。109号文的出台时就让搞税务专业技术的小伙伴们很激动了,这次发布了政策具体解释及落地操作指引的公告也必将引起税务圈内的大讨论和热议,同时也会涉及到很多企业的管理备案操作问题。

在今年1月份109号文出台时,我本来想写个学习体会与大家一起来交流一下这个文,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实际的具体案例,对这个业务还是挺有感觉的。但是,当时由于109号文政策部分写的比较粗放,很多政策具体解释需要在配套的政策管理性公告中来体现,并且当时我在给109号文的这

个配套公告提建议时,看到公告的征求意见稿洋洋洒洒写了几页纸,感觉到了某些政策处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当时放弃了写学习体会的想法,待具体的公告出台时一起和大家来汇报交流。记得今年1月份109号文出台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领导说大约配套的公告会在春节前后出台,但是等来等去一直等到汇算清缴结束前的最后一天才把这个公告发出来,现在终于迎来了109号文的配套公告,至此企业资产划转业务所得税处理政策基本到位,俺现将对这个政策的学习体会整理成笔记与大家一块交流学习。

一、资产划转税收政策109号文和40号公告要解决的问题

俺认为理解税收政策制定的背景和要解决的问题,这是学习具体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把政策的立法意图和要解决的问题理解了,才能够把税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减少政策执行落地中争议和误解。否则,以那种抠字眼的方式来学习理解税收必定要出现各种百思不得其解的争议问题。

(一)政策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09号文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之间无常划转资产的问题,在109号文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二处

王海勇处长在2015年第二期《中国税务》杂志撰文《促进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新政解读》中指出:

财税[2014]109 号文件还明确了对集团内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资产或股权暂不确认所得,这将大大降低集团内特别是国有企业集团内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促进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重组。现实中,国有企业之间资产或股权划转,大多是在国资委等政府部门主导下进行的,由于资产或股权仍保留在同一集团内,所以并不完全遵循市场化运作方式。对这种带有行政划拨色彩的资产或股权划转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同时,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也适用其他性质居民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或资产划转交易,有利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因此,从总局所得税司领导的解释中可以看出该文就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问题而出的文件。在之前的某些政策讨论中,曾经有政策讨论稿直接就写明的是“国有企业之间资产划拨“税务处理问题。但是,最终出台的政策把”国有“两个字给去掉了,虽然政策意图是解决国有企业这种特殊税收问题,个人认为是考虑到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原则上不能有税收待遇差异,因此,将”国有“两个字去掉。不过,从现实的角度来说,非国有企业似乎很少有这种无偿

划转业务,俺工作这么长时间,服务的这么多民营企业当中还真没遇到过一个无偿划转案例,国企的案例倒是一大堆。

(二)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之间无常划转资产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一直困扰着税企双方,对于国有企业的这类特殊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并没有特别明确清晰的规定。税务局说要征税,基本的政策依据就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5条和国税函

【2008】828号文的规定,作为视同销售和“捐赠”处理。而企业说不交税的理由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划转,是按照国资委或者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的,非企业自愿,并且都是在国有企业之间流转资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让,不属于收入的范围,就不应该交税。这就造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在税务局任务紧张的时候就拿这个问题和企业说事,任务完成好的时候就那么放着了。

在109号文出台前,有些税务机关对国有企业之间资产无偿划转业务也出过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解释,大部分都表示要征税的,例如:

《北京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三)》中规定,问:国资委在法人企业间无偿划拨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在总局未具体明确前,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法人企业间虽是无偿划拨资产,但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应当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并以此计算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解答》中规定,国资委监管下的两家企业,在国资委的主导下,将一家将非货币性资产无偿划拨另外一家企业,划拨资产的这家企业将拨付资产的净值列为损失,是否可以?答:不可以。在总局未明确相关政策前,暂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是划出方划出国有产权时减资产、减权益;二是划入方接受划入国有产权时增资产、增权益;三是划出方、划入方的共同上级(共同投资方)按“从划出方收回投资再转投到划入方”进行税务处理,如有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8号)规定,国有企业无偿划拨资产(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划出方按划出资产的净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划入方可按收到资产的净值确认其计税基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问:法人企业间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解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税收上没有无偿划拨的概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凡是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的应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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