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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自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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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自查报告物价局自查报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关于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物价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区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办发[201xx]10号)精神,以及“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按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

  局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谋划安排,专心组织实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协调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对活动的要求,方法措施,组织领导等都作了明确的部署。

  党组结合本局工作特色和物价工作实际,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开展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党组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结合的方法,认真深入学习了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认真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典型事迹。并结合“领导干部学经典”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交流。

  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了“党群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实行“单位包网格、干部联系户”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对网格户进行了专题走访,广泛征询党员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党组分别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座谈交流,开展与党员谈心活动,并拟出了重点研讨课题,决定从xx月份开始,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讨论,专题调研。

  三、党组书记专题党课

  xx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孙才华给全体党员上了题为《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党课。党课从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三个方面,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在专题教育活动中锻炼自己,真正把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树起来,把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立起来,坚定不移讲忠诚、廉洁自律守干净、锐义进取敢担当,更好地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使命。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在学习和研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作好准备。为搞好整改落实,局党组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齐心协力抓落实;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抓落实。

  主要领导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就改”,“马上就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在整改过程中,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立规执纪,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关于“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

  一、开展“学典型争先进”活动;

  从xx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学习焦裕禄、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认真学习规定的内容,并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改。

  在学习过程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身悟透,立行立改。并做到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

  二、开展专题研讨

  党组专门进行了“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的专题研讨,深化思想认识,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思考,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开展座谈交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施“党员干部修身计划”,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微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文明创建,组织工作,书香机关等活动,切实将此项活动纳入到具体的行动中。

  xx月初,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群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开展了入户走访活动,每位干部联系十个社区户,定期走访,并记录网格日记。

  6月初,与市物价局联合开展卫生清扫活动;与联系社区一道,对包保小区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使小区卫生有明显改善。

  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打算利用“七一”党建活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新农村建设现场开展专题教育,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职,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

  (三)关于组织工作

  局党组、支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廉洁自律等建设工作,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切实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抓好党建各项工作。

  根据区委办“关于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年”要求,开展工作计划,台账管理,述职考评,督查督办,加强宣传等工作。与区直工委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全年党建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xx区物价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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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16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 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4万元。三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我局已下聘书,在乡村聘请315位同志为物价监督员,切实履行农村的价格监督及举报工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在我县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2、以现行价格、法规为依据,对价格《收费》审批、核准、审核进行认真清理。一是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监审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印制的交费登记卡,才能收费。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审核、核准收费项目。如:20xx年元至八月已审验174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审验中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1998年至XX年度发布的所有涉及价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函件)共有177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严格审查,以房价〔20xx〕49号文件发出通知,将保留45件物价局自制规范性文件,将3件纳为修改范围;将12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已全部送发到收费单位,并严格组织检查、监督执行。

  3、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费秩序。

  两年来我局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五一”、“十一”、“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防止不法商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证群众节日安定祥和。二是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对农村教育、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电价和农网改造户表工程收费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三是与县纠医办配合,开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推迟调价日期,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理。四是加大对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力度,对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今年元至八月已查处违法案件12起,都得到了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了对12358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待回答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20xx年,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做到了与建议者、意见者见面,并使之满意。同时及时处理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案件,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XX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2起,查处72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四、运用价格法制手段,依法优化经济环境

  1、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整顿。两年来,我局对职能转变、职能交叉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本着不能重复收费原则,召开协调会议进行认定。对无法认定的,向市、省局作请示。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现行合法有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除下文件外,同时在房县报上分系统、分部门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2、加强对药品、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在医疗收费管理上,我们在县医院、中医院首先推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在药价管理上,一方面认真做好XX年国家、省公布降低的828个药品价格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及时转发继续降低的药品价格,并不断检查督办落实。

  特别在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的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我局立即抽调6人,分成3组,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电视台作了公开曝光,有效地维护了人民利益。

  3、运用价格手段,促进优势产业的发展。一是按照国家旅游业的标准,加强对旅游价格的收费管理。管理好旅游景点门票和价格,调整了野人洞及观音洞等风景区收费标准。同时,逢节假日派人对有关景点门票开展检查,以规范价格和收费,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环境。二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按照中央、地方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定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今年6月3日,我局在县二招会堂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很成功,体现了依法制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公用事业的发展。三是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①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今年5月发电后,为支持水电事业的发展,我局及时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等省审批后执行。②认真做好城乡同网电价工作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电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③今年依法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④依法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⑤依法调整了农业用水价格。

  4、落实《拍卖法》,为房县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没区的市设立”的规定,我县的拍卖行挂靠在十堰市拍卖有限公司,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我局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XX年以来,共开展拍卖业务7起,拍卖成交额2466.23万元,无一起诉讼发生。

  5、认真搞好涉案物品的鉴定工作。根据《湖北省涉案物品管理办法》的规定,XX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扣押物品、追缴物品、没收物品、罚没物品、财产损失物品等价格评估鉴定,共完成48件,鉴定金额631万元,无违法违纪或争议的情况发生。

  6、积极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工作是《价格法》赋予物价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房县物价监测中心XX年成立以来,主要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工作。近两年来,房县价格监测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价格监测中心统一要求,每月上报一份文分析材料,已向价格监测中心上报材料20余篇,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任务,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现象。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1、为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局制定了执法两制实施方案。《执法考核目标责任书》、《行政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考核办法》、《物价局行政执法公开承诺》。有的规章已与各股室、所签定了责任书,做到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同时,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法治培训班,星期四组织干部学习,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得到加强。

  2、通过物价执法检查,开展有效地执法监督。XX年以来,全县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72起,查出违法金额220.33万元,经济制裁81.54万元,其中清退53.5万元,没收上交财政28.24万元,罚款XX元。几年来无渎职、失职行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展执法监督中,我们注重表彰先进,对XX年度物价工作做出成绩的19个单位,县委、县政府授牌为“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的称号。

  3、切实抓好普法教育,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局年初制定普法方案及学习计划,并加以逐步落实。按照送法下乡的要求,局无偿发送扶贫点“四五”普法读物300册。我局的法制工作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关很远,主要是对遏制乱收费的力度不够,对已查清的问题,处理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四五”普法为突破口,以物价法规为准则,依法行政,真心诚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XX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在依托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督的同时,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去年起建立了渔农村价格监督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7个渔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8名联络员、110名监督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并经常通过上门或邀请他们来局征求意见。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备了专人负责举报电话12358的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并每天明确2名检查人员随时对举报件进行查处,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尤其是去年《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县、局多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局机关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全局上下无一列投诉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局费管科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大米、面粉、肉、禽、农资等31只商品进行每周监测,定时上报,并动态跟踪市场热点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分析市场行情及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检查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举报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被上级追究的投诉事件发生。各科室正逐项落实各项年初下达的“各科室考核目标任务”。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局机关新的目标和岱山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

  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

  《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

  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⒈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万元。三是利用“”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我局已下聘书,在乡村聘请位同志为物价监督员,切实履行农村的价格监督及举报工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在我县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⒉以现行价格、法规为依据,对价格《收费》审批、核准、审核进行认真清理。一是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监审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印制的交费登记卡,才能收费。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审核、核准收费项目。如:××年元至八月已审验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审验中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年至××年度发布的所有涉及价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函件)共有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严格审查,以房价〔〕号文件发出通知,将保留件物价局自制规范性文件,将件纳为修改范围;将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已全部送发到收费单位,并严格组织检查、监督执行。

  ⒊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费秩序。两年来我局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五一”、“十一”、“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防止不法商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证群众节日安定祥和。二是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对农村教育、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电价和农网改造户表工程收费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三是与县纠医办配合,开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推迟调价日期,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理。四是加大对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力度,对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今年元至八月已查处违法案件起,都得到了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了对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

  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待回答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年,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件,意见件,做到了与建议者、意见者见面,并使之满意。同时及时处理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案件,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起,查处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四、运用价格法制手段,依法优化经济环境

  ⒈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整顿。两年来,我局对职能转变、职能交叉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本着不能重复收费原则,召开协调会议进行认定。对无法认定的,向市、省局作请示。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现行合法有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除下文件外,同时在房县报上分系统、分部门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⒉加强对药品、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在医疗收费管理上,我们在县医院、中医院首先推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在药价管理上,一方面认真做好年国家、省公布降低的个药品价格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及时转发继续降低的药品价格,并不断检查督办落实。

  特别在今年月至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的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我局立即抽调人,分成组,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电视台作了公开曝光,有效地维护了人民利益。

  ⒊运用价格手段,促进优势产业的发展。一是按照国家旅游业的标准,加强对旅游价格的收费管理。管理好旅游景点门票和价格,调整了野人洞及观音洞等风景区收费标准。同时,逢节假日派人对有关景点门票开展检查,以规范价格和收费,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环境。二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按照中央、地方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定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今年月日,我局在县二招会堂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很成功,体现了依法制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公用事业的发展。三是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①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今年月发电后,为支持水电事业的发展,我局及时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等省审批后执行。②认真做好城乡同网电价工作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电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③今年依法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④依法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⑤依法调整了农业用水价格。

  ⒋落实《拍卖法》,为房县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没区的市设立”的规定,我县的拍卖行挂靠在十堰市拍卖有限公司,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我局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年以来,共开展拍卖业务起,拍卖成交额万元,无一起诉讼发生。

  ⒌认真搞好涉案物品的鉴定工作。根据《湖北省涉案物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扣押物品、追缴物品、没收物品、罚没物品、财产损失物品等价格评估鉴定,共完成件,鉴定金额万元,无违法违纪或争议的情况发生。

  ⒍积极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工作是《价格法》赋予物价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房县物价监测中心××年成立以来,主要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工作。近两年来,房县价格监测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价格监测中心统一要求,每月上报一份文分析材料,已向价格监测中心上报材料余篇,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任务,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现象。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⒈为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局制定了执法两制实施方案。《执法考核目标责任书》、《行政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考核办法》、《物价局行政执法公开承诺》。有的规章已与各股室、所签定了责任书,做到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同时,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法治培训班,星(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期四组织干部学习,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得到加强。

  ⒉通过物价执法检查,开展有效地执法监督。××年以来,全县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起,查出违法金额万元,经济制裁万元,其中清退万元,没收上交财政万元,罚款元。几年来无渎职、失职行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展执法监督中,我们注重表彰先进,对××年度物价工作做出成绩的个单位,县委、县政府授牌为“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的称号。

  ⒊切实抓好普法教育,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局年初制定普法方案及学习计划,并加以逐步落实。按照送法下乡的要求,局无偿发送扶贫点“四五”普法读物册。

  我局的法制工作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关很远,主要是对遏制乱收费的力度不够,对已查清的问题,处理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四五”普法为突破口,以物价法规为准则,依法行政,真心诚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四:

  20xx年,我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监测,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价格认证工作获得全省先进,监测工作获得全市先进单位荣誉,为促进我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目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规范医疗行业收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惠民行动政策,加强对惠民政策涉及的439种药品价格的监测及监管,确保社区居民得到实惠。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药品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指导群众消费。三是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工作,区内9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区级医院、13个民办医院均认真执行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对5个驻区医院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了清理规范,防止了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二)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物业管理、停车场、零售商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312.25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万元,罚款10.5万元;累计经济制裁总金额351.05余万元。一是根据省、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成品油价格无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规收费的医院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二是组织了“元旦”、“春节”、“5.1”“10.1”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通信、餐饮娱乐、家电零售、零售药店、美容美发、商品房销售等行业的服务和商品价格,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防止了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我区节日市场价格规范有序。三是组织人员对区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房地产企业28家,非机动车停放点56个,机动车停车场36个。限期责令整改9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罚违法单位4家,罚款4.9万余元,责令退还消费者16.2万元。

  (三)转变价格管理理念,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我局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把价格诚信工作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活力。一是主动与专业市场加强联系,督导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所创建的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已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已成为全省一流的“明码标价示范市场”。二是定期对全区价格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56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社区收费公示制度,将价格监督监测网络建成了老百姓身边的全天候、全覆盖价格放心网。三是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我局将《武侯区价格公共服务手册》(20xx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印1.2万册,将涉民价格法规及收费标准送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收费的发生。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60件(其中市长信箱或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举报投诉15件,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件举报投诉10件,局长信箱交办举报投诉11件,12358电话举报投诉20件),所有举报投诉件均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投诉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65件,对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在处理政府交办的协助处理罗马假日广场、@世界和规范旅游市场收费行为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化解纠纷和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把好法律关,杜绝错案。一是继续开展整顿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认真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价格秩序;二是做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重点做好罗马假日广场、电脑城、武侯祠大街、望江公园等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边检查、边宣传,向商家散发《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范商场明码标价200余家,行政处罚26户,罚没13000元。三是查处医疗乱收费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有数据信息支撑的政策建议。一是确定成都市韵华农贸市场等12家单位为武侯区物价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药品、市场主副食品、日用工业品、房产价格等监测报告8大类460份,监测分析报告8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

  (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做好落实成都市物价局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政策,协调簇桥、金花、机投片区趸售自来水价格,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 “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成涉及全区11个收费单位33个大项623小项的涉企收费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完成我区9个部门12大类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和5个单位5大类涉农价格的审核、公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监管,审核40个学校,30余个单位财政监管票据10000余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3家单位整改规范了收费行为。

  (九)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按市价调办要求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免费配送一盒学生饮用奶和一个鸡蛋政策。在市场改造方面为我区两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无偿补助40万元,改善了群众购物环境、促进了农贸市场价格稳定。配合审计部门圆满完成XX—XX年度我区价调基金项目使用审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完成全区公办49所中小学20xx年春季、秋季银行代收学杂费政策及标准的审核工作,涉及学生66814名;同时抓好了“免收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全部课本费、作业本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监管,办理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92件、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205件。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收费成本监审,为合理确定其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实行垄断公用行业成本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完成民办学历学校成本监审4家,幼儿园教育成本监审3家。此外,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热点工作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针对幼儿园入学难和医院护工费纠纷问题,主动深入调研,完成的《关于医院护工费问题的调查》和《幼儿园成本调查》两篇报告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一)继续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做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委托各类价格鉴定案件796件,鉴定价值1173余万元,无复核裁定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一是积极开展火灾直接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价发【20xx】8号)文件精神,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今年已完成失实价值鉴定4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得到了消防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二是认真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局已被省物价局确定为试点单位,我局进行了充分的组织,落实了人员、机构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作好了前期准备。

  二、特色目标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服好务。今年,我局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已授予武侯区“女鞋之都”、伊藤洋华堂等五家明码标价示范商场,授予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蜀信物业公司等4家单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打造了“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成为“明码标价示范市场”,已走在省、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销售商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调动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许。

  2、价格公共服务进院落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在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110个居民院落公示涉民收费项目标准,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规范院落收费行为。二是在电脑城、伊藤、人人乐等商场及旅游景点设置12358举报电话警示牌25个,畅通投诉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五: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关心的,群众关注的,企业需要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机关,实现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办事效率的全面增强、部门形象的全面提升、内部环境的全面改善。一年来,先后获得“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收费管理先进单位”等10余项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局党组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以“抓班子、带队伍、锤炼团队精神”为出发点,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改善。党组多次研究创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爱众为组长,党组成员马长龙、武文同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力量,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运作执行,制定《*市物价局精神文明创建方案》,使之更具有群众性和权威性,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坚强有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是认真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于上级规定的学习文件和理论文章,党组成员反复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做到了“五有四落实”,即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档案、有体会心得;落实学习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要求,先后学习党xx大精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读本》精神。局领导任爱众、马长龙、武文同、张新民等每年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从而使班子成员马列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了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原则问题如制度实施、调定价格等重大问题,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尚,即在待遇上带头节俭,不搞攀比,在工作上带头高标准,不当甩手掌柜,在事业上带头讲奉献,不讲价钱,在对待个人问题上带头讲大局,不搞特殊,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而赢得了全体同志的信赖和拥护。

  三、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努力提高物价队伍整体素质。

  1、抓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增强队伍素质,弘扬良好的学习风气,全局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雷打不动制度,做到学习内容有计划、学习时间有保证,采取讲课、看录像、演讲、辅导、考试等学习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公务员行为规范、“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2、抓活动,提高综合修养。为活跃机关气氛,增强机关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展示物价队伍形象,我们先后组织了“市物价局迎新春联欢会”、庆“七一”联欢表彰会、“青年干部唱歌比赛”等文艺活动,组织了乒乓球、跳绳、拔河等体育比赛。开展了“党员志愿者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了比工作、比干劲、比团结、比成绩、比奉献、比勤俭的“六比”竞赛活动。近几年,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到*烈士陵园、涉县的“129”师司令部旧址、石家庄的革命圣地西柏坡、山东聊城的孔凡森纪念馆和河南登封的任长霞纪念馆进行传统教育和重温入党宣誓活动。通过活动,营造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机关氛围。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从机关卫生抓起,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容貌综合整治标准(20条)》,明确由一名副局长负总责,一名办公室主任为主办人员,各处室划分了详细的卫生区域。实行了“卫生流动红旗”活动,制定了处室评分标准,要求每一间办公室做到“四个干净”,即地面干净、墙面干净、桌面干净、窗台干净,并定期检查,公布名次。目前,我局的办公条件在市直机关中不算太好,但由于我们对环境卫生常抓不懈,使机关面貌整齐洁净,在这样的环境下,干部职工普遍说话文明,谈吐得体,服饰整洁。

  3、抓作风,提高整体战斗力。为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好的物价队伍,我们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执法水平、廉政建设等方面找差距,查问题,定措施。一是严格工作纪律,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卫生,营造了“环境优美、心情愉快、团结和谐,待人热情、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只要是与民有利的事,必须马上办,热心办,认真办,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只讲人民满意。同时把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价费管理、价格举报处室确定为“窗口”单位,实行挂牌上岗、持证检查;推出“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的“四个一服务”,规范物价干部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三是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制定了《*市物价局五条禁令》如严禁工作日中午喝酒,晚上酗酒。严禁参加各种经营场所的不健康活动。严禁在被查和定价单位吃、拿、卡、要、报。凡违反者给予待岗处分,科处长自动辞职。在全市物价系统明示“100-1=0”的执法警戒线,叫响“想事、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口号,增强广大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

  4、抓制度,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机制。在文明单位创建中,我们始终突出了“以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是创建主体的理念,把落脚点放在全面提高人的内在素质上,从而把创建与自己的事业和发展联系起来,较好地解决了变“要我创”为“我要创”的问题,在全局营造“文明塑形象,满意在物价”创建氛围。为了给文明创建提供保障机制,我们通过总结以往的管理经验,对机关管理方式进行了大的改进,本着“简明、好记、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如《卫生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回访制度》、《第一接待人和第一经办人制度》、《卫生流动红旗制度》等,装订成册,人手一册。各项规章制度既有严厉的一面,又具备了较强的亲和力,更加便于大家遵守,同时也更加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了“雷厉风行、快速反应、廉洁高效”的战斗作风和清廉、高雅、和谐、规范的优良局风。

  5、抓服务,体现文明单位创建成效。开展了“心连心活动”,真正为企业办实事,搞服务。全系统确立了200家民营企业作为固定联系点。明确了为企业服务的内容、措施及工作纪律。在服务过程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到位不越位,实实在在为企业服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把所有价费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制。在《收费许可证》年审中实行集中统一、公开、透明联合执法“一条龙”服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狠抓党建工作,落实“双争双建”

  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物价局“双争双建”实施细则》,按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三个层次对实施细则加以分解,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并认真组织了考核与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讲党课,完善了各级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了党员电教工作,建立了有关制度和记录,并召开了庆“七一”表彰大会。开展了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实现了党政工团协调联动,齐心协力共创文明机关。在XX、XX、XX年市直机关“七一”表彰会上,我局连续三年被授予“市级先进党组织”称号。

  五、加强教育,警钟常鸣,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一是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和处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周密制定工作措施。

  二是加大考核考评力度。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和全市物价系统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在责任制不落实或廉政建设发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提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并把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是开展了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市物价系统初步建立和形成了一套行政公开透明运行的新机制。在全省物价系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省局指定的两个经验介绍单位之一,在会上介绍了这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得到了省物价局领导和其他地区物价系统领导的认同,并在全省推广经验。

  六、把握大局、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

  一年来,市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在推进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大力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今年我们在全市物价系统深入开展了 "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年初制定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意见》并印发各县(市)区,3月初研究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物价工作为民生的十条举措》。

  目前,"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已初见成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规范改制学校收费、降低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已初步落实到位。随着"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物价工作为民生"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这项活动带来的实惠,同时也树立了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价费服务进万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印了价费政策宣传材料,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召开了全市“价费服务进万家”工作动员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化“价费服务进万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价费服务进万家”、“疏导、解决价费矛盾服务进万家”、“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服务进万家”三方面的内容。为促进这项工作扎实开展,在全市建立了与财政、农业、公安、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卫生、旅游、畜牧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及定期调度制度和目标考核责任制。这项工作的开展,对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价格环境取得实效

  20xx年,围绕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先后对涉农价格收费、粮食、药品、电力、成品油价格及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医疗服务、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项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1485件,共涉及违纪金额1666.36万元,经济制裁金额13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54%。其中上缴财政878万元,退还用户431.5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24.17万元,罚款254.53万元。今年以来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5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54件,退还用户1334.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15万元,罚款22.56万元,结案率100%。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市文明办和市直文明办的精心指导和机关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创建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影响,我们的工作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办公环境和条件还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认真改进,为创造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政府机关扎实工作,积极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关于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物价自查报告(3) | 返回目录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关于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下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新形势,切实查找价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意识,增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价格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鄂价法规〔〕192号)要求,我局积极制定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方案,组织专班对1月1日至9月1日期间的价格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按照要求,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林区物价局基本情况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是1984年批准成立的林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直属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价格科、经营及服务科3个业务科和林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等2个事业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林区物价局经请示林区编委批准同意,价格监测中心和成本调查队于6月正式挂牌组建。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方针,研究提出林区价格改革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方案;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区的价格工作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调区际之间和地区之间的价格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调控体系,执行政府建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坚持执行上级物价部门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积极开发利用价格信息服务功能,引导生产消费;按照权限,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价格,各类服务价格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价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进价格公告和价格听证制度,提高价格管理的效能;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区的价格和收费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依法组织全区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调查,分析资料和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涉案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负责全区收费、涉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利用价格手段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林区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先后被授予全区“普法合格单位”、“安全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单位”、“综治优胜单位”、“旅游环境整治先进单位”称号。林区物价局综合科被授予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林区物价局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省二级”标准。,林区物价局被湖北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称号。6月,又林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创建卫生文明城镇达标单位”称号。近期又被林区党委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二、林区物价局近年工作情况 

  近年来,林区物价局始终坚持依法治费,依法治价,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促进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大力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自起,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了明码标价重点整治工作。通过免费发放5万余张商品标价签对林区的零售商品、旅游产品、农副产品等都实行了明码标价。对饭店餐饮业免费发放300本菜谱,对宾馆、旅社、招待所统一制作房价牌。截至目前,全区明码标价率已达80%以上,旅游重点行业达100%。 

  2、大力开展农资、食盐、烟草、成品油、月饼、黄金周旅游商品及服务、交通运输价格及环卫收费、殡葬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短期培训班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今年通过大力开展各种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各种价格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价格合法权益。 

  3、全面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情况,我们严格依据省局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严格的初审,已有5家单位通过了我局的评审,评审资料已上报省局。另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全区开展了“明码实价示范店”评审活动,现已有一家单位通过评审授牌。 

  4、有效协调液化气价格。根据定价目录,罐装液化气价格虽属市场调节价,但由于近年国际油价的一路攀升导致液化气价格不断上涨,已给林区居民带来了过重的消费压力,因此,我们考虑到林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多次主动与林区几家液化气站协调,要求对液化气价格实行备案制度,始终将我区液化气价格控制在全省中低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委、政府“关于液化气价格波动应控制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重要指示。 

  5、切实加大价格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为适应举报工作的需要,我们设立了2部举报电话,专门用于受理、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旅游黄金周期间,在木鱼设立举报点,在松柏实行“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和开展价格巡查。 

  6、全力加强对电力公司电价和用电企业电价的市场调查,并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电价方案上报省局,在取得省局的大力支持和进一步规范电价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了林区经济的发展。 

  7、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份,依靠省物价检查所的大力支持,我们依法对林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各项电信资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近100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之中。 

  8、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对林区教育收费、医药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60余万元,目前也正在核实处理之中。 

  9、大力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今年9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们组织2个工作专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查处涉农乱收费为主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林区8个乡镇6个部门的明码标价,教育、医药、公安、国土、计生、民政、农民经商务工、农资价格和收费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该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节约性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促进林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程,按照国家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我们今年7月份在对林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经营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考察和论证后,科学合理的调整了林区矿产资源开采各种规费收费标准,从根本上遏止了矿产资源开发商的各种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各种乱采滥挖等资源浪费行为,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有效促进了林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11、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下价格秩序的公共安全,在尊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保护交通事故肇事者、受损者的价格合法权益,我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公安交警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从4月起正式将林区境内的各种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认证纳入了物价部门的鉴证范围。截止目前,我们共受理车物损失价格认证业务20余起,鉴证程序规范,鉴证结果公正,受到了林区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事故当事人的好评。同时,我们为进一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今年4月起正式取消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收费项目,无偿为公、检、法、司提供各种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服务。 

  12、大力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专项检查。今年5月以来,我们会同财政、纠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8个乡镇的88个单位和部门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有61个单位符合规定标准,验收合格率为70%。 

  13、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于9月25日召开了地方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通过30名听证代表广泛征求到的社会各界意见,认为此次规范调整地方管1169项医疗服务价格程序规范,调幅合理,符合林区实际,必将为促进林区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林区规范调整地方管医疗价格的方案已呈报省局。 

  据统计,5年来,我局共查出价格违法金额3000余万元,没收价格违法所得上缴财政100余万元。取消涉及林区的收费项目180余个,降低收费标准110余项。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48起,查处48起,查处回复率为100%。 

  三、价格行政执法自查情况 

  为切实加强局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制定了《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工作规则》,《规则》(共18章90条)从工作职责、考勤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林区物价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规范。 

  (一)、自查评分情况 

  1、价格(收费)管理行为方面 

  (1)我局已在办公室外墙制作了公示栏,公布了物价部门的主要执法职责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各科室所办公室内公布了工作职责,并通过互联网在“神农架价格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2)按定价权限,确属地方制定或调整的价格和收费标准都实行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集体审价制度。 

  (3)从6月林区成本调查队组建以来,制定所有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成本监审。6月以前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也经过了成本监审。 

  (4)按规定对水、电、收视费、医疗服务等应当举行听证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都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听证会。 

  (5)及时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对制定的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6)没有超越“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或调整任何价格和收费标准。 

  (7)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时,都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后注明了相应的政策依据,并将有关依据文件复印作为附件,以便备查。 

  (8)2年来没有发生任何明显违反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行为。 

  (9)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价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科室负责人拟稿-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科科长)核稿-分管局长签发-办公室编号-打印室缮印装订-办公室存档分发的文件处理程序。 

  2、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0)在办公室外的公示栏中,公布了物价部门的各种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条件。 

  (11)从4月开始,我们已经取消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的收费,将该项工作的经费申请纳入了地方财政。在实施其他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除按规定收取5‰的审验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价格监测行为方面 

  (12)因林区价格监测机构6月刚刚组建,人员都还没有配备齐全,加之林区不属于国家直报点,致使在实施监测工作过程中,有些环节没有严格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记-1分。 

  (13)林区价格监测中心人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地上报各种监测资料和数据,没有任何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价格监测资料行为。 

  (14)价格监测中心及其人员没有任何泄露属于商业秘密的价格资料和数据。 

  4、成本监审行为方面 

  (15)在成本监审中,林区成本调查队和人员没有任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16)成本调查队或人员在成本监审过程中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17)成本监审机构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公正公平,为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5、价格认证行为方面 

  (18)林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经过了上级部门的有关审核,人员也参与了省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认证资质。 

  (19)价格认证人员能严格执行认证程序,严格执行规定的所有种合法认证手续。 

  (20)认证文书由林区物价局按照上级规定统一印制,出具的文书基本规范。 

  (21)认证结论公正公平,目前没有一起申请对认证结果进行行政复议的案件发生。 

  6、价格举报投诉及价格监督方面 

  (22)重大案件都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23)因林区近2年大力推行干部“双推”制度,价格检查机构人员变动频繁,文书档案交接手续履行不够严格,机构的自身稳定性不够,加之办公迁址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价格检查卷宗保存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记-1分。 

  (24)执法程序合法且手续完备。 

  (25)查处各种价格案件均做到了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26)价格举报投诉案件都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办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了处理结果。 

  (27)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依法回避制度。 

  (28)执法人员没有任何指使当事人做伪证或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 

  (29)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都按规定履行了告之、听证等法定程序。 

  (30)行政处罚过程中,若理由充分且合法,我们才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 

  (31)我们在进行价格检查时,都严格按照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 

  (32)在执行价格监督检查中,没有任何明显违反价格监督检查及处罚程序的行为。 

  七、价格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近2年来,林区还没有任何价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八、其他行为方面 

  (37)近2年我们都能积极做好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没有任何价格行政行为不作为行为。 

  (38)近2年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没有一例因违法行政或有关情形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刑事处罚。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1月1日至9月1日的价格行政执法情况良好,仅在价格监测行为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检查案卷不尽规范等2个方面应扣2分,其他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上都可得满分。 

  (二)、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 

  1、因价格监测组建较晚,导致监测工作过程中的有些环节没有严格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 

  2、因林区物价检查机构人员交流频繁,文书档案交接手续履行不够严格,机构稳定性不够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价格检查卷宗保存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 

  3、由于林区物价局基础薄弱,且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加之学习培训还很不够,单位自身人力、财力、物力都很紧缺等多种原因,导致在行政执法水平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林区物价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文件,提高整改认识。自查结束后,局领导非常重视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再次召开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鄂价法规[]192号文件及《价格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调了自查后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科、室、所及科室负责人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争在尽快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2、成立领导机构,部署整改工作。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效果,林区物价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谷定明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段地国、武守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段地国、武守2位领导按照自己的分工,就整改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谷定明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健全整改体系,促进各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林区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制度,拟定了整改日程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整改分工责任体系,为及时整改各种问题和不足,并有效促进其他各项价格管理工作,提供了积极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1月1日至9月1日的各项工作在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坚信,只要在省物价局和林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整改工作一定会如期有效完成。同时,我们一定以这次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以这次自查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精诚团结,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林区的价格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为积极服务林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促进全省物价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物价自查报告范文物价自查报告(4) | 返回目录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药品、医疗器械器械耗材、医疗服务收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全体职工中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一贯重视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成立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并指定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日常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解决患者投诉问题,做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规范,收费有依据,结算有复核,准确合理收费,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此次自查医院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自查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指导落实,部署自查工作和督导安排。在自查过程中精心组织和安排,保证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重点检查了辅助检查科室有无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收费等情况;重点自查了放射科收费、护理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吸氧费等价格执行情况,力求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在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方面,我院制定有专门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销售给患者,没有任何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和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行为。对政府规定的降价药品我院均及时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并且及时公示、用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供广大患者查询并监督。在临床服务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尽量使用政府降价药品和零差率药品。

  在一次性使用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方面,我院严格按照《xxx医疗服务价格》中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给患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都严格按照xxx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没有违规计价的现象发生。由于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院服务收费明细规范,没有出现打包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和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

  在公示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我们设立了物价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联系人。我们完善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健全了医疗监督、约束机制。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种不使用的药品仍在公示内容中,主要是公示系统维护不及时导致,立即进行了更正。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我们指定了专人定期维护公示系统并明确了物价信息传递责任。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各科室主任和兼职物价员积极配合工作,能认真做好科内的自查,确保本科室的物价合理收费。

  通过此次自查,促进了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提高了物价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这次自查的检查标准作为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我们将通过检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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