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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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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合同书篇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

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详见预算表)。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

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佛 山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乙 种 本)

发(总)包单位: 广东金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包单位: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日 期: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三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正式)》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工程中发生的穿尖碰角浆缝包干在内,不另计费用。

5、工期: 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二年,终身维修。

7、工程造价:

项目: ;单价: 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 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 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 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 元/m2;工程量约:

项目: ;单价: 元/梯;工程量约:

以上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及施工人员保险费及工程中发生的穿尖碰角浆缝等费用。

工程造价约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以甲方

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施工结算严格按照合同价款执行,不再调整。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甲方统一配送,除甲方根据材料清单认可乙方采购的材料外,乙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3、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乙方负责清理。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合同签订、工程完成一半,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2、工程完工,由有关职能部门及开发商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0%。

3、工程资料齐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核算工程量完毕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5%,剩余5%留作维修保证金。

4、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九、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须采取保证防水防漏

的措施,如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三、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须及时通知甲方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

十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五、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过期竣工,由乙方负责,每过期一天,支付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拖一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工程造价的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四
《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HF-2007-0201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

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 无

4、图纸

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 范》JGJ73-91、 《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4.2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哈 市 南 岗 区 宣 化 街 200 号 收 件 人: 黑 龙 江 省 龙 运 大 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邮 编: 150001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区 西 杨 路 7 号 收 件 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收 件 人: 曲忠斌

邮 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无

收 件 人: 邮 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五
《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书-2013-05-18》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位于施工及室内装修图纸内容为乙方承包范围。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60天。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 陆拾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小写)_610350(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前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10天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 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 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七、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装修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负责缴纳收楼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 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施工任务。

2. 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

3. 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

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

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 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

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最新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

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保修期2年。

十三、违约责任

1.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

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 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 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免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

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

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

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3 乙方: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六
《2014装饰项目施工协议书》

装修项目施工协议书

乙方: 甲方现有 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等协商的原则签订以下各项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内容、方式:

1、施工范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装修项目进行施工及工程资料。工程结算的办理。

2、承包方式: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包公包料。

3、乙方必须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若发现有分包及转包现象,甲方立即查处,除终止协议外且还给予乙方分包转包额10%的罚款。

四、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必须确保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每延误一天接受总造价的0.5%罚款。

五、工程造价:

1、暂定价为:

2、工程结算依据按甲方投标时予业主方签定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工程结算。

3、 工程结算依据经业主与相关单位认可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甲方投标时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及装饰增补中签定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约定进行工程量结算。

4、本工程完工后,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审计,甲方跟乙方结算依据为相关部门审计后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量的直接费进行结算。材料价差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购买价与实际审计结算价的价差),此费用包含此工程税金及管理费、配合费,乙方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自理。

六、付款方式:

1、按业主给甲方装修工程进度款同比例的90%支付给乙方。

1 / 3

甲方:

2、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按暂定价5%~8%缴纳,该工程的保证金为50%,其余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备案资料上交给甲方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保修

该工程质量质保期沿用业主方与甲方签定的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

八、工程质量及工地安全: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乙方必须确保工地安全(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等),如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及危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作事项:

1、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住宿等施工方便,以保证乙方人员能顺利进场,按期开工。

2、乙方进场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此项目相关的建筑图及相关的变更资料。

3、甲方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设计变更,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班组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5、乙方进场后,必须密切配合甲方,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政府的有关劳务,不允许使用童工,如发现乙方有违章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行政手段给予查处。

6、乙方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从事现场事内装修项目的管理工作,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则制度;如:施工资料、变更签证办理、施工现场内外协调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如有困难,甲方派人协调。对现场施工资料,甲方将安排现场资料员不定期的检查。

7、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程变更资料及工图由乙方派人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前期投标相关资料。

十、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并遵守甲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目规定:另签定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与此协议书一并生效。

2 / 3

十一、债权债务:该工程为乙方双包工程,乙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理、自负其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仲裁:该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凡协议中未尽事宜,任由双方协商商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项目负责人:

3 / 3 乙 方 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篇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佛山市机场路28号嘉禾新城美丽家园海圣阁601房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和本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方自购)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以本合同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3.在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的情况下,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中“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一栏。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

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或与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所注明品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工程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整;

2. 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3. 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元整;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2000元), 计人民币柒仟零捌拾元整;

5. 余额人民币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 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 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 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 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以乙方开具财务收款票据为准),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4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及乙方工地代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室内承重结构进行任何改造、破坏。一切对承重结构破坏行为均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指派安装水电改造工程的电工发须出示电工资格证。

5、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6、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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