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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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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篇一
《工会会计制度及帐务处理讲解》

工会会计制度篇二
《新工会会计制度》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号 2009年度财税法规 2009-06-18 19:50 阅读1108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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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

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

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九条 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 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 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 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

工会会计制度篇三
《2015年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九条 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 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 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 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会会计制度篇四
《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实例》

工会会计制度篇五
《工会会计制度讲解》

工会会计制度篇六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第101号科目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的库存现金。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等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业务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现金的工会,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现金的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说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三、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地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四、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拨缴经费收入”、“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取得相关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支出,借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各级工会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第111号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工会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实际发生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工会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第112号科目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两个明细科目:11201 财政直接支付、11202 财政授权支付,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年度年初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121号科目 借出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借出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转入相关支出科目,借记“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各级工会应对借出款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收回的借出款项。

第131号科目 应收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转拨)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和补助。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3101 应收上级补助:核算上级工会应拨付给本级工会的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助收入。 13102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工会经费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13103 应收建会筹备金: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的形式收缴建会筹备金的,收缴的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的部分。

工会会计制度篇七
《2015年新《工会会计制度》》

新《工会会计制度》共9章

 第一章 总则 (共13条)

 第二章 一般原则 (共8条)

 第三章 资产 (共4条)

 第四章 负债 (共5条)

 第五章 净资产 (共6条)

 第六章 收入 (共2条)

 第七章 支出 (共2条)

 第八章 会计报表 (共5条)

 第九章 附则 (共2条)

第一章 总则(共13条)

第一条:制订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工会会计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第五条:内控制度和上级工会职责。

第十条: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运用规定。

相关知识:工会内部控制规范

全总工财字[2009]60号《关于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章 一般原则(共8条)

 第十四条:提供会计信息要求。

 第十八条:重要性原则。

 第十九条:及时性原则。

 第二十一条:专款专用原则。

相关知识:送温暖帮扶资金管理

 《浙江省送温暖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08]330号) 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款物及临时性生活帮扶;就医帮扶;子女就学帮扶;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发生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场地建设;其他与困难职工送温暖帮扶无关的支出。

全总最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总工发[2009]36号、总工办发

[2009]24号。“各地工会保障、财务和经审部门要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 。工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 资产(共4条)

 第二十二条: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 第二十四条:投资定义及包括内容

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 拥有:是指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总终极所有)

 控制:是指拥有资产的使用权、部分收益权。

相关知识:工会资产的界定

(适用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

 根据工总财字[1993]66号文规定: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行政按国家规定拨交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的补助、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社会捐赠、外国援助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登记和管理。  根据财政部、全总财行[2008]82号文规定:

 凡由国家拨给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 凡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 2007年10月1日以后,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自有资金形成的应纳入工会固定资产

 备注:不适用于基层

相关知识:法律保护工会资产

 《工会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

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

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

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的财产、经费作为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清偿债务。

 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依法撤销时,应当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财产和经费。清理后的财产经费结余应当全部移交上级工会。

相关知识:工会资产不是企业资产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7]6号文规定: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和分配,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流动资产

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借出款、应收款项(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库存物品等。

第101号科目 库存现金

 新增了账务处理内容(提现/存入、收入、支出、短缺、溢余)

 现金短缺:

1、属于应由责任人等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XXX

贷:库存现金 XXX

2、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其他支出 XXX

贷:库存现金 XXX  现金溢余:1、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 XXX

贷:其他应付款 XXX 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 2、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 XXX 贷:其他收入 XXX

 现金账管理:日清月结;使用电算化的要及时启用出纳对账系统。  印章支票管理:印鉴要分专人保管;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钱账要分管;收支业务要相互牵制;货币资金定期盘点核对。

 报销管理:会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费用报销凭证填制符合要求;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符合要求。

相关知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 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 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 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 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 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 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 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 互相借用现金的;

 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 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 保留账外公款的;

 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 新增了账务处理内容(存入/提现、收入、支出、利息)  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 。设置经费集中户的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

本级工会的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相关知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  不得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 不得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存储

 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 不得利用银行账户套取现金

 不得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 不得填写假用途支票

相关知识: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程序

 支付申请。经办人填制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单。

 支付审批。分管财务主席审批报销单。单位领导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应当拒绝批准。

 支付审核。会计对批准后的报销单进行具体审核。

 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报销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第111号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注:此科目基层不用

 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工会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核算分:收入、支出、提现、年终注销额度和下年初恢复额度等情况。

1、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XXX

贷:政府补助收入 XXX

2、实际发生支出时。

借:维权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XXX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xxx

3、提现(略)。

4、年终注销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XXX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XXX (如果本年度财政预算指标还有款项未到帐情况,其差额数。

工会会计制度篇八
《会计继续教育《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一、单选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会会计要素的是( )。费用

2、工会干部参加工会业务培训发生的支出应计入( )。业务支出

3下列各项中新工会会计制度中新增的支出科目是( )。维权支出

4、固定资产出售应按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计入( )。其他收入

6、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时应计入( )。其他支出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新《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原则的是( )坚持全面创新原则 7 工会会计的核算基础是(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8 工会会计中对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计入会计科目( )。其他收入

二、多选题

1、职工活动支出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

宣传活动费 其他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费 文体活动费

2、应收上级经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应收上级补助 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应收

建会筹备金

3、工会会计报表的内容包括( )。收入支出表 附注 资产负债表

4、专用基金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增收留成基金 财务专用基金 权益保障金 5、专用基金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权益保障金 增收留成基金 财务专用基金 6、应收下级经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应收经费 应收建会筹备金

专用基金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权益保障金 增收留成基金 财务专用基金 7、工会会计为核算应付个人收入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 )。应付工资 应付地方(部

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8、下列各项中属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内容的是(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 政府采购

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9、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的是( )。专款专用 可靠性 明晰性 可

比性 重要性 及时性 实际成本计量

三、判断题

1“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借入的款项。错误

2、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正确

3、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正确

4、工会会计中对现金短缺部分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正确 5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呆账重新收回时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正确

6、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也是工会经费的其中一项来源。( )正确 7、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应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正确

8、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正确

9、工会会计中对现金短缺部分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正确 10、工会会计中对现金短缺部分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正确 11、后备金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 正确

12、补助下级支出科目的超收补助明细核算的是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的规定对下级工会的超收补助。正确

13、经费收缴情况表是工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错误

14、工会会计中对现金短缺部分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正确 15、《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工会经费的来源共有五项。( )正确

16、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应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正确

17、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也是工会经费的其中一项来源。( )正确 18、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应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正确 19、2009年5月31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新《工会会计制度》。( )正确

20、“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借入的款项。错误

21、应付下级经费只核算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 )错误 22、经费收缴情况表是工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错误

23、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正确 24、《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工会经费的来源共有五项。( )正确

25、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应在“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正确 26、往来款项明细表是工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正确

27、经费集中户存款科目是新工会会计制度中资产类会计科目。( )错误

28、固定资产确认的时间标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正确

工会会计制度篇九
《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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