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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工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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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工会制度篇一
《南昌大学工会会议制度》

南昌大学工会会议制度

会议是民主议事的重要途径,是集思广益的有效手段。为保证工会各类会议的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 主席办公会

主席办公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参加。

主席办公会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工会日常工作中需要确定的重大问题。 工会主席出差或离开学校时,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

• 工会办公会议

工会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专职工会干部、职工。

工会办公会议由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工会办公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讨论的事项有工会本阶段的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 工会委员会议

工会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校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参加。

工会委员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讨论研究的事项主要有:

• 各分会委员会的审批,工会委员的增选与补选;

• 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审查工作;

• 工会先进集体与积极分子的评选与审批;

• 其它需要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等。

工会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或由工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不定期召开。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校工会全体委员、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各学院(机关、直属)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主要听取工作汇报、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会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等。 所有会议均由工会秘书负责记录。

南昌大学工会 2003 年 12 月 2 日

大学工会制度篇二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工作制度》

广州中医药大学工会工作制度

校工会的职责和任务

 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指示,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学校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筹备和会务工作;闭会期间,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协同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脉搏,做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整体水平,增强工会活力。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工和妇女工作。 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做好工会财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各分工会主要职责和任务

o 在校工会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定

期向校工会汇报工作计划和总结。

o 传达、贯彻、落实校工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要求。

o 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加强对本单位教学、科研、管

理中重大问题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o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o 积极配合校工会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的意愿,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增

强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实现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

校工会宣传部的职责和任务

 协同有关部门对全体会员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及艰苦奋斗教育。 抓好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工会干部的培训。 协同做好“双代会”的宣传组织工作。 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抓好基层分工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 负责开展“评先”活动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活动。

校工会生活福利部的职责和任务

 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在教职工中进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教育。 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给予积极的救助。 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积极协助解除教职工后顾之忧,努力为教职工创造一个安适、

祥和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校工会文体部的职责和任务

 制定教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计划。 坚持寓教于乐,把具有不同爱好和特长的教职工组织起来,开展各种能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节约的原则,积极组织各分工会开展业余文体活动。 组织好重大节日的文艺演出和庆祝活动。 组织好每年一届的教职工田径运动会及各种单项比赛。

校女工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

 针对女职工特点,结合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对女职工进行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内容的“四自”教育,宣传女职工保护法。 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改革,组织开展学先进、争做“女能人”活动,鼓励她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为培养人才作贡献。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岐视、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宣传和维护工作。 教育广大女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做好“红娘”工作。 树立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协助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校工会青工部的职责和任务

 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青年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高青年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觉悟。 针对青年教职工的特点,开展“四有”和“四自”教育,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 定期召开青年教职工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注意收集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主动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恋爱、婚姻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

大学工会制度篇三
《现代大学制度视阈下工会组织的作用力研究》

现代大学制度视阈下工会组织的作用力研究 作者:刘丰林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14年第05期

【内容提要】 本文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和视角出发,探讨了高校工会职能和作用力发挥的相关问题。高校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应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正确定位,选好着力点,全面履行好自身职责,在提升工作效能中创新工作方法和载体、展示新形象、增添新活力、展现新作为。

【关键词】 现代大学制度 工会组织 作用力

【作者简介】 刘丰林,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硕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4)05-0008-03 高校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在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速实现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高校工会组织还缺乏独立性,对高校党政的依附性还比较强。新时期,研究如何在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对工会组织合理定位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力,对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一、正确定位,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展示新形象

1. 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中找准位置

作为党联系高校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高校工会组织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精准发力,发挥好应有的作用。一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高校工会必须在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才能发挥优势,有所作为。二要密切团结广大教职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工会组织要把广大职工群众充分调动起来,满怀信心投身于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火热实践,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高校工会作为高校党委在知识分子中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必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好教职工在高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把广大教职工紧密团结在党委周围,为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三要积极参与民主管理。高校民主管理有多种形式和途径,而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其主要职责是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决策是关乎教职工利益的大事,作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高校工会是高校政治权利大厦的重要支柱。因此,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通过加强教代会建设等方式,积极投身于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在高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中找准位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高校工会组织的重要使命。要完成这一重要使命,高校工会组织必须做到“三个发挥好”。一要发挥好独特的政治作用。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体现了我国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鲜明特点。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而坚持服务教职工,又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回应。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应该发挥自身独特的政治优势,通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凝聚和激发教职工创造力,在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二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高校教职工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校内各级党政机关是保持学校高效运行、推进各个时期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枢纽,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行使权力。但由于各自扮演的角色和职责不同,以及认识问题的角度和方法的差异,学校与各种利益群体、不同利益诉求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而工会组织在学校党政机关与教职工之间,搭建了天然的沟通桥梁和联系纽带。工会组织应该上下沟通、左右协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三要发挥好职工之家的作用。随着高校人事聘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职工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激励约束制度更加刚性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作为教职工自己的组织,工会应发挥好职工之家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多站在职工立场考虑问题,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使工会真正成为教职工可以依靠的精神支柱和值得信赖的温馨家园。

3. 在认真履行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中找准位置

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在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中,高校工会的这四大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对教职工的感情,密切同教职工的联系,真心实意依靠教职工开展工作,主动、依法、科学地为教职工维权,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教职工服务。二要全力投身于学校各项建设,协助学校党政领导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要通过工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上情下达;要及时把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好建议反映上去,做到下情上达,在党委和教职工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感召并组织动员职工为实现学校的建设目标贡献力量。三要通过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参加校长办公会、大力推进校务公开、积极构建教职工诉求受理及协调解决机制等方式,提高工会对学校重大事务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四要大力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教职工理解并支持学校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提高全局意识,培养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选好着力点,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进程,是一个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新和释放创造力的过程。高校工会组织应不断凝练、聚焦和选取有效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展现出新的作为。

1.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职工。

党的十八大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成为全体中国人实现中国梦的共同认识和共同意志。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中,高校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弘扬主旋律,把握主基调,占领主阵地,用“中国梦”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强化教职工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激发教职工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新的着力点,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追求统一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为学校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实际行动上来。

2.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的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同时,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高校工会组织应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定》,以构建和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为主要着力点,不断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要加强教代会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实效性,细化学校改革发展中哪些事务必须经教代会通过,哪些要经教代会审议等;要加大对二级教代会制度检查落实的力度,通过开展“星级评估”等方式,促进二级教代会建设更具实效性。同时,要切实发挥好教代会代表的作用,积极探索教代会代表常任制,加大教代会代表培训力度,以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要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开展调查研究,并为教代会代表调查研究创造必要条件,真心听民言、察民情、重民意、聚民智,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建言献策

高校工会是教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着眼于保持校党委、行政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来源于群众,植根于群众、与群众心贴心的特殊优势,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和社会权利。要以畅通信息渠道为着力点,通过校务公开、工会主席接待日、来信来访、电子政务等方式,建立更多直接、顺畅、经常、便利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双向通达,准确反映民意和把握舆情,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批评建议权,适时为决策提供可靠资讯和积极建议,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民意输入站”、“校情沟通桥”和“决策参考库”。

4. 关爱和帮扶教职工

高校工会要发挥好教职工群众“自己人”、“娘家人”的特殊优势,以为教职工办实事为重要着力点,将关爱和帮扶及时送达给有需要的教职工。要密切关注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真实地反映教职工意愿,把解决好教职工的

合理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轨道;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推出新举措,为广大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特别关注女职工群体,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特别关注青年教师群体,及时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状况,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其顺利成长。通过关爱、帮扶教职工,协助各级党政班子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提振士气,保持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落实凝聚力量。

5.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校园文化建设是教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的重要载体。高校工会作为群众性组织,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号召者和引领者。工会组织要以教职工“文化家园”建设为着力点,总揽校史校情,结合时代特征和工会工作特点,走系列化、规范化、品牌化的路子,凝炼和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要坚持正确导向,探索新的方式,通过开展文化沙龙、艺术展、体育竞赛等多样化、群众化、普及化、常态化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要不断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满足教职工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团结广大教职工学习新知识,感受新文化,展现新面貌,在和谐校园建设上形成强大气场。

三、创新方法和载体,在提升工会工作效能中增添新活力

1. 不断拓展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还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干部评议工作委员会等。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高校工会应以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为新抓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开展活动等,充分发挥好教代会执委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增强在民主管理中的话语权,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效能。

2. 不断创新工会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高校工会组织应顺应现代大学制度的创新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有效方法和手段,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中增添新活力。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民主管理机制,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制,合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媒介,将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向教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将舆情和教职工诉求向党委汇报,与行政联系,供党政决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结合教代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工作,当好劳动关系的仲裁者和协调者,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师德规范约束、评价和激励机制,结合“三育人”、师德标兵选树等工作,将师德教育成果、评价

结果与教师教学质量奖励、表彰、荣誉挂钩,宣扬正确的育人观和业绩观,激发教师的教学科研潜能。

参考文献:

[1] 于兆波,张江洲.高校工会与现代大学制度[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3).

[2] 费文晓,张泽辉,雷厉.发挥工会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作用[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5).

责任编辑:赵春燕

大学工会制度篇四
《现代大学制度下工会维权途径与机制探析》

大学工会制度篇五
《现代大学制度视界下的高校工会基本职责新探》

大学工会制度篇六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下的工会工作思考》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下的工会工作思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

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用十六个字表达为:依法办学、

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

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国际化大趋势下高等院校必然的选择。在

新的背景条件下,高校工会工作应当与时俱进,在现代大学制度建

设中加强民主管理,加大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建设,为构建和谐社

会贡献力量。

一、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对工会工作的要求

1、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

纵观世界各国的大学,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每一个国家的大学

制度无不依赖于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我国的政

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决定了我国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高等教

育规律,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重视大学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

的有机统一,强调大学办学自主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追求大学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鼓励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

密切结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政校分开,大学面向社

会依法自主办学;显著特征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和民

主管理。

法律规定我国高等学校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公共组织,要面向社会,

自主办学。客观要求有正当合法的程序和公平、公正的决策管理机

制。现代大学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必定要求大学内部建立起一整套

有效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使用。如

果不首先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快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约自

主权的力量不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就缺乏健全的基础,那么,政府

调控,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市场调节手段也很难发挥作用。反之,

如果大学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就

会有效。不仅如此,大学的行为还可能成为政府调控行为不良的一

种校正,以及市场调节失灵的一种补充。综上所述,民主管理是现

代大学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

2、现代大学制度对工会工作的要求

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需要加强和完善民主管理、监督的功能。

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大学坚持党委领导,实行校长负

责制,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更加多元化。通过代表学生

利益的学生会、代表教职工利益的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

授学术利益的教授会等形式,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真正参与民主管

理,在学校权力系统之间、管理阶层之间和各利益集团之间形成有

机的、有力的监督,并影响学校的各种管理和决策。

《教育规划纲要》对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全面实

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

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

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等要求,这些改革都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

的调整。那么,协调劳动人事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维护教职工权

益等需要高校工会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把更多资源和手段

赋予工会,为高校工会工作创新提供了广阔的政治舞台。

二、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工会工作的相关思考

2008年10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

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谈到“工会作为党领导

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国

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四个

作为”对中国工会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定位,是推进工会工作向前

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在大学精神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上教代会、

工会是具有优势的。我们自身要加强理论学习,一如既往地抓住师

德师风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大力彰显民主和自由精神,树立民主

治校理念,建立追求真理、学术自由、兼容并蓄、民主公正的大学

精神,为现代大学制度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精神环境。

坚持工作思维创新。创新思维是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能力,高校工

会工作创新主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固树

立以教职工为本的理念工会组织。只有坚持思维创新,从配角思维

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加强学习研究,寻找工作新思路,寻求自身突

破,推进主体创新,勇于在工作创新中做“主角”,工会工作才会

在思想上达到“新境界”,工作上才会有“新作为”,自身才能有“新

风貌”。把竭诚为教职工群众服务作为高校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围绕育人中心,服务学校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桥梁纽

带和凝聚人心作用。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要抓住班子建设、班组建设、队伍建设等环

节,夯实自身建设的基础;要抓住能力建设,提高维权能力、创新

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建设;要抓住机制建设,从工

作方向、目标管理、评议考核等方面加强机制建设。通过工会组织

自身建设,激发工会组织的活力,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

组织的凝聚力。

坚持工作运行机制创新。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

发展观的需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把最广大人民

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坚持党与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社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条件。工会

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坚持以职工为本,推动和谐社

会建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

坚持建立民主参与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工会疏通作用,

高校工会在完善治理结构过程中加强民主管理,在民主、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下,积极地吸纳广大教职工平等参与学校管理和共

同决策。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维护群众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培养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目的。两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才培

养,统一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目标上。

坚持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工会凝聚作

用,要坚持用正确的理论引导职工,要及时为职工发展搭建平台,

要凝聚职工人心。通过各类丰富的活动载体,促进校园文化、教职

工文化的繁荣发展,让教职工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增进交流、快

乐生活,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

融入教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转化为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

爱学校的坚定意志,转化为以学校主人翁姿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严谨治学、争创一流的实际行动。

坚持维权机制创新。工会作为教职工利益代表者和表达者,要切

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维权工作的效果,从“被动维

权”向“主动维权”的转变,从“单一维护”向“双维护”的转变,

以增强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还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充分

体现“双维护”职能,实现学校与教职工和谐共处、互利双赢,从

而支持和保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

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

大学工会制度篇七
《2014年大学先进工会小组》

2014年度清华大学先进工会小组拟表彰名单

(共119个)

大学工会制度篇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工作规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工会组织的全面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订)、《中国工会章程》(2003年通过)以及《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以下简称校工会)是在校党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由全校教职工自愿结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办学建设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校工会接受双重领导,定期向校党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

第三条 校工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活动准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据群众组织的特点和广大会员的意愿,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与时俱进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和组织会员活动。

第四条 学校工会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动员和教育教职工团结起来、振奋精神,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学校工会代表和组织会员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动学校改革建设过程中,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益、劳动权益、精神文化权益、女教工的特殊权益、特困教工的群体权益等合法权益是学校工会的基本职责。学校工会必须坚持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保障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校园建设成果。

第六条 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开展各项工会工作。全心全意地为基层服务,有计划、有成效地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增强各级工会的亲和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大家信任与热爱的“教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我校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正式编制的教职工,承认工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我校工会组织。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离、退休和失业期间可免缴会费,保留会籍。会员的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凭会员证转接。

第八条 教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向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会小组自愿提出申请,经工会小组、分工会同意,上报校工会批准,方可获得会员资格和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应自觉遵守学校工会组织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 对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工作、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予以保护;

4. 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活动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5. 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各种媒体上参加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调查、讨论与研究。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 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人道主义和友爱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足额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与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工会按照校、院(系、部)分别设立校工会、分工会和工会小组三级组织。学校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或五年一届(一般与校党委一致)。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校工会委员会及其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期换届,代表合一。代表一般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规定名额和条件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会员代表的条件:

1. 本人为我校工会会员;

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能起骨干作用,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 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

1.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与建议;

3. 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 积极参加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与建议;

5. 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分工会委员会或校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6. 积极宣传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1. 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学校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2. 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管理知识;

3. 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4. 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

5. 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6. 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群众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决议;

7. 组织教职工代表团(组)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8. 承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第十四条 校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兼职副主席1至2人,委员若干人。校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由正、副主席和选举产生的若干委员共9至11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校工会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设各部或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工会的组织、维权、宣传、文体、社会实践、生活福利、女工、财务等工作。部长由校工会专职干部兼任,各部干事由分工会相应委员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常委会委员兼任,副主任一般由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由其主任、副主任从基层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有专长的工会会员中遴选。校工会各部与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校工会委员会(常委会)负责。

第十五条 分工会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属地设置,其委员会成员由其分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受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双重领导,每届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分工会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设主席1人(会员超过120人的分工会可增设副主席1人),组织、宣传、文体、生活福利、女工、青年委员各1人,委员人数较少的分工会,可由一人兼任两个以上职务。

第十六条 工会小组一般按院、系、部和行政、处、室(10人以上)设立,受分工会委员会直接领导。组长由其所在工会小组的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分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5人组成,每届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八条 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开会,会议的表决结果,必须由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校工会的基本任务:

1. 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党委、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成果,组织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2. 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的要求,建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检查各分工会开展工作。

3. 在党委领导和校长支持下,协同有关部门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协助两代会委员会及其专门工作委员会落实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检查、监督两代会决议的执行。

4. 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两代会及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机关事务公开。

5.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建立和完善与学校党政的协商制度,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 结合高校教职工特点,配合党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与技能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总结、推广“三育人”经验,协同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与集体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7. 在教职工中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教育创新等旨在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进取的活动。

8. 协助和督促学校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教职工的互济互助和“送温暖”工作,动员教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加互助保险。对大病、伤、亡的教职工做好优抚慰问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建设好“教职工之家”。

9. 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重视并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开展符合女教职工特点和要求的活动。

10.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指导和支持教职工社团、协会开展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1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建会、转会和吸收新会员的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规范工作规程。定期、分类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培养和扩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12.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搞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通过合法途径增加工会经费。

第二十条 分工会的基本任务:

1. 在校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有特色、有新意、受教职工欢迎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和生活情趣。

2. 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基层管理民主化进程。听取并向同级党政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召开分工会会员大会和二级教代会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讨论和审议院、系工作。

3. 指导、帮助工会小组开展活动。

4. 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参与协调本单位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建好二级“教职工之家”,保障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工作氛围。

5. 传达、贯彻、落实校工会的工作计划、任务与要求。

6. 管好、用好分工会活动经费。

第二十一条 工会小组的基本任务:

1. 做好本组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会员参加提高自身素质的学习,动员和带领会员参加分工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2. 关心会员生活,了解会员需求,反映会员呼声,热心为会员办实事。

3. 维护本组会员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4. 加强自身建设,开好民主生活会,及时传达校工会和本分工会的精神、决议,进行会员权利、义务教育,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第五章 工会干部及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会干部一律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对工会干部的要求: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工会系统的培训和理论研究。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和职业道德,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勇于创新。

3. 坚持原则,作风民主。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愿望和要求,及时与党政做好双向沟通工作。

4. 顾全大局,不谋私利,努力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建设工作。依靠学校党政,创造有利条件,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工会干部的职责:

(一)校工会干部的职责

1. 校工会主席的职责:

对内主持日常工作,对外为社团法人代表;

负责向两代会委员会及其常委会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执行的初步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后,组织下属贯彻实施,努力完成校党委和上级

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主持制定和完善工会工作规划、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定期召开两代会委员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等工会干部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做好工作总结

负责定期指导并检查各委员会及下属组织的工作情况,负责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努力维护会员、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负责定期筹备、召开两代会,提出召开两代会的方案(换届和年度),提请两代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向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参加或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有关会议,参加学校重要工作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及政策的制定,负责工会重大问题的调研,并及时向学校党政反映会员的意见与建议,组织会员有序地参政、议政,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领导工会财务工作,主持制定工会财务年度预、决算,组织集体研究决定财务开支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提请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决定。

2.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的职责:

协助主席主持两代会的全面工作,并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的分工和主席委托负责领导某些部、委员会的工作。

3. 校工会副主席的职责:

协助工会常务副主席开展工作,并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的分工和主席、常务副主席的委托负责领导某些部、委员会的工作。

4. 组织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会员的权利、义务教育活动;

负责对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定期总结和交流工会组织工作经验;

负责对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的考核和奖励;

负责有计划、有成效地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定期评选和表彰工会积极分子;

负责会员的入会、转会、退会工作以及各类统计和档案管理;

负责召开工会全委会(扩大会)、常委会的具体准备工作;

负责工会的组织建家、升级验收(含复验)工作;

负责两代会换届改选的组织工作,两代会闭会期间负责代表、委员、分工会干部的缺额增补、替换、改选的报批和备案工作;

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取得合理解决结果。

5. 宣传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为重点,与学校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会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举办多种形式的读书、讲座活动;

负责工会各种宣传阵地的建设,配合各种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其鼓舞、交流、教育、鞭策和舆论监督作用;

负责配合学校党政有关部门组织对教职工的形势政策教育、国家与学校的法规和纪律教育、各类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等;

负责督促和配合行政部门开办各种业余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

负责建立、培养、扩大宣传工作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各级工会宣传工作水平;

负责创造条件,推动工会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

大学工会制度篇九
《校工会考核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校工[2015] 08号

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分工会工作

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工会工作,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进步,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对全校分工会工作实施量化考核。现将《学校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一、考核内容

(一)教代会与分工会自身建设;

(二)院党委、行政关心和支持分工会工作; (三)职工权益保障及帮扶困难职工; (四)劳动竞赛及文体活动;

(五)参加上级工会活动、获奖及创新工作成效。

二、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代会与分工会自身建设(满分50分) 1、按规定召开二级教代会,有请示、正式程序和实际内容(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分工会工作报告(分工会换届)及审议和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方案”、“办法”等)。 20分

2、完成校教代会提案任务。10分

3、重视并积极按标准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验收合格。10分

4、按时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4、分工会机构健全,分工会主席工作责任心强、水平高。5分

(二)院党委、行政关心和支持分工会工作(满分10分)

1、每学期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至少研究一次分工会工作。5分

2、分工会主席列席院党政联席会议。5分 (三)职工权益保障及帮扶困难职工(满分10分) 1、建立院务公开制度,有实际性的公开内容(需提交公开事务登记表)。5分

2、关爱困难职工。对有困难的职工(含本单位退休职工)和生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慰问。5分

(四)劳动竞赛及文体活动(满分20分)

1、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及文体活动。全部组织参加。10分

2、分会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及文体活动。10分 (五)参加上级工会活动、获奖及创新工作成效 1、获学校“模范职工之家”称号。10分。 2、获学校教代会“优秀提案”。每个5分。

3、参加全国总工会、省教育工会组织的比赛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0-3分

3、开展有特色有创意的分工会活动,填写特色工作登记表并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组织考核小组认可。每项加0-3分。

四、量化考核的结果确定与认定

1、各分会按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并提出有关背景材料,在得到工会认可后,方可记载得分加分情况。

2、每年由校工会组织考核一次,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校工会委员会决定表彰和奖励。

3、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干部的主要依据。

附件《华东交通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表》

华东交通大学工会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华东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 4 日印发

华东交通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表

分会名称: 年 月 日

大学工会制度篇十
《北京科技大学工会工作细则》

北京科技大学工会工作细则

总 则

北京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

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

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并召开,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协助、配合学校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校工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教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教职工会员开展工会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教职工之家”。

第一章 会员、组织和工作机构

第一条 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员工,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学校的工作、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三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团结互助;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四条 学校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和它所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学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期召开,代表合一,代表一般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按照确定的名额和条件,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学校工会组织按照校、院、系(所)、机关部门分别设置校工会、部门工会、工会小组三级组织。

第六条 校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4人,委员17--21人,校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 部门工会委员会按学院、机关、后勤、直属单位设置,委员会成员由本部门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受同级党组织、校工会双重领导,任期四年。部门工会委员会由 5—7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委员设置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会员人数多少而决定,一个委员可兼任两个以上职务(或兼任小组长)。

第八条 工会小组一般按系或行政部处(10人以上)设立,受部门工会委员会直接领导;小组长由本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第九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5人组成,任期四年。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由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校工会委员会下设生活福利委员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会由7--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由校工会委员中产生。

生活福利委员会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解决教职工的生活困难,监督学校生活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女教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十一条 校工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工会办公室、“维权”部、组织宣传部、文艺体育部、生活福利部、财务部等部门,各自开展相关工作。校工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会所设部门进行调整。

第二章 工会与党委、行政的关系

第十二条 校工会自觉接受校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十三条 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校工会委员会要认真讨论,组织贯彻实施;对上级工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校工会应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意见,向党委汇报,并在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实施。

第十四条 校工会要支持和尊重学校行政领导的决策、指挥和管理权,教育职工遵

守学校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学校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 校行政在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要重视发挥工会的源头参与作用,工会应积极准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和行政要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配备好各级工会干部,及时足额向工会拨缴经费,并根据“教职工之家”建设和工会开展活动的需要提供场地、设施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十七条 校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检查和督促教代会和工代会决议的执行。

二、承担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具体工作并指导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营造以人为本、尊师重教,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良好内部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建功立业。努力把我校各级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作用明显,深受广大教职工拥护和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三、作为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执行教代会、工代会决议,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工会工作,处理校工会日常工作和教代会日常工作。

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需求,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结合学校和教师的工作特点,作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深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建立和完善与学校党政的协商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帮助、指导教职工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师社会实践、教师服务社会等活动,支持和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进取,发挥主人翁作用。

七、协助和督促学校办好教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积极开展教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做好特困、患病教职工的送温暖工作和意外伤亡教职工的优抚工作。

八、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九、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建会和吸收新会员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十、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会费和工会财产。

第十八条 部门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筹备和召开本单位的教代会、工代会,贯彻大会决议和校工会的决定,带领教职工开展各项工会活动。与党政共建学院“教职工之家”,承担“二级建家”的具体工作。

二、了解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基层管理民主化的进程。

三、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参与协调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工作,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工作氛围。

四、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本单位教职工需求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五、搞好基层部门工会组织建设,学习先进经验,慰问特困和患病、伤亡职工,管好、用好工会会费。

第十九条 工会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做好本组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建设好三级“职工小家”。

二、组织会员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本单位的教学、科研、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教育创新活动,不断提高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关心会员生活,热心为会员办实事,对生病和生活困难的会员进行慰问。

四、加强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传达校工会及本部门工会的决议,进行会员权利、义务教育,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第五章 工会干部

第二十条 工会(专兼职)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和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在会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出色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做热爱工会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学习创新型的工会干部。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会员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校工会委员会、部门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应注意委员的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结构的合理性。换届改选时,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会干部的选举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校工会委员和部门工会选举时,均应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了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十三条 任期内各级工会干部职位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应按以下办法和程序进行替补,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

一、工会小组长空缺时,由其工会小组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二、部门工会委员、副主席、主席空缺时,由该单位党的组织和部门工会协商提出候选人,经充分酝酿后,提交部门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审批。

三、校工会委员空缺时,由原单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校工会副主席出现空缺时,由校党委和校工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过充分酝酿,并与上级工会组织协商,由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报学校党委审批,并报上级工会备案;以上选举结果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均应予以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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