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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5    阅读:

电信承诺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一篇

电信手机入网诚信承诺书

公司: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电信为我公司提供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入网活动。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在网时间最少24个月,每个月按照选取的手机执行月最低消费。

二、 如果在网时间未达到24个月,公司可以对本人实行以下相

关措施:

1. 按照要求返还所赠送的手机。

2. 本人如因工作变动等因素离开公司继续使用原电信业,承

诺将未达到24个月的话费预存。

3. 如果本人因工作变动等因素离开公司,未经公司同意私自

将手机带走并停止电信业务使用,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费用中扣除手机价值。

入网员工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机型

入网日期:

中国电信社会渠道实名制规范承诺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二篇

中国电信社会渠道实名制规范承诺书

根据工信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2013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为规范社会渠道所涉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简称“实名制”)信息登记活动,特提出如下要点。

一、 本规范适用于针对全国范围内与中国电信各级公司签订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中国电信从事各项电信业务销售和服务的各级代理商、合作伙伴(统称“代理商”)。

二、 用户(除特别说明外,指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办理以下任一项业务(统称“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范要求等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一)固定电话(含宽带,以下同)装机、移机、过户;

(二)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以下同)开户、过户业务;

三、 实名制审查工作要求

3.1个人用户自行办理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应当要求用户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2单位用户由本单位员工作为经办人办理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应当要求用户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营业执照;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单位用户办理入网业务的,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3.3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业务的,除用户的有效证件外,代理商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示委托的有效证件(受托人应为个人,其身份证件应遵守第3.1条要求),

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3.4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代理商不得为其办理入网业务。

3.5代理商查看用户、受托人证件原件的同时,应当在业务受理系统中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复印证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代理商的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并妥善留存,留存期限为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期间及终止服务后两年内。

3.6代理商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信息、留存的用户资料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电信服务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四、其他

4.1本规范自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4.2本规范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成为代理商与中国电信各级公司之间电信业务代理协议的附件,与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规范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替代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已有业务管理规范文件)关于实名制工作的要求,代理商应当按照本规范要点开展电信业务实名制工作,接受贵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人

公章

日期:

2016电信业务承诺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三篇

电信业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网和专用电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平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16年 5 月 20 日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产-业-部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OO年月日

河南省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覆盖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和各项统计资料;

四、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五、规范宣传营销行为,通过正当途径进行业务宣传,宣传内容准确、真实。

六、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处理用户投诉,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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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杭州兆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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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四篇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致: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兹授权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名下手机号码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 期: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市(区、县)分公司:

我(单位/个人) 现申请办理中国电信 业务,业务号码: 。该业务属于单位/个人 性质。因故不能亲临营业厅现场办理业务,特全权委托 携委托书前来办理。

委托单位/个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3]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兹授权 _______ 为我公司(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本人)名下手机卡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 期:2016-1-14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4]

致:山水庭苑管理处

物业单元: 栋 号

本人 先生/女士现委托 [山水庭苑] 管理处代为办理上述单元电信业务( )/有线电视业务( )。

并提交以下资料(√)用于办理业务:

1、( )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及首页复印件;

3、( )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

4、( )预缴话费300元人民币;

5、( )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人民币;

6、( )预缴12个月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共204元人民币;

7、( )

管理处经办人: 委托人签署:

日 期:: 日 期:

说明:

1、必须为业主/住户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办电信业务

a)、广州市户口,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余额不少于300元人民币);存折首页复印件一份;

b)、非广州市户口,预缴300元人民币电话费;

3、有线电视初装费费300元人民币、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均以有线电视服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以电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所委托代办业务如有选择项目均由电脑自动选取;

5、安装时间由电信/有线电视业务服务提供单位与业主/住户约定时间为准;

6、本委托书由业主/住户自愿选择代办项目。

2016办理电信业务委托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五篇

办理电信业务委托书

(单位客户)

因办理本单位电信业务,现授权___ _ ____(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如下业务: 一、代为办理的电信业务如下(请在相应业务类型里打√):

说明

1、对于“新装”的客户,办理的业务套餐和资费最终以电信业务回执为准。

2、对于办理“过户”登记业务,该号码过户前未结清的电信服务费用由担,过户后所产生的电信服务费用由 承担。办理过户的号码若有使用银行代扣缴费,则授权被委托人代为取消该号码的银行代扣缴费。

二、本单位(委托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被委托人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委托单位对于本次业务办理有异议,被委托人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中国电信自助受理热线:1000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办理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2]

致: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兹授权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名下手机号码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 期:

办理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因业务经营需要,我公司( 委托方全称 ) 特委托( 被委托方全称 )公司,全权代表我公司( 委托方全称 )开具2016年11月至12月终端结算发票及结算终端款,此委托只限于开票及终端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处理。特此委托。

委托方: 被委托方:

委托方:财务专用章 被委托方:财务专用章

委托方法人签字: 被委托方法人签字:

委托方法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方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户名: 帐户名: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委托书签订时间:

2016电信服务承诺书
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第六篇

电信服务承诺书

依法诚信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四、做到不欺诈消费者、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违规促销、不虚假宣传、不设霸王条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六、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维权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 (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中国电信代办过户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电信售后服务承诺书

广西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在贵单位总部新办公室强、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中,如我公司中标作如下服务承诺:

1、 制定完备的施工方案,采用甲方指定的厂家生产的优质产品,文明

施工安装,保质、保量、按期的完成施工安装任务,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性能满足设计要求,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验收、调试和交付使用后维修等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2、 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两年。我方保证向业主提供的货物

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我方向业主承诺在两年保修期内免费保修和终身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在保修期内,所有在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范围内使用造成的损坏均免费保修。

3、 保修方式:收到业主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即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

4小时内制定详细故障处理方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4、 质保期内每个月对主要设备进行现场检查一次,如工作不正常则及

时进行维修,其余设备按国家规定每年内进行系统运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立刻处理。保修期满后每年都对系统运行进行质量检查,如有问题需维修,只收取零件成本费及适当人工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5、 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6、 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随到随教,直至熟练掌握操作为止,并制

定详细的设备操作规程供甲方备案执行。

投标单位(公章):广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2000年0月0日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中国电信十项服务承诺

2016年,浙江电信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针对客户关心的问题,对原“五个一服务承诺”、“宽带宽心五项服务承诺”进行修正与优化,形成十项服务承诺,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努力为客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一:客户协议,公正规范

中国电信依据《合同法》《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客户协议,力求合理、公正、公平,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承诺二:自助服务,办理便捷

中国电信全面实现电子化自助服务。网厅、掌厅提供充值交费、话费及套餐使用查询、流量查询、积分查询、增值业务办理、服务密码修改等服务;网厅还提供套餐办理、终端销售等服务;微博、微信、易信、qq等互联网渠道提供查询、简单业务办理、咨询投诉等服务。中国电信营业厅业务办理实施“免填单”、“一站式”服务。

承诺三:查询便捷,透明消费

中国电信为客户提供的帐单中费用信息、帐户信息、积分信息、代收费信息等内容清晰明了,套餐外费用展示详细,并提供帮助客户理解帐单的说明信息。

中国电信按客户需要提供邮件帐单、短信帐单、纸质帐单等多种方式的帐单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短信、网厅、掌厅、自助终端等电子渠道查询近5个月(不含当月)的帐单、详单及交费记录。

承诺四:宽带宽心,五项举措

中国电信为宽带客户提供宽带“宽心”五项服务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1)无条件受理:在承诺区域范围内,无条件受理客户宽带装机、移机业务。客户新装宽带,可拨打10000客服热线,先安装、后付费。 (2)48小时装机:在资源到位前提下,自业务受理后48小时内完成装移机(与客户有预约时间的按预约时间上门安装)。资源条件暂不具备的,20天内完成装移机,对20天内无法完成宽带装移机、通过无线宽带阶段性替代。 (3)24小时修障:在承诺区域范围内客户向10000、10001申报宽带障碍后24个小时内(钻、金客户6个工作小时内)修复障碍。非承诺区域在36小时内(钻、金客户12个工作小时内)修复障碍。 (4)7*24小时专家在线:10000客服热线宽带专家坐席每天24小时为客户提供故障申告、在线排障、咨询解答等服务。 (5)超时双倍补偿:在承诺区域范围内宽带装机、移机、修障超出承诺时限的,按相应标准双倍补偿客户。 一、免责条款: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未在承诺时限完成宽带装移修的,将不予补偿:

1、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一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予补偿;

2、市政建设、道路改造、停电、电缆被偷盗、管线接入协议排他区域及其他第三方原因影响正常施工的不予补偿;

3、资源不具备、我公司已告知启动应急工程,应急施工期间或已采取无线替代产品的不予补偿;

4、已在主流媒体、电信网上营业厅、营业厅进行公示的网络调整或升级原因等不予补偿;

5、客户自身原因,包括客户预约时间内无法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装移修,或客户要求缓装缓修,或客户电脑、局域网等自购设备产生的故障不予补偿。

二、超时补偿标准

(1)新装机超时补偿标准:每超时一天为3元,双倍补偿为每天6元;

(2)移机、修障超时补偿标准:根据用户宽带所属套餐的标准资费进行补偿,即每超时一天为宽带或套餐月费价值除以30天结果的2倍;

(3)超时限以每24小时算一天,不足一天算一天。

三、温馨提醒

1、承诺区域范围:以各地营业厅或网厅公示为准;

2、20:00至次日8:00在10000号及网厅提交业务申请时间不计入承诺历时;

3、客户举报违诺的有效期为90天(自承诺开始时间计算)。超过90天未举报的,视为客户放弃此次违诺举报补偿权利。

承诺五:固话服务,始终如一

中国电信为固定电话用户提供3天内装移机(资源具备情况下;与新装宽带同时申请的、按宽带服务时限执行,与客户有预约时间的按预约时间上门安装)、48小时内修障服务。

承诺六:一声提醒,温馨关怀 (1)开户入网,首次提醒:中国电信为新入网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辅导,包括套餐资费、账单说明、计收费规则、服务渠道、积分、宽带服务说明、3g业务说明等。天翼手机客户开户入网后将会收到关怀提醒短信,告知客户所订购的资费套餐、包月类增值业务及其资费标准,确保客户明明白白消费。 (2)套餐使用,及时提醒:每月我们会定期将您的通话、短信、上网使用情况,通过短信发送给您。如果您不需要,可以通过短信、登录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或拨打10000号取消。 (3)欠费停机,预先提醒:对“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客户,在停机前主动提醒;对“先预存话费,后使用”交费方式的客户,停机前进行余额提示。 承诺七:业务定制,二次确认

中国电信对订购电信包月类、订阅类的增值业务,在收到客户的订购请求后,向客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只有经过客户再次确认后才为客户订制业务;对客户免费体验的业务,只有在客户到期前二次确认继续使用后,才会进行收费,如未收到客户二次确认,该体验业务自动取消。

天翼手机客户可编写短信0000发送到10001,查询、退订已订购增值服务 ,所有中国电信客户可通过营业厅、10000号、网上营业厅等渠道办理、查询、退订增值业务。

承诺八:收费误差、双倍返还

对增值类电信业务产生的收费误差,中国电信将多收的费用双倍返还客户。

承诺九:垃圾短信,专线受理

中国电信设立专线受理垃圾短信举报,天翼手机客户可将收到的不良信息转发至“10000999”举报或拨打10000号举报。

承诺十:投诉服务、限期回复

中国电信对客户的投诉做到100%回复,首次回复客户时限不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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