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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2    阅读:

篇一: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基本信息表)

重点税源XXB表

受理税务机关: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27项指标,另附13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内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填写的指标,要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填写。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属性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

⑴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 ⑵国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如年内出现停业、注销企业情况,由基层税务机关在本选项内选择停业、注销代码,并于年内每月报送空表。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6.主管部门:(仅中央级企业填报) 7.集团公司情况:(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8.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⑴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表,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⑵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⑶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9.增值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表示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分(11)、(12)、(13)子项: (1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2)表示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增值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13)表示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0)表示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0)表示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90)表示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0.消费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11.营业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按税率或税额),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3)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4)其他方式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5)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12.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11)、(12)、(13)、(14)、(15)、(16)子项: (1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1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1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1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1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20)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21)、(22)、(23)、(24)、(25)、(26)子项:

(2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23) 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2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

的各项指标。

(2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2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0)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31)、(32)、(33)子项:

(3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3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33)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0)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41)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42)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43)其他纳税人。

1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按享受优惠额度大的形式选择填报)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 (4)过渡期的优惠; (5)其他优惠。

1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必填)(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15.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⑵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商贸企业; ⑶实行免税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 16.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7.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指企业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8.主管国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国家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19.主管地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0.法定代表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独立纳税单位填写所属上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21.财务负责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于非法人独立纳税企业填写负责纳税申报表工作人员的姓名。

【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22.联系电话:(必填)

填写本企业财务负责人电话。 23.电子信箱:(必填)

填写本企业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 24.企业地址:(必填)【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25.邮政编码:(必填)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邮政编码。

26.监控级次:本指标为方便各地分级监控的需要而设:1表示纳入总局监控的企业,2表示纳入省级局监控的企业,3表示纳入地市级局监控的企业,4表示纳入县级局监控的企业。各地降低标准扩大范围自行增加的监控企业,如上报税务总局,必须填报原实际监控的级次(省级或省级以下)。 (1)总局监控 (2)省级监控 (3)市级监控 (4)县级监控

27.企业国地税属性(由软件自动生成)。

篇二: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调研信息采集表(模板)

信阳国税

重点税源企业 税收调研信息采集表

被调研企业名称: 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413001170006931 经营地址: 信阳市工区路1号

企业法人代表: 牛玉生 企业成立时间: 是否一般纳税人:是□

是否集团企业:□ 是否产业集聚区税源:□

国税调研人: 调研时间:【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篇三: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2016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调研报告

基于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的探讨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及时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准确预测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对于有针对性地改进征管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重点税源管理现状

(一)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为例

**年,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的重点税源企业有333户,与10年前相比,范围有了明显扩大。为此,东湖开发区地税局及时了解税源变动情况,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度,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提供有利保障。

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静态和动态数据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根据监控需要,及时采集重点税源户的相关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的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变动情况;通过税源变动因素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发现和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列入监控范围的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313294.66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万元。同时,通过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税收管理质效。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不对称,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在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实际财务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纳税信息征税,往往会造成税收流失、税源失控。

(二)报表种类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除重点税源的“企业表”外,还必须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列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多种资料,众多的报表让企业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之,许多指标在各类报表中存在重复填列、重复报送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对报表的质量以及报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税源管理机会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约,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对于重点税源涉税数据采集的利用大多仅停留在就数字层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较为简单、数据分析应用内容相对单一、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面较窄三个方面。

三、加强与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重点税源的确定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重点税源企业既可以根据其规模合理划分,也可依照行业划分。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确定后,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将企业分为若干种类型,并针对特殊企业和相关事项,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税源管理。对于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同时要突出管理重点,带动税源管理整体向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

(二)实行个性化、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由于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同时,由于重点税源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需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手段为支撑、规范管理为原则、严密监控为体系的综合性管理,实现专业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运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手段,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和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税收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许可;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是否相符相关政策的规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母、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等问题。通过预警指标的运用,对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税款纳税情况。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才能确保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强化社会化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协税网络,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纳税申报情况;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税源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事件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学的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力求重点税源管理考核精细化。针对重点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标准,量化管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按照统一的税源管理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奖勤罚懒,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人员对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此,要分阶段制订重点税源管理的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税收管理岗位。按照科学的工作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记录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程,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记录的绩效给予奖惩,确保重点税源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编辑:琛哥)

篇四: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2015法治地税创建活动经验汇报材料

法治地税创建活动经验汇报材料

近年来,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以创建法治政府为契机,结合税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和地税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地税”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我们收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成效:一方面,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近几年来税收执法无过错;二是无纳税人有效投诉;三是近几年实现了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零”案件。另一方面,执法质量提升保证了地税收入持续增长,税费收入从的13500万元增长到的25600万元,三年时间增长89%,年均增长37%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依法治税固根本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其有两个内涵:一是必须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用法治的精神和原则来指导税收工作实践;二是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符合法律规范,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大力倡导“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将法治的标准和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每个环节和领域。同时将法治税建设作为战略来谋划,作为工程来打造,作为抓手来把握,组织制定了《全区地税系统法治地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先后召开了全区地税系统依法治税战略启动会、试点经验交流会和全面推进会,明确了依法治税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5年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在全区地税系统大力实施法治地税建设战略。

在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战略的过程中,全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强化了执法检查,完善了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将目标分解到岗位,界定到个人,落实到实处。对于行政管理,我局党组针对实际制定和修订了14项制度,包括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招待制度、集体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使行政事务的管理有了依据。几年来全系统因执法过错而受到追究共5件,扣发岗位津贴1185元。依法治税战略的深入推进,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大提高了全区地税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实现了全区地税系统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税收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地税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二、风险管理强防范

税收风险管理是实现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的重要手段。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不断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率,对确保工作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针对近年来基层一线地税干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工作中重结果轻程序、权力制约弱化和监督滞后等问题,局党组提出了对分布在各个税收执法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上的风险点进行疏理归集的要求,组织编制了《神农架林区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手册》,共编列税收执法类87个风险点、税务行政管理类40个风险点,合计127个风险点,设定高、中、低3类预警指标,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供全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在执法中预警、预防,从而不断增强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了税收管理风险。

同时,我局积极倡导在内部管理上引入iso9000管理理念,使全区地税的各项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两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执行标准》、《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办法》、《稽查案件审理工作建议暂行办法》、《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审批限时办结暂行办法》、《重大税务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全面开展越权减免税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电子定税,大力实施“阳光稽查”,扎实抓好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不断健全执法内控机制,有效强化了税收执法事前监督。

三、法制宣传重引导

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机关的高度,十分重视系统内外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对内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上,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一是利用各种会议、典型案件通报、举办培训班、普法讲座、知识竞赛、演讲赛、业务讲学、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等形式和载体,达到以会促学、以绩促学、以训促学、以研促学、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讲促学、以学促学的目的。二是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做到理论学习与法制教育相并重。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宪政理念,学习法制理论,学习《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三是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考核与上岗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对全员的普法教育。2年来,其所在单位人均年学法达30学时以上,举办培训班8期,法制讲座2期,培训公务员100多人次,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16件。四是建立科(股)室、分局级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与晋职、晋级、竞岗、评优推先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学法、用法活动向基层延伸,很好的促进了基层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在对外普法宣传上,针对党政领导、公务员、青少年、企业人员和农民,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法,侧重不同的宣传内容,实现不同的宣传目标,精心组织开展了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在充分利用地税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地税交流”节目、建立“纳税人之家”、网上qq税法群”、“温馨短信传税法”、“百名纳税人问卷调查”、“税宣进万家”、“企业所得税有奖知识竞赛”等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法,让社会各界接受了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牢固树立全心服务、全程服务、全员服务、全面服务的“四全服务”理念,创新推行全系统《股级以上干部联系纳税人管理制度》,带头组织地税人员深入企业、机关、学校、家庭、(

四、严格检查促规范

加强法制建设,用公正执法的灵魂贯穿税务机关,是我局始终坚持和倡导的工作理念。我们特别注重坚持树立和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制约意识和权力意识,特别强调税收秩序的规范,认为税收执法监督检查是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措施。自以来,全区地税系统积极开展各类税收日常检查、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和涉税违法案件专案检查,反避税工作深入推进,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逐步加大。一是会同国税、公安部门大力开展了购买、使用假发票和取得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的税收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大案要案和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达到了治理一个行业、规范一类企业、带动一片区域的效果。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业务)的重点企业、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服务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拍卖企业、非居民企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等9个方面的税收专项检查。三是组织开展了对房地产、建安、金融保险、移动、电信、电力、烟草、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大企业集团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专项检查;四是创新稽查管理。在全系统开展优质查办案件、优质案例分析、优质稽查建议的“三优案件”竞赛活动,有效提高了稽查案件查办水平和案件质量;创新实行“124”稽查分类执行模式,对容易执行的案件由执行人员直接催缴入库,较难执行的案件由催缴+税收强制措施“两结合”的办法,特难执行的案件由催缴+税收强制措施+移送司法部门强制执行+新闻网络媒体公开曝光“四结合”的办法,取得了稽查执行入库的明显成效,共查补入库各项收入406.2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偷、逃、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

篇五: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2015规范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务稽查_[实习报告]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施以来,我市征管、稽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管、稽查质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一、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其作用(一)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行政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是政府通过税收满足自身需求,促进经济合理化的一种活动。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税务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和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及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⒈税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贯彻实施。⒉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财政职能。⒊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⒋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监督的职能。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二)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作用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处理工作的总称。首先税务稽查的意义具体讲是税收经济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收的重要补充和保证;是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环节;是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法律、法规顺利贯彻的有力保障。其次税务稽查有以下作用:⒈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⒉有利于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职能的正常发挥。⒊有利于税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⒋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⒌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征管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涉税企业监控不力⒈申报不实,难以监控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务系统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及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务厅,实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征管改革虽然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但增加了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的难度。因为纳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进行纳税申报。而有限的征收人员只能就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对应关系进行书面的形式核审,对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实质考证,所以对纳税企业的检查只能依靠税务稽查,但税务稽查又受到税务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以及稽查时限等条件限制,因此对纳税企业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不能保证,造成对纳税企业监控不力。⒉对税源监控不力,产生漏征漏管对涉税企业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导致税源不请。首先,对一些不申报的“地下经济活动”和一些外地来津无证经营活动的个体业户无法掌握,产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对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详细的了解,只能简单定额收税,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对重点税源户的长期跟踪监督,不易获得足够的企业信息,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不能较透彻分析,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不能进行准确的预测,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税源不清监控管理弱化,不仅增加了税务稽查选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对纳税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也使偷税、逃税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⒊异地征收不利于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化全市开始实行新的征管模式,为了实行模式改革的平稳过度,新的征管模式继承了条块管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新兴企业经营手段灵活,行政管理薄弱,异地申报纳税不仅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造成困难,形成“看的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怪现象。另外,异地征收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红桥区的企业需要到南开区申报纳税,而有的税种(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按税法规规定应在企业坐落地进行申报纳税。异地申报纳税造成企业只能在其主管税务局进行所管税种的纳税申报,却漏掉了在座落地应该进行的纳税申报。异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乱,增加了规范征收工作的难度,也给偷税者创造了机会。(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监督⒈选案盲目性强,缺乏监督稽查选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纳税企业完全、真实的信息基础之上的。由于对企业的监控不到位,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能全面掌握仅靠企业会计报表的表面数据和工作经验进行选案很难抓住重点。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很低,并带有较强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关系和“同事”效应的干扰,加上选案工作岗位长期不变,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往往使有背景、有关系的大户免于检查,造成税负不公平。⒉检查面宽,不能体现重点稽查的原则由于缺少对纳税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上。而税务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员的数量和稽查人员本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限内将众多的纳税企业查深、查透。不能体现稽查工作以点线为主,通过对少数违法行为的查处来影响广大纳税人的行为的目的。同时,大面积、拉网式稽查不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⒊个别稽查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种种不规范现象个别税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能力差,不能适应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面对纳税人高智能的偷骗税手段,束手无策,听之任之,加上责任心不强,造成该查的不查,该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严,只得让税款白白流失。不仅助长了纳税人偷骗税行为,也使原本依法纳税的企业产生不平衡心态,抱着侥幸心理竟相偷逃税,导致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税务稽查人员每天都与纳税人打交道,经常接触钱和物,一些稽查人员意志薄弱,为私利所趋,执法犯法,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为蝇头小利出卖国家赋予的权利与纳税人私下拉手,参与违法行为。有的利用自己对税收法规的熟知能力及业务技能帮助纳税人作假帐或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查而不报,查大报小,避重就轻,严重破坏税法的严肃性,干扰了税收工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⒋税务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了相应的执法文书。然而,一些单位井未完全准确使用。那种“重组织收人,轻法律文书”的思想大有人在。他们认为使用规范的文书只是“画蛇添足”,认为工作太烦琐,所以常出现以口头告知或“便条”代替“法律文书”的现象。或者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使用查封扣押证,不开具《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即使使用了执法文书也有不规范的现象,如:使用过期税务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漏填项目;字迹潦草,反复涂改。还有的没有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等等。鉴于税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认为,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利措施,尽快加以规范和解决。三、规范税务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一)规范税务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督⒈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地位对税源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税务部门只是这一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要强化对税源户的管理,必须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相联系的协调机制。为此,首先应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尽快完成与其他子系统的计算机联网,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纳税企业信息。建立纳税企业的信息库,对各类信息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项指标和数据,测定企业应税额,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比较,以核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有意瞒报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的统一公平。其次,强化对税源的监控管理。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减少漏征漏管,使无税务登记的“地下经济组织”得到监控。⒉规范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的准确性是建立在稽查选案针对性的基础之上,因此规范稽查选案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其次,必须建立健定期轮岗制和监督机制,对税务稽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还必须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有意让企业欠税、瞒报欠税和有意漏选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统一与税负公平。(二)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稽查执法监督,完善执法制度和复查制度⒈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各级税务部门在普遍重视税收业务技能培训与提高的同时,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及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以

篇六: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2016地税局年总结暨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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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2016年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重点税源企业涉税信息】

一、2016年重点性、创新性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性工作开展情况

(1)税费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12月31日,第三分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x亿元,增长x%,同比增收x亿元。

其中税收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增收x万元。可以看出税收收入增长较为缓慢。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营业税完成x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x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x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x万元,资源税完成x万元,印花税完成x万元,土地使用税收入x万元,房产税完成x万元。耕地占用税x万元,契税x万元,土地增值税x万元。

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x亿多元,失业保险费x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万元,完成教育费附加x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x万元,各项收入指标均较往年同期稳步增长。

乡镇挂钩“七小税种”及“八个零散行业”乡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第三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七小税种”和地方零散税收的联合控管力度,成立了乡镇和地税分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建立起常态运行机制,充分调动起了乡镇组织地方税费收入的积极性。具体运行机制就是:以地税分局组织收入为主导,各站所鼎力配合为抓手,乡镇协调护税为后盾,走出一条齐抓共管、综合治税的新路子。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七小税种”和“零散税收”按时间、进度均取得了可喜得成绩。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着重采取了如下超强的措施:

一是严格了收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收入任务与季度奖金、评先争优等政治经济荣誉挂钩。对各管理人员的管征片区进行了局部调整,并通过调查分析,摸清片区税源分布情况,及时地把市局下达的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位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同时把绩效考评与收入任务相挂钩,完善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的执法追究机制,按完成的百分比上报市局奖金发放,真正做到:“千斤重担有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切实增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抓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是紧紧抓住乡镇税收与地税挂钩的有力契机,以乡镇任务促整体税收任务进度。特别是第一季度在市四套班子包企业的基础上,午门镇和塔山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午门镇充分利用小铁矿、洗选厂开工验收契机,与地税分局机密配合,明确凡没有到分局缴纳核定税额和税款缴纳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验收。据不完全统计,仅3月份铁矿复工验收前缴纳税款1000多万元。塔山镇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企业的办法,与分局全力配合,合力攻坚,逐户上门做工作、讲形势、讲政策,起早贪黑,早出晚归,为完成第一季度任务目标做出了超常的努力。进入第四季度攻坚全年收入目标活动中,塔山镇和午门镇的协护税更是全力配合。分局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在12月15日和17日分别在塔山镇和午门镇召开了“收入目标攻坚”大会,辖区内100余户企业及个体纳税户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签订了“收入目标攻坚”责任状,以确保收入进度落到实处。此次活动中塔山镇共完成乡镇七小税收500多万元,午门镇共计完成乡镇税收10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分局全年税收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搞好税源调查,重点税源企业分析:

据初步统计分局共有纳税户x户,其中2016年度税费收入完成x万以上的企业共计x户,共入库税费x亿元,占全年入库税款的x%。

可以看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是有效促进分局税收任务完成的最直接途径。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了对疾风煤矿等x户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确保了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一是实行分局领导重点联系制度,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定点联系企业不得少于二次。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随时预测重点税源收入变化趋势;二是建立纳税咨询及企业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企业需要税务机关协助办理的事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三是注重平常纳税申报情况,重点税源企业的申报、纳税等环节由分局长亲自把关审核。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已成为分局的纳税大户,据初步统计,1-12月份分局重点税源共计入库税款近2.5亿元,确保了分局税收任务的按时完成。

(2)其他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了地方税税源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局税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时间进度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分局每个管理人员税源普查工作的责任心,分局与每个管理人员都签订了税源普查工作责任书,加大了考核力度。凡没有按时间进度要求填报审核户数的,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差距较大,工作不力者,建议市局调离分局税源管理岗位,确保了省局税源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有重点地开展了纳税评估。分局根据市局下发的纳税评估名单,结合分局的实际,改变思路,创新理念,克服过来自己管理的户数自己评估的畏难情绪,把分局管理人员分为三个评估小组,每组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同时采取交叉互评的形式,切实把评估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了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据初步统计,全年共对40户各类企业进行了重点纳税评估,评估税款近250多万元。

三是加强了零散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今年以来,第三分局加大了对新扩建企业厂房及部分乡镇村级新农村建设基建工程等建安税费的清理工作,加大了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力度,按项目形象工程进度催缴税款,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初步统计,1-12月份累计共清理建筑业营业税费750多万元。

四是两项举措扎实做好绩效管理考核的准备工作。自省局6月份推出绩效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以来,第三分局就以积极的姿态,鼓励和引导大家主动参与,强化举措,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①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分局详细制定了全员学习计划,对省局绩效管理的相关专件以及市局的安排部署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深刻解读省局绩效管理的思路、框架、脉络等,以达到思想上统一、认识上提高的效果。

②强化全员参与、交流互动。在分局采取召开分层次、分岗位等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首先分局班子成员召开专题研讨会,一对一、面对面就绩效工作如何在基层顺利实施,并针对分局如何分岗位、分人员交流互动,消除思想顾虑。其次,分岗位开展“绩效管理大家谈”征求意见座谈会,引导大家人人谈论绩效,参与绩效,并对每个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剖析,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下一步的顺利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为扎实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分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第一是走访调研。对本辖区内的纳税企业和知名人士进行走访,了解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征求走访对象对地税工作的意见。第二是问卷调查。3月22日,由分局长带队,向疾风矿等重点税源企业发放调查问卷,通过汇总归纳反馈上来的信息,掌握企业经营纳税状况、存在的困难、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第三是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乡镇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及纳税企业有关代表进行座谈,向其面对面述职述廉,并就改进税收工作同与会代表进行互动交流,争取社会各界对行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通过此举进一步做好与纳税人的交流沟通和政策宣传,同时也更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纳税人服好务。

(二)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分局的亮点工作之一就是在强化土地使用税管理方面,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分局的实际进行了创新,强化了土地使用税管理,促进了土地使用税收入的倍增,缓解了任务压力。

主要思路就是:以点带面,先由午门镇政府牵头,成立土地测量小组,对所辖行政村应税土地进行全面测量,再在磁山镇、伯延镇推开,制定土地使用税强化管理目标,以集中清查、夯实税基为主线,重新澄清税源底子,规范管理台账,建立定期土地数据更新核对机制。6月11日上午,第三分局和午门镇政府联合召开辖区内土地使用税专项清查活动动员会,午门镇所辖15个自然村的村主任及乡镇主管财税工作的部分干部和分局全体税务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会上,分局分局长宣读了这次联合清查活动的背景、意义和具体实施步骤,午门镇石镇长向各村委主任协助这次清查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午门镇综合治税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调了这次大规模的清查活动对完成地税收入任务和乡镇任务重要意义,以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会后午门镇成立了5个土地测量小组,对全镇各行政村占用土地的应税行为,进行全面准确的测量,测量结果交由村委会盖章确认。同时要求每名管理人员签订“土地使用税纳税事项承诺书”,并对土地面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做出承诺,形成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的土地使用税分类税源档案,为日常征管提供较真实的基础数据。

在这次土地使用税专项清查活动中,分局长一马当先,和乡镇主抓财税的领导亲自深入第一线指挥,各管理人员和乡镇协税人员都是起早贪黑,加班加点,逐村逐户丈量土地搞清查,使这次土地使用税专项清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初步统计,共清理户数x户,与去年相比土地使用税增长了x余万元,增幅达x%。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分局的税源结构不够合理。一次性税源占总体税源的比重过大,缺乏持续稳定地后续税源,随着新峰水泥等重点工程扩建的结束,将为分局的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另外,随着产业结构的提升、调整以及钢铁萎靡不振的影响,一些洗选行业等企业将面临关停的局面,而这些企业的关停,企业所得税源进一步萎缩,分局征收压力增加,收入形势将更为严峻。

二是目前制约第三分局的突出问题就是干部队伍管理问题。一是年龄老化。分局在职干部10人都在47岁以上;二是干部队伍素质与工作需要尚有一定差距。少数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局观念较差,责任心不够,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保守思想,工作中习惯按部就班,创新性不够,与其他单位相比,工作开展比较平淡,缺乏特色和亮点。四是税源管理还较薄弱,有相当一部分业户还没有真正管理到位。

三、2016年分局工作谋划

总体思路: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2016年,我们分局要紧紧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提高分局全体人员的政治敏感性,跟紧市局的工作思路和步伐,突出创先争优,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量,打好精细化管理的主动仗,确保完成全年税收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及主要举措: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1、树立大局意识,坚定完成税收任务的信念。2016年分局组织收入面临的形势(高基数上高增长)将更加严峻,这就要求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税费收入指标考核。继续坚持实行按月考核,季度平衡,对未完成任务的管理人员,按比例相应上报市局扣发有关津贴和奖金,真正做到:“千斤重担有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切实增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抓收入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纳税评估,提高管理质效。要进一步强化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的互动机制。分局领导要亲自参与和指导纳税评估,积极总结经验,切实打开纳税评估新局面。注重收集、善于利用各类数据信息,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要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加强案头审核比对,确定评估的方向和重点。不断总结完善,逐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力,带动税源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对今年市政府和午汲镇、磁山镇等重点工程项目中涉及到我分局收入的重点项目,如南二环建设项目,新峰水泥二期项目扫尾工程等采取按项目建立台账,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实现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的新突破。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机制,创新纳税服务举措。

分局确定要在纳税服务机制上进行创新,就是要在2016年对重点税源大户的纳税服务上进行创新,树立大服务观,实施“大客户服务”。亦即针对重点税源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由于一些较大规模的企业涉税业务多,需要税务人员的深度服务。因此,参考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成型做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项目特事特办,实施“点对点”地“大客户服务”,提供一户一策的个性化服务等。在财务核算、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重点辅导服务,实现纳税服务的“精细化”。分局成立“大客户管理服务组”,制定相关制度,落实服务人员,定期检查考核,回访服务对象,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

五是和谐管理,从严带队,切实提高综合素质。

一是不断提高分局班子水平。分局班子要要树立大局意识,倡导团队精神,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合力,针对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做法,力争又快又好地推进工作。二是要增强学习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做好地税工作,要自觉地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养成勤于学习、思考、总结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四、对市局的工作建议

目前基层的运营经费比较紧张,正常的电费、车辆油修等都难以保证。

建议市局在2016年度对基层办公经费进行必要的倾斜,以确保基层分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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