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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非承诺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3    阅读:

禁止“两非” 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一篇

禁止“两非” 承诺书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 、女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

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两非承诺书】【两非承诺书】

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

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

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乙方: 、 (签字)

年 月 日

打击两非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二篇

【两非承诺书】

凉州三院妇产科超声科医务人员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

2016两非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三篇

两非承诺书

根据市、区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为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严格查验孕妇的相关证明并留存备查:其中对政策外怀孕的查验乡镇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对政策内怀孕的查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诊断意见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情况紧急、危及病人生命安全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在先行手术后及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并向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做出的党纪、政纪和法纪处理决定。

科 室: 承诺人:

日期

卫生院医生打击两非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列》以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积极参加定期召开的计生政策和打击“两非”学习培训会议,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出具任何虚假报告及证明。

四、严格执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坚决不违法开展利用b超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不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两非承诺书】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注:承诺书一式两份,科室存一份,单位村一份。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 条例》 、 《凉州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有关规定》 、 《b 超机计划生育使用管理人工终止妊娠制度》以及《综合治理出 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的 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 岗 位 职 责 及 实 效 承 诺 觉性;

二、 积极参加妇产科、 超室定期召开的计生政策和打击 b “两 非” 学习培训会议, 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严格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严格工作纪律,规 范医疗行为和计生工作程序。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不徇 私情,不谋私利,不出具任何虚假报告及证明。

五、严格执行打击“两非”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 坚决 不违法开展利用 b 超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不开 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行 为的发生。

承诺人(签字) :

主管领导(签字) :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

两非承诺书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禁止“两非” 承诺书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 、女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

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

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

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

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乙方: 、 (签字)

年 月 日

2016廉政准则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四篇

廉政准则承诺书

2016年,中央出台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了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省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珍惜并正确运用

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四、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不在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插手干预,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

【两非承诺书】

五、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和外出学习考察等规定。

七、严格执行诺廉、述廉、谈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严格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祝寿等事宜收敛钱财;不放任、纵容自己的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各种私利;不搞非法拉取选票等非组织活动。

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以上承诺,诚请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如有违诺,我愿意接受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廉政准则承诺书

中央出台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了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省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珍惜并正确运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滥用职权。

五、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不在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插手干预,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

六、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和外出学习考察等规定。

八、严格执行诺廉、述廉、谈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九、严格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祝寿等事宜收敛钱财;不放任、纵容自己的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各种私利;不搞非法拉取选票等非组织活动。

以上承诺,诚请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如有违诺,我愿意接受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2016禁止乱办班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五篇

禁止乱办班承诺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严禁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汶教体字201632号)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

承诺人:

2016年7月 日

2016廉政责任承诺书
两非承诺书 第六篇

廉政责任承诺书

本人作为该项目的责任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现作如下承诺:

1、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承包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刁难或故意为难承包方。

4、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秉公办事,不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谋私利,做事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暗箱操作。

5、不向工程承包方推销、介绍或暗示使用特定人或特定品牌的工程材料等。

6、不向承包方索要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干股等;不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工程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不收受或者以借为名收受承包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生活或办公用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收受承包方财物。

8、不接受承包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和高档娱乐等活动。

9、不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

10、本人将努力践行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给予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廉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自己保存,另一式交纪检部门备案。

审计组长廉政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争做人民满意的审计员,我承诺:

第一条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切实认真地组织审计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审计组廉政教育。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技术,开展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和审后讲评,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意识;

(二)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纪律。进驻审计点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责任》相关规定,争取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检查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离开审计点前,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积极配合局纪检组开展审计现场廉政巡查和审后廉政回访;

(四)落实对外聘人员的纪律管理。加强对外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纪律管理,采取多种方式,使其充分知悉并严格遵守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

(五)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审计结束后向州局主要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和报送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审计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或可能影响审计机关形象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或纪检组报告或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条审计组长要带头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审计应有的独立性,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做到:

(一)了解审计组成员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采取回避、追加复核等相应措施;

(二)现场审计、延伸审计、核查重要事项和接受重要审计工作资料以及交换审计意见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避免审计人员单独与被审计单位接触;

(三)不得隐瞒、变更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四)不得泄露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严格实行外勤经费自理。关注审计组成员在审计期间的费用支出情况,避免因与被审计单位发生经济关系,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应尽力减轻下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负担。

第三条在审计期间严格遵守以下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与被审计单位有经济关联的单位的宴请;

(二)不准入住明显高于外勤经费标准的豪华、涉外宾馆;

(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

(六)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七)不准在执行公务以外的时间占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八)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十)不准为个人或家属、亲友购买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工股或未上市原始股票;

(十一)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安排自己亲友工作的要求;

(十二)不准利用审计权力和审计影响力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通过被审计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三)不准利用审计中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等挂钩。

承诺人:承诺日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党委(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及“签字背书”制度的要求,现做出如下承诺:【两非承诺书】

一、履行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

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有计划、有重点的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密切配合;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委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明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营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浓厚氛围。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腐-败问题“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增强办案合力。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确保查办案件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把医改工作作为展示主体责任的有效平台,严格考察干部,让“干净”的干部有大的舞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不作为的行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七)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党内监督。以各级党委(党支部)重要会议为载体,在做决策、用干部和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三重一大”全程监督;加强对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终身问题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诚勉、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用好“四大-法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聚焦“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廉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九)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为工作模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会商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运用现代手段,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

(十)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二)对党委(党支部)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政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对“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自觉接受局党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局党委(盖章) 承诺单位党委(党支部)名称(盖章)

局党委书记 承诺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两级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廉政任务,强化廉政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完成,日前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分别与集团公司和学院党委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

承诺书和责任状针对两级干部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理想、宗旨、法制、条规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对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四是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的签订不仅增强了全体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还规范了干部的领导行为,为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保证监督作用。

个人廉政责任承诺书

根据管理局纪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要求,为保证在 安全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依法行政,促进 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在此郑重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四项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管理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在我处的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不违规、不徇私,不收受不正当利益。

三、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恪尽职守,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坚决制止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按管理局和****建立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监管制度、廉政等方面去做,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诸条,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法律的制裁。

部门负责人 :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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