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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3    阅读:

篇一: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商会成立大会邀请函

河南省管业商会成立大会庆典邀请函

尊敬的

兹定于2016年1月21日(星期

在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迎宾馆 举

办河南省管业商会成立大会。届时恭请您莅临。

河南省管业商会敬邀!

2016年1月21日

篇二: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邀请函12.11

邀 请 函

尊敬的 :

您好!兹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推动下,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即将成立,以公益性社会团体性质在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组册登记。促进会以“联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配合党政群团的工作,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为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咨询建议、为社工机构、志愿组织的专业服务提供咨询辅导、为社工与志愿者合作服务提供科学的评估”为宗旨,并将通过专家学者、资深社工、志愿者领袖等的交流沟通,探索切实有效的合作方式、合作途径,逐渐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打造广东服务名片,促进文明广东的和谐发展。

“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2年12月16日下午14:00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礼堂(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举办,特邀请您出席,可带1-2名社工或志愿者参加(另参会人员名单请发邮件,谢谢!)。期待您的光临,再次感谢您对促进会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1:“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附件2:联系人、交通指南、路线图

附件3:“促进会”简介

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2012年12月11日

附件1:

一、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一)时间:2012年12月16日下午14:00-15:15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礼堂

(三)人员:党政部门与团委领导、促进会会员代表等

(四)主持人:吴怡(亚运“微笑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

(五)流程:

1.嘉宾介绍(5′)

2.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党委委员、社会工作系主任谭建光教授致欢迎词(5′)

3.团省委指导中心领导致辞(5′)

4.民政厅社工处领导致辞(5′)

5.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宣读批文(5′)

6.促进会筹备组介绍促进会前期准备工作(5′)

7.促进会筹备组作章程说明(举手表决)(5′)

8.选举促进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会、干事会(举手表决)(10′)

9.选举促进会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通报法人代表(举手表决)(15′)

10.移交仪式(移交“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牌匾给促进会;移交“朝阳行动项目联合办公室”牌匾给社工系)(5′)

11.促进会会长讲话(5′)

12.合影(嘉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5′)【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二、中场休息(15:15-15:30)

三、社志沙龙议程——青年影响国家国家成就未来

(一)时间:2012年12月16日下午15:30-17:00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礼堂

(三)人员:党政部门与团委领导、促进会会员代表、社工机构、志愿者机构代表等

(四)主持人:邵振刚(广州市团校讲师)

(五)流程:

1.主题演讲:何艳玲,教授、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导、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精彩观点:陈日铃(万信达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戈友公益基金会发起人、副理事长、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广州特殊儿童运动会组委会秘书长)(8′)

3.精彩亮相:3个机构展示

4.精彩180

5.嘉宾点评

附件2:

(一)联系人:

林锐斌:13480224510

李晓欣:13580360480

李灿锐:13694202800

(二)交通指南

(1)乘以下线路公交车,在“侨乐新村”站下车即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72路(动物园总站--天健广场总站)

140路(员村总站--元岗总站)

201路(广州火车站总站--犀牛角村总站)

246路(动物园总站--太和总站)

502路(白云路总站--沙太货运站总站)

808路(火车东站--竹料总站)

(2)乘以下线路公交车,到天平架汽车总站下车,出站后向北顺着沙太路直走300米左右即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11路、28路、32路、51路、85路、110路、111路、112路、287路、509路、大学城4号线。

(3)乘坐地铁三号线(机场南-体育西)到燕塘站,走A出口,转左顺着燕兴路走约300米,见到丁字路口(新燕花园)转左,顺着银燕路往沙太路方向走约500米,过桥后左转顺河边走约80米可见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三)路线图

篇三: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2015社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联社第二届四次社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工作报告

2015年2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受联社工会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对二届二次职代会以来工会工作的回顾

我联社第二届职代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25日召开至今逾一年时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联社的工会工作在省联社党委、省联社工会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和联社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联社业务经营目标任务,按照"围绕中心、维护稳定、维权监督、促进改革"的工作思路,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员工办实事,调动联社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联社业务经营、市场营销、完成联社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

在联社党委的支持下,充分行使和发挥职代会的"五权"和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联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审议了联社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积极开展维权工作,努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联社工会组织准确及时地把握广大员工的思想动态,畅通与员工交流的渠道,反映员工的愿望和呼声,协助党委做好协调关系,稳定情绪,化解矛盾,稳定队伍的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联社绩效工资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通过职代会和社务公开的有效途径,让员工积极参与涉及员工利益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的制定,努力营造齐心协力谋发展的和谐环境和氛围。

(三)为广大员工办实事,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一是组织职工进行年度的身体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二是职工过生日,通过邮政礼仪部门的代办,为每一位员工送去一份蛋糕、一束鲜花祝福(退休员工逢十生日,则送去生日慰问金)让员工体会到联社这个"大家"的温暖,激发员工"恋家"情怀;(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促进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在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联社工会对各信用社的工会小组长进行了一期工会小组长应如何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作用以及应如何配合社主任开展工作等方面培训。

二、今年工会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省联社总体工作部署,认真抓落实,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中心重本职,围绕本职促创新,围绕创新抓亮点"。

(一)继续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工会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在新形势下开展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为联社的深化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拓宽广大员工的民主管理渠道,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充分行使和发挥职代会的"五权"和参政议政职能。

(三)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利用工会信息沟通平台,在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关心职工生活,做好福利工作,多交知心朋友,继续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五小设施"建设,"职工之家"是联社工会永恒的主题。

五、改选工会小组长并举办一期工会小组长培训班。

六、积极组织开展工会小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活跃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员工与员工、员工与领导之间的了解,增强全社员工的凝聚力。

七、积极协助联社党政和职能部门,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工作形式创新、增强工会工作活力,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业务知识培训与技术练兵相结合,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与促进提高员工收入相结合,加大职工维权工作力度与积极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联社相结合,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开展创建"学习型信用社",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支会管理、善经营、懂业务、守纪律能吃苦、讲奉献,有创造力、凝聚力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联社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2015合作社管理制度

第1篇: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种羊、种牛、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社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本制度中的各项开支数额,可以由合作社理事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后,根据本社情况,自己确定。)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社员意见,并解答社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三、社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社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社员,用于按社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社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社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社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月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月日前。

(注:本制度中除了按年度盈余不低于60%比例返还社员的规定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以外,其他比例可以由本社自己讨论决定。)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或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社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社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六、理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要求,可临时召开理事会。

七、理事会所作决定,须取得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能生效。

八、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

九、监事会所做决定,须有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若参会人只有三分之二的,需全票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社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养殖)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十七、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社员服务,增加社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种植(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品牌注册、标准化生产及社员增收金额等。

四、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社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社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十八、定期报表制度

一、本社报表种类有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

二、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

三、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部门报送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四、年度终了15日内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盈余分配表、种植(养殖)、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表和下年度种植(养殖)、销售计划表。

五、种植(养殖)生产、销售报表由营销部主任负责编报;财务报表由会计人员负责编报。

六、本社报表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填写认真、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十九、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

一、合作社对社员所养殖的肉羊应进行造册登记,并每季度上报工商、税务、动物检疫等部门;

二、社员交售肉羊,由合作社统一租用车辆到社员户就近的地点收取;

三、主要产品销售前三天向动物检疫报检点报检,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出售;

四、合作社统一收购生猪时,要认真填写《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包括社员姓名、时间、地点、只数、重量、品种、交售人员签名。)逐户登记造册;

五、合作社销售肉羊由当日有肉羊出售的社员选出代表2-3人,亲自前往销售;

六、肉羊销售价格按当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七、销售所获的收入,扣除税费、运费等必需开支外,合作社按每只2元收取服务费,并记入财务账目,其余收入按填写的《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本制度是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进行制度设计,不一定符合全县每个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各合作社可以根据本社实际,进行具体约定,但必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社员设3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监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社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社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二十一、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考勤

第十条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1、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工龄满一年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在校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已享受了学校寒暑假待遇的,不在另外享受探亲假。

5、探亲假期与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重合的,不在另外计算。探亲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探亲期工资、奖金照发。

6、员工探亲可报销一定的路费,原籍在外省,配偶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员工,每年可报销单位至家乡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

第二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一般为三天(不包括路途时间),晚婚(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延长至30天。

【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2、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假期(赴外奔丧者给予路途假)。

3、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二十四岁)休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数量,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经年度考核,根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个人的意见,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员工的调动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各信用社):业务部门负责人(含坐班主任)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能力和年度考核提出建议,由联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任职及奖惩。

第三十条联社机关每年定期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员工的综合能力与工作表现做出全面评价,并作为员工的工资定级、奖惩、调动及部门调整的客观依据。

第三十一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敬业精神、纪律状况和品德言行等方面;另外坐班主任以上负责人还考核领导能力,其他员工还考核发展潜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合格四类。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每位员工的晋升、加薪或辞退。

第六章工资及福利

第三十二条联社机关员工工资实行信用社等级工资。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聘用工资。

第三十三条每年年初,视上年度财务决算结果,适当发放年终奖金,对员工一年来努力工作做出回报,具体发放方案由联社机关主任决定。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计算期为当月一日至月底,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1日。

第三十五条联社机关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及保险待遇。各项福利及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章离职

第三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应于三十日前,其他员工应于十五日前提交“辞职报告”,呈由所在部门和人事部审核并报联社主任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以辞职报告被批准之日起停发。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离开联社机关前,必须退还联社财物,移交有关业务材料。如果其经手的业务有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在收回后方能离职,否则联社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被联社解聘,或因违反联社机关制度或国家法律被联社辞退的,亦应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结清有关部门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八章其他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联社机关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3篇: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

(二)社员一般不少于五百个;

(三)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四)有具备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本条第二、第三款数额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适当调整,报总行备案。

第十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县(市)支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发起社员名单及出资额;

(五)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安全防范措施、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的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之日起满六个月,仍不具备申请开业条件的,自动失去筹建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出筹建申请。

第十二条农村信用社筹建完毕,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其审批程序是: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复审,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审批程序如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

(六)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撤并,由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并颁发或注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农村信用社章程;

(二)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章程的修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县联社提名,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四)监督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

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农村信用社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的,其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农村信用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农村信用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险箱业务;

(八)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必须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如需动用存款准备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

第二十八条农村信用社坚持多存多贷、自求平衡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年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农村信用社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县联社报送信贷、现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送统计报表和中国人民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统计资料。农村信用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六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农村信用社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农村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结算规章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办理同城结算,可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同城票据交换和多边结算,也可通过县联社办理;办理异地结算可自由选择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定期向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七章接管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在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该信用社实行接管,对其进行整顿,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况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

农村信用社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第三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因吊销许可证被撤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三十八条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第三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因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农村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村信用社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和起诉,处罚决定生效。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期间和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生效之前设立的农村信用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三年内依照本规定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确定。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修改、废止。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1990年10月12日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本规定。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______合作社:

我自愿加入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第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篇五: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2016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报告10篇

第1篇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农机化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农机装备水平逐年提高,农机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市农机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能,扎实开展田检路查,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会意见,现将一年来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农机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农机装备动力为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全年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531台,注册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3台,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排查安全隐患400余起,处理农机事故5起,死亡1人,农机安全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小组。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相结合。出动宣传车27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二是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结合。分乡镇、分农业机械类型开展为期18天的培训考证工作;三是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印制发放了给机手朋友的一封信3000份,借助新闻媒体在“乡村行”栏目制作12期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节目;四是与农机通工作相结合。利用农机通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天气预报、购机补贴等信息24条。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安全执法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抓好目标管控。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三项责任”,即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农机业主的主体责任,建立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农机经营者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2、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多管齐下,不走过场,把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在排查中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平安农机”创建相结合。结合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合作社)活动,为机手办好事、办实事,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二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清理整顿相结合。通过实行优质服务,促进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拖拉机持牌持证率和年检率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集中检审验时机进一步搞好了未检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和隐患治理工作。三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专业合作社、集镇中心、重点时段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以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联合收割机操作手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上道路拖拉机的违章情况,做到农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年初市农机办专门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月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完善了《市一般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了《2016年市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长期未检验拖拉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执法行动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措施,整改落实。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乡、村组、农户、田间、场院等拖拉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处违章行为,检查发现的“无牌、无证、无年检”的“三无”现象督促机主自觉接受管理。出动监理人员346人次,共查处无牌照无证81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5份。

3、开展平安农机进乡村、进校园。通过科技下乡活动,进行社会宣传,同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安全知识,法规常识,促使农机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监管执法手段薄弱,对上道路的拖拉机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管法规层面存在缺失和不足。

(二)社会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甚至产生抵制情绪。有些部门对农机监理执法认识不够,认为农机监理对拖拉机实施管理是对农业生产的束缚,妨碍了农业生产,特别是农忙季节应停止检查工作。

(三)农机监管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机执法缺少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上,检验人员还只能用“眼看、耳听、手摸、锤子敲”的传统做法工作。

(四)监管专项经费缺失。2016年农机监理规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财政对农机监理站经费预算也紧紧是基本人员工资和基本支出数,没有专项执法检查经费,连交通费支出预算都没有。

四、加强和改进农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应当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列入对政府的考核范围。

(二)建立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并真正落到实处。联合执法能有效解决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又可补充农机监理执法手段的不足,最大限度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政府投入,发挥惠农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农机监理零收费管理。

第2篇

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农机技术推广为先导、农机安全监理为保障、农机技术培训为基础、农机管理服务为手段,着力打造“改革、转型、平和”农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持续增长。预计至2016年6月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6.58万千瓦,各类拖拉机27173台(新增拖拉机443台),收割机798台(新增86台),插秧机577台(新增8台),烘干机12台(全部为新增)。上半年全市机收小麦面积17万亩,机收油菜18万亩,机收水平77.78%;机械耕整96万亩,比去年同期增加2.1万亩,占年计划的75%;完成机插水稻12万亩,同比增1.8万亩,占年计划的100%。

(二)农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验拖拉机2659台,核发号牌524副,考发驾驶证(操作证)255本,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农机技术培训及推广能力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共培训各类学员350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70.08%,其中: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035人;汽车驾驶培训1955人;从业资格培训284人;阳光工程培训230人。推广普及农机新技术3项(水稻育秧机械化技术、油菜机收技术、桔杆粉碎还田技术),极大提高了农机科技贡献率。

二、主要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步实施。

今年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10万元,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全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市农机局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按“先到先补”方式公平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今年是全省首次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根据全市摸底情况,市农机局决定首次在全市采取“先到先补”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保障购机农民利益。

2、强化培训,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对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保障补贴对象安全操作补贴机械。5月15日-5月28日,市农机局集中市农机学校、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在农机学校流水线办理补贴手续,并集中免费培训农机手1100多人。

3、实行“一站式”服务。从6月9日开始,市农机局在局院内集中给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机械,组织全体专班人员实行补贴、登记、发机一站式服务,对部分难以移动的补贴机械市农机局将在7月份开始到农民家中现场发机、核机。

(二)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扎实有效。

上半年,市农机局成功组织了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和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

3月28日,全省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在市开班,省、农机局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副书记、副市长到现场指导。来自全省鄂西片70余名县(市、区)农业、农机局领导、技术人员及合作社社员参加培训,深受与会领导及学员好评。

4月28日,由市农机局主办、安福寺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办的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在安福寺镇成功召开,全市水稻主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机岗位责任人、农机、水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机手及安福寺镇农民130多人参加培训并现场观摩。

(三)农机跨区作业成效显著。

1、做好跨区机收内引工作。一是将收割机、烘干机作为特殊补贴机械提前操作,补贴收割机45台、烘干机12台,保障本地收割机械需求和粮食烘干需要。二是召开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企业及相关加油站负责人会议,组织本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的收割机600余台进行抢收,切实做好收割机械用油、维修等后勤保障。三是成立马东、马西两个片区跨区作业办公室,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岗位责任人、公安民警加强值班,引导外来跨区作业队作业,保障跨区作业秩序。四是引进江苏、浙江等地跨区作业队12个300多台收割机参与本地小麦、油菜抢收。截止5月底,全市共投入收割机1017台,全力奋战10多天,全市17万亩可机收小麦全部抢收结束,收割油菜18万亩。

2、做好跨区作业外联工作。一方面加强跨区农机手培训工作免费培训机手2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120个;另一方面加强与当阳、荆门等地联系,组建跨区作业队,外出跨区作业机车120台,实现跨区收割9万多亩。另外,市农机推广站首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插秧机80台开展水稻机插跨区作业,机插面积5000余亩。

(四)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今年来,市农机局突出“六抓”,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一抓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市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及安全监管科科长为成员的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二抓宣传。与市电视台《乡村行》栏目合办有关农机安全生产节目3次。三抓培训。抓好每月8日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对象集中培训,上半年培训农机手1400多人。四抓检查。共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130人次,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96台人次,纠正违法载人21起,排查农机事故隐患39起,检查农机销售网点和维修网点17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983份。五抓制度。编印了《安全手册》,完善了《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门卫、教室、宿舍、集会、学生活动等各项安全规定。六抓防范。建立信息预警机制,依靠安全员、教练员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敏感性信息,完善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营造气顺、心齐、和谐、向上的氛围。

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汽车驾驶员培训安全事故。

(五)农机手操作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上半年,市农机学校一是抓好培训场地、教具机械更新改选工作,投资40多万元维修培训道路300m2400㎡,新增洋马收割机教练车1台。二是抓好两个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收获等实用技术来开展,培训农民、农机手600余人。另一方面开展好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拖拉机、汽车驾驶技术和汽车从业资格培训三部分,培训驾驶操作人员3000余人。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上半年来,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24家,全市农机服务总收入已实现1500万元。市农机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所有合作社成员均享受送检、送证上门服务。二是在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市农机局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资金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安排60万元用于合作社育秧硬软盘补贴,安排13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烘干机补贴,安排30多万元用于柑桔打蜡机械补贴,用于合作社的拖拉机、收割机及水产畜牧养殖机械补贴资金150多万元。占全市补贴资金的40.66%。三是在技术上给予免费培训。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服务内容,免费培训机手300余人。四是在业务上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在跨区作业直通车上登记,对全国发布农机跨区作业需求情况,及时与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免费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件,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跨区作业。

(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1、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市农机局中心工作主要包括董市镇征地拆迁及第四轮“三万”活动,目前,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尾声,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到5月23日,市农机局已完成土地征用507.78亩,占任务的93.73%;房屋签约、房屋拆除25户,占任务96.15%;清障500亩,占任务92.28%。第四轮“三万”活动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为主题,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笑脸行动”。5月25日上午,市农机局“笑脸活动”小组全体成员与驻村的33名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面对面交谈,仔细询问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爱心“爸爸妈妈”为孩子们送上“六一儿童节”礼物,让留守儿童得到社会的关爱。

2、教育活动有声有色。一是教育活动突出六抓:抓领导带头、抓督导检查、抓送学上门、抓交流互动、抓专家辅导、抓书记上党课。通过“六抓”,促进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规定动作”全面完成,“自选动作”全部到位。二是听取群众广泛深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采取“三进五访”、“结亲拜年”等方法,聚焦反对“四风”,倾听服务对象、基层同志、老同志、老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开诚布公地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市农机局共召开座谈会3次、个别座谈15人次,设置意见箱4个,设置征求意见热线电话4部,走访困难职工7人、基层干部37人、先进英模2人、代表委员18人、服务对象71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65份,参与征求意见的党员干部43人。收集问题意见建议数77条,其中领导班子查找“四风”问题数28个,班子成员个人查找“四风”问题数49个。三是对照职责边整边改。通过边学边改,查找群众最厌烦的三件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及时研讨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六亮”:亮权力清单、亮审批程序、亮办事规范、亮干部身份、亮监督电话、亮群众评价,改进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学校等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对照习总书记画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像,制定了《市农机局“好干部”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导致农民购买力下降。今年国家对插秧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补贴标准同往年相比降幅达到近50%,导致农民购置插秧机实际价格比去年上升300%以上,去年农民除去补贴后实际购机价格约2000元,今年达到6000元以上。

(二)农机结构不优化,装备不合理。主要表现:一是大型动力机械设备优良,其配套作业机械一般或较差;二是动力与配套作业机械匹配不合理;三是部分重点农时环节的农业机械设计落后,甚至没有机械代替。

(三)农机技术推广及服务经费缺乏。按照市财政预算口径,市农机推广站实行财政定补,工作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因此许多新机具、新技术不能得到很好推广运用。

(四)农机监理站安全监理经费严重不足。我市农机保有量大,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农机事故发生存在上升隐患;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农机监理工作不能全面顺利进行。

(五)农机技术人才青黄不接,农机队伍断层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今后我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核查结算及后续资金的争取工作。目前,全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录入730万元,预计到7月底可以录入结束,后期将陆续进入发机、核查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同时,市农机局将进一步加大后续补贴资金的争取力度,着力保障全市农民购机补贴需要。

(二)进一步抓好水稻及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一是加强水稻机械化生产管理。通过全市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加强全市水稻机插秧稻田管理,保障机插秧田稳产高产。二是加大油菜机械直播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引进先进的油菜直播机械开展广泛的现场作业演示,提高农民对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的认识;出台优惠补贴政策,下半年准备推广油菜直播机30台以上。

(三)不断加大农机技术推广力度。一是引进先进的新机械、新技术来我市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在试验成熟的基础上召开各类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会。二是对试验、示范的新机具、新技术及时与厂家联系,将试验结果包括优点、缺点、问题反馈给厂家,以便及时改进。三是找准适合生产的新机具在市内推广,明确推广任务,力争在三项技术机具选型定型上有突破,在推广机具数量上有突破。

(四)加大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一是着力培育农机大户(包括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大户等),鼓励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016年下半年全市再增一个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二是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增加本地农机手作业收入30%以上,通过引进机械作业,完成本地农业生产机械作业量20%以上。

(五)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以“防”为主的思想,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抓宣传教育,将安全时刻挂在嘴上,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做在行动上。二抓督促检查,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载,将不安全因素扼杀于萌芽状态。三抓事故查处,对已发生的事故认真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忘羊补牢。同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再创新特色。一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二是全面完成第四轮“三万”活动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系统工作效能。

第3篇

一、加强领导

市农机办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农机化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二、强化措施

一是采取座谈、走访及目标考评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在今年农村公益性服务目标考核中,我办组织了部分农民和农机手对各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相关座谈和走访,认真听取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的心声。

二是对照目标进行逐项考评,按照完成任务进度情况综合评分。在充分征求农民和农机手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市农机公益性服务2016年考核评估表逐项进行考评,力求做到公平合理地评价公益服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各镇镇道农业服务中心均能较好完成农机公益性服务工作,大部分目标得到提前完成。主要体现在:

(一)今年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技推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问安、安福寺、董市、仙女等镇超额完成了今年水稻插秧机推广任务,全市计划推广插秧机50台,到11月底实际购置插秧机212台,还有很多欲购置插秧机的农民因补贴资金不足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

(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任务基本完成,问安、安福寺等镇召开了多次早稻、中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现场会,特别是鄂西片早稻机械化育插秧培训班在市召开,对市工厂化育秧给予了高度评价,受到市农机局、市政府领导及农民的好评。

(三)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在市问安镇举行。市承担了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国斌、省农机局副局长周立民等领导亲自到会,油菜机械化收获技术得到与会代表及广大农民一致认同。

(四)扎实抓好拖拉机、收割机及其他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了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市农机办将拟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合格的农机手可优先享受补贴政策。4月21日-5月3日、11月19日-23日,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组织补贴对象到农机学校集中培训,共免费培训补贴对象1300余人。

(五)抓好农机作业。今年以来,各镇街道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内引外联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机作业创收。一方面加强内引,除组织全市1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600余台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械作业,完成机械收割11万亩外,在外地引进跨区作业机车(重点引进江苏久保田车队)300余台到本市作业,完成小麦机收7万余亩,使全市小麦机械收获面积突破18万亩,可机械收获率达到100%,机械化收获水平突破98%;另一方面做好本地机车外出跨区作业工作,培训机手3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200余个,准备远赴河南、河北、四川等地机收。预计外出跨区作业机车200余台,可实现跨区收割15万亩以上。

(六)扎实开展好油菜机械直播工作。2016年9月20日,市农机办在仙女镇组织召开全市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现场会,仙女、问安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组织本镇信达植保合作社、龚坪、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完成现场会的布置及作业机械调配,圆满地完成了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会工作任务。

(七)其他各项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街道农机推广人员素质偏差。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同时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二是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三是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监管不足,合作社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三是少数镇街道农机岗位责任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很好完成农机岗位工作。

第4篇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步伐,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社员管理、档案管理、机械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配齐办公设施和日常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账和维修记录,建立与健全作业合同、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使合作社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并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及会员的权力和义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行“一独立六统一”的管理方式保证合作社工作有序进行

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将服务所得利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以组织机耕、机插、机收等一系列农机作业、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生产资料、并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基地+农户”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为了使合作社的各项活动能够有序开展,合作社采取“一独立六统一”的运作模式具体运作。“一独立”即实行单机核算,由机具所有人自负盈亏;“六统一”即统一联系业务、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零配件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签订作业服务合同。根据农作物播种先后,统筹安排,机动灵活,有组织地进行连片作业,切实提高作业效率。具体作法如下:

一是狠抓技术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把社员的技术培训放在首位,从机插秧和油菜直播技术入手,共举办机插秧技术培训班6次,油菜直播技术培训班4次,油菜收割技术培训班2次。分别召开水稻机插、油菜直播等现场会8场次,共培训农民技术员50余人,现场培训农民机手58人,为合作社实现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二是实行“订单作业”。与周围村庄、农户签订农田作业服务合同,按合同或订单为农户进行统耕、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了农民致富新途径。如2016年和问安镇双湖村签订1000亩机耕机插订单合同;分别与镇村和董市镇的村签订200亩机耕、机插、机收订单合同,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增加合作社的收入。

三是实行“一条龙”服务。协助周边乡镇开展夏季小麦机收、麦杆还田,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水稻机收、秸杆还田、油菜精量直播等“一条龙”作业,使“三夏”变“两夏”,“三秋”变“两秋”。如2016年“三夏”“三秋”期间,将本社经营的1000亩流转土地以及周边村庄的部分土地实行统一耕整、统一机插、统一机收,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时间缩短,与往年机手单打独斗、农户各自为战的情况相比,可减少5——7天时间,解决了农民农时季节的后顾之忧。

四是组织跨区作业,拓宽收入渠道。合作社充分利用其组织化、规模化作业的优势,组织社员和机具到周边村镇进行对外作业,以最低的价格、最佳的质量为全市农民提供耕、种、收等系列服务,这样,既拓宽了收入渠道,增加合作社的收入,又提高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2016年年初,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与问安镇的双湖村、方家畈村、张家桥村、袁马头村、镇的村、董市镇的村等签订作业合同,为其农户提供耕整、育秧、机插、收割等一条龙服务,实现收入近10万元。

五是开展承包流转土地和“土地代管”等农机服务,合作社合理利用现有人力和机械资源,大胆承包流转土地1000余亩,并与家庭劳动力欠缺的农户签订合同,代管承包土地,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极大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为合作社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六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机户发家致富作坚强后盾。农机户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后,机械的入户挂牌,年检年审、加入保险、维修保养、作业联系、合同签订等,都由合作社专人统一组织,作业市场及一系列后勤保障都有合作社统一负责,扩大了作业区域,延长了作业时间,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增加了作业收入。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提高社员工作积极性

合作社的入社方式有带机如社、带资入社、带土地入社等多种形式,分配方式根据入社方式加以确定,带机如社的社员按照单机核算,分户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以土地入社的社员,享受的机械作业服务低于市场价格,同时还可以参与分红。合作社从服务收入中,提起一定数额的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保障合作社工作的正常运转。合作社年终召开总结大会,公布每个社员全年经营作业情况,公开收入分配方案,评选出服务好、水平高、群众满意的社员和机手,最大程度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广农机新技术

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既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而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其的认可和掌握程度。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围绕粮食、油菜增产增收,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油菜精量直播技术为切入点,扎实推广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为全市的粮食、油菜增产增收做出了贡献。

(一)、打破僵局,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放在首位,以实施科技兴粮为主战略,以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新路子,实行了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机防、统一机收、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田间管理的“八统一”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农户签订机插秧合同,从备土、育秧、机插到后期管理等水稻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全面负责。同时,聘请机插秧农民专家龚祖明同志为组长的技术专班全程指导,机插秧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分片负责,以集中育秧区域为重点,加强苗期观察,统一田间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使广大农民对机插秧技术有了新的认识,突破了水稻机插的瓶颈,打破了僵局,今年,合作社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17000亩,其中早稻6000亩,中稻1万亩,晚稻1000亩。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新增水稻插秧机116台,实施整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镇2个;整村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村32个;全市实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91000亩,其中,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50000亩;使全市的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6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极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投资近150万元兴建的2400平方米高性能智能育秧大棚已于2016年7月16日顺利通过验收,为机插秧技术在全市全面推广提供了保障。

(二)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稳步推进

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发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工作重点,将推进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试点示范入手,先后建立示范基地4个,以油菜机械化精量直播、油菜机械化收获为突破口,为了让农民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充分发挥各示范户和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先后召开油菜精量直播现场会6次,机械收割现场会4次,现场演示,现场培训油菜精量直播机手180人;油菜收割机手150人。经过对油菜机直播、油菜收割等机械化技术的反复试验示范,使农民初步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完成油菜精量直播面积38000亩;新增油菜精量直播机具33台;高性能油菜收割机18台,机收油菜1800余亩。实现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15000亩。目前,全市农民对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加深了认识,栽种油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秸杆综和利用技术推广初见成效

今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把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作为新技术推广的一个主要内容,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一系列措施,今年棉花秸杆综合利用技术在百里洲和七星台两个乡镇得到顺利推广,并在35%的棉农中得到应用;水稻秸杆还田技术也在问安、安福寺、等乡镇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农户反响良好。通过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热情服务,共奔小康

“立足三农建基业,以人为本铸灵魂,优质服务树形象,与时俱进奔小康”。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农机作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原则,以服务社员、服务农民为宗旨,围绕耕、种、收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先后参与周边村落和内部作物收、耕、种、管,创服务产值200多万元,加之合作社内部经营的1500多亩标准化粮食生产基地,2016年创总产值700多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创收7万多元,纯收入近5万元,实现了社员小康。同时,在合作社带动下,使当地农机化水平提高到90%以上,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率提高到7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被省农机推广总站评为全省农机推广先进单位。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中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引领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朝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五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第5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机、财政、公安、工商、水利、发改、质监、科技、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化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工作机制。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促进农机化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市政府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目标,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对农机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考评内容,认真检查考核,增强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发展农机化的责任感。【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市政府组织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全市《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多年来,我们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化信息网、三峡网、电视台及部门政务宣传栏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参与省、市农机局举办农机法律知识竞赛3次,组织编制《农机化促进法》专题宣传片40余场次,组织《农机乡村行》文艺汇演1场次,悬挂宣传横幅80多条,印发《农机化促进法》单行本2000多册,宣传资料5余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机操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了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惠农政策,提升装备水平。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农机化促进法》重要内容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我市于2016年被国家农业部纳入首批50个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市)之一,近3年来,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3万元,累计补贴农业机械近9000余台套,直接引导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农机9000多万元,拉动农机行业投资近2.5亿元,加快了全市农机化发展步伐。

在政策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施补贴政策,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市纪委、检察、财政、税务、农业、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在农机装备水平方面,预计到2016年底,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77.2万千瓦,大型拖拉机3114台,手扶拖拉机24000台以上,配套农机具7.5万余台套,分别比2016年底增长31.28%、37.96%、26.54%、67.18%;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77。新型农业机械层出不穷: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先后实现零突破,分别达到574台、112台,联合收割机630台,水产、畜牧养殖机械大幅度增加,小型水泵、植保机械等趋进饱和,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相继有机械来代替。

在农机作业水平方面,预计2016年全市粮油机收面积可达9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4%以上;机械耕整可达123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6%;可完成机插水稻15.1万亩,油菜精量机播6万亩,小麦精量播种7万亩,玉米精量播种5万亩;全年小麦、水稻、油菜3项主要农作物农机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72.5%,比2016年高出近5个百分点。

(四)强化技术推广,拓展服务领域。

一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2016年来,市农机推广部门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累计召开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37场次,推广机械收割、耕整、植保、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插、机播、桔杆还田、机械制钵、节水灌溉、养殖、清淤等技术11项,推广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油菜直播机、植保、灌溉、沼液沼渣清运、棉田管理、微耕、果园管理、养殖等机械11大类32种。二是积极承担农业部、省农机局下达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项目10个。其中:2016年,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16年,棉杆综合利用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运用,不断拓宽了农机化服务领域,为农业新技术运用和农业集约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农机推广站连续多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化推广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农机安全。

一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我们主要从自身队伍抓起,安排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加省、市农机局及本级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农机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素质。

二是配齐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设备。我们在经费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帮助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车4辆(目前已报废2辆),添制移动式农机性能检测设备1套,维修办公楼400平方米,硬化办公场地1100平方米,增添了办公电脑、空调,保障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硬件需要。

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提高农机列管率。2016年来,我们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认真开展田检路查,打“非”打“违”,使我市农机列管率不断提高。2016年,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创建把作为标准,省农机监理总站号召全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学习成功经验;2016年,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被农业部授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

多年来,全市农机数量大幅度增长,农机安全隐患日趋突出,但是全市总体农机安全事故率却明显下降,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省农机局规定的1.5‰以内,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机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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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2016年以来,我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举全系统之力累计投资1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建设,50余车次的教练车辆更新。现在,市农机学校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规模5000余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2016年增挂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基地牌子。

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2016年以来,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先后举办了大专、中专、中技、机动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近3年来,市农机学校累计完成各类农机技术人员培训2.5万多人次,其中:农机操作及阳光工程培训1万余人次,汽车驾驶技术培训1.5万人次。全市基本实现了“家家有农机、户户有熟练农机手”目标,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市农机学校连续三次被评为农业部农机培训先进单位,年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七)强化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建设。

2016年,我市把问安镇纳入全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同年,该镇又被市政府纳入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先后投入30万元用于示范区“三牛替换”(铁牛替代耕牛,耕牛变成肉牛,肉牛变卖换铁牛)建设。《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向问安镇倾斜,每年用于示范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占全市资金总额的20%以上。2016年首次“以机代牛”政策在问安等镇试点,累计示范区替代耕牛3858头,全镇耕牛从10年前的4294头减少到现在的436头,基本向“菜牛”转型。

2016年,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问安镇成立,该社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财政、农机及问安镇政府先后无偿投入近50万元用于该社建社。2016年,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被省经管局、农机局联合表彰为“十佳农民合作社”,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被省农机局确定为全省示范社,奖励资金20万元。2016年,该社副理事长李作孝被农业部授予“中华神内农业科技推广奖”,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李作孝第一次以农机手身份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工作者。

由于示范区卓有成效地工作,到2016年全镇主要农作物的耕收环节已全面实现了机械化,播种环节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全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6.7%,率先在市向全面实施农机化过渡,为全市农机化发展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完善社会化服务,规范市场秩序。

2016年,我市成立市农业机械协会,9个镇街道分别成立农业机械协会分会,现已发展会员6400余名。2016年4月,我市成立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近3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26起,结案26起,理赔26起,理赔金额35000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

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农机社会化服务已遍布全市各村,基本满足了全市农业生产需要。

与此同时,市质监、工商、公安、农机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机化促进法》宣传不是很到位。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镇街道虽然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但仍然有少数部门、镇、村对农机化促进工作缺乏足够认识、重视不够,没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划上缺乏目标,工作上没有具体安排,甚至认为手扶拖拉机就是农民的“板板车”,对《农机化促进法》及相关农机安全法规等宣传不够深入、不够到位,没有全部做到家喻户晓。

(二)推广新型农机技术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现行部、省级主推的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秸杆还田技术、马铃薯、花生等机械收获技术适用性不强,还有待进一步试验、示范、改进,不断适应农田作业和农民需求。

(三)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不足,燃油补贴未到位。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够,执行政策灵活性不足,补贴机械机型调剂不灵活,一些需要补贴的机械未纳入范围,少数纳入范围的机械并不是农民需要的机械;燃油补贴按农田面积直补到农户,没有补贴给直接从事作业的农机手,不利于降低农机作业成本,提高农机作业收入。

(四)农机安全教育维修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措施不到位、执法手段欠缺;农机教育培训存在死角死面、教育培训手段落后、方法不灵活;农机维修网点不健全、农机维修工人不合格、农机维修配件不全,影响农机作业时间,减少农机手收入。

(五)农机投入不足,能力建设欠缺。

一是农机系统力量不足。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来,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二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扶持。现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具雏形,但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支持。然而,合作社现在完全靠自身发展,没有得到相关经费支持,且合作社的成立并不能让金融部门对合作社提供信贷服务,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农机售后服务功能不强。全市没有一家大中型农机配件销售店,没有一家较大的农机维修企业,很多零件还要到外地购买,既降低农机使用效率,又误农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机化意识。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促进农机化是转变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应的法规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农机化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机化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实行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购、采用新型农机具和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技术。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化知识普及宣传、启发教育,促进全市农机化快速发展。

(二)狠抓服务,进一步保障农机化发展需要。

一是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机技术推广站恢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巩固市农机学校培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选调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每年从农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中招录1—2名充实到农机部门,不断改善农机队伍人员结构,确保农机技术推广的需要。争取各镇街道重视,把精通农机技术的人员固定到农机岗位上工作。三是加强对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会同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四是用足用活政策,扶持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做大做强,切实解决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等问题,消除广大农机手的后顾之忧。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争取把市纳入更多高层次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三是争取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机耕道及水渠建设,完善水源供给,为提升农机化水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筹措困难和农民购买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逐年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经费投入,确保农机化事业发展需要。

(四)突出监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调整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农机化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农机化健康发展。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强化农机市场监管。会同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跨区作业管理,为跨区作业者提供通行、作业便利,维护作业秩序;加强维修网点管理,确保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产品、维修和作业监管,出现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严肃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三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依法加强拖拉机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证率和年度检验率;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对非登记管理的脱粒机、粉碎机等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农机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6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农机办高度重视农机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农机办主任吕邦运任组长,副主任汪春燕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农机化实际,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为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部署

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召开了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了枝源治领[2016]2号文件。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教育、警示、规范的力度;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是否及时的问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报销个人费用和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自查,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自查工作,市农机办将印制《是否在市场中介组织兼职等问题自查表》,全面排查干部职工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咨询、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兼任职务;是否存在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和从事中介执业的行为;是否存在从中介组织执业活动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评估、鉴证等行为。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明。

第7篇

2016年度,市农机办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公共节能目标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公共节能自查,现将自查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一是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节能工作计划,按照市统一要求,领导带头开展一周不用车,一天白天办公不用电的活动。二是加强节能宣传。今年我们利用宣传画、宣传标语、在网上倡导等形式,让每个干职工都知晓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从而增强了节能意识。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燃油、节约办公经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效推进。

1、节约用电。一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做到冬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闭空调系统。二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三是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四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五是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2、节约用水。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二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节约燃油。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二是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4、节约办公经费。一是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公务网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二是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复印次数。

三、加强监管,力求实效

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小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文印管理制度等,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将节能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事项,对节能工作不到位的股室和人员启动问责制。

第八篇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共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批次,总资金12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耕整、收获、插秧、植保、水产养殖、钢架大棚等生产环节机械购置补贴以及“以机代牛”机具补贴。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2492户,补贴各类农机具3181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6台,补贴额338.1万元;各类收割机77台,补贴额233.6万元;油菜直播机33台,补贴额27.25万元;手扶拖拉机1452台,补贴额340.34万元;其他机械1503台,补贴额274.71万元。

2016年上半年,省级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0万元。截止2016年9月10日,全市共发放指标确认书1585份,资金使用完成864.09万元,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1556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532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80台,手扶拖拉机756台,耕整地机械464台,收割机82台,插秧机116台,油菜直播机1台,养殖机械174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职责任务。一是成立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纪委、农业(农机)、财政等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农机局。同时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专班,设立前台办理和后台监督两个小组。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有效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二是根据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制定了《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到市纪委备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确定了适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明确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及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三是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立即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签订了两个层面的责任状:市政府与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市农机局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张贴到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以及农机经销店铺明显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对购机补贴重点、补贴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与引导,全市广大农民对补贴农机购买热情高涨。补贴工作启动前期,到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咨询购机补贴事宜的农户络绎不绝,有关购机补贴的咨询电话也是接连不断,这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申报程序,透明公开操作。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以补贴对象确定和机具发放最为重要。我市在补贴对象确定中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报名关:一是农民承诺提供真实信息。购机者自主提出申请,填写《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等真实性签字按手印负责;二是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会负责人对申请人是否为本村村民、家庭经济状况、购买能力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三是镇街道农机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镇街道农机站和财政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所购机具是否符合补贴范围进行初次审核;四是市农机部门严格审核。市农机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综合科负责人参加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个人信息和申请补贴的机具,对于不符合的取消申请资格,减少了报名的随意性,保障了报名申请、补贴资格确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机具发放工作中,实行现场发车,对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喷注标识,统一发放,统一办理牌证。对于到现场来提车的农民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购买发票,与《申请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机器型号与读卡器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核对,避免冒领错领,同时也杜绝了经销商联合农民进行“补大售小”合伙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市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四)面向社会公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工作透明度。市农机局详细制作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开表》,刊登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公示到村,“公开摇号”及其结果在三峡网公示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定期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联合市财政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16年6月及11月、2016年6—7月市农机办和财政局联合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多次专项核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方式,对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100%核查到户,对补贴额9000元以下的机械每个镇街道抽查3~4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进行入户检查和电话核实(其中现场核实5户以上),现场核实做到逐台核实,见人见机,做好文字或影音像记录,并征求农机户对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四是市政府与各镇(街办)签订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五)安全培训前置,保障机手操作安全。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将机手安全操作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并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只有参加了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农民可优先纳入初步享受购置补贴对象。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前置于农机购置补贴,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机手安全操作培训问题,保障了机手安全操作。

(六)健全补贴档案,加强机具规范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购机补贴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做到规范化管理,为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具的需求调查提供分析依据。对已经购机的拖拉机,要求办理入户牌证手续,确保了档案规范完整。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广泛开展,得到了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但是在补贴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补贴资金缺口大。虽然近两年国家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越来越多,但是与农民的购机需求相比却是杯水车薪。资金的有限导致部分农民无法享受补贴政策,对此,有一部分农民意见很大。建议省级部门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优化资金分配方式,进一步加大急需资金县市的保证额度。

二是补贴时间问题。一般而言,省补贴政策上半年在4月份下达,下半年在9月份下达,我们县级部门的补贴工作在5~7月、9~11月开展,这两个时间段刚好是农忙时节,给补贴政策的实施带来不便。建议省级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农忙时节错开。

三是部分补贴机具售后服务存在问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生产由过去的常年性生产变成为季节性极强的生产方式,有的甚至超过了企业的极限生产能力,必然导致生产的部分机具不合格,零配件供应不上,且售后服务质量差、机具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同时,新机具处于试验、示范、推广及不断优化完善阶段,导致前几年购置的新机具现在因更新换代速度快而维修配件难。建议出台有关政策确保供应商供货及时,提供满足购机农户需求配置相同的农机具及配件。

第九篇

一、2016年农机化工作

(一)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预计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总资金1180万元,受益农户3000户,补贴机具8000台。全市新增农机装备动力1.51万千瓦,总量达到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分别新增拖拉机1201台(大型拖拉机增加101台),新增收割机110台,新增插秧机166台,新增油菜直播机31台。各类高效新型植保、水产畜牧养殖、排灌机械设备、林果生产、农林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机械均实现快速增长。

(二)机械化生产发展势头强劲。加强春耕、“三夏”、“双抢”、秋冬播农机化生产部署,强化信息引导、科学调度机具、协调市场管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作用,着力提高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化作业水平。组织各类插秧机500余台、组织引进收割机械1500余台、各类拖拉机2万余台、油菜播种机200余台(套)参与农业生产,组织机械120多台次参与外出跨区作业。全年完成粮油机收总面积达到100.76万亩(其中:水稻41.37万亩、小麦24.52万亩、玉米8.37万亩、油菜26.5万亩),同比增加6.64万亩,是年计划的102.82%,机械化水平达到96%;机械耕整122.64万亩(其中:水稻机耕41.34万亩、小麦24.57万亩、玉米8.34万亩、油菜26.9万亩,棉花21.49万亩),占年计划102.2%,机械化水平95.62%;完成机播(插)32.47万亩(其中:水稻15.1万亩,油菜6.1万亩,机播玉米5.27万亩,小麦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30.94%;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2.5%。全市农机作业服务预计总收入5.5亿元,纯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7.84%和5.44%。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在政策实施中,市农机办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在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制定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配置计划,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行岗前培训,农民自主选机购机、价格与经销商自行协议;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采取定点集中发机、现场办理牌证、人机合影照相,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补贴给农民,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农机办积极与市纪委、检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采取到户核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核查率100%,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到户率100%。2016年5月-6月历时30多天,组织全系统力量现场发机;6月-7月历时40余天,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200多台大型机械逐机到户核查,对小型机械电话抽查,没发现虚签不售、签大售小、虚列配置等违规现象,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四)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一是加强与农业部门配合,整合农机农业项目,在水稻、油菜高产示范区推广水稻机插、油菜机直播及耕整、植保、收获、秸杆还田等机械化新技术,为实施农机新技术的农户免费提供种苗。二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市农机办狠抓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累计召开送科技下乡、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收割、油菜机播、收割等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10余场次,先后承担省鄂西片早稻工厂化育秧培训班、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水稻机插现场会、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演示会等大型会务4场次,得到省、市农机局领导一致肯定。三是向省局推荐财政资金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落实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1个,项目资金15万元。向市科技局申报棉杆综合利用项目1个,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五)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市农机办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农机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关《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市人大《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一年来,组织编制农机法律法规专题宣传片1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次1180万元;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查处安全隐患300余车次,处罚农机违章100余人次。全市共检验拖拉机3722台,核发号牌1620副,考发驾驶证1418本(其中:操作证550本),办理安全互助保险1432份,全年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死亡1人),处理5起,结案率100%,事故理赔1.6万元,农机安全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范围之内。

(六)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农机操作手素质得到提高。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市农机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投资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50余台电脑科目一考场及校门建设,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超过5000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还开办了汽车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承担全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班一期。2016年8月23日,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与教练员培训班在开班,省农机局质管处处长徐华侨、市农机局局长刘明东等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来自全省各县市(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60余名学员在市农机学校集中培训2天。2016年,全年共招生培训各类学员5218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4.36%,其中:汽车驾驶培训3000人;从业资格培训800人;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418人。

(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目前,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其中:市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该社连续两届(2016-2016、2016-2016)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抓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建设。全市拥有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自愿加入)。一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结案5起,理赔5起,理赔金额1.6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三抓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建设。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两年来,市农机办加强与市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八)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声有色。2016年是市委市政府安排中心工作较多的一年,市农机办积极参与,认真组织,保障了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参与全市抗旱救灾。市农机办积极服从市委市政府安排,一把手亲自到帮扶村了解旱情,制定方案,在自身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资金用于帮扶村抗旱救灾。在联系抗旱的董市镇了解到高石岗村农民人畜饮水困难时,积极联系相关厂家、经销商组织水泵,安排农机技术员限时安装,12小时内出水,解决了该村人畜饮水问题,深受农民好评。二是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抽调得力干将组建工作专班,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决不在本部门辖区内拖全市后腿。三是参与三轮车退市工作。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挂帅,工作专班认真做好退市三轮车司机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保证分配市农机办的三轮车正常退市。四是参与全市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一把手亲自带队,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6名脱产参与拆迁,历时近3个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征地拆迁任务。

(九)机关管理上新台阶。市农机办出台《市农机办效能考核工作方案》及《市农机办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三好服务,打造审批程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态度最好行业;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聘请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信息员,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5条,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了以机关及农机系统工作作风。在接受市政风行风热线现场采访中,积极解答农民群众提问,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农民好评。突出“五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狠抓农机系统环境建设。一抓场地硬化。全系统挤出近30万元资金用于市农机办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场地硬化建设,改变过去院内杂草丛生,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面貌。二抓园地绿化。聘请市林业局绿化专家为农机办机关及二级单位办公场地设计绿化园地,筹资5万元用于办公场所绿化园地建设。三抓环境净化。充分利用周末义务劳动时间搞好机关院内、办公场所环境净化工作,扎实抓好督办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每半年聘请家政公司进行一次全面保洁,保障办公环境及督办区域环境卫生,净化家园。四抓夜间亮化。筹资2万元为市农机局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院内居民安装15盏路灯,监控摄像头6个,保障居民安全。五抓心灵美化。利用周四学习时间和文明市民学校阵地,组织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及院内居民开展文明教育,促进农机系统文明建设,美化农机工作人员及居民心灵。

(十)调研信息上新水平。2016年,按照《调研信息报道奖励制度》要求,市农机办规定了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调研信息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农机新经验、好做法,弘扬农机先进人物和事迹,提高广大农机工作人员撰写调研信息的激情。一年来,全系统累计向各级农机化信息网、信息、快报、《农机化》专业杂志等媒体投稿并被采用100余篇,调研论文10余篇。同时,狠抓农机信息平台建设,全年完成“农机通”1800余部,发布农机相关信息100多条,在市名列前茅。

二、农机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力量欠缺。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

二是农机装备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构需不断优化。除耕整、收获等机械作业外,机插(播)、农产品加工、秸杆还田、设施农业等都还处于较低水平。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比例小,大部分机械装备性能低、产品单一、质量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报废更新状态。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还需加强规范性建设。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还存在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

四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工作经费欠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处于转型期,资金量相对缩减,与去年相比减少10%,而农民的购机需求量却逐年增加,需求矛盾日趋突出。实施政策要求配套工作经费,但由于我市财政经费紧缺,安排工作经费60万元却建立在农机经销商捐赠基础之上,与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相违背。

五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手段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缺乏,机耕道年久失修,影响机械的正常通行和作业。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和农民需求。

六是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和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方面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三、2016年农机化工作打算

(一)预期目标

1、确保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市要在积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基础上,稳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到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7万千瓦,比上年净增加0.78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1000台,比上年增加1460台;联合收割机650台、水稻插秧机700台、油菜直播机200台、植保机械3.2万台。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8。

2、实现农机作业水平整体上升。2016年,主要作物耕种收机械作业综合水平达到73%,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机械耕整作业面积124万亩,比上年增加1.36万亩;机械播种作业面积35万亩,比上年增加2.53万亩;粮油机械收获作业面积102万亩,比上年增加1.24万亩。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6亿元,纯收入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09%和4.37%。

3、着力提高农机监管服务能力。大力提高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管、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重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农机“三率”(列管率、检验率、持证率),使?“三率”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机事故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农机化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影响全市农业机械化“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创新农机、和谐农机、平安农机”,着力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市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措施

1、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开展购机补贴需求调查,严格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政策办理与发机监督分设,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

2、扶持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重点培植5个流转土地面积大、机具配套齐全、作业质量高、服务诚信好、机手收益多、内部运行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的示范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着力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镇街道建设示范合作社,增强合作社的作业能力、维修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进一步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水稻机插秧和油菜机直播是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的重要环节,购机补贴政策将进一步向粮油作物机械倾斜,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工厂化育秧倾斜,向农田作业机械倾斜。

4、大力推进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紧扣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作物特点,改进农机产品,加强技术集成,着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重点推广水稻和小麦全程机械化技术,重点突破播栽机械化技术,主动配合农业局把早稻机械插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油菜机械播栽、机收及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

5、突破性开展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化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捡拾打捆机械。严格执行作业质量标准,控制收获留茬高度,稻、麦、油菜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鼓励秸秆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

6、注重典型示范,加强信息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维修保养技能和安全意识,着力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加强知识更新培训,着力提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办事质量和业务能力。建设好“农机通”等服务平台,及时向广大农机手提供政策宣传、新型农机具、新技术、作业信息,天气预报、维修知识和售后服务等信息,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服务。宣传农机化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7、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牌证照办理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监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上下联动、奖惩严明”的农机质量保障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摸清家底,重点探索手扶拖拉机和微耕机的列管机制,提高农机列管率,继续推进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和维修,确保下田农机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第十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6月7日,全市共检验拖拉机1334台,核发号牌263副,考发驾驶证142本,换发驾驶证18本,道路内农机事故三起,伤一人。

二、具体做法

1、广泛宣传,深入持久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今年上半年我站在全市确定了18个行政村为今年“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有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举办各类驾驶培训、法规培训班共12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2、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努力提高“三率”

〈1〉开展送牌证下乡活动。一是三月份集中年检审阶段组织全站人员到各镇中心及区域联系点,送检审工作;二是4-5月联合农机学校对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农机手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牌证办理,送考下乡。

〈2〉加大对其它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我站按照省总站文件要求加大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核发农机操作证、登记证,进行实地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半年共核发两证352人套。

3、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上半年我站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继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活动、“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在各镇主要路口和机械保有量大的村路口,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在电视台《乡村行》栏目播放专题片11次。组织全站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场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排查事故隐患163个,已整改到位163个;查出无牌无证等违章行为25起,均教育改正。

4、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活动。我站按照部总站要求对照争创窗口考评标准逐一落实硬、软件条件。开展了无纸化理论考试,启用了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加强站内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5、继续加强农机安全互助工作。上半年,我站将安全互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安全互助宣传工作,靠领导重视抓落实,靠补偿及时赢信任。目前已完成互助金25.4万元,占去年总完成额的91%。

6、启动“农机通”项目,推动安全监管新模式。我站成立了农机通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把农机通项目同年度检审验工作相结合,同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大造舆论宣传工作,让农机手认知参与农机通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机通用户320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3、宣传好农机互助工作,强力推进农机通项目。

篇六: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邀请函
2016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始终发挥着连接城乡、连接政府与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这种中间人的角色,使供销合作社处于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存在着“亦官、亦商、亦民”的状况,即通常所说的“四不像”。这是我国国情需要供销合作社扮演这样的角色,农民发家致富需要供销合作社这样的中间人。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是要供销合作社继续扮演这样的角色,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还是解决供销合作社“四不像”问题?这是一个顶层设计的问题。目前,国务院正式批准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四省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省,力争通过两年的试点,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闯出一条新路。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安庆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浅谈几点认识。

一、在改革方向上必须“连天线、接地气”

所谓“连天线”,就是把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中,也就是说要把顶层设计变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新创造融入顶层设计。作为主要阵地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发展基础是农业的供销合作社,如何按照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在传承供销合作经济既有版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要求供销合社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依据合作经济组织章程,从法律上明确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界定权益与义务,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生机与活力,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否则,供销合作社将各自为阵、一盘散沙。

所谓“接地气”,就是要谋求与地域经济有效对接。即主动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融入当地“三农”发展之中,集中力量办好“三件事”(党和政府要求做的事、广大农民期待做的事、供销合作社发展应该做的事),切实在地域经济发展中种好供销合作社的“责任田”。对此,汪洋副总理明确表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要接地气,要把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国家队。总社王侠主任说: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这么大一个系统,各地的发展状况和优势各有不同,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必须“接好地气”,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此,我们既要增强改革的担当意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又要防止犯方向性、全局性的错误。

就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当前主要是抓好试点县的改革,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为改革试点创造更加宽松和有利的条件。同时市社和其他县社要积极改革创新,能够在哪方面突破就从哪方面着手,为全系统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而通过提升城乡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所然,更是供销合作社“接好地气”的根本所在。

二、在转型发展上推进混合经济

客观地说,目前安庆市供销社系统还没有充分体现合作制应有的属性。在日常工作中,重政务轻经营,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仍然突出,存在着“种了别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作为血管里流淌着农民血液、具有混合制遗传基因的供销合作社,必须加快发展混合经济步伐。就目前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主要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要与农民建立产权联结。以土地流转承包权或土地托管经营的方式,吸纳农民投资入股,联合农民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与农民形成产权重组关系。

二要与民间资本结成共同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变单一的集体所有制为国有、集体、个人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把有形资产变为无形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把活资产变成活资本,尽快完成从资产向资本这一质的飞跃。安徽新天地农资公司,短短几年,能够从名不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安徽省和总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靠的就是混合制改造激发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三要与农民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联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覆盖全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破解农村“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使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打造上下贯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要与各级联社之间建立经济联系。以资本、股权为纽带,通过上下投资参股的形式,整合系统存量资源,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网络现代化水平。

三、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团体社员制

一是建立企业“三会”制。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促进企业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建立新型合作经济联合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带动不强、功能不全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围绕农资、棉花、烟花爆竹等主营业务,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联合会,把形式多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如潜山县社筹资3000万元,联合11家专业合作社和1家企业,依法组建了潜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三是建立联社“三会”制。社属企业实行“三会”制后,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来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目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以及一些市社先后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但一些县社和市社尚未组建理事会和监事会,不能有效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履行职能。为此,在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中,要把建立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作为重要内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能够按照市场的法则行使职能,切实转变机关化、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安庆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四、在服务创新上培育新业态

一要整合网络资源,发展连锁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完全可以通过上下投资或联合并购的方式,对网络进行提升优化,增强网络服务功能,形成规模优势,打造农村市场中的“沃尔玛”。安庆市潜山县供销合作社皖城商厦,以构建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为己任,大力发展自营店、直销店、连锁点,日用消费品市场份额达70%,成为全省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

二要依托政策支持,创办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当前,农村经济中除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外,农民生产资金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如果把供销合作社从上到下的网络体系组织起来,完全有条件搭建成农村互助金融服务架构,从而架起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用桥梁,进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畅通农民投、融资渠道,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安庆市太湖县金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6年开展农村信用服务以来,先后为1000多户社员融资5000多万元,被誉为“农民通往康庄大道的金桥”。

三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牵头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家庭农场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主要经营主体,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上谋求联合与合作。安徽新天地公司拟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联合周边种粮大户,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促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是构建电子商务,提升网络信息工程。当前,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传统零售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并非电子商务可以取代传统零售业,因为电子商务在满足人们随心所欲挑选商品的同时,却无法满足人们通过感观感受商品质地的心理体验。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相融合,将是未来我国流通业的发展大势。为此,我们要借用信息化之力,助推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现代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提升行业竞争力。安庆市潜山、望江、宿松等县社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特别是潜山县社开办的“又见天柱”电子商务,在推广地方名优产品、扩大商品经营上,把实体店和电商有机结合,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五、在优化环境上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角度上讲就是“弱者”的联盟。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口的国家队,就必须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就是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一头联结城市,一头联结农村的优势,联合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达到项目兴农、项目兴社。这些年,中央、省、市财政通过“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数量与规模远远不够,与农民的期盼尚有很大的距离。

三是加大人力支持力度。当前,供销合作社人才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至关重要。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或系统内部遴选的方式,及时补充急需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将企业优秀人才聘到市社实体任职,也可将机关有能力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企业兼职。对此中组部已明确供销社系统不属清理范围。同时,对受组织委派,自愿到实体工作的县以上联社机关干部,可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可选择执行企业薪金,以开明的政策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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