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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党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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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统党员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一篇

地税系统党员承诺书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名:xx 性别:男

工作岗位及职务:xx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一科科员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

相关阅读:地税落实党员公开承诺书

地税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

一是立足党员自身工作实际,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推动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确定公开承诺事项,保证承诺事项兑现;书面承诺与口头承诺结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带头书面承诺,其内容和标准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在岗党员结合设岗定责开展承诺,由局党支部登记备案。

二是在网络、宣传栏、显示屏、工作牌等媒介上,公示党员公开承诺书。将每一名党员的姓名、承诺内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量力而行,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做到承诺事项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保证诺必践、践必果。

三是广辟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在公开办税场所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听取干部群众对广大党员公开承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党员带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考核结果。定期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公开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对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手软,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税务党员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二篇

【地税党员承诺书】

税务党员承诺书

税务人员公开承诺书

xx区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全体税务干部向所辖纳税人和行风监督员在此公开承诺。

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

一、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依法征税。

二、不利用职权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

三、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其他财物,不向纳税人赊欠任何钱物。

四、不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乱处罚。

五、不向企业推销商品或低价购买商品。

六、不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七、对纳税人税收检查时,坚持做到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八、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五项禁令”和各项廉政规定。

在文明服务方面做到:

一、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对手续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二、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纳税人申办的12大类70多个涉税事项,经审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严格按“两制”规定的限办时限办结。【地税党员承诺书】

三、实行办税“九公开”。

四、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投资,急办的、残疾人等办理涉税事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五、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申请减免税的纳税人,及时受理,按规定限时办结。

六、税务人员工作期间要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

七、接待纳税人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服务热情。

八、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依率计征,依法办事。

九、税务人员不得故意刁难纳税人,相互推诿或拒办涉税事项。

十、对纳税人咨询热情接待,认真答复,积极解决。 真诚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2016地税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三篇

地税承诺书

我代表**地方税务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纳税人停供便捷、优质、高效地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负责制

第一个接触纳税人事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被问事项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按权限要求,善始善终地办理;受业务熟练程度的限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不能给与满意答复时,应将纳税人引见给有关部门或其他同志接洽,直至纳税人满意答复为止。被问事项不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也要热情接待并将其引领到相关岗位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冷漠或拒绝。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纳税人办理设立(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其它各项涉税事宜,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人为附加条件、设置障碍;手续齐全的立即办,对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办结;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对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的,由受理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对涉及外单位的,要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并尽可能提供方便;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对办理涉税事宜需要办理报批或核查不能一次办理完毕的,应向纳税人说明理由,预约下次办理的时间和程序。

三、执行准时服务,实行延时服务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准时进入工作状态。对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办结的提供延时服对纳税人因故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办理的涉税事宜预约请求延时服务的尽可能予以满足。

四、推行“一窗式”服务

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一窗式”服务,逐步取消办税窗口的职能分割,把专业窗口变成全职能窗口,使纳税人无论在哪个窗口,都能一次性解决所需要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

五、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示以下内容:纳税人办理各种税务事宜流程;定期定额纳税人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税务机关管理服务规范、廉洁自律规定和举报监督电话;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政策时效性。

六、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承诺当事人,按规定予以经济惩戒;对构成执法过错行为者,按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承诺人: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服务承诺书范文

一、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1)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地正确回答咨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准确率100%。

(2)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加以解释,不得拒之不理,冷嘲热讽。

(3)该转办的事项,要举荐接办,不得推卸责任。

二、申报登记缴费服务

(1)、接收缴费人完整、正确的有关申报登记资料,即时审核时限为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2)、申报缴费资料不完整的,应解释说明,三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3)经审核审报资料正确无误,单位个人缴费在十分钟内办理完毕,费票开具准确率100%。

三、稽查审计、年检服务

(1)、对单位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在接受举报之日起立案稽查,按法定程序取证,30天内结案。

(2)、严格保守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为举报人保密。

(3)、接收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年检登记,经审查资料手续正确无误,报领导审核,即时办理。

(4)资料不完整,应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三天内进行办理。

四、扩面参保、追缴欠费服务

(1)对办理扩面参保的单位、个人私营企业,经审核资料手续完整,三十分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个体私营企业补缴费欠费,资料齐全,符合补缴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补缴欠费申请表上签核。

(3)资料不齐,不符合条件补缴的,不予办理。但要告诉当事人理由。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局公开工作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地税党员承诺书】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方税务局廉政承诺书

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成良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我受地税局党组的委托,代表礼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地税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一岗两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拔、任用或调动干部,绝不搞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廉政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调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两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两责”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廉政“七必谈”提示谈话制度,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操作简便、易于控管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岗位廉政动态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不廉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做到超前预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廉政月查制,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二十不准”要求职工,决不允许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谋私利和收受钱物。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四、带头遵纪守法。税务部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五、通过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制度,使全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保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16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7日

2016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四篇

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党员承诺书】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竹溪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治税,服务发展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和-谐的经营环境。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上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限时经办。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

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加速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拓展12366服务空间。切实关注民生和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条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凡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索贿受贿,压价向纳税人购物,贪占便宜,或以各种手段贪污、挪用税款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程序、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

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9—2726833、272963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省地税局和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负责全市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权力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聊城市地税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承诺内容

(一)办税公开。办税服务厅应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

(二)限时服务。1、税务登记。纳税人手续齐全、符合规定者,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在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2、发票领购核准。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30分钟内办结;3、企业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财产损失扣除、亏损弥补、总机构提取管理费、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减、免税审批,需上报省局审批的,批准后7日内批复;在市局权限内,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7日内批复。

(三)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首问负责制。对于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由第一个受理着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指引。

二、违诺处罚

1、对违诺的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并罚款100元;或者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对利用职权违法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负责人:【地税党员承诺书】

聊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川英

地税人员违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74619联系人:司树青

2016地税 廉政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五篇

地税 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 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工作关系非法获取有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十二)不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三)不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四)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十五)不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十六)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十七)除公务接待外,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十八)不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

(十九)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或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借”。

(二十)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接受色-情-服-务。

(二十一)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周围同志、社会各方面和纳税户的监督,绝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二)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岗位任务。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区纪委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襄樊市地税稽查局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机关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地税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不接受检查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二、不在检查对象报销应有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三、不接受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不利用检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插手、过问他人经办的案件,不为检查对象在检查中说情;不为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谋取私利。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七、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检查对象违法问题,从轻、减轻处罚,从中获取被查对象的利益。

八、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在酒后驾车。

九、不与检查对象打牌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稽查局全体工作人员

2016年 2月 20日

监督举报电话:市地税局:32216103235692

市稽查局:3231267

省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机关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不利用节假日等任何时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不利用税收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等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地税党员承诺书】

四、不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在饮酒后驾车。

五、不与纳税人打牌或参与其他赌博活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人所在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监督举报电话:省局xx-xxx-x 市局 ××××××

地方税务局廉政承诺书

礼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成良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我受地税局党组的委托,代表礼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地税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觉履行“一岗两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拔、任用或调动干部,绝不搞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把廉政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调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两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两责”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廉政“七必谈”提示谈话制度,坚决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操作简便、易于控管的制度体系。通过对岗位廉政动态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不廉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做到超前预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廉政月查制,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二十不准”要求职工,决不允许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办私事、谋私利和收受钱物。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四、带头遵纪守法。税务部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五、通过开展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制度,使全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落实,税收执法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保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宜都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部门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确实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推销商品和强迫代理,在纳税人处低价购买商品、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和报销各种费用。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参观、考察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五、严格遵守《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三条禁令”》,不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不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不邀请纳税人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宜昌市局监督举报电话:6330097,宜都市局监督举报电话:4820495)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2016地税廉政承诺书
地税党员承诺书 第六篇

地税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 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工作关系非法获取有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十二)不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三)不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四)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十五)不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十六)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十七)除公务接待外,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十八)不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

(十九)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或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借”。

(二十)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接受色-情-服-务。

(二十一)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周围同志、社会各方面和纳税户的监督,绝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二)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岗位任务。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区纪委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宜都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地税部门和自身良好形象,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愿意接受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确实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推销商品和强迫代理,在纳税人处低价购买商品、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和报销各种费用。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参观、考察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五、严格遵守《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三条禁令”》,不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不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不邀请纳税人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不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宜昌市局监督举报电话:6330097,宜都市局监督举报电话:4820495)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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