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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弱病残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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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老弱病残信访
信访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为主线,重心下移,强化源头预防和稳控,采取多元化化解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一、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排除民忧、温暖民心为目标,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1.党组高度重视。县法院始终站在稳定的高度,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在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讲常抓坚持不懈。每次召开党组会,均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不断强化党组一班人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了信访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在院领导“四定一包”的基础上,遵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分解到具体庭、室和承办人。

3、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到位,防止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4、加大接访力度并实行领导包案下访制度。制定实施了《xx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院长信箱,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有针对性的对重复信访案件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边清理、边稳控、边化解的原则,通过解决合理诉求、纠正错误暇疵、进行教育疏导、帮扶实际困难等多种方法,清理排查出的4件涉诉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均未出现重复信访苗头,排查到位,成效明显。

5、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保障诉讼权利。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深化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诉讼指导,继续完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等措施方便诉讼。

(二)加强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县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包案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负责办理。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组,监督、指导全院涉诉信访化解工作。领导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各自分管的工作部门清理化解

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访化解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案件的排查化解。立案庭专门负责信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复查工作,保证了涉诉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强化源头疏导和治理,预防信访案件产生。

1、牢固树立源头疏导治理的涉诉信访理念。注重控源治本,紧抓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2011年以来,县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均在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在80%以上。

2、开展巡回审判和“阳光司法”活动。全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审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观摩庭审、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全面落实审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当事人xx等四人申请再审一案,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xx等四人最终接受了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这起四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3、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加大各类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法院审判工作始终,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对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的民事案件,在有关单位的参与支持下,灵活多样地开展调解工作。

4、要狠抓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在信访案件中,涉执信访占了较大比重。积极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诚信系统的对接,在已经成立的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加大与银行、房产、工商、车管所

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和解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1、争取各级领导关心与支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或通报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县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

2、强化涉诉信访联动机制。构建立案庭为联络点,各庭室齐抓共管的内部联动机制,尝试探索建立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理诉、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参与的化解涉诉信访立体网络。

3、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信访人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一次解决到位。对于该办结和执结的积案,加大力度,迅速结案。有问题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再审,坚决纠正,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4、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坚持把调解疏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穿于信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尽力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辩法、析理、讲情,妥善解决纷争。对上访无理的,加强教育疏导,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

县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信访案件中民事案件居多,执行案件压力不减,刑事案件比重逐年上升。二是执行救助机制建立后资金严重不足,无法保障确需救助的涉诉信访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合理的救济。三是信访

态势呈多元化发展,治理难度越来越大,“重信重访”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县、跨时间段的信访案件难以协调,成为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难题。这些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和克服。

【老弱病残信访】

二、下步工作思路

县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要求,始终将涉诉信访工作摆到法院工作重要位置,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坚持贯穿人民群众利益至上这条主线。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群众利益至上统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重心下移,在工作观念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分析和处理问题,切实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

2、探索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救助机制。

在县委领导下,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齐抓共管的矛盾预防化解新机制和涉诉信访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社县、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防范稳控作用,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化解矛盾功能,动员全社会

篇二:老弱病残信访
信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信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信访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平和的心态,仪表端庄、自然,举止文明,不带情绪上岗;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食。

(二)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文明接访,细致认真,处理及时,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的等候时间,避免因工作失误给来访群众造成负担。

(三)对待来访群众应态度诚恳、自然、亲切,语言规范、语气温和,不生硬傲慢、拿腔拿调,不推诿扯皮、敷衍搪塞;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尊重年老、疾病或残疾当事人的人格,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来访人应给予特别关照。

(四)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来访群众。遇到言辞激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应保持冷静,不得与其发生争执或不理不睬;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耐心解释,礼貌拒绝。努力照顾到在场每一个信访人的情绪,防止引发秩序混乱。

(五)文明接访,承诺服务。热情接待人民来访,耐心倾听上访人的反映,做到态度和蔼,说话礼貌,答复正确,

对来访群众提出意见或批评,要虚心听取,不与其争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认真办信,尽职尽责。按照办信规程的要求,认真办理人民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七)实事求是,秉公办案。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认真查处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意见落实,达到领导、基层、信访人三满意。

篇三:老弱病残信访
2015信访制度

第1篇: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第2篇:信访工作制度汇编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承办本局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五、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局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六、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七、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直履行职责,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官僚、“衙门”作风。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五、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注重发挥集体作用。

信访网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改善工作作风。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四、顾大局、识大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

五、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来访人员须知

【老弱病残信访】

1、来访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要遵守信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访秩序,提倡文明上访。

4、来访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通过正当的途径,运用正确的方法反映问题。

5、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道听途说,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6、要服从组织的处理,不坚持过高要求,不得无理取闹。

7、来访人员的食宿在一般情况下应自理。

接待来访人员工作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薄。

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二、听取来访者的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待谈话记录。并让其当面核对,以防失误。

三、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必须坚持原则、符合政策,对当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四、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报请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六、接待人员要保守机密,不准向来访人泄密。

领导接待来访制度

一、接待人员

jú长、副jú长、纪检员、信访室工作人员。

接待地点:信访室。

二、接待方法

接待来访,由分管领导、信访室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重要来访问题,直接请示主要领导。如果分管领导不在时,由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接待时,应认真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的笔录,根据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可视情况让其写出书面材料。

三、处理办法

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属于受理范围的,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办理。能够当场解释答复的,应该给予解释答复;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帮助其介绍有关受理部门。

四、来访者直接找局领导反映问题的,有关领导可视情况通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定期向局领导了解接访情况,领导接待来访情况按季进行统计。

党政领导干部轮留值班制度

一、为了解决在节假日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不畅通这一“瓶颈”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轮留执班,值班时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三、值班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在执班期间,对于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当面给予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做好疏导工作。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切实加以妥善解决。

五、在执班期间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班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责任。

伊旗审计局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

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执法办案,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党政纪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一、旗审计局主要领导在宏观指导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案责任制度。对于所受理的问题,案件调查的全过程都要有一名领导始终具体负责,包括参与制定案件初查方案、办案程序、认定事实证据材料的准确性、审核案件引用的法律条规、处分依据等。

二、局领导要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凡工作日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重视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决。

三、局领导要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参与查办案件的领导一般要根据分工,归口负责。重大疑难案件主要领导要直接参与查办。

四、领导所包的案件,包案领导和查办人员要全程负责,包括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或受处分人员的回复、回访。若出现错案或某些证据材料与事实不符,包案领导要及时负责组织办案人员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㈠、所有检举、控告、申诉的信件,来访记录,举报电话纪录和有关的音像制品、物品;

㈡、“重要来信来访请示”、“来信来访处理卡”及其转办函稿等;

㈢、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委、政府及本局领导的交办函和信件,包括批示、手稿和复印件等。

㈣、标定密级的文件、文稿、书刊、资料;不宜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信访信息;来信来访登记薄、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薄、工作记录等。

㈤、立卷归档种类案卷材料;

㈥、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

二、保密要求

㈠、信访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本局有关的保密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㈡、凡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文字材料等,均由工作人员统一登记、拆封、传递和保管。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请缴、归档、销毁。机要文件的接交,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㈢、列入保密范围的文件、信件和文件材料,不得在办公桌上存放,也不得在非办公地点阅处。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

㈣、制发文件、信函、信息等公文,要根据内容和工作需要注明密级;

㈤、有关单位和本局有关股室需要了解信访线索及其它相关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询,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㈥、室内工作人员在不需要涉及信访举报问题时,应做到不问、不看、不说,严禁在家庭、外出工作、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电话中向亲友、同事等无关人员谈论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秘密事项;

㈦、对模范执行保密制度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设法补救,对责任人要根据其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信访举报与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切实增强信访举报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信访举报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进行责任追究:

(一)在权限范围内对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纪、政纪等问题应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在权限范围内对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应受理而不受理的;

(三)对旗纪委监察局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又不提前向旗纪委监察局报告和说明理由的;

(四)对检举控告人、申诉人歧视、刁难、甚至打击报复的;

(五)无故丢失信访举报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对所辖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造成越级或集体上访的;

(七)对有意将信访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要查办信访案件中,故意袒护、包庇被举报人或为被举报人开脱责任的;

(九)有关人员和组织接受可能影响信访举报工作公正处理的宴请、财物或参加其它活动的;

(十)借查案之机,有意向被查单位或被查人员索取财物的。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批评教育、通报、停止工作、调离工作岗位及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实行谈话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减少和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纪委监察局对有信访反映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信访谈话的事项

㈠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单一、线索清楚,需要向领导干部本人直接进行了解核实的。

㈡经信访核查,虽未发现

明显违纪行为,但该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需向其本人告诫的。

㈢经信访核查,认为存在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需要对该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的。

㈣领导交办进行信访谈话的。

第四条信访谈话的方式

信访谈话一般采用当面谈话和下访的方式进行。当面谈话,由信访室通知被谈话人在约定时间、地点接受谈话;对集体署名举报领导干部问题的采取主动下访的方式。

第五条信访谈话的分工

㈠信访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

㈡对本级管理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责令限期整改的,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主谈,也可委托分管领导主谈。

㈢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了解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提出警示的由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主谈,也可委托信访室工作人员主谈。

第六条信访谈话的程序

㈠凡需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的,应按信访件办理程序,报领导审批决定,由信访室通知被谈话人。

㈡信访谈话时,被谈话人对需了解核实的问题,应如实作出回答,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情况说明。

㈢信访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应填写《信访谈话登记表》,报领导审结。

第七条信访谈话涉及违纪款物的处理

㈠对违纪情节轻微又确实存在违纪款物的,应责令被谈话人或所在单位将违纪款物上缴纪委监察局。

㈡对主动将违纪款物上缴的被谈话人及其单位,视其情节和态度,可以从轻处置或免于处分。

第八条信访谈话材料的处理

㈠经了解核实,反映失实或被谈话人不存在违纪行为的,应将谈话材料归入信访档案,必要时,在适当场合给予解释或澄清。

㈡经了解核实,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的,应将谈话材料移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㈢经信访谈话,发现被谈话人有严重违纪行为或抵制谈话,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将谈话材料移交案件检查部门。

第九条信访谈话的要求

㈠信访谈话必须坚持以理服人,平等待人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作出信访谈话结论。

㈡被谈话人应当自觉接受信访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造假、隐瞒事实;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

㈢信访谈话结束后要做好材料的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及时督查处理意见的落实。

第十条本规定由伊旗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信访问题首问制度

一、群众到审计局上访,接访的第一位干部为首问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第一责任人管辖的业务范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切实加以解决并给予满意的答复,承诺办理期限。

三、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其业务管辖的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并做好疏导工作。

四、接访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

一、为了弘扬正气,惩治腐败,激发广大群众检举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的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审计局信访室要为举报人员保密,保护举报人员的人身权利。

三、通过举报,经查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四、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举报人员重奖。

公开办事日制度

一、为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本机关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此制度。

二、公开办事日应在本机关政务公开栏内公开,面向社会。

三、在公开办事日期间,制定和设立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接待日(每周两日)和举报电话(工作日内有专人值班)。在此期间至少要有一名领导挂牌值班。

四、在办事日里,凡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现场给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答复办理期限。

关于对署实名举报人答复制度

一、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信访室工作人员收阅后,要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规定程序办理后,对信访人员予以答复。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署实名举报信访案件。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内或需下级纪委受理的,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对信访人说明转办单位,转办时间等。

三、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在调查前要与举报人见面,详细了解案件线索,案件查结后,要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广泛征求意见。

四、答复的形式一般采取电话答复、信件答复、回访答复等。

五、为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转办署实名举报信访件时,应将举报内容摘要转出,不许原件转出。

关于解决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暂行办法

一、处理集体访的暂行办法

㈠要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㈡对于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㈢要做好集体访群众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引导信访者依法信访,并动员其及时返回。

㈣要认真做好回访工作,使集体访处理得更加完善。

㈤严肃查处集体访活动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对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工作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的幕后操纵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㈥在处理集体访过程中,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扯皮、顶着不办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处理越级访的暂行办法

㈠凡是越级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信访部门在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的同时,立即通知上访者所在单位领导,派员及时将其领回。

㈡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

㈢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必要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以此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在调查时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并进行公示。

㈣要建立信访听证制度,组织涉案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多方听取其意见的基础上,现场做出裁定,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加以解决。

㈤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处理重复访的暂行办法

㈠对于重复访,原则上不予受理,但要向其说明处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

㈡对于涉及重访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应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妥善解决,消除其后顾之忧。

㈢要适时对重访者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信访。

㈣要做好重访者的回访工作。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广泛征求其意见,回答其提出的问题,消除信访隐患。

关于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

综合性信访问题的办法

一、对于综合性信访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由纪委、土地、审计、民政、信访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处理信访案件。

二、要建立健全信访听证制度,由上访人陈述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列出相关证据,然后由被上访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列出相关证据,其次由知情人说明所了解的事实,再次由职能部门进行答复,最后由纪委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最后裁定,当场宣布裁定结果。

三、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对于综合性信访问题,纪委可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案件联合调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四、对于处理综合性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中应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并进行公示,使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

进一步保障。

五、要进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群众反映的综合性信访问题,凡因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信访听证会议制度

一、定期组织土地、审计、民政、信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二、听证会议由纪委组织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三、听证会议的程序:

1、由纪委对本次听证的案件案情进行详细介绍,提出反映的主要问题。

2、由上访人、被上访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列出相关证据。

3、由知情人说明所了解的事实并列出相关证据。

4、由职能部门答复。

5、由审计机关汇同各职能部门进行最后裁定,当场宣布裁定结果。如案情复杂,一时难以裁定的,要指定相关部门限期拿出处理结果,并反馈给上访人。

四、信访听证会议的范围主要是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一次性加以解决的问题。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现结合我旗实际,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特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联席会议单位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院、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一方提出,可随时召开,同时可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加单位,联席会议由纪委负责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各自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交流对干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治安等方面案件的查处情况和有关工作信息;研究需要协调的各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贪污、贿赂等经济违法违纪犯罪案件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侵权、渎职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经审查认为已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照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案情,应在移送案件前后对当事人作出党、政纪处理。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或进行必要的调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移送的纪检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案件侦结后,要将案件处理结论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

四、检察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对需要同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的案犯或经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案件,应适时将有关证据材料(或复印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检察机关。

五、法院、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查办案件和专项工作中,对涉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违反财经法规、偷税、漏税、抗税的案件和行为,应将被查处人的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上述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及时报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于查处有阻力或涉及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复杂、疑难案件,可采取合办或协办的方式,由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协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七、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转送属于对方管辖的有关举报材料,各部门应对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八、各职能部门对各类案件举报材料要做到不拖不压,并根据案件性质的管辖规定,积极进行查办或转办;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职能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九、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内部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应将近期内工作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联席会议各参会单位,便于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

十、为使对干部的监督和任用紧密结合,有效地把好干部任用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同组织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凡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的干部,包括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初查核实情况,应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通报;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应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十一、在查办案件中应将党政纪处分与刑事处罚手段相结合,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组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向深度发展。

重要上访问题应急处理预案

一、对于告急信访举报,应采取应急处理预案。

二、对于群众上访举报某些党员干部即将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可能会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查处,及时换回损失和消除影响。

三、上访中扬言要静坐、游行甚至报复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立即制止。及时与上访者所在单位取得联系,派人接回。同时,对于上访者提出的问题给予认真落实解决。

四、接访中如发现上访者有轻生念头,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方面要收缴致残物品,另一方面要稳定其情绪,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对于重要上访问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务必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尽快调查落实,妥善处理,以确保社会稳定。

六、对于政治敏感性强的上访,要旗帜鲜明的表明态度,并将情况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事先制定工作预案,研究统一答复意见。

关于加强有关部门案件线索交换制度

一、为了实现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开拓创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保证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案件线索交换制度。

二、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案件线索交换。

三、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纪委信访室;属于党委、政府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应转交所属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司法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转交政法机关办理。

四、案件线索的交换形式可采取信件交换、定期召开会议交换、调查处理之中交换等。承办单位办结后,应将处理情况向交换方进行回复,以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结质量,全面掌握信访动态。

五、要定期对信访案件线索交换情况向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有关信访问题解决和落实服务承诺办法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信访问题,要及时落实承办人员,承诺办理期限。

二、一般性信访问题要在30天内办理完毕。

三、重要信访问题要在90天内办理完毕。

四、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办结,经领导批准延期后,要向举报人说明原因,但最长不超过承诺期限的30天。

电话举报、举报箱信件处理办法

一、受理的电话举报,由信访室负责,信访室工作人员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

二、受理电话举报时,要对被举报人的具体情况、举报内容,特别是案件线索询问清楚,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三、受理的电话举报问题,要按照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有关程序办理。对反映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线索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呈领导阅批。

四、受理电话举报情况,每半年要进行统计。

五、举报箱每周开启一次,开启情况应做文字记录。

六、举报箱内的信件,应按照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有关工作程序办理。

关于交办案件的规定

一、交办案件的范围

㈠、上级纪委以“纪群字”函、“纪信字”函交办的案件,旗委、政府和本局领导交办的案件。

二、交办案件的形式

㈠、要求承办单位回报

查处结果的,以“纪群字”函交办。函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查结,并回报结果。因案情重大、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期查结的,应及时上报申请延期报告。

㈡、不要求承办单位回报查处结果的,以“纪信字”函交办。承办单位应及时反馈查办情况。

㈢、对决定查办的案件,承办人应在三日内拟妥函稿,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在一周内发出。

三、交办案件的督办、催办和协办

㈠、督办和催办

交办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督办和催办:

1、到期未上报结果又不说明原因的,虽已上报结果,但不符合要求的。

2、来信来访两次以上,处理情况不清楚的。

3、久拖不决的。

4、领导要求尽快查处的。

对“纪群字”交办的案件,要定期以电话、函件或深入承办单位等形式进行催办。催办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

㈡协办

对重要、复杂、疑难的交办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召集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深入承办单位具体指导或直接派人参与调查等方式,协助承办单位查办。

四、交办案件的审结

㈠、审核

交办案件回报结果后,应及时确定人员对以下问题进行审核:

1、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调查报告是否回答了检举控告人、申诉人提出的问题;

3、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要依据有关的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以及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核实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审核人应及时责成承办单位补报有关材料,履行有关手续或提出拟办意见,呈主管领导批阅,并对领导的意见进行落实。

㈡、结案

1、本局交办的并经审核无误的案件,呈主管领导指示决定;

2、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案件,经审核和局会议研究后,报交办单位。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十项应知”

1、一定时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

2、一定时期群众反映当地热点、焦点和强烈的问题;

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职责和职能作用;

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法规、制度;

5、本级党政机关、司法、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名称及主要职责;

6、党政各部门归口处理信访问题的办法;

7、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分工及各部门的任务职责,本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及主要内容;

8、下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

9、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基本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10、上级、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机构的设置、分管领导、信访举报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电子信箱等。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十项应会”

1、会通过微机处理各种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会对上访人进行疏导教育,稳定其情绪。会答复群众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的咨询、询问和告知对其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

2、会编发信访简报、摘报,起草专题报告和交、转办文函等;

3、会对信访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

4、会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和专题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5、会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

6、会对下级报送的信访案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7、会查办、督办、催办信访案件,初核信访信息;

8、会妥善回复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信访工作的请示与咨询;

9、会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具体业务进行指导;

10、会起草信访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及信访稿件等。

审计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保持政府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侵害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依照国家和自治区《信访条例》的基本原则制定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职责

(一)接待来访,办理来信,承办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负责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二)向有关机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三)调查有关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四)协调有关机关、单位查处信访案件;

(五)分协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向机关领导反映情况;

(六)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民提供咨询服务;

(七)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工作理论研究;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信访人

(一)信访人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不满的,可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控告等信访事项,要到审计机关设立的来访接待场所提出,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领导人的公务座车。

(三)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采用电话、书信等形式提出;如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三至五人代表提出,不得聚众行事。

(四)信访人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信访人要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和威胁接待人员。

三、信访工作人员

(一)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既不推卸,也不包揽。

(四)多请示,多汇报信访疑难问题,杜绝矛盾上交;为本机关领导分忧,维护领导的正常工作。

(五)办理信访事项,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老弱病残信访】

四、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根据“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有一名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建立健全负责人接待来访、阅批来信和直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等制度,并经常检查指导本单位,本地区的信访工作”的规定精神。确定:

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为领导接待日。具体接待事宜,由信访工作人员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安排接待对象。

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五、按程序办理信访事宜

(一)办理来信程序

1、收到人民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不得拖拉积压。拆封时要保全信件的完整性,要注意信内夹带的证件等物。

2、要按转办单或交办函、信纸、信封前后顺序并装订。

3、阅信要仔细,特别对篇幅冗长、字迹潦草、内容复杂的信件要认真的阅办,直到了解全信的内容为止。阅读重复信件要注意新提出的问题。

4、登记信件要按卡片要求,填写来信人姓名、职业、住址、写信时间及信内提出的主要问题摘要记录,并提出拟办意见。

5、处理信件要按所提出问题的性质,依照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原则,分别采取摘报、要信请示、转办、交办、自办等办法处理。对转办、交办的信件案件要按时办理。

(二)接待来访程序

1、凡来访人均要登记,在登记卡片上逐项填写来访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或工作单位和携带的申请材料、证件。

2、接待来访人员与来访人接谈时,要举止端庄、态度诚恳,说话和蔼。要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全面了解来访内容、要求、目的。

3、在接谈中要详细做好记录,把提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因果关系等重要情节和具体要求记录下来,以便恰当处理。

4、针对来访人的心态,要宣传政策,正确疏导,防止矛盾激化。

(三)办理案件

1、熟悉案情,弄清矛盾焦点,确定调查目的;制定调查提纲,明确调查什么、怎样调查。

2、找知情人、当事人、见证人调查;找信访人进一步核对反映问题的事实,验证问题,明确焦点,扩大调查线索。

3、取证要坚持实事求是,识别真伪,既要取直接材料、旁证材料,又要取不同证法的证明材料。要一事一证,一人一证,不取联名证。

4、对调查取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逐个认定和综合认定,得出事非分明的结论。

5、根据审计调查结论,写出调查报告,按政策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局务会议或纪检、检察、审计联席会议,方可审核定案。

民间纠纷矛盾排查制度

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为“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苏木乡镇纪委,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排查组人员应由苏木乡镇纪委、综治、司法、民政、土地管理、信访等人员组成。

三、每年应最少组织二次以上排查活动,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每次排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第3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第三条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jú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jú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

受理范围

第八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一)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二)举报管辖区域内社会组织或个人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四)其他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第九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三)有权处理的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四)本局或直属单位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本局提出同一事项的;(五)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六)信访人不服本局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第十条对不属于本局职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介绍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对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应向其做好法规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信访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实施登记:

(一)来信管理:对各类信访信件,由专人负责拆阅,按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并按处理来信的程序,送领导审阅。负责信件审阅的领导,按"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和区别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进行办理。对需转其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处理的信件,要按规定做好登记签收手续;对转办信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工归口的规定办理。

(二)来访管理:凡群众个人或集体来访反映问题,接访人员必须文明礼貌接待。接待人数要两人以上。仔细耐心听取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结果要让来访人员签名认可。接访时,应依据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认真解答,不许愿,不信口开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按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应耐心为其指明受理部门。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对来访者要求局领导接访的,由接待科室做好安排,并派人陪同接访。

(三)电话举报管理:凡来电要求举报的,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做好详细记录。举报人举报完毕后,接听人应将其举报内容复述一遍进行核对,经整理后及时报送呈批。对重要的举报电话可进行录音处理。录音完毕,应注明来电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整理呈报。

信访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薄、报告、统计、资料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第十三条保密范围包括:检举控告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号码、性别等);被检举控告的对象和检举控告的内容;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信访件。不得将捡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答复、奖励、报告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不得以电话方式进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结果的反馈。

第十五条对于上报的重大信访案件材料,要按机要件规定办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

第十六条对因违反规定泄密而造成检控人被打击报复等不良后果发生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信访案件查处【老弱病残信访】

第十七条对一般案件线索的初查,由纪检监察室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进行。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进行初查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经党组会议审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初查情况。对需要对被检控人发信访通知书或进行约谈的,要经党组会议审定。对经核查存在违纪违法事实,需立案调查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承办人必须写出调查报告,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时,对承办部门提出疑难或已回报结果但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案件,应及时与承办部门研究,向分管局领导反映,帮助解决,及时结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信访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实行包案办理制度。接案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包

案责任人,明确办结期限并按规定上报办理进度。包案处理的复

杂案件,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

对上级机关转来的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信访件,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条对自办、承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向上级回报信访案件结果材料应连同必备材料,加盖公章上报。报结时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不能用复印件和涂改的底稿复印上报。

结论复核

第二十一条收到信访人要求进行复核的请求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由有关科室对信访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复核。第二十二条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信访人要求复核的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第二十三条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外调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外出调查。

第二十四条承办科室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答复信访人。

回信回访

第二十五条对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要根据调查事实给予负责的答复,重要的复信应由局领导审阅。

第二十六条对联名或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查结后要召开全体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反馈调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对匿名信访可视具体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或公布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回信回访,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在案。

信访统计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本局信访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年终对信访情况作出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及时收集、筛选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重大问题或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反映或专题报告。

第三十一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查办信访案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的经验。按有关规定向市信访部门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信访档案管理要求案件装订标准、规范。卷内必须材料齐全,排列顺序准确,随时立卷,及时归档。信访案件档案按"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案结卷成,一案一档。文书档案及一般信访件,可组合装订立卷,注意分类组卷。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完毕。严格管理好信访档案。严禁私自借阅或将案卷资料带离办公室。需摘抄、复印的,须办理手续。

第三十三条每年要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原则上对上年度的办结案件材料,要按要求归并到局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内保管。档案资料要实行专柜专人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第4篇: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企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公司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4、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公司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篇四:老弱病残信访
2016工作公开承诺书

工作公开承诺书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3、在教学中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4、在工作中以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

6、持之以恒的廉洁从教,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

7、在工作中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在工作中我会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9、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11、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视学生为朋友,亲人,家人,和他们和-谐相处,交流思想,及时沟通。

以上特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工作考核降级等的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领导和老师协助完成。

承诺人:王春燕

宝洁希望小学2016年12月2日

党员律师公开承诺书

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去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依据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我保证在执业活动中,按照《党章》和《律师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承诺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牢记党的宗旨,执业为民,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带头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遵守党的纪律,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依法收费,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潜心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

律师滕树宝/2016.3

街道党工委公开承诺书

承 诺 内 容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环保局公开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消除执法毒瘤等“顽疾”,促进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设新定陶”的宏伟目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新建项目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需上报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审批的立项报告,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转呈手续。对所需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内审批完毕。

2、污染防治工作。对政府限期治理的企业,在工程完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验收手续。受理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县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3、新建项目排污量申请。在区域环境容量许可、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量的初审和转呈工作,报上级环保部门确认。

4、环境监理监察工作。执行现场监理监察任务的执法人员,坚持“一亮证、三公开”。对重大污染事故,xx县区内半小时内、城外2小时内到达污染现场查处。

5、环境监测工作。办理委托手续后,3日内到达指定现场,如期交付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

6、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环境信访案件“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过必复”;对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群众投诉问题,在7日内办结;对环境信访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7、具体办事程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

a、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

b、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c、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③办事时限: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①办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要求建成,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中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或补偿;建立了落实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应分期验收。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项目实施环保工作总结;由法定监测单位提交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监测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③办事时限:

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

整改后时限:2个工作日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3)、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1月30日)

②办事程序:

污染源信息收集-----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申请核定-------发放排污许可证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排污申报及核定材料;排污口规范化材料;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指标;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监测及验收材料。

③办事时限:

现有的排污单位,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15日内办理。

④办事部门:

环境污防股,电话:0530—2213846

举报电话:2213846 2252110

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到企业检查、收费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对来机关办事和申报项目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认真办理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提供生产及污染治理技术信息方面的服务。

9、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杜绝接受执法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贿赂,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三乱”现象的发生。

上述规定,我局将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令待岗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发现两次,待岗学习一年,并依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现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落实领导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班子会日程,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二、抓好局机关党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带头讲党课,每年学习不少于50个学时。

三、从严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格坚持按标准发展党员,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积极抓好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落实主要领导联系基层支部制度,总支书记带头联系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四、抓好“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的“三抓一促”活动,持续开展纪律涣散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八简两风”、“三短一简一俭”。

五、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六、积极完成市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各项主题党建活动。

七、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创建,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争创先进机关党组织。大力开展“身边的榜样”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

以上承诺通过公示形式进行公开,接受本机关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

党总支书记:陈卫东

2016年4月20日

当前形势下做好银行业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切实提升银企互信基础,有效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切实履行银行业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职责

1. 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银行业和企业的整体利益,避免风险处置各自为政,防止出现只顾眼前利益和自身收益而损害银行业社会形象的现象。

2.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银企发展观,规范业务营销行为,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银行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风险防控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3. 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克服惧贷和惜贷心理,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积极的姿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与同业充分沟通、步调一致、进退有序,与企业共度难关、共谋发展。

二、积极维护存量信贷资产的安全稳定

4. 严格控制和消化不良贷款。坚守风险底线,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力争全区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不良贷款处置所释放的授信额度全额用于实体信贷投放。

5. 确保企业授信总量稳定。积极实施授信业务限时办结制度,企业合理转贷需求及时进行受理,防止借转贷之机随意压缩授信额度和附加不合理转贷要求。

6. 发挥辖内银行主体作用。理性处理企业风险事件,尤其在异地银行随意抽贷的情况下,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危机企业风险化解,做到不闻风抽贷、不跟风起诉。

7. 防止风险过度蔓延。借款企业出现重大风险时,要即时启动银行业会商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在协调处置期间,且在不超出法律诉讼有效期限的前提下,不即时对担保人提起诉讼,不即时将信贷风险直接转嫁至担保企业。

三、以优质增量信贷投入带动结构优化

8. 千方百计扩大信贷总量。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指标,适当下放审批权限,适当减轻考核压力,适当降低信贷门槛,努力“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扩大信贷有效投放。

9. 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和绿色信贷,有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10.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2016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占比、户数增量“三个不低于上年”的目标。

11. 切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三农”发展行动方案,加大对五类群体的帮扶力度,实现农村经济的“四增三提”工作目标。

四、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共建良好信用环境

12. 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坚决刹住买卖存款、不合理回报、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13. 加大银行员工行为监管。对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高息揽存、充当社会融资“掮客”,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等典型失范特征的银行员工,加大排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14.强化合作共同维权。加强银政、银企和银银的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商议和应急协调机制,高度关注企业经营者道德信用风险,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经济等手段共同制裁和打击损害银行权益、悬空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

农业发展银行上虞区支行

工商银行上虞支行

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务实履行管党责任。带头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模范践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履责承诺制。加强统筹谋划,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抓好《市县乡党委书记管党第一责任人意见》落实,与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创新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联改机制,及时约谈履职不力的党委(组)书记,并视具体情况作出问责处理,推动管党责任全面落实。

2、实施“一只雁工程”。主持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计划,抓好“支书微讲堂”和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示范培训班的开展,带头作一次专题辅导。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抓好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推动在全市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培植树立一批基层党支部书记典型,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导向。【老弱病残信访】

3、实施“一把米工程”。推动执政资源向基层倾斜,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村5万元、社区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惠民资金,实现100%村(社区)落实到位。指导做好山上和城里两篇文章,探索采取山上再造、村企联建、异地置业等方式,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100%的村集体年纯收入达5万元。继续推动增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1000元工作补助落实。

4、实施“一阵地工程”。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支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实现100%村(社区)规范达标。加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指导,适时主持召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会,推动高标准建设20至3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职工之家。

5、实施“一份情工程”。全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8次,定期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帮助研究解决1至2件基层实际困难,力争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稳步推进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建立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抓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健康体检工作。推动“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者服务、“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名困难党员群众”和“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密切党群关系。

以上承诺事项,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中共咸宁市委书记:任振鹤

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现结合我村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项目及目标任务

以“党建工作提档升级、村级工作协调推进”为目标,抓好“1+x”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党员干部管理。①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热心为群众服务;②加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搞好日常管理维护;③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添置必要办公设施,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二是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①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发展党员1名;②推进“百村千组万湾党员明灯工程”,培育“明灯”党员1名;##三是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①加强换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②加强宣传,引导外出创业有成、乡土能人到村任职。③严格按照镇级下发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四是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切实开展便民服务,配合市、镇两级开展市、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对接工作。##五是规范村级管理,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严格决策程序,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会、民-主生活会,落实“五议五公开”、村“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六是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活动精神,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七是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根据本村实际,今年计划完成:1、挖塘扩堰2处,增加蓄水50000方;2、硬化三组至五组公路1500米。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作好相关服务记录,严格考勤记载,落实奖惩。(完成时限:全年)

2、对照标准,规范程序,争取发展党员1名,为村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完成时限:3-6月)

3、做好选民登记等换届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镇换届工作要求,规范换届程序,选举出村党员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完成时限:全年)

4、规范村级管理,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会,征求村党员群众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建议,通报村级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完成时限:全年)

三、公开形式

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在村党员会上公开。

以上承诺请全镇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雷公镇长安村党支部书记:盛发文

2016年5月13日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履职践诺活动,抓好党员亮牌示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四、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努力完成本社区服务居民的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服务基层为原则,积极为民办实事。

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社区创建,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献计献策。

六、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城市新型和-谐社区。

乡镇党委工作公开承诺书

20**年是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镇党委在认真开展大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谋划,经研究,做出以下承诺:

一、通过争取政策性无偿资金投入解决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问题。

1、做好本年度以争取的重点项目和工程的跟踪和落实,包括:

①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②交通兰芝桥危桥改造工程;

③水利珠流河小流域治理项目;

④第一批美好乡村示范点受泉村规划建设;

2、努力争取一批项目尽早实施,包括:

①曹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②危桥改造项目1—2座,分别指平瓦路上危桥和珠流河上危桥;

③水利兴修“4+1”工程(包括当家塘建设、堤防加固、沟渠清淤、小型电站建设、水利站建设)

3、扎实抓好2016年度镇级财政奖补项目。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号召,镇政府计划扶持5—8个村庄自觉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村庄环境整治。

二、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工业企业内部挖潜和文化旅游产业提升。

1、发挥现有企业挖潜招商,充分利用现有两个园区内、近20000﹐标准化厂房招商,鼓励租赁、合股等多种经营模式;

2、挖掘小市农业量的优势,鼓励以企业思路、模式经营农业,招商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围绕旅游三产服务项目招商,发挥孔雀东南飞旅游品牌优势,增加旅游内涵和品位,如兴建盆景园、玫瑰园、农家乐等;

4、借助县工业园区“飞地” 招商,确保完成电子与机械工业园1000﹐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

三、通过实施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建设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镇。

1、以工业理念、旅游思路抓农业,推动规模农业向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2、全面启动美好乡村建设,以独具特色的美好乡村推动小市休闲度假旅游业发展。

3、以城镇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一隔五化”,自觉开展文明创建,共建宜人宜居小市。

四、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十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干部作风和政府职能得到更进一步转变。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决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树正气、倡廉洁,为小市的发展提供组织纪律保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大发展环境。

【老弱病残信访】

篇五:老弱病残信访
2016律师公开承诺书

律师公开承诺书

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去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依据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要求,我保证在执业活动中,按照《党章》和《律师法》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承诺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牢记党的宗旨,执业为民,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带头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党的安排,听从党的指挥,遵守党的纪律,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依法收费,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潜心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为社会(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

律师滕树宝/2016.3

小学教师公开承诺书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3、在教学中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4、在工作中以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

6、持之以恒的廉洁从教,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

7、在工作中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在工作中我会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9、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11、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视学生为朋友,亲人,家人,和他们和-谐相处,交流思想,及时沟通。

以上特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工作考核降级等的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领导和老师协助完成。

承诺人:王春燕

宝洁希望小学2016年12月2日

实习律师承诺书

本人 ,于 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获得国家司法资格证书,申请实习。本人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收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 品行良好;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 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 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本人保证:(一)进行全职实习;

(二)提报的所有申请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教体局“以改革创新求发展,用特色内涵铸辉煌”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三查三评”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师德整体水平,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学校全体教师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执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积极进取,认真备好、上好每堂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不无故缺课。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法,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任何一个学生。

四.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育活动,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宣传先进文化,自觉抵制歪理邪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心理状态,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日中饮酒,不赌博。

六.严格自律。自尊自重,端正教风,恪尽职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

七.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和收受钱物,不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用品和其他商品,不组织参与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及家教,不以教育之便以教谋私。

八.重视访谈。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因学生原因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九.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钻研业务,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质,传授知识做到科学、系统、准确。

十.团结协作。理解尊重,搞好协作,加强团结,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不做贬低与打击同事、闹不团结等有损教育形象、有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

我们诚恳欢迎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律师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本律师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拥护和忠诚于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执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自愿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

四、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手段主张权利、解决争议,绝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冲击国家机关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五、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按照司法局规定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坚持做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工作。

六、绝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索取当事人的财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绝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七、依法参与诉讼,遵守法庭纪律。

八、尊重同行,公平竞争,绝不采取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九、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十、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十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十三、按照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继续到乡镇、社区开展工作。

十四、积极参加“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活动,并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六:老弱病残信访
2016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工作总结

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镇党委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家庭工作为契机,从基层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抓起,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精心打造“民生党建”、“民心党建”,深入基层倾听民生诉求,联系帮扶困难家庭,建立困难帮扶长效机制,谱写了“党群连心、服务为民、大爱至诚”的动人乐章。

党群连心,共谋发展惠民生走进大黑山后村委会,“大公无私、一心为民”八个红色大字醒目地跃入眼帘,塔松青翠,井然有序。一年前,这里还是铁将军把门、矛盾重重。那时,村委会主任因故不能正常上班,村级经济陷入困境,村级事务无法正常开展。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为了改善大黑山后村的现状,镇党委及时调整了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村“两委”及时理清发展思路,将“公平、公正”作为工作宗旨,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为百姓办实事。大黑山后村村内有条河,往年整理河道的花费都高达8万元,由于缺少资金投入整修,河内杂草丛生、垃圾遍布。村“两委”商议,决定自己动手干,每天早晨6点到10点,组织村“两委”和党员10余人带上工具,跳到河里义务清理杂草垃圾,利用今夏雨水多的优势,把杂草垃圾冲到下游宽敞处,再统一运走。刚开始村民们路过时打个招呼,后来自发送茶水、送冷饮,村民自愿拿起工具参与到清理队伍中。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村“两委”商议决定,在北山规划200亩有机小米种植基地,修通3公里长的生产路,依托淄博厚东牧业有限公司,以养殖促种植,厚东牧业免费提供400吨牛粪作有机肥料,种植的有机小米产量比往年增加了40%,价格却是普通小米的2倍多,获利农民达100余户,可观的收入给广大村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村“两委”成员团结实干,一心为民,使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的大黑山后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百姓真正实现了安居乐业。

服务为民,事务代办暖民心

“现在,我们办事只要动动嘴,干部就帮着跑腿,事务代办给我们百姓带来了方便。”说起村民事务代办的好处,东顶村的郭大妈溢于言表,她介绍,自己只提供了户口簿和身份证,村干部就帮她办好了农村医疗保险。

为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镇政府投资400余万元,新建**镇社会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照“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要求,为来访办事的群众提供了便捷舒适的环境。共设有综治维稳、信访受理、司法服务、法官便民服务、民政助残、事务代办等12个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4人,可集中办理49项民生服务事项。镇党委、政府确定17个村的驻村指导员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为镇代办员,共计37人。在各村建立便民服务站并配备34名村代办员。针对老弱病残难出行等弱势群体,代办员实行上门全程代办服务,对代办事项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群众只需交纳按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

大爱至诚,困难帮扶解民忧

针对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镇党委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党员干部带头帮扶机制和困难帮扶跟踪机制,分层次、多角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建立多个部门联动机制。镇党委协调16家企业党组织书记分别帮扶救助34个困难家庭,并在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送去大米、油等生活用品,发放慰问金1.85万元。镇政府采取“一帮一”的形式,组织民营企业家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共帮扶14个家庭的15名学生。镇工会和团委对高考成绩优异的特困家庭大学生进行摸底上报,共为9名特困大学生发放2.5万元救助金。镇民政办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困难户大学生进行摸底上报,为4名大学生发放救助金1.6万元。建立党员干部带头帮扶机制。镇党委坚持在元旦、春节、“七一”等节日前,到困难党员家中走访慰问。对因突发原因造成重大困难的群众及时帮扶救助,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建立困难帮扶跟踪机制。要求包村干部到所包村走访困难帮扶对象,定期对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建立电子档案。凡符合低保条件者,及时审核上报,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困难家庭,积极协调争取帮扶政策。目前,共有城乡低保户887户,1-10月份发放低保金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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