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7 阅读: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第一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人名单【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第二篇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法院:
贵院已受理了原告***与被告***债务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证人(待证事实及证人名单附后)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申请人:项文媚,本案原告,电话:15888205556
证人1、项月娟,女,身份证:
住址:
电话:13806536281
证明目的:证明借款、还款、还息事实的真实性。【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证人2、林绍囊,男,身份证:
住址:湖岭镇戊林村
电话:6548659
证明目的:①:证明是原告的父亲
②:证明借款、还款事实的真实性。
③:证明与林建胜、林建时是共同连带债权人。
上述证人是本案关键的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们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第三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李宁,男,汉族,1961年出生,住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
菜街2号。
身份证号:372527196101285616 联系电话:18689889995 申请事项:请求通知证人王衍斌、李达、谢儒玮、郑少群、汪洋出庭
作证。
事实与理由:
原告潘金平诉被告李宁、王小燕民间借贷纠纷(2014)美民一初字第901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此致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证人基本情况及证明的事实
1、证人:王衍斌,男,汉族,1966年出生。
工作单位:鑫源酒店俱乐部; 职务:安全主管。 身份证号码:210804196605026015 联系电话:13876807811 证明事实:李宁、潘金平、汪洋三人从2011年8月开始合伙经营鑫源酒店俱乐部事实。
2、证人:李达,男,汉族,1980年出生。
工作单位:鑫源酒店俱乐部; 职务:娱乐助理。 身份证号码:210726198007165113 联系电话:18689582667 证明事实:李宁、潘金平、汪洋三人从2011年8月开始合伙经营鑫源酒店俱乐部事实。
3、证人:谢儒玮,男,汉族,1981年出生。
工作单位:鑫源酒店俱乐部; 职务:娱乐助理 身份证号码:460025198109294233 联系电话:18689833900 证明事实:李宁、潘金平、汪洋三人从2011年8月开始合伙经营鑫源酒店俱乐部事实。
4.证人:郑少群,男,汉族,1974年出生。
工作单位:鑫源酒店俱乐部; 职务:吧台主管。 身份证号:460027197405106215;联系电话: 13036036440 证明事实:李宁、潘金平、汪洋三人从2011年8月开始合伙经营鑫源酒店俱乐部事实。 5、证人:汪洋,男,汉族,1966年出生。
原工作单位:鑫源酒店俱乐部; 职务:总经理。 身份证号:340820196605202435联系电话:13111915988 证明事实:李宁、潘金平、汪洋三人从2011年8月开始合伙经营鑫源酒店俱乐部事实。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第四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XXX(身份证
附:
1、证人基本情况:
XXX,身份证号: ,XXX公司职员,联系电话: 。
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例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下载 第五篇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例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 与 离婚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 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