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书信函 >

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9    阅读:

篇一: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人员的各种请假,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在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对不办理手续或超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一、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半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二、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请假半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公司新进的员工在试用期,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凡上班时间不在岗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分类

1、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手续,请事假者按天数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和当月全勤工资。

2、病假:因病请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按批准时限和程序办理手续,请病假者按天数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和当月全勤工资,公司给予请病假者每人每天10元的生活补贴。

3、工伤假:按劳动条例,划分因工或非因工界限,确认工伤后享受工伤假待遇,非因工受伤者,按病假处理。

4、婚假:正式员工在岗年满一年,已到法定结婚年龄,领

取结婚证书后,经本人申请,按领导批准的假期时限休息。

5、丧假:员工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获批后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非直系亲属死亡请假者,申请获批后按事假处理。

6、产假:正式员工在岗年满一年,经本人申请,获批后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篇二: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钟工审批,并报文员登记。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钟工请假,并通报文员。

第四章 各类请假及规定

一、事假

1、私事请假,扣除日全部工资。

2、

3、

4、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文员。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钟工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病假工资规定: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工资的60%发放。

4、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5、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扣除日全部工资。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员工料理丧事的,可根据情况给予1至3天丧假(包括节假日)。员工其他亲属去世,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酌情考虑给予丧假。 2、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产假和节育假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女20周岁 男22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岁 男25周岁)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计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请假申请单(请婚假需提前半个月向钟工提出。交接好工作事宜,方可休假。

5、、婚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第六章 附 则【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2016团委三会一课管理制度

团委三会一课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团员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昕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三、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

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四、团课的内容及要求;

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二、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团委三会一课管理制度 [篇2]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要使其真正落实,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各项制度的不同内容,进一步作出一些相应的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并使其与支部的工作计划、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并逐步使团支部的工作易于操作。围绕此制度,建立相应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且二者不可偏废。团支部应把握好二者的关系,做到组织生活制度一经建立,就成为团内的一项纪律,每个团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团支部要定期检查并通报每个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把它作为考核团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团支部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掌握好活动内容与形式的灵活性,组织方式的灵活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时间灵活性。对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一、三会两制一课的基本内容

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课:团课制度

二、三会两制一课的具体要求:

(1)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3)团小组会

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

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4)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没有年度团籍注册标志的团员证不能证明团员资格。

(二)团员证每年注册一次,注册时间为: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须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调整注册时间或延长注册时间。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过程中对团员组织处理的政策界限:

1、组织处理包括暂缓注册。限期改正和不予注册,团内除名。组织处理不是团纪处分,暂缓注册不计入本人档案,但不予注册,团内除名需将处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2、暂缓注册,限期改正。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

(1)经评议确定的“经帮助能够合格”的 团员应予以暂缓注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暂缓注册。

①经常不按时主动交纳团费者。

②受团内通报批评,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到评议注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受留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间暂缓注册。

③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有抄袭行为者。 ④年度内累计二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四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⑤不支持团支部或班委会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⑥一贯不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校规校纪,给集体荣誉带来不良影

响,经帮助不改者。

⑦不讲分共道德,不遵守公共秩序,受校级严重处分者。

⑧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干部。

⑨其它由院团委认定应予以暂缓注册的行为。

3、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①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团员。

②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观者。

③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④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⑤其它由校团委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4.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院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5)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团员教育一般以团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它主要是通过团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错误,达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取长补短,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共同提高的目的。

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提倡团员畅所欲言,发表个人意见,又要强调讲究方法。做自我批评的团员,要象照镜子一样,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缺点,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更不能无中生有,真正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促进,增进团结的目的。

要 求:

1.每年年末都要对每个团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评议。

2.考评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团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经团小组小议,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材料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存档。

3.在考评中要注重团员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即

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要充分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力,通过考评增强团结,使团员受到教育,调动团员积极性,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4.每个团员都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团组织对自己的考评,认真对待自己的成绩和问题,听取组织和同志的批评意见。

5.应坚持的原则:正面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施教,疏导说服。

6.应把握的环节:认真做好自我评议、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搞好评议鉴定、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6)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是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团课一般由团干部讲授,还可以邀请革命前辈、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课。 团课的主要内容有: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团员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启发和提高团员的

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求每一个团员做党的政策的坚定的拥护者和自觉的实践者。团课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

团课内容的安排应讲求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讲授团课必须制订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在内容安排上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中心明确,针对团员思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课。力求避免空对空的教条主义做法。

要 求:

1.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2.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3.讲授团课要注意:1、目的明确,每次都要有确定的主题;2、时间保证,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团课;3、形式多样;4、准备充分。

团委三会一课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制度。

2、团员教育评议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团员年度注册是对团员的连续认可,二者相结合,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严密团员管理。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1、支委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总结上月工作,安排研究本月工作计划,研究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支委会在支部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2、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凡需颈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应提交团员大会讨论;统一认识;对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发扬民-主,做出决议。如发展团员或决定对团员处分。

3、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小组长主持。组织团员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执行支部各项决议,要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思想实际表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团课。半年一次团课。根据团员教育计划和团员思想实际,生动、具体、形象、有针对性,采用各种形式对团员进行教育。

三、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每年一次。采用民-主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评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2、民-主评议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团员自我总结认定。个人填写《民-主评议团员鉴定表》。

(3)民-主评议通过支部大会或小组会,团员个人汇报自我认定格次。

(4)认定团员格次,通过民-主评议,自我评定情况,召开支部大会,公开统一评定每个团员的格次。评定一周后,无异议,再认定团员的格次。

(5)认定结果报处团委备案。

(6)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和年度评先的有力依据。

(7)对不合格团员,经过教育,能够限期改正错误,应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对个别确实为不合格团员的,应予以除名,报处团委审批备案。

3、民-主评议团员时,团委提前做出安排,培训团的干部。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掌握政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1、团员必须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

2、年度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元月份为我处团员注册时间。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处团委批准并备案。

5、团支部应及时提醒团员办理团籍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6、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团委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篇四: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2015休假制度

第1篇:公司休假制度

第一条法定节假日

1、1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公司女员工在3月8日当天享有半天假期。

第二条病事假

【支部请假管理制度】

2、1员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可请事假;员工因病不能或公司不允许坚持工作时,可申请病假。

2、2事、病假1天以内(含)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须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病假3天以上者须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书。

2、3请假员工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好请假手续,须2小时内打电话进行审批,并于上班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4跨月度请假的员工必须在月度最后一个考勤日前,由本人或委托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5全年事假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视为自动离职,特殊情况且经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2、6员工病假年度累计不超过30天(含),病假期间公司支付70%的月度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年度累计超过30天少于90天(含)者,该病假期间公司支付50%的月度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年度累计超过90天者,超出部分不支付工资。

第三条婚假

3、1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将结婚证复印件与审批后的《请假单》一并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

3、2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在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下的,享受婚假3天;员工达到晚婚年龄,享受婚假10天(含节假日)。如需在工作地点以外(路程超过400公里)举办正式婚礼时,在请假单中注明,可增加婚假3天(含节假日)。

第四条丧假

4、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4、2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100公里以内(含),丧假为3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100公里以上400公里以内(含),丧假为5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400公里以上,丧假为7天。丧假天数含节假日。

第五条产假

5、1女员工妊娠3个月时,应通知主管负责人,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5、2女员工申请产假的日期应在距预产期前15天左右,特殊情况下申请日期可以适当提前。

5、3女员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属于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延长至180天;男员工护理分娩配偶可享受3天假期。

5、4难产、剖腹产等手术的,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5根据医院诊断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假期,怀孕满7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处理。

5、6根据医院证明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放置节育环者享有2天假期,取节育环者享有1天假期。需要延长假期的,延长部分按病假进行处理。

5、7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者,准假期间享受有薪待遇,薪酬标准按基本工资计算。

5、8分娩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婴儿一周岁以内),每个工作日可享受2小时哺乳假或每周享有1天哺乳假,工资正常发放。

5、9产假包含节假日。

第六条年休假

6、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受不低于5天的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第2篇:国家公务员休假制度

一、坚持正常的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请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jú长批准,超过三天由jú长批准;办、股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到jú长批准,超过两天由jú长批准;副jú长请假三天以内由jú长批准,三天以上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jú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党组批准,超过三天按规定报上级批准。机关所有人员请假10天以上者,由jú长办公室批准。

三、凡请假者必须事前具备书面批准手续,并与相关同志衔接工作,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同时交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及时销假。

四、全年事假连续超过30天者(法定假日除外,住院按病假规定执行)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五、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和累计超过30天者,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处理。

六、从安全和健康角度出发,请假外出要告诉办公室以便联系。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二、年休假假期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三、年休假安排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并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四、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五、其他事项县级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

第3篇: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白事邀请函范文十一篇
  • 白事邀请函四篇
  • 关于收受礼金违纪检讨书收受礼金礼品...
  • 部队万能检讨书5000字【七篇】
  • 白事邀请函范文(通用6篇)
  • 白事邀请函5篇
  • 白事邀请函【四篇】
  • 白事邀请函范文(通用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