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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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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一篇

湘潭中心项目工程

湘潭中心项目工程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湘潭中心大厦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0.48亩,总建筑面积约216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155687㎡,地下建筑面积60903㎡;由两栋149.7米高的双子塔组成,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层数为39层,其中:地下4层、地上35层,其中裙房6层,建筑面积61409平米;

一、总要求

1、目的

指导本项目施工作业活动、提供的建筑产品和服务、办公与生活活动中对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以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和相关方对环境方面的要求。

2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

2.1 项目工程管理部根据本项目施工涉及环境管理的情况,结合企业总部或企业当地管理机构下发的有效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清单,识别确认(增减)形成本项目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清单,收集与本项目适宜的有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文本或摘录,供项目有关人员使用,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

2.2 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企业科技部或企业当地管理机构技术部门下发的有效规范、标准清单,识别与收集与本项目适应的环境规范、标准文本,供项目有关人员使用。

2.3 将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体现在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中,有的要求直接转化成作业规定,作为培训、教育和与相关方交流的重要内容。

二、各部位具体管理如下: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3、车辆出入口处设清理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进

湘潭中心项目工程

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 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出水设沉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在满足场地条件下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土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

湘潭中心项目工程

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

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

湘潭中心项目工程【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九、建立管理责任制度与组织体系

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且在各作业区、各班组设立专职防治扬尘工作员。

2、项目部根据需要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实施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并及时将不可回收废弃物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3、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

十、应急准备与响应

1 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二篇

宁波市鄞州柏天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江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工程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浙江江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江材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波鼎盛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市鄞州柏天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伸缩大门,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 底的颜色为深淡黄色,字体颜色为金色。

3、车辆出入口处设清理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出水设沉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

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九)、建立管理责任制度与组织体系

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且在各作业区、各班组设立专职防治扬尘工作员。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三篇

TCL家电(合肥)产业园一期

防尘防污染专项方案

编 号: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TCL家电合肥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2014年2月

施工现场防尘防污染专项方案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3、车辆出入口处设清理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

出水设沉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

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施工

1、土方施工防尘防污染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输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

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2、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四篇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拟建工程占地面积30.48亩,总建筑面积约216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155687㎡,地下建筑面积60903㎡;由两栋149.7米高的双子塔组成,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层数为39层,其中:地下4层、地上35层,其中裙房6层,建筑面积61409平米;

一、总要求

1、目的

指导本项目施工作业活动、提供的建筑产品和服务、办公与生活活动中对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以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和相关方对环境方面的要求。

2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

2.1 项目工程管理部根据本项目施工涉及环境管理的情况,结合企业总部或企业当地管理机构下发的有效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清单,识别确认(增减)形成本项目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清单,收集与本项目适宜的有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文本或摘录,供项目有关人员使用,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

2.2 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企业科技部或企业当地管理机构技术部门下发的有效规范、标准清单,识别与收集与本项目适应的环境规范、标准文本,供项目有关人员使用。

2.3 将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体现在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中,有的要求直接转化成作业规定,作为培训、教育和与相关方交流的重要内容。

二、各部位具体管理如下:【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3、车辆出入口处设清理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

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 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出水设沉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在满足场地条件下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

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2、建设单位及土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九、建立管理责任制度与组织体系

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且在各作业区、各班组设立专职防治扬尘工作员。

2、项目部根据需要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实施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并及时将不可回收废

弃物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3、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

十、应急准备与响应

1 紧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防尘专项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五篇

施工现场防尘防噪音安全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1.2各责任主体名称

二、防尘措施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3、车辆出入口处设清理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建筑工地,防止车辆将泥砂带出场外。对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每天至少洒水三次以防扬尘。

4、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要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散料运输车运输时要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

5、施工时严禁随意抛扔垃圾废弃物。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严禁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7、 施工现场所设搅拌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同时搅拌站出水设沉淀池,运砂浆车辆到指定有沉淀池的地点刷车,严禁随意择地冲车。

8、出现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工程施工。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生活区、加工区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

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九、建立管理责任制度与组织体系

1、项目部建立以郝钢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且在各作业区、各班组设立专职防治扬尘工作员。

2、项目部根据需要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实施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并及时将不可回收废弃物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中山剑桥郡花园三区5-8幢高层住宅及地下车库土建、水电安装工程 施工现场防尘安全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防尘措施台账

年 月 日 天气

1

红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6施工扬尘治理承诺书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六篇

施工扬尘治理承诺书

各有关单位:

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有效组织中心城区市直管理的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市建管处制订了《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望各有关单位抓紧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尽快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2016〕48号)、《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2016〕122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的消除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生活的影响,全面推动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内容

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

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16〕23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2016〕48号)和《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2016〕122号)、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威建发〔2016〕6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三、整改方法

(一)企业自查

各施工企业对现有工程要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表附后),每周四上报市建管处。

(二)跟踪监督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考核打分(考核表格附后),通报检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建委。

(三)考核规定

根据考核办法进行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限期3天局部停工整改。连续2次基本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处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7天停工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等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市建管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吴洪涛

副组长:王鹏辉

成员:施工科、综合科、办公室、装饰办、农保办

办公室设在施工科,张国波兼办公室主任。

(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班子,企业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项目经理为责任人,具体方案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阿干第二小学治理教育“三乱”行为教师承诺书

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治理教育“三乱”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郑重承诺远离“三乱”。

1、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2.不参加或组织学生私自进行有偿补课。

3.不私自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活动。

4.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5.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贿赂、收受家长礼物。

6、不进行教育乱收费。

7、不乱办班。

如若违背以上条件或做出有损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中心校及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年月## 日

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方案》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看后,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创卫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自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创卫管理资料。配备专用洒水车辆、专用加盖渣土清运车辆、硬质围挡和渣土覆盖材料,并经贵方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下部为0.3米的砖砌挡墙、上部为硬质材料,并落实有专人清洗,保持完整清洁。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便桥及临时通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工地配合固定的清洁人员,随时对围墙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2016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七篇

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定,确保工程现场的施工生产安全,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

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三、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防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保障施工现场各种部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管理方案;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对上级单位、业主方、监理单位及内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七、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八、制订重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九、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承诺单位(公章):

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名:

承诺时间:年月日

承诺认可单位(公章):

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认可时间: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为确保我公司承建的工程能达到“优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及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在施工中,我们承诺:

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畅通的运输道路、临时水电线路布置、合理有效的排水,仓库、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的安排符合安全要求。施工方案针对性强、施工方法能科学地指导施工生产,各项技术措施能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熟悉《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工种工人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不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的技术人员社未受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不允许进入工地参加施工,施工中将保证工人受教育率为100%。

施工前安全员向班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允许进行施工。施工中保证伤亡事故率为0,重伤事故率为0,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1.5‰.

施工现场入口处,将按规定设置“施工公告和五牌一图”等内容。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危险部位还将悬挂安全标志。

现场内的一切建筑施工器材都将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类挂牌堆放,要求整齐美观、安全,各种材料堆放不超过规定的高度,距围墙堆放间距应大雨50cm。工地内部及周围的石料、木料、钢管、配件、建筑及生活垃圾将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并将认真及做好安全记录。

施工现场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并落实到人,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明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加强用电、治安、食堂卫生及用工制度的管理,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有任何中毒、中暑、爆炸、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好工地周围临近关系。做到施工不忧民、无投诉等。

争创市级标准化文明施工工地。

渭南市远大建设总公司

2016年12月2日

[转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努力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无事故,现由公司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经理)代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1、考核范围

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械设备、环境保护、厂内消防及卫生疫情等。

2、考核原则

2.1在公司负责施工生产的工程现场,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2 遵循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潜在事故隐患,关心员工生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2.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集体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3、目标管理内容

3.1努力实现“八个为零”,即人身重伤及以上伤害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零,重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为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零,重大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为零。

3.2 不发生放射源泄漏、丢失和被盗等突发环境事件。

3.3 不发生污水、噪声和废弃物等污染环境事件。

3.4 不发生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对环境问题的重大投诉。

3.5 控制轻伤和严惩未遂事故,不瞒报或故意延报事故。

3.6 竣工项目通过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现场”验评考核。

4、责任书的考核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双方责任 5.1 公司

5.1.1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作条例、施工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收集与整理,及时进行传递,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1.2及时制定、发布工程安全管理标准、技术管理标准、文件,并监督与指导管理标准的贯彻与落实。

5.1.34监督、指导各项目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与建议。

5.1.45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对人员轻伤及以上伤害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重大交通和火灾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5.2 项目经理部

5.2.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2.2 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组织编制并审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2.3监督检查并考核施工分包方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2.4 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活动,坚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5.2.5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2.6 监督各施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保持工程现场的良好施工局面。

5.2.75坚持安全月报表制度,在规定日期前报送当月安全报表及补充报表。

5.2.8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瞒报或拖延上报,对严重未遂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6、考核

6.1 公司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在每年年初进行统一兑现。

6.2综合考核的基准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直接在基准分上进行累计。

6.3 考核方法:考核包括现场管理和事故考核两部分。

6.3.1 事故考核标准

6.3.1.1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扣100分。

6.3.1.2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扣50分。

6.3.1.3发生轻伤事故扣10分/人。

6.3.1.4发生机电设备事故、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扣10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万元每增加一万元加扣10分。

6.3.1.5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重大卫生防疫事件扣10分/人。

6.3.2 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6.3.2.1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每次扣5分。

6.3.2.2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6.3.3.3 上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弄虚作假,每项扣5分。

6.3.3.4 没有在规定时期内上报安全资料,每份扣2分。

6.3.3.5 应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没有得到部署、实施,每项扣10分。

6.4 奖惩

6.4.1综合考评分在8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6.4.1.1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奖励项目经理部10000元。

6.4.1.2考评分在85-90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8000元。

6.4.1.3考评分在80-84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5000元。

6.4.2 项目综合考核分低于70分的,处罚项目领导班子2000元/人。

7、其他事宜

7.1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劳保久字第56号)的通知执行。

7.2安全监察部负责具体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7.3 对于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公章)

年月日

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重庆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城在山上,山在城中,两江环绕,山水城市交融,轨道交通已逐渐成为重庆城市交通的重要枢纽。

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广大市民密切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也正处于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中,目前,在建施工的3号线二塘~江北机场37km,六号线礼嘉~上新街23.68km,一号线朝天门~大学城38km线路总长98公里,有1000余个质量监控点,100余个作业面,参与建设的人员30000余人。轨道交通施工难度大,车站有的要埋深30到50米以上,还要跨越长江和嘉陵江。施工需要高技术、现场存在高危险,建设部门重视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多,不够重视工地、工棚、厨房和消防管理安全,防火意识淡薄,火灾隐患较多,很容易酿成火灾事故,因此,结合对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就如何加强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人作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

2016年12月30日16时30分,西安地铁二号线f9地裂缝施工点(会展中心站以北约500米)发生着火事故,原因是施工人员在进行立模钢板切割的过程中,因钢板掉落地下引发防水材料着火,现场烟雾较大并从隧道两端冒出。2016年1月2日9时56分,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内起火。此次起火原因仍是工人操作不慎,致使焊渣引燃了防水材料。约66小时,同一原因,发生两起同类火灾事故2016年1月8日上午11:04时许,由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轨道交通11号线北一期工程曹杨路站(枫桥路站----曹杨路站区间)北端头井内隧道掘进机突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烧毁隧道掘进机部分电气线路及设备,直接财产损失520000元,2人死亡。

2016年6月15日12时20分左右,位于天津市南马路地铁二号线鼓楼站的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从距离火场几公里外的海光寺路口就能看到火场内冒起的滚滚浓烟。着火的是该地铁工地的内置木质模板,火势在风的作用下从工地内蹿出来,经过3个多小时的扑救,火势在15:15许被基本控制。据了解,此次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没有人员在火灾中伤亡。目前,起火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正在调查统计中。

二、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令),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但从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的单位有制度,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现场易燃品和动火用电管理不善。在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的雷管,炸药,防水卷材,油毡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工棚、材料库房、施工区域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只有临时的通道,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由于大量的设施、设备,在各种桥梁、隧道进行施工,现场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都靠电焊施工,电焊火花飞溅、散落,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加之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电焊火花及电火花极易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三)工人的临时工棚耐火等级不高。施工人员来自天南海北,由于工地建设的需要,长年工作生活在工地,临时工棚极不规范。有部分临时工棚简易可燃,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四)现场必备的消防灭火设施不足。施工工地有的无临时消防水源,有的水压存在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有的配置灭火器的数量不足,有的施工现场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不当。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五)现场工作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有的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质量,对消防安全的强调较少,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并且大多施工人员来自农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三、加强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要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轨道交通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种和每一个岗位。建设单位应当与总包、分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逐一签订《轨道交通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和强化各自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后依法并对照承诺书倒查问责。

(二)严格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全面清理周围可燃物,或采用非燃材料板阻挡,防止焊珠溅落至可燃物。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域划定禁火区,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的所有电气线路、设备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并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施工人员宿舍内是否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加热等禁用电器。

(三)加强易燃物品和临时工棚的管理。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气钢瓶不得混存。要落实专人负责收发,并做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登记。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

(四)充分发挥现场消防设施的作用。要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正确合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水桶、沙桶、消防通讯、火灾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且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口径为50mm的消火栓,其出水口处应配置50mm转换为65mm异型口,陈旧、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动火作业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宜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建设同步落实、同步到位,严防出现消防保护盲区。

(五)不断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实力。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使用、火灾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演练。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予以惩戒,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养痈成灾。

总之,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在防火工作中将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和难点。我们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努力探索,消除隐患,确保轨道交通建设的一方平安,为“畅通重庆”、“平安重庆”作出应有的贡献。

施工现场承诺书

对于在工地留守人员的管理,特制定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 建立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管理现场工地人员。

2. 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

3. 工人在施工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可进入非工地的其他室内公共场所(本次施工特指,xx商务中心大堂)。若有事由进入,将派管理人员整理好仪容后进入。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xx-xxx-xx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09日

2016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八篇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尽快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控制体系。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相关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严管重罚不留死角的原则,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认真落实到位;坚持突击整治与文明工地创建相结合,不断提高我县建筑施工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县城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要全部实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入工地车辆100%冲洗、拆除房屋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工的空地100%绿化、运输沙渣土等物料车辆100%覆盖。确保6月底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并实现施工扬尘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县城区所有房屋、市政公用、交通、水利等项目的建设、装修及拆除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渣土等物料的生产、运输、使用。

(二)整治对象

施工现场围挡和大门的设置;场地内的硬化与绿化;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进出工地车辆冲洗设施的安装和运输过程监管;商品混凝土和砂浆等施工材料的使用等。

(三)整治标准

1.建筑施工现场。(1)现场围挡与大门。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2)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3)场地绿化。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裸露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条件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4)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并安排专门清扫人员及时清理清除,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落实覆盖,洒水措施。(5)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做到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2.市政工程。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和车站周围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它地区不得低于1.8米,施工现场围挡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整洁、美化、无破损。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设置专人定期洒水,防止扬尘。

3.装修工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4.拆除工程。临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设置2.5米以上封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施封闭拆除。房屋拆除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必须集中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并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做到及时清运。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空旷场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进行全部绿化,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各有关部门及施工企业应制定治理施工扬尘应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气象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一旦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在建工程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当预测有可能出现沙尘、雾霾天气时,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准备工作。

(四)整治步骤

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按全面排查,整改落实、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1.全面排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

成立扬尘治理检查组,对中心城区所有施工现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检查组对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较多、扬尘治理任务较重的建设项目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整改治理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

(1)5月21日前完所有施工现场围挡,大门口冲车设施安装,主体封闭施工,物料、裸土、垃圾覆盖或清运,场区硬化,空地绿化整改到位。

(2)5月30日前完成待建空地绿化或覆盖到位。

(3)8月1日起所有商砼站实现全封闭作业,商砼站的物料堆积应当全部实现封闭仓化、棚化目标。

(4)从5月21日起,凡是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由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间有要求听证的,适时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和召开扬尘治理新闻发布会,调动社会力量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5)6月底前,召开典型处理大会,公开处理一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扬尘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12月30日)

8月初,全县所有建筑工地要实行远程视频监控,全天候适时巡视工地扬尘情况,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崔玉民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商凤祥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教育体育局、水利局、气象局主要领导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主管领导、广平镇镇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王卫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真正形成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和房屋拆迁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全县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车辆带泥上路情况、拆除房屋采取湿法作业情况、施工弃料及建筑垃圾、渣土倾倒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广平镇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施工项目的建设实施监督。对因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而造成区域扬尘污染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负责扬尘污染企业的排污费征收;负责年终对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县城管局: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的沿途抛洒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道路保洁方式不当而造成扬尘污染。

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县住建局负责对所属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和土地整治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县城管局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本系统所承担的中心城区校安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大风和雾霾天气预警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本级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进一步的具体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调,强化督查。扬尘污染防治涉及部门较多,为便于协调,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构与县住建局衔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住建局要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落实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不作为、以罚代管、未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一经查实,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各施工单位在进行建设施工时,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建立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强化管理,严格自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同时,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多部门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施工单位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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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本工程施工现场防尘治理实施专项方案承诺书 第九篇

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关于严控扬尘污染和加强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函》的要求及戴文萃主任助理的批示,为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7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及我管委会的实际,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XX]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XX]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特别要加强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旧小区改造和港东新城建设中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治理道路扬尘。对自动监测站(大港公园)附近迎宾街、振兴路、永明路、育秀街等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垃圾、灰浆、渣土等洒漏得到及时清扫。

(三)建成区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四)建成区内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五)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对建成区及其周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符的经营煤炭、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销售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0月8日,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7天。10月1日至8日期间,有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轻微污染水平,严重超标。

当前,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又临近采暖期,为确保实现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85%的既定目标,各相关责任单位需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成立控制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戴文萃

副组长:李刚、刘永清

成员: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建交局、公安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路分局、公安交管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洪林

办公室副主任:姚宗刚、张华志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派专人参加,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会议,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转办单制度。

(三)专项治理活动从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月20日结束。

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进行联合检查。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联系卡填好上报环保办公室; 20XX年1月26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第2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目前,我区城市建设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各类施工建设不断增多。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生态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及园林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拆迁办负责对全区房屋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六)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发布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有覆盖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下方不允许渗排污水,施工作业层外侧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的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全区道路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或高压水冲洗;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即每日对主次干道实施早巡查和日间巡查各一次、每日对施工工地实施巡查、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三)区环保局作为全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承担全区扬尘污染的组织协调、监测、督察和考核的职能,保证每天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和堆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施工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对问题突出的要以整改菜单的形式上报市大气质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扬尘污染控制纳入部门和街道城市管理的考核内容。区环保局每月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区及各街道扬尘污染监测结果、扬尘污染事件查办结果及各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成绩。区监察、环保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扬尘防治目标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现场扬尘污染防治,3月底前市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要求,4月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指标。

二、防尘防治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创卫、创模等宣传标语。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4、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三、时间部署

根据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度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9-20日前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防治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3月20-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3月25-3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拉网集中检查,对每个工地进行挂牌,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并加强对各区创卫情况督查、通报。

第四阶段:4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市区建筑工地落实《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奖惩,同时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日常检查确保长效工作目标。

四、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2、建立扬尘控制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市区各施工企业按月将项目扬尘控制实施情况上报市质安站。市质安站将对市区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区扬尘控制较好的工程项目等内容定期进行归纳总结。并分别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较好和差的项目、单位进行表扬和批评。

3、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工地等创优考核范围内。对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为文明工地。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市优工程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同时将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健民担任组长,市质安站,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应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督查,对每个项目逐一检查,责任到人,检查情况进行挂牌,分优良与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优良的定期回头看。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肃整改,严厉查处。曝光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违反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被评为文明工地与优质工程,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4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XX年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订扬州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 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有利于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 做好各项建筑工地控尘、降尘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建筑工地现状,20XX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有效防尘措施

建 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在控制施工各类活动产生扬尘方面,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裸露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 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建筑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 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 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 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 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 竹片等。

6.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7.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8.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运输处置,不具备《渣土运输处置证》等证件和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工地作业。

9.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或用其它密闭容器并采用垂直机械或管道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 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二)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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