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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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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

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基层信访工作是国家信访的组成部分,也是信访案件的最终归属,处理好基层信访,将有利于社会稳定,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西湖镇认真开展领导开门大接访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领导带案下访,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度。

一、新的形势下产生新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镇群众信访反映事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因美好乡村建设的上访案件。由于个别村干部不注重上级政策的宣传,不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致使农民对新村建设整体规划不理解,还出现了屡访缠访现象;二是因群众生活生产遇到难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新村道路修建过慢、排水不畅、采光不好等,像华佗村元庄新居民点群众要求修路;三是群众与其他服务窗口单位的案件,部分群众受到不公待遇或受到侵害,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到政府群访甚至闹访,像汤庄村李克灵案。

二、产生信访案件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镇农村出现多起信访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群众对政策理解发生偏激。有些信访群众不全面知晓党的政策,把党和政府体现的爱民思想理解为政府的妥协,错误认为无论有理无理只要上访就能解决问题,“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个别信访者不讲政策胡搅蛮缠,不顾实际讲实惠,把政

府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二是信访工作体制还需完善。一些本应由政法部门解决的问题,变为行政直接干预,存在以信访代诉讼、以行政代司法解决的现象,留下了矛盾隐患,信访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他们一旦上访,有关部门立刻特事特办,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信访的不良风气。三是基层工作不扎实、不规范。有的干部认为群众反映的事情都是小事,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还有部分干部工作主动性差,责任意识不强,对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四是镇村个别干部解决问题缺乏原则性。个别村干部在村里开展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时,信口开河或者以自己能力有限,推诿扯皮。解决矛盾时不注意压火,反而火上浇油,甚至鼓动煽动。对有些事件政策性强不能解释的,不懂装懂,给群众乱解释、歪解释,造成群众误解进而出现上访。

三、解决农村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

虽然我镇近期未出现越级访,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从近期镇包村干部进村摸排情况来看,我们也排查出多起矛盾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强化措施,进行解决。

1、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加强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农村工作的本领。对那些原则性差、做事简单粗暴、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

换。将责任心强、干实事、群众口碑好的干部提拔重用。

2、强化矛盾排查调处,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一,做到隐患早排查。镇包村干部要继续进村与村干部一起,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像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彻底解决的旧案,近期群众反映的一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都要及时掌握动向。很多案件都是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最后到难以解决的地步。第二,做到矛盾早调处。由于排查不到位造成矛盾出现,应及时协调各方关系,尽快将矛盾调解处理。第三,做到问题早解决。排查不及时,调解处理不当,问题摆在面前,出现上访告状。这时应尽最大的努力进行稳控,24小时看守,同时积极帮助给予妥善解决。该解决的即刻解决,需要时限的说明情况,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力遏制信访案件发生。一要强化责任,做到“三定一包”(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责任、定办理时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督办”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直至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二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是解决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等信访问题的有效措施。在信访人初信初访后,对信访问题不能当场办结答复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要变上访为下访、回访、约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与当事人沟通。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

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况,决不能“踢皮球”,久拖不决,把小事拖成大事,把小责任拖成大责任,把小赔偿拖成大赔偿。三要加强信访代理工作。注重村级信访代理,强化各村居包点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以原有的信访网络,完善建立信访代理工作网络,把网络最后聚集在各村居的信访代理员身上,充分发挥村居信访代理员的作用。四要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范畴,对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注重民生工程的实施,关注群众的急需,维护群众的利益。扎实做好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重视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强化干部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意识,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压制和置之不理,不能让事情久拖不决。要有“五心”工作法:对待上访群众要热心,对其境遇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难题要有诚心、决心、恒心。真正做到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

关于信访矛盾法律化解的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二篇

创新信访矛盾化解方法促社会法治建设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

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2015年2月至4月,通过对十个乡镇办事处10余名信访人和100余人群众的调查,在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处理结果满意度不尽人意的情况下,走信访途径的还是占很大一部分。对新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仲裁程序知之甚少,但是,经解释后有意愿选择该程序的,结果还是比较让人满意。

由此,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使乡镇政府摆脱处访之累,使信访人摆脱奔波之苦,共同建设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就要在现有信访矛盾解决机制改革上着眼。一方面要从信访人自身上着眼;另一方面要从信访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上着眼。具体路径分析如下。

一、关于信访人自身的解决路径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发现一般信访的缘由有的存在合法

性,有的存在合理性,终归解决问题的口径不一致,导致现在的非访或诉求无法实现。我认为这其中既有经济问题,同时伴有心里问题,经济上主要是信访前后,经济条件改观不大,而有时还会因为信访经济一时有所改善,他们在这方面得到了好处,此时原有问题又没有解决到位,遗留了一些再次信访的由头,故案件一直未了,上访仍然继续。

因此,有效解决信访人的自身问题,要重塑他们正面积极的形象,主要侧重于在心理方面。根据走访调查的情况来看,刚开始信访人信访时还会顾忌村里的舆论,不会大胆公开自己的信访行为,此时他们基本上还和其他村民一样,穿着鞋,只不过鞋好坏不一样。随着信访的深入,他们失去了来自本村邻居舆论的支持甚至受到舆论的压力,他们把原来穿的鞋走丢了或被脱下来了,变成了光脚走路,没有了鞋子,他们就不再怕穿鞋的。这时他们的经济要求,其他非分想法就会从脑子里不知的角落里冒出来,而这样的要求往往是我们无法满足的,这样信访案件就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此,我们可以采取双管齐下,合理的经济问题要解决,心理问题也要解决。攻心为上,攻兵为下,同信访人说问题,可选择聘请心理专家同行,由他们根据信访人的信访心理,对症下药,提出可行的心理矫正方案,使信访人重塑正面形象,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仍是穿着鞋子的人,并且他们的鞋子比有些人的鞋子还好,此时再结合信访中的合理要求部分,满足他们的这种要求,化解信访心结,解除信访矛盾,达到息访罢访。

二、关于信访处理机制的解决路径

现有的矛盾解决制度有人民调解和诉讼,人民调解的伤害最小,但反悔容易,约束措施弱,可信度低;司法调解和诉讼伤害大,有些可能会因此结仇几辈子,有约束措施但执行难。

纵观全国各地在解决信访矛盾的处臵工作,在创新方式方法上比较有效且信访人满意的是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2011年,吉林市司法局、吉林市律师协会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组织全市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并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为信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简称“信访中心”)。信访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和参与化解信访矛盾,让律师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发挥律师在息访维稳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律师通过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援助,为人民群众所信任;这不仅是对现有信访体制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为有效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减小伤害,迅速执行,借鉴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结合我国的仲裁制度,需要建立一个全县的仲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以律师和乡村德高望重懂法律之人组成。建立一个仲调委员库,每次仲调由矛盾方自己选择一名仲调员,双方共同选择一名首席仲调员,首席仲调员由律师担任,推荐不出的,由当地律协指定,仲调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也可以选择分歧最小的意见执行,但法律意

见以首席仲调员为主。为促进执行效率,在约束制度建设上,双方担保或单方担保,如果矛盾的双方责任不明确的实行双方担保,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对仲调结果的执行进行担保;责任划分比较明确的,实行单方担保,由责任方提供保证金或保人,对仲调结果的履行进行担保;拒不执行仲调结果的,实行个人信用约束机制。首先是给每户建立信用档案,作为每户在以后享有相关政策时的分配顺序,以信用度高低进行轮换。这样既有利于自我监督,也有利于相互监督。不履行仲调结果属于重大信用不良事件,可降档记录,退序排位,整个制度就是以未来的预期利益约束眼前行为,成本低,也有可执行度,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

风,创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新路径,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关于当前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三篇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信访局

(2015年11月)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部署,坚持以制度改革为主线,抓住规范秩序、化解积案、督查督办、强化责任等重点,推动信访工作转型升级,切实提高信访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元至9月,市信访局共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942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复,件件有档案;群众进京上访下降12.5%,赴省上访同比下降21.3%。预计全年信访总量稳中有降,逐步改变“倒金字塔”格局。

(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立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突出改革重点,有力有效推进。一是实行诉访分离。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二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分级规范信访秩序。

(二)大力化解信访积案。一是领导包案化解。年初,梳理出37件信访积案,提请37名市级领导包案。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是“百日攻坚”化解。大力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交办的880件积案,已化解614件。三是专项资金化解。动用市财政专项资金103万元,化解难案39件。

(三)切实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对职能交叉、难以落实责任主体的42名上访人专题研究,确保有人管、管得了、不失控、不回流。二是建好台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316人次非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逐人建立台账,逐一推动化解。三是加强督办。市委抽调4名县级干部担任信访督查专员,重点督办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的化解情况。目前,已化解难案271件。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国旗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今年化解信访难案39件。二是健全复查复核制度。今年以来,复查复核信访事项72件,息访率达95%。三是健全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在坚持每周二市领导公开接访的同时,试行定向约访制度,引导群众按领导分工和约定的时间来访,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反映诉求。

(五)狠抓重大敏感时段的信访工作。对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信访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到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及时处臵,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表扬。

(六)运用社会力量化解信访问题。引入律师、志愿者、行

业专家等8种社会力量参与,发挥他们的中立性、公益性、专业性特点,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11月3日召开的全国平安建设会议上,我市通过现场视频连线展示了运用社会力量化解信访问题的作法。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走势

一是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当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各地各部门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广大信访干部辛勤工作,推动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近几年来全市信访总量持续保持了下降趋势,信访秩序也在逐步好转,大多数信访群众能够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

二是信访活动仍将比较活跃。我国改革现在处于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样频发、叠加交织,大量矛盾纠纷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这就决定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的状况不会很快有根本性改变。当前,我市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群众信访活动还将处于一个相对活跃的状态,信访工作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三是群体上访仍将比较突出。2015年,群众来市集体上访人次占来市上访总人次的82%。一些政策存在不配套、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些群体开始向党委、政府要政策,这是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部分群众受传统意识影响,认为“信访无罪”、法不责众,抱着大闹大解决的心理,企望以人多势众胁迫党委、政府,导致群体性上访增多。

四是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容乐观。少数地方对处臵进京非正常

上访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重复非访持续多发。一些上访老户恶意登记现象比较突出,个别人反复到天安门、使馆区等地实施非正常上访。涉法涉诉问题在进京非访中所占比例高,处理难度大。

三、2015年信访工作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工作思路:坚持“三个围绕、三个突出”,即在把握大局方面,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国家,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信访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收集和整理,为党委政府把带有共性的群众意愿变国施政意志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积极在完善保障民生政策、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纠正行政执法过错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依法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按政策办事,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摒弃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以闹求决等行为,维护好信访秩序。在破解难题方面,突出抓好诉访分离制度的配合落实,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突出抓好信访工作制度的深化改革,加强统筹、层层推进,建立形成法治、为民、公正、透明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突出抓好信访部门的自身建设,增强信访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明确信访部门工作职责。(1)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来访。(2)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3)承办本级、上级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回复、报告办理结果。(4)承担督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5)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6)对本级职能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8)承担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是明确职能部门信访工作职责。职能部门作为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主体,其职责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主要是:(1)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包括科学、民主、依法制定政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事,依法认真执行党委政府或上级部门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2)处理信访问题。按规定对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或者信访人直接提出并属于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受理并履行告知义务;对已受理的信访事项依据职权进

信访局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四篇

信访局专题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的保障作用,我局针对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开展了深入的专题调研活动。

一、深入调研,精确汇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今年以来,群众到进京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前三季度,全市信访总量为批次 人次,同比 %。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接待反映上述方面问题 批次 人次,同比 %。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来信、来电数量减少。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前三季度,群众集体访为 批次 人次,上升 %和 %。四是到重要政治

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聚集上访增多。今年以来,共发生堵门事件 批次 人次。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二、深入分析,科学研究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通过深入剖析,认真总结,引发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事业机关机构改革等。这些变革,重新调整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人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失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一些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有些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一些特殊群体认为其身份特殊,上访也应享受特权,认为自己反映的信访问题应与一般群众的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特事特办,甚至认为自己有过激的信访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4、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上级压下级。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多。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我要

找党委、政府一把手。误区四: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误区五:人多就能解决问题。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

5、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少数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存在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重,甚至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二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三是协调不到位。如针对在重大项目、农村征地用地、拆迁安置、城市建设管理、企业经营转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协同处理的力度,也未形成很好的工作合力。四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概念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

盾,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三、创新方法,强化机制

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就要与时俱进,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要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2、做到超前工作,进行隐患排查。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

当前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五篇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呈现,信访工作形势严峻。在新形势下把握好信访工作特点,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日,市信访局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信访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自2008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信访部门的积极努力、基层单位的共同配合下,我市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信访总量、集体访、越级访数量大幅下降,在2009年分别下降42%、27%和33%的基础上,去年又分别下降了36%、21%和33%,呈现出“一好转三提高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即: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办结率、息诉息访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信访行为明显下降。全市信访工作已基本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得益于领导重视,树立了全新的信访工作理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力推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各级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评定兑现奖惩。市委常委会研究信访稳定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跟踪调度。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10年,市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74起,处结70起,结服67起。对群众来信坚持每信必阅,每信必批,去年以来共阅批来信达426件,分别通过市委、市政府督查科或信访局交办给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限期解决。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优先提拔重用在信访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在全市树立起“稳定工作有大作为、稳定干部有大作为”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对信访部门从经费、人员和车辆等各方面都优先保证,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自2008年以来,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拨付足够的经费,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高度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办实事、树形象”活动,每年都确定一批为民实事,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2010年以来,先后投入1亿元,解决了8个破产企业拖欠1100名职工的工资和保险金等问题,有效避免了多起集体访的发生。

二是得益于部门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变基层单位“单兵作战”为部门联手的“团体配合”,形成信访工作整体合力。敏感时期,维稳办、信访局、公安局等维稳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全力以赴,全员参与,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防控网络,维护稳定各环节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成立应急队,配备专门人员、专用车辆和专用经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人员出走或群体性事件,做到协调有序,快速出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置,将影响降到最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集体上访,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没有发生上访群众在京丢丑滋事案件;发生的少数进京个体上访被及时安全劝返接回,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大局稳定和对外形象。

三是得益于机制健全,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常态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完善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机制,实行定期公开接访与约访相结合,并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向市直部【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门和镇街延伸,形成了书记、市长牵头,市级领导干部参加,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联动的公开接访格局。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机制。结合全市开展的“四进三问”、“送服务到基层”等活动,进农户、入社区,通过带案下访、走访调研和现场接访等形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排扰解难。去年以来,市级领导下访712次,解决问题796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下访1018次,解决问题1150个,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防范在先、把握主动”的原则,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未发先知。市级每月一排查,镇街每半月一排查,村级每周一排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每天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全部建立台帐,并落实“四定四包”工作措施,促进问题尽快妥善解决。去年以来我市共开展专项排查7次,定期排查16次,排查矛盾纠纷526起,调处成功479起,调处率达91%。

四是得益于基础牢固,提高了源头化解矛盾水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2009年,以“便民快捷、服务中心”为宗旨,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为模式,在全市建立起以市委群众工作办公室为主导,以镇(街)群众工作办公室为纽带,以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为基础的三级群众工作网络。为加强信访机构工作力量,市信访局新增设督查科、信息调研科和复查办公室三个科室,并对镇街专职信访干部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镇街信访工作人员,同时,根据需要,聘请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律师、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和热心于调解工作的人士进驻群众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举办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能

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部门,矛盾不上交”。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信访信息,在全市推行村情档案“五色”管理法,按照重点管理对象(红皮)、次级管理对象(黄皮)、一般管理对象(蓝皮)、救助帮扶对象(粉皮)、社区优秀居民(绿皮)分别建档立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

五是得益于思路创新,拓宽了解决问题的渠道。市信访局注重对新时期信访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和创新解决信访问题的方式方法。实行“日会诊”制度,每天对接访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处理,对反映问题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直接交办给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对发生的一些紧急、重大案件,以《信访情况》简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分管领导直接批办,确保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为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自2008年起,每年都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市实际,开展三个专项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 “信访稳定百日会战”、“百日结百案”、“越级信访集中整治”、“重信重访专项治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突击月”等活动。活动期间,成立由市纪委、维稳办、信访局牵头的督导组,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并区分市级领导和责任单位两个层面对交办案件处结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积极性。通过持续开展活动,滚动交办案件,使信访积案“存量”逐年减少,每次活动结束时,所交办案件结服率都达到90%以上。2008年以来,共化解信访积案237起,40余名信访老户先后息诉息访。同时,聘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论证研讨和信访听证会,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解决信访积案30余起。信访工作经验连续三年被国家信访局和中央联席办刊发,并在全国推广。

二、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两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特别是涉地、涉房、涉企、涉法涉诉等问题尤为突出,群众利益诉求明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此类案件占信访总量的47%。军转干、复退军人、原民办教师、上访老户等重点群体上访时有发生,重信重访居高不下,占信访总量的32%。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我市信访稳定任务仍然繁重,形势仍然严峻。从信访内容看,范围不断扩大,类型越来越多。一是农村的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干部违纪等问题;二是企业改制过程中运作不规范,没有按政策解决职工安置、拖欠工资发放、生活待遇、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等问题;三是城市建设拆迁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补偿纠纷问题;四是涉法涉诉问题;五是社会保障问题。从上访形式看,群体行为不断,规模有所扩大。在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利益问题极易产生共鸣,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如原公交车主、民办老师、农村电工等群体。从上访性质看,非正常上访增多,负面影响增大。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行为出格,围堵办公大楼、要挟党委政府,影响正常机关办公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此类案件以城市拆迁居民和改制企业职工居多。从上访时机看,“择机上访”普遍存在。部分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新领导上任之际或班子换届选举之时,搞突击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制造较大影响。

通过对我市近年来信访案件的认真剖析,我们认为,造成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一是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必然。加快发展、保持经

2016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六篇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 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 了结) →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三)

保险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慎便会影响保险业的形象。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从核查和立案、调查与取证、结案三个环节对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核查和立案环节

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在登记接收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及时进行预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原则上,应于分管局长签批后3日内退回法制处并做出相关说明。

二是明确了核查范围。所有实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都应进行调查核实,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要求举报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匿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则应区别情况办理,凡举报线索清楚,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均应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了立案流程。对属于案件承办部门职责范围并决定赴现场进行检查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分管局长签批。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并启动相应的现场检查程序;决定暂时不予立案的,不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程序,需要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由分管局长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核查完成后决定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批意见;核查完成后决定不予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信访案件办理单上签批意见。四是实行回避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案件调查人员与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事项或者信访人、被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与取证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二是明确了协助调查流程。《规程》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可以要求辖区内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须出具《协助调查函》,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三是规范了复杂案件处理情形。当保险举报投诉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处室职责范围的、情况特殊的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向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稽查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处室组成专项案件调查工作组进行查办,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案件调查,并要求其出具专业报告。

结案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报告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终结,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处理建议及相关依据。

二是理顺了结案程序。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结束后5日内,案件调查部门应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做出是否应补充调查证据以及是否应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且证据充足的,应及时填写《稽查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表》,移交到内蒙古保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但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证据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补充调查证据,待补证完成后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到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不再重复提交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稽查委员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将稽查委员会的书面意见附在案件调查报告后统一移交到法制处归档。

三是明确了司法移送程序。在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四是明确了延时处理规定。原则上,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法制处应自受理案件经分管领导批示后3日内转案件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自接收案件后在限定日期内将案件核查结果或处理进程告知法制处,由法制处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应说明缘由,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在《规程》发布的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绘制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标明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程序,为提高监管部门信访案件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2016关于如何深入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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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深入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委常委、副县长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经验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2016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6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 , 。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特点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字。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字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 “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 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 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三、解决对策和途径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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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八篇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二)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年县委办个人述职总结
减少信访存量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九篇

范文一:年县委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总结

20XX年6月,因工作调整,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调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按照常委分工,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县委机关日常工作,并联系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分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机要局、县保密局、信访局、档案局工作。任职以来,我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锻炼,把握角色,准确定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促进了县委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加强自身理论素养

办公室作为领导参谋服务机关,任务多、要求高,只有不断更新知识、自我充电,才能适应新形势、跟上时代新步伐,才能为领导出好点子、当好参谋。为此,我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努力提高自己统揽全局、驾驭经济、科学决策的水平。一是坚持理论知识深学,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进行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省、市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性认识,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县委同心同德,还增强了自己对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提升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业务知识精学,科学领导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挤出时间强化学,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和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接待礼仪、保密工作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指导经济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的能力。同时,注重学习分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尤其是分管信访工作后,面对新的工作、新的挑战,积极翻阅有关资料,并结合外地经验,超前思考和谋划,努力使自己成为此项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活学,科学决策本领进一步增强。学习中我注重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际,结合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在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不断地与时俱进,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另外,定期深入所联系的乡镇、村街,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群众中了解民情、汲取民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了影响和制约村街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了解掌握村街矛盾纠纷苗头,引导乡村干部及时化解,不断提高自己分析解决矛盾、果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始终站在服务全县大局的高度,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做到工作想到前、做到前、服务到前,保证了县委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

办公室工作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始终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力提升以文辅政水平。一是突出文稿质量,提高参谋水平。把精品意识贯穿到每篇文稿的起草中,在求新、求深、求实、求精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文稿的政策性、指导性和针对性,高质量完成县委文件、领导讲话、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300余篇、150余万字。特别是着眼实现永清全面崛起与振兴,站位全县发展大局,高标准、高质量起草了《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报告》,尤其是在十一届四次全会报告里提出了永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符合形势要求,契合永清实际,在全县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二是加强信息反馈,拓宽参谋渠道。一方面,积极为省、市委上报工作信息。迅速灵敏地向上级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和各个方面最新动态,全面客观地展示永清形象。另一方面,主动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把信访工作、党建、稳定、农村等方面工作作为反馈重点,使县委领导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基层情况,便于指导工作。同时,扎实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建立了网上留言定时阅看、交办督办、逐级反馈、限时办结、台账登记等制度,有效促进了留言办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做到网民留言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反馈。全年共向省、市委编报《永清信息》1829篇、《网络信息》3958篇,被中办、省、市委采用832篇,得到县委书记李玉宝同志肯定性批示:“省、市信息刊物刊登采用情况反映了信息中心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精神和工作量,请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办公室同志都要这样用心、用智、用力、用时间、用毅力、用真情去投入工作,争取全面取得好成绩。”三是创新调研方法,提高参谋质量。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搞调研,服务决策谋大事”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抓住县委决策的重大问题和关注点,重点对信访工作、城乡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等课题,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中去调查研究,坚持“高水准、高站位”,积极为县委领导决策献计献策。特别是高质量起草了《关于天燃气涨价对永清发展影响的调查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起到了很重要的参谋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保证县委决策落实见效。紧扣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力抓好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的督查。在决策督查上:一方面,抓住中心工作的落实,深入督查。重点围绕省、市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对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印发督查任务表,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开展各种专项督导检查120余次,编发《督导专报》32期、《重点交办危险信访案件解决进展情况》12期,下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信访稳定工作督导通报》25期。另一方面,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主动督查。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列入督查范围,实施追踪督查。针对中央电视台曝光我县黄家堡村小电镀厂污染问题,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天将拆除进展情况汇总向领导报告,编发情况专报6期。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取暖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深入全县9所敬老院及1所光荣院对供暖情况进行暗访检查,保证民生工作做实做好。特别是按照省维稳办督办要求,对我县相互串联要进京上访的12名艾滋病患者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县委主要领导,确保此次集体访控制在域内,省委书记张庆黎在省维稳信息专报上对我县的有效举措予以认可并作出了重要批示。在批办督查上:按照县委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从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入手,对领导批办事项,按照“一事一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及时做好分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单位承办、事事有专人负责,有效发挥了领导批示件指导工作、推动决策落实的辐射作用。全年共承办市领导批办件2件,上报市级以上各类报告6篇、市电子台帐信息150条。承办县级领导批办件50件,办结率100%。此外,认真落实市委督查室布置的“电子台帐”督导任务,上报项目建设、效能建设等台帐信息150余条,高质量的完成了市委督查室的任务目标。

三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灵活运用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争取各个方面的力量扶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有序、快捷、高效推进。一方面,纵向协调讲政治。积极做好与省、市委办公厅(室)的协调工作,对省、市委制定的政策、部署的工作、交办的事项,坚决服从,尽快落实,并主动汇报进展情况,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重点加强与市委办公室的联系,2名同志被选派到市委办公室和市纪委进行跟班学习,进一步优化了知识结构,提高了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水平。另一方面,横向协调讲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协助县委协调好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关系,相互交流情况、通报工作,使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四套班子之间得到有效衔接,形成了以贯彻县委决策为核心,政令畅通、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与兄弟县(区、市)的联络,努力为全县工作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强化规范管理,机关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始终把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和要求,以整体职能作用发挥的最大化,确保县委机关高效运转。一是文书运转高效顺畅。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列的通知>》、中办发〔〕14号文《通知》要求,保证各类公文起草、审核、装订、收发、传阅等各个环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公文处理工作特点,制定了公文传阅注意事项、领导批示登记等,确保了公文传阅、归档、查询快速高效。全年传阅、办理上级机要文件1271件,发放县委及县委办公室文件19200余份,做到了及时、准确、规范、不错发、不遗失。二是会务接待有条不紊。严格会议管理,统筹安排会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会议的规模和数量,有效确保了县委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全局;总结出会务工作30条,对会议组织过程进行细化分解,具体到事,量化到人,确保了县委全会及全县经济、稳定、精神文明工作等全县性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共组织或协同组织各类会议77次,高标准完成上级工作检查、外地客商参观考察等重要接待活动32次,未出现任何纰漏。三是值班工作日益规范。严格按照省、市委值班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县党委系统值班,切实落实各项值班制度,确保了全县值班通讯联络畅通。同时,对各乡镇(区、办)、县直各部门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指导,强化紧急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执行力度,全年值班工作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得到领导高度评价。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对全县各乡镇(区、办)、县直各单位值班工作分别进行了电话检查5次,实地检查5次,确保值班工作未出任何纰漏。四是后勤保障高效有力。相继健全完善了《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机关用电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维护了县委机关办公环境;及时对机关大院危旧房屋、排水系统、供暖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室内各项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和改造升级;高度重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机关信访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保卫措施,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对来访办事人员实行登记,及时对车辆进行引导,有效避免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768人次,来信28件,涉案275件,有力地维护了县委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对内鼓劲加压,对外树立形象,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团结奋战,紧紧围绕工作职责和县政府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

信访稳定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我县快速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信访突出问题及重点领域长效机制建设效果凸显。在汇总、分析、梳理近年来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村干部违纪问题较为严重的现实,在充分调研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与农村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开展好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现了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村干部违纪问题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6%和16、4%。二是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成效明显。实行严格的矛盾纠纷每周上报制度,围绕村干部违纪、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方面重点问题,坚持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各乡镇实行副科级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县直各单位实行分管副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切实做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全国“两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了一般矛盾隐患不出村,较大矛盾隐患不出乡,重点矛盾隐患不出县,实现了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化解,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市在国家信访局登记挂账为零的县。三是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包案制度有效落实。制定《年永清县处级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值班安排表》,安排县四大班子领导按时到县接访中心接访,深入所包乡镇和县直单位了解案情,指导责任单位化解矛盾,亲自调度解决所包案件。全年县处级领导干部共接访178次、172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四是各类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以《永清县领导干部约访、下访、包案重点信访案件交办台帐》为抓手,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我县自行梳理的重点案件一并集中交办,明确了县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并加强督导调度。先后圆满完成省交办案件14件,结案率达100%;市交办案件56件,完成49件,结案率达90%,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五是进一步加大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听证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对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认真履行签字、听证、评审、备案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档案完备,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做到位。同时,随时梳理我县信访积案,对符合依法终结条件的案件,尽快进入依法终结程序,切实减少信访存量,减轻越级访压力。年,我县共上报了5件依法终结的案件,现已进入了复查复核程序。六是信访事项“三清”集中攻坚活动有序开展。印发了《关于开展信访事项“三清”集中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交办“三清”活动信访积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定位,要深入开展“清隐患、抑增量;清新案、防变量;清积案,减存量”“三清”活动,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局面。重点推进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化积案、防新案”、信访问题源头预防、信访基层基础、信访工作通报考评奖惩等各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开创信访和群众工作新局面。

此外,其它分管工作也取得了突出成绩。机要工作,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和差错,确保了密码安全和通信畅通。保密工作,重点做好保密宣传、保密督查、保密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故。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企业建档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党史工作,完成年《廊坊年鉴》(永清部分)编写和永清县建国以来重大党史专题征编工作。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实行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制度、严格档案管理和公示、票决报告制度,被市直工委推广。全年座谈积极分子45名,预备党员40名,预备党员转正58名。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

围绕提高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队伍。一是抓学习,提素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定期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做到有教材、有笔记、有心得,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塑造学习型干部队伍,进一步拓宽了知识面,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大量理论支撑。二是抓作风,增团结。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做讲团结的模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遇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广泛发扬民主。无论是在干部提拔推荐工作中,还是在评优评奖等项工作中,都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做到了公开、透明、公正。在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团结协作、和处共事已成为办公室领导班子与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激发了全体同志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事争一流的内在动力。在选人上,对干部的“入口”从严把关,全面考察其德才素质、年龄文化、发展潜力等综合情况。在用人上,凭党性看干部,凭实绩用干部。有1名同志得到提拔和重用,形成了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注重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平时,注重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中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的约束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决杜绝行贿等违纪现象;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等;切实管好了自己的家庭、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楚、生活上清白。

二是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办公室及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意识。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中心环节。在学习内容上,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在学习方法上,指导办公室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周都有新的学习内容,并科学安排学习时间,保证学习、人员、时间“三集中”和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记笔记、写心得、讨论发言等形式,充分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办公室及分管部门的同志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能够时时处处严以律已,没有发现不不廉洁行为和问题。

三是尽职尽责,高标准完成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一是坚持定期召开办公室民主生活会,坚持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研究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二是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要求办公室人员,能及时返回的尽量返回。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凡上级或外单位来客,严格执行食宿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杜绝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现象。四是坚持了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并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没有发生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

20XX年,所分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级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反思一年来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和县委领导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为永清人民谋福祉,为推进永清加快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范文二:年县委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总结

按照县委的安排,我负责县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主持县委办公室工作。一年来,我团结带领办公室全体人员,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信息调研、督促检查、综合协调、运行保障等各项职能,全面加强政务、事务、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县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现就分管工作及自身建设情况述职述廉述德如下:

一、当好参谋助手,发挥辅政作用

同办公室一班人一起,积极当好“智囊团”、“思想库”、“参谋部”。一是注重调研服务。扮好县委常委班子里的参谋角色,全年到基层开展调研80多天(次),深入了解县情、社情、民情,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情况、做好第一道研判。办公室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深入实践,发现问题,借鉴经验,形成有分量、有见地的调研报告20余篇。二是注重文稿服务。准确把握县委决策意图,抓好公文及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力求每篇公文及材料做到目的明确、语言准确。组织撰写各类重要会议及调研活动文字材料50多篇,制发各类文件150多份。三是注重信息服务。深挖信息资源,突出重点信息的捕捉、编撰和报送,编发信息1000多条,信息工作居区、市前列。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自身及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推动工作,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做好综合协调,通盘谋划工作。把抓好协调服务作为自身工作的重点,积极了解领导和各方面的工作动态,组织筹划,了解在前、准备在前、服务在前,做好整体工作的“节拍器”。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安排、处理问题,主动协调,及时弥补,做好补台工作,确保了全局上下“一盘棋”。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中枢协调职能,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四大班子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了县委办公部门与各乡镇、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协商协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工作格局。二是做好政务工作,规范办文办会。严把公文审核运转关,严把文稿政治、政策、文风关,有效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切实提高了办文质量和效率。高效、节俭办会,开展会议服务20多次,坚持早介入、早谋划、早准备,为会议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做好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大接待”工作格局,既突出了我县地方特色,又降低了成本。组织、承办了全区首届村道自行车赛、全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专项推进会等大型公务接待活动40多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后勤服务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做好督查工作,提升推动工作的执行力。围绕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督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方法,切实增强了督查工作实效,推动了决策、部署的有力执行。报告《督查专报》50期、印发督查通报12期(件)、《督促与检查》50期、报告《督查情况反映》11期,完成上级要求的督查办事项5件14次。同时,办公室系统各单位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机要、保密、反邪防控、机关党建、档案、党史工作成效显著。今年,顺利通过了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

三、争当先行表率,督促改进作风

要求办公室做好全县改进工作作风的先行者、排头兵和监督人。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县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强化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把好第一道关口,在精简会议、转变文风、简化会议活动布置、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下工夫,为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做出了表率。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敢于较真碰硬,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促进全县党员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服务群众、落实工作上。

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学习调研。为高质量的做好服务,一年来,我通过各类培训、中心组学习、自学和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的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深刻领会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入了解了区、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认真钻研了市场经济、科技法律、领导科学等知识,把所学所研与分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狠抓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思维方式进一步开阔,指导实践、参谋献策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强化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廉政勤政,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管好身边的人,坚持在权力上自重、纪律上自警、生活上自节。贯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厉行勤俭节约,在办公用房、用车、公务外出等方面不搞特殊化。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维护县委班子团结,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决策后坚决贯彻落实、做好执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在办公室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提升了班子的整体合力。

一年来,在办公室全体干部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深知与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三是创造性开展工作有所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加以改进,自我加压,开拓创新,努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范文三:年县委办主任个人述职述廉总结

一年来,按照县委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分工安排,我分管县委办公室、县委机关事务、县直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联系XX化学有限公司,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团结带领所分管部门和项目的工作团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立足岗位、严于律己、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年度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围绕中心,尽心履职,开创各项分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县委办公室工作

一年来,我针对县委办公室参谋、服务、协调、管理的工作特点,提出办公室要以“思想学术化、行为政治化、作风军事化、工作高效化、服务优质化”为出发点,以建成学习型、军事型、团结型机关为目标,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首先,要求办公室文稿起草要充分体现县委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体现对基层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其次,抓住与决策相关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地方特色和优势、典型事件和案例,着力开发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层次信息,及时反馈领导。年,县委办公室向省市上报《XX信息》155篇,其中,被省采用35篇,被市采用115篇,在全市排名第一位。再次,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工作)、难点工作以及社会上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深层次调研、预警性调研、超前性调研活动,并注重将调研的内容转化成调研成果。一年来,县委政策研究室形成调研报告9篇,其中,在《广东调研》上刊载了2篇、《XX调研》上刊载了6篇。

二是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保证县委决策落实到位。在重大决策制定后,主要领导没有作出督查指示前,我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提出要求开展督查活动,督促决策的落实;针对全局性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积极组织督查督办开展工作,啃下了很多“硬骨头”。同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指导督查办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以转办转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面上通报与推广典型相结合、定期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领导交办与主动查办相结合等形式,对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各个全会贯彻落实情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卫生革命活动开展情况和县委重要性部署等进行了督查问效、问责,提出建议、意见。一年来,县委督查办共组织大的督查活动13次,承办省、市、县领导批示件6件,保证了县委决策的有效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指导县委办公室以提高办文水平、办会质量、办事效率为目标,从县委的中心任务出发,按照主次和轻重缓急程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衔接。在机关公文运转、会务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审核把关出台的各类文件300多份,圆满完成450多批次对上级领导和县外来宾的接待工作,高标准做好了300多个大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保密安全作用,强化保密技术保障服务。我经常对保密相关人员强调,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意识,要求机要保密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吃透保密精神,提高保密意识。在人员任用上要专职、专防、专用,把好政治关、素质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项保密措施,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经常检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机、不漏一盘、不漏一网。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即人员底数要清楚、涉密计算机管理要清楚、重点岗位要清楚、重点人员要清楚。一年来,全县没有出现过窃密、失密、泄密事件。年,我县被市评为密码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县委机关事务工作

一年来,县委机关事务局坚持以深化机关后勤改革为突破,以强化服务为中心,以加强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思路,理顺关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措施,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县委机关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县委机关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一是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培训。结合县委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我要求县委机关事务局按照工作性质,组织人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通过学习,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工作能力得到了增强,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县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内部水、电、通讯设施、线路的维护管理。对供电、供水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要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消除不安全因素,出现故障及时组织人员排查解决,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好大院内的安全保卫服务。对县委县政府大院内保卫工作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强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保卫工作纪律。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登记管理。加强了夜间巡逻,定时对办公楼、车库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影响安全的隐患。特别是一年来的几个重大节日期间,保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纪律,加大工作力度,县委县政府大院内部安全工作没出现任何重大问题,保证了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县直机关工作

一年来,我多次强调,县直机关党委要建成坚持政治方向,服务中心工作,教育干部职工的坚强集体。要建设学习型机关,认真坚持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每周都要自学两个小时,每季都要组织一个学习专题。年7月份,结合学习月活动组织了县直机关认真开展了树立“四种形象”(即一流水平、一流效率的机关形象;勤政廉政、争当公仆的干部形象;吃苦在前、无私奉献的党员形象;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职工形象)活动,要求干部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重点项目工作

按照“两抓两促”的工作分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目标工作。其中,通过组织项目区农民进行桔秆还田和增施土杂肥,完成了改良土壤1、04万亩、衬砌硬底化渠道42、67km、开挖疏浚渠道58、51km、修建机耕路10、876km的主体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了1100亩优质水稻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积极开展项目科技推广措施的科技培训工作,年内培训干部、群众950人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共拨付项目资金5878248、14元。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已动工,已完成工程量的60%以上。同时,积极指导和帮助挂钩联系企业XX化学有限公司以管理创新为根基,以变革应对变化,不断调整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和管理机制。一年来,东邦化学有限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纳税目标,齐心协力,努力拼搏。截止年12月底,实现总产量16731、4吨,同比增长11、7%,共缴纳税费款385、8万元,完成年纳税任务的161、8%,同比增长85%。

二、严格自律,率先垂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平时,我注重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中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的约束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凡上级或县外来宾,一律在指定的饭店就餐,并严格执行食宿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杜绝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现象。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购车、建房、配备通讯工具审批制度。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提拔中层干部或向县委推荐科局级干部,都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进行。同时,切实管好自己的家庭、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楚、生活上清白。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我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身廉政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客观分析,我分管的工作及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深入调研的不够,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新形势下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XX工作的开展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改进,力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定不移地把县委各项中心工作引向深入,为XX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幸福XX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范文四:年县委办个人述职总结

根据县委安排,年我分管机关、机要、信访、接待、保密、党史、目标管理和建设、规划、国土、城管、环保等工作,联系相如街道办事处。一年来,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县党代会和县委年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开动脑筋,勤奋工作,与政府分管领导朝君同志,人大、政协联系领导吴刚、中凡同志一道,齐心协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办公室工作

1、严格审核把关,为县委工作运行当好“助手”。坚持寓智力服务于文字工作之中,严格办文程序,严把文件审核、签发关。组织起草、审核了县委、县委办出台的所有文件,组织起草和审核了县委主要领导在全县经济工作、经营城市工作、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组织起草和审核了一年来县委向市委报告工作的一系列汇报材料。加强会议审核把关,圆满完成了县委交待的会议筹备工作。

2、展示XX形象,努力提高接待工作水平。完善接待工作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优质高效完成了省、市各级领导和省、市部门来XX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任务。

3、加强信息调研,为县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围绕领导关心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焦点、经济发展的难点、社会稳定的热点,组织办公室文秘人员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城市、人才资源开发等专题调研,找准了各项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源,为县委科学决策起好了参谋作用。今年,办公室编发《调查与研究》15期,向省委办、市委办上报信息998条,编发《XX信息》12期,信息调研工作明显加强。

4、加强督查督办,保证了县委决策的顺利实施。研究安排了对重点工程建设、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粮食“直补”款发放、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了工作进度;对“创满”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通过明查暗访,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的大转变,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对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进行了督查督办,确保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组织实施了半年工作目标考核,对各区、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考评与总结。

(二)规划工作

坚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完成了XX镇6、8平方公里、XX镇3平方公里和XX大道控制性详规,完成了工业园区的修建性详规,完成了景观大道、砂石大道的修建性详规,完成了县城规划区1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了……规划设计。同时,加强规划执法,对各种超“红线”的违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力拆除,确保每一项城市建设用地和工程都有规划用途和规划方案。

(三)国土工作

以保护和利用资源、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强化国土资源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土地管理权的地位,对土地实行严格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作用,完成了XX小区500亩土地的征报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土地。严格土地出让审批制度,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商住用地100%公开竞价拍卖,并加快政府公益事业用地资产显化步伐,共实现土地收益1、08亿元。狠抓矿产资源开发,公开拍卖砂石旱采采矿权,实现收益431万元。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先后完成……国家重点工程开发项目,开垦耕地5829亩,其中XX项目629亩已通过验收。

(四)建设工作

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对城市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对城市进行全方位建设,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4460万元,极大地完善、优化了城市功能,为城市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投资1190万元完成了……设施建设。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不断拓宽城市资源市场化步伐,全年度实现城市资源经营收益4208万元,其中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收益330万元,路灯广告经营权出让收益12万元,货三轮经营权出让收益41万元,地下管网经营权出让首期收益2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2050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上下达给我县的年度目标。

(五)城管工作

按照“城市升形象”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行“以人为本”的亲民型管理,狠抓城区秩序、市容环卫、建渣弃土管理,建立健全了全民参与的城管机制管理,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治理了“脏乱差”现象,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于年底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达标验收。

(六)环保工作

1、出台了加强环保工作的系列文件,推行了环保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启动了XXX综合整治规划,年内完成投资340万元。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整治,XX公司先后投入60万余元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并对生产废水进行了治理,做到了达标排放。对县城的餐饮娱乐业进行了强力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媒改气”,油烟、烟尘和噪声污染明显好转。

(七)联系相如办事处工作

指导XX加强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社区建设等工作,城郊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城区文化进一步繁荣,社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二、本人履职尽责的情况

——讲政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在言行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发杂音,不做有损县委权威和全县大局的事,努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办文、办会、接待等事关全县大局和XX形象的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把关,没有出现政治性差错。在分管工作中,坚决执行县委的决定,努力完成县委部署的任务,保证了政令畅通。

——重调研,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县委领导班子的一名新成员、分管业务工作的一名新手,为了不辱使命,我坚持做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形成于调查研究之后。为了提高经营城市工作实效,我于年初组织人员对我县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研,对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内在根源进行了分析,对激活房地产市场进行了理性思考,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了建议。下半年,按照县委安排,我和政府分管领导带领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就城市规划、城建融资、土地储备等工作,赴金堂、仁寿等地参观学习,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形成了一些新的理念。

——抓重点,努力增强工作实效。办公室工作纷繁复杂,经营城市工作任务繁重,为了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力求两方面工作都有所发展,我认真分析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集中主要精力,想大事,抓重点。在办公室工作中,我将上级来文处理、下级请示报告处理和值班记录处理等一些繁杂的日常性事务工作大胆放权于一名副职负责,自己主要抓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智力服务和会议、文件、接待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了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分管工作中,我集中精力抓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抓完成工作任务措施办法的研究制定,抓相关部门工作之间的配合协调,抓工作中突发性问题的现场解决,保证了各部门工作协调配合有力,运行高效有序。

——求落实,努力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工作,实际上就是不断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好工作就必须努力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我坚持在矛盾和问题面前不回避,不退让,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基本做到了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就尽心尽力尽职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凡是自己拿得稳的事,该表态的就表态,敢于承担风险和责任;对拿不稳的,就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按主要领导的要求贯彻执行。没有因为自己回避矛盾、怕惹麻烦而贻误工作。凡是分工范围内的工作,比如城东大道房屋拆迁、城市建设融资以及城管执法中发生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我基本做到了有求必应,有难必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表率,保持廉洁正气。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才会增强干部的人格魅力。推动工作,权力的影响毕竟是有限的,人格的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县委办公室的“班长”,我时刻以“行为多一点自律、人格多一点魅力”为准则,在班子成员和职工面前,我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职工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今年以来,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了“六不准”,未发生一起违规行为。作为县委领导班子的一名成员,在分管工作中,我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从未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私利。

三、来年工作打算

(一)办公室工作

1、搞好协调服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县委交办的办文、办会及接待工作。

2、抓好“三农”问题、工业经济、经营城市、民营经济等方面的调研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谋。

3、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查督办,确保县委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

4、加强对全县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和文明信访接待室建设进行指导。

(二)经营城市工作

1、完成工业园区、城东小区、紫苑小区的一期建设工程。

2、完成全县城市总体规划第3次修编工作。

3、继续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资源向城市资本转变,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4、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三)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

1、做好日常联系、指导与协调工作。

2、探索社区建设、社区资源开发的新途径。

3、做好“社区扶贫”工作。

今年,我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分管部门和县委办全体领导干部合作共事的结果。但由于自己主管努力不够,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对发挥企业在经营城市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土地经营效益最大化等问题的政策性措施研究不够,城区一些建设工程没有实现预定的进度目标,等等。明年,我将加倍努力,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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