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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休改双休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30    阅读:

关于双休日申请书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一篇

关于执行双休日的申请

领导您好:

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效率,保证员工稳定性,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特提出“执行双休日申请”。

一、现行工作休息时间(每周工作达到45个小时,每天上班7.5个小时),实行单休制出现的问题如下:

(一)法律规定

从1995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双休制。《劳动法》规定:1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40小时,也就是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凡是超出40小时以外者工资按每天的200%发放加班费。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和政府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用工规范的管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企业制度,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竞争

我公司现实行六天工作制,已经造成公司引进优秀人才困难、现有人才流失。随着国家劳动监察部门对用工监察的力度增强,很多企业都实行五天工作制。

在员工招聘中,很多求职者在咨询公司情况时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公司是不是执行双休”,其他则是决定其选择来应征与否的次要因素。同时,同等待遇情况下,求职者往往会选择去双休的公司。

单休制不利于公司人才的引进和提高企业市场的竞争力。此外,现行单休已对公司造成人才流失,2013年平均每月的人员流失率为

3.63%。2014年春节过后直至现在公司离职人员达25人,其中的不

乏部分技术骨干人才流失到同行企业。

(三)对外工作开展

政府有关部门(工商、税务、社保、劳动局部门等)统一实行双休制,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从而出现工作效率降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等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因素。

(四)公司员工

1、现实行单休制,周日一天时间无法让紧张疲劳的工作状态完全得到恢复,就这样周而复始的循环,造成员工身体出现亚健康、容易疲劳等症状,导致员工工作激情不高,精力分散、工作效率低无法创造更高效益。

2、现实行单休制,员工工作节奏快,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身的学习和充电,吸收知识、开拓视野,不利于员工技能知识和水平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现实行单休制,年轻人无法安排自身业余生活,解决个人问题;已成家的员工没有时间陪伴家人,会造成家庭矛盾,朋友疏远等隐患。导致员工精力分散,无法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促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公司实行双休,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对社会来说,公司尽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1、减少企业用电、用水、浪费等现象符合国家政策,尽到社会责任。

2、企业制度规范,减少用工风险,员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创收、是企业盈利,为国家税收做出贡献,增加国家

GDP。

(二)对公司来说,稳定员工,提高公司在同行企业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公司实行双休工作日,法定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标准工作时间,规避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劳动争议,创造和谐用工企业,为公司争取更多政府项目资金申报和人事政策支持创造条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公司实行双休,可以达到能把公司开源节流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节约公司水电、粮食、网费开支,避免没必要的资源浪费,垃圾排放,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等问题。

(三)实行双休工作日,体现公司以人为本,体现了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爱之情,把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落到实处,也给员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总之,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激烈,公司实行双休制,将是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的必然选择,也能让企业达到制度规范,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同时,也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爱之情,更能使公司做到以人为本,人性管理上升到一个层面,提高公司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上市创造条件,为公司做强做大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创收,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为社会作出贡献。

双休日适用范围:职能部门人员、生产部门基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统计。

以上种种,皆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如果您还有疑虑,是否可以先试行一段时间,如果确实对公司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可以再恢复目前的单休制度。

申请部门:人力资源部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公司双休申请书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二篇

公司双休申请书

领导您好:

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效率,保证员工稳定性,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特提出“执行双休日申请”。

一、现行工作休息时间(每周工作达到45个小时,每天上班7.5个小时),实行单休制出现的问题如下:

(一)法律规定 从1995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双休制。《劳动法》规定:1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40小时,也就是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凡是超出40小时以外者工资按每天的200%发放加班费。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和政府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用工规范的管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企业制度,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竞争 我公司现实行六天工作制,已经造成公司引进优秀人才困难、现有人才流失。随着国家劳动监察部门对用工监察的力度增强,很多企业都实行五天工作制。

在员工招聘中,很多求职者在咨询公司情况时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公司是不是执行双休”,其他则是决定其选择来应征与否的次要因素。同时,同等待遇情况下,求职者往往会选择去双休的公司。 单休制不利于公司人才的引进和提高企业市场的竞争力。此外,现行单休已对公司造成人才流失,2013年平均每月的人员流失率为3.63%。2014年春节过后直至现在公司离职人员达25人,其中的不乏部分技术骨

干人才流失到同行企业。

(三)对外工作开展 政府有关部门(工商、税务、社保、劳动局部门等)统一实行双休制,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从而出现工作效率降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等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因素。

(四)公司员工

1、现实行单休制,周日一天时间无法让紧张疲劳的工作状态完全得到恢复,就这样周而复始的循环,造成员工身体出现亚健康、容易疲劳等症状,导致员工工作激情不高,精力分散、工作效率低无法创造更高效益。

2、现实行单休制,员工工作节奏快,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身的学习和充电,吸收知识、开拓视野,不利于员工技能知识和水平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现实行单休制,年轻人无法安排自身业余生活,解决个人问题;已成家的员工没有时间陪伴家人,会造成家庭矛盾,朋友疏远等隐患。导致员工精力分散,无法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促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公司实行双休,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对社会来说,公司尽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1、减少企业用电、用水、浪费等现象符合国家政策,尽到社会责任。

2、企业制度规范,减少用工风险,员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创收、是企业盈利,为国家税收做出贡献,增加国家GDP。

(二)对公司来说,稳定员工,提高公司在同行企业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公司实行双休工作日,法定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标准工作时间,规避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劳动争议,创造和谐用工企业,为公司争取更多政府项目资金申报和人事政策支持创造条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公司实行双休,可以达到能把公司开源节流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节约公司水电、粮食、网费开支,避免没必要的资源浪费,垃圾排放,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等问题。

(三)实行双休工作日,体现公司以人为本,体现了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爱之情,把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落到实处,也给员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总之,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激烈,公司实行双休制,将是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的必然选择,也能让企业达到制度规范,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同时,也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爱之情,更能使公司做到以人为本,人性管理上升到一个层面,提高公司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上市创造条件,为公司做强做大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创收,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为社会作出贡献。

双休日适用范围:职能部门人员、生产部门基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统计。

以上种种,皆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如果您还有疑虑,是否可以先试行

一段时间,如果确实对公司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可以再恢复目前的单休制度。

关于要求实行单休工作制的请示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三篇

关于要求实行单休工作制的请示

公司领导:

随着公司日益发展壮大,工作节奏也在日益加聚。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其身心健康,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之规定,特建议从2012年9月份起实行单休工作制(如遇生产季节繁忙时,不能单休的员工,可采取轮休或补休的方法),恳请公司领导予以审批为盼。【申请单休改双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办 公 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双休申请书】 双休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四篇

有个别的同学想周末留在学校里面学习,有些人想向公司申请双休,现在你们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写,首先进来看看了解清楚双休申请书怎么写这篇文章,以下内容会帮到你。

学生双休日自愿留校学习的申请书怎么写

您好。我是九年级163班的一名学生。因为即将面临中考,而我目前的学习成绩却不太理想,为此我感到很烦恼。每次双休日在家,我总是很难自觉学习,并不是我不想学,只是在家很难静下心来学习。所以为了提高自我,在中考时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且能够进入一所较好的学校,我申请在星期五第八节以后至星期天第五节期间留校学习。 期待各位领导批准,也希望各位老师无偿辅导,在学习上多加关心 。在校期间,我必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注意安全 。 家长意见;我同意我的孩子留校学习。 此致敬礼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2015年3月8日

双休申请书怎么写

孕妇可以申请双休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怀孕后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应当安排双休。

如何写双休日申请书

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定你的合同是否标有单休如果有签合同时就是认可了提出申请是否定自己的承诺不用写申请在下一次签合同时的合同文本上加上一条本人双休表明自己的观

点那样也应做好解聘或辞职的准备。

如何双休调单休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五篇

我们是一家去年成立的服装公司,起步时因为业务量小,招聘的人员都安排双休,从未加过班,现在随着业务量的加大,公司希望调整成单休,并承诺给员工给予少量加班补贴,因为市场上单双休员工的工资差距也就200-500元之间,如成衣岗位,双休招来是4300元每月,单休也只要4500就可以招到。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那公司付出的人力成本就太高了。

但是,员工都不愿意遵守公司的要求,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周六来上过班。老板很恼火,要求我们处理,并说不介意大换血,因为外面的新员工还是比较好招的。

我觉得这件事情能和平解决当然最好,恳切大家帮助!

一、对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一些问题的法律分析:

1、如双方约定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

答: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五)工作时间。”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由此可见,未经协商一致,单位不能单方面将工作时间由双休调整为单休。

2、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的加班安排吗,如拒绝的,单位能否按照违纪来处理?

答:《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由此可见,单位安排加班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经协商一致的方可安排加班,未经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拒绝单位的加班安排,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按照劳动者违纪来处理。

(当然,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此时,为了维护生产和公众利益,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的加班安排。)

回到本案的情况,员工都不愿意遵守公司的要求,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周六来上过班,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为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

【申请单休改双休】

3、如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此时,存在着加班,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如拒绝的,单位能否按照违纪来处理?

答: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应视为劳动者同意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拒绝加班,如拒绝的,属于旷工,单位可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如员工双休的月工资是4200元,单双休员工的工资差距也就200-500元之间,即休息日加班工资为200-500元的区间,是否合法?

答:目前,不少地区的司法实务中,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允许协商的,只要协商后的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都认定为有效。

如《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73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又如 《南京市中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加班工资纠纷审理的若干法律适用意见》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此精神操作,单位可以将4200元进行结构划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808+其他工资项目2392,同时约定,加班费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其他工资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这样,每个周六的加班费只要不低于

1808/21.75*200%=166.25元,均为合法有效,则4个 以上的周六加班费就要166.25*4=665元。

-----备注:目前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808元。

所以,月工资4200元的情况下,以上的加班费区间,还不足以足额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如员工双休的月工资是4200元,单休的月工资增加200-500元幅度,如何才能做到单位已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答:2001年,最高法院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2出台后,实践中,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案件剧增,这种情况下,各地纷纷出台一些指导意见以稳定与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如:《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74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中注明“已包含加班工资”、实行“月薪”制或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劳动者的时薪为:时薪=约定工资÷(21.75天×8小时+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平时加班时间小时数× l50%+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休息曰加班时间小时数×200%+ 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小时数× 300%)。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劳动者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则该约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资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所以,这种情况下,只有约定月工资4400-4700元已包括加班工资或对4400-4700元,重新进行结构划分,在里面划出一块作为加班工资并已足额了,这种情况下,均可以认定单位已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了。

二、律师建议:

1、员工都不同意将双休调整为单休,老板说不介意大换血,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按照员工违纪进行处罚,鉴于老板不介意换人,即辞退不同意的员工,可以走协商一致解除的路子,按员工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反正,去年才成立的公司,经济补偿金不会很高。如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法律后果会更严重一些。

2、如双方约定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6天,周一到周五工作7小时,周六工作5小时?

答:目前司法实务中,对标准工时制度的判断标准为三个条件: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每周至少保证一天的休息时间。故将工作时间如此调整,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鉴于单位的用工管理自主权,司法实务中还是认可单位的如此调整的,即这样的调整并不违法。

3、可以将以上分析告诉老板,说即使大换血,也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并建议,第一步先按照以上思路从双休调整为单休,个人觉得,如员工不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调整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周六不上班5小时,就构成了旷工,累计几个旷工之后,单位按规章制度进行辞工处理,这可能就连经济补偿金都不用支付了。如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调整,逐渐地过渡到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并增加一些工资数额,我想,员工的抗拒力就会很软弱了,当然,需要按照上面的第5点分析做好处理好工资问题,请做到加班工资已足额支付。

2016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汇报材料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六篇

文章标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汇报材料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汇报自2016年11月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在我局进行推广以来,在上级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局党组高度重视,有关科室大力配合,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系统考核及追究情况(一)试点期间系统考核及追究情况(2016年1-6月)试点期间有关情况(2016年1月—6月)系统考核情况有过错率监控过错涉及人次应扣分数43个(次)630条79人次1688分申辩调整情况涉及过错率无过错申辩调整调整责任人申请人数34个554条1人50人次系统追究情况(试点期间只考核不追究)涉及过错率涉及过错涉及人次追究情况10个(次)76条30人次涉及30人次应扣177分,应予以经济惩戒885元,同时1人还应给予批评教育,1人还应给予通报批评(二)全省上线后系统考核及追究情况(2016年7-8月)全省上线后有关情况(2016年7月—9月)系统考核情况有过错率监控过错涉及人次应扣分数16个(次)33条21人次211分申辩调整情况涉及过错率无过错申辩调整调整责任人申请人数9个21条1人12人次系统追究情况涉及过错率涉及过错涉及人次追究情况8个(次)12条10人次涉及3个率5人次扣13分,给予经济惩戒65元。其中4个率4人次已执法自查给予扣款80元,不再责任追究。1个率1人次因系统考核过错,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关于2016年9月的系统追究情况说明:我局9月份共发生执法过错行为6类7户(次),共涉及过错责任人6人,共计应扣37分,经济惩戒185元。10月份我局已经对9月份的6类7户(次)过错进行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自查追究,共对4人次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作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处理,共计扣款80元,具体情况是:“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未按期核销限改率”所涉及的过错责任人是XXX,过错事实是2016年9月XX制作有限公司外销证未及时核销未发限改,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并扣款伍元;“入库级次准确率”所涉及的过错责任人是XX,过错事实是2016年9月7日在审核电力局申报时不严格导致开票错误,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通报批评,并扣款叁拾元;“不予行政处罚率”所涉及的过错责任人是XX,过错事实是2016年9月30日未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七项之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款壹拾伍元;“查补税款入库率”所涉及的过错责任人是XXX,过错事实是2016年9月30日查补税款未及时采取扣款、扣押查封措施,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通报批评,并扣款叁拾元,以上四人的执法过错行为具体通报情况详见X国税函[2016]148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正确率”所涉及的过错责任人是XXX,过错事实是超过小规模标准未按增值税税率征税,按湘国税发〔2016〕95号文件精神和县局综合业务科答复,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征税,该率已被系统连续监控三个月有过错,过错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申辩调整,因此本月的过错不予责任追究。二、系统运行情况及运行成效自2016年8月份系统在全省正式上线以来,整体运行状况良好,我局在2016年8月22日,对系统启用的49个率考核监控7月份的数据,与综合征管软件中的数据进行了比对,没有发现明显异常情况。通过试运行及正式上线进行考核追究以来,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提高了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被系统查出的一些过错,是过去一线执法人员不在意、随意的,领导又往往看不见、难于了解的问题,现在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特别是考核子系统目前监控的大部分指标是时限,即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了相关,这样就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时间观念和效率观念。(二)充分发挥“电子监督员”作用。按照系统设计,各级执法人员可以在该系统中按日查询自己的执法情况,通过系统的预警功能,及时发现执法过错并进行纠正。(三)规范了执法程序,优化了纳税服务。系统运行后,各执法人员特别是办税服务厅人员在执法观念上改变了以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建立起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税收业务的责任意识。纳税人也明显感受到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带来的优质服务。(四)实现了考核追究的客观公正,提升了考核效率。系统使用批处理的方式,通过考核和追究指令的执行,快捷的生成考核追究结果,解决了原有手工考核取据难、追究难的问题;采用自动考核追究的方式,避免了手工考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因素、人为因素,考核过程透明,责任追究实事求是;系统考核指标涉及各业务环节,被考核人员上到局领导、下到普通执法人员,在统一的监控平台中进行执法行为的考核追究,体现了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客观。(五)强化了岗位执法能力,提升了干部素质。系统上线运行后,按照规定执法、按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提示的过错自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执法行为已经成为执法人员的习惯。为适应岗位需要,学习业务,讨论中的难点已形成了风气,学业务、学政策、熟操作,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有效促进了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三、系统存在的不足之处在试点期间及初始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过总局对系统进行优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系统并不是完全十全十美了,我局认为,系统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系统有些参数和考核项目设置不完善,与CTAIS的设计原理可能存在不相匹配。如“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系统不能识别双休日、节假日,在初始化中,对待批文书流转时限的设定是采用每个环节均增加2天进行设置,这就有可能导致有些未按期批复文书而系统不能监控到。(二)系统的设计原理是只能考核到CTAIS的操作人员,而有些执法行为实际中,有可能是因为非操作人员的过错造成,而非录入人员的责任,对此类问题,只有通过“申辩调整”调整过错责任人,影响了计算机自动考核的严肃性和针对性。如2016年8月监控到“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一户为办税服务厅文书经办岗,实际是管理单位文书经办人员延迟传递资料所致。(三)系统启用的49个率,考核监控的大多是执法程序及时限方面的问题,而对执法实体方面的内容却监控得不多,并且对实际执法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进行监控。如“查补税款处罚率”,系统只能对“有查补税款是否处以罚款进行监控”,而对是否“按照查补税款处以50以上的罚款”的情况没有监控。(四)系统考核指标参数设置升级与政策变化和综合征管系统升级未能同步,可能会导致系统监控考核不准确,并且CTAIS的开发公司和执法考核子系统的开发公司不是同一个公司,因此,考核子系统的升级与CTAIS的同步升级几乎不可能实现。如在试点期间,系统考核全市三月份“逾期未申报率”过错达8322条,而综合征管系统中同期数据却为:应申报户6859,准期限申报户6858,准期申报率为99.99,造成系统考核错误的原因是CTAIS进行了有关参数升级,而执法考核子系统相对应考核率的取数参数没有及时进行升级所至。(五)执法通报查询问题。省局编辑生成的执法通报,市、县区级执法人员无法查询。省局所编辑的“执法情况分析”与“具体要求”项目内容,其本身就是针对市、县区局提出,但市、县区级执法人员在“税务机关”选项无法选择省局,导致无法查询。该问题的存在,降低了执法通报的使用效率,减弱了执法通报效能的发挥。四、对优化系统的有关建议(一)建议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对各地提报的问题以及提出的业务需求,希望总局能尽快研究解决,这是确保顺利运行和准确考核的保障。(二)扩大系统覆盖面。目前推行的1.1版考核软件,只考核了综合征管软件的执法问题,且考核指标有限,显得力度不够,因此,建议下步将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执法行为也纳入考核追究范围,实现执法的全方位考核追究,其力度和作用将会更大,效果和影响也将会更好。(三)合理对考核指标进行参数设置,即考虑执法程序方面的监控考核,又考虑执法实体的监控考核。(四)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建议拿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的考核资金,以解决执法岗位之间干多追究多,干少追究少的“岗位陷阱”等问题。五、对执法考核的建议目前,国税系统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考核项目,各自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和要求,相对地不是很统一,而且还存在相关联的重复考核问题。对同一项,既是甲科室的考核项目,也是乙科室的考核项目,而两个科室对这项的要求及考核计分标准又不统一,这样就使被考核的具体操作人员无所适从,也感到严重不公。同时,现在成立了考核办,负责全局的考核,实施的是全面考核职能,那应不应该也负责部门考核这一块呢?如果也应负责这一块,又应该负责到什么程度?它与履行相关管理职能的部门对其管理过程中反映的被管理单位的问题又应该如何衔接?这些都有待上级具体明确。因此,整合考核职能,既要整合部门之间的考核职能,又要整合部门与考核办的职能。达到有效解决重复考核、多重考核的问题。因此,请求上级就全局的考核进行系统研究,统一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在考核方面各自应履行的职责,整合考核职能,进一步明确考核办职责。2016年10月31日岗责考核系统运行情况汇报我局自行开发的岗责电子考核软件共设置日常、行政效能、部门考核、考核、考核查询、系统维护、个人设定等7大模块,日常主要是使用联系单、任务单、资料传递单、出勤管理、消息管理等进行管理和考核。系统以综合征管软件的用户名每个干部职工分配一个登录名,随时可以操作相关业务模块,及时登记处理相关事宜,大到局长下的任务,小到短暂离开办公室都有记录。目前系统运行情况良好,1至9月系统考核情况如下:考核项目考核时间扣款人员扣款金额未及时传递资料1月彭芬兰10未及时传递资料1月刘东卫10未及时审批审批报告1月匡益平10未及时传递资料2月王碧蓉10未及时传递资料2月吴豪10未及时审批审批报告2月刘分明10未及时传递资料6月邓玮辉10未及时传递资料6月刘宏联10未及时审批审批报告6月胡建龙10合计9人90元1-9月共下发任务单20份;发出联系单14份;呈报呈批103份;资料传递单623份;请假外出记录5403条;用车申请单16份;用餐申请单13份;523人电子订餐4525餐,总计金额11312.50元。目前系统还存在以下需要完善补充的地方:1、部分模块还没有全部应用,考核内容没有具体到质量的完成。如任务单、联系单等考核到了程序,但没有考核到实体,也就是说完成得怎么样没有考核。2、查询模式应进一步完成。如资料传递单位就不能分单位、分个人、分时段查询,查询很不方便。3、关于岗责考核体系应用的考核应进一步规范,目前只有对应用联系单、任务单、呈报呈批报告的审批时限进行考核,对其他项目尚无考核办法。全局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考核汇总情况:年度扣分扣款人次扣款金额2016年1-12月1602376167.002016年1-6月0.64260.002016年7-9月622.361468382.192016年1-9月14937917197.1合计9327643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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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加班制度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七篇

第1篇: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2篇:20XX年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3篇: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4篇: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第5篇:加班制度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

范围:酒店全体员工

职责:各部门经理及值班经理

内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程序内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其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或换休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或换休2天)。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酒店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实需要加班时,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积极为加班员工换休或申请加班补贴。

第七条以上未尽事宜由企管部全权解释。

2015薪资管理制度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八篇

第1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其他40002硕士研发3000

其他XX3本科

研发XX

其他15004大专10005中专(含以下)800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3、2结构工资分为基准内工资与基准外工资两个部分,包括若干项目,以职务等级为中心。结构工资的项目结构为:

第3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申请单休改双休】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4篇:薪资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体现集团公司“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位以授能、爵以酬功;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公开、公平、公正”的纳贤机制及“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信用留人”的留人机制,切实建立起一套“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激发起各级干部员工勤奋工作和学习创新的热情,充分实现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目的,特制订本薪资制度。

二、遵循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个人公平性;

(二)竞争性原则: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福利具有竞争力;

(三)激励性原则:结构和指标比较合理,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四)经济性原则:按“所产生的价值比成本更重要”的原则,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五)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六)简单实用原则:集团公司总部主要采用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制,并附以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其它薪资分配办法。

三、制定依据:

(一)依据公司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总部全体员工及下属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但特殊岗位需另行制定的除外。

五、管理机构:

(一)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调整、修改、解释。

(二)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调薪、年度效益奖金分配等问题时,需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薪资管理[1]委员会共同处理。

(三)在日常工资核算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出勤统计及考勤卡收发,行政办负责打卡管理及打卡钟管理,财务部负责工资计算。

六、薪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由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学历薪资、技能薪资、工龄工资、特聘薪资组成。

(二)津贴:电话津贴、夜班津贴、兼职津贴组成。

(三)奖金:由全勤奖金、绩效奖金、效益奖金组成。

(四)超时工资:加班费。

(五)业务提成。

七、基本薪资:

(一)集团总部职务体系如下:(各职务体系的员工除在本职务体系内可晋升外,也可晋升为主管职务体系)。

1、主管职务体系: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监、下属公司副总经理;部长(行政办主任)、厂长、总经理助理;副部长(行政办副主任)、副厂长;部门主管;分管主任;职员、组长;班长;员工;

2、技能职务体系: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会计师、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

3、事务职务体系:高级秘书;秘书;

4、技术工种职务体系:高级技师;技师;技工;

(二)集团总部确定岗位职位等级共11个级别

1、第一层级:总裁;

2、第二层级:副总裁;

3、第三层级:总裁助理;集团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

4、第四层级:集团副总监;下属公司副总经理;

5、第五层级:集团部门部长、集团办公室主任;下属公司厂长;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

6、第六层级:集团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下属公司副厂长;

7、第七层级:集团主管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8、第八层级:分管主任级;公司专员级;工程师;会计师;高级秘书;高级技师;

9、第九层级:职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秘书;技师;组长;

10、第十层级:班长;技工;

11、第十一层级:普通员工;

(三)各职务体系对应的岗位基本薪资规定如下:

1、岗位职能等级薪资:每一岗位均根据岗位所处级别及岗位固有特点给予固定薪资,同一级别因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及工作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高、中、低三个等级。

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级别薪资(高)60000元30000元14000元7000元5000元3000元

级别薪资(中)50000元25000元13000元6000元4000元2500元

级别薪资(低)40000元20000元12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

级别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

级别薪资(高)2500元1500元1200元900元800元

级别薪资(中)2000元1250元1000元800元700元

级别薪资(低)1500元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

2、技能薪资:根据员工对本岗位工作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共同确定:员工技能薪资的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

技能等级高级中级初级技术员

技能薪资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

3、学历薪资:按员工的学历情况确定。

技能等级博士(含双硕士)硕士(含双学士)本科大专

技能薪资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4、工龄工资: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和调薪时的职位高低确定,2015年后每年的工龄工资按当时相应级别及年度考核情况加薪;

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工龄工资300元/年200元/年

级别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

工龄薪资150元/年120元/年80元/年50元/年30元/年

5、特聘薪资:招聘公司急需的高级人员或特别技能人员所设的特别薪资,需经总裁特别批准,数额根据洽谈商定。

(四)基本薪资计算与调整:

1、基本薪资=岗位职能等级薪资+技能薪资+学历薪资+特聘薪资+工龄薪资。

2、员工的调动、升迁、降职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3、年终考核提薪主要调整工龄薪资。

八、津贴:

(一)夜班津贴:仅适用于上夜班的员工(如,保安员,夜班指0:00—8:00时),每班每人补贴5元。

(二)电讯津贴:

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

电讯津贴实报实销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

本项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凭单据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特殊情况特批。

(三)兼职津贴:

被兼职位级别三级及以上级别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及以下级别

兼职津贴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九、奖金:

(一)全勤奖金:(适用于部门经理级及以下员工)

1、为鼓励员工满勤工作,特设全勤奖金50元/月。

2、全月病、事假超过半天或以上者,扣发全部全勤奖金。

3、只要有旷工,扣发全部全勤奖金。

4、中途到职者,依日数比给付。

5、中途离职者,不予给付。

6、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予给付。

(二)绩效奖金:(适合于全体人员)

1、员工绩效奖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分配。

2、员工试用期不予评定绩效奖金。

3、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A、绩效考核成绩在96分—10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120%;

B、绩效考核成绩在91分—9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110%;

C、绩效考核成绩在86分—9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105%;

D、绩效考核成绩在76分—8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100%;

E、绩效考核成绩在71分—75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95%;

F、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70分者,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90%;

G、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工资所得额为:原工资总额*80%;

(三)年度效益奖金:(适用于集团总部人员)

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效益奖金。

7、年度效益奖金只对集团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上员工发放。

8、年度效益奖金发放办法如下:

A、集团公司视年度效益情况,拿出部分利润作为年度集团总部人员效益分配奖金。

B、分配办法为:主管级为1股;部、办负责人级为1、5股;总监、总裁助理、副总监级为2、0股;副总裁级为2、5股;总裁级为3、0股,总股数之和除以总奖金,分别计算出每一个人员的效益奖金分配额度。

C、年度效益奖金在次年一月工资中发放。

(四)年度效益奖金:(适用于下属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按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实施目标责任制的人员实行保底预支70%,完成多少拿多少,超额完成部分按20%提取作为年度效益奖金;

十、超时工资:

(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即平时加班加班费按小时工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按小时工资2倍计算;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按小时工资3倍计算;

(二)加班费计算以批准之加班单及考勤卡为依据。

(三)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加班不计算加班费。

十一、业务提成:

因总公司员工无市场开拓任务,因此,无此项提成,但在工作中帮助下属各公司拉到业务者,按其业务提成方案由下属公司支付。

十二、特殊情况下薪资计发:

(一)有薪假期,公司按薪资标准发放。

(二)其他:

1、病假:假期薪资、津贴减半发放,病假半日(含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2、事假:扣发假期薪资、津贴。事假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3、旷工:扣发当日薪资、津贴、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并按规定罚款处分。

4、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新进员工工作未满5个工作日自动辞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6、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7、未按规定提前申办离职手续,减扣薪资,具体见《用工管理规定》。

十三、薪资支付:

(一)支付时间:

1、公司采用月薪制,薪资计算时间由当月1日至31日。

2、当月薪资于下月15—20日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3、公司因特别原因不得已延缓工资支付时,应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二)支付形式:

1、采取银行转帐的形式。

2、工资计算时如产生小数,四舍五入取成整数。

(三)支付责任:

1、薪资要求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相关人员。

2、公司为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领取薪资时发现错误,应于发薪当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重新核算纠正后于下月发薪时多退少补,过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四)代扣款项: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保费及团体意外保险费。

3、员工向公司借款。

4、违规罚款、损坏赔偿。

5、其他应扣款项。

(五)最低薪资标准:

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六)薪资提前支付:

1、员工死亡。

2、辞职、离职。

3、员工或其亲属患病、死亡或遭受意外灾害。

4、其它公司认可的事由。

5、薪资提前支付以不超过未结算薪资为准。

十四、薪资计算:

(一)应付基本薪资=工作日数*基本薪资/26、(病假、事假、公假等按规定计算)

(二)津贴:各项津贴按上班日数计算。

(三)奖金、提成:见上述条款规定。

(四)应补款项。

(五)应扣款项。

(六)其他。

十五、调薪:

(一)试用期调薪:员工试用并考核合格后,如试用期满在15日(含15日)以前者,当月工资按调整后工资执行;如试用期满在15日(不含15日)以后者,工资于次月予以调整。

(二)岗位异动调薪:

1、升迁调薪:在升迁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2、平调调薪:在调动次月予以调薪,按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如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工资则不予调整。

3、降职调薪:在降职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三)年终普调:

1、公司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2、调薪原则上以员工的考核成绩作为工资调整依据。

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处级别之工龄工资。

4、按年终考核成绩调薪办法:成绩优秀者(9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虑辞退处理。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特别调整。

5、以下人员不在年终调薪范围内:

A、停职达到6个月以上者。

B、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C、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D、受处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十六、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一)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等级薪资标准的80%以上执行或按本岗位最低薪资标准执行,具体可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按具体情况确定,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岗位标准工资。

(二)新升迁到岗人员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最低等级执行,如升迁后岗位工资低于原岗位薪资水平,则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三)同级别转岗人员,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十七、薪资政策说明:

(一)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同一级别的岗位薪资共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因虽然属同一级别但由于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不同,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同,因此,实际使用时要灵活处理。

1、按年产值的大小划分大、中、小型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者为小型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15000万元者为中型企业;年产值15000万元以上者为大型企业;对于三种类型的公司总经理,大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高等工资、中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中等工资、小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低等工资。集团总监、总裁助理可领取该级别的最低工资。

2、对于三种类型的公司副总经理,大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高等工资、中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中等工资、小型公司可以领取该级别的低等工资。小型公司的常务副总=中型公司的副总;中型公司的常务副总=大型公司的副总。集团副总监、可领取该级别的最低工资。

3、其它级别的岗位职能工资视岗位和个人能力确定。

(二)技能津贴和学历津贴旨在配合集团公司建立学习型组织的战略决策,对获得一定技能和学历的员工所付出努力的一种肯定和嘉奖,旨在鼓励员工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龄工资主要考虑到为公司工作了多年,并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员工的利益问题,旨在鼓励员工树立以公司为家,长期服务公司的思想,保持员工的稳定性;

(四)年度奖金旨在激励员工勤奋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和价值;月绩效奖金旨在激励员工认真完成职责工作及公司或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薪酬制度公开透明化,以消除各种误解;

十八、相关资料的保管:

(一)《月度考勤统计报表》:每月月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监审批签字后,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二)《月度薪资调整报表》:每月月底前对于新进员工及薪资调整的员工统一报集团总裁审批,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十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方案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5篇:最新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本制度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以上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德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和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薪制,贯彻“饮食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员工。

(2)月新标准:由部门经理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制工资:工人

日制工资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日工资制工人工资标准根据工种不同由生产部门拟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工程师、生产厂长、项目经理

(3)基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主管,包括财务部主管会计、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术主管等

(4)专业技术人员:出纳、会计、人事专员、行政专员、技术员、安全管-理-员、实验员、物流员、驾驶员等

(5)行政后勤人员:文员、仓管员、前台接待

四、薪资结构:

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助+住房补助+工龄工资+餐补+年终奖金+绩效考核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职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岗位的基本工资等级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经理共同协商,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位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2、岗位津贴

(1)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按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2)岗位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3、通讯补助

(1)通讯补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的员工手机费等。

(2)通讯补助标准参见《财务报销制度》

4、住房补助

本市户籍员工不享受住房补贴,非本市户籍的所有员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补贴。

5、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工龄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100元逐年递增。

(3)工龄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工龄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年满55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工龄工资。

6、餐补:参考×××地区基本生活标准,每天给予×元生活补助。

7、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采取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

(1)年底双薪:年底双薪体现公司对每位员工的关怀和回馈,于每年春节放假前予以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年底双薪=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12个月员工本年度实际工作月数

实际工作时间不足月的按整月计算。

(2)优秀员工奖(创造奖、功绩奖)、优秀管理人员奖: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济效益以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8、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月评、季评、年评结果,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并结合总经理意见核定发放。

五、薪资调整

1、整体调整。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办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决定。

2、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

(1)由低薪级职位,调任高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2)由高薪级职位,调任低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薪级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3、晋职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

(1)同一职级的不同等的晋职与降职,则按同一级工资的对应的等级作出薪酬调整;

(2)跨职级晋职或降职,则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职位的薪级的最低等起薪。

4、临时调薪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公司总经办会议确定:

①公司经营效益发行重大变化;

②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④其他公司认定的情况变化。

(2)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晋职调薪,以兹鼓励。

①有特殊功劳表现。

②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③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④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六、薪酬标准

1、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

①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②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初次任职者按所在岗位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80%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③试用期间员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讯补助、住房补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补助。

2、特别休假的薪酬计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过连续一个月的日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资与工龄工资;

②事假免发所有工资,人事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①执行月薪的员工,按照每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②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下月×日发放,遇双休日自动顺延;遇节假日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个人薪酬所得税;

②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③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④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八、薪酬保密

总经办、财务部以及人力资源部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九、本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据市场薪资调查、物价上涨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作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

2016管理处驾驶员评比工作方案
申请单休改双休 第九篇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提高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司机安全意识,提高司机服务水平,规范司机工作纪律,使所有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比小组

为加强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队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车队安全管理员同志担任。驾驶员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被考核人员为纳入管理处管理的所有驾驶员。

每次考核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考核结果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评比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红旗车”、“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三、评比依据

近来管理处车辆安全形势不好,少数驾驶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特制订驾驶员评比方案。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处的员工管理规定和车辆管理规定,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

(二)加强车辆派遣制度,扎实落实好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车辆调度管理。双休或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停放,确需其它工作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四、评比内容和评比细则标准

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为了加强管理处车辆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文明行车,保障管理处的各项工顺利进行,所有考评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车辆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队管理所有车辆,各有车单位为责任单位,驾驶员为车辆责任人。(2分)

2、管理处机关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部门提前填写“用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车队,由车队统筹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如遇急事临时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并填好出车记录。

(4分)

3、工作用车应严格按照派车计划用车,不能改变用车用途。到同一方向办事,应尽量乘坐同一辆车。如可用其它办法办理的事项,尽量不动用车辆。(2分)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车队安排车辆。(2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25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保养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统一指定的修理厂维修。(5分)

2、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本着视情维修与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原则,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清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车队核定。(5分)

3、维修金额在500元以内各单位自行到指定修理厂维修,500元以上2000以下报车队审批,2000元以上由车队书面申请报管理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不得随意增加修理项目。如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及时报告车队,车队到现场核实后报管理处领导同意。(10分)

4、驾驶员对维修车辆应在现场监督,维修完后由驾驶员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签字记账。(5分)

(三)车辆用油管理(20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用油原则使用统一办理的中石化IC卡加油。加油卡每台车一张,对车号加油。(5分)

2、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IC卡加油。预先请示领导同意后,可用现金加油。(5分)

3、加油卡若不慎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车队挂失。入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遗失人承担损失。(5分)

4、车队每月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和公里数进行公布。(5分)

(四)车辆费用结算管理(10分)

1、车辆维修费由车队凭《车辆维修审批单》与修理厂对账无误后,统一结算,报管理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报账。(4分)

2、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路桥年票费、车船使用税由车队统计申报,由管理处统一结算.(3分)

3、停车费、通行路桥费由各单位自行报销。(3分)

(五)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25分)

1、车队和有车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抓好车辆安全管理.(2分)

1、要定车定人,车随人走,严禁未经允许自行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因交他人驾驶造成事故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3分)

3、要爱护车辆定时搞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不断增强安全意识。(2分)

4、定期抓好驾驶员职业规范,加强车辆安全和保养维修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3分)

5、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因检查不到位造成车辆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3分)

6、要做好出车前、途中、回场检查。车辆要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拉紧制动,锁好车门,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安全。(2分)

7、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驾驶车辆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开带故障车上路,严禁酒后驾车,做到文明驾车。(3分)

8、行车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车队,同时报警并跟保险公司取得联系。(4分)

9、车队要建立行车日志制度,使驾驶员真正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节约”。(3分)

(六)驾驶员职责(10分)

1、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1分)

2、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路桥票、保险单号及各种标记是否齐全。(1.5分)

3、认真完成管理处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不得私自出车,不得改变行车路线。(1.5分)

4、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和车况良好。(2分)

5、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1分)

6、驾驶员应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1分)

7、积极完成车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2分)

(五)奖惩标准

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89分;

中等:70~79分;

及格:60~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一)奖励

1、连续三个月百公里油耗最低,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2、一个月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给予安全奖励。

3、全年评比优秀,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报管理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车辆油耗与实际里程明显不符。

2、个人随意扩大车辆维修。

3、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况定〈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4、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失。

5、不爱惜车辆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无行车日志。

6、服务态度不好,被乘坐人员投诉。

7.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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