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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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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关于申请深圳安居房的条件(很全)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一篇

深圳户口咨询流程-申请深圳安居房的条件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448

1.申请人要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且不间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如果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过认定为人才的,持续不断缴费时间为3年以上。

2.申请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用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及其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符合这些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已结婚的应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并且年龄满35岁的,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是怎样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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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是怎样 核心提示:申请的流程包括申请人网上申请,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轮候并查看配售通告;网上提交认购申请等,具体的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是怎样?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四)轮候并查看配售通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0d36ecc2680203d8cf2f2419?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7c8083933ea568f7577852dea4da6352&sign=602bc95562&zoom=&png=10832-20754&jpg=0-0" target="_blank">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三篇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深圳保障房种类主要有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类型 因为安居房是深圳保障房的一种,虽然面向市场销售,但是限制条件却很多,归结起来至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一是具有深圳户籍,二是没有住房,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具体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深圳安居房申请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四篇

2014年深圳市安居房申请须知

标签:安居房保障房龙悦居住房申请更新时间:2014年2月19日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

安居型商品房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旨在解决我市人才、中低收入人群等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之前,须充分领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安居型商品房申请须知告知如下:【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安居房的温馨提示

(一)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家庭弄虚作假、隐瞒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

(二)社保证明材料只须提交申请人的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保个人电脑号注册个人账号,再通过账号查询个人缴纳首次社会保险时间及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如下:

(三)申请家庭提交申请材料后,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应在申请信息发生变化后30天内向市售房中心提请书面的变更申请。如变更信息未能及时告知市售房中心,视为涉嫌瞒报申请信息,除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市住房保障部门还会将申请家庭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征信机将依法将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违法行为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2014年深圳保障房(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标签:安居房保障房龙悦居住房申请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

导读:

一、2014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图

二、2014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或

61.144.226.2:8081/szsfzx)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以后,进行网上申请的,系统自动将其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各区受理书面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2013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方能纳入我市安居型房商品首次轮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

1、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2014深圳保障房(安居房、公租房)申请指南

标签:保障房深康村福安雅园爱心家园公租房安居房福利房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4日 编者按: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

深圳安居房申请网站:

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官方电话:0755-23901599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官方电话:0755-23913773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 导读:深圳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房配售配租,13496套房源2013年

1月31

日起将正式推出。在此次共推出的13496套房源中,有经济适用房,也有公共租赁房。9416套公租房将开始网上申请。2013年3月12日起,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深圳户籍的无房居民可提交申请,首次轮候申请受理6月11日截止,以入户时间或首缴社保时间排序,此后申请的,以申请时间排序。

购买安居房指引:

图为安居房:龙悦居。

最新消息:

关于公布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册信息的通告

关于公布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册信息的通告

完整版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名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册名单.pdf

深圳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安置房之间的区别和申请条件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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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安置房之间的区别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经适房,即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一、在这五个概念中:依照相对人对房屋产权占有的强度来看,有以下图表的关系:

说明:

(1)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的租赁人对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

(2)经适房的购买人对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依照市场上的价格出售经适房,仅仅能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规定的买受人。

(3)一般来说,被安置人对安置房是享有完全产权的,但是由于被安置人可能为农村户口,也会出现安置房不具产权的情况。

(4)限价房的购买人对于限价房具有完全的产权,因为国家没有规定,限价房出售时必须限价。

二、廉租房同公租房之间的区别

两者都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但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两种房屋面向的群体不同:

廉租房针对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常规定家庭平均住宅面积需低于某个标准,不针对城市非户籍人口,而公租房不仅仅针对城镇户籍居民中的最低收入者,也面向城市的非户籍人口中的刚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

引:北京、上海、广州都在大规模的建设公租房,苏南地区中常州、苏州的公租房项目弄得比较好,常州公租房的租金只相当于市场价格的30%-40%,且规定新建商品房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指标,使得公租房融汇到商品房楼群之中,而不是单独的让所有公租房项目集中在一起。苏州工业园区的公租房设施配备使得承租人可以拎包入住,且租金可以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如何保障公租房申请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1、建立管理机构。成立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2、健全管理制度。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基础上,制定了操作细则。

3、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权籍、工商、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社会监督。公租房申请、摇号、配租等环节实行全公开,摇号配租时有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申请者代表等参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补充: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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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条规定的购房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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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07年我市首次面向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单身居民)租售保障性住房,共受理了8844户家庭的申请,经终审合格家庭有6471户。2007年度、2008年度共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8209套,基本解决了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经终审合格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可供应量等实际情况,经市房屋委员会决定,我市将于2010年1月起组织开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供应

我市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情况,分批向户籍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在全市各区分布均衡化、申请常态化。房源的具体情况、基准售价与租金标准另行分批予以公布。

二、申请办法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每个申请单位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7.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8.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个人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9.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申请受理

(一)受理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

(二)受理申请的地点:申请人应当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时间:2010年1月23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

(四)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方式:申请人可在2010年1月23日至2月12日、2月22日至3月5日期间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咨询了解、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或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

五、选房办法

经终审合格的,以计分排队方式,按分数高低顺序选房。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户籍迁入日期排队,日期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基本计分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户籍自迁入本市当月起每月1分。

(二)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不满18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18周岁当月算起;成立深圳经济特区前迁入本市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三)申请人服役前或者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的,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计分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五)加分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点优抚对象、一级残疾人的,增加24分;二级残疾人,增加18分;三级残疾人,增加12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多人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及有关规则另行公布。

六、监督管理

本次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

资产、住房等情况。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对拒不执行的,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为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承租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下同)的家庭,符合本通告规定条件的,可提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终审合格并选定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须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办理原承租住房的相关退租手续。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承租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承租期内经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核实有严重违规和违约行为的,本次不受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二)符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08年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规定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仍未购租保障性住房的,在房源公布后,按本通告及相关规定重新确认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等信息,经终审合格后参加选房。

(三)在本次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完成后,经终审合格仍未购租保障性住房的,将按照我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册,在轮候有效期内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和房源筹集情况,分批逐步解决其住房困难。

(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7号)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国房〔2008〕3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我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住房和建设局、区建设(住宅)局、街道办事处的咨询电话和街道办事处的受理地点于2010年1月22日公布。2010年1月22日前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207144。

(七)我市拟于近期启动区建设(住宅)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培训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深圳公租房是为了解决那些经济条件非常艰苦的人,特别是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的老人、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这类人是优先人群。而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 这里所说的货币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另外还有一种叫做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深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申请公租房价格:

1.2007年和2008年,深圳两次推出公共租赁房,租金价格为每月13~18元/平方米,与市场价相差30%左右,现在价格有变。

2.由于深圳公租房与经适房的申请条件并无实质差别,且公租房价格缺乏比较优势,加之申请人有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传统观念,故两次公租房与经适房同时推出时,公租房缺乏吸引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5.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7.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中收入和财产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申请家庭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深圳市民政局核发的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情况及复印件;

街道办事处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认真查验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 之日起即为受理。

···········································

2016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六篇

深圳安居房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旨在解决我市人才、中低收入人群等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也叫安居型商品房。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6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来源:《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2016人防承诺书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七篇

人防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县人防办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主要目标

理顺和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二、承诺事项

1.首问服务:首位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服务要求的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热情接待,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2.即时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3.限时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期限为1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4.全程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

5.规范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6.高效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多办实事。

7.文明服务:在进行公共服务时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不因当事人态度及关系、人情影响公正办事。

8.廉洁服务: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县人防办投诉电话:0598---6300819;邮箱:hdyhqx@126分页、com。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人防验收承诺书1

致:安徽寿县人防办公室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公司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投资建设的安徽新桥生态酒店(绿水雅客)工程项目,公司本着打造“绿色生态”新桥国际大酒店、服务新桥国际产业园、辐射合肥空港经济圈的原则,适应发展需求,申请增加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因此未能及时向贵部门提供人防需要的资料及所要办的手续,给贵部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现承诺后续将及 时补交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望贵部门给予此次人防质量验收申请批准! 为感!!

特此承诺!

安徽省鑫伟海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6月5日

人防监理承诺书

致河北凰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平米(小写: 元/平米)的价格承揽贵公司凰家公元、凰家广场、阳光巴厘岛二期人防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1.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不因我公司人防监理资质问题给贵公司人防工程验收造成影响或者损失。

2.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我公司人防监理资质问题造成贵公司人防工程无法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我公司愿意承担最低20万元的罚款,并接受贵公司因重新寻找人防监理单位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 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如下付款方式:在三个项目均完成人防报建登记、人防工程资料整理完成并经邢台市人防办验收签字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付清剩余合同价款。

4. 工期:我公司承诺积极配合贵公司的人防工程报验工作,不因我方原因造成贵公司人防工程验收延迟。若造成延迟,则每延迟一天,我公司向贵公司交纳1万元罚款。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人防平战转换承诺书)

红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由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红安盛地沃尔玛广场人防地下室的人防防护设备由我公司采购安装,目前此工程已按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完毕,工程中ghsfm6027(6)、ghsfm2528门扇在平时不安装,战时进行平战转换,目前由我公司保管,我公司针对此项目作出如下承诺:按照平战功能转换规范的三个阶段:早期转换、临战转换、紧急转换,早期转换时限为三十天,临战转换时限为十五天,紧急转换时限为三天,按照此规范阶段进行平战转换将此门扇安装到位。

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

瑞金市人防办窗口公开承诺书

为建设“准军事化”机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我单位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二、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绩效考核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现象。

三、严把人防审核关。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人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严格审批程序。对收费事项,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四、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人防审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五、勤政廉洁,依法行政,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的情况,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主动接受监督,欢迎群众投诉。投诉举报电话:0797-2516019

瑞金市人防办窗口

2016年6月16日

2016年底聚餐邀请函范文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八篇

年底聚餐邀请函范文

尊敬的各位厂商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阅读此邀请函。

回顾过去,承蒙贵司鼎力相助和大力支持,让我司工作开展一切顺利,在此非常感谢!

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新的一年里我司的生产会更加繁忙,相信我们双方合作将会更进一步。时至年尾,我司将在20xx年x月xx号举办尾牙宴及员工抽奖活动,特邀请贵司相关领导届时参加并提供礼品或礼金,此次活动因为有您的赞助更添光彩! 请于20xx年x月x号前将贵司赞助的礼金送到我司。 顺祝商祺! 回执单

厂商名称: 是否参加: 参加人数: 赞助礼金:

年底聚餐邀请函范文 [篇2]

to:各协力厂商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深圳市天微电子有限公司又迎来了他的第八个新年,感谢贵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合作,希望在来年能得到贵司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深知在发展的道路上离不开您的合作与支持,我们取得成绩中有您的辛勤工作期盼贵我双方在新的一年能持续的共同成长。

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我司举办的以“2016 金龙腾飞展宏图,芯想事成创伟业 ”为主题的年终晚会,与您一起分享对新年的喜悦与期盼;与您共话友情、展望将来。希望以后双方更愉快、更紧密的合作,并预祝贵司在新的一年里,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如蒙应允、不胜欣喜。

敬请贵司于2016年12月22日前填妥回执,回传至:0755-5093 行政部,以便我司统筹安排晚宴相关事宜。

时间:2016年12月31日14:30-20:30

地点:****大酒楼(深圳市南山区**公园东门湖边(**对面)

活动内容:一、表彰大会暨文艺汇演 二、答谢晚宴+神秘奖品

以下请贵司确认回传::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名:

礼金: 礼品: 其他: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年底聚餐邀请函范文 [篇3]

邀请函

时间过的好快啊,又快过年了,大家也都有一年的时间没见面了,相信大家也都很怀念以前一起奋斗的日子吧。但那些都已经成为了我们美好的回忆。现在,大家都已经走向了各大城市,为自己美好的未来奋斗。但为了增进一下大家的感情,今年还会像去年一样在××搞一次聚餐,时间定在腊月××日,也就是××月××号,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够主动的参加此次活动,能够更好的联络一下彼此之间的感情,毕竟大家见面的时间也不是很多,地点到时候会另行通知,在此我诚挚邀请各位到时候能抽出点时间:

此次聚餐的主要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如下,到时候大家有什么事情可以联系一下我们这几个人:

女生负责人:

同时也在此祝大家圣诞节和元旦节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期末考试不挂科。还有,大家收到邮件后给我回一封我做下统计,谢谢!

年底聚餐邀请函范文 [篇4]

各位亲爱的钓友朋友们:

2016年就要过去了,新的一年马上到来,为增进钓友间的认知和感情,现特定于2016年12月31号(周六,今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晚18点30分,举办第一届迎新年钓友大聚会,请济南钓鱼网及鱼超市的会员,及广大钓友朋友们届时光临为盼!!!

地点: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内部餐厅(人民商场向北路东,自来水公司院内)

时间:2016年12月31号

要求:本次聚会实行aa制方式,参加的钓友每人交纳80元,可自带酒水pk

礼品:鱼超市答谢每位参加聚会的钓友精美礼品一份

活动:聚会当天晚20点30分,将有现场抽奖活动,奖品丰厚,得奖面广。

为配合本次聚会,鱼超市将为每桌提供名牌白酒两瓶,啤酒一箱,饮料若干,水果若干,并为参加的钓友每人准备精美礼品一份,以及承担抽奖环节的所有奖品。

要求:因为牵扯到确定人数订餐,请要求参加的钓友在跟帖时务必注明“我要参加”四个字,用于确认

增进钓友间的感情,结交新的朋友,熟悉不曾相见的网友,12月31号,我们不见不散

2016体育骨干教师年述职报告
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九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回顾这一学年的工作,我心中时常在反思,我在本职工作中应该做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做好了什么?有了这些追问,使我的工作更有意义。本学期我的工作主要是学校的德育、心育、体卫艺、一、二、六年级的体育教学、体育功能用房和家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为今后更好的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完善师德——为师之本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以德为首。在工作中,我时常告诫自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才是崇高师德风尚的真正内涵。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保持一颗平常心,力求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吃苦在前,做事在前。

二、虚心学习——智慧之源

作为一名教师,教学中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依靠智慧来解决,其实,智慧来自细心的观察,来自于勤奋地读书、勤奋地工作,来自于不断地反思,不断否定自我。我爱读书,再忙的时候没有放弃读书。一年来,我通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100条建议》,《第五十六号教室的奇迹》《体育教学》《教育文摘》等书籍。同时个人博客中结识很多名师和青年教学骨干,从他们身上我学到许多,也找到自身的不足。

三、体育教学——踏实认真

本学期我担任一、二、六年级的体育教学,低年级的学生左右不分,我从最基本的立正、稍息、齐步走、看齐教起,经常一节课都是“满堂灌”,为的是孩子们尽快的适应小学的生活,学会正确的坐立行走。六年级的学生主要是参加镇教委举办的运动会,平时在课上主要是提高学生的运动水平。我在上体育课时,总希望孩子们因为喜欢我的教学而喜欢体育、喜欢运动。因此,我的每一节体育课都是精心设计,从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体现孩子的主体地位。

四、体卫艺工作——名列前茅

本学期在黎校长的领导下,在全校教师的努力配合下我们参加了全县的阳光体育大课间展示活动。我校在农村完全小学排名第八,位列全县中上游水平。在展示活动反馈时,赵科长对我校的阳光体育活动做了充分的肯定。当时赵科长说:“看出你们费了大量的心思和努力,大课间搞的很好,只是运动量有些欠缺。”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注重改进这方面的工作,争取让阳光大课间容艺术、体育、健身为一体。

本学期,在12月31日之前,要完成全校学生的体质测试并上报国家数据库。根据上报的要求,我和李老师完成了对学生的体育测试。然后我汇总了学生的成绩,整理并分析后,通过上报软件在十二月中下旬提前完成上报工作。上报工作结束后,我把学生的体质测试档案整理完毕并归入档案。

五、德育工作——不断提升

本学期依照学校的德育工作计划,各项德育工作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比如班级文化建设、学生路队好习惯的评比等。我校的家委会工作在黎校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教师的大力配合下,更是走在了全县中小学的前列。我校家委会的选举工作打破了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家委会代表的格局,以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村队为单位,评选出了家长们信任、班主任认可、能够支持学校工作的家委会代表。并且代表我县承办了省级家委会工作现场观摩会,当时省厅的张厅长对我校的家委会工作做了充分肯定,并和全校教师合影留念。作为我校的一名教师,我感到非常荣耀!随后,我校又承办了县级家委会现场观摩活动,受到了领导和全县中小学校长的一致赞誉!

六、心育工作——有待提高

本学期我还分管学校的心育工作。从最初的计划制定、制度建设到档案的规范整理以及及时上报工作都是刚刚起步。本学期制定了家校联系卡,并及时发放到家长手中。家长和学生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及时解决。

七、体育功能用房——规范使用

学期初我对学校的体育功能用房的所有物品进行了清查,负责的校产账目核对完毕。并且根据管理员职责,认真做好体育功能用房的卫生、借还记录工作。

八、家委会办公室——温馨家园

本学期除了整理学校的家委会档案,我还负责家委会的卫生清洁工作。为了家委会成员有一个良好的办公场所,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力求打造温馨家园。

九、合作意识——必不可缺

我知道学校工作要想做好,仅靠个人是不够的,要有顾全大局、融合群体的豁达胸怀,多学他人长处,择善而从,才能将精彩的个体组织起来,在管理中形成合力。在工作中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大家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共度难关。我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力争让每一位教师尽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十、服务他人——完善自我

教育是服务,管理更是服务。我牢记服务意识。在黎校长的指导下制订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开展各项活动。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绝不是我个人的功劳。这是各级领导关心、全体教师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没有大家的辛劳与付出,如果没有大家的敬业与奉献,如果没有大家的支持帮助,这些成绩是想都不可想的!我只是在其中起了个穿针引线的作用,用针线把你们奉献的一颗颗闪亮的珍珠串联起来,让它们的光芒更加夺目,更加灿烂!在此,我向各位老师的辛勤劳作与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遗憾,由于年轻,工作经验不足,在开展工作当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近人意的地方:

1、政治、业务学习还有待加强,德育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班级管理评比工作不尽人意,缺少合适的评比机制。

3、工作缺少艺术和创新。

4、个人素养有待提高,说话不能做到委婉、含蓄、用词恰当、令大家满意等等。

十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给我一个这样的启示:学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愿和大家共勉,携手并进,勇于创新,继续努力成为一名优秀教师。我的述职完毕,恳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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