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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

编辑:zhangyanq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4-23    阅读:

  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揭幕: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欢迎参考!

  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

  一、一篇导致电改主导权易手的文章

  2000年5月5日,《经济学消息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的文章。这是继二滩弃水事件后射向国电公司的第二颗“重磅炸弹”,这篇文章不仅把电力的反垄断改革推向了顶峰,而且真正拉开了电力体制改革主导权从国电公司易手并将国电公司肢解的序幕。

  这篇文章认为:“(国电公司成立)两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电力工业的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步履艰难,电力消费者至今叫苦不迭,而国电公司以外的独立电力企业更是怨声载道,那么问题何在呢?”作者随即指出了现行电力体制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包括“传统的一体化垄断经营的电力工业已不能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进程”,“省为实体的发展方针导致各省以邻为壑,电力市场关闭”,“成为阻碍市场竞争和跨省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原因”;该文还以“电力企业隐性超额利润巨大,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国家没有把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大事来抓”为题指出,“对于目前的改革,大家形容为(国电公司)裁判员同时又是运动员,改革无法深入”。

  因此作者认为,由国电公司主导的电力改革是令人沮丧的。

  最后这篇文章得出评价说:“这个改革必须从上到下,必须由政府发起推动,必须立法当先,必须有专门的领导和监督机构,必须有详尽的方案和时间表,国务院应把电力体制改革列为重要工作议程,专人负责。”

  该文的作者是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电力处的处长王骏,一直代表国家主管部门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按常理而论,作者身份的特殊性本应慎言。然而在电力改革的关键时刻,其如此公开撰文发表内容十分敏感且观点如此鲜明、火药味甚浓的文章,极不寻常。因此,该文一发表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国电公司上下的高度关注,人们普遍认为这篇文章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而是更高层在通过这篇文章释放电改方向转向的重要信号。

  后来发生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该文发表的一个月后,高层即拍板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开门搞改革”。随即国家计委主导的电改小组刻不容缓地开始着手酝酿以拆分国电公司为主的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从此,电改主导权从国电公司转向了国家计委主导的电改小组。

二、国电公司86亿元利润招来非议

  1999年即国电公司单轨运行的第二年,我国电力市场处于局部短期饱和状态,增长缓慢。国电公司克服了城网、农网大规模改造所形成的负债与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所带来的巨额财务费用和折旧压力,并豁免了一些高能耗国有企业长期拖欠的4亿元电费,全年实现利润86亿元。这一利润的实现,对刚组建不久的国电公司来说实属不易。

  然而王骏在2000年5月发表的《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一文中却说:“最近国电公司宣布了进入世界‘500强’的目标,很多人提出,按国家电网公司8000多亿元资产和86亿元盈利,在国际上应是破产企业,和‘500强’有什么联系?”由于其是电力体制改革小组的成员,身份特殊,因此这篇文章影响很大。

  同年9月,国电公司财务部主任陈月明给我转来了一篇批评国电公司的文章,这篇文章题目是《电力改革能否再快一些》,发表在2000年第36期《瞭望新闻周刊》上,作者是胡鞍钢的夫人赵忆宁,该文堪称是《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的姊妹篇,两篇文章遥相呼应。观点可以各自表达,但文中引用的很多数据却明显失实,如果不对这些失实的数据进行解释,则会直接误导电力改革。

  例如,该文要求把打破国电公司的经济垄断作为电力改革的唯一目标。而全文最核心的观点是认为电力行业存在巨额“隐性利润”,该文在“垄断经营下的漏洞”一节中提到:“电力行业集中了我国1/6(约8000亿元)的国有资产,1999年仅向中央财政上缴86亿元,资金利润率只有2.3%。”

  然而这里所说的“电力行业集中了我国1/6(约8000亿元)的国有资产”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1999年年底,国家所有的境内外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为90964亿元(约为9.1万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为66748亿元(约为6.7万亿元),而国电公司2000年6月底总资产为8544亿元,净资产仅为3881亿元,而8544-3881=4663亿元则是负债,国电公司当年的负债率约为60%。

  所以,若要比较国电公司占用的国有资产比例,只能采用净资产数额,即:(1)国电公司占用的国有资产与国家国有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81/90964=4.2%(约1/24);(2)国电公司占用的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81/66748=5.8%(约1/17)。作者显然搞混了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概念,再加上对国家真实国有资产数字和种类划分的不了解,必然发生1/6与1/17和1/24的巨大偏差,而绝对额则差了几千亿甚至近万亿。资深记者没写出资深文章事小,而对当时处于重要时期的电力体制改革产生的误导则事大。因此,我在这里必须对此类不实报道予以纠正。

  三、国电公司改革真的令人沮丧吗?

  尽管国电公司今天已“人去楼空”,从历史上消失了,但我还是想从客观的角度给存在五年的国电公司一个真实的历史评价。回首过去,无论今天的人们如何评价国电公司主导的电力改革是否令人沮丧,我都想强调国电公司的五年是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页,不仅是因为国电公司在我国电力新旧转轨时期发挥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且客观评价它对我国未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首先,从国电公司的改革方略上看,1998年年底,国电公司就在国电系统的文件中提出了“四步走”战略:

  第一步(1997年1月—1998年3月):成立国电公司,撤销电力部,政企分开;

  第二步(1998—2000年):公司制改组,实体化,厂网分开,进行竞价上网试点(沪、浙、鲁、辽、吉、黑)。

  第三步(2001—2010年):全国联网,全面推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形成电力市场。

  第四步(2010—)完全实现配售放开,形成输电网公司。

  如果将它与后来的国家计委的改革思路相对比,则可以看出:第一,国电公司的改革是在兼顾国际电力改革经验、电力产业特点、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按功能性分离推进的,其目标是最终成为输电网公司。按它的上述时间表,在2010年已经开始把配售放开了,同时这意味着继承性地将国电公司演变成了国家输电网公司。我想,如果按照国电公司的改革思路,今天中国电力体制可能已经走到了输配分开这一步,无论是从国际经验来看,还是与5号文指导下的中国电改现实相比,这样的改革速度都不慢。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国电公司根本没有实施其改革四步走战略的时间,它还没迈开脚步,就已经被“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之定性宣判了死刑。第二,国电公司是作为内部改革主体推进改革的,直接承担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及改革失误的风险,实现责权利的相统一,因此不管改革最终是否会成功,都有人为此负责,而在国家计委主导的电改小组的改革模式下,无人为改革的后果承担责任。实际上,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三年的电荒的确无人负责。

  其次,再从国电公司的经营成绩上看,国电公司的五年是2002年以前中国电力发展最快、市场化改革力度最大的五年。2001年,国电公司进入世界企业500强,名列第77位。五年期间,国电公司共投产发电装机6183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加机组的66.7%;电网建设、全国联网和西电东送发展迅速,通过电网建设与改造,解决了2500多万人口的用电问题。电力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压缩小火电952万千瓦,占全国关停总量的80%。投入资金2600多亿元,改造了269个城网和2500多个农网,城市电价平均每度电降低0.05元,减轻用户负担400亿元;农村电价平均每度电降低0.13元,减轻农民负担350亿元。供电煤耗每度电平均降低12~15克,相当于节约煤炭600万~700万吨;线损率降低0.38个百分点,相当于全国可节约电量32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19亿吨。

  显然,无论是从改革创新还是取得的经营成就看,国电公司五年的改革与发展都并非令人沮丧。

  • ·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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