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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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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一篇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竹市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4日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为谋”,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各项考核指标顺利进行,使实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完成情况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计生、民政、财政、国土、城建、经管等窗口保证了星期一和星期四集中办公,今年以来,共为群众办理事件9192件,其中八月份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类事件1374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得到众多的肯定。共修建公路232公里,修建改造山塘78口,村渠道38.5公里,水库除险加固5座,51个村进行了农改,解决了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建沼气池230口,生态林面积达1600亩,农村生态自然环境逐步改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每年优抚困难救济等各类补助均在680万元以上,低保人群达3400人,社会各界帮助贫困人口20多万元。八月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各村第一阶段的验收工作也比较圆满完成,优化群众的居住环境;报请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整顿煤矸石非法开采秩序,消除群众的居住隐患。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民办实事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在领导小组的带领导下,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顺利进行。在党政联席会上,领导小组专门听取实际进展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并将实际困难反馈到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为有力推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我镇做到“六到位”(领导精力到位、项目分解到位、资金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到位、部门配合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工作落实。一是目标责任明确。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区为民办实事工作,镇为民办实事考核办按照省、市考核办要求,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为民办事实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二是任务分解迅速。全镇立足于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召开了为民办实事动员大会,把为民实事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村和具体责任人。三是激励措施过硬。为加快实事工作推进和落实,我镇将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纳入镇村干部年度考核,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兑现奖罚,对完不成任务的干部实行行政问责。全镇上下全力配合,搞好服务,形成了为民办实事的“绿色通道”,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管理。为民办实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不能急功近利。一是严格实事办理程序。每件实事都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实事办理实效。对实事涉及的项目工程,实行阳光操作,通过严格的工程招标和质量标准,从源头上杜绝“豆腐渣”工程。对已完成的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工程验收制度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切实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将实事办理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特别对实事的具体内容、相关政策、资金流向、工程进度、工作成效等外界予以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为民办实事的气氛,采取各项措施,不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项目建设者的调度协调。三是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全镇为民办实事投资投劳,缓解资金困难。

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二篇

盟、旗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盟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11件)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止8月底,通过财政 “一卡通”已将191.5万元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其中:为纳入农牧区低保对象260户454人,发放救助资金62.9万元。纳入城镇低保对象364户586人,累计救助468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8.6万元。(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由每月290元提高到340元为同一内容)

(二)提高城市低保户和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助标准。(1)城镇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已到位,于12月份一次性发放(预计共发放取暖补助资金48.3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805户)。

(2)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已到位,到采暖季节时一次性发放。(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高城镇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标准为同一内容)

(三)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截止目前,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大病医疗救助45人,发放救助资金15.9万元。并为“三无”、孤儿、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发放全年日常医疗金200元,共救助339人,发放资金6.8万元。(与旗为民办事项目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为同一内容)

(四)提高“高龄津贴”标准。上半年“高龄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计20.04万元。下半年“高龄津贴”预计于12月集中发放。(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高老年人长寿金标准为同一内容)

(五)实施社会保障提标工作。2011年1月开始执行,其中,将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408元/月提高到1611元/月,超额完成了全盟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提高180元的标准;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400元/月提高到720元/月,超额完成了全盟失业保险金人均月提高150元的标准;扩大享受生育保险范围和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待全盟具体政策出台后参照执行。(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为同一内容)

(六)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截止目前,我旗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234.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90.2万元,自治区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48.5万元,盟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24.43万元,旗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47万元,农牧民自筹基金47.02万元。

(七)实施免费产检项目。1-8月份共为92名孕产妇免费检查290人次,其中8月份免费产检9人,33人次。

(八)实施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截止目前,补贴购置各类农牧业机械141台(套),76户补贴户受益,现已落实中央补贴资金189.29万元,自治区牧民专项补贴资金3.18万元,并按照上级要求为补贴机具喷印“国家补贴机具”标识和编号。【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九)实施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全旗共有1056户农户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总面积为26773亩,保险费共计829868.5元(农户缴纳保费82986.85元,财政补贴746881.65元),其中:玉米承保面积17694亩,保险费合计636984.00元;葵花承保面积6630亩,保险费合计124312.50元;小麦承保面积2449亩,保险费合计68572.00元。

(十)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现已完成35户改造任【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务,计划11月中旬全部完成之后,由旗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进行检查验收。

(十一)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目前,阿敖镇笋布尔供水工程已完成铺设管道2202米,完成总工程量的60%;阿朝苏木查干德日斯嘎查供水工程于27月25日完工,工程实施后解决了220人、3200头只牲畜安全饮水问题;曼德拉苏木供水工程完成管道4230米,占总工程量的70% ;雅布赖毫诺尔供水工程已完成管道铺设3640米,占总工程量的50%;额镇苏布日格嘎查供水工程于8月20日完工,工程实施后解决了242人、3600头只牲畜安全饮水问题;额镇敖伦布拉格嘎查供水工程已完成铺设管道5200米,占总工程量的90%;阿拉腾朝格苏木呼和乌拉嘎查供水工程与阿右旗分散牧户供水工程已进行设备招标,计划于近期开工建设。

二、正在落实盟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5件)

(一)提高就业创业水平,控制失业率。力争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截止8月底,全旗城乡新增就业785人,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562人。

(二)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我旗参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盟里《暂行办法》制定了我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待旗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开始执行。(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同一内容)

(三)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对接,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经费核算等前期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

施。

(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现已将《阿拉善右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分类后,报请盟行署审核。

(五)廉租房建设工程。盟里下达我旗任务为巴丹吉林小区廉租住房228套、11250平方米,目前基础开挖已完毕,工程现进入砌筑基础垫层及基础阶段,完成工程量的22%,完成投资350万元。(与旗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坚持项目拼盘原则,建成城乡保障性住房633套为同一内容)

三、已完成旗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10件)

(一)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老年人长寿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408元/月提高到1611元/月,超额完成了全盟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提高180元的标准;企业退职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875元/月提高到1025元/月。目前,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上半年老年人长寿金已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由每月290元提高到340元。截止8月,通过财政 “一卡通” 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91.5万元。其中:纳入农牧区低保对象260户454人,发放救助资金62.9万元。纳入城镇低保对象364户584人,累计救助468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8.6万元。

(三)将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提高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嘎查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储备人才每人每月增资200元。增资共需资金83.8632万元,其中:社区干部增资共7.54万元,嘎查干部增资共15.84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增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资共40.08万元,储备人才增资共20.40万元,于6月开始实施增资工作。

(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门诊报销补偿比例,降低或部分取消就医起付线。截至8月底,共为1273名参合农牧民报销各类费用143.46万元,其中8月份为70人报销各类医疗费用25.37万元。

(五)加强转移转产农牧民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实施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截至目前,已为11名农牧民贷款395万元,其中承包公益林补植区抚育建设工程贷款150万。

(六)提高城镇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标准。(1)2011年城镇低保户冬季取暖补助标准由户均500元提高到600元,并从今年起,每年为农牧区低保户、五保对象和孤儿同标准发放取暖费。目前资金已到位,于采暖季节一次性发放。

(七)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截止目前,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大病医疗救助45人,发放救助资金15.9万元。并为“三无”、孤儿、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发放全年日常医疗金200元,共救助339人,发放资金6.8万元。

(八)将项目区农牧民肉食蔬菜补贴提高到500元/年,为非项目区领取养老金的农牧民发放200元取暖费。目前,已完成信息调研、评估测算和分析研究等工作,各项资金已到位,预计于9月开始发放。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九)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养老保险政策,一、二级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政府全额补贴。目前,资金已到位,将于近日完成补贴工作。

2015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三篇

第1篇:区残联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今年省政府把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列为为民办实事考核范围,省市残联下达我区任务数为5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名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配发,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今年3月初至6月底,区残联带领全区及各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基层扎实工作,设法落实资金,讲究实效,按部就班,规范有序。

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指标任务8人,我区实际完成10人,超过任务的25%,到目前,已有6名残疾儿童分别在省博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完成3名肢体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的专家认定工作,待省康复中心统一配发,1名视力残疾儿童已作好适配验收报告光工作,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适配。该项工作的开展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残疾儿童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保障康复

我们按照省、市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打造精品项目,区残联特成立了2015年蒸湘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陈硕果任组长,理事长李伯利任副组长,副理事长钟祥元及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残联,钟祥元副理事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项目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落实,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做细做好。

二、精心组织,强调实效。

一是行动迅速。区残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后,立即行动,主管副区长亲自牵头,制订了“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区各乡(镇、街道)分管副职专门会议,对项目的实施,人员的选送,日程的安排,责任的落实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安排。

二是广泛宣传。为了让真正的贫困残疾儿童参与到这个康复活动中来,根据区专题会议的安排,各乡(镇、街道)逐层召开了动员会,社区在各楼栋都张贴了宣传资料,公布了这次免费抢救康复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对象条件,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

三是落实经费。为保障此项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主管该项工作的陈硕果副区长明确表态:该项目经费除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部分康复经费后的不足部分,从政府基金残保金中列支,确保专款专用,切实让贫困残疾人得到实惠。

四是方案科学。我们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了让真正的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免费的康复,我们实行指标到乡(镇、街道),先由村(社区)推荐,再由乡(镇、街道)根据贫困的程度张榜公示的形式筛选出了19名贫困残疾儿童作为项目实施的对象,候选人再由省、市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特点,确定康复对象,确保了项目实施对象的落实。

五是不厌其烦。在具体接受省、市专业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筛选过程中,我们把一批又一批残疾儿童和家长送到省、市康复机构,为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康复成效,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有效率,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特点及省、市康复机构的要求,我们又三番五次替补了残疾儿童的康复对象,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断来往穿梭于长沙、市区各康复机构,也没有丝毫的怨言。

六是建档详尽。对10名0-6岁抢救性康复项目的贫困残疾儿童,区残联都分别填写了康复训练登记表、花名册及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参加康复训练的6名残疾儿童各康复机构均制定了特定的康复训练方案和训练时间表以及康复训练定期评估表。资料齐全,且同时具备纸质和电子文档,以便日后查阅、总结和学习参考。

三、按部就班,成效明显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区安排超过上级指标25%比例开展此项康复,现我区10名0-6岁的贫困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任务,其中3名肢体残疾儿童,1名聋儿,2名智残儿童在5月初分别送到省博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聆音、启航康复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始进行为期3个月的康复训练。3名肢体残疾儿童已经过省康复中心专家现场认定,完成辅助器具的适配工作,已有1人装配到位,另有2人等待统一装配。1名视力残疾儿童,已完成助视器验光工作,等待装配。参加康复训练的6名残疾儿童,将根据为他们量身定制的为期3个月的康复计划、方案,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现在经过二个多月的康复训练后,大多数残疾儿童的家长都反映,康复效果良好,残疾儿童的身体机能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明显好转。在三个月的专业康复训练结束后,这6名残疾儿童的康复总有效率,应该会达到80%以上的质量要求。

存在不足:

在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尽管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残疾儿童康复效果明显,社会反映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指标有限,经费不足,尽管我区已超额完成上级指标任务,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实际康复需求,此项康复年龄要求在0-6岁,全区共8个名额指标,而实际需要进行康复的贫困残疾儿童(包括6岁以上的)近50名,他们的家庭都因残疾儿童巨额的康复治疗费用而变成了贫困户,一名脑瘫、智障、聋儿的康复都在15-20万元以上,因此,少量的指标,微薄的康复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的形势需要。正因为如此,所以各专业康复机构在筛选康复对象的时候为了达到80%以上的康复总有效率的质量要求,而把一些残疾程序较重的贫困残疾儿童,拒之于门外,使之得不到有效的康复。有的甚至错过0-6岁的最佳康复时机,身体机能不能得到丝毫的提高和改善,而造成终生遗憾。

第2篇:大水泊镇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加大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截止11月份,机关、农村共为群众办各种好事、实事367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众满意度较高。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一、加快推进市“111”重点惠民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解除老年人的养老之忧。我们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充实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使全镇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享受

到养老保险待遇,超额完成了300万元的征收任务。在5个村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为10余个村修建了村级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全镇开通了“民情热线”,使群众更好地反映问题,使村干部的工作处于群众的监督中,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渠道,接到群众来电300多个,处结率达100%。开展“百名机关干部千户大走访活动”,深入89个村排查摸底,了解群众呼声,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配强配优干部队伍。【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3、建立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机制。投资30多万元,在镇区新建一处垃圾中转站,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使全镇50%的村实现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

4、建立自来水管护机制。镇自来水公司保证各村的用水安全和正常运行,水利站指导6个村进行了自来水改造,提升了运行质量。

5、完善落实连村路养护机制。由公路站和村共同对连村路进行了管理养护,每天安排专人分段打扫,目前89个村的连村路状况良好,正常通行。

6、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对去年完成的6个威海环境整治示范村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三大堆”现象没有反弹。今年在5个村完成了环境整治,实现了环境的“绿美亮净”,群众的保洁卫生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落实市“两个五千”目标,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生工作格局

(一)机关办实事情况

1、水淹地土地整理1128亩。在庙西村开展了水淹地整理工程,3月份工程完工,在改善环境的同时,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的途径。

2、改造镇中学餐厅。原有的餐厅已拆除,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餐厅正在建设中。

3、亮化工程。在机场路和军民路安装了120盏路灯,方便了群众夜间通行,提升了机场和镇区形象。

4、开展镇区环境整治。对3条街道26000平米进行整治,新增垃圾箱12个,广告牌40个,改善了镇区环境。

5、为大河村修桥。在大河村修建一座40米长、6米宽的大桥,目前大桥主体已完工,将为村民解决出行、耕地的难题。

6、建设健身广场。为6个村提供健身器材,建起了健身广场,增加休闲锻炼设施。

7、“一对一”帮扶活动。继续开展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困难户活动,为90户群众送去价值2万多元的慰问物资,在青海抗震救灾中捐款2万多元。

(二)各村办实事情况

我们今年的原则是“各村每年完成3件以上办实事项目,其中市50强村要达到5件以上”,各村都能够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了“三夏”、“三秋”生产,机耕路整修、自来水维护、硬化小街小巷、整治环境、招商引资等工作,其中口子、南洼、北洼、初家、岭上王家等村表现突出,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明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的要求,结合群众的所需所盼,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加大为民办实事是资金扶持。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等方面加大镇资扶持力度。二是动员企业和双管单位行动起来。这方面是我们工作的弱项,要及时加强改进,争取更多的力量,在全社会营造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管理考核。定期检查验收为民办实事成效,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为民办实事的热潮。

第3篇:“为民办实事”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认真贯彻落实湘贫办字[2015]15号《关于印发<全省扶贫开发系统落实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中各项扶贫任务的全面按时按质按进度完成,我们从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强化增收措施三方面着力,完成扶贫建房288户,在建343户;完成沼气建设1532口,在建911口;在建乡镇卫生院10所;“为民办实事”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主要是建立“四项制度”,即

1、建立领导责任制。全市扶贫办系统成立了“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由市扶贫办主任李清喜任组长,负总责;市扶贫办两名副主任及各县办主任任副组长,组织具体实施。各县办也均成立了具体实施工作小组。还确定了各县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工作责任制,并要求各县办均需建立专门工作档案。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扶贫办起草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为民办实事”的通知》,通知中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为民办9件实事”的要求,更进一步分解了各县的扶贫任务,明确了上报“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的时间规定以及相关人的责任,力求扶贫任务件件有着落,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3、建立部门协调制度。为民办实事是一项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为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与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建立了专人联络、定期联系制度,并随时与各单位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4、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市扶贫办定期(每月、每季、每年)对“为民办实事”扶贫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予以通报,目前已通报进度结果两次(1-4月、5月);并根据各县完成任务情况,在年底予以考核,考核评定的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评定的结果将作为年终优秀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狠抓任务落实

据各县上报数据统计,2015年1-6月期间,我市两个国扶县和两个省扶县的四大类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如下:

l、贫困人口减少。四个县已帮助7500人解决温饱或越过900元低收入线,占总任务1。23万人的25%;减少低收入人口11080人,占任务2万人的55%;

2、帮助贫困农户建房。四县目前已完成建房户数计288户,占总任务的46。5%。其中桂东县完成62户占其任务数的41%;汝城县完成136户占其任务数的31。7%;宜章县完成20户占其任务数的71%;安仁县完成70户占其任务数的700%。另有,343户为在建数,其余的建房任务四县均已落实到项目区、项目户。

3、帮助贫困户建沼气池。尽管目前省办尚未下达建设沼气池的专项资金,但是我市的沼气池建设工作仍启动迅速,已建成沼气池1532口,完成任务率达44。2%;尚有在建沼气池911口。

4、帮助贫困乡镇建卫生院。今年四县帮助贫困乡镇建卫生院任务数为10所。为做好这项工作,1-6月,各县办已会同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奔赴10个乡镇卫生院了解情况,掌握各所卫生院急需添置的医疗设备情况,并确定了大件医疗器械的配备地点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情况。

(三)强化增收措施

1、坚持扶贫开发进村入户,整体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按照“一次规划,两年实施,逐村验收,分批推进”的扶贫开发方法,我们指导贫困村制定了2015-2015年扶贫开发规划并加大调研工作力度。

2、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为民务实,抓好项目增收和劳务输出增收两件实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增收一块,各县办重点抓好基础建设类项目、龙头企业类项目、产业基地建设类项目和生态项目建设四大类项目建设,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劳务输出增收一块,各县办主要做好了省办64名贫困村科技骨干培训、298名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和市办136名农民工订单培训人员的选送工作。

3、坚持用好用活扶贫资金和扶贫政策,并切实加强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禁止挪用、挤占、截留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不“跑、冒、漏、滴”,不错位、不换位,各就各位;上半年,完成了全市2002年一2015年两年扶贫资金的审计整改报告,并开展了1999-201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调研工作。

4、坚持做好产业扶持基金的投入、使用监管工作,确保产业扶持项目顺利如期完成;1-6月份,已投入产业扶持基金500万元(桂东县300万元,安仁县200万元),引导贷款近8000万元,帮助5000农户开发种养项目,增力口收入。

5、坚持做好农村科技扶贫和卫生扶贫工作,确保各县贫困乡镇工。生院设备到位、人员参训。在科技扶贫方面,一是组织农民青年劳务技能培训。二是各县利用圩日开展“三下乡”活动,赠送科技资料。向广大农民赠送《农家致富顾问》、《农民致富方法与技术》、《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广播稿》等一系列科普资料12000余册。其中汝城县还向有关贫困村发放通丰植物营养液。通丰植物营养液是国务院扶贫办及省扶贫办推荐的一种植物营养液,它对提高水果、瓜菜、水稻等农作物的产量及品质有明显效果。汝城县办购买了价值10万元共190件(1万瓶)通丰植物营养液,发放到永丰乡山口村、马桥乡马桥村、田庄乡新复村等贫困村,使用面积为水果2400亩、水稻2000亩、花豆1000亩,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三是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三是劳务输出培训。,四是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等。卫生扶贫主要是抓好10所乡镇卫生院的设备申报与到位。

二、存在问题

从统计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市为民办实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部分县的部分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尚不容乐观,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主要与省财扶资金下达太慢太迟有关,致使一些年初确定的扶贫项目因资金缺少的原因,无法如期完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狠抓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二)狠抓为民增收措施落实。

(三)狠抓为民办实事的统计考核评价工作。

(四)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4篇: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确实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计生局为民办实事基本情况

2015年兴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自治区级、来宾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建设项目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项目。兴宾区本级确定的我局为民办实事项目有:社保惠民。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一)克服困难,统筹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我区不是国家与自治区的项目,为了下步工作的更好开展,来宾市在7月份下达了2000对任务给我区,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项目内容,接到任务后,我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上级无任何专项资金下拨和技术服务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多方协商,整合资源,争取得到市妇保院的支持,合作开展工作,并自筹了100多万元,按照项目的标准要求建设区计生服务站5个功能室,配备相关设备,同时还培训、招聘相关医务人员,确保“孕优”项目开展所需的各项保障。经过近四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孕优”项目工作顺利推进,至11月30日,全区完成1658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占上级下达服务目标任务的82。9%,预计年底有望完成2000对任务。(按《来宾市2015年度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评细则》的评分标准和办法,此项工作我区已完成任务,不会被扣分)

(二)合理规化,标准建设,扎实推进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今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区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任务83个。自治区项目资金共107。9万元,全部用于村级计生服务室、文化屋的设备和图书采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服务用地均在20平方米以上,村服务室设备齐全、布置合理。各村新家庭文化屋均达到“四有”标准,即有房屋、有牌子、有书架、有书籍。至2015年11月30日,我区已按标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任务。

(三)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社保惠民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速推进计生为民办实事项目。

成立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大力宣传等措施,有效的推进计生为民办实事工作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力度。三是加大对实验室等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力度,配齐孕检所需设备和仪器;四是大力推行人口计生、民政、卫生“同步化”工作机制和婚检、孕检“一采两检”工作模式,优化检测工作流程。

(三)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幸福家园”建设

加强项目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总体部署,立足现有条件,全力打造自治区下达83个“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踪督查。加强对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建设工程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5篇:澧县民政局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2015年度,澧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多方强化为民办实事工作措施,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稳步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

澧县民政局承办政府为民办实事具体目标任务为: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7元;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0元。

二、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实效

截止到11月,全县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89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70元。全县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8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17元,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0。38万人,年人均供养金达到2400元。改扩建3所农村敬老院,现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共占地59。5亩,投入资金631多万元,这些敬老院人均住居面积在10平米以上,基本配备有食堂、活动室、医务室、菜地、果园、鱼塘、猪圈等基础设施,生活环境舒适,群众反响良好。所有实事项目已圆满完成任务,为保障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工作措施

全县各级民政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了为民办实事任务。

1、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与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将项目任务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明确了完成任务时间,整个实事工作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明确、考核方法明确。

2、及时部署,上下联动。确定了为民办实事的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下发了文件。与乡镇一道完成了敬老院选址和城乡低保、五保分散供养资金的测算,做到了早谋划、早行动,为完成省定实事任务,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7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幅度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

3、落实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测算规划了方资金配套,并明确要求资金预算年终不足时必须做好追加调整,搞好资金兜底。在农村敬老院建设方面,在省市配套建设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本级落实配套资金,另外,针对城乡低保资金的趋紧,强化了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开展收入认定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资金的效益。我们还认真落实低保与价格上涨联动制度,尽力提高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水平。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管理监督,有效保证了资金安全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验收。坚持逐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实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每月我局全面督查二次以上,及时掌握各项实事的办理进度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

5、严格措施、强化管理,杜绝各类安全的事故发生。在敬老院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求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施工,做到优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使我县社会救助的制度建设更趋完善,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1月4日,澧县职业中专学校民调小组一行10人在副校长宋智的带队下,来到澧县澧澹乡大巷口村参与“联村(居)创满意”活动,以教育的视角对话村民,共走访群众71户,慰问留守儿童32人,看望空巢老人21人,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26个,通过微言、民调的形式,将正能量传播到走访的每一个农户。

沿着乡间小路,民调小组一行先来到位于澧澹乡大巷口村一组的“生态家园示范户”王惠家。王大姐热情地给大伙端茶送水,脸上始终挂满笑意。她说自己有两个女儿,丈夫王益武是个建筑工头,日子还经营得不错,两间三层的楼房装饰得焕然一新。聊到近些年来,津澧融城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发展,读书不交费、种地有补偿、得病有医保,王大姐十分欣慰。

早在年初,该校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教育局的号召,为进一步改进干部教师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家长群众,确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联村(居)创满意”活动,并以该活动为载体,主要做了三件具体实事。一是抓工作实绩宣传。该校印制“为民办实事一览表”,将近些年本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惠民政策和改善民生的项目列举到册,发放到走访的农户、居民手里。二是集中走访。该校干部教师定期到联系村(居)走访学生家长,了解每家每户的家庭情况,并征求工作意见,建起了民情台账。三是抓反映的问题。该校民调小组走访时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迅速办理,不能解决的或近期不能办理的就耐心向群众解释,力争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活动开展以来,为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该校党委一班人多次调研,成立了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纪律,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定期对联创工作进行了情况通报。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2015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四篇

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2015年,我乡政府将继续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现将我乡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安排及投资计划、进度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乡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乡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1个项目,计划投资136.78万元(其中市财政110万元,县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26.78万元)。目前项目已定基放线,尚未施工。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第一责任。项目实行班子领导挂点,相应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做好项目的具体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是狠抓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2015年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我乡将多渠道整合资金,争取得到更多的社会帮扶资金,力争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财、物到位,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四是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乡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全面如期完成。

2016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五篇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卫生局下达的2016年度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卫生目标任务,不断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2016年民生工程卫生目标任务,全力打造“实力、健康、廉洁、文明、和谐”卫生,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健康需求,尽可能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

(二)巩固和完善实施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的成果和政策措施,体现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的连续性;

(三)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可持续实施”的要求,同步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确保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工作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帐率达到90%以上。

(二)扩大基本诊疗路径实施范围。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积极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2016年底前完成320例。

(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区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深入开展“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和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将全区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

(五)开展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工作。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六)对农村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对在区、镇医疗机构平产的农村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对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七)改善高坑中心卫生院、青山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居住条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及时完成上级任务。

(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提高至30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九)对村医发放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周年的村医每月发放养老生活补贴65元。

(十)对村级医生实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800元。

(十一)加大农村改厕建设力度。

(十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城暨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十三)城区医院医疗废水处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卫生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将任务逐级分解,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工程卫生目标任务。

(二)加强培训,强化监管,规范运行,创先争优。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明确工作内容、标准、要求等,增强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对项目单位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内涵管理,使之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努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积极筹集资金。农医中心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投入,落实好所需资金,同时,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进程,不断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机制,探索多方面、多渠道的筹资办法。

(四)加强协调和督导检查。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继续努力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工作发展。坚持实行自查、督查和考核制度,项目承办单位每月进行自查,区卫生局负责季度督查,并组织年中和年终考核,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确保达到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在每月1号前以电子版形式将上月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民生工程办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卫生局民生工程办公室。

(五)奖优罚劣。对完成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卫生工作评先资格。

2016规划局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济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群众需要和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通俗化、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工作效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全年

2、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时限要求:全年

3、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风险评估先行,坚持防范与化解联动,坚持建设与调解并进,积极主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4、着力化解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按照《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及时主动、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行政疏导,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5、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的渠道。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应公必公”;充分利用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现规划决策的过程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媒体网络反映的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阳光纪检”、“美丽”等网络平台广泛吸纳民意,对有关涉及城乡规划的帖子,要及时回复。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时限要求:全年

6、全力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辅导。及时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规划方案。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在批后监管过程中,树立为民形象。秉持“预防为主、教育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理念,推行人性化执法,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2016年八件实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一项具体行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各处室要增强承办“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按照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牵头负责。通过新闻报道,网上发帖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工作成效。

3、加强督促检查。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协调,落实督促检查措施。各单位、各处室上下半年要各上报一次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由政策法规处整理汇总后按时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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