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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8    阅读:

篇一: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强化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建设成果,全方位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为指针,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努力实现市容环境大提升、广告管理上水平、停车管理新突破、重心下移全覆盖,推动城管执法工作争先进位、科学发展,为建设“大平邑、新平邑”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经营秩序管理

重点解决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问题。

1、按照“一级路严禁、二级路严控、三级路规范”的原则开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集中整治月活动,对浚河路、莲花山路、板桥路等城市一级管理路段和七村商场、银河、城关医院等重点周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进行全面清理。对多次违章占道经营者依法对其经营工具等进行证据保存并处罚款;对店外经营的业户下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进行立案,进入一般处罚程序,拒不缴纳罚款的,提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全面开展石材行业集中整治,成立专案组,配合经济开发区、平邑镇、环保局等部门整治大理石板材占道堆放、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

2、抓好占道集贸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开展调研普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退路进厅计划。对严重扰民、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市场要尽快退路进厅;对没有经过批准自发、街办的占道市场、摊点、刷车点坚决取缔;对无证占道商贩(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卖报点等)清理工作坚持经常化。

(二)交通秩序管理

重点解决城区主要道路和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1、根据县政府《平邑县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城区停车场管理具体方案和标准,聘请行家里手科学规划城区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建设,合理设置禁停、禁摆等各类城市管理标识,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问题。

2、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的《关于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临城发

【2010】8号文)要求,加强对人行道、主路面车辆停放的管理,与交警部门建立违法停车案件移交制度,先期由执法局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抓拍,逾期不处理的,移交交警部门进行驾驶证扣分并处罚款,以加大对违停车辆的处罚执行力度,以整治促规范,彻底解决车辆占压主路面和人行道乱停乱放问题,打造城管执法严管街。

(三)户外广告管理

重点解决落地灯箱清理和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1、以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坚持以拆促改,杜绝落地灯箱,清理横幅标语,消除户外广告标语整治死角;实现由“点”到“面”

的新跨越,坚持“减少数量、控制规格、提升材质、增加亮化、统一制作、彰显特色”的原则,突出园林城、旅游城、生态城、文明城特色,按照“少、小、精、亮、美、透、特”的要求,分期分批打造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样板路,今年打造板桥路、莲花山路样板路段,严格创建标准,力争创建全市户外广告标语整治样板路。【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2、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扎口”力度,加强对户外广告公司的监管,坚决杜绝低档次的喷绘式广告,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式样,提高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和品位。逐步建立完善广告数字化管理数据库,加强设置审批监管,优化户外广告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户外广告的健康发展和提档升级。

(四)其他管理

重点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滨河景区河道治理,绿化设施、市政设施遭人为破坏、噪音扰民、乱搭乱建等问题。

1、建立健全覆盖式城乡一体化城镇管理新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管执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统一部署,坚持“积极稳妥、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前期已完成乡镇执法中队组建的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选派执法中队长,完善备案手续,健全城管执法四级网络,形成责权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新模式。

2、大力整治浚河景观带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捕鱼、破坏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各类破坏景观绿化带和滨河道路违法开口等行为,禁止车辆进入景区绿地,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河道执法、园林绿化、油烟污染等专项执法活动,打造滨河景区靓丽景观。

3、采取全时监控、分组作业、重点整治的思路,加大城区

重点噪声污染源监控,对学校周边和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扰民噪音进行查处规范;大力整治浚河周边私搭乱建、违章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渣土运输造成的抛洒滴漏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健全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二〇一〇年四月

篇二: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关于

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

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认真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开发建设综合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以治理拆迁环境、建设工地秩序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开发形象的突出问题,基本达到开发建设环境“秩序化、制度化”标准。

二、组织保障

为配合做好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提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优化我区城市环境,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XX局长、同志兼任。为开发建设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开展工作。

三、治理措施【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对于开发中的新区,许多工作尚未涉及,我们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

(一)拆迁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提升

大开发大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为维护我区环境卫生,消除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程渣土沿线清运、渣土清运不彻底等现状,确保良好的拆迁环境,我区城管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运自然村拆迁建筑垃圾,确保安全整洁的拆迁工地环境。

(二)完善管理制度

为把的城市管理软环境打造成展示城市建设成果的硬品牌,我们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通过对周围城区的考察学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市政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对城市管理业务进行细化量化,为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促使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三)规范城市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工作

我们制定出了《道路广场清扫保洁作业要求及标准》《环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环卫保洁工作奖惩办法》以及《综合物业管理标准》《综合物业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表》等建立

了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我区在认真对照《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标准,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达到城市管理能力的综合提升。

篇三: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2014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第1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保障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和谐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领导“管市容、美环境、控违建”的城管中心工作要求和局党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为标杆,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措施,强力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面提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剑忠

副组长:纪广田徐殿峰赵大燕陈明春李红正

成员:蒋红卫张玉成高竹顺倪立华窦海霞

毕毅民张道静韦宜珍 沈剑亮黄庆

三、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一体,全面实施”的原则,借助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果,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及保洁员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重点和突出问题,努力形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市中心城区环境面貌。具体工作目标为:

道路(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道路基本见本色。街巷保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垃圾清运----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公厕保洁----设施完整,内外干净,无积水、满溢,内外墙无剥落,基本无臭味、蝇蛆;

河道保洁----可视范围内水面无聚集性漂浮物,基本无零星漂浮物,岸坡无垃圾;

环卫设施----完好、干净、布局合理,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四、时间安排

方案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突击整治阶段、长效管理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召开各种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措施、方案;全面深入发动,掀起整治热潮。

(二)突击整治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措施;全面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修补环卫基础设施;清理河道及岸坡。

(三)长效管理阶段(11月20日以后)。组织“回头看”,对督查中查找出的问题督促补课;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罚;建立卫生保洁日常考核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五、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以全面提高城区环境管理水平为目的,迅速传达市领导讲话及局党委会议精神,并就提升市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实施对全体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全面动员,加强工作责任感教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明确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浓烈工作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突击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措施,确保质量。市环卫处、海陵和高新区分局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和区域,着力加大管理力度,科学、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配足生产作业用员和作业工具,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切实解决作业过程中难点问题、瓶颈问题,达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的工作目标。

1.强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措施。主次干道在实施全天候保洁的同时(4:00-20:00),对人流量较大、人口密集地区要延长保洁时间(4:00-22:00),同时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和要求,通过增加保洁趟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缩短垃圾暴露时间,达到作业时段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及环境卫生 “四无”、“六净”标准(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日常工作中设置的果壳箱擦拭及时,外观整洁卫生,垃圾箱、果壳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满溢,周边无散落垃圾。

2.加大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力度。后街背巷的日常保洁要在实施无缝隙覆盖的同时,严格作业标准,按照每天“一扫两保”要求,提高清扫保洁效果。确保巷道、房前屋后、村头巷尾的干净、整洁,无乱堆放,箱外垃圾要及时清理入箱。保洁三轮车无法通行的狭小巷道,要采用手推车或人工收集垃圾。

3.实施河道保洁标准化管理。针对目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作业标准不高、保洁区域未能全覆盖等问题,要按照岸坡无垃圾,水面无杂物的标准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创新思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通过增加人力物力,强化保洁力度,扩大保洁范围,实现边远河道基本达标、中心河道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

4.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和百姓实际需要,配足配全垃圾箱(桶)、垃圾屋、垃圾收集车辆、人力保洁三轮车、手推车等环卫设施,并定期检查环卫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补缺、维修到位。

5.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市环卫处、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要在完善垃圾收集清运体制(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对各自负责的道路两侧和辖区内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及管护盲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建档立册,防止遗漏和信息不实的情况发生,并根据总体工作量,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中心城区后城郊边远”的清理原则,制定出倒计时清理工作计划,组织突击队伍或采取外包的形式,彻底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环卫处除做好自身范围的清理、清运外,要发挥行业优势,协同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对相对集中的各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同时各责任部门要抓紧研究并尽快建立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有效监督和长效管理机制。

6.完善餐厨垃圾相关资料。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区域范围内餐饮行业数量和餐厨垃圾产生量等统计工作,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行奠定基础。

7.严格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数字化城管要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优势,严格督查、巡查工作。一是畅通渠道。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综合搜集机制,畅通88012319热线、网上投诉等10个信息渠道,让民有所呼、有所诉,逐步形成政府与市民良好互动局面和公众广泛参与机制;二是通过发动监督员全面清查网格内的卫生保洁、暴露垃圾、卫生设施等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采集上报、立案、派遣,并定期梳理未办结案件,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三是坚持机关巡查制度。在日常检查、抽查、普查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周6天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肃纪律,奖优罚劣。推进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实施不定期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对措施扎实、工作到位的将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或同一问题经常发生的、整治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列入年终考核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2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XX〕50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XX〕70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5月2日至6月30日,对中心城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以创建“湖北省城市管理优胜单位”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改善市容市貌,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和谐石首做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标准

(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严格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中的“六个专项”和“六个延伸”的要求,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江湖沿线、集贸市场、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重点加强示范点整治(一条主干道、一条次干道、一个背街小巷、一个住宅小区、一个建筑工地、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公厕、一个特色市场、一个街头小游园即“九个一”)和及时整改第三方调查公司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1、专项整治道路拥堵,从主要节点整治向交通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整治延伸,重点规范停车秩序,改造农贸市场。要求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无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现象;城市道路畅通。

2、专项整治环境卫生,从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延伸,重点整治道路垃圾和违法建设;从地面保洁向内江内河沿线延伸,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严格执行“两清扫、三收集、全天保洁”,确保达到“六不见”的标准(不见尘土,不见烟头,不见纸屑、杂物、果皮,不见痰迹,不见死角,不见树叶);公厕达到“一全、一平、三净、五无”的标准(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臭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垃圾中转站达到“三净、三无”标准(地面平净、墙壁干净、站前清净,无尘土、无蚊蝇、无积存),垃圾日产日清,全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3、专项整治广告杂乱,从平面整治向立面、空间整治延伸,重点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要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美观。

4、专项整治立面破旧。要求临街陈旧、污损的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维修破损路灯,确保道路照明亮灯;临街店面、楼宇亮化,城市立面净化、美化、亮化。

5、专项整治沿街为市,从主城区整治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延伸,重点提升社区环境质量;从单一管理模式向综合管理模式延伸,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效率。要求按照“主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标准,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6、专项整治绿化缺失。要求主要道路两侧植被养护完好,种植规范,无缺株死株;园林绿地平整,无杂物、脏物;打造精品亮点公园、广场、游园;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良好。

(二)扎实开展万人洁城绿城活动。

严格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25号)文件要求,由市城管会牵头,5月份每周六组织中心城区各包街包路段管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上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植树补绿工作。

(三)积极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XX〕20号)文件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制定《石首市创建“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好“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申报和迎检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2日至5月15日)。成立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任务到人。由市城管会牵头,从市住建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城管职能部门抽调30人开展联合执法,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综合问题,重点对影响市容的“五乱”(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放、乱贴写),尤其是占道经营、门店外延、早夜市马路餐饮摊点及各类车辆乱停乱靠等突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

各单位包路段管理要加大力度,确保管理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评比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攻坚、责令整改、责任追究等方法促进整改达标。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丁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才

副市长

组员:李友坤

【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毕江华

市住建局局长

王海华

市公安局政委

张荣安

市人社局局长

刘厚学

市民政局局长

张桓新

市规划局局长

刘永红

市林业局局长

田道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涛

市物价局局长

龚平华

市环保局局长

荣全忠

市房管局局长

朱殷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廖红星

市广电局局长

张志文

市工商局局长

刘世文

市河道管理局局长

郑启柏

市新闻中心主任

徐青松

绣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贵明

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作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柳

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会,李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四个工作小组,郑启柏同志任宣传教育组组长,李友坤同志任市容环境城南组组长,杨柳同志市容环境城北组组长,袁作华同志任交通秩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由城管职能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五、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组:

1、督促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规划执法、交通秩序整治及灯饰亮化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问题及时曝光;

2、督促各单位、社区开辟宣传栏,设置宣传标语口号;

3、督促窗口服务部门设置公益广告标语。

(二)市容环境组:

1、督促各包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重点清除“牛皮癣”广告;

2、督促市环卫局及时清除中心城区积存垃圾;

3、督促市建工局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

4、督促绣林、笔架山街道办事处搞好支街小巷卫生,协调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工作;

5、对今年来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执法清查;

6、对建设路、中山路、解放路、太平坊路、建宁大道、南岳山路、东方大道、明珠大道、笔架山路、城乡结合部(重点是牛皇庙、北门口汽渡、山底湖大桥北侧)及净莲街、碧玉街、文峰一巷、文明巷、党校路、财保路等道路两旁乱搭乱建进行整治;

7、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进行整治,重点是人行道搭棚摆摊、摆放小广告、修洗车辆、焊制切割及木材市场等占道经营行为;

8、督促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划行归市,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市场外延(重点是解放路市场、太平坊市场、涎兜湖市场);

9、督促市政园林管理局搞好园林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重点是清除“牛皮癣”广告;

10、督促市供电部门对城区废弃电线杆电线进行清理。

11、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按产权归属抓好灯饰新建及升级改造工程的督办工作;

12、督促搞好路灯、广告灯检修,确保亮灯率达标。

(三)交通秩序组:

1、对违章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整治;

2、对摩的进行整治;

3、整顿交通秩序,加强对乱停乱靠、乱掉头、闯红灯现象的整治;

4、施划道路标识标线、斑马线,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规范公汽站台站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城管职能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包路段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力量。

(二)加强宣传。新闻媒体要向市民宣传城市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发布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立宣传专栏。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工作小组5月8日集中后,每天至少要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综合整治,并向市城管会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城管会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第3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第4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按照“真学实抓,立竿见影”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亮化等工作进行治理,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此次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取得优异成绩。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区、开发区、街办辖区范围。

三、整治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鄂政办电〔20XX〕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主要整治内容为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违法建设等7个方面。

(一)道路拥堵。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未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开展市容管理达标路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情况;城市道路畅通情况。

(二)垃圾围城。推行环卫清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确保城市道路24小时保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符合住建部有关规定,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百分百收集处理情况。

(三)广告杂乱。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店招和户外广告设置统一、规范、美观。

篇四: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2016水务局加强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芜发10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河道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秀美县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根据芜发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务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彻底改善河流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青弋江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

3、明确河道采砂禁采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堆砂场,恢复河道原貌;打捞青弋江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青弋江城区段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农村自来水厂供水要求全部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确保农村供水安全,使我县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城市管理责任分工。

1、全县河道、湖泊、堤防滩地等区域的管理。

2、城北路市容卫生管理。

3、育荣花苑小区管理。

4、全县农村供改水工作管理。

责任人从机关和局属单位中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篇五: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2016管理处年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户部山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云政发【2016】21号文件及全区城管推进会有关精神,不断转变思想,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城管突破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2016年工作目标

努力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狠抓数字化城管,市示范道路,环境卫生,队伍建设四项工作,力争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名列前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6年城管突破年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处成立城管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三、具体工作方案

(一)强化数字化考核工作,辖区各路段负责人每天及时处理数字化中心派遣案卷,尤其加强,步行街两条示范路的管理,严格按网络化管理要求,强化责任区域管理,在下一步工作中:1、进一步加大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投入,按网格化管理标准配备足额的管理人员。2、加强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细则。3、每日未处置案卷不得超过总数的2%,超时案卷不得超过总数的5%。

(二)打造“示范路”新亮点,2016年管理处将按区政府要求,加强对、步行街两条示范路的综合整治。对违规门头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店外经营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提档升级,争创市级示范路,并使之成为户部山商城新亮点。

(三)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达标,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提升辖区整体环卫水平。

(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各种考核奖惩制度,成立专门考核组进行日常考核。

四、实施时间

2016年4月份为宣传阶段,重点对、步行街做好宣传工作;2016年4月至6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9月底为巩固提升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0月以后为迎检验收阶段。

篇六:城市管理提升方案
2016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管理方案

为切实巩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成果,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城市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南办字[2016]42号)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县林业局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和“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林业园林绿化三年倍增计划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管理规范年活动,“树示范、建亮点、创精品、提水平”,解决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管理工作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园林绿化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面貌有根本性改观,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有明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二、活动范围

本次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规范管理年活动涵盖镇、开发区、新城(乡)、等四大片区的公共绿地。

三、工作内容

1、编制园林绿化规划。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聘请设计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编制年度园林绿化规划,确保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达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植物搭配合理的效果。重点做好2016年度园林绿化补造、改造、新造工程的规划设计。

2、加快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制定年度绿化建设计划,制作工程推进流程,严格把好苗木质量关和整地(种植土、地形造势、清杂)、打穴、种植、打撑、缠草绳等苗木栽植关,确保高质量严要求推进2016年度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主要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为:

(1)补植补造工程。主要包括城区条主次干道沿线的补植补造;

(2)绿化提升工程。

(3)绿化新造工程。

3、加强园林绿化管护。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绿地管护类型;明确管护项目和工作职责、责任人员,制定管护质量标准,加强管护作业监督检查、质量考核及技术指导;完善管护考核体系,定期巡查、检查、考评、考核;联合城建、城管等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和执法活动,切实巩固绿化成果,达到树木保存率为100%、树形自然美观、杂草率≤5%、无垃圾杂物和无病虫害、新栽乔灌木整齐美观的效果。具体管护绿地主要划分为三大块:

(1)县园林所管护的城市公共绿地。

(2)历年履约期内的城市公共绿地

(3)2016年冬-2016年春新建的城市公共绿地。

四、活动安排

自2016年6月下旬开始,到2016年5月31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3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制定详细推进表,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分步骤分类型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管理规范年活动。

3、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绿化建设进行竣工验收,对绿化管护进行考核评比,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局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竣工验收、考核评比结果进行评估,并县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绿化建设项目进行抽验。抽验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考核评比结果既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管护等次评定主要依据,又作为干部奖惩、管护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规范管理年活动,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2、创新机制体制。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新造城区园林绿化苗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栽植和管护由县园林所负责组织实施,费用按人工、机械等计算,由县财政据实拨付;二是对接管的镇、开发区、新城(乡)等区域内公共绿地坚持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公司承包;三是夯实管护基础。添置管护设备,加大管护经费投入,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有一支具有较强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队伍,建立稳定的设备、经费保障,逐步实现园林绿化管护常态化、规范化。

3、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县城建、城管、开发区、镇等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团结协作,共同解决道路余土倒放、种植土拖运、绿化带清理以及联合执法等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顺利推进。

4、严格监督检查。一是绿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绿化建设程序和规定的标准,采取“定点、定人、定责任”的方式,全程监督把关苗木、栽植的质量标准,做到“两个不栽、一个不验、两个确保”,即苗木规格、土球大小等不达标不栽,种植土质量和数量、清杂整地、地形造势、打穴、打撑等不到位不栽,修枝抹芽、施肥、浇水、防病虫害、防人为破坏等不到位不验收,确保栽一棵、活一棵,绿一片、成一片;二是绿化管护过程中,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督促管护项目履行到位,做到精细化管护,全面提升城市绿地管理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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