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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村委会的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8    阅读:

篇一:妇女是村委会的
村委会妇女主任个人事迹材料

个人事迹简介

李海惜

本人XXX,女,19XX年8月出生,200X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强亚村委会庙东村人。曾任XX村委会计生专干,现任XX村委会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现就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作简单的介绍: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派。在政治上,时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思想上,品行端正,作风行事正派,实事求是。

二、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一是在计生工作方面,自2003年开始担任村委会计生专干的工作期间,坚持边学边做的踏实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计生部门的要求,担当好计生专干的角色,落实好制定每月报表、会议纪录、发放妇检通知等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我村的计生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本人也曾获“XX镇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二是在妇女儿童工作方面,作为妇女主任,以负责计生工作为契机,能深入了解村里的各个家庭、各个妇女的基本情况,做到知根知底,同时,能配合好镇妇联做好关爱妇女儿童的相关工作,确保惠民利民的政策能落实到位。三是作为团支部书记,履行好信息直通车联络员的职责,把各种现代化的农业技术知识、强农惠农举措及时传达到村里,使信息直通车活动推广化、普及化。

三、团结友爱,严于律己。本人时刻谨记是村委会集体的一分子,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做到分工不分家。处事公私分明,坚持原则,从不接受村民的送请,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对于上述的各方面,本人认为是责任所需,是自己作为村干部应该做的。要干好事实事,任重而道远,仍需不断努力。

篇二:妇女是村委会的
田房村委会妇女工作

田房村委会妇女主任先进事迹 ——李晓红 2010年4月10日是个特别的日子,在众多妇女的推荐下,我被当选为田房村委会妇女主任。当时我是既惊喜又彷徨,惊喜的是自己当选了;彷徨的是我该怎样当好妇女主任?怎样开展好妇女工作?

作为新人我带着这些疑问,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我请教了老村干部及上届的妇女主任,向他们请教如何开展好妇女的工作?如何做才能成为姐妹们的贴心人?通过他们的耐心讲解和不吝赐教,再加上自己的认真学习和总结,工作慢慢地走上了正轨。

2010年8月4日是彝乡人民的传统节日——火把节,也是我当选以来的第一个火把节,如何办好这次我村的文艺汇演是对我工作的考验。在节前,我组织三村文艺队精心准备,准备了一支新潮的印度舞蹈,并通过了精心排练。8月4日汇演当天,我村的舞蹈给了所有观众以耳目一新的感受,同时赢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和好评。

经过这次成功的演出给了我极大的鼓舞,也给了我干好妇女工作的信念。从“好婆婆”,“女致富带头人”的评选到“平安家庭”的创建,再到带领妇女到玉溪民康医院体检,这些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

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为有效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妇女是村委会的】

提高妇女手工技能,增加农村经济收入,我和大学生村干部还积极引进了手工艺品加工,并组织全村妇女进行了培训。目前已有一支30多人的加工队伍,加工的手工艺品种已达100多种,手工艺成品已达上万件。

总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全村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并不能代表将来,将来的路还很长,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做好田房村委会的妇女工作,争取让村委会的妇女工作更上新台阶。

2011年11月1日

篇三:妇女是村委会的
2015村委会妇女主任演讲稿

演讲稿一:村妇女主任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

今天我有勇气和信心站在这里,就是想和各位父老乡亲们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1、我爱xx村,爱她将我从不懂事的大姑娘变成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妇女;2、我爱xx村的父老乡亲,爱你们与我一起奋斗在我们共同生息的这方热土上。

我已经当了xx年的村干部了,现在我想当村主任了,不是因为当村主任有什么油水,而是我发现我们村太需要踏踏实实为广大村民办实事的主任了。而我,就是想乘着我还比较年轻、还能干事时努力地为我敬爱的父老乡亲们多做点实事和好事。

我叫xx,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今年xx岁。从xx年起至今,我先后担任过(……担任过的职务与成绩)。被村民代表推举为优秀村干部,包括我这次能够站在这竞选村委会主任的演讲台上,都是靠了在座的父老乡亲们的鼎力支持。我不敢说我是最完美的,但我敢说我是怀着一颗大公无私的心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的,过去努力,现在努力,明天会更努力!

我有信心,是因为多年的村委会工作锻炼使我已经具备了担当村委会主任的几个基本条件。首先,我有一颗公正勇敢的心,不会执法犯法,假公济私;其次,我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我们的村情民情比较了解;再次,我年富力强,有一定的现代知识和经济头脑。最重要的是:我有强烈的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我很庆幸,爹妈给了我一幅好身板,让我有足够的精力加班加点地为乡亲们服务。

我很感激,有许多像在座的一样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父老乡亲们,有的已离开我们,长眠于地下,有的在外地打工,无法赶回来。但他们曾经的支持我不会淡忘。

我很坦然,嫁到xx近xx年,无论是孝敬公婆还是养育儿女,也无论是协助邻里还是处理公务,我都竭尽全力做到了任劳任怨、公平、公道和公正,我问心无愧。

但是我也有遗憾:

过去由于我年轻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得当,某种程度上伤害了个别乡亲的脸面,引起了一些误解和不满,借此机会我向这些乡亲们道个欠,请大家给予谅解;同时也请大家相信,正是因为有了以前当村干部的磕磕碰碰才使我积累了比较分富的执政经验;才使我对我们的村情民情和前景有了充分、客观而深刻地认识;才使我和全体村民有了血肉相连的深厚感情;才使我有了强烈的为村民服务的热情和勇气。

身为村干部,看到村民们的生活质量多年来没有大的提高,我着急;对个别村民的实际困难无力解决或解决得不够好,我内疚;特别是面对我们的集体企业一年年地丢失,青壮年们不得不离乡背井出外打工来养家糊口,我伤心啊!

所以我恳切地希望乡亲们能投我一票,为我加油,为我鼓劲,推举我为新一届的村委会主任,我不会也不想用请吃送礼这样一些“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小恩小惠来骗取大家的一时高兴;我要用我的心、我的智慧和我的生命,为咱们xx村的全体村民谋取永远的实惠!

如果我能当选,我将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拟定切合我村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并踏踏实实地予以执行。首先我将为大家解决如下一些实际问题:

【妇女是村委会的】

1、积极筹措资金,整修村道巷道,争创文明示范村组;【妇女是村委会的】

2、加快农贸市场的建设步伐,力求早日提高全体村民的生活补助款,让大家得到真正的实惠。

为了力争让全体村民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得到长久的实实在在的实惠、方便和幸福,我还将积极配合村党支部努力做到“坚持一个原则,把握两个重点,力求两个转变。”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原则,坚持大家谋利益。绝不以权谋私,绝不偏袒亲友,保证公平公正,确保踏踏实实地为全体村民多做事,做好事。

“把握两个重点”就是:一、迅速发展村组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为改变我们的村容村貌、完善群众的精神文化娱乐设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大家都埋怨房子越改越多,空间越来越少,都十分怀念当年那满目葱绿的庄稼地,那么村集体有了足够的资金后就可以为大家改善我们共有的生存环境,让我们的xx村也能变成歌舞升平、鸟语花香的园林式村庄。

二、想方设法地增加每一位村民的经济收入,使我们每一个村民的钱包包都能尽快地鼓起来,让所有的人都不再为孩子上学、生老病死等缺钱花而发愁。那么当务之急是:抓紧做好中青年人的就业培训和老弱病残和孤寡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让我村的弱势群体也能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保证:对于这样一些管户村民切身利益得失,我绝对竭尽全力,尽快办理,绝不推诿扯皮,今天能办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再办!

“力求两个转变”就是:一、转变经济滞后的现状。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通过各界存档、委会班子的统统女里,我们村已经有了很大的经部,但离村民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距离,据我了解最大的不班组就是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不够充实丰富,坏处与一盘散沙的状态,假如我能当选,我将密切配合村党支部,带领村委会一班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二、转变工作作风,增加村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让尽可能多的村民都能够参与到我村的发展中来,对村委会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真正实现村民的高度自治权。

如果我不能当选,我也将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村民服务,我也依然要深深地向在坐的各位乡亲、各位领导鞠一个恭,到一声谢,谢谢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直抒心意的机会。我热切地希望所有的乡亲都能本着公正善良的心愿,为我们的xx村选出一位最值得大家信任的当家人,无论这个人是不是我,我相信:我们的生活都一定会越来越好!

谢谢!

演讲稿二:村妇女主任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白家村父老乡亲:

大家好!

我叫xxx,今年32岁,毕业于丹东市卫生职工中专,系统地学习了妇幼保健知识和医疗基础知识,毕来后一直在白家村担任妇幼保健和乡村医生工作至今。非常感谢村领导和广大村民让我参加村妇妇主任竞选,让我有机会、有希望在村妇女主任的岗位上为全村妇女健康、幸福、快乐和共同致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我也知道真正做好农村妇女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付出更多的爱心,更多的艰辛,要影响更多的家庭生活。但是,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村妇女工作,让我们白家村妇女办事更顺利些,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一点,物资生活更充实一点。

参于这次竞选,我具备三大优势。

第一,我可以发挥自己专业学医和从事多年妇幼保健的特长,为全村妇女身体健康出力。健康是我们农村妇女的头等大事,但是过去我们总是平时不检查,小病不发现,大病临头不能治。这几年,我也联系过市医院给我们村的村民搞过体检,今后我将把这样的免费检查定期搞下去,每年最少一次,普及到每一名妇女,让我们妇女小毛病早发现,大毛病早预防,保持一个良好健康的身体。

第二,我为人正直、热心助人、工作认真、肯付辛苦。我会电脑,能为村里节省开支提高效率。我还在学校参加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有能力组织全村妇女开展业余文化活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八节我们可以组织棋类比赛,平时我们可以组城里人才有的扭秧歌等,我们还可以在建立妇女图书文化专柜等。

第三,过去我曾帮助上任妇女主任干过很多力所能及的工作,开婚育证明、迁入迁出、落户证明这些工作我都很熟悉。在这些基本工作做好后,我对妇女主任应该做什么有更深的了解,那是是做妇女同志的知心朋友,想全村妇女所想,急全村妇女所急,确实了解她们难处,帮助她们分忧解难,做好妇女同志的思想工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调节妇女的家庭邻里矛盾与纠纷,保持她们家庭、全村家庭之间的和-谐相处。

上面是我的基本优势和能为全村妇女做的基本工作。我想,妇女主任工作的一最重要的方面还是带领全村妇女致富,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我想我们的致富工作可以先从种植经济作物着眼,有的乡镇从大棚蔬菜富起来了,有的乡镇从五味子富起来了。我当妇妇主任就要千方百计,为全村妇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比如,种刺五加,就是一个很好的项目,没有五味子面积种植过多给大家的带来担忧,我最近已经的丹东农科院联系上了,只要我们大家齐心,效益非常可观。从长远角度来讲,我们白家村的妇女再就业问题是一个大事,也是一个难事。一个妇女主任是村里工作的配角,又是妇女工作的主角。如果我担当了妇女工作,我会把这件大事、难事牢记在心上,尽心尽力帮助村领导争取引来一个能让我们妇女参加工作的厂子,让我们在增加收入的机会。

上面既有我的优势,又有我的设想。请大家相信我!请大家支持我!今天您给我机会,明天我会用真心百倍回报您!

谢谢大家!

演讲稿三:村妇女主任竞选演讲稿

各位村民、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能站在村委会选举的平台上,感谢各位代表给我的这次机会,我感到万分荣幸,面对大家的信任和期盼,我不敢做多少冠冕堂皇的承诺,只有以满腔的工作热情为村集体发展做出实际的行动。我今天演讲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我的个人情况;二是我的任职优势;三是我的工作设想。

一、个人情况

我叫XXX,女,中国党员。2002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XX村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在担任村干部的几年里,我全面履行上级党组织和村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民情联系服务,热心服务党员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任职优势

1、我担任村委会委员和妇女主任多年,始终在第一线工作,对全村的情况,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非常熟悉。能够做广大妇女的知心朋友,当好妇女的守门人,做好妇女的贴心人,热情接待来访妇女,为广大妇女伸张正正义,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使群众满意。

2、自我担任村委委员以来,我始终围绕村三委班子,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实现计划生育率100%,统计符合率达100%,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圆满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我坚持理论学习,明确政治方向。通过学习计划生育条例,力求在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时不走样;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力求使自己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领导干部的知识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使我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注重从身边小事和本职工作做起,作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起点。

三、工作设想

各位领导、村民同志们,如果我能当选村委委员,我将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与两委班子成员一起共同致力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当好支部、村委会的参谋,发挥好助手作用,圆满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我将紧紧围绕在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周围,积极为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出谋划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分配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2、进一步做好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为育龄妇女服务。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搞好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搞好法制宣传,深入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为育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她们办理有关手续,对合法生育的妇女办好生育证,并做好上门服务。

3、服务群众,做村民的贴心人。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发现有很多村民在办事和反映情况等方面因为不了解具体流程,跑了不少冤枉路,有时候还与村干部产生对立情绪,最后问题得不到解决,还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切实履行职责,实实在在的为村民服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务大局,积极配合村党组织、村委会开展好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工作,为我村的全面发展和

各位领导、村民、同志们,我最后想说的是,所有夸夸其谈都比不上为群众做一两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事实可以说话,行动证明一切,我非常珍惜这次竞选机会,并诚恳地希望得到每一位村民的支持,如果我竞选不成功,说明我自身的能力和素质离大家的期望还有差距,即便如此,我也不灰心丧气,我将学习、工作,争取新的进步。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演讲稿四:XX村妇女主任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代表们:

大家好!

我叫XX,首先要感谢各位领导和村民代表对我的信任,使我有机会在这里进行竞选演讲。今天我演讲的内容是: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争当一名合格的妇女主任。

这次我竞选妇女主任,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党为公的政治信念。我受过党的教育和培养,在新的历史使命条件下,我认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人民公仆”的价值定位,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精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用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实践,做到了这些,才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神圣使命。二是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善于转自专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敢于决断的气质、竞争开放的性格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是新时期对每个干部的要求,也是我不断努力的方向。多年来,正是这些要求不断激励着我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取得一次次成绩。我坚持不唯人、不唯书、只唯真、只唯实的工作态

度,敢于管、善于管,不断积累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艺术。三是我热爱妇女工作,愿为妇女事业奋斗终生。妇女是我们国家的“半边天”,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显著的成绩。我热爱妇女工作,就是要带领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发挥聪明才智。

如果我成功当选,我会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带头学科学、用科学,勤劳致富,起好表率作用。

3.教育妇女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树立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新风尚;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组织和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赛”、“巾帼扶贫”等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发展农村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经常了解、收集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为妇女办实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四:妇女是村委会的
2015维护农村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维护农村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不仅占农村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为**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不仅是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而且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建设美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从2015年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组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问卷、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市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市重返第一方阵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情况

**市下辖924个行政村,其中制订村规民约的占74.3%。在所有制订村规民约的村中,2000年以后制订的占93.2%,其中2015年以后制订村规民约的占49%。制订村规民约的部分村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5年以来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而进行,增添内容主要为环境卫生方面。93.8%的村近年来没有对村规民约中妇女权益相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订。未制订村规民约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规民约,但因村委会换届、保管不当等原因,现在失去了村规民约。

通过调查了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规民约涉及的内容和条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条,多的几十条。少数村内容简单,只是针对某一个方面,比如针对消防而制定的村规民约,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覆盖社会治安、乡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其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无侵犯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有的还细化为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禁止性别歧视、反对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女婴等条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没有歧视妇女的条款。

调查中,91.2%的人觉得现有的《村规民约》执行得挺好。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是村民自身的创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机制,体现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规民约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规范传统伦理道德、促进邻里和睦、推进移风易俗、加快科技生产、解决农村一般性纠纷等积极作用。调研中,大多数接受调查的村干部表示随着年轻一代村民学历和文化素质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够看懂并较好的执行村规民约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显减少了、崇尚科学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规民约在潜移默化中规范了村民的行为,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观念。村规民约中倡导的行为逐渐成为村民的行为规范,村规民约中禁止的事项成为村民逐渐摒弃的行为。在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委会都非常重视利用村规民约解决家庭问题。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义严重,且对其有暴力倾向,村规民约制定后,通过对其进行宣传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识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并不再施暴,因为村规民约中有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

二、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100%的村干部认为村里的村规民约没有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96.5%的人认为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样的福利待遇,并且完全平等。村规民约在维护妇女权益问题上能够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但从调查结果综合来看,村干部理解的男女平等局限在见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和文件资料上都没有明显性别歧视的内容,实践却并非完全如此。

1.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薄弱

从各村制订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涉及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相对单薄,仅体现在婚姻家庭领域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方面,相当一部分村没有在村规民约里对妇女权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19个村,其中15个村(占比71%)的村规民约对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还有一个村村规民约内容共18条,在第六条提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另有6村(占比29%)无任何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内容。禹会区有行政村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23个村(占比46%)的村规民约都在第七条提到“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概念”,5个村(占比10%)提到“男女平等”,4个村(占比8%)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1个村除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外,还对外嫁女户口管理做出规定。17个村(占比34%)的村规民约在6-10条左右,无涉及妇女权益的内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很少有体现妇女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保护的内容,这些缺失内容恰恰是农村妇女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2.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农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户籍所在地分给土地,一般都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而在结婚后户口迁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迁出户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调查中70%村都实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后,必须将户口迁到本村才能获得本村村民资格并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虑户口是否迁出,本村妇女嫁到外村后,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村集体经济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将被收回;17.5%的村实行没有迁出户口的外嫁女,在征地拆迁时,不享受本村拆迁补偿款分配。由于农村实行“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村都不用预留机动地给新增人口分地,村里也没有新开垦地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农村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难取得承包地,同时也无法带走在娘家时分得的承包地,从而丧失了土地承包权。即使娘家所在村集体不收回其承包地,由于土地承包系以家庭为单位,无法对其进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娘家人继续耕种。同样,农村妇女一旦离婚便将户口迁至娘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为村机动地,或由离异的丈夫家庭继续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后,其前夫所在村集体便会以前妻和后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为由,收回离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子女,一方面导致与之相关的财产权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的分配权等无法实现。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往往因婚姻的变化而丧失土地承包权及相应其他权益,是土地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这部分内容在村规民约中很少提及到,这说明文字公示的村规民约没有明显违背男女平等精神,但违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损害妇女基本权益的村规民约不一定有文字记录,却在实践中长期沿袭执行。

3.妇女生殖健康权利易被忽视

尽管法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事,男女双方都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但农村地区却普遍缺乏相关的科学知识,同时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对男扎存在误解,认为男扎对男人身体伤害大,一旦男扎以后就无法做重活;如果采取结扎的措施来避孕节育,无论男女身体一定会受影响,首先应作牺牲的是女人,避孕节育首先应该是“女人们的事”,导致许多农村妇女不顾身体状况被迫采取输卵管结扎、上环等避孕节育措施,严重损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权利。调查中了解到因女同志身体原因不宜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而被动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发现有主动男扎现象,其实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简单,对于身体的影响较小,以后要想再生,复通机率比女的大。

4.留守妇女婚姻家庭问题隐患多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留守妇女”群体逐渐壮大,她们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担。首先出于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在农业生产的种、收、管理等环节中产生的繁重的体力劳动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况下都需要她们自己来承担。其次由于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骗色劫财以后也不敢伸张,部分妇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况下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再次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思想沟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远。尤其对于年轻妇女来说,性压抑已经成了她们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们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样面临两地分居带来的一系列情感问题,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现问题。一些妇女在遭受婚姻危机后,往往得不到公正适当的处理,致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原因

1.对村规民约的重视程度不够

调查中从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多村内容完全相同,脱离本村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市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滞后,村民利益冲突少,部分村民对于村规民约漠不关心。加之,村里大部分青壮年长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关注村规民约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会制定(占比1.7%),无论是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占比10.7%),或是全体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17.2%),还是村委会制定后征求村民意见后通过的(占比29.6%),调查显示村规民约的制订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会和村民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经验,在上级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20个村,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与格式雷同,其中19个村(占比95%)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禹会区辖区有行政村共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32个村(占比64%)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层干群观念滞后,法律意识不强

通过统计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村干部高中以下学历占85%。农村基层干部大多学历低,法律知识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村干部和村民遇事,喜欢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很少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制订村规民约时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农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采取的宣传手段单一,没有有效利用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没有达成共识,没有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的束缚,男女平等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但是没有入脑入心。无论是真正由村民决议的还是由领导包办的“村规民约”中的传统文化糟粕往往挥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封建思想在农村具有深厚的影响,并成为利用村规民约损害弱势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导致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认为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积极争取,很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男女平等权利。

3.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参政议政意识差,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意识不强。**市目前现任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参政的比例低,参政意识弱,导致在农村事务的决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保证不了农村妇女在农村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弱势妇女的权益更难以得到维护。相对于其他村民,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处于弱势,村里的男性和媳妇是一个更大的利益集团,如果要给弱势妇女群体分配土地权益,就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相关村规民约时,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势妇女代表更低。由于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局限性,村规民约往往反映的不是全体村民,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的呼声难以得到反映,导致弱势妇女不能平等享受权利。

4.相关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对于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的保护,各类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些规定,对结婚、离婚和丧偶的女性而言,无疑具有保障意义。从调查的情况看,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内容还比较笼统,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许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没有歧视妇女权利,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和婚姻关系的流动性,使法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法律规范并未得到充分贯彻实施。当女性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原居住地的发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获得承包地为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应有承包地为由拒绝为女性提供承包土地,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无法承包土地。

5.对违法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从收集上来的村规民约看,除了少数几个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外,绝大多数村规民约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遇到村民不执行或违反“村规民约”时,村级组织用教育、规劝和道德谴责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没有手段,对村民作用有限。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村民会议的表决原则是“多数决”原则。调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离婚、丧偶等妇女群体有关权益的决定,是通过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驱使和地少人多的情况下,少数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规民约需报镇人民政府备案。这本身就是一个监督机制,而实际中,有些村目前还没有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乡镇干部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情况还不完全掌握,无法对其进行监督。有些村对村规民约的宣传不到位,村规民约只不过是应付检查或做给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了解其内容,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当女性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应当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权方应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由于农村女性不善于甚至不习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加之女性对男性主导地位的习惯和认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与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成为习惯。

三、对开展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男女平等意识

加大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增加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的培训,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增强性别意识,能自觉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组织基层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带头用法。各级乡镇政府应充分认识村规民约在村民实现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民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报纸、广播、墙报、“送法进村(家)”、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各基层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规民约》和其他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和依法建章立约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氛围。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原则,提高妇女在农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能懂得向有关组织求助,懂得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体手段来维权,以制止和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从而根本上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在美好建设系列培训中增加男女平等、妇女发展等相关内容,使男女平等成为村民的自觉观念,使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成为农村新时尚。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农民社会公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通过定期宣传、创建评比等系列活动和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妇女在村务管理中的参政水平

当前村级事务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村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给予妇女更多的经济、政治、社会参与机会。**市《2015-2020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到2015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达到7%比例,以增强女性在决策层的话语权。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代表大会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1/3以上,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务管理和决策中,要采取有利于促进女性参政的性别保障措施和民主竞争机制,保证妇女在村务重大事项管理中的参与决策权,特别是与弱势妇女切身权益相关的土地承包权调整与分配等事项,一定要有足够数量的弱势妇女参与方案的讨论和决策,让妇女有充分的参与权和表决权,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体系

为了增强该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使保障妇女土地权利的法律具体化。各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外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青年、“农嫁居”妇女及其子女、居嫁农妇女等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详细规定农村妇女(含入赘女婿)结婚后或婚姻状况改变后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利以及不同情况下享有权利的原则。对男到女方落户和女到男家落户的,户籍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户籍尚未迁移的,应动员其将户籍关系迁入现居住地。对妇女出嫁后与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户籍又未迁的,应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随父母申报登记农业户口的,应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对于离婚或丧偶妇女及其所领养子女,户籍关系未迁移出的,应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离婚或丧偶妇女返回娘家或再婚,均户随人走,应享受与当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对于纯女户或独生女户,有男方到女方落户,赡养父母的,应给予土地承包权。法律政策要正视性别差异,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偏向农村弱势妇女。例如,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登记可以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持一份,双方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出具双方所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书,并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安全。尽快确立出台“出嫁女”、丧偶妇女、“农嫁非”、离婚妇女等在原村组织的村民资格,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要充分发扬民主,从实际出发。村规民约是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规范。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才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反映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调动村民参加自治的积极性,自觉自愿地遵守执行,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民约”。建议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一般应该经过五个步骤。第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规定的内容,确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规民约。第二,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民委员会。(

加强国家法律对村规民约等的指导和规范,建立“村规民约”审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对涉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规定、土地权益处置的决定进行彻底清理,对未付诸文字部分的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合法财产权利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坚决制止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针对“村规民约”实施中部分弱势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由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维护农村土地妇女权益的专项检查,废除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隐形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增加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和内容,落实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各项权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剥夺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针对“村规民约”执行难的问题,除在“村规民约”中明确提出违约责任,如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责任通报、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优惠待遇等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执行的组织协调机制,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组成执行机构,对违约责任人执行违约处罚,并张榜公布,以强化“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篇五:妇女是村委会的
2016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妇女权益维护现状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年12月18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到**调研,就第二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我市妇女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为进一步落实**主席调研指示精神,根据市妇联统一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权益现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充分保障妇女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构建和谐社会,20**年1月份,县妇联采取个别访问和调查统计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县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确权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基本情况

**县1997年实施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6年又进行了换发证,2016年我县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一,选择了**镇10个行政村进行试点,26843个承包人口,21723亩承包耕地,335个农村土地承包村民小组,7391户承包户。应签长久不变合同7391份,已签合同7364份,占目标任务的99.63%;全部完成承包合同录入;20**年又选定**镇**、**、**桥3个村进行试点。经我们初步调查统计,截止目前,我县有土地承包耕地总面积6**118亩,确权面积588064亩,签到合同证197957亩,占农户比例98%。证书发放数185091户,占签订合同农户比例占91.6%,其他由于权属纠纷、国家建设征用地、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用地、工作不到位等原因未完成的土地面积25054亩,占8.4%。2016年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过程中,90%以上女方姓名为共有人进行登记确权。全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基本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我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权益现状情况

我们针对村组下发了100份调查问卷,针对个人下发了200份调查问卷,现将调查问卷收集的基本情况整理如下:

(一)女性在村组事项中的参与权、知情权方面的情况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村民议事会、监事会有女性参与;村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妇女享有共有权益,土地流转取得收益时,妇女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情况所占比例都是95%以上。建立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后妇女土地权益变更的告知、公示制度,村民大会关于土地分配的制度与情况问题公告的占80%以上。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被告知或参加过关于土地分配问题的村民大会;土地流转取得收益,明确认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或者直接参与了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的妇女个人占90%左右。期望将妇女的姓名加入到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权证共有人栏目,户名明确为夫妻双方的占96%。期望土地收益归属和处置应实现夫妻共享,期望集体土地收益权、分配权实现男女同权的占100%。事实上在土地流转时,是由夫妻双方同意签字后方有效的占89%。

(二)女性在土地权益维护方面的情况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出嫁、离婚、丧偶和招婿妇女,在获得土地及相关收入(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宅基地分配权,股份分红权,集体福利,土地流转)时与所有村民待遇一样的占78%。90%以上的村组认为应将妇女的姓名加入到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权证共有人栏目,土地收益归属和处置实现夫妻共享的,将集体土地收益权、分配权实现男女同权,户名明确为夫妻双方更能体现出妇女权益。村组对已婚女性、离婚女性、丧偶女性土地权益的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获得应有财产分配和按习俗分配各占40%左右 。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认为自己与土生土长的本村人土地分红有无差异,就自己所知出嫁女离婚后土地权益没有受到影响,子女会不会因为母亲是出嫁女而被牵连没有获得土地及相关收益的人占50%左右。

(三)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的解决方式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认为本村妇女在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占12%,申请仲裁占5%,找村委会解决的占79%,选择忍气吞声的占4%。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本人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找村委会解决的占88%,选择向政府部分反映的占8.5%,选择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占2%,寻求社会救济的占2%,选择不予理会的占0.5%。73%的人是通过村委会宣传知晓出嫁女权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二、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陆续出台,种田效益增加,农民争地惜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引发了一些农地矛盾与纠纷,涉及妇女权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理不合法现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正常解读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农村人口增减变化不能及时进行承包土地调整,而人口增减变化除了生死,最主要的就是妇女婚嫁。目前,我县有的村组实行的是3—5年、5-10年调整一次承包土地的村民自治管理方法,尽管不符合承包法,但是,这些小调整能解决大多数妇女在土地承包权益上的问题。经调查,我县有部分村实行这种“合理不合法”的管理方法,人口流动快和调田时间长始终还是一个矛盾。

二是婚嫁不落户现象。有些农户子女婚嫁,由于各种原因,新娘户口不随迁,有的甚至长期不迁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不能在当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在土地二轮承包前没有迁入的,现在就很难有法律保障,对这类问题,通常只能靠与当地村民协商解决。

三是弃耕又返乡现象。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田负担有了大幅度减少,农村田地有了较明显的收益,而在之前因负担问题弃耕的农民,尽管现在多数仍然在外打工,甚至有的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其中有不少是外出打工妹,他们仍然回乡要田。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对这类人员的权益是给予保障的,但是,各地均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求其补交一定数额的公益事业费,以弥补当地公益事业支出经费的不足。

四是离婚难维权现象。调查显示,我县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五类妇女中离异的占比较大,这是因为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通常分田以户为单位,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调查也显示,离婚妇女在外地、在城区打工的占95%,有的户口空挂本村,因目前有打工收入,暂没有对土地有强烈要求。村里也便把她们当做“城里人”,即使重新调田,也不会告知其来参与。这种“两不相找”的状况,其实存在一定的隐性矛盾。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想把她们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切实保障她们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我县农村妇女所面临的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以及人口流动与调田时间相矛盾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介入和监督。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真正深入人心。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动员她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懂得在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执法力度。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种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为受害妇女撑腰壮胆。一是各级政府应对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对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坚决予以废止。做好村规民约的备案工作,制定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决议时应报乡镇政府审查,并由乡镇政府监督其执行情况。二是农业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三是司法机构应尽快出台司法解决,确定村民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的法律救济措施,对一些明显侵犯出嫁女和离婚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受理,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有关法律条文的修订与完善。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一是要加快完善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在相关权利证书上明确记载权利人的姓名,以防止妇女土地承包主体资格的虚化。二是要增设妇女出嫁时分割承包地的规定;一旦家庭解体,家庭成员可以主张权利分割;夫妻离婚时,应保障女性应得的那一份土地;女性婚后未迁出户口者,应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承包经营土地;流动妇女也应与其他村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土地集体收益分配的资格。三的对于家庭成员因退出家庭或者其他原因而要分割、处分或者继承共有份额的,可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确立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家庭成员、继承人或者共有人等的优先权。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离婚、丧偶、流动等特殊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四)强化以法律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一是要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二是主管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对村规民约进行定时清查的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依法审查备案和跟踪监管制度,以便对违法的村规民约进行监督和纠正。三是应构建流动妇女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机制,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在讨论制定或修改村规民约时,应有不少于30%的妇女参加,确保流动妇女的利益在村民会议、村规民约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表达。

篇六:妇女是村委会的
2016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调研

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调研

农村妇女组织是农村妇女工作的基础和源泉,是党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在新形势下的作用,推动我县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县妇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对农村妇女在"两委"建设中的基本情况和发挥作用,以及基层发展党员、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研采取入村走访、座谈等形式。调研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层妇女组织现状

我县有10个乡镇1个城区,共203个行政村,已建有村级妇代会组织203个,100%的行政村和社区都建了妇女组织,100%的行政村两委都配备了妇女干部:全县农村妇女干部271人,其中有名妇代会主任。妇女干部担任支部书记的有11人,村委主任的2人,支委40人,村委218人。全县98名女大学生村官中,有16名担任了村两委干部,其中有7人(书记6人,主任1人)担任了村主要领导干部。

全县农村共有党员9710人,其中女党员1243人,约占党员总数的13%。

二、妇女参政议政情况

2016年换届以来,虽然农村"两委"中全都配备了妇女干部。但进入"两委"的女干部的参政意识还是很不均衡。担任村副书记、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女干部,在两委会上都能积极发言,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也经常被采纳;仅仅担任委员的妇女干部,将近有40%的,当初参选就只是为了那几个干部补助,当选后连两委会都很少参加,形同虚设;其余的大小会议倒是都参加,但对村里的重大决策不发表自己真正的意愿,只是随声附和,且机械性的做一些杂事,没有真正发挥女委员应有的参政议政作用。

【妇女是村委会的】

三、妇女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

(一)、参与村务管理,促进男女平等

进入"两委"的女干部大部分能参与村级管理,她们参与管理的事项包括:"一事一议"、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村级财务、公共事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妇代会主任担任村干部后提升了个人素质和能力,融洽了与村民的关系,能够得到众人的理解和支持。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女村干部能主动发挥女性的细心、具有亲和力、责任心强的特点,积极工作,对待每项工作认真负责,在村干部中非常活跃,这也是她们能被选入"两委"的原因之一。如石匣乡川口村女支书郝变珍,她原来就是村妇代会主任,多年来从事妇女工作,经常跑东家进西家为村民办实事,特殊的工作性质拉近了她和村民的距离,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村民的信任。所以在2016年的换届选举中顺理成章的当选了村支部书记。因为有妇女参与村务管理,所以使得农村更加稳定、更加和谐。

(二)、开展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打造农村新风貌

通过一系列活动对妇女进行宣传教育,用传统美德教育妇女,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崇尚文明、反对愚昧,弘扬美德,树立新风。一是开展了"尊老敬老好儿女"、"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将家庭美德落到实处。二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开展了"美德进农家"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努力达到"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家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的标准。四是抓文化生活,借助各村"妇女之家"、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平台,开展妇女读书及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面向村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及时纠正各种不道德行为,实现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事故、无邪教的"六无"目标,推动家庭和谐稳定,建设和谐**。

【妇女是村委会的】

(三)、强化技能培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各村妇代会根据各村实际需求,组织妇女参加三星制衣有限公司和巾帼创业基地组织的手工编织、养殖、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使妇女们一技在手,提高自身科技致富能力。二是寒王村和马厩村的威风锣鼓队,在队长的精心打理下,不仅成为妇女业余文化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当做一项致富产业来做,各行各业的开业庆典,农家的红白喜事,都是她们的舞台,这又为妇女们增加了一笔不小的收入。三是为村里创业妇女提供资金扶持。2016年以来,县妇联启动了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扶贫项目,工作开展后,各村妇代会主任积极为有创业意向而资金困难的妇女及时写申请办手续,到县妇联办理小额贷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每个村都配备了妇代会主任,有阵地,但妇女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基层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不平衡。中心村和经济基础好的村,妇代会作用发挥比较好,经常组织妇女学习培训,搞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较偏远的村和经济基础差的村妇代会主任有名无实。

2、基层妇女干部职能弱化。村妇代会主任的工作服从服务于本村的中心工作,大多数时间抓计生工作、环境整治和分片包组,只是把开展妇女工作放在从属地位,对如何开展妇女活动思考少、计划少、花的时间更少。

3、村妇代会主任责任意识淡薄。因80%村妇代会主任与计生专干两位一体,工资来源渠道主要是靠兼任计生专干解决,致使大部分妇代会主任无妇联工作的概念。不兼任计生专干的妇代会主任,其工资100、300、500不等,这还是经济条件不是很差的村,更有的甚至实务实记

4、妇女组织活动没有经费保障。大部村因集体经济匮乏,没有活动经费保证村级妇女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果。

5、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妇联工作涉及的知识面较广,要求的能力也很强,一些工作要与司法、农业、派出所等协调解决。而目前我县一部分村妇女主任年龄偏大,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较低,掌握不了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已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部分年轻妇女主任工作经历单一,基层工作经验缺乏,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

四、几点建议

1、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组织部门关心支持,力争把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摆上当前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

2、着力提高村级妇代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村妇代会干部参加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较少,其整体素质较之以往虽有一定的提高,但思想观念仍显得较为陈旧和落后,其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参加培训;争取每年举办一期较全面、高质量的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重点突出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责任意识、妇女工作职业道德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教育和培训。

3、优化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一方面是提高村级妇女干部经济待遇,尽量拉近村与村的距离。另一方面是切实解决妇女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她们有钱办事,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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