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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4    阅读: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体会(2011)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第一篇

房屋征拆工作体会

作为后备干部,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培养,给了我一次提高团队协作能力,积累实践工作经验,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的机会。

我分配在动迁一组,我们组负责太平东街延伸段和霍家园路的房屋征拆工作。另我高兴的是,尤其能在多年从事房屋征拆工作、经验丰富、技巧娴熟、敬业有加的李梦林等老工作者的带领下工作,我意识到这是一次重要的历练机会。面对重要、复杂、敏感的征拆工作,我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准则,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实践,在组长带领下发扬“三千”精神(即想千方百计、说千言万语、历经千辛万苦),以细致的工作态度,与全体组员一道带着耐心、关心、细心、责任心与征拆对象交流、沟通,倾听牢骚、安慰抱怨、理解指责、包容漫骂,在僵持中坚持,在沟通中发现,在细节中突破,通过耐心细致的说理说法,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全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总数106户中53户的协议签订任务。回顾两个月来工作,我觉得做好征拆工作至少要做到以下点。

一是摆正位臵,做到态度端正。与征拆对象零距离接触,应学会群众语言,深层次的了解其心理和利益需求,多向工作组其他成员取长补短,当好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沉下心来,多观察,多了解,多运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

二是掌握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才有可能做好拆迁工作。

三是多作感情投入,作换位思考。“依法拆迁、有情操作”。例如我们组在面对困难户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补偿标准就高不就低,以人性

化动迁打消群众的担心和顾虑,充分体现政府关注民生。

四是应有“飞毛腿”精神。这一点我在李梦林等组长身上深有感触,虽然都60多岁了,但始终不间断地反复入户动迁,在动迁刚开始,为了不让征拆对象错过10%的奖励期限,我们组连续半个月每天入户到晚上十点多以后,在“难”字上下功夫,在“细”字上做文章,多与征拆对象交谈,摸准其思想脉搏,掌握其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五是应选准突破口。我们组在面对萨二中十几户教师家属时,选择最典型的一户重点走访,多次找到本人,于情、于理、于法与之沟通,最后终于做通了该户的工作,随即其他教师家属也陆续签订了补偿协议。所以选准突破口很重要。

现在,给我感触是房屋征拆越到最后越难做,最怕跨年度拉长征拆时间。我觉得现在签不倒协议主要分观望的、漫天要价的和等待现房的,建议旗政府多途径解决房源问题,解决过渡安臵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打消分观望的和漫天要价念头。

回首去看房屋征拆工作历程,每一户的签约都充满艰辛,都凝聚着我们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令我深切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发现”的道理。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和同事们继续总结经验,完善自我,全力以赴,攻艰克难,为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奉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第二篇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一、我市房屋拆迁维稳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房屋拆迁维稳工作中,由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信访案例》等国家法律政策,始终坚持和谐、文明、依法拆迁,不断规范拆迁行为,建立信访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深入实际,及时调查处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使我市因拆迁上访总量逐年下降。在近年已完成拆迁项目106项和正在实施拆迁的28个项目中,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50万m,涉及被拆迁居民13000余户中,未发生大批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今年7月份,省联合下行接访团接访68件上访案件,大多数属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协调、做工作,使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如淮海商场拆迁27名联名到省、市上访,其中25户已签订拆迁协议搬迁。表示不再上访。其余2户正在洽谈中。由于坚持依法和谐拆迁,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同时促进了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快了城市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总量加大,除尚未完成的28个拆迁项目,加上正在启动的淮北火车站广场改造扩建、韩国商贸城、凤凰城和经济适用房、高压线拆移和其它市政建设、旧区改造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将要拆迁房屋2

建筑面积约40万m,涉及被拆迁户3000余户,由于各项拆迁项目都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产生尖锐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以及上访隐患。目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少数建设单位缺乏拆迁法律意识,未经行政许可违章擅自拆迁。拆迁方案未经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或高或低乱许条件,又不能兑现,造成拆迁市场的混乱,引发集体上访多例。

(二)拆迁行为不规范。一些拆迁单位不能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拆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和说理工作,而是采取威胁、恐吓,采取停水、停电、停暖、停气、堵塞道路,协逼拆迁,甚至在未达成拆迁协议又未履行法定程序,违章强制拆迁。还有的在被拆迁人不在此居住时,夜间把人家的房子推倒,一曰不知道谁拆迁;二曰误拆。我市已发生多起,人为地激化矛盾,引发上访。

(三)拆迁补偿不统一,不合理问题。甚至在同一个拆迁范围内,不能公开透明,一视同仁,而是暗相操作,明补暗贴,造成一部分人心里不平衡,还有的故意压低拆迁补偿标准,侵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上访的占多数。

(四)执行政策不到位,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臵房不能及时兑现,有的拖至数年不能落实,引起群众不满上访。对老年人和特殊困难户的安臵不到位,也是引起上访的一个原因。

(五)由于利益驱动,一些被拆迁人要求过高,甚至漫2

天要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缠访闹访,以闹取胜。

1、拆迁补偿要求过高,按政策规定一般不低于原面积安臵,一些住户则要求按原面积1:1.5、1:2比例安臵,还不找差价;还有未参加房改居住公房的,按私房回迁;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要求按房屋及院落土地面积1:1.36回迁。按容积率所建房屋2/3甚至更多都要回迁给住户。【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2、住宅未经规划批准改为营业用房的要求按营业用房补偿。

3、无证违章自建房屋要求同产权证房屋一样补偿安臵。

4、超出原面积多余购买部分不付款或按造价付款。

5、“城中村”房屋拆迁,回迁比例要求越来越高,按主房占宅基地间数每间45 m,提升至每间60 m、70 m、90 m,即每间回迁一套90 m房屋。

在达不到住户要求时,拒绝洽谈,拒绝评估,拒绝裁决,拒绝拆迁,抗拒执行。使房屋拆迁程序不能依法正常进行,拆迁进度缓慢,拆迁矛盾加大,拆迁上访隐患增加。

(六)对以上问题,我办首先从解决上访的源头入手,制定了房屋拆迁具体配套政策,出台了《淮北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臵暂行办法》,强化了拆迁管理,上统一了拆迁补偿安臵标准,规范了拆迁行为,按法定程序组织拆迁活动,严禁违法违规拆迁。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从根本上铲除引发上访的各种不良因素。其次对目前群众信访反映的拆迁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排查,责任到人逐一解决。通22222

过调查、协调,使大多数矛盾得到化解。息诉罢访。但也有少数户因情况复杂,差异较大,至今未能达成协议,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臵,重信重访随时都可能发生。【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具体案例分析:

1、孟秀英:华松集团金典苑项目被子强制拆迁户,经评估补偿金额为298050元,在市信访局、市房管局相山区政府的协调下,为其安排两套住宅建筑面积170 m,价值约40余万元,一间门面48 m,价值约40万元,但其仍然要求过高,难以达成协议,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2、丁印英:其女婿杨友标、小女儿张芳两户宅基地自建房屋,按规划面积各76 m,拆迁人经裁决依法强拆后,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每户建筑面积135 m还原不找差价。要求按本人自建房实际面积补偿安臵,两户合计420 m22222房屋,另加60万现金补偿,经多方协调未能达成协议,多次进京上访。

3、张轩才:居住淮北市杰龙物流公司(原市运销二公司)公房,2005年经裁决司法强拆,张要求行政赔偿败诉,张要求按私房补偿原面积回迁不找差价,另要求无证自建房补偿,均未得到应允,反复提起行政诉讼,经反复协调未果,要求解决。

4、赵淑贤:1978年由其丈夫单位汽修厂出资在交通局办公楼后其住房东侧给其婆婆张珠兰(烈属)建65 m两间2

小平房,未能参加房改,1998年交通局拆迁,按无证单位自建房处理,为照顾其婆婆在为其赵淑贤安臵房屋时增加16.62 m。赵淑贤则要求执行优抚政策,单独为其婆婆在原地或就近回迁一套65 m房屋。经信访部门、交通局、房管局协调,为其安排65 m经济适用房,并由交通局出资8万元,但其嫌远,未能接受。仍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5、时友根、周美荣

二户属安徽天象集团公司鼎盛国际项目被拆迁户, 纠纷拆迁补偿安臵问题,天象公司在原地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本人并同意,主要在超面积价格上有分歧,天象公司按市场优惠价结算,住户要求按造价或成本价结算,另安臵房设电子炉,住户要求通煤气,未能达成协议,多次上访。

6、王道会:市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涉及13户,当时按成本价650元/ m实行货币补偿,另每户安臵经济适用房一套,由于物价上涨,当时补偿款购买不到原面积房屋,住户提出增加补偿金额,王道会还要求自建房补偿,经多次协商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发上访。

7、楼正香:2006年10月31日相山区政府与亿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淮北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意见书》,亿嘉园公司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及拆迁许可证,于2007年1月实施拆迁,30余户房屋签订协议搬迁拆迁,由于手续不完备,至今未能开工建设,导致住户不能按期回迁,导致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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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工作方案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聚焦、大创新、大发展”的战略部署,又好又快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我镇范围内涉及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镇房屋和附属物征收与补偿安置及土地收储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强力推进重大重点项目上的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镇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组织领导基本沿用原有镇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总指挥部构架,以镇内干部为主,组建征收队伍,在此基础上,对各工作组人员及任务进行微调。具体如下:

二、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以服务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围绕项目抓征收,坚持依法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法律手段,推动问题解决;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群众特殊困难和问题解决到位;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理解、支持征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要求及目标任务

百日大行动从8月1日起到11月10日,通过营造浓厚的房屋征收氛围,围绕项目抓征收,强力推进全镇范围内重大重点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为项目的落户腾出空地。百日大行动中,全镇应确保完成约5万㎡的房屋征收任务,力争完成约6.5万㎡。在强力推进百日大行动的同时,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房屋征收工作方案,加快征收速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工作组带队领导要切实将征收任务细化分解,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所有征收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禁态度粗暴、作风散漫,要沉下身子,上门入户,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影响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工作组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导向对本次行动的保障作用,集中宣传本次百日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利用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拆迁和征收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在全镇营造一个理解征收、支持征收、参与征收的良好氛围。

(三)高频调度,狠抓落实

在实施百日大行动当中,责任区坚持每日交账、每日通报、每周一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协调,确保稳定

各工作组要认真分析遗留问题,拿出解决方案。一是组织以拆违推动拆迁活动。要深入拆迁现场调查摸底,对有违法建筑且又无理阻扰拆迁的户头要重点组织拆违,以促其依法签约。二是启动并组织依法强拆。争取实施1—2户影响重大重点项目推进的依法强拆典型案件。使等待观望和超政策诉求的被拆迁人尽快搬迁,以树立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保障我镇范围内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受影响。四是坚持依法治访。对信访人员提出的符合规定的有理要求,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要限期解决,落实工作责任人。对信访人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无理要求,要解释清楚,按原则办事,不得做不符合规定的许愿或乱开“口子”,防止工作的反复。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加强对无理信访的缠访户和参与上访的人员的劝导教育。要认真做好工作预案,超前开展疏导工作,切实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信访过程中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依法依规,阳光操作

在实施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对被征收人房屋丈量、清点进行公示;公平、公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使被征收人全程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增加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公正度、可信度,打消被征收人的种种顾虑。

五、奖惩办法

在房屋征收百日大行动结束后,总指挥部将对各工作组百日大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1、为确保征收任务的全面完成,所有镇内工作队员必须上交押金,具体上交金额为:①科级干部、有征收任务的村书记、主任:3000元/人;②有征收任务的其他村干部:2000元/人;③其他抽调人员:1000元/人。

2、对在10月底前完成本阶段征收任务50%的工作组即:返还押金,未完成本阶段征收任务50%的工作组,押金不返还;完成本阶段征收任务70%(按项目计算)的工作组,按12元/㎡进行奖励,未完成本阶段征收任务70%的不予奖励;未明确具体任务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计奖。

3、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落实工作措施,造成征收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汇报 第四篇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2016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2000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16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6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16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2016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6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16年以来,以2016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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