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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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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一篇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并感谢各位领导莅临我局考核指导工作。

作为我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以广告问题综合治理暨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严格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辖区户外广告多、大、破、乱等突出问题。下面将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区长刘守斌为组长,区执法局局长赵晨阳为副组长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外,还从创文工作一线抽调3个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针对当前辖区户外广告设臵多、乱、滥、杂的现状,经充分调查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了分类,确定整治拆除对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方案细致周密,宣传发动到位,组织保障有力,激励措施得到落实,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多次召开广告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布臵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力,执法到位,保证我区各项广告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二、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取证、发布公告督促确权登记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

底排查,建立起详细的户外广告登记台帐,进一步摸清全区户外广告设臵情况。同时,派专人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实际核对,摸清每处户外广告设臵的位臵,内容,相关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各广告商进行初步调查,宣传各项政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照台账,与相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逐路巡查,逐户查处,对辖区内违法广告、破损广告、LED灯箱、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是加强督促,全面清理。首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不彻底的单位和商户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其次,对于限期责令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如逾期未自行拆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是强化监管,杜绝反弹。以宣传教育为主,以严格执法为辅,增强店主的规范意识。软的方面,为充分体现城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是对未经批准擅自设臵的以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统一标准,限其自行整改。硬的方面,对劝阻不听,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户外广告,将予以严肃查处,责令设臵人自行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坚持杜绝违法设臵广告行为。

自去年年底至今,我局共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490处共计10510.2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沿线违规广告塔35处,三环沿线违规广告155处,四环沿线违规户外广告300处。累计清理软体条幅1045条、移动灯箱564个、各类小广告5192处,拆除LED灯箱【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193个。此外,我们克服资金少、任务重的困难,在辖区交通繁忙地段设臵了33处大型公益广告,营造了良好的创文氛围。

由于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行动迅速、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社会不稳定现象和因素,被《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整治情况快报》第9期通报表扬;市委连书记对第17期简报《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整治情况快报》批示“事在人为,真做就能做好,向大家表示感谢。对进度快的两办(中牟县、管城区)发通报予以表扬”。此外,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还成为《郑州晚报》唯一一家在头版表扬的单位。

三、总结经验,长效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总结经验,对比差距,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治后反弹现象,同时对新增的违法广告予以坚决取缔。力争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臵“脏、乱、差”的面貌,形成“设臵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区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二篇

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为打造“江西景观第一路”和“省门第一路”,遵照省市领导的统一部署和省交通厅、省路政总队的有关要求,整治协调小组于今年7月份开始深入开展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南昌路政、高速广告公司、昌樟管理处、昌九管理处、南昌市城管委、南昌市城管、新建县城管、地方村镇政府和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全程积极参与,做到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共同顺利组织实施整治拆除行动,无畏暴雨烈日恶劣天气、无畏阻工人员各种阻扰,圆满地完成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机场路和昌樟高速以良好的形象迎接“七城会”的召开。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我小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统一部署和省交通厅、省路政总队的有关要求,在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截至9月20日,我小组已组织实施25次整治拆除行动,共拆除广告牌129块,出动执法人员39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80台次,联系新闻媒体现场采访6次,报纸、电视台专题报道20次。

整治工作具体措施

机场路、昌樟高速(南昌段)不仅是南昌市的窗户,也是江西省的一个重要门户,省、市各级领导、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该路段的形象建设高度重视,虽然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但我们立足于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进取、不畏险阻、攻坚克难的坚决态度,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南昌高速路政支队牵头,昌樟管理处、昌九管理处、高速广告公司组成的高速公路整治协调小组。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南昌支队,办公室下设材料组、整治组、应急组,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机构成立后,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对广告设臵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核查。

同时,我们深入进行工作动员,积极传达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认清形势,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各级领导要全力以赴,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工作中注重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团结起来营造声势,抓住机遇,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目标,全面核查广告牌设臵情况。

由于我们的整治目标是距离高速公路30米以内的广告牌,因此,南昌路政、南昌市城管委、新建县政府、高速广告公司等单位多方多次进行现场勘查,不厌其烦的对广告牌

予以测量确认。明确整治目标后,我们发现收集广告牌业主信息难度较大,由于时间跨度大,广告牌业主频繁更换等各种原因,大量广告牌难以找到业主。为此,南昌路政三大队、五大队和业务科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积极联系地方政府争取支持,加班加点深入村、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耐心细致的走访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广告牌业主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重要资料,并召集已确认的违规户外广告牌业主开会,下达法律文书、讲解法规政策、言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提前自行拆除,及时为整治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周密部署实施整治拆除行动。

为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厅、市政府的有关部署,以积极主动的工作姿态全力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分白昼、利用双休,组织实施了25次户外广告整治拆除行动,省路政总队领导多次亲临整治现场督战,顶着烈日高温、狂风暴雨,我们部署周密、我们士气高涨、我们斗志昂扬,成功拆除了129块广告牌。

1、做足充分准备,制订科学合理的整治行动预案。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开展实地勘查踩点工作,制定了多个可行的拆除方案, 实行先易后难、逐个攻坚、白天勘查、凌晨作业的行动方针, 每次整治拆除行动均制定预案,做到准备工作扎实充分,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2、行动指挥得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整治行动现场

井然有序。我们分工明细,每次行动近120名工作人员均各司其职,现场指挥警戒、安全秩序维护、治安后勤保障、拆除施工、道路保畅、现场资料采集工作均顺利实施,未发生任何意外情况。

3、灵活运用战略战术,多措并举见成效。我们不断总结行动经验,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摸索有效拆除办法。我们实施便衣控制阻工区域,一经发现阻工人员爬下广告牌休息,立即安排公安、路政等执法人员便衣深入阻工区域,控制阻工人员,封锁、警戒一气呵成,迅速组织实施拆除。我们实施迂回战术,对阻工人员拒不配合的现象,佯作寻找其他目标,留下便衣巡查,待阻工人员放松警惕爬下广告牌休息,立即实施封锁、警戒,迅速组织拆除。我们实施“人盯人”战术,每块广告牌都有一名群众组人员和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对阻工人员开展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

4、注重整理收集资料,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表。我们针对未拆除的广告牌,整理收集广告牌的基本信息、阻工情况、照片等资料形成汇编。同时制订整治工作时间表,明确每天的整治工作目标、职责、措施,每次行动均进行全程摄像,并详细记录各组人员到场情况、无法拆除的原因。

四、从容应对广告牌业主各种方式阻扰施工。

由于大部分广告牌搭建时已被乡(镇)、村收取相关费用,广告牌成本较高,整治拆除必然触犯业主利益,而当地

政府对距离高速公路30米外的广告牌自拆给予每块6-7万元的“奖励”政策。种种原因导致在整治拆除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遇到广告牌业主及当地村民各种方式的阻扰:

一是围攻,广告牌业主纠集大量当地村民对整治协调小组及施工人员围攻、殴打、撕扯制服;

二是恐吓,广告牌业主多次对整治协调小组、南昌路政

三、五大队及施工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和恐吓;

三是索赔,广告牌业主纠集大量当地村民连续多日对南昌路政三、五大队进行围堵,索要赔偿;

四是强行阻拆,在整治协调小组集结地留哨,迅速通知充分准备,在广告牌下搭建简易棚日夜值守,发现整治行动立即爬上广告牌示威,部分业主甚至停放油罐车、出动全家老少携带汽油桶爬上广告牌强行阻拆。

面对各种阻工现象,出于安全稳定方面考虑,我们没有贸然采取强拆行动,导致数次组织实施整治拆除行动无功而返,浪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但我们没有畏惧、没有退缩,我们一方面多次专题行文向南昌市政府请求帮助支持,争取有利政策;一方面群策群议、从容应对、灵活处理,针对业主爬上广告牌现象,我们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面掌握阻工人员的生活作息规律,找准时间差,制订科学的拆除行动计划,南昌路政五大队班子成员还冒着生命危险,爬上广告牌解释政策、耐心劝说。针对个别违法广告牌业主强行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报告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三篇

***

关于规范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外宣用语的

工作报告

县委目督办: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

外宣用语的通知》(*委办[2012]14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适应天府新区功能核心区定位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办组织全县金融系统开展了户外广告、LED显示屏、标语宣传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依据户外广告、LED显示屏、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按照“环境优先、数量适度、提升档次”的原则开展,目标是实现我县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安全牢固、靓丽美观、和谐统一。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拆,统一标准助拆,巩固提高、全面提升和向全县金融系统进行深入整治四个阶段。

为保证本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全县各大银行机构成立了宣传标语整治工作小分队,与金融办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金融办组成了督导大队,大队领导分别负责3-4个分队,亲自督导各分队执行任务,适时调配执行力量,确保各阶段任务按期完成。

县金融办经过半个月的努力,已初步完成工作,工作主要分两个方面来开展,第一是组织全县金融系统召开规范户外广告、宣传标语、LED显示屏工作会,会议向驻县银行传达了*委办[2012]14号文件的精神,并提出银行机构进行自查自摸的要求,希望做到“有问题立即整改,无问题继续保持”,保证户外广告及标语宣传品整洁美观、无污迹破损、无严重褪色、无残缺断亮。第二是检查银行治理情况,我办先后检查了驻县银行各大网点,均未发现有户外广告、宣传标语、LED标语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进过多次暗访,仍未发现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至此,自查整改情况基本全面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户外广告、LED显示屏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还将继续努力,脚踏实地,真正把户外广告、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整治工作开展到位,确保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使用宣传用语。

2012年3月12日

街道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四篇

街道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街道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们城管中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从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入手,确保治理“野广告”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备,运转正常。制定了治理长效工作方案,上下齐抓共管,多方联手协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野广告”整治行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为营造野广告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参与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大小会议、悬挂标语、宣传画等形势进行大力宣传,号召全民参与整治活动。二是通过印发各种治理“野广告”资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发布广告,自觉维护市容秩序。三是对各种“乱张贴”现象进行批评整改,引导群众配合做好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四是和沿街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了责任明确。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效果彻底

我城管中队依据已和保洁公司签订了责任书,推行了野广告治理市场化。严格监督保洁公司清理状况,同时对各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最清洁、清洁、不清洁的评比活动,实行了月查月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野广告整治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综上所述,我们城管中队在整治过程中,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问题,辖区面貌明显改变,野广告猖獗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野广告整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洁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营化的轨道,切实改善了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活动开展不平衡,部分群众还存在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群众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没有真正提高。二是从事野广告治理的环卫保洁人员数量不足,需要和保洁公司协商解决。三是环卫投入经费不足,管理难度大。

2010年10月15日

金竹街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五篇

金竹街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我县各乡镇(街道)辖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召开整治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工作任务迅速安排到公路沿线各村,并将责任落实分解到各村“六大员”,要求于8月3日-4日在320国道及隆宣公路沿线开展为期两天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无死角且效果明显,现将此次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首先在整治过程中通过印发各种治理“野广告”资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发布广告,自觉维护市容、村容和公路沿线文明秩序。其次针对现场发现的各种“乱张贴”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按照村规民约对行为人进行适当出发,引导群众配合做好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二是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每天下午四点后对各村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了情况通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户外广告整治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通过两天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街道辖区共计清除320国道和隆宣公路沿线非法广告、野广告68幅,涉及村居主要为兴坪村、中坝村、隆昌村和仙坝村。辖区面貌获得较大改变,野广告猖獗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野广告整治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实改善了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2016虚假广告整治活动年工作总结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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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一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各类广告经营主体(特别是重点媒体单位)的广告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促进广告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全市经济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两种商品:药品、保健食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利用社会公众人物、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

(二)两类服务: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电视购物服务。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三)八种形式的虚假违法广告。

1、虚假价格宣传。以“门店装修”、“厂价直销”、“清仓处理”、“换季(转行、转产)亏本处理”、“降价”、“打(公$文/有>约)折”、“优惠”、“大甩卖”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便宜。 2016年个人工作总结

2、虚假承诺宣传。以有奖、馈赠、让利、包退包换等形式向消费者做出一定的承诺,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而广告的内容与相关的附加条件、实际兑现的奖品、赠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不一致,或者根本不兑现承诺。

3、虚假信誉宣传。一是利用人们认牌购物的心理,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以外,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二是违背客观事实,在广告中对外谎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商品”、“知名品牌”、“通过质量认证”、“无公害产品”、“免检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获xx奖”等。

4、虚假性能、功能宣传。一是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对某种产品(服务)的相关特征进行描述,使人产生误解;二是直接或间接地夸大宣传产品(服务)的成份、质量、性能、用途、功效等。

5、虚假数据宣传。广告主凭空捏造产品销量、成分含量、市场调查结果以及涉及性能、功能方面的数据或者使用模糊的、含混不清的数据概念来误导公众。

6、在房地产广告中进行违法的承诺宣传。含有升值、投资回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

7、未依法经过审查或登记擅自发布的广告。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发布户外广告,未依法经过有关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种子、兽药、烟草等广告。

8、利用新闻报道或专版、专刊、专题节目等形式变相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篇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七篇

第1篇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16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16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16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10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八篇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2016年广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第九篇

第1篇

为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严惩治违法广告,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市局《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法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或治愈率等绝对用语的行为;以会议、讲座和体验等名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和遏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二)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包装、装璜和说明书上使用“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质量最优”或“保证高产更稳定”、“绝对高效更安全”、“农业专家推荐”、“保险公司保险”、“无害”、“无毒”、“无残留”等绝对化用语,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以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保护公平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一)广告主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广告主未经审查登记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从严查处。

(二)广告经营者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代事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广告市场,广告经营者每月30日前将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广告名称、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向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报送(附件2)。

(三)广告媒介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重点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的监管。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实行备案登记制,对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当拒绝其发布广告,否则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整治要求

整治时间从3月起到12月31日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县局商广股。

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流通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校园周边、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以食品批发户、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三)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票证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以重要节假日、季节交替、时令变换等为重要时节,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季节性、时令性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的特点,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以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米面制品、糕点、火锅底料、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节日礼盒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流入农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广告整治工作汇报】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认真开展这次整治行动。要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提高抽检覆盖面。要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严格信息管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3月26日-4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5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局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工商所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其他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行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巡查不到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等责任问题,将按县局《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加强工商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质监、农业、商务、食药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3篇

2016年全系统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执法监督模式,全力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培训宣传,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板块式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互动。

(二)按照“五型五化”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和“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训练,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改革,规范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同时,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

(五)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六)强化层级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在坚持定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七)认真开展案件核审,严把案件审核关。要从程序、处罚文书使用、实体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案件主办人等环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八)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及市局的要求落实执法资格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

四、深化行政指导,创新服务手段

(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全面推行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总结、探索和创新实施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行政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业务化和常态化,提高行政指导的水平,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制定并落实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五、加强理论调研,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十)针对工商职能调整新形势,对全系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计划根据系统实际,找准课题,筹划调研征文活动,对评选出的高质量调研论文,予以表彰奖励,通过理论研究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第4篇

一、以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服务工商

1、狠抓政策兑现。认真落实市、县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狠抓县政府出台的各类服务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拓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和发展空间,两年内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支持增加总量、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存量调结构、增量优结构”的部署,积极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开采业、旅游服务业、精细化工业和新兴能源产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2、拓展服务领域。围绕扩大投资需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做好登记服务,做好民企进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认真做好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积极服务全县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导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化发展。

3、完善服务机制。要不断强化融资服务,积极做好动产抵押、股权出资等工作,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政策措施发挥实际效应。

4、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品牌兴县”战略,积极鼓励指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扶持知名企业争创省著名、驰名商标,充分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市场效应,不断完善品牌培育和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引导帮助个体、企业申请注册各类商标二十件以上,重点培育“大红袍花椒”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消灾寺”、“灵官峡”等旅游服务商标的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的黄金、铅锌、旅游、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凤字”名优品牌。

5、狠抓非公党建。今年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提升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非公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非公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锻炼;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摸底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扩大党的覆盖面;要加强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和帮助外来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年内建成1-2各非公企业党支部示范点,全面提升非公党建工作质量。

二、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效能工商

6、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自律体系建设,巩固治理成效。要在我局建立的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日常监管量化考核、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领导协调“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础上,继续扩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联络员队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食品经营户准入、监管、退出全方位监管模式。要注重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7、做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要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粮食、成品油、建材、汽车配件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黑网吧、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非法集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逐步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长效机制。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农资市场信息化管理。

8、做好旅游环境整顿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四次党代会关于“旅游兴县”战略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将其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一个阶段一项任务,一个季度一个重点,确定目标、确定时限,确定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旅游市场环境大整治工作,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9、强化竞争执法工作。要切实搞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查处企业“三虚一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能力,积极稳妥地组织查处“三虚一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运用行政指导做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依法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重点,全力打造责任工商

10、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全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调研和分析体制调整后消费维权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级转办的申诉举报件,并予以反馈。

11、不断完善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建设,把“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作为体制调整后工商部门迅速融入县、镇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村镇(社区)的考核体系。积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化解消费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

12、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13、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防范消费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

四、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工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学习,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5、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执法监督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

16、创新执法机制,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多指导、少处罚,多规范、少指责,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规避执法风险,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全力打造阳光工商

1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学习,主动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努力创建一支“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任、社会赞誉”的工商执法队伍。

18、全面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业务骨干培训和工商所干部全员培训,建立股、所长轮训制度,特别是要按照省局提出的在工商所建立“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课、每季一法、每年一考”的“五个一”业务培训机制要求,细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19、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政务公开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高度重视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把打造阳光工商作为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来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部署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强化对全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推进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践行工商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政风、行风、作风的根本转变。

20、深化各项创建活动。2016年全系统要集中精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县社会管理综合创新试点单位,继续深化文明窗口、人民满意基层站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各项创建活动。

21、建立完善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推动落实工商部门经费保障、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要适应体制调整,转变观念,紧紧依靠县政府,多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与县财政的协调力度,确保上级拨付和补助的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2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今年县局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有关作风纪律的要求和全县重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对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进行第六次修订。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落实,将其作为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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