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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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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阳光工程落实情况汇报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一篇

编者按: 工程建设是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反腐倡廉任务繁重。近年来,**市相

继实施了 66 项市政重点工程,牵涉面广、影响力大。为切实推进“阳光工程”、“廉政工

程”目标的全面落实,**市建委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过程中,以制度建设为

核心,注重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监督把关等环节,确保了各项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 完善制度 规范程序 建设阳光工程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是**市“大

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2006年以来,**市相继实施了66项市政重点工

程,其中路网工程38项,环境整治工程9项,大型公建项目19项,截至目前,竣工项目57

项,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两年来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一起管理上的违法违纪案件。

一、积极推进阳光工程的落实,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行为 (一)在程序上确保规范,

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是严格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在立项上,由市重点办统

一办理,市发改委逐项审批,重大项目进行扩充设计并组织咨询论证。在优化项目设计方面,

成立了专家组,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对各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在

规范化管理方面,严格用地规划、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 二是严格项目

“四制”。 在项目法人制上,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市城投公司为项目法人,委托市重点办组织

实施。

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二篇

中 共 浙 江 省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浙 江 省 监 察 厅 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浙纪发〔2012〕7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省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

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政府纠风办

2012年2月24日

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省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

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电子监察为重要监控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体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四)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内容

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0‟134号)、《浙江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43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05‟38号)、《浙江省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浙江省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

(一)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二)教育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办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通过公开摇号的办法确定招生名单,同时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录取

信息。

(三)医疗服务阳光公开。全面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立健全多方监管机制,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医院用药和医疗服务行为。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全省所有医院,包括民营医院向社会定期公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主要医疗服务指标,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五)收费公路阳光收费。进一步完善收费定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情况,确保合理缴费、透明收费,建立健全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继续治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三乱”问题。

(六)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公开监管制度、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加快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收缴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减轻企业负担情况审计制度,健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的监督制度。

(七)“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人民教育基金、高校横向科研经费阳光监

管。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四项资金”和人民教育基金、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

(八)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履行征地拆迁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

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三篇

2012年原阳县第二中学

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给平原新区培养农业人才,根据平原新区阳光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平原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和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提高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从业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平原新区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今年我校阳光工程培训100人,共一个专业:蔬菜园艺工。

1、蔬菜园艺工一班50人

2、蔬菜园艺工二班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张

鹰为组长,郝源校长为副组长,由校办公室、教导处、共同参与的“原阳县第二中学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

2、严抓管理。充分发挥我校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平原新区阳光工程办要求,逐个落实,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培训基地责任管理办法。

3、透明财务制度。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透明开支,确保按新区阳光工程办公室所拨经费按要求如数用到参训农民。

4、实施班级管理。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委会,参与班级管理,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校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

要求,主要内容是蔬菜园艺工专业,我校培训基地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4)培训教材: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5)颁发证书:我校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统一颁发阳光工程培训的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我校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新区阳光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新区阳光办。

2、建立项目公示制度。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培训工作报告制度。我校定期回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

关于建立“阳光工程”制度的通知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四篇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部综〔2014〕64号

关于建立“阳光工程”制度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南龙铁路NLZQ-1标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依法行政行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建设资金运作规范,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根据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福平、南龙铁路项目中建立“阳光工程”制度的通知》(福平铁综函„2014‟310号)的要求,决定在南龙铁路NLZQ-1标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工程”机构及工作制度

为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经理部成立“阳

光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项目经理董化瑞任组长,书记陈家顺、总工程师隋洪涛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阳光办”),设在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阳光工程”活动开展及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阳光工程”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重要事项。

二、“阳光工程”建设内容及措施

(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阳光工程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工区项目部要根据职能分工,结合铁路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和南龙铁路项目特点,认真清理和完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和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以完善的制度来保证执行制度程序的规范。

(二)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项目部充分利用办公网络、举办讲座、观看案例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人员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类腐败行为。各工区项目部要在主要施工现场及项目部驻地设置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

2、各项目负责人签订“廉政协议书”,提高各单位的“廉政工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3、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项目部每年对干部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推行阳光政务。

(三)开展检查与考核

1、加强检查。每年由项目经理部阳光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各工区项目部“阳光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工程与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与财务管理、概预算审批、合同管理、工程变更、验工计价及决算、施工质量、“甲供”设备(材料)的供应与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落实等内容,详见《参建单位“阳光工程”检查台帐》(附件2)。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和要求,具体负责检查工作,及时填写检查台帐报阳光办汇总。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要求和特点,不定期开展专业对口检查,并将检查台帐抄报阳光办。

2、做好日常自查。各单位要按照《参建单位“阳光工程”检查台帐》(附件2)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所管工作,结合日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登记,每季末将自查情况报阳光办。

3、开展考核。检查发现严重违反基建、财务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和合同中规定的奖罚条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福平公司将“阳光工程”检查考核与企业信用评价结合起来,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阳光办及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台帐,作为各单位今后业绩考评依据。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阳光工程”机构、制定相应制度,选派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同志参加“阳光工程”活动,人员要相对固定,确保“阳光工程”有效推进。各单位在开展工作时要把反腐倡廉、规范运作与日常建设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领导小组建立与各单位互通的信息沟通体系,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协调运作,形成福平公司、项目部、各单位同抓共管“阳光工程”的局面。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附件:参建单位“阳光工程”检查台帐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阳光工程 制度 通知

抄送:项目经理部领导、各工区项目部、各部(室)、存档 中铁十二局集团南龙铁路NLZQ-1标项目经理部综合部 2014年9月6日印发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五篇

G309线固原至西吉公路A5合同段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中铁十四局集团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5月2日

目 录

一、活动简述 ............................................................................. 2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2

三、实施范围 ............................................................................. 2

四、组织机构 ............................................................................. 3

五、实施内容及要求 ................................................................. 3

六、实施方法、步骤 ................................................................. 7

固西公路A5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述

为了认真贯彻固西公路总监办下发的《关于转发公路建设管理局东毛、黑海、彭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固西总监技字【2014】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部“阳光工程”建设,确保固西公路建设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我部参考《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东毛、黑海、彭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政务公开、政策公开、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已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管理手段,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全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我部在固西公路建设中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三、实施范围

固西公路A5标合同段从中标开工至交工验收设计我部完成的各项工作都实施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制度,涉及我部各个部门,

公开各部门是实施阳光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部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从2014年1月开始,在我部所

承建的路基施工、桥梁施工、隧道施工过程中进行“阳光工程”实施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阳光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实施,我项目部领导

高度重视,根据公路建设管理局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部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成立“阳光工程”组织机构:

组长: 任和祥

副组长: 焦目建 吴德磊 贾红虎

组员: 胡少青 高文占 徐福刚 高翔 宋利 董淑民 段占军

“阳光工程”综合公开部设在办公室,监督电话:18152578688.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党支部书记焦目建主抓“阳光

工程”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五、实施内容及要求

1、资金使用公开

项目部要按照合同文件、招标文件等做好每月的计量、结算工作,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支付程序,杜绝拖欠施工队、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

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

公开部门:财务部、工程部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公开内容:工程资金筹措、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支付程序、上级有关文件、财务报表等

公开范围:交通主管单位、建设二处、监理单位、项目内部 公开时间:随时

2、征地拆迁管理公开

项目经理部负责协调征地拆迁的领导,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着重解决施工拆迁过程中,老百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开部门:项目部拆迁办

公开电话:18152573023

公开内容: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征地总面积、土地类别青苗和附着物的分类、补偿原则、补偿方法、征地拆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公开方式:公告、宣传册等

公开范围:西吉县交通局协调处、沿线各乡政府、沿线各村委会 公开时间:征地拆迁实施前

3、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档案验收公开

保护生态,保护环境,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标段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当中必须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档案整理工作,

(1)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公开:

2016监察局阳光工程建设方案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六篇

为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6]7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三县并举”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从建设、分配、监管等三个方面入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政策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环境、资金保障、建成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开展阳光监管。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县建设局)

(二)推进教育阳光招生。制定《县高中、初中和小学新生招生办法》,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络、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初中毕业生能在教育网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等资料,在当地教育网、校园网或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整治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阳光招生。推进学校食堂等工作公开。(县教育局,中学)

(三)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一是建立公立医院基本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杜绝医疗单位单独擅自采购,保证采购物品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预防腐败风险。二是推广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推广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按季将全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四)推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在2016年度控制数基础上压缩“三公”经费5%,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内容和标准,按季度公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并下达2016年度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三公”经费、水电费、会议费控制数,做好相关经费的支出控制工作。(县财政局)

(五)进一步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公示公示版式。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各项补贴政策和村级财务收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县农业局、经商局)

(六)加强“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做到全面公开。

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行政重大决策公开、社会保险经办阳光内控建设和社会保险基金重大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县人力社保局)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贷款楼盘信息、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信息。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运行报表,使用管理分析报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坚持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的“三公开、一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法定程序、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扶贫专项资金、救灾资金发放实行社会化方式,通过银行“一卡通”等形式直补到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七)推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征地拆迁流程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和对象,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被征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国土局、建设局)

(八)推进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招聘等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公务员阳光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阳光招聘,规范招录(招聘)程序,强化招录(招聘)监管,实行招录(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成绩、结果“五公开”;规范招录(招聘)条件的设置、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和体检等流程,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招录(招聘)单位、社会和考生共同监督的合力,确保招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九)推进公路阳光收费等收费事项的公开。制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公路收费站点年度“阳光收费”工作计划,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公开、服务公开制度,重点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政策的贯彻执行。(县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十)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回头看。制定切实可行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巩固2016年度民主评议成果,着力整改2016年度行评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银行收费等事项的公开,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银行)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公开项目。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阳光工程”涉及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二)健全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开设“阳光工程”建设专栏,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阳光工程”建设分栏,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阳光工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三)深入基层一线。“阳光工程”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全县的“阳光工程”建设要向基层延伸,结合基层站所对接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向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做到“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社区)。

(四)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拓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建议,做到群众的公开需求清楚、公开的责任主体清楚、公开的实际效果清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牵头负责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5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全县“阳光工程”建设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阳光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做好阳光工程经验做法书面小结,于2016年7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县纪委纠风室。县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督查,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会。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把“阳光工程”工作中成功做法转化为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各单位“阳光工程”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2016工程项目建设调研报告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七篇

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县在中央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许多建设项目开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有力地拉动了户县经济增长,特别是不少较大的民生项目既为群众带来了诸多实惠,也为创建文明、和谐户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我们在检查中,也发现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土地使用、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及基建财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交通、城建部门道路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施工;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新建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目前没有任何土地手续;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把建设用地从农户手中取得后随即开工建设。

(二)勘察设计违纪违规乱象多。检查发现有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方案未经上级专业机构审查认证就施工;有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聘请的设计单位无资质,致使勘察设计定点出现了不到位的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延误了工期;有的投资五六百万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竟然与个人签订设计合同;有的单位为了争取建设项目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先自行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而一旦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就难免为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因设计不周出现变更多、现场签证多的隐患。由此出现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的情况。

(三)招投标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只是仅施工项进行了招标,而对已达到招标条件的设计、监理项目未进行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漏报项目减少投资规模,致使结算价比中标价高出许多;有的建设单位以抢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为由,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自己内部研究选定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未招标。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而发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未按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有的代理机构因利益关系甚至成了招标人的代言人;有的专家评委八面玲珑,与代理机构关系密切,也看招标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有的施工企业招投标时采取低价投标的策略,而一旦中标,就在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部分施工企业之间相互出借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转包、分包。

(四)质量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漏洞。1、未办理规划许可就开工建设。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擅自调整建设内容。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这种情况发生在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上。有的项目甚至竣工了建设单位也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3、监理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有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就上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两人组成;有的监理人员还是一马双挂印,兼了两个甚至三个工地的监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总监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监理资料上的总监签名还是监理人员代签的;有的监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无会议记录。4、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服务,但是检查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从机关或者下属单位抽调的,由于筹建处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未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随意增加变更也未发现。此外,有的项目中标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还有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

(五)安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临时架设的电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资料;有的建设项目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六)财务收支不规范,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多。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现场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大额现金);有的建设单位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了施工方漏缴税款;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还迟迟未作财务决算;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直接付给施工方的项目部;有的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单据下未附三方签字的工程量清单。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

(八)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存在着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其中省市个别项目存在着应配套资金到位迟的现象。地方财政不少应配套的项目资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拨付时间一再拖延。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应配套的资金也未拨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九)超概算投资较为普遍。有的项目因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

二、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建设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扰乱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心存侥幸,刻意隐瞒,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频频发生。【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二)项目工期时间要求紧。有些工程项目是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项目,县上已公之于众,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不得讲任何条件,限期完成任务。这样以来,如果按正常渠道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那么在期限内就根本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不得不删繁就简,匆忙上马,违规施工。

(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与实际需要资金存在差距。检查发现不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质量差。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仅限于工程主体的完成,前期配套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资金相对较大,实际上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因此,项目建设前期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所需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很难筹措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宁可接受罚款,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如不少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目前所在地原来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再如有的项目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追究机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五)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隐蔽性高而现有监察监管技术力量薄弱。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场外一对一地进行,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也可以凭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轻易搪塞过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体量越来越多,建筑层越来越高,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关的执法力量不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薄弱,许多环节管理不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专业水平不高,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往往出现即使明知违法也没法查出的现象。

(六)管理力度弱化,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力不强。由于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主体是政府部门,建设事项又属于政府事项,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内部控制制约力度大大减弱,尤其是在客观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部门开绿灯,没有了制约监管项目运作单位就名正言顺“省略”、“后置”建设程序。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用地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征地拆迁难度大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还影响了地方的对外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通过仅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纠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减少和彻底纠正,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民心工程"体现民意、“实事工程”体现实效、“放心工程”让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要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会议、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能力。

(二)加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力度。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审批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审批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基本建设程序无缝隙管理体系,杜绝因管理断点而形成漏洞。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三)创新方式、完善举措,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采取过硬措施,真正解决征地折迁难题。灵活运用各种手段,除现金补偿和搬迁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实行“土地换保障”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要严格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条例规定,及早做好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让受影响的项目早日建设完工;对肆意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

(四)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投资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针对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既要加大检查力度,还要加强沟通协作,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要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上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业务规范、监督关口前移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一批覆盖全局、配套完备、规范性强、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从根源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惠农利民项目,有关审批或监督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以求取得项目建设既合法合规,又进展顺利如期完成的双赢局面。

(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凡政府投资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跟踪审计。

(七)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针对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再搞下不为例,要分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出现的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区别对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圆圆)

2015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八篇

第1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县阳光办要按照省市阳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个管理办法和“七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2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XX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办《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体现在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四)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内容

认真落实《衢州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实施方案》(衢建设党委[20XX]23号)、《龙游县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龙建设党委[20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开。各承担建设业主责任的单位,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现场管理、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情况全程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二)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分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三)“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及时把本部门、本单位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审批、查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政务事项阳光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四)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走形式、走过场的,搞“假公开”、“虚公开”的,要严肃查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教案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一、美德阳光建设工程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90%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心得体会。

3、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师生沟通的心理技巧,每周与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少于2次,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动,主动参与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亲和力,关爱并能耐心辅导学生,受到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不迁怒学生或他人,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至少参加一项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总结或经验论文。

9、身体健康,充满活力,能够与学生一起参加身心拓展训练或文体活动,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仪表端庄、淡薄名利、积极乐观,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美德阳光家长的评价标准:

1、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阅读一本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

2、每周能与孩子共同学习、研讨的时间不低于4小时。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一项或多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爱好,如读书、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语言、平等的态度与孩子沟通,不迁怒于孩子。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不包办代替,尊重孩子的选择。

6、每周与孩子共同活动或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

7、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健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不使用语言暴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夫妻和睦友爱。

9、积极与学校配合,能按时参加学生的家长会及其他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阳光,具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公民素养。

(四)美德阳光学校的评价标准: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每学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开展美德阳光活动,有效发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进典型事迹突出,形成师生家长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3、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活动室,并配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2名,每周定期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工作。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学期每班不少于8课时。

5、学校开展心理拓展训练活动每学期2次。

6、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争取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宣传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7、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实践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8、定期组织教师心灵探索工作坊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

9、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不小于90%。

10、建立积极的发展性评价机制,不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阳光心理服务活动,有活动计划、开展记实及反馈表。

三、活动内容

(一)以“身边变化、身边楷模”为活教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汇总“身边变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总结“身边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成长道路,通过经验交流、事迹展览、文艺展演等形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以学雷锋主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点内容。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组织各级学校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五个学会”为突破,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从倡导“学会快乐、学会欣赏、学会合作、学会感恩、学会承担”入手,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家庭第一课堂和社区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扎实推进美德阳光活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树立道德自觉、坚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强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网络作用,以项目推进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以“三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把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作为倡导“三关爱”,开展美德阳光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帮助解决就学难、行路难、就医难和文化生活单调、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广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阳光活动”的文化服务渠道。在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美德阳光书屋、美德阳光科技展室、美德阳光校园网站建设,发挥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和服务,及时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后续管理,拓宽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阵地,让城市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七)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扎实推进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建设,加大对青少年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书刊、音像制品出版的引导扶持工作,全力推动精品文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开展红色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志愿者、科技人员、专业人才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丰富、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导向,建立健全美德阳光活动考核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引导、约束规范和考核评价作用,明确考核职责,细化分解过程,实现测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1、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从20XX年4开始,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牵头,在全省中小学、社区部署美德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和先进典型总结挖掘工作,营造争创美德阳光学校,争作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的舆论氛围。将全省中小学校纳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发挥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

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各地要尽快普及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列入教学计划;各市地和有条件的城区和县、市要抓紧完善省、市(地)、区(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建立以心理健康志愿者为骨干的心理健康咨询队伍,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要做出表率。

3、评选推荐宣传美德阳光建设先进典型。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县、县级市)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5月下旬,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并在六一期间组织表彰宣传。6月下旬,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通过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先进事迹,评选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7月份,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工程颁奖晚会,表彰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举办美德阳光活动夏令营,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救助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评选表彰的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人,要给予适当救助和帮扶,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树立做好人、长好心、得好报的道德风范。

5、落实效绩考核评价。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评选和宣传工作,作为全省2015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成为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展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将必要的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二)创新载体,扩大影响。着眼于发挥美德阳光工程的导向作用,着眼于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实现项目化规划、工程化推进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充分发挥现有德育教育阵地的作用,为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宣传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作为20XX年考核评选的重要条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考评,强化责任。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落实项目,保障经费。根据建设需要,拟结合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第4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任务目标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33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4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15次,全市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三、培训内容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育肥牛、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五味子栽培、贝母栽培、食用瓜栽培、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陈辉担任组长,市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建立市级讲师团。从市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镇级技术指导组。各镇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镇4-6人。负责对本镇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市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2016水利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重点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 第九篇

市水利局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一、**年工作总结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市遭受了夏季严重高温干旱和秋季特大洪涝灾害的双重考验。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水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次党代会和本届政府提出的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以提高防汛防旱防台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贯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落实、大干快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完成圩区整治3.1万亩,河道整治**公里,实现水利总投入2.5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水利总投入和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均创历史新高。

(一)“三防”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3月26-28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分7个检查组对全市防汛防旱准备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题分析和研究,要求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和落实好整改措施。4月16日,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并与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年度防汛防旱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二是不断完善基层“三防”体系。深化基层防汛防旱防台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组织指挥畅通。进一步强化抢险救灾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重点开展和落实预案修编、队伍建设、抢险演练、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4月17日,市防汛办会同市人武部组织民兵举行水上应急抢险演练。据统计,全市共落实草包12.74万只、麻袋*万只、编织袋56.3万只、木材3376.5立方米,铁丝、元钉2.5046吨、救生衣726件、水泵743台,落实抢险分队206个、抢险人员*人。三是全力投入抗旱抗洪工作。7-8月份,面对持续33天的高温干旱天气(其中8月9日最高气温达41.1℃,是我市1959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值),我市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全面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干旱损失。累计投入抗旱设备96台套、人员**人次、车辆96台次,投入抗旱资金210万元。10月初,受建国以来10月份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秋季台风“菲特”外围云系和北方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市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月8日0时至6时梧桐降雨量达到153.5毫米,是我市1959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值),部分地区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全市共涉及受灾人口17万人,倒塌房屋110间,受灾农作物面积23.70万亩,停产工矿企业417家,直接经济损失7.83亿元。面对特大洪灾,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把防汛抗洪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市防汛指挥部在**范围内最早启动了防汛Ⅰ级响应(10月8日凌晨3时),各地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全市共投入抢险人员3.02万人,启用排涝水闸776座、排涝泵站2657座,投入各类抢险设备865台套,编织袋15万条,木材332立方米,安全转移人员**人。我市防汛办被省防汛指挥部评为全省优秀防汛办。

(二)农田水利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了中央财政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并通过了水利部稽察组对该工程项目的稽察,得到了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该工程总投资8242.84万元,新改建泵站128处,排涝泵闸站106处,排水单闸19处,渠道衬砌163.65公里,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90亩。5月份,又成功争取到中央财政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年-2016年),投入资金1.06亿元,力争使我市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抓好省级圩区整治工程建设。主要抓好三个圩区工程项目:大麻南星、湘漾圩区工程,总投资1375万元,年度完成了总工程量的95%;河山东浜头圩区工程,总投资1790万元,年度完成了总工程量的65%;屠甸和平圩区工程,总投资1689万元,年度已完成施工招投标。三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内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个:石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管网93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75万人,总投资2085万元;崇福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铺设管网83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71万人,总投资1021万元。四是加大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及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我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在2016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年内继续加大投入,扩大管护范围,目前已在全市38个村推广了这项工作,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认可。同时,继续加大农田水利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全年推广特低水头微喷灌面积540亩,安装机埠防盗报警器48套,建成以泵站智能管理系统为主的水利信息化村14个。全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省级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河道整治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扎实推进全国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年内实施了龙翔、濮院、石门、崇福东、洲泉西等5个项目区工程,其中龙翔、濮院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72%;石门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61%;崇福东、洲泉西项目区完成总工程量的40%。二是加快建设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实施了湘庄港、大红桥港、灵安港3条河道治理工程,其中湘庄港治理工程已竣工,大红桥港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灵安港中段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三是加快河道生态建设步伐。北永兴港河道治理工程获得省河道生态建设优秀示范工程称号,是**各县(市、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工程;北永兴港和大红桥港河道治理工程在今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双推”活动中受到了一致好评。四是切实抓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年初,在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河道内死猪专项打捞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深化完善了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了《**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增加了市财政对河道保洁经费的投入;同时,强化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每月一次的日常检查和每半年一次的督查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镇(街道)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我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获得了**年度全省河道保洁考核一等奖。

(四)行政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围绕“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水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用水计量管理和日常监督,年内完成了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取水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安装,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写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并通过评审。二是加大水政监察力度。坚持水政监察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涉河“三改一拆”和“清除河障、改善生态”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审查审批涉河工程(占用水域)建设项目,严格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三是强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开展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行业质量意识”为主题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修订出台《**市水利工程混凝土预制块质量管理办法》,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43家小型水利施工(生产)企业的检查考核和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提高了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五)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完善干部培养教育及锻炼交流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1-2月份顺利开展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与聘任工作,在9-10月份顺利完成了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切实加强勤政廉政教育。通过组织收看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邀请市纪委领导上加强作风建设教育课,举办中层干部读书会,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吸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充分利用各类政府门户网络公开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着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办事程序。围绕阳光规划、阳光招标、阳光监管、阳光审批、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六大阳光”工程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水利”。四是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同步”工作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四联四强”走访服务,认真组织参加“当一天社区干部”、“红色义工”、“治安夜巡防”等各项活动,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今年以来,我市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今年的“13.10.8”洪灾中,我市的防汛抗灾综合能力还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全市防汛防台应急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已经建立,但综合应对能力还不够强,救灾物资储备不够足,干部群众的防汛抗灾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虽然前几年修建的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洪涝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抵御特大洪涝灾害的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外河圩堤建设标准还不够高,排涝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够到位。三是由于水土流失、岸坡坍塌以及平原河网水动力条件差等原因,河道淤积现象十分普遍,加上在项目建设和土地整理过程中侵占水域、甚至填埋河道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河道蓄水和行洪能力。四是城市、镇区、工业园区防汛设施标准不高,排水管道污泥淤积严重,城镇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内水外排的动力设备及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同时,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现代水利发展和河道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加强节水灌溉、远程智能控制等现代水利设施建设。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水利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届政府提出的水利发展目标,以“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防汛防旱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水资源管理,全力打造“五个水利”,着力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一)围绕治污水,打造“生态水利”

一是加快全国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龙翔、濮院、石门、崇福东、洲泉西等5个项目区的续建,同时启动梧桐、屠甸、河山等3个项目区工程。计划投资1945万元,完成龙翔、濮院、石门三个项目区的整治工程;计划投资4624万元,完成崇福东、洲泉西项目区总工程量的80%;计划投资2558万元,完成梧桐、屠甸项目区总工程量的50%;计划投资800万元,完成河山项目区总工程量的40%。二是深入推进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抓好北永兴港(一期)治理工程和湘庄港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灵安港中段续建任务。启动无量桥港、王母桥港、董家桥港河道整治工程,其中无量桥港工程计划投资**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70%;王母桥港工程计划投资**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0%;董家桥港工程计划投资12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0%。三是继续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结合“河长制”工作开展,认真抓好《**市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河道保洁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发挥各镇(街道)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河道保洁实效。

(二)围绕防洪水,打造“平安水利”

一是加强“三防”组织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旱防台责任制,强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三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单位,行政村、社区为单元,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危房、避灾场所为网格的基层“三防”组织责任体系。二是提高应急预警保障能力。加大基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细化完善各类“三防”预案,优化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市水文巡测线和我市水文巡测基地、防汛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加强雨情、水情、风情的监测预报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汛情台情的监测研判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发挥专业队和群众相结合的抢险队伍应急救援作用;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建设市防汛物资储备基地。三是推进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街道)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区防洪规划。结合河道整治、道路建设、“三改一拆”等工作,推进市区、镇区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市(镇)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区、镇区、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区域的防洪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围绕排涝水,打造“民生水利”

一是扎实推进新一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度计划投入351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3万亩,新改建泵站47座、闸站56座、水闸1座,衬砌灌渠32公里,改造排沟43公里,铺设低压管道55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00亩。二是大力开展省级圩区整治工程建设。在完成东浜头圩区整治工程剩余工程量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和平圩区整治工程,争取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加快实施乌镇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该项目涉及乌镇镇、石门镇、龙翔街道3个镇(街道)23个行政村,实施后可改善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7万亩。2016年度计划投入3144万元,新改建灌溉泵站29座,新改建排涝闸站11座,水闸2座,衬砌渠道64公里,建设低压管道49公里。四是加快实施灾后水毁工程修复。根据各镇(街道)灾后水毁工程上报情况,经市发改、财政、水利部门审核,2016年度我市计划投入4000万元左右,对“13.10.8”洪灾中损毁的水利工程进行修复,涉及加高加固圩堤61.8公里,修复损坏落河缺155个,改造损坏闸站41座,改建损坏排灌泵站49座,确保明年度汛安全。五是扩大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覆盖面。按照建管并重、逐步推进原则,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改革,重点做好相关管护制度、考核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的完善工作,推广农田水利长效运行管护村80个。

(四)围绕保供水,打造“资源水利”

一是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依法对区域内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水质、水位动态监测。二是不断强化水域保护管理。打好“清除河障保护生态”专项行动攻坚战,集中力量拆除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建筑,有力打击涉河违章行为,加快推进涉河“三改一拆”工作,拓展水域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对涉河工程(占用水域)建设方案等的审批和审查,科学论证区域内水域占补平衡方案,严把占用水域审批关,维护水域生态健康。三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标准。2016年度计划实施梧桐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概算投资**万元,建设管网423.5公里。

(五)围绕抓节水,打造“科技水利”

一是扎实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逐步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机关、学校、宾馆、医院、灌区等载体建设,加大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稳步扩大创建覆盖面,提高创建覆盖率。二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村建设。继续推广整合泵闸站远程控制、视频监控、水位监测、防盗监控等于一体的水利信息化村建设,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自动化程度,有效节约水资源与电力资源,解决泵闸站实时管理难题,提高水利设施的工作效率。三是注重水利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立足我市实际需求,不断推广应用先进的水利技术和装备,加大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力度,开展渠道水利用系数测定,推广生态混凝土技术和植物措施等生态治水技术,探索引进土壤测墒、闸(阀)门自动开展等新技术,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科技创新步伐。

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此,在工程项目建设上,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机关自身建设上,要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阳光工程”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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