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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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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一篇

XXX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情况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医药卫生一致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得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

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搬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的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XXX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细想,

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XXX。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XXX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逐步规范,医药价格体系逐步理顺;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

—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XXX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年360元以上;

—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

上,城镇居民医保、XXX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86张,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或接近74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

6.6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5/10万以下。

三、明确政府责任

(一)强化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二)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

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

“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1、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额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承担;2、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纳入财政预算;3、对重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依据实际情况,按3000—5000元/床年的标准投入;4、对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按服务成本给予保障;5、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财政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比例承担补偿资金,足额拨付;6、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县级公立医院4所,分别为县医院、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含原第二人民医院),其中县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为二级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编制内职工1815名,编制床位1170张,实际开放床位1470张。乡镇卫生院19家,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职工630人,编制床位640张,实际开放床位684张。全县村卫生室经整合兼并后共有521个。2014年公立

医院门急诊人次数达到45.93万人次,住院病人5.59万人次,业务收入27417万元。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28.99万人次,住院病人3.29万人,业务收入5116万元。

(二)、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2009年至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完成,2014年11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1、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药品采购XXX机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扎实有序的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从2011年1月份开始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自2014年11月1日四家公立医院取消所有药品加成,降低群众就医费用,缓解群众就医压力。仅4家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药品合理收入让利患者每年达500余万元。

2、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业管理XXX机制。制定下发了《XXX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原文[2009]19号),明确政府开办的19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界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和任务。2014年12月制定并下发了《XXX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公立医院

xx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二篇

xx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市医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截至2012年底,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两项医疗保障覆盖面达到98%以上;市、镇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近年来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2012年全市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年发病率下降到127.4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

3.60‰,无孕产妇死亡,居民期望寿命提高到79.90岁;卫生资源实现较快增长,每千人口床位数从2009年的2.60张上升到2012年的3.28张,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从2009年的5.88人、2.39人、1.84人上升到2012年的7.08人、2.75人、2.47人;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从2009年的540.14万人上升到2012年的770.8万人,住院床日从2009年的70.68万床日

上升到2012年的88.46万床日,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切实抓好医改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编委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同时,成立了市医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的医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慈党〔2010〕4号)以及《xx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慈政办发〔2010〕21号)、《xx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慈政发〔2012〕50号)等20多个配套文件,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市医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讨论研究医改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医改各项工作。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市医改办每年制定印发医改主要工作安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了《xx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核定有关医疗收费标准;卫生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运行管

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人社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调整、卫生人才引进等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编委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定岗定编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药品供应和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正常供应。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09年-2012年,全市财政对医疗卫生总投入达到25.14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13.05亿元),其中2009年总投入4.93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2.16亿元)。对基本建设、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实施、离退休人员、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合理投入,如2010—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累计补助20082万元;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项经费标准从原来的20元提高到25元,2012年又提高到50元,2012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总额达到7312万元。2013年,市级财政对医疗卫生预算安排5.19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3.76亿元)。

二、积极稳妥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一是扩大覆盖面。2009年—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累计参保317.42万人

次,参保率达到96.39%(2009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单独运行,2010年并轨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75.50万人,参保率97.68%,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截至3月底达到34.25万人。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从2009年的120元提高到2012年的510元,个人筹资额度提高到每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360元。2009年—2012年共筹集资金12.48亿元。实施住院有效费用补偿制度,统筹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统筹年度内个人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连续参合群众为16万元。实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比例达到40%,个人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00元。2009年—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共补偿1283.92万人次,补偿总金额11.22亿元(含2008年基金亏损604.67万元),四年间统筹区域内住院有效费用补偿率平均为65.19%,其中2012年达到72.97%。三是加强医保服务和基金管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就诊“一卡通”全覆盖,并实现三个“即时结报”,即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与xx市的9家主要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实时结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继续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际支出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人均565元)。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实行“费用总量控制、均次住院和门诊费用限额”等控制措施。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推进。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xx省基本药物制度首批实施县市,自2010年2月25日起,在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按规定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甲类药品补偿范围。实施当年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总体平均比上一年下降42%,住院均次费用下降14.21%、住院均次药品费用下降35.19%、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5.99%、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下降25.56%,明显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同时,积极实施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在xx镇进行了试点,目前共有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6月28日起, 8家市级公立医院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城厢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三篇

城厢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33号)等文件下发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确定目标、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将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医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医改方案如期出台

2009年4月30日,分管副区长在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作《抢抓机遇,勇于进取,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报告,拉开我区的新医改工作的序幕。5月18日,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城厢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区府办牵头,多次召开区卫生、发改、财政、劳动、物价等部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我区三年医改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2日完成《城厢区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区委书记、区长十分重视医改方案的制定,分别在《征求意见》上做了批示。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为确保我区医改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区卫生局正大力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进

行全方位宣传新医改做法与成效,为医改方安的出台营造良好氛围。

(二)积极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参保等有关制度及时推进。

一是我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制度。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凡父母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当年度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期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母子可获得最高补偿达4万元。

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截止10月31日,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18462人,参保范围全面覆盖各镇街、中小学校和各个年龄层及低保重残人员。目前,已征缴医保基金373.25万元,其中08年161.22万元,09年310.4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已预拨453万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都由财政补助,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自2009年9月1日起,莆田学院所有在册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2009年9月至12月及2010年医保费共50元由学校代征后上交区医保中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截止目前,已登记参保13133人,其中困难大学生2402人,已缴纳参保医保费536550元。

2.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参合率稳步提高。在去年我区新农合工作取得佳绩下,我区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参合率又上一个新台阶。今年,全区农业人口242028人,参合人口241367人,参合率达99.73%。人均筹资水平100元,共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440万元,计生民政资助资金42.7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849.3万元(其中省级1342万元、市级218万元、区级289.3万元),筹资总额2339万元,各级资金到位率达100%。

3.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今年,为配合完成全省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异地结算功能的实现,我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在新农合管理系统转换工作中,做为先行单位,克服诸多困难,以良好的业务素质,出色地完成任务,为全省全面铺开探索出一条捷径。为提高补偿时效,我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自筹资金20多万元,在全市率先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脑微机管理系统,对医疗收费、药品使用、病案管理等施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管理层次,并做好医院管理系统与新农合专用网络管理系统的接口转换,报帐程序更加简化,农民住院补偿现已全面实现当天出院当天领取补偿款。

4.创新补偿机制,新农合基金有效使用。我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筹资水平的提高,及时补充和调整新农合有关规定: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农民一次或多次住院实际补偿金额从3万元提高到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从6种扩大到10种,降低

起付线(零起付);制定落实10种我市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参照区级补偿比例的补偿政策;开展新生儿参合补偿工作;特别是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基金结余情况,我区在全市率先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实施了二次补偿制度和追溯补偿举措,全区共有782位农民享受到了新农合二次及追溯补偿,累计发放补偿金472万余元,人均补偿达6035元,在农民群众中引起极大的反响,有力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并使新农合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而且为全省即将出台的大病补充补偿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探索参考作用。

(三)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华亭卫生院病房楼及灵川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中央增投项目建设。两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66万元。我区认真执行列入2009年全省建设规划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华亭卫生院病房楼项目建设已完成封顶并进入初步验收阶段,已争取资金322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40万元,省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资金30万元,区财政国债资金122万元);灵川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建设也已完成封顶并进入初步验收阶段,已争取资金220万元(其中,第一、二、三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共150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区财政国债资金50万元)。

二是确保D级危房建设项目明年完工并投入使用。列入省级预算内投资D级危房建设项目3个,即灵川中心卫生院医技楼改造、华亭卫生院病房楼改扩建及常太卫生院医技楼改造等三个项目。三个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90万元,区财政国债资金66万元,单位自筹4万元。截止目前,危房改造已经完成立项、设计等前期手续,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

三是努力做好城厢区医院新址建设、霞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及城厢区疾控中心业务大楼建设等四个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及省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的前期工作。四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7900万元,拟向上争取资金1500万元。截止目前,区医院新址建设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手续,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已委托厦门陆原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现已完成初设方案;两个中心综合楼建设均已进入征地阶段;区疾控中心业务大楼建设已装修完工并即将投入使用。

(四)逐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我区列入全省十二家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县区之一,目前,已委托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全面进行动员部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四篇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6月2日在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春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医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09年以来,我市医改工作按照中省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医改工作稳步推进,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1、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2.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0.9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231.2万人,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解决了全市13907名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基本医疗保障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逐年提高,2010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63%和60%,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乡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标准不断提高,2009以来,全市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城乡特困人口约60万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492万元;城镇居民确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门诊统筹方案,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成人门诊慢性病病种已达19种,

学生儿童达29种;新农合实现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门诊统筹,方便了农村患者就医结算。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费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一是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2010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并由遴选出的4家医药企业负责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工作。同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二是加大各级财政补偿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进。在中省补助的基础上,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50元、3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2010年财政补助6000元、2011年提高到10000元。三是卫生、药监部门加强监管、强化督查,使药品“三统一”工作日趋规范。药监部门加大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信息月报制和基本药物质量抽检的两个百分之百覆盖;卫生部门加大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实行价格公示、违规举报、定期考核等制度。去年以来,市县卫生、药监等部门对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反复督查、量化考核,并在综合补助中兑现奖惩,使不规范行为大幅减少,已经形成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使用、医务人员不断转变观念、人民群众逐步认识接受的良好局面。四是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和绩效管理,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截止4月底,共为全市200个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49个村卫生室累计配送药品2871.99万元,药品配送率88.58%,配送药品无假药、劣药及不良反应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5.1%和13.5%,门急诊诊疗人次增长9.5%,实行药品“三统一”半年来,全市城乡患者累计减少药品支出1380.2万元

3、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2009年以来,全市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5个,其中县级医院1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总投资3.43亿元。截止4月底,建成完工项目16个,在建项目19个,完成总投资1.67亿元;7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部建成,全市2449个村级卫生室全面完成了标准化建设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同时,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市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完工,有望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业已开工。二是基本装备不断改善。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6000余万元用于支持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从而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装备实现更新换代,科室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人员培训全面加强。2009年以来,全市举办各类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班14个、共有1600余名卫技人员受训,其中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脱产培训300名,在岗培训乡镇、城市社区卫生人员2700余人,乡、村卫技人员参加“双卫网”、“华医网”继续医学远程教育7500余人次,组建10支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医疗队、抽调50名医生支援县级医院,抽调300余名县级医院卫技骨干对口支援48个乡镇卫生院,选送113人参加全省“万名医师培训”、近100人参加县级骨干医师培训、54人参加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同时,要求市、县(区)医院、中医院和疾病控制机构卫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半年以上。通过近年持续努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设施不断改善,技术力量不断加强,正在稳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的改革目标。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细化分解项目费用、加强年度考核等措施,积极组织实施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7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逐步提高到人均25元,并按年落实、足额

兑现。截止2011年3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分别建立健康档案18.4万份和157.8万份,建档率分别达81%、65.7%;电子建档人数133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5.1万人,农村居民117.9万人,电子建档率分别达63.4%和50%;组织开展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管理人数达3.2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纳入管理范围;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1%;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工作;旬阳县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普查项目已完成36247人,任务完成率居全省第一;积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000余例;建设并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村居民达21.6万户。

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进展,群众就医体验明显改善。

一是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创新。2010年我市先后确定宁陕县和平利县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宁陕县医院明确了“补两头抓中间,公立医院改革带全县”的改革思路,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大胆探索,精心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明确了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县中医院和县医院有机整合,着力建好一所二甲综合医院;改革了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了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核定收支,补足差额,突出重点,确保发展”的原则建立了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政府对医院基建、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给予专项补助;年新增400万元定额补助用于医院改革;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后由县财政逐步偿还;实行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核编166人,增编46人,建立了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并建立了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优化医疗服务,降低收费价格;改革了县级医院监管机制;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平利县建立了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定额补助由每年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核编260人,增编57人,医务人员

全员聘用;建立了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县医院与长安镇卫生院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推行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和支付制度改革,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二是其它非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有亮点。非试点县医院主要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为切入点,结合本地实际有选择的启动了改革试点,如: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广泛推行临床路径、优质护理服务、无假日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等,人民群众初步感受到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成效。旬阳、白河、汉阴、镇坪等县将县医院、中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60%预算,并对医院大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给予补助。汉滨区在部分区、乡医疗机构开展了“床日综合费用包干”、“按病种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使人均住院费用平均减少175元。汉滨区一院积极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控费有力、诊疗规范,患者反响较好,截止5月初,累计有13个内、外、妇科病种、共计249例患者完成临床路径管理。市中心医院积极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全力实施“天使培训工程”、推广表格式护理文书,病人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三是县镇、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在去年启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各县区医院按照“三不变,三统一”要求和“先试点,再铺开”的思路,对托管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财务、人事和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对外一杆旗,对内一盘棋”。汉滨区借鉴等级医院评审的形式,由区级大医院全面负责托管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帮助等级创建和“六室达标”,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白河县乡村一体化工作基本实现村卫生室的“两独立、两制度、七统一、五进、六有”的管理目标。通过卫生管理县镇、乡村一体化改革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上专家的诊疗服务,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中心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五篇

中心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简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自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卫生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以服务人民健康为抓手,大力推进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控,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在医改力度、服务层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自医药体制改革开展以来,我院从2012年4月严格按规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及医用耗材、器械采购按照在指定中标公司集中网上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都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2天配送率为100%。患者到我院诊治,门诊或住院费用均有了明显下降,每门诊人次收费同比下降了8.3%,每床日收费同比下降了10.5%。目前我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188种,自治区增补药物品种数78种,中药饮片84种, 2013年,药品零差率药物使用431.4万元,上级下拨药品零差价补助62.66万元。

二、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情况

我院是一所一级甲等中心卫生院,现全院职工共96人,其中卫技人员85人(取得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54人),工勤技术人员11人。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66人,工勤技能岗位5人,合计71个岗位。县编办核定编制数62个。我院于2011年9月开展首次竞聘上岗62人,目前因各种原因(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或调到上级医疗机构,自动辞职另谋职业、退休等)已离开本院的有19人,2011年12月通过事

业单位招考调入在职在编2人,2014年4月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调入新机制1人,现实有岗位45人(其中在职在编26人,医改后新机制人员19人),缺编17个。

三、绩效工资改革情况

自2011年10月起县人社部门对在职在编人员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础绩效工资进行审核,我院按审核后基础绩效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通过单位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程序和标准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为主要依据进行发放。医改前我院职工人均工资为2900元,医改后人均绩效工资提高到了3500元。

四、扎实有序地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院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到2014年7月,共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并录入系统管理34020份,建档率81.3%。我镇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共4100人,累计建档人数4003人,建档率97.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人数232人。高血压患者管理建档1880人,管理率29.94%;糖尿病患者管理建档500人,管理率17.06%;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58人,规范管理58人。

全镇儿童预防接种实行信息化管理,为全镇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麻风腮疫苗等11种疫苗接种。

在妇幼保健管理方面,全面推动“降消”宣传活动,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我院落实为孕产妇提供5次孕期基本免费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任务,产

前筛查国家补助115.00元/人,新生儿筛查国家补助52.00/元。我院在产科门诊补助产前筛查共87人,并在孕检过程中,动员所有符合筛查条件的进行检查。1~7月辖区内活产数264人,本院活产数16人。从2009年开始,农村孕产妇平产每人补助400元,今年得到补助的有248人,危重补助每人1000元,得到补助的有4人。

五、突出基本医疗保障改革,巩固新农合成果

2014年,全镇参合44995人,参合率为100%。2014年上半年在我院农合住院人数1416人,住院总费用3152220元,农合报销2604705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可享受90%报帐比例。门诊病人以家庭为单位,每天可报销67元。同时开展实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10元/人次,参加本统筹地区的门诊患者个人负担1.5元/人次,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5元/人次。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我院中医科现有中医执业医师5人,护士1人,药剂士1人。2012年12月国家扶助我院8万元用于中医科建设,对中医科住院部旧房翻新,新添了电动牵引床、电针仪、TDP神灯、微波治疗仪、电脑中频电治疗仪、艾灸仪、中药熏蒸机及中药柜等,能开展中医内儿科、妇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理疗等中医诊疗项目。近几年来,中医科针对当地居民常见、多发的颈椎病、腰椎病,积极开展“颈、腰椎病”专科诊治,采用以针灸、推拿、按摩理疗为主的中医中药疗法,收到较为满意的疗效,切实缓解患者的痛苦。并积极推广和应用中药、针灸、火罐、敷贴、穴位注射等1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2013年我院中医科门诊人次3602人,住院人次435人,业务收入达150余万元。

七、在工作中存在或遇到的问题

(一)目前卫生院人员的缺乏、设备老化、专业技术力

量相对落后和资金紧张已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二)医务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了中、初级职称,但由于职称评聘制度不够完善,相应职称未能及时得到聘任,岗位存在极大不稳定现象。

(二)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医师的观念要改,老百姓看病用药的习惯需要医师的正确引导,这样,就需要一个足够的时间过度来使病人能够接受。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新上岗公卫人员缺乏工作经验,需要一个阶段的探索性来开展工作,努力寻求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六篇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2016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七篇

医疗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在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绩效工资等方面积极谋划、平稳推进,确保了我县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人事管理工作

1、精心组织设岗和竞聘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同共进,全力指导卫生部门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及时核准报批;会同卫生等部门对上报的竞聘人员逐人进行审核、确认。加强对人员的竞聘定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组织竞聘上岗,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对完成岗位设置、人员定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及时进行认定。

2、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良好的成果。2016年10月,全面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对和岗位设置工作,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设置岗位336个,实有165人。其中设置管理岗位25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92个,设置工勤岗位19个。扎实推进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结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二、绩效工资工作

1、制定出台我县相关政策。2016年10月14日出台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馆人社【2016】18号)的基础上,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2、全面把握,整体推进,核定了**县基层医疗事业单位2016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共计核定8家单位,165人,工资总量182289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275360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47536元,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八篇

2016年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基层卫生工作水平。

一、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抓住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考核结算。分析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充实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拓展

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

(三)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机制

全面实施201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对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从供应、使用、结算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定期了解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情况,建立药品采购供应责任约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和资金支付。

(四)加强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监管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将基本药物学习培训和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五)扎实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

继续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增加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扩大路径实施范围,开展路径知识培训,开展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建立路径管理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体系。

(六)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落实医疗机构入网登记,扫码器和数字证书的配置,完成系统联调联试和操作培训,实现扫码药品(疫苗)信息数据上传到国家药品监管网。依托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使药品(疫苗)信息能够及时流转,并能与药品采购使用、阳光医药网上监管等现有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药品(疫苗)生产、供应及使用全程电子监管。

(七)加强药政管理专业队伍建设

推动贯彻“十二五”药师人才发展规划,落实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执业素质培养,提升药学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八)统筹协调做好其他药政工作

按照医改工作要求,对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和股室贯彻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沟通交流经验做法。

二、着力推进基层卫生改革发展

(九)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法人设置。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名单重新确认工作。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十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16年3月—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及信息共享化活动,不断提升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四化一提升”活动。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试点工作,对2016、2016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严格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发放时间节点和发放比例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经费交付给乡村医生。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由每人次6元提高到每人次9元的补助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十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按照国债资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要求,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进行标准化建设,努力消灭“空白村”。

(十四)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行政业务统一管理、技术流程统一规范、药品器械统一采购、绩效考核统一执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员、财产、财务统一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鼓励各地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管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十五)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并按要求做好注册信息备案工作。

四、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六)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继续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并由当前以个人为单位的电子档案逐步过度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室,购置档案柜,由卫生局统一印制健康档案盒,对健康档案装盒进行管理。

(十七)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

一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二是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与孕产妇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专业机构信息共享结合起来;四是将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的筛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高血压和糖尿病“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10项防治措施;六是做好重点人群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十八)继续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到2016年底,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县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十九)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机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县级综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每季不少于一次;乡镇卫生院督查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的“111”督查机制。同时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展监测、月度报告和月通报制度。

(二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学习考试活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开展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

2016年度农村医改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医疗健康工程为统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着力加大农村医改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着力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中心,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五个突破”,全面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农村卫生室达到“三个一”(一个标准化卫生室、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一套基本药物保障制度),乡镇卫生院实现“三个有”(有一个标准化卫生院、有一支适应农村医疗工作的好队伍、有一套基本检测设备),县级医院实现“三个双”(经营双轨制、医疗服务双价格、医疗队伍双配备),基本药物供应实现“三个零”(配送零缝隙、价格零差率、使用零盲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三个建”(为所有群众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阵地),具体目标是:

——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完成全市239个行政村的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每个行政村的卫生室配齐5万元的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为村卫生室配备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从业人员。

——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成3所中心卫生院建设改造任务,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为全市7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中心卫生院配齐价值60—150万元的医疗设备;完成以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任务。

——探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现“经营双轨制、服务双价格、队伍双配套”的目标。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和完善覆盖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配送制度。

——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以上;建立健康体检机制,为农村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确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最高限额达10万元的再补偿。

三、主要任务

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重点开展六项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

1、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全市239个行政村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根据全市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建好并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建,对不达标的进行改、扩建,对没有条件改、扩建或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依托村民服务中心或选址进行建设。村卫生室由村集体举办,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结合我市村少人口多的实际,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原则,安排建设面积与规模,1000人口以下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00-3000人口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000-6000人口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6000人口以上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筹措解决。同时,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配齐5万元的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建设。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人/千人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现有具备资质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合格后再录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通过培训取得资格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录用。从今年起,对新招录的村医,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上岗前先安排到市、乡医疗机构进行1个月以上的临床进修学习(中医带徒除外)。(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为有条件的村招录1名大学生村医,逐年扩大配备大学生村医范围。为鼓励大中专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今后凡市、乡新招录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有村卫生室工作经历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为基础,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所需药品计划清单定期上报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采购。村卫生室不得私自采购药品。(市卫生局负责)

(二)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1、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任务,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强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在核定编制的限额内,按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人员聘用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从2016年开始,分期分批招聘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石家庄市和我市两级财政给予定额工资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

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6年底前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安排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组织所有35岁以下护理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开展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实行定向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3、提高乡镇卫生院设备水平。分别为7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中心卫生院配齐X光机、心电图机、B超、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呼吸抢救、紧急救护等60-150万元的设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急救水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4、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冀政办〔2016〕4号)要求,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6月底前,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三)探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推进市级医院实现“三个双”的目标:

1、建立医院经营双轨制。坚持维护市级医院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症病人抢救保障机制。在保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本着“自愿选择、按需提供、知情同意”的原则,适度开展特需门诊、特需病房、产科陪伴分娩(引产)服务、家庭医护保健、特需护理、特需保健、特需检查、特需会诊、上级医院专家手术等特需医疗服务。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数不超过总床位数的10%。(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2、实行医疗服务双价格。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按比例负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成本加适当盈余、兼顾市场供求情况的定价原则,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3、配备医疗服务双队伍。按照定岗不定人的原则,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岗位和特需医疗服务岗位。根据岗位需求,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两支队伍,医院现有医护人员注重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外聘国家、省、市级专家承担特需医疗服务,医院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保证完成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参与特需服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两支队伍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患者享受规范化、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用上安全、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同剂型同规格单一货源采购。(市卫生局负责)

2、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级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首选药优先使用,全面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五)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阵地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录用、考核和退出机制,完善技术装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好主阵地的作用。每个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专(兼)职人员不低于核定人员编制的30%。每个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人员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市编办、市卫生局负责)

2、搞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继续抓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特别是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3、建立定期体检制度。要建立健全健康体检工作机制,为每个农村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其中45岁以上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市卫生局负责)

(六)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做好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2、推进大病统筹工作。开展参合农民大病统筹补偿工作,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市卫生局负责)

3、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水平,拓宽救助渠道和方式,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救助。(市民政局负责)

四、主要工作进度

我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底前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3月——4月)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部署、启动综合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0月)

1、村卫生室建设

(1)4月至5月:成立专门机构,做好摸底调查;统一建设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选址,确定建设实施方案。

(2)5月至10月: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9月底前项目竣工,10月底前配备医疗设备。

2、乡镇卫生院建设

(1)6月底前,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任务。

(2)7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

(3)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完成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4)9月中旬前,完成35岁以下护理人员全部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报名工作。

(5)10月份完成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并到高等医学院校参加学习。

(6)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安排日程执行。

3、市级公立医院改革

6月份,积极稳妥的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冀政办〔2016〕4号)时间要求,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

(2)自6月1日起,所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

5、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6月份,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村卫生室确定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人员。9月份,落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2)10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电子管理系统安装,为45岁以上居民进行体检,为农村居民建立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

6、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1)4月份,安排部署全市大病统筹工作。

(2)5月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实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1月20日前)

市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综合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总结报告报市医改办;市医改办、市卫生局联合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农村医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写出综合报告报石家庄市医改办。

(四)迎接省、市考核评估阶段(2016年12月)

全面做好迎接省、市考核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区是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发改、编办、财政、卫生、人事、教育、物价、社保、食药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定全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目标包保责任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区、各部门、有关企业,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确保包保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销售、人员竞聘上岗、分流安置及村卫生室建设等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体制机制顺利转型,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的经常性收支缺口主要由我市财政补助,省、市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

新建(含改扩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6年我市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村卫生室建设及乡村医疗设备购置资金补贴,其余建设资金除省、市级补助外,以乡镇区、村为主投资,可采取市直各部门及有关企业扶持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招聘“大学生村医”等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各1/3的比例负担。医疗设备购置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

市财政局要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市政府将根据农村医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并按季进行通报。新(改、扩)建后的村卫生室及医疗设备为村集体资产,各村委会要加强资产管理,严禁资产流失。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加强对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将农村医改主要任务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列入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考核,兑现奖惩,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医改办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工作的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定期进行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农村医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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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经验做法(20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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