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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学习刑法心得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3-03    阅读: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一)
《银行学习刑法、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银行学习刑法、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通过《刑法》及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有助于加强我们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把控和化解操作风险;也有利于我行更好的配合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促进我行完善内控机制,保证银行稳健经营这次学习《刑法》获益良多,心得体会如下:

一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道德修养。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通过对《刑法》中有关金融违法犯罪条款的学习,使我深知自身必须具备的素养:一是诚信,人无信不立。不仅对客户、对经手的每一笔业务,对同事,对监管部门,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恪守诚信也是每一位国行人的工作信条。二是合规守法,合规操作,防范风险,对客户资金安全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三是专业精神。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扎实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从而高效准确的为客户服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二是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风险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互联网化发展速度加快,同时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现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科技犯罪。例如:利用系统漏洞伪

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要加强对不同的岗位职责和不同的岗位权限的严格控制,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还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金融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账户、账表数据的有效准确性,信息核查的真实性。

三要继续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金融业的快速稳定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监督,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法律合规意识,保证业务安全合规,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刑法》的学习,以及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常识的了解,将法律武器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日常业务中,做到对可疑交易和非法交易有高度职业敏感度和洞察力,向客户宣传合法合规知识,改进工作方法,也有利于保障自身利益,防范利益被侵害,以有力的内控促进银行业务安全发展。

这次学习《刑法》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提升自我的平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我们将守法合规意识贯彻落实到日常繁杂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防微杜渐,对本职工作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就是对国家、社会、人民负责,无愧于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的信条。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二)
《金融法规学习心得》

金融业风险防范及法律法规系列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推进,金融业潜在风险不断加大,通过法制完善、法规学习,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是每一位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合规风险等等,作为一名银行柜面服务人员,最值得重视和防范的即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通过一系列的金融风险防范及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有助于加强我们柜面服务人员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把控和化解操作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也有利于我行更好的配合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促进我行完善内控机制,实现内控和外控的有效平衡,保证银行良好经营状态。

此次法规学习培训内容涉及面广,形式多样,让我们对所从事行业的职业道德和监管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律法规知识结构得以梳理和更新,获益良多。所学内容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一是银行职业道德相关内部制度学习,如《XX银行(本部)员工守则》、《XX银行员工行为准则》、《XX银行员工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二是外部监管部门颁发的银行从业人员操守学习文件,如人行和银监会转发的《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三是金融业法律法规常识,涉及《商业银行法》和《刑法》中关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来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人必备的必修课。通过对职业道德相关内部制度的学习,我们深知自身必须具备的素养:一是诚信,人无信不立。不仅对客户、对经手的每一笔业务,对同事,对监管部门,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恪守诚信也是每一位国行人的工作信条。二是合规守法,合规操作,防范风险,对客户资金安全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三是专业精神。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扎实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从而高效准确的为客户服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银行业外部监管是为了维持一个稳定、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和适度竞争,保证国家经济又快又稳的发展。通过学习外部监管部门颁发的学习文件,有利于结合外部监管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自我约束,实现银行的稳健发展。在柜面工作中,每天最直接的和大量资金的往来打交道,更需要过硬的思想素质和更严格的职业准则。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勤勉尽职、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等准则。对客户,除了利用自身业务技能为其准确高效

的办理业务外,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同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遇到利益冲突时,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把操守指引落实到日常工作每一个细节。

金融业的快速稳定发展离不开金融法制法规建设,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法律合规意识,保证业务安全合规,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刑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学习,以及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常识的了解,将法律武器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日常业务中,做到对可疑交易和非法交易有高度职业敏感度和洞察力,向客户宣传合法合规知识,改进工作方法,也有利于保障自身利益,防范利益被侵害,以有力的内控促进银行业务安全发展。

这次银行组织的金融法规学习培训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提升自我的平台,法律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有其运行规则,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离不开法制建设和保障。虽然我们只是数以万计的银行从业人员中平凡的一员,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我们将守法合规意识贯彻落实到日常繁杂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防微杜渐,对本职工作负责,对银行合规经营负责,就是对国家、社会、人民负责,无愧于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的信条。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三)
《学习心得银行》

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1、银行员工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自3月13日,市分行机关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13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过近一个时期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认为当前关键要加强对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选用和教育,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员工放到计

算机操作岗位上;要强化制约,严格计算机密码管理,在级别管理技术上,对不同的行业功能和不同的使用权限要严格控制,修改文件和数据要自动进行登录备查;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柜员离岗必须实行签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金融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账户、账表数据的有效准确性,检测软件的正确性。

2、规章制度的全面推行与严格实施,有助于我们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认真学习,我充分认识到我们作为一个团体的纪律性和组织性,更加深刻地明确了严明的纪律对于一个团体,特别是一个领导班子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秘书处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在学生会的工作中起着桥梁枢纽的作用。如果我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以规章制度中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如何在其他成员中起到表率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及时学习是十分必要的。我作为学生会的一名学生干部会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深切的认识到,作为**的一分子,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身形象,也关系到学生会在整个学生中的形象。 因此,我将在工作上尽全力协助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细心规范地组织好本部的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为三院系服务。每次按时值班,准时参加各种会议,认真记好会议纪录,严格传达好上级下达的各种指示,努力按照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学生会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学生会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制度之于公司” 学习心得 鲁晓燕 制度是一把尺子,是用来衡量评价和约束企业员工行为的尺度标准。员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性,这就要求公司必须规范和约束员工的各种行为,同时又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平台, 保障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而解决各种错综复杂关系的唯一法宝就是企业制度。因此,做为公司的成员,就必须百分之百、自觉自愿地服从和忠于企业制度。 高冲 有了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和贯彻,把企业的规章制度当成自己的前进动力,在行动上好好落实。当然还要有监督,更要有考核、有奖惩。 尹小燕 任何一个集体或者一个团队,都要有一个约束力,制度就是这种约束力的体现。我们学习了公司的请假制度,我理解现在我们公司人员还不多,大家的工作分工不分家,谁要是有私事请假就必须执行公司的请假制度。按照请假、销假制度的要求办,你那份工作好有别人接过来,制度大家都遵守,企业就有了好的开始。 孙晓明 做为新成立的公司学习各种制度是当务之急,在我们的员工行为准则中最重要的二“要素”便是“从我做起”和“人人平等”,企业制度是关系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员工必须从我做起,认真履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制度的实施力度,从侧面反映了公司员工的素质,倘若员工认真履行企业制度,按章办事,那么公司的工作氛围将会井然有序,我们的公司也会有好的发展。反之,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就无法保证,何谈公司的发展、壮大?因此,为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我们在筹建期间就应严格地约束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我相信,这个认真履行制度的过程,也是员工自身素养不断提高的过程。

2009 年 4 月 13 日 XX 行长在 2009 年第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通过学习是我深刻体会到认真学习、不断学习和提高对开展业务的重要性。我作为银行保全条线 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距离总行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不能及时跟进总行战略规划。日前,我行开展了春季除尘行动,我作为行动小组一员,通过对支行的检查,使我体会到,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知识面的严重不足,工作时还是仅凭自己的经验,到了关键时刻就会出现了很多自己不懂的业务问题。因此加强业务学习是十分有

必要的,不学习就没有创造力、竞争力,自身的职业生涯也会受到影响。

自身的成长一要靠自身学习,二要靠严格约束。不能因为业务太忙,而忽视学习,在全员营销的新形势下,如果单纯的熟悉一门业务也是很不够的,不能适应形势以及我行战略发展的需要,所以公司业务和个金业务都要学习,都要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开展营销工作,否则,无法对客户推销自己的产品,那么市场占有率会很低,直接影响到我行信誉(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 ) 以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 加强业务学习,用过硬的业务素质武装自己。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这也是杜绝操作风险,依法合规经营重要的一环。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对政策心知肚明...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四)
《银行违规教育学习心得》

银行违规教育心得体会

近期,!!行开展了《中国!!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学习活动,本人积极认真的参加了分理处组织的集中学习,同时还按上级行要求,利用业余时间重点自学和抄写了《处理办法》中涉及自身岗位的相关章节。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信贷岗位的员工,

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出现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如果不学习《保密法》,不熟悉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内部颁布的《员工违规处罚条例》《信贷新规则》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对于那些虽然重要,但与我们关系不大的可以不去学习或者一知半

解,稍懂大意就可以了。如《国际法》、《国际私法》、《证据法》、《航空器管理法》等等这些我们平时不用或很少接触的可以绕过不学。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过近一个时期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认为当前关键要加强对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选用和教育,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员工放到计算机操作岗位上;要强化制约,严格计算机密码管理,在级别管理技术上,对不同的行业功能和不同的使用权限要严格控制,修改文件和数据要自动进行登录备查;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柜员离岗必须实行签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金融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账户、账表数据的有效准确性,检测软件的正确性。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农行各岗位违规行为的认识,也加强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并时刻告诫自己要严格遵守。同时,我还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前提。加强《处理办法》的学习,不仅是为了贯彻执行上级行的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五)
《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

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

一、引言

银行经营的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而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相对较高的信贷业务,其经营状况如何将极大程度地影响银行资本金的安全,正因为如此,信贷从业人员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避免由于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而使银行遭到损失。同样,信贷从业人员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以其为指导,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行为合法合规,避免操作行为不慎而铸成大错。在本文中,笔者将将结合日常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自学活动,阐述我行信贷业务相关制度的法律依据以及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困惑,进而增进各位同仁对于法律规定的认识,提高对于法律的学习热情。

二、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些自学心得。

(一)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触犯《刑法》的一些行为。 银行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与货币相关的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工作的特殊性与相关管控制度的缺失,可能给某些不法之徒可乘之机,甚至触犯《刑法》,形成犯罪。我国《刑法》涉及到的银行犯罪,尤其是信贷业务犯罪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刑法》第175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严禁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因此,在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核实控制借款人的贷款真实用途,严防

业务营销和受理环节给不法中间人或高利贷发放者可乘之机,使其盗取银行资金用于发放高利贷或转贷他人而牟利,并最终影响我行的声誉。

2、金融诈骗罪。《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为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在我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不良贷款的的处臵过程中,如若发现借款人贷款申请时提供的资料有造假的情况,即可定性为金融诈骗,并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经侦协助不良贷款催收工作。同时,对于内外勾结作案的,法律将严惩不贷。

3、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邮储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因此我行的所有工作人员便理所当然归为国家工作人员。同时,由于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手握“贷款发放权”和参与“三查”的便利,因此,利用银行信贷职务打贷款“回扣”及“手续费”的主意的案件便时有发生。《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我行信贷业务开办不久,面对可能存在的从未有过的利益诱惑,信贷人员定要防微杜渐,时刻保持警觉。我行信贷工作人员要坚持“阳光信贷”的理念,并始终以“八不准”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否则,为了蝇头微利,“一失足成千古恨”,

自毁前程便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了。

(二)、抵押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

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在日常的贷款催收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贷款的保证人为了推卸责任,称借款人有很多财产,在执行完借款人财产前不要对其进行催收。《担保法》第18条规定,与一般担保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追究连带责任担保人保证责任前,无需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处理。我行担保贷款均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贷款催收人员可以不用理会担保人的推卸责任的托词。

2、公司分支机构的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同样,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在银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无效。这也是公司分支机构不能以自身的名义申请贷款的原因。

3、划拨土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我行房产抵押类贷款中,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的,必须考虑出让费的因素,因此贷款成数相对较低。

4、租赁权对于抵押权的抗辩。《物权法》第190天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就是说,如果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承租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已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应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的原则,这就会给抵押权的实现代理不确定性,进而增加抵押物处臵的困难。这也就是我行商务贷款的抵押房产抵押前已被出租,则必须让承租人签订《承租人声明》的原因。

5、最高额抵押权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这也是我行商务贷款额度内支取必须进行详细的贷款支用调查,尤其是对抵押房产状态进行详细调查的原因,否则,抵押权将无法得到保证。在商务贷款贷后检查过程中,信贷员必须密切关注抵押房产是否被查封、冻结等情况,切实防控抵押房产的风险。

6、税收权优于抵押权。在与信贷员的日常沟通过程中,信贷员普遍反映,房产抵押安全性较高,因为有房产作为抵押,且我行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如若发生风险,房产执行后我行贷款将在第一时间得到清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臵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臵权执行。因此,信贷员在贷前调查过程中,对于财务制度和管理较为正规的借款人,应密切关注其纳税情况,分析其是否有偷税漏税的情况,并将税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进行考虑。

7、抵押权实现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个人贷款的抵押权难以实现是现行法律框架下不争的事实,而这主要是国家相关法律人文关怀的考虑所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

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抵押权实现较为困难。因此,我行在房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并要求借款人以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可变现的财产作为抵押。这也是我行商务贷款要求抵押人提供第二套住房,并提供相关承诺的原因。

(三)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对于不良贷款的处臵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保全诉讼时效是保全银行信贷资产的前提和基础,信贷资产一旦丧失了诉讼时效,也就失去了运用法律手段来保全信贷资产的可能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借款人恶意逃债,赖帐不还,故意躲避或拒不签字等问题可能导致我行债权难以在原有的诉讼时效内解决完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延长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六)
《2015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2015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第1篇: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

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

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承诺: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2篇: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自3月13日,市分行机关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13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

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出现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如果不学习《保密法》,不熟悉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内部颁布的《员工违规处罚条例》《信贷新规则》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对于那些虽然重要,但与我们关系不大的可以不去学习或者一知半解,稍懂大意就可以了。如《国际法》、《国际私法》、《证据法》、《航空器管理法》等等这些我们平时不用或很少接触的可以绕过不学。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过近一个时期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认为当前关键要加强对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选用和教育,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员工放到计算机操作岗位上;要强化制约,严格计算机密码管理,在级别管理技术上,对不同的行业功能和不同的使用权限要严格控制,修改文件和数据要自动进行登录备查;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柜员离岗必须实行签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金融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账户、账表数据的有效准确性,检测软件的正确性。

第3篇:银行制度学习心得

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度、银行卡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计算机数据及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要点、银行业务中涉及的金融犯罪罪名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以上六个方面业务基本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严格遵守制度,达到了宣讲教育活动

的预期目的。

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在上级行确定在我行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宣讲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行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是各级行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我行虽然没有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血的教训。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基本制度学习教育,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查找本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执行不够细致。二是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有些新的业务研究不够透彻。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并承诺: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银行学习刑法心得(篇七)
《银行员工反洗钱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招商银行还有一个例子就是ATM机提现,每天提现2万元,连续3天,共支取6万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银行有可能取得证据吗?只是猜想,这类案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虑,应该将大额交易纳入可疑交易调查的重要信息来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证明,如果金额不大,调查取证的价值就不大,反洗钱工作本来力量就有限,纠结于几万元的案件,好像价值不大。我虽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现在盗窃500元以下的犯罪,不进行刑事处罚,法理之间是相通的,反洗钱调查是否可借鉴?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

还有鲁处昨天两个观点,实在叫我摸不着头脑,没有理解好?第一,07年2号令第七条,实际受益人问题,今后将要求银行进行识别。(不能仅通过身份证明文件了解)鲁处举个例子称,江浙两省很多私企为了避嫌,请其他人作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控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这个就比较麻烦,连公司登记机关都无法掌握的线索,要银行去了解,现实中不知怎么去做?个人账户更加讨厌,就说贪污吧,利用人头账户洗钱,银行怎么搞得清实际受益人?鲁处的另外一个例子,外国一个人控制了几十家基金会,也不是没有办法查清吗?

第二,就是银行冻结客户账户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发现客户交易异常,是不是有权限冻结客户账户?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执行冻结措施无法可依,银行又将卷入法律纠纷。反洗钱法也规定,如果临时冻结客户账户,是要由人民银行同意的。

曾几次打电话想与鲁处沟通,怎奈都无人接听,若能再次光临,是否方便给一个能联系上的通讯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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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增长了自身知识,改善了我的知识结构。本次培训主要安排了十个方面的讲题,既包括有具体业务知识,像“新形势下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发展”、“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也包括有宏观方面课题,如“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与稳定”、“当前国际局势热点透视”,还包括有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内容,如“履职能力与创新思维”、“国家公职人员心理问题及其调适”,等等,担任授课人员既有总行领导,也有教授学者,他们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从方方面面帮助我们增长了见识。有些领导、学者还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毫无保留地合盘托出,如此近距离聆听业界权威们的耐心细致讲解,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对于我们基层工作的央行干部真的是非常难得、非常宝贵。众所周知,当前社会是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自身工作中所面临的知识更新频度更快、任务要求更高,此种形势下,此次培训为我们提供

的知识养分,对于丰富我们的知识积累、改善我们的知识结构,促使我们在现实挑战面前游刃有余地做好本职工作,尽管说有些杯水车薪,但无疑是雪中送炭,益处多多。

其次,加强了同行交流,汲取了有益经验。本次培训,还穿插了座谈讨论、工作经验交流环节,这为我们学员相互之间沟通了解、取长补短创造了契机。此次参加培训的150名学员,分别来自全国各地,虽然说我们大家都在基层央行工作,但毕竟,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工作认识上每个人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工作开展上不同单位也会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事实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通过小组座谈讨论,使我对今后如何立足本职岗位高效做好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通过听取大会经验交流发言,使我对一些地方基层央行在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搞好国库业务工作、促进货币政策实施等方面先进的工作经验,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此次培训不仅为我们基层央行工作者搭建起了一个学习知识的平台,同时也为我们打通了一个彼此交流实践经验、共同促进基层央行事业稳步前进的有益通道。

再次,明晰了身份定位,把握了工作方向。无论是在总行领导的授课中,还是学员之间的讨论过程中,[莲山~课件 ]大家都普遍提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中级职称在很多人而言不过是一个“影子身份”。这主要是指我们自身对于“中级职称”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开展工作时很难想到自己是一名中级职称人员,应该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学习、如何更高

  • ·刑法学习心得(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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