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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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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演讲汇报材料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一篇

保障性住房的汇报工作

一、保障性的分类、保障对象、标准等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主要分类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出租或出售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可以说是将公共租赁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定向安臵房

安臵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臵所建的房屋。安臵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2、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条件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城镇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本县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6个月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为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以上条件外,申请租赁廉租

住房时,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

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还没有出台。 二、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阶段一:"安居工程"起步阶段(1995年-1997年)

1995年1月20日出台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安居工程"在我国全面起步,其计划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房,不售给高收入家庭。这一阶段我国住房的主要模式为集资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两种方式,同时实物分房还没有完全取消。

阶段二:保障性住房体系初步确立阶段(1998年-2001年)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标志着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已经全面建立起来。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这是救济性的,基本不需要贫困家庭出钱,完全依靠政府救济。廉租住房的核定标准是"双困标准",即收入和现有住房面积的双困。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这是援助性的,即政府贴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

经验交流材料:赤壁市保障性住房情况汇报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二篇

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 阳光操作

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6日)

住房保障事关民生和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在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加强领导、依法管理、整体推进,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工作体系。目前已经完成廉租房建设100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205户;为290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600万元;落实实物配租426户,切实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领导重视、政府主导,健全长效机制

始终将住房保障作为保民生、惠民利的民心工程,将其列入政府向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来抓。

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每年在常委扩大会、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了规范化的制度体系。通过对22个社区低收入居民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先后出台了《赤壁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赤壁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批流程及工作规程,促进了廉

租住房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三是开展了全方位的政策宣传。通过制作电视专题、开辟电台专栏、发放政策宣传册、业务培训和热线服务等形式,使住房保障政策深入人心。印制《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文件汇编》、《办理廉租住房保障有关程序》6000册,通过“行风热线”解答住房保障问题100余条,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项目推动,落实目标责任

始终把落实中央、省委相关政策精神作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严格按照咸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一是扩大廉租房惠及面。我市廉租住房“十一五”期间整体规划为三个项目,计划完成1600套。其中,2008年赤马港社区三组廉租住房项目600套已完工,今年12月底可以入住。2009年铁山社区三组廉租住房项目400套已完工,并分配到位。2010年砂子岭社区四组廉租住房项目600套,该项目土建部份今年8月份开工,目前1号、2号、4号、7号楼基础建设已经完工;3号、6号楼进入基础施工,5号楼进入主体施工。预计明年7月份完工入住。

二是重点关注棚户区改造。今年,我们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大改造”项目。城市棚户区205户改造完工。林业棚户区计划改造133户,已进入规划选址阶段。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2551户,现已开工建设。

三是积极实施农村危改。今年7月份,我市遭受历史罕见的持续强降雨,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重大灾害。为了确保受灾群众“居有其所”,我们迅速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共改造危房200户,今年9月底所有重建户全部搬进新居。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政策到位

全力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年来,市政府共安排住房保障建设配套资金377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落实配套资金。2008年、2009年新增1000套廉租住房任务,共需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除中央下达的1500万元补助资金外,我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已支付配套资金1540.42万元,同时财政专项安排了1500万元资金,根据工程完工结算后给予支付。今年新增廉租房建设计划安排配套资金1200万元。

二是落实土地供应。市政府明确要求,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时,建立了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把最好的地块用于廉租住房项目,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及时到位,方便弱势群体生活、生产和子女就学。近三年,用于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近100亩,其中今年31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

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市政府将廉租住房建设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享受重点工程优惠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住宅供电、供水工程建设收费参照周边县市标准征收;地勘、地灾、环评等各项劳务性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一征收。同时,对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开标,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按期开工。

四、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打造优质工程【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住房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对住房保障申请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落实“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市扩大内需办公室及发改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督办检查;市纪委、监察局作为廉租房项目联系单位,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好责。同时,坚持“问计于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公布廉租住房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廉租住房分配实行公开抽签摇号,做到公开、透明。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把好资金拨付关,做到专款、专户、专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直接支付。财政部门依据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核实的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清单,通过政府采购和专款拨付,将建设资金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保证资金到位速度,减少资金在途时间,简化中间环节,有效杜绝了挪用、截留现象发生,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并及时备案公布,确保廉租房建设成为廉洁工程。

三是规范工程管理。在强化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强化工序验收,严禁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加强水泥、钢材等建材进场复检工作,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巡视制度,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赤壁市住房保障工作虽然起步早、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经验,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努力将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三篇

互助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汇报材料(2011年5月16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1年7月21日 | 浏览4443 次] 字体:[大 中 小]

互助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十一五”时期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们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廉租房建设工作

2008-2010年,按照省、地安排,我县共建廉租房322套,16100平方米,投资2093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80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0.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27.9万元。全部采取配建方式,其中:彩虹小区配建36套、北山林场家属院12套、原市政公司11套、威乐木业公司5套、阳光酒城小区72套、园丁花园小区24套、农机公司家属院24套、鼓楼花园小区138套。

截止目前,2008、2009年建成的184套已全部安排入住,2010年鼓楼花园小区建设的138套已完成主体后进行室内粉刷阶段,计划到今年八月份竣工并安排入住。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

2009年我县在威远镇西下街七彩泉小区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56套,建筑面积16480平方米,到目前工程竣工后已安排入住。

2010年我县共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828套,建筑面积74520平方米。具体在威远镇西下街村、大寺路村和东沟、丹麻、五峰、南门峡、加定等五个小集镇实施。到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466户,其余正在拆迁安置当中,计划到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棚改任务。

((三)、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我县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198元以下)1924户,5772人,其中:经申请审核享受住房补助的无房家庭累计达1376户,4128人。截止2011年3月,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39万元,每户每月补助资金由161元增加到245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民心工程,县上及时成立了由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工会、

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产局。房产局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牵头单位,抽调专人及时成立了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障办公室职工分片包社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在实施过程中,县计划和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配套资金的拨付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低收入家庭的调查、确定和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土地申报、划拨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工程总体规划有关手续办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搞好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自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把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房产、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做到廉租住房配套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管,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给廉租房建设单位。并派专人对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国家配套资金万无一失,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真正把廉租房建设成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会议制度、报表制度、信息制度及廉租房申请、审批、入住、退出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以简报或报表形式分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及时向海东建设局、县发改局、统计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报送。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考勤考核等,强化了内部管理制度。

(五)强化物业管理工作。

加强对廉租房住户的物业管理工作,是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着重从入住户的家庭人员变化情况、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和入住户进退程序等三方面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和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共同抓好此项工作,给住户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温馨的住宅环境,使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六)加强档案管理。

在做好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同时,我们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以社区为单位,从廉租房建设资料和保障对象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住房证明、

拆迁补偿协议、公示、签订入住协议书等全面收集资料,做到分项目建档和保障对象一户一档。截止目前,对所有保障住房家庭都建立了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比例较大,不能按时到位,给建设单位带来资金上的困难。二是廉租房建设中天燃气接口费、壁挂式锅炉购置费每户近1万元的资金缺口无法落实,影响着工程进度和无房户的入住。三是保障性住房办公资金紧缺,管理设备不足,网络化体系不健全,房管部门与民政部门、社区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给廉租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等等,这些都有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目标任务

按照省、地下达的任务,2011年我县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474套,其中:

1、新增廉租住房3000套;

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0套;

3、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

4、新建限价商品住房50套;

5、城市棚户区改造330户;

6、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4户。

(二)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今年计划完成廉租住房3000套,计划安排如下:

(1)新建和配建廉租住房。计划在博川、合盛、森鑫、环宇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和配建廉租房1935套,户型在50-100㎡之间。廉租住房产权由政府和保障对象按照出资比例实行产权按份共有。50㎡以内按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资金配套,超过部分由入住对象自筹。建安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800元—2100元之间。

(2)计划在合盛、森鑫、华奥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500套,户型100㎡,建筑面积5万㎡。

(3)收购廉租房。计划在鼓楼小区、园丁小区、滨河丽景小区、宏鑫小区收购廉租房565套,户型面积在50-100㎡之间,按照市场价收购,中央和省财政拨付收购价款的70%,收购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800元至2100元之间。

2、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要求,可以将外来务工租赁房、师生公寓,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企业职工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等多种模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011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00套(包括2010年公租房任务300套),具体分配如下:

教育系统1428套,建筑面积42840㎡,户型30㎡/套,其中:二中(新校区)师生公寓448套,三中师生公寓134套,民中师生公寓146套,安定初级中学师生公寓350套,威远初级中学(红崖村)师生公寓350套。

经贸系统576套,其中:青稞酒集团公司200套、鼓楼水泥有限公司132套、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套、青海博川矿业开发公司144套。

乡镇机关干部周转房230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66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3、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任务330套,建筑面积3万㎡(100㎡/套)。计划安排在:

(1)示范村120户。其中:东沟塘垃、丹麻索卜滩、哈拉直沟师家、加定浪士当、东和麻吉、台子下一6个村各20户。

(2)乡镇政府所在地210户。其中:五峰、南门峡、加定、丹麻、东沟5个集镇各42户。

4、着力抓好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计划在鼓楼小区实施限价商品房任务50套,价格控制在1950元/㎡以内。在园丁小区实施经济适用房40套,价格控制在1900元/㎡以内。在加定镇桥头村(北山林场)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54套,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政策,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谏言献策。

(二)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社区、民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社区走访调查,或通过调阅全县住房状况档案,调查清全县低保住房困难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顺利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出台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关政策,为顺利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四篇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天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 波 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天星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基本情况 天星是**县第一大镇,位于县城东北的洛泽河沿岸,镇政府驻地距**、

**、**县城分别为 36 、 35 和 60 公里,区位优势明显。镇内设有内昆铁路 2

级火车站—**站,年进出旅客流量达 10 万人次,货物吞吐 30 余万吨。集镇现有

常住人口 8000 余人,其中城镇户籍住户 1515 户 3589 人。 2010 年落

实到天星镇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是 20546 平方米,设计建设保障性住房 400 套 。

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县泽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标获得开发权,从 2010 年 12

月开工以来,目前已 经完成 4 栋楼的基础工程,其中包括两栋楼地面一层建设工作已

经完成, 计划在今年 12 月 31 日完成主体建设工程任务。 二、主要工

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组织领导,我镇成立

了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指挥长,党政办、国土所、财政所、安监站等站所为成

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组,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中,领导组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工程建设

情况,查看建设进展情况,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工程建设以来,领导组深入工地检查

10 余次,召开专题会议 2 次,解决建设中的水电路等困难和问题 20 余个,有

效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市场调查到位。

民族自治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五篇

***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30日)

各位领导:

2012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建设局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始终站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抓住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支持的历史机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2012 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 4472套,实际建设4514套,占目标任务的100.1%。其中:

(一)公共租赁住房。修建公共租赁住房3400套17万平方米,总投资4.25亿元。分别由16个乡镇、建设局和公安局承建。其中:县城修建公共租赁1378套11.0306万平方米,投资2.8074亿元,共10幢,位置确定在县城城北新区;各乡镇修建2022套,建筑面积5.9694万平方米,投资1.4426亿元。开工率100%。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主体建设,9个乡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县城城北新区修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进入主体一层施工,部分正在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08亿元。 1

(二)廉租住房。修建廉租住房636套,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投资7302万元。分别在县城城北新区和***镇建设。其中:在县城城北新区修建432套2.16万平方米,投资4752万元,共4幢;在****镇修建204套1万平方米,投资2550万元,共4幢,开工率100%。目前,在县城城北新区建设的432套正在进行主体七层施工;在炭山岭镇建设的204套正在进行主体五层施工。完成投资3200万元。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局在县城城北新区修建经济适用住房70套0.7061万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共1幢。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四层施工。完成投资1050万元。

(四)城市棚户区。由建设局和***种羊场承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08户4.35万平方米,投资9990万元。其中:建设局修建216套2.45万平方米,投资5012万元,共2幢;***建设192套1.9万平方米,投资4978万元,共4幢。开工率100%,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400万元。

今年,我们在抓好新建项目的同时,抓紧实施2011年续建项目。

2011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070套,实际建设1074套56606平方米,总投资15815万元。其中:下达廉租住房960套;经济适用房60套;公共租赁住房50套。实际建设情况为:

廉租住房960套48000平方米,共投资90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3952万元,省级补助740万元,县级自筹110.4万2

元,其余资金从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归集资金中解决。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

经济适用房36套2926平方米,投资53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入住对象自筹解决。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

公共租赁住房50套25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中央补助104万元,剩余资金通过县级财政筹集和共有产权出售归集资金解决。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

另外,2012年,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423.6万元,已下拨到位389万元,计划向1200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目前正在审核公示阶段。

二、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有序

为了加快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保证工程质量,县委、县政府分别在今年5月21日和6月15日,召开了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会上分析了形势,明确建设目标,靠实建设任务,提出建设要求。在工程实施工程中,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县长办公会、县直各部门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会议,切实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困难和问题。先后解决了比较棘手的:改迁高压供电线路5公里、通信光缆线路

3.6公里、军用光缆线路20米。确保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保障性住房建 3

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四位一体”捆绑责任制,层层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责任制,举全县之力推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注重科学规划设计,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制定了我县“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根据建设规划,遵从“占地不多环境好,户型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好”的原则,对每一个单体建筑的户型面积、使用功能、外观造型、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既控制户型面积,又优化使用功能,同时还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建造成本。三是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的生命线,速度服从质量。为了把保障性住房建成优质工程、责任工程,实现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我们严格工程建设管理,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并充分发挥质检、监理、安检等相关监督部门的作用,现场跟踪,全程监督。并建立了项目工作组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建设系统抽调30余人,实行一幢楼一个工程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到人,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实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无缝对接。四是统筹安排,通力配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先期与供水、供电、供暖、电信等部门进行协商,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紧紧与以上部门配合,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功能齐全,水、电、暖、通信等畅通的惠民工程。

三、住房保障分配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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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成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分别解决不同住房困难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我县区域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外地来我县工作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廉租住房主要解决无财政供养人员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棚户区改造主要解决城市危旧房区域内居民的住房。

在分配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严格把关,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审、三监督、二公示、一审批”的工作程序筛选保障对象。对举报家庭实行再次审查核实,对审查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当即通知申请人后取消其资格。同时,还建立了一户一卡一档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础数据档案。截止目前,已建立了1932户入住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档案;1200户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的档案。2008年,建立了E祺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并与省、市E祺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四、廉政风险防范多措并举

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程序规定严,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出现骗购骗租、弄虚作假、利用权力侵占保障性住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现象,我 5

2016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推动城乡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目标,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任务目标

2016年,计划安排住宅建设用地59.2亩,其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和商品限价房建设用地9.54亩,达到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15.96%。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任务目标是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60套。

三、总体思路

(一)对于低于城镇居民平均人均年收入标准0.8倍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扩大到1倍以下。

(二)对已竣工或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试行租售并举,以解决配套资金困难度现状;对今后建设的廉租住房则试行合作并建(即保障户与政府共同出资)的方式,以解决建设资金;同时积极吸纳社会投资,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三)限价商品房和廉租住房实行统一建设和配建相结合。其中,统一建设是指由县政府统一征地并组织建设;配建是指在项目用地中,由土地使用人根据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按规定比例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国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由县住建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基层走访调查或通过调阅全县住房状况档案,调查全县低保住房困难和低收入(0.5倍、0.8倍、1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全县近期保障性住房规划提供良好条件。

(二)制定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通过调查摸底所提供的基础性数据、资料,依据住房保障范围和廉租住房建设、商品限价住房建设、危陋住宅改建等任务提出的需求,由县住建局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规划设计上抓好落实。对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要明确规定建设区域和土地面积。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规划许可和项目备案。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要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县城不同区域安排建设项目或配建项目,努力为低收入家庭工作、生活、子女上学提供便利条件。

(三)制定建设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制定规划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并制定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制定建设方案,快速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办理项目手续。对列入建设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审批、建设用地、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联合审批、一站式办公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二是抓好工程建设。逐一落实项目建设计划,完善建设程序,确保早日开工建设。县住建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建设现场,强化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争取项目尽早竣工投用。

(五)落实建设资金。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县住建局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住房保障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县财政要安排专项配套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利用现有或开拓新的融资平台,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合作机制、争取信贷支持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营造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制定政策,扎实推进。县住建局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年底按时完成任务。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县长郭新耀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崔玉民同志任副组长,县住建、监察、国土、发改、财政、审计、民政、国税、地税、环保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保障性住房推进组织,报县政府。

(四)明确责任,强化协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惠及广大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规划选址、项目建设等推进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有关建设补助资金;县监察局负责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工程建设用地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并配合县住建局做好争取资金的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督;县审计局负责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的审核等工作;县国税、地税负责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优惠税收政策;县环保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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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常德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七篇

一、保障原则

(一)阶梯保障、循序渐进的原则。住房保障实行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住房最困难群体基本需求的原则,逐步覆盖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并轨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一是对并轨前原廉租住房对象的需求优先满足;二是对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合理制订轮候规则,保障住房困难持续时间更长、经济状况更差的家庭优先获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保障资格每年复审一次,对于因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

(三)差别化租金、租金减免的原则。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按相关区域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城镇低保家庭采取租金减免;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

(四)整合资源、统一受理的原则。整合原有的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窗口、审核准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县住保办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

二、保障方式、申报条件及保障标准

(一)方式一: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1、保障对象: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县城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

2、申报条件:具有县深柳镇、大鲸港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在本县工作居住;经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供监护人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3、保障标准:(1)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一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4.5元,租赁补贴标准135元/月;二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4.5元,租赁补贴标准180元/月;三人以上(含三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4.5元,租赁补贴标准225元/月。(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3.5元,租赁补贴标准105元/月;二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3.5元,租赁补贴标准140元/月;三人以上(含三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每平米补贴3.5元,租赁补贴标准175元/月;(3)人口核定标准:按照县城区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进行核定。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4、受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属社区住保窗口。

(二)方式二: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

1、保障对象:低保、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2、申报条件:(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申请人具有深柳镇、大鲸港镇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单身家庭收入1100元/月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收入1000元/月以下,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收入900元/月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在本地实际居住(在外务工人员不在申请范围之内)。(2)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在申请地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医保一年以上;县城区无住房。(3)引进人才:具有组织、编制、劳动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28周岁以上单身人员(与配偶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除外)或已婚未分户家庭可单独申请;65岁以上的老人需有子女或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纳入保障范围;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农村户口的须核查农村宅基地和安置补偿资格,一方为异地户口的需出示异地住房、收入、财产及住房保障情况等相关证明。

3、保障标准:(1)保障面积标准:两人及两人以下家庭配租50㎡以下的一室一厅;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配租60㎡以下的二室一厅。(2)租金核定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具体标准由物价、财政、房管等部门研究确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4、受理地点:县政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三、申请资料、受理审核程序

(一)申请资料。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证明、婚姻证明、住房证明(含直系亲属住房证明)、收入证明,城镇家庭申请人无工作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或镇民政部门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或退休证明。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社保、医保缴费证明等资料。

3、引进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或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应证明。申请租赁补贴的还须提供承租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登记证及租房合同。

(二)受理审核程序

1、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在指定的政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租赁补贴在申请人所属社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审核工作涉及各部门的,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在15日内完成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信息查询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户籍、身份信息、购置车辆信息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进行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对社会保障(含机关、企业)信息进行审查;

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信息进行审查;

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住房信息进行审查;

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收入信息进行审查;

县房管局国有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所对申请家庭租赁国有直管公房情况进行审查;

申请人所属社区对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审查。

2、初审及公示。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所属社区或单位就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婚姻、车辆、经营、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保障部门,公示有异议的由受理窗口书面通知申请人。

3、审核。县住保办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组织镇民政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公示。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终审时间(以电脑备案为准)进入轮候库并公示轮候序号,受理窗口发给申请人轮候序号,申请人也可在申请点查询。

四、配租管理

(一)配租原则。一户家庭限承租一套保障性住房。二人及二人以下家庭原则配租一室一厅,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原则配租二室一厅。家庭关系为父女或母子且子女满7岁、兄妹的二人家庭配租二室一厅。合租方式的为两室一厅。单身人员配租最小户型住房。

(二)摇号配租。根据保障性住房房源、户型、面积等情况,县住保办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在确定的轮候序号中按110%的比例公开摇号配租,接受公证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通过摇号获得入住资格的,县住保办发放《入住通知书》,未获得入住资格的,下轮直接配租。

(三)签订合同。申请人收到《入住通知书》15日内,到县住保办指定的房屋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需重新申请。租赁合同为示范文本,租期1-3年,租赁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结构、设施设备;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其他约定。签订合同后,配租对象持《入住通知书》、《租赁合同》,3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腾退房源分配。对现有的公共租赁住房腾退的闲置房源,5%以内由县住保办按轮候序号自行分配,5%以上的闲置房源纳入下轮摇号配租。

五、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住办负责解释。其他乡镇、县直单位、园区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本单位、本企业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供应,纳入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申报程序、租金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本方案另行制定。

附注: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申请地有二套50平方米以上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3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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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廉租房申请书承诺书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八篇

廉租房申请书承诺书

尊敬的东兴市政府房改办领导:

我原是防城区东兴第三招待所一家国企职工,在东兴三招服务工作中已过十多余年,(户口在东兴),在国家体制改革后,三招属于企业性质,不复存在,我也随后转入东兴镇中山社区管辖,成为东兴镇中山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位居民。

我婚后丈夫陈红堂(江平镇劳动路69号)是个无定业人员,过去一直随我居住单位宿舍,单位关闭后,我也下岗了,宿舍也拆迁了,(丈夫家里无住房,现在也无房产了),下岗后,住房得不到安置,只好在外面租住,后来在亲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们来到了市人民医院做了临时工,生活暂时安定下来,可工资不多,供女儿读大学,这样我们是无能力买得起高价住房的。幸好国家有政策照顾下岗职工、困难户、低收入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居住,现我向贵办申请,恳请贵办根据我俩的实际住房困难给予解决一套住房为盼。

至此

敬礼

申请人:丁爱珍

2016年3月4日

廉租房申请书

尊敬的隋阳阁居委员会领导:

我是你们社区的王莉,现年38岁,1976年4月30日出生,我患有精神残疾,长期靠服用药物来维持自已的精神疾病。我于2016年11月19日结婚,后因丈夫的嫌弃,我于2016年2月26日离婚;现租房在天义厂内,靠我66岁的老母亲照顾,我又无固定收入,属于社区内的低保户,由于我个人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居住的实际情况,恳请政府为我申请一套廉租住房,贵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16年9月2日

廉租房申请书

**社区:

本人**年生,系***镇**村居民,***年至**年在***工厂做工,2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系,***年生,系**镇***村人,无固定职业,家务农,200*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现年8岁,就读于**县**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失败,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年8月和200*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200*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1*年**月**日

廉租房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伊金霍洛旗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伊政发〔2016〕24号)、《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伊政发〔2016〕64号)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情况及固定资产、纳税、车辆及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申请的保障性住房,以后将不得再申请。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廉租房申请承诺书

本人(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因申请住房保障,现做以下承诺:

1 、本人为申请家庭推选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本人的承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承诺;

2 、本人提出的申请和申报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不虚报、不隐瞒;

3 、本人自愿接受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金融证券及工商营业纳税等财产收入情况予以核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4 、在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期间,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家庭住房面积发生变动时,保证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居委会可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单位报告;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本人及家庭自愿退还已发放的租金补贴,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家庭成员承诺签名

二〇一 年 月 日

2016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3篇
保障性住房工作交流材料 第九篇

第1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部署的党建和行业工作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建工作平台和行业工作平台有机结合,使党建促行业发展,使行业给党建添彩,党建与行业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思想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解决党员干职工能办事的问题。

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始终把党员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一是有计划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今年,我局制订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并确定了每个星期五下午为党员职工学习日,做到了真学实学。每一次集中学习都安排一位班子成员主讲学习。学习的内容丰富多彩,既有政治理论,也有业务知识,还有工作交流探讨。学习的形式灵活多样,既有专题讲座如邀请老干部讲红色革命史,也有工作交流探讨。如,如何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程序和配租条件,如何使部门窗口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等。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寓学于乐,变被动学为主动学。我局利用市局组织的演讲比赛和技能大比武活动的机会,把全体干职工的学习热情都调动起来了。在参加市局竞赛前,我局自行组织了演讲比赛和各项技能大比武活动,比赛项目比市局多一项,增加了商品房登记备案业务。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邱一平亲临白蚁防治现场观摩指导,我局在参加全市房管系统大比武中取得佳绩获总分第一名。

通过加强对党员干职工的学习和思想建设,促进了党员干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而且通过一些学习活动党员干部职工的人心也更齐了,干工作的劲头也更足了,是解决党员干职工能办事的重要途径。

(二)抓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机关,解决党员干职工愿办事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机关。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和党员股级以上干部认真查摆自身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如,局班子成员不熟悉情况靠前一线工作不够的问题。局班子全体成员到白蚁防治现场、房屋测绘现场听讲解看灭治看测量。二是通过“进村入户”“进社区”“进企业”“三个全覆盖”平台,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我局包了一个村(三都村)、共驻共建一个社区支部(城北社区支部)、帮扶联系一个重点企业(同声木业)。三是围绕行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改落实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如为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我局组织了走访重点企业活动,为社会评议我局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机关,解决党员干职工愿办事的问题。

(三)抓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廉洁型”党组织,“廉洁型”机关,解决党员干职工不出事的问题。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结合人员分工,在定工作目标与任务的同时,将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领域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预判,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与各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形成了“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2)强化督查监管。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局班子每个季度专门听取一次督查情况反馈,在此基础上,列出整改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将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勾。

(3)注重党纪法规学习。按照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集中组织廉政教育学习,适时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触动干部心灵,使全局上下均能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时刻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

(4)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首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机关管理、财经纪律、窗口办事等系列工作制度;其次,充分发扬民主,对重大行政许可、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标的的界定、保障房分配、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等四大类共十六项工作内容执行了一律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议事规则,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的操作。

俗话说:“人无完人”,单位亦是如此,实事求是地讲,本单位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漏洞与偏差,主要体现在:

(1)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比如: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面,还存在原始资料不齐全,极个别的费用用白条入账的现象。

(2)制度执行上还有一定的偏差。比如:涉及干部高温补贴及其它专项工作性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把关不严的问题。

(四)通过抓党员发展工作,增强组织活力,切实解决党员青黄不接的现象。

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20人,其中:50岁以上党员15人,严重的青黄不接。为此,近年来,局机关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结对培养青年活动。今年,我局有6位青年职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全部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解决党员青黄不接的现象奠定了基础。

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及特色工作

(一)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有突破,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

2016年,通过年审清查,退出住房租赁补贴对象120户,新增补贴对象41户,退出实物配租住房6套。

(二)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有突破,通过省一级档案达标评审。

2016年,我局产权档案室建设通过省厅、市局相关领导和专家评审,获得94.3分的高分。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有突破。

2016年,我局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申报廉租房的必备材料要件,促进了我县房屋登记备案工作的开展。2016年,新增房屋登记备案住房405套,得到县综治办的表扬。

(四)信息化建设有突破。按照《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有序实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产权档案扫描、产权档案室省一级达标等前期基础工作。

(五)物业管理取得新进展。今年来,我局把物业管理作为重点整治和加强工作来抓,一是与城管、社区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县政协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专项调研活动。为此,今年我县物业管理,在小区环境和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上取得新进展。

(六)按照省市的时间节点要求较好地完成保障性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七)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力求高起点,高标准,全面完成了我县房地产业志(1991-2016年)编印工作。

(八)2016年我局参加全市房管系统技能大比武创佳绩,获总分第一名的成绩。

(九)我局以下工作2016年度在我县创先争优:

1、综治、计生、信访、党建、社区共建等工作;

2、行政服务和服务窗口建设;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一是认真抓好2016年新建96套公共租赁住房、22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和90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按省、市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已竣工保障性住房的配租工作及配租后的廉租房小区管理工作。2016把中等偏低收入居民、新就业人员、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公开摇号程序完成2016年度400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永惠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作用。充分利用住建部、国开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精神,做好225套棚改安置房建设的融资资料报送工作,同时拟将小户型和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重要的安置房房源,最大争取国开行的融资支持,一方面减轻县财政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可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

(三)进一步规范房和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2016年以来,我县房地产市场急剧升温,导致商品房严重供大于求。我县2016年以来。共发入商品房预售许可3589套,截至目前只商品房备案920套,库存2669套。为此,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发改、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根据商品房市场保有量和社会刚性需求制定计划和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二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防止“烂尾楼”发生;三是加强物业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解决业主不缴费和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在棚改工作中,加大货币补偿的力度,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五是积极落实省住建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扶持力度。

(四)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机构建设。一是力争县委政府的支持,结合“三定”方案,充实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局机关应增编增人,局属单位引进白蚁防治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共2人,以满足工作的最低需要。

(五)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让信誉好、服务优、软硬件设施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淘汰和兼并差的企业。建立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制度,明确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开发建设与日常管理服务责任,以减少开发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建立“社区为主、属地管理”物业管理新机制,强化社区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及时化解物业管理中的各种社会矛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廉租房小区管理,把“幸福家园”廉租房小区作为住宅小区管理的示范工程进行创建。把“皇庭御景城”打造成为物业管理精品楼盘。

(六)按省厅和市局要求,分步实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县政府的支持按规定把投资费用列支财政预算。

(七)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市局部署要求,做好房屋登记机构变化和登记业务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2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会议安排,现将2016年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

2016年,我按照抓好党建“主业”,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始终牢记一个定位、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个重点:

(一)牢记一个定位。即牢记“抓党建是书记的主业”这个定位,把基层党建纳入全乡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全年共15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安排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7万元,用于配套安排支持村级办公场所建设5万元,配套党员活动经费6万元,提高村组干部工资3万元,配套为在职村干部买养老保险3万元,年初与各基层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并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体系。

(二)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党员常态化教育平台。乡党委制定了每周一班子学习例会制度,机关干部周二课堂制度,每周二上午机关干部轮流为大家讲课,结合自身实际,既讲政策理论、业务技能,也谈人生感悟、观点见解,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思想工作能力水平,一年来,已组织开展《公共安全课》、《信访知识》、《土地法》、《城乡规划法》、《农作物病虫防治》等专题讲座32场次,成立了“农民技术之家”,每月定期为农村党员和创业群众讲授农业科技知识,深受干部群众欢迎。二是搭建了党组织服务平台。乡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村建立便民服务室,组上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方便办事。在每个村成立了党员义工帮扶小组,帮扶创业青年申请免息贷款65万元,帮扶养果子狸专业户王义华申报了特种养殖许可证。组建了一批协助村两委抓社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其中公益事业议事会,在港西公路启动前期,发挥议事会的协调服务作用,顺利快速做好了沿途群众的征迁工作。这一做法分别在《日报》头版和《当代》及《日报》刊登报道。按照一个村一名班子成员、一个站(所、办)、一支服务队,实现常态化服务,并建立解决问题台帐,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50多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起。

(三)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了“村组细胞强基工程”。根据各基层实际改变党组织设置形式,组建类别党支部,党支部中组建类别党小组。并把党员引导加入到各种社会组织党中,延伸党组织的触角,实现各块工作都有党员参与、党员引领,大大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利用换届和整顿软弱涣散村时机,选配了两个优秀中青年担任村书记,达到了强基的效果。二是突出抓好了“百姓档案工程”。以县里“千名干部下基层,进村入户”为契机,组织了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小分队,组织义帮、义工、义疗、义演等系列“连心”活动,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制定了民情摸底表,把每家每户的信息收集完整并录入电脑形成民情档案,让干部随时能对群众的情况了如指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突出抓好了党员模范工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下大力气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评出了3名基本合格党员,分派了优秀党员干部一对一进行帮教整改。活动中推行“做龚全珍式好干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员典型,有带领群众扑灭山火的70岁老党员闻玉兰,有义务修路的党员戴训英,有义务为农民群众送化肥的摩托干部吴济文,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和教育了全乡广大党员干部。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班子不强机制不活。部分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村组一级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比较薄弱。在党建带团建、带妇建上,无论是班子配备还是作用发挥都存在不足。团组织和妇女干部少,且都为兼职,活动开展不多,为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服务维权的意识也不够强,主动性和创新不足。建立的社会组织机构服务平台,缺乏参与和管理手段。对于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表现为学习形式单一,管理机制老套,机制不活,评价体系不完善。

(二)农村党组织活力不强。农村党员结构老化,32岁以下年轻党员只有18%,是党员身份的村民小组长不到20%,农村党员队伍整体老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外出务工党员普遍,一些社会组织缺少得力的党员参与管理,显得活力不够。

(三)服务群众措施不够。在服务群众方面是还是老办法,创新工作方法不够,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推进上措施不力。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由于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和作风不实,导致服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四)工作保障条件不力。省市县各项党建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挪用,主要用于提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基本报酬和补助、农村党员经费,以及投入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和支付离任老干部工资;乡配套不足,增长幅度慢。村级经济普遍薄弱,村级组织负担重,多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和跑项争资。

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乡党委书记,我负有主要责任。深刻剖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观念认识上有偏差。平时对上级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投入精力多、看得重,没有像抓招商引资、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工作那样来抓党建。抓党建工作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没有做到持之以恒、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平时跑县里多,沉下身子到村党组织和农户家中座谈调研少,究其原因还是自己功利思想、浮躁心理作祟。

(二)经费投入保障不足。村级转移支付平均每个村每年约7万,只够勉强支付村干部工资,乡级财政支持的党建经费也有限,薄弱的村级经济成为经费保障的另一短板。少数基层党支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投入不足时,不愿意花更多经费投入到组织队伍建设上,同时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时存在走过场现象。

(三)调研解决问题不多。平时忙碌于一些具体事务,较少抽出更多时间学习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听汇报和学文件多,深入调研系统讨论少、落实少,多是见好就收,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没有形成系统的党建小结。对于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缺少及时有效措施去一线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今后,我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抓牢具体工作,力促队伍结构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健全、服务功能更完善、保障条件更充足。

(一)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目标管理。做好书记抓书记。从我做起,狠抓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坚持年初签定责任书,年中有督查、通报,年终有“双述双评”和总结。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日志,每月调研一次,建立整改台账,推进整改。紧抓党务工作队伍,明确分工和挂点,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集体抓党建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完善党委考核村级支部建设和村“两委”干部个人评价体系,对抓党建得力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抓党建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建强党员队伍充实基层班子。充实农村党员队伍,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发展党员按照“双严双实”要求侧重从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农民工和优秀退伍军人中培养,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机会,选优配强班子,把那些年纪轻、创业能力强,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中来。

(三)完善载体强化党组织服务。继续抓好百姓档案这个“连心”平台。实现进村入户常态化,了解村情民情,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完善村组细胞强基工程内涵,注重社会组织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细胞组织功能。

(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创新学习教育平台,将推出以会代训和集中学习、集训的新形式,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理论教育,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评价考核体系。

(五)加大投入强化基础保障。确保上级2016年党建工作经费不挪用不截留,乡本级追加配套,在提高村干部报酬方面追加3万元、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方面追加1万元,细胞工程中的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方面预算1万元,切实保障村干部报酬人均每年由1.2万元增加到1.5万元。每年定期对各村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党建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2016年城管执法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文明执法、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执法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中心,在综治工作诸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现根据上级的要求,将履行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综治工作能力

城区社会治安形势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影响我县对外形象,由于城管执法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社会基层,管理的对象大多是基层中的弱势群体。因此,综治任务十分繁杂艰巨,我作为县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工作责任人之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相关改革举措仔细研读,把握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把综治工作作为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经过全队上下的共同努力,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大事,在工作中提高了治安防范能力,营造了一个祥和的城市管理环境。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综治工作,按照综合执法局制订下发的2016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将全年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使综治工作有章可循,要求各中队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实际工作中逐项对照落实,要按照规定和法律程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将主要精力放在市场和各学校的周边,在保证市容的同时,最大可能的保持区域稳定,减少矛盾发生。

三、妥善处理群众上访,积极关注民生

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方面,强化办理责任,各类矛盾交由所辖中队认真处理,全年处理信访案件80余起,涉及违法建房、环保、市容、占道等方面,百分之90办结。

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是综治工作的重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及时制定矛盾排查工作方案,摸排各阶段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对摸排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所有矛盾纠纷均定期上报,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了解处理,经过大队人员的共同努力,有力地促进了城管执法工作稳定。

今年以来,综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上级领导重视与支持、有关部门配合和全体执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各职能部门并肩作战,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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