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 招生章程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12 阅读: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内容。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周六、日除外),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5,电话:(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7819345,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北京博飞教育中心 1 网址:
传真(0592)5703106)。
广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 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 0370)
筲箕湾分社:香港筲箕湾南康街18号天悦广场2楼2003铺(电话:2535 6726)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 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广福道128-130号地下(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 (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2305室,电话:2542 4811)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853)28563033)
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4.报名方式
北京博飞教育中心 2 网址:
2014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
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内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北京博飞教育中心 3 网址: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答题方式
2014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三、录取
6月中下旬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北京博飞教育中心 4 网址:
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
北京博飞教育中心 5 网址: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二: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8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5年有85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99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两种:普通招考、推荐免试硕士生(推荐免试硕士生拟招收20人左右)。
一、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方式:
①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两名相近专业副教授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两名相近专业的教授书面推荐。
③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推荐免试硕士生方式:
①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
澳门地区:澳门大学;
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②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二、报考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
2、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至12月。
(2)报名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④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⑤体格检查报告;
⑥报考费500港元。
⑦在报考材料的姓名处用简体中文书写自己的姓名。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4)填报志愿:
①考生只能填报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专业。
②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可以申请为港澳台人士设置的奖学金。
2、推荐免试硕士生: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15年4月
(2)报名网址:在我校研招信息网(
(3)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邮件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ruc.edu.cn):
①网上报名后,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姓名处用简体中文书写自己的姓名。
②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的二寸照片;
④大学本科成绩单;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三:2013年中科大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2年6月28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目录
一、学校介绍 ................................................................................................................................... 3
二、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 4
(一)管理学院 ....................................................................................................................... 4
1、学院介绍 ..................................................................................................................... 4
2、招生专业介绍 ............................................................................................................. 5
①工商管理硕士(MBA) ....................................................................................................... 5
②工商管理博士(DBA) ........................................................................................................ 6
(二)公共事务学院 ............................................................................................................... 7
1、学院介绍 ..................................................................................................................... 7
2、招生专业介绍 ............................................................................................................. 9
①法律硕士(JM) .................................................................................................................. 9
②公共管理硕士(MPA) ..................................................................................................... 10
③项目管理硕士(MPM) .................................................................................................... 11
(三)人文学院 ..................................................................................................................... 12
1、学院概况 ................................................................................................................... 12
2、招生专业介绍 ........................................................................................................... 13
①新闻与传播硕士(MJC) .................................................................................................. 13
(四)软件学院 ..................................................................................................................... 15
1、学院概况 ................................................................................................................... 15
2、招生专业介绍 ........................................................................................................... 16
①软件工程硕士(MSE)...................................................................................................... 16
三、招生简章 ................................................................................................................................. 18
(一)报名 ............................................................................................................................. 18
1、资格 ........................................................................................................................... 18
2、报名时间 ................................................................................................................... 19
3、报考地点 ................................................................................................................... 19
4、报名手续 ................................................................................................................... 20
5、填报志愿 ................................................................................................................... 21
(二)考试 ............................................................................................................................. 21
1、初试科目 ................................................................................................................... 21
2、初试地点、时间 ....................................................................................................... 22
3、复试地点、时间 ....................................................................................................... 22
(三)录取 ............................................................................................................................. 22
(四)入学 ............................................................................................................................. 22
(五)学位 ............................................................................................................................. 23
一、学校介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1958年9月创建于北京。建校后,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急需的新兴科技领域设置系科专业,创造性地把理科与工科即前沿科学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注重基础课教学,汇集了严济慈、华罗庚、钱学森、赵忠尧、郭永怀、赵九章、贝时璋等一批国内最有声望的科学家,建校第二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着力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等一系列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意识的教育改革措施, 并一直得到国家的重点建设,很快发展成为国家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是国家首批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大学之一,也是唯一参与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大学。
目前学校有2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MBA、EMBA、MP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18个领域)、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个中科院重点学科、1个安徽A类省重点学科、19个安徽省B类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筹)、
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合肥)、蒙城地球物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34个国家和院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 现有专任教师1162人,科研机构人员286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9人,教授450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646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聘请了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丘成桐、R.F.Curl、Eugene Garfield Charles等一批世界知名科学家为名誉教授、名誉博士和客座教授。在校学生15500多人,其中博士生1900多人,硕士生6200多人,本科生7400多人。本科生生源和培养质量一直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在过去50年,中科大秉承品质至上的教育理念。到2011年底,大学毕业的五万名学生,其中42人最终成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超过七成的学生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当选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的人数在中国大学排名前几位。
二、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管理学院
1、学院介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95年6月。使命是“创一流成果服务中国,育一流人才建设中国”的办学理念。目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统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
为国家一级重点(培育)学科,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省级一级重点学科。下设工商管理系、管理科学系和统计与金融系,以及EMBA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MPM教育中心和高层管理研修中心(EDP)。
管理学院自建院以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团队,包括一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两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一名海外及港澳青年基金获得者,一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四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获得者。还聘请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作为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近年来管理学院新增科研项目的比例和发表国际论文的数量在全国高校管理学院中名列前茅。
学院一直遵循着交流、开放和国际联合的办学原则,与北美、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香港及台湾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毕业生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实际工作能力强,多数毕业生现已成为企业的高管、政府的骨干、社会的精英,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杰出的成绩。
2、招生专业介绍
①工商管理硕士(MBA)
中国科大MBA教育始于1998年,累计招收学员6000多名,毕业学员4000多名,800多名毕业生走上企业高管岗位。毕业生主要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四: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
面向香港、台湾、澳门招收研究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2001年之前,学校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2001年9月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拥有卓刀泉校区(校本部)和藏龙岛校区(分校)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98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室内室外运动场馆及教学楼、实验楼,教学训练科研设施先进、齐全,建有数字化图书馆和千兆校园网,图书馆藏书达97万余册。 学校现设有9院1系3部2校等15个教学单位,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经济学、表演、教育技术学、英语、休闲体育、体育装备工程、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本科专业20个。有3个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建成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课程,有2个湖北省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是全国最早培养体育学研究生的单位之一。目前,拥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2个,共有博、硕授权点18个,是全国硕士生培养规模最大、专业点最多的体育院校之一。2006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学校取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2010年学校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000余人,研究生1000余人。此外,举办了独立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目前在校生5200余人。 学校始终把教育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入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高于湖北省属高校平均水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知名教练员。专任教师、教练员中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教师中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社科基金体育学科评审组成员1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体育总局 “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0名、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2名、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津贴专家18人,博士生导师2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北省优秀教师3人,三名教授入选湖北省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哲学教育学学科组成员。
学校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中心)5个,有湖北省和国家体育总局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其中体育学一级学科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学校有“体育类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国家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湖北省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湖北省体育舞蹈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中国皮划艇赛艇高水平人才基地”、“国家田径单项(跳远、三级跳远)奥林匹克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等各类人才培养基地18个。
学校多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奥运攻关课题,以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和国家发明专利,为我国和学校竞技体育取得优异成绩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中文核心期刊)和《体育成人教育学刊》,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
学校竞技体育特色突出。汉城奥运会上,学生张香花一举获得1枚银牌和1枚铜牌,结束了中国划船项目与奥运会奖牌无缘的历史,开创了体育院校学生在奥运会上夺取奖牌的先河,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学校“体育事业贡献奖”。自1988年以来,学校培养输送和在籍学生运动员先后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共获得金牌129枚;亚洲三大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获金牌83枚。其中,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校培养输送和在籍的学生运动员共取得6金2银2铜的好成绩,在北京残奥会上也取得2枚金牌。学校培养出了像张香花、杨威、程菲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为我国“奥运争光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外和境外的近60个教育、体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全国近30个省市体育局和行业体协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合作成果。
学校的校训是“公勇诚毅,学思辨行”;学校的办学理念是“融体育、科技、人文教育为一体,集道德、文化、专业素质于一身”;学校奋斗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体育学科优势明显、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竞技体育特色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
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简介
产业经济学:主要研究体育产业经济的运行与结构,是我院近几年来新设的应用经济与体育经济交叉学科。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有:体育经济政策研究,体育产业经营,体育市场营销。该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心理学:该学科应用心理学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导师队伍中拥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体育运动心理学是体育学中的一门非常具有发展前景的学科,我校是我国最早获得运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校,是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心理学分会的挂靠单位。该学科专业目前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体育人文社会学:该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导师队伍中拥有国内知名的学者和专家。它是一门新兴学科,它综合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和揭示体育管理的基本规律,以不断提高体育管理效率和综合效率的科学。该专业目前招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该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湖北省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学科。本专业含各运动专项的训练理论和方法、教学理论与方法,按运动专项设研究方向。该专业目前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
民族传统体育学:该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有武术基础理论与实践、传统武术套路、武术与古代文化等主要研究方向,并拥有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该专业目前招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运动人体科学:该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本专业有运动形态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体育保健康复、运动损伤治疗等方向。该专业目前招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音乐与舞蹈学:我校是国内目前仅有的几个培养舞蹈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主要招收体育舞蹈研究方向的研究生,致力于体育与艺术的融合,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现开设的研究方向主要有体育舞蹈的理论研究、舞蹈教学训练的理论与方法、体育舞蹈人体运动原理等。该专业目前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运动医学:是医学与体育相结合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对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进行医务监督和指导。我院在骨伤科传统手法治疗运动损伤、运动训练医务监督等研究方向,拥有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该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体育工程学:体育工程学是一门蓬勃发展的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其显著特征是体育学与工程学、医学等学科的有机交叉和融合。体育工程学在我国尚属新兴领域,该专业的发展丰富了体育学科的内涵,促进体育学科的发展完善。该专业目前招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体育新闻传播学:该专业是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体育新闻传播学是体育学与新闻传播学交叉形成的专业。2002年体育新闻传播作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一个方向开始招生,2013年正式成为体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本学科形成了融合体育学与新闻传播学的交叉特色,注重应用领域研究不断拓展的发展趋势。
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我校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三、收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2.7万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3.6万元人民币。
四、报考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五、初试时间
2014年4月中旬(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考地点
1.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4.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八、考试地点
(一)初试地点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二)复试地点、时间
对于通过初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考生到学校复试,时间在2013年6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图文传真):86-27-87191802
网址: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五:北京大学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
北京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6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和专业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前拥有22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和253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此外还有29种专业学位。具体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情况见《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网址: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四、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者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港澳地区申请者,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
② 台湾地区申请者,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五、申请程序(申请步骤见附件二)
1.申请人可在201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后,需自行打印出登记表,由申请者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所申请的院系;
3.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XXXX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871;
4.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1月8日前寄(送)达;
5.申请材料包括:
① 登记表;
②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③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或招生院系有要求
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⑤ 外语水平证明;
⑥ 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
家的推荐信;
⑦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10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用中文
撰写);
⑧ 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
请提供);
⑨ 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硕士、博士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
请申请者根据港澳台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申请费用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具体操作办法见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的通知。支付系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七、院系初审 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审的申请者,发出复审通知书,具体时间由院系确定。
八、院系复审
1.复审由院系组织。具体时间和考核地点由院系安排。
2.招生学院(系、所、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院系复审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由招生院系确定。
3.复审时,申请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九、录取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考核结果、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6月下旬发出。
十、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与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
①博士研究生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②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实行动态评审;
③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④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项目按其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
①硕士研究生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②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实行动态评审;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④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须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一般不设奖学金。
3. 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
十二、住宿
按学校规定,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
十三、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附件一: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1354(校本部)、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校本部)、yzb@bjmu.edu.cn(医学部)
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六:北京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2012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北京大学从港、澳、台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凡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港澳台生。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请见北京大学生港澳台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博士生一般为4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硕士生最多不超过4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
三、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和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四、申请的程序(申请步骤见附件)
1.申请人可在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2月16日登录北京大学接收港、澳、台人士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名网站,提出入学申请。申请表需网上填写,网址及具体报名办法届时在北京大学研究生网站上通知。申请人一般最多可以申报我校一个学院(系、所、中心)两个相近专业内相应的四个研究方向;
2.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照片后,需打印出申请表、填写人工填写部分、申请者签字。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
3.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4.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XXXX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871;
5.申请材料包括:
① 申请表;
②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③ 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公证件;
④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⑤ 外语水平证明;
⑥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⑦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
⑧ 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⑨ 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申请费:博士申请费200元;
硕士报名费、复试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博士申请费、硕士报名费和复试费在复试时一起交纳。
五、复试
1.复试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人选。
2.2012年3月20日前发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在2012年4月。复试地点由招生的学院(系、所、中心)安排。
六、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七、学费与奖学金
1.博士生:
① 博士生学费15000元/年;
②博士生设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奖学金39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7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和学费(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③已获博士学位后再次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须缴纳学费,不能免除; ④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招生项目按其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学业奖学金;
2.硕士生:
①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学费13500元/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学费10000元/年;
② 硕士生设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并实行动态评审。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须缴纳学费,不能免除;
④未获得奖学金的人员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⑤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须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一般不设奖学金;
3、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站(
。
八、录取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导师意见等,最终确定录
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下旬发给申请人。
九、入学
新生于2012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见“入学通知书”的规定。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住宿
住宿按学校规定安排,按照祖国内地同学相同标准提供宿舍,收取住宿费。
十一、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20日
附件:申请步骤: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七:清华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清华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八: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前言
在广袤的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域內,分佈著1100多所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73所,中央其他部门所属院校37所,其余大部分院校隶属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些高等学府中,共设有647个种类的专业供考生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內地(大陆)高等教育的规模、品质、办学条件和科研水准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中国內地(大陆)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学生到內地(大陆)高校求学深造,到港澳台地区大学就读的內地(大陆)学生也逐年增加。为方便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考生就近报考內地(大陆)普通高等高校,我们在北京、上海、福建、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均设有报名和考试机构。
本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仅介绍了2015年参加联合招收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学生的內地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情况,若要瞭解高校更多的招生资讯可在“內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是:
竭诚欢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中国內地(大陆)普通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於中学六年级)並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內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內。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內容。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確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递区号: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递区号:200235,电话:(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递区号:350003,电话:(0591)86215678,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递区号:361006,电话:(0592)5703107,传真(0592)5703106)。广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递区号: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8787/3628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3888)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0370)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7888)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7171)
將军澳分社:九龙將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6118)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1433)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7773)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2883)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A铺(电话:2618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2305室,电话:25424811)
澳门:
澳门特別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853)28563033)
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4.报名方式
2015年联合招生报名採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確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
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九:港澳台高校2012招生计划
港澳台 港澳台高校2012招生计划
近日,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多所高校陆续公布了招生计划,今年多数学校均增加内地招生。据悉,2012年香港将有12所大学在内地共招收1400余名学生,从今年起,香港的大学学制由三年改为四年,内地生赴港读大学不需再读预科。
[香港地区]
香港中文大学:推出多项新课程
2012年香港中文大学将推出多项新课程,包括:文化管理、数学精研、数学及数学教育、能源工程学、地球系统科学、城市研究,以及环球经济与金融跨学科主修课程等。内地学生仍按专业大类录取,分别为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和商科类四大范畴。学生入学后再在其获录取的专业大类下选择具体专业作主修,并待完成第一年学年课程才确定主修专业。
该校每年均提供奖学金予高考成绩优异者。根据港中大入学及学生资助处处长周陈文琬介绍,由于该校2012学年的招生范围将扩展至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为让各省市考生均有机会获得奖学金,学校将会增加奖学金名额,并在原有的全额奖学金以外增设一类免缴学费奖学金。学生续领奖学金必须符合学校指定的条件。2012年该校在上海招收13名本科生(4名文史类,9名理工类),包括4名带奖学金学生(2文2理)。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内地招收本科生。有意申请入读香港中文大学者,必须参加本年度的全国统一高考,考试成绩达到“一本”录取控分线,英语单科达本校指定的最低水平。详情可参考香港中文大学网页
香港城市大学:提前批次招考内地学生
香港城市大学对外联络事务经理卓燕表示,城市大学是通过统招提前批次招考内地学生,学生报考的方法是通过各个省市的高招办报名,不需要另外填写城大的报名表。报名的时候只要填写香港城市大学为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填专业的时候按大类招生填报。此外,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需要注意必须要把这个专业填在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超300个
据悉,香港大学2012年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预计招生名额将超过300个 (各省市不设名额上限,择优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应届内地高考生均可申请报读香港大学。港大的内地招生计划不同于内地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有其独立的报名程序。在录取过程中,港大会优先考虑以下因素:申请人2012年的高考成绩(于高考放榜后立即将成绩以网上填报或传真方式通知本校);申请人2012年的高考英语成绩;申请人在面试中的综合表现(如获挑选参加)。需要注意的是,面试以全英语进行,面试的日期和地点会在2012年6月中旬于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官方网站公布,请密切留意。
香港科技大学:推行学院制招生
香港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及入学事务处经理陈杏妮表示,学校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来录取学
生,每一年学校会看报考同学的成绩,然后划定一个面试的分数线,达到面试分数线的学生,会有教授亲自来做面试,在面试中选择感觉最好的学生,没有名额分配的概念。
[台湾地区]
高考分数达二本线可报台高校
2012年,台湾高校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招收自费生,大陆学生高考成绩达二本线以上,不限专业背景报考,考生可上大陆学生联合招生网http://rusen.stut.edu.tw报名,每人不限学校可填写5志愿,各大学依报名学生成绩高低排序,再依学生志愿顺序及招生名额决定录取名单,发榜后,若同学不愿赴台就读,仍可重回大陆高考系统。
[澳门地区]
5所澳门高校全部单独招生
今年在内地招生的澳门高校有5所,分别是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院校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不分到省。各校具体招生情况可登录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查询(http:
[专家建议]
哪些考生适合报考此类院校?
原闸北区高招办主任徐恒表示,以下5类学生适合报考港澳台地区学校:
1.考生准备大学毕业以后,到国外发展的。通过港澳高校良好的外语学习氛围提高外语水平,扩大视野。为今后到国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考生在中学学习阶段,已经有明确的专业趋向。港澳高校在内地招生的某些专业,在国际上处于前沿、领先地位,考生在这样的氛围里学习,有利于发挥考生的专业特长,能够较快与国际接轨。
3.考生在中学学习阶段,外语基础良好。港澳高校对外语要求较高,许多院校要求高考外语成绩达到120分以上。一般院校都要参加面试。
4.学业水平相对较高。今年独立招生的港澳高校,一般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
5.有一定经济基础。香港在内地招生的院校,一般学费为10万港元/年。
港澳台 招生章程篇十:港澳台生考研招生类别
港澳台生考研招生类别
4.港澳台生考研
(1)招生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此类学生占用招生单位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设立研究生院的
高校原则上不少于3~5名,其他招生单位酌情参照执行。
②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自费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③奖学金研究生。教育部在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专项单列。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各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要制订遴选推荐办法,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兼顾其他因素。推荐办法可与录取公费全日制研究生统筹考虑。(2)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参照本单位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根据以上标准和教学计划折算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住宿费由招生单位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招生单位须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同时,对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金额及教育部所设奖学金金额也一并予以注明。
(3)考生报考资格
①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③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④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4)招生单位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习、住宿及其他生活条件符合招收来华留学生要求的招生单位,经招生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基本条件,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从2005年起,凡拟初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须将备案报告于2005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5)招生报考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