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排名 > 招生计划 >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09    阅读: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表

中南大学

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表

申 请 人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人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 拟 申 请 学 院 __________________ 拟 申 请 专 业 __________________ 拟报考博导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中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表

(不够可加附页)

报考导师、院系所考核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二:资环学院2015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4〕432号)的精神,结合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学科面试考核、学院复核和研究生院审批五个环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组以及学科考核组,以保障上述环节及本方案的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包括在职人员,但招生比例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2%),提交能够反映其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组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并通过学科面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保障体系及其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工作组包括7名成员: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二级学科负责人组成。

2. 材料审核组:负责学院所有申请人递交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博士生招生导师和二级学科秘书组成。

3. 学科审核组:按照二级学科成立审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审核工作。学科审核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的学位要求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英语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TOEFL(65分)、GRE(旧850分,新170分)、IELTS(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2.如果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3年但上述证书已经过期,或者近3年内在所申请专业的SCI或SSCI收录的英语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可以申请破格,由学院组织英语测试(笔试、面试)。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8:00至2014年12月31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申请材料

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邮寄须用EMS或挂号信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资环学院 研究生办(收) 邮编:210095

联系电话:025-84395620

提交材料明细(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信息登记卡》 ;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5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详见申请条件四);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三)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20日前向所报考导师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报考导师邮箱地址详见资环学院网页(

四、审核程序

1、初选

2015年3月15日前,由材料审核组及招生导师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以在初选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复核

(1)2015年3月20日前,各学科确定审核时间、地点和内容,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2)复核内容:由学科审核组对通过初选的申请者公开进行专业能力复核。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和综合能力面试两个部分。自我介绍即每位申请者采用PPT的形式介绍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历、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20分钟;综合能力面试包括对考生的专业英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5~30分钟。

(3)复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英语成绩(满分25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成绩(满分25分,重点考察申请者对拟学习学科相关领域基础理论、技术的了解掌握程度)、综合素质成绩(满分25分,根据申请者面试答辩的综合表现评定,考察要点包括政治思想与精神风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背景、科研工作

经验、创新思维意识等)、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评估成绩(满分25分)四部分。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则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学科审核组汇总本学科申请人复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将名单及审核记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英语测试(符合英语破格报名条件者参加)

笔试,满分100,60分通过。

五、学院拟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审核记录和复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将在学院网主页上公示10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请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的质疑、投诉和建议等。

举报电话:025-84395374 接收举报邮箱:huixinli@njau.edu.cn

七、其他

1、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2、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学校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5%。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3、其他事宜按照《2015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农业大学资环学院负责解释。

5、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主页(

6、资环学院博士招生咨询电话 025-84395620

7、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自行下载体检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体检时间由学院根据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资环学院 2014年11月15日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三:2015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东北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申请者姓名:

本科毕业学校:

本科毕业专业:

硕士毕业学校:

硕士毕业专业:

硕士生导师姓名:

报考学院名称:

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博士导师姓名:

一、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1

2

3

4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四:2014年“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试行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

博士研究生试行办法

(2013年12月11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西南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申请-审核”制改革试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审核”制的招生名额及推荐限额

(一)试点“申请-审核”制的招生名额

各法学二级学科以“申请-审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均占本学科当年招生计划。其中:

国家重点学科以“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本学科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0%。

其他各法学二级学科以“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本学科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

(二)试点“申请-审核”制招生的推荐限额

各法学二级学科以“申请-审核”制招生的推荐名额不得超过第

(一)款规定的招生名额上限的3倍。

(三)导师优先推荐的情形

入选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招生当年主持有国家或者部级重大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优先享有以“申请-审核”制推荐博士研究生的权利。

第三条 “申请-审核”制的工作原则

(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质、

创新能力的考核;

(二)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审核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申请人报考学科和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5人组成审核专家组进行,其中本学科的专家不得超过3人,且申请人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审核专家组成员。

审核专家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审核专家组的工作职责是:

(一)审核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和真实性;

(二)审核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是否达到要求,对申请人的科研潜力和学术水平进行鉴定和评价,对申请人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申请人是否进入面试出具明确意见;

(三)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就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者相近学科的教授推荐。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申请人就读的学校拥有所攻读专业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申请人最后学历所修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或者相近专业。

(三)科研条件

申请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在现场确认前在CSSCI来源期刊或者相当水平的国际期刊独立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或者与其相近学科领域的论文(与硕士研究生导师合著,视为独著);或者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且有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人还须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至少获得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在职申请人须在实务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获得过与业务工作或者科研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外语水平

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TOEFT成绩90分以上;

2.GRE成绩1000分以上;

3.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4.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

5.CET6考试成绩500分以上或者按照百分制的标准70分以上;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者地区参加用英语授课的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申请人获得上述外语成绩、获得国外学位的时间距离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经审核专家组一致同意,可以不受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1.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教授或者研究员,或者研究成果丰硕、法律实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全国或者省级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或者其他相当法律业务专家;

2.在科学研究或者法律实践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所在高校、研究机构或者省级政法机关人事部门推荐报考;

4.年龄40周岁以上。

第七条 申请材料和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政法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下载);

3.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复印件);

4.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7.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申请人须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1年的证明;

8.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10.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前述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至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并在当年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三)学院初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不超过推荐人数的上限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西南政法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形式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由学院推荐并统一提交的申请人材料,并对申请材料作形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五:“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颁布版)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

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军队总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高水平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审核”制作为入学考试、提前攻博等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的补充,旨在重点发挥导师专家组审核作用,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对象: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第三章 招生导师

第四条 以“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近五年参加全国、全军和湖南省学位论文抽查未出现过“较差”或“不合格”的结果。

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

名)或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2010年后评选的为准);

二、本校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首席科学家、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

三、担任国家中长期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或在研武器装备工程型号总设计师或学校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在研项目负责人。

第五条 具有“申请-审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每人每年最多可以通过该方式招收军人、地方博士研究生各一人,且招生指标不单列。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要求。

二、硕士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大学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参照当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和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在国外所获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或硕士毕业学科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

三、托福≥80分或雅思≥6分或PETS5≥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50分(成绩有效期五年,计算到报考当年9月1日,下同)。

四、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2―

五、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限哲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军事学核心期刊(限军事学学科门类)发表(含录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检索至少一篇。

第七条 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要求。

二、托福≥75分或雅思≥5.5分或PETS5≥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成绩有效期五年)。

三、近三年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限哲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军事学核心期刊(限军事学学科门类)发表至少三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一篇)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一项以上(排名前三)。

第八条 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在满足第六、七条所列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它申请条件。

第五章 报 名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时间为每年的4-5月份,以当年研究生院实际通知要求为准。

第十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点交验报考的有关书面申请材料,并办理缴费、确认等手续。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3―

一、报考登记表(含两份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三、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时交验);

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五、外语水平证明;

六、硕士学位论文(仅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第六章 申请材料审核

第十一条 招生学院组织七名博士生导师(其中外院不少于两人,学校学部委员不少于两人)组成申请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外语水平不作为评分依据),按照百分制给出评分。招生学院应在申请材料审核阶段对审核专家组名单保密。

第七章 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 招生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审核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参加综合考核人数不得超过可招收人数的150%。综合考核的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十三条 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五名博士生导师(含考生报考的导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学院指定。

―4―

第十四条 综合考核内容与要求

综合考核可包含笔试、面试和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具体的考核形式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综合考核评分为百分制(报考导师评分占60%,其余考核专家评分占40%),考核专家除评分外还应给予评语。考核内容应包括:

一、专业基础。包括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

二、科研能力。包括考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学术兴趣等。

三、外语能力。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

四、综合素质。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其它能否持续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的能力。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招生学院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与政治部共同审核后报校首长批准。正式录取名单于每年7月份公布。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招生学院应提前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各阶段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及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违纪处理。

研究生院派出监察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

―5―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六:北京林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13-05-03

一、录取的基本分数要求

在此分数线基础上,各学院可对生源充足的学科进行单独划线。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导师录取;导师在达到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录取决定权。每名导师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含直博、自主选拔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外聘导师及新聘导师招生不能超过1人。

2、严格控制委托培养考生录取比例,人文社科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0%,自然科学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考生生源严重不足时可适当放宽比例,可对科研人员和高校专职教师倾斜。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按国家政策录取,计划单列。综合考虑学科分布,重点向理、工科倾斜,录取汉族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0%。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③达到录取线但无导师接收者;④政审不合格者;⑤体检不合格者;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三、破格录取与调剂录取 1、破格录取

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对于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力,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标准的考生,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破格录取最终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调剂录取

①不能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

②调剂录取应首先在本学科不同导师间进行。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调剂,如确需要跨专业调剂,须学科相近,考试科目相近,经导师、学科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处批准。

四、录取类别

1、非在职:在校脱产学习,转档案和户口,毕业可参加就业派遣。原在职人员录取为非在职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最晚不迟于开学前)将工资关系、档案转入学校。 录取的非在职博士生全部享受学业奖助金10000元/学年(与学费标准相同,可抵扣学费),同时享受生活助学金及助研津贴16000元/学年。

2、委托培养: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须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3、专项计划培养:现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职人员不转档案户口,非在职人员可转档案户口,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非在职人员享受10000元/学年助学金。

五、其它事项

1、录取时间5月7日-5月15日

2、学校将在网上公布(5月17日左右)拟录取名单。 3、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注意事项:

①委托培养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将在名单公布后联系本人办理,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6月10日前务必将签好的协议返回研招办一份,否则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②所有拟录考生(不包括本校教师及直博和硕博连读生)请自行下载《政治审查表》交所在单位填写,于6月10日前寄送到研招办。《政治审查表》见下载中心招生表格资料。

③非在职博士生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对于档案与政审不一致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④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底发放。 ⑤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jiwei302@bjfu.edu.cn; 研招办电话:62338214,邮箱yzb@bjfu.edu.cn

点击政治审查表下载(16 KB)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3年5月3日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七: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2015)

附件十三: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申请者姓名:

报考学部、学院:

报考学科、专业:

报考博士导师姓名:

附件:须提供上述介绍材料的复印件、证明

(以下内容研招办对考试报考资格初审后组织填写)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八: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_西北农大考研

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办研发〔2014〕42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的实施。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主管院长以及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陈辉

副组长:张军华

成员:李周岐杨学军巫剑

2、资格审查组:由院长、主管院长和各招生学科点负责人组成。

组长:陈辉

副组长:张军华

成员:赵忠彭长辉张硕新曹支敏李周岐樊金栓

3、复核审查组:由院长、主管院长和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不少于7人。组长:陈辉

副组长:张军华

成员:本年度博士招生简章上的导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年度招生的学科专业、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当年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术背景与水平: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近5年至少在核心或以上期刊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3、外语水平: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6、CET-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得高级结业证书。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二)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材料提交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后,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含TOEFL、GRE、IELTS、CET-6、CET-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等外语成绩单;或出国留学英语培训高级结业证书复印件;

9.我校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四、审核

1.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1)导师初审

博士生导师(组)通过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导师(组)审查并同意后给出审核书面意见(充分说明同意接收的理由),并向学院推荐。

(2)学院初审

资格审查组依据导师(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3.复核审查

复核审查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

复核审查成绩由四部分组成(满分400):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和面试成绩。复核审查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复核审查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考核(满分100):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申请人现场抽取一段专业英文文献,进行口译和问答,由复核审查组成员进行打分。

业务课一考核(满分100):以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进行分组,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林学一级学科考核《林学概论》;生态学一级学科考核《生态学原理》。

业务课二考核(满分100):以报考专业进行分组,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由学院面试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核审查。

五、录取

学院按照复核审查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复核批准。

六、工作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申请人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2)2月底前:学院和导师对申请人基本材料进行初审;

(3)3月上中旬:学院进行复核审查;

(4)3月下旬: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5)4月:学院上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

七、工作监督

学院成立纪检监察组:依法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负责受理申请-审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同时负责监督、巡视和检查博士招生复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及纪检委员组成。

组长:魏安智

副组长:陈志敏

成员:张文辉王瑞杨学军

邮箱:lxyyjs08@126.com

邮箱:jjw@nwsuaf.edu.cn学院监督电话:029-87082910学校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八、其他工作

1、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报考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学院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本细则自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西北农大考研网(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九:016-2014生科学院博士申请审核方案(1)[1]

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关于在部分学院实行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3〕449号)的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以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审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审核小组,审核小组依据申请材料并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以确定参加复核人员名单,组织对复核人员的审核以决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要求: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外语能力要求: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外语成绩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要求申请者的外语国家六级成绩需达到425(百分制的60)分;

(2)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

(3)雅思成绩在5.5分以上;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5)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

(6)取得外语成绩符合要求,但超过年限者,需进行学院外语专家组复核,通过者视为符合外语能力要求。

4、具有较好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

5、健康状况符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8:00至2013年12月31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并按规定支付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邮寄须用EMS或挂号信方式,邮件接收人:康若祎老师,联系电话:025-84396671,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10095;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内容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4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信息登记卡》;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等级考试、TOEFL、雅思等成绩单及出国1年以上的证明等);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三)、初选

按时提交相应资料申请人,通过材料审核后,进入专家初选环节,进一步了解和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与培养潜力。专家考察的具体流程如下:

1、导师推荐

由申请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形式与申请人进行交流、了解相关信息。博士生导师根据交流获得的信息状况决定向审核小组推荐申请者是否进入专家组的审核环节。

2、专家组审核

(1)审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选拔研究生培养经验丰富、学术造诣高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并在网络系统上公布。

(2)审核小组可根据申请者的情况从专家组成员中选择五名专家(需含一名报考专业的专家)。专家通过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或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或面谈等形式与申请人进行进一步交流报名材料,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给予考察意见(通过或不通过)并上报。

(3)审核小组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四)、复核

学院成立的审核小组将对经专家组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复核。面试复核内容包括英语综合水平、生物学综合知识和生物学实验技能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由3-5位专家组成,独立给申请者进行打分,取平均分。每个部分的合格成绩为60分。

1、英语综合水平:包括口语交流(30%)和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能力等(70%)。

2、生物学综合知识:包括生物学基础知识(40%)、生命科学前沿科学问题(30%)、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技术等(30%)。

3、生物学实验技能:包括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20%)、相关专业实验技术审核(30%)、在报考导师所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技能审核等(50%)。

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审核小组根据面试复核成绩和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择优录取,确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3年11-12月

网上报名:2013年11月20日-12月31日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申请资格审核:2014年1-3月

专业面试审核:2014年3-4月

提交拟录取名单:2014年4月;

研究生院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五、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成立由学院分党委纪检委员、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公布监督电话。监督小组对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请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的质疑、投诉和建议等。

六、其他

1、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

2、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表在南农相关公告下载,体检时间由学院根据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3、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未尽事宜按照《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关于在部分学院实行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篇十: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_西北农大考研网

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根据校研发〔2014〕42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能力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监督机构

1.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院长、学科专家组(不少于5人,学科负责人拟担任组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7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的工作小组和复核审查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核审查工作。

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赵敏娟

成员:姚晓霞温晓林郑少锋王礼力白晓红朱敏白亚娟张静学科专家组名单:

组长:罗剑朝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本科是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外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5.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6.我院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

2.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含1月20日);

3.学院(所)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015年3-4月;

4.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15年5月。

五、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1.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2.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含1月20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审核,通过审核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六、选拔程序

1.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4.12.9–2015.3.20)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时间:2015.3.21–3.31)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从该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导师科研情况及学科背景综合初选审查人员名单,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网站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意愿的申请。

3.复核(时间:2015.4.1–4.25)

通过初审审查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在复核审查阶段将通过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原件提交学院(所)审核,复印件交学院(所)备查;复核审查组对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核审查工作内容包括外语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四个部分组成。

(1)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为笔试:

业务课1包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满分100分。(其中微观经济学占40%、宏观经济学占30%、农业经济学30%);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和普通招生区别...
  • 天津大学就业信息网
  • 浙江大学学校代码
  • 河池学院的代码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代码
  • 天津工业大学就业管理系统
  • 湖州师范学院院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