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30 阅读: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一)
关于西城区小学登记入学的说明
关于西城区小学登记入学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5-30 17:02:00 访问次数:15110次
根据2014年北京市及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分配解决。现将登记入学顺序公布如下,请学校遵照执行,并希望广大家长给予支持与监督。
一、有关说明
1.户籍:户籍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其中居民户口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和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分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和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原则上不作为登记入学依据。申请在西城区登记入学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的证明、不具备办理居民户口条件的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
2.实际居住地:指京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长期共同居住的住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或 “公租房”相关证明。实际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法律上称经常居住地)。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3.按照北京市及西城区招生纪律的有关要求,在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信息采集过程中,区纪委和区监察局将全程监控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人责任,确保小学登记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登记入学顺序
小学登记入学按如下顺序,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分配解决。
(一)居民户口
1.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并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不在,需提供在实际居住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3.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不在,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不作为在西城区登记入学依据。如确需就近登记入学,应提供适龄儿童不能在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相关证明。
(二)集体户口
三、此说明用于指导2014年小学登记入学工作。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束止。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二)
致西城区2014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致西城区2014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14-4-30 23:28:00
尊敬的家长:
依据市教委义务教育入学文件精神及要求,西城区采用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家长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1.西城京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日上午9点至2014年5月31日下午5点期间登录
2.非京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期间工作时间到西城实际住所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持相关证明原件开具《入学批准书》。开具《入学批准书》后依据所给网上登录名及登录密码进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登录网址及路径与京籍适龄儿童相同。
附:办理《在京借读证明》所需的材料
(1)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2)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西城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租房需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北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西城区的暂住证(有效期内,来京时间在2014年3月1日前);
(5)全家户口簿、父母的二代身份证及证明适龄儿童与暂住证持有人关系的其它材料。
3.特殊情况:
(1)知青子女: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台籍学生:须持有在西城区教工委统战部备案后,由西城区教委规划科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华侨子女:须持有西城区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父母一方是北京户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北京工作居住证:持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此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随迁页上需有子女的相关信息。【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8)外国籍学龄人口:西城实际住所地居住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
(9)无户口的学龄人口:持父母双方西城区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10)西城户籍超龄儿童:父母为本市户籍, 需于2013年已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教办备案,并到义教办领取《201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建议延缓入学的证明等。
以上人员须提供西城实际住所地居住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此类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工作时间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南草厂街63号)办理登记手续,须持以上要求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信息采集范围: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需依照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填报,网上将对您所填报的信息有效性进行相关验证,且不能在两个或多个区县进行信息采集。
5.适龄儿童家长6月上旬(以学校张贴招生公告为准)进行登记入学现场确认时,学校和有关部门将按照您网上的填报内容核实原件,以学校最终确认为准。如原件与采集内容不符,需到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区县联系入学事宜。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35421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附《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样本
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儿童姓名: 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因父母在北京市西城区工作居住,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需要在__________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手人:
固定电话:
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三)
2014年西城区小学入学细则发布 集体户无法入学
2014年西城区小学入学细则发布 集体户无法入学 根据2014年北京市及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分配解决。现将登记入学顺序公布如下,请学校遵照执行,并希望广大家长给予支持与监督。
一、有关说明
1.户籍:户籍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其中居民户口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和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分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和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原则上不作为登记入学依据。申请在西城区登记入学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的证明、不具备办理居民户口条件的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
2.实际居住地:指京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长期共同居住的住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或 "公租房"相关证明。实际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法律上称经常居住地)。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3.按照北京市及西城区招生纪律的有关要求,在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信息采集过程中,区纪委和区监察局将全程监控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人责任,确保小学登记入学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登记入学顺序
小学登记入学按如下顺序,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分配解决。
(一)居民户口
1.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并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一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不在,需提供在实际居住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3.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不在,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不作为在西城区登记入学依据。如确需就近登记入学,应提供适龄儿童不能在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相关证明。
(二)集体户口
1.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单位集体户口上,需提供不能就近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由居民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不作为西城区入学依据。
三、此说明用于指导2014年小学登记入学工作。有效期自公布
之日起至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束止。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四)
北京西城小升初入学方式及程序
北京西城小升初入学方式及程序
今年西城区入学条件可以“人户不一”。今年,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西城区的,都可申请小学入学;小学毕业生只需满足学籍、户籍、实际居住地在西城区其中的一条,就可申请初中入学。值得关注的是,小升初“推优”入学调整至“特长生”招生之前,且两种招生方式都压缩比例。具体的入学政策,公众可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小招及小升初”栏目查询。
今年西城区将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整个招生过程,西城区纪委将派出专项巡视组全程监督。西城区今年小升初入学方式共有6种,分别是:九年一贯制直升、推荐派位入学、特长生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学区派位入学、民办学校入学。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最大变化是推荐派位入学调整至特长生招生前,且推荐比例由30%压缩至20%左右,特长生由10%压缩至8%。
按照今年政策,小升初顺序有所调整,依次为:“小派位”(即推荐派位入学)、特长生、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大派位”(即学区派位入学),另外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单独入学方式。与去年相比,特长生与“小派位”顺序调换。今年“大派位”,除了第七片区加入八中、师大附中的大派位名额外,其他片区也将有微小调整。
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西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北京市户籍、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
有效证明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西城区初中入学方式及程序
①九年一贯制直升
北京市育才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②推荐派位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并取得推荐派位资格的学生,在网上选择1-5所中学填报志
愿。推荐派位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参加其它方式录取。
③特长生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市教委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项目特
长,按规定时间到具有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测试。特长生资格由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
公布的条件进行认定并公示。招生学校按照西城区教委批准的计划和项目录取。
④政策保障协调入学
各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子女入学按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北京师范大学、北
京铁路系统子女入学按有关协议执行。
⑤学区派位入学
西城区具有初中招生资格的学校参加学区派位招生。学区派位以小升初学区为
单位,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办理了
进区手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学区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
⑥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在西城区教委审批的招生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区域,并将招生区域范
围及招生人数向社会公示。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五)
北京市西城区小升初入学政策正式出炉
北京市西城区小升初入学政策正式出炉
2014年04月28日17:55 新浪教育 微博
新浪教育[微博]讯 4月28日下午,西城区教委出台了《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西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意见》内容:符合条件的西城区适龄儿童采取就近入小学的方式,西城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采用学区派位的方式升入初中。招生过程将使用统一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以下为《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原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义务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4〕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计划,统一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基本办法
(一)小学入学
1.入学条件
凡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①户籍在西城区。
②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③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法定监护人持有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入学方式及程序
入学方式分为四种:学区登记入学、寄宿申请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非京籍分配入学。各学校完成录取工作后,要在学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名单。
①学区登记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根据各小学新生登记通告规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信息审核材料,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②寄宿申请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寄宿申请书和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证明,审核无误,参加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评估认定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③政策保障协调入学
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凡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市教委相关规定在学区内协调解决。
④非京籍分配入学
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批准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在京籍适龄儿童招录完毕后,根据实际住所地和各学区学位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
(二)初中入学
1.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西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②西城区户籍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③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入学方式及程序
入学方式分为六种:九年一贯制直升、推荐派位入学、特长生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学区派位入学、民办学校入学。具有西城区户籍或北京市户籍、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手续后,按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学办法入学。已办理出区手续的学生回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区县升学。
①九年一贯制直升
北京市育才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②推荐派位入学
由西城区各小学将取得推荐派位资格的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生名单报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查备案;各中学将经该校审核确认具备推荐派位资格的,已办理回区手续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名单报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查备案;取得推荐派位资格的学生可选择西城区的1-5所中学在网上填报志愿;推荐派位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推荐派位结果经审批后在录取学校公示。
③特长生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市教委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项目特长,由其毕业学校按规定时间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特长生资格认定;各中学将经该校审核确认具备特长生资格的已办理回区手续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名单,报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查备案;特长生测试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按照西城区教委批准的计划和项目录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政策保障协调入学
凡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子女入学,按市教委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北京师范大学[微博]、北京铁路系统子女入学按有关协议执行。
⑤学区派位入学
学区派位以小升初学区为单位,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办理了进区手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学区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
⑥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在西城区教委审批的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区域,并将招生区域范围及招生人数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西城区教委制定政策,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西城区教委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坚决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招生学校严格按照西城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
(三)严格控制二次流动
禁止学校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严格禁止二次流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微博]须严格执行西城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入学通知书》,杜绝违规操作。
(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西城区委教育纪工委将对各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西城区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价。
五、有关说明
(一)实际住所地是指离开户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法律上称经常居住地)。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法定监护人姓名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二)法定监护人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三)户籍为非京籍,持有《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其母)的《进站函》、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与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相同。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具有西城区户籍或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京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或安排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五)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可参照非京籍儿童入学办法,在市教委审批的招生学校范围内分配入学。
(六)本文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结束止。
西城区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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