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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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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副主席篇一
《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Dec16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外交部部长、副部长原文地址: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外交部部长、副部长作者:风送雪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历任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国家主席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国家主席对内代表整 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体,中国公民。由于国家主席的国家最高代表性质,他的尊严就是国家尊严的象征,所以国家主席有着最尊贵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受到最高级别的礼遇。【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49年9月30日—1954年9月27日)主 席:毛泽东副主席:朱 德 刘少奇 宋庆龄 李济深 张 澜 高 岗(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第一届(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主 席: 毛泽东副主席: 朱 德(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1959年4月27日—1965年1月3日)主 席: 刘少奇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1965年1月3日~1966年)主 席: 刘少奇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副主席:董必武(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女)(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1982年以后)第六届(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主 席: 李先念副主席: 乌兰夫(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出)第七届(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主 席: 杨尚昆副主席: 王 震(1988年4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八届(1993年3月27日—1998年3月16日)主 席: 江泽民副主席: 荣毅仁(1993年3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九届(1998年3月16日—2003年3月15日)主 席: 江泽民副主席: 胡锦涛(1998年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十届(2003年3月15日——)主席:胡锦涛副主席:曾庆红(2003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历任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第一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总理:周恩来(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通过决定。同日毛泽东主席任命)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1954年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通过,9月29日毛泽东主席任命)第二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总理:周恩来(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1959年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第三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总理:周恩来(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副总理: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第四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总理:周恩来(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后任命总理:华国锋(1976年2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任命华国锋为代总理。1976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任命华国锋为总理)副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五届总理、副总理(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总理:华国锋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通过决定。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华国锋辞去总理职务的请求)后任命总理:赵紫阳(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副总理: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纪登奎、余秋里、陈锡联、耿飚、陈永贵、方毅、王震、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王任重(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后任命副总理:陈云、薄一波、姚依林(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姬鹏飞(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赵紫阳、万里(1980年4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杨静仁、张爱萍、黄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万里、姚依林(1982年5月4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万里、姚依林继任国务院副总理)第六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83年6月—1988年4月)总理:赵紫阳(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通过决定)代总理:李鹏(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副总理:万里、姚依林、李鹏、田纪云(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后任命副总理:乔石(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七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88年4月—1993年3月)总理:李鹏(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杨尚昆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后任命副总理:邹家华、朱镕基(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钱其琛(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第八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93年3月—1998年3月)总理:李鹏(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江泽民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后任命副总理:吴邦国、姜春云(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九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

998年3月—2003年3月)总理:朱镕基(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江泽民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李岚清、钱其琛、吴邦国、温家宝(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第十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2003年3月—)总理:温家宝(根据胡锦涛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黄菊、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历任外交部部长、副部长】历任部长:周恩来(兼,1949年10月—1958年2月)陈 毅(1958年2月—1972年1月逝世)姬鹏飞(1972年1月—1974年11月)乔冠华(1974年11月—1976年11月)黄 华(1976年11月—1982年11月)吴学谦(1982年11月—1988年4月)钱其琛(1988年4月—1998年3月)唐家璇(1998年3月—2003年3月)李肇星(2003年3月-2007年4月)杨洁篪(2007年4月至今)历任副部长:王稼祥(1949年10月—1959年9月)李克农(1949年10月—1954年9月)章汉夫(1949年10月—1972年1月逝世)伍修权(1950年12月—1955年1月)张闻天(1954年6月—1960年11月)姬鹏飞(1954年9月—1972年1月)袁仲贤(1956年1月—1957年2月逝世)曾涌泉(1957年2月—1963年8月,1964年2月—1965年11月)罗贵波(1957年10月—1970年10月)耿 飚(1959年4月—1965年1月)黄 镇(1961年4月—1964年3月)刘 晓(1962年12月—1966年9月)乔冠华(1964年3月—1974年11月)韩念龙(1964年4月—1982年4月)刘新权(1964年4月—1970年6月)王炳南(1964年3月—1975年7月)徐以新(1966年1月—1979年2月)陈家康(1966年1月—1970年7月)李耀文(1971年7月—1972年4月)何 英(1972年5月—1982年4月)仲曦东(1972年5月—1982年4月)余 湛(1972年5月—1983年5月)符 浩(1972年5月—1974年9月,1981年12月—1982年4月)马文波(1974年7月—1978年2月)王海容(女,1974年7月—1979年2月)刘振华(1976年7月—1979年3月)张海峰(1978年1月—1981年12月)章文晋(1978年1月—1982年10月)张灿明(1979年11月—1982年4月)宫达非(1979年11月—1984年8月)浦寿昌(1979年11月—1982年4月)王 殊(1978年5月—1980年4月)王幼平(1979年7月—1982年11月)韩克华(1979年11月—1981年1月)吴学谦(1982年4月—1982年11月)韩 叙(1982年4月—1985年4月)钱其琛(1982年4月—1988年4月)温业湛(1982年4月—1984年10月)姚 广(1982年12月—1986年12月)周 南(1984年9月—1990年1月)刘述卿(1984年8月—1989年12月)朱启祯(1984年8月—1989年10月)齐怀远(1986年3月—1991年8月)田曾佩(1988年4月—1998年3月)刘华秋(1989年10月—1998年4

月)杨福昌(1990年3月—1994年1月)徐敦信(1991年4月—1993年4月)姜恩柱(1991年12月—1995年12月)唐家璇(1993年3月—1998年3月)戴秉国(1994年1月—1995年7月,2003年4月—)李肇星(1995年5月—1998年,2000年12月—2003年3月)王英凡(1995年8月—1999年12月)张德广(1995年9月—2001年8月)吉佩定(1998年4月—2001年3月)杨文昌(1998年8月—2003年7月)杨洁篪(1998年—2000年12月,2005年2月—2007年4月)王光亚(1999年12月—2003年7月)王 毅(2001年3月—2004年9月)乔宗淮(2001年8月—)刘古昌(2002年—2003年8月)张业遂(2003年7月—)周文重(2003年7月—2005年2月)吕新华(2003年10月—2006年2月)武大伟(2004年8月—)吕国增(2006年1月—)李金章(2006年1月—)【全国人大将于3月15日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提到,3月15日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3月16日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月17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国家副主席篇二
《历任国家主席以及副主席》

纠正一下邓小平没有做国家主席只是军委主席。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49.9~1954.9)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刘少奇 宋庆龄 李济深 张 澜 高 岗 (1949年9月30日政协 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历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1954年9月~1959年4月) (1954年9月一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1959年4月~1965年1月) (1959年4月二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1965年1月~1966年) (1965年1月三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名誉主席: 宋庆龄 (女) (1981年5月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主 席: 李先念 副主席: 乌兰夫 (1983年6月~1988年4月) (1983年6月六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杨尚昆 副主席: 王 震 (1988年4月~1993年3月) (1988年4月七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荣毅仁 (1993年3月~1998年3月) (1993年3月八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胡锦涛 (1998年3月~2003年3月) (1998年3月九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胡锦涛 副主席: 曾庆红 (2003年3月~2008年3月) (2003年3月十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胡锦涛 副主席: 习近平 (2008年3月~2013年3月)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国家副主席篇三
《近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在》

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党的纯洁性

2012年3月1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在《求是》杂志上发表了题为《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党的纯洁性》,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文章中从“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始终保持党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纯洁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保持纯洁性”等三个方面论述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以及方式、方法。

一、要正确把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途径

一是在读书学习中增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的修养,不仅是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道德情操、工作能力等的综合表现,而且代表党的形象。学习是修养之道,是提高修养、升华境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的重要途径。在新形势下,共产党员要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剥削阶级腐朽的人生观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以增智、学以立志、学以正德、学以养心、学以促廉,必须把掌握科学的理论作为安身立命之体,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

二是在社会实践中保持党的纯洁性。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说,除了向书本学习之外,还要向实践学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第一性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最生动的课堂,蕴涵着最丰富的知识。只有坚持向实践学习,才能深化认识、获得真知,才能增强本领、推动工作。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老师,因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端正对群众的态度,甘当小学生,自觉拜人民为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增进同群众的感情,集群众的智慧,凝聚人心,办好群众的事情,才能推进工作。

三是在党内生活中增进党的纯洁性。积极主动参加党内生活,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既是党章对每个党员规定的义务,也是促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组织保证,还是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前提条件。每个党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到底如何,党性究竟强不强,一般来说党组织和周围的同志比较清楚。只要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坚持优点,克服缺点,就不会出大问题。再说,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复杂时期,越要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许多事实证明,哪里党组织党内生活落实的好,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好,那里党组织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否则,就会出问题,甚至会出大问题。

二、要正确掌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方法

一是要严于律己,勇于自我解剖。所谓自我解剖,是指党员要经常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责任和义务进行对照检查,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共产党人要解剖自己,正是要做到自知之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共产党员是生活在现实中的普通一员,又处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难免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不认识,对缺点不自知,对他人的善意提醒不接受,乃至文过饰非,结果小错酿成大错。因此,共产党员必须严于律己,勇于自我解剖,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千万不要开展表扬与自我表扬,甚至千方百计掩盖错误,听不进任何批评意见。必须认真对照党章和准则认真查找差距,修正错误,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健康肌体,保持党员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要做到慎独,尤其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的行为也要一丝不苟。在遇到困难挫折时不泄气,不退缩,不自暴自弃,不怨天尤人。在取得成绩时不骄不躁,淡薄名利,严以律己,真正做到“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环境中,共产党员都要始终表里如一,言行如一,一贯地对党的事业忠贞不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三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万丈高楼,起于平地。世界上任何事情,无不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弱到强。保持党的纯洁性也是如此。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国家副主席篇四
《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

国家副主席篇五
《普京会见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

一.中国控制日本再次走上军帝国主义复活道路绰绰有余

导读:据报道,当中俄两国否决西方制裁叙利亚的决议之后,10月11日至12日,俄罗斯总理普京率领豪华阵容,对中国进行为期两天的国事访问。此次普京访华,叙利亚问题必将成为两国谈论的焦点。而在普京会见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时说的一句话,令世界大为震惊,更令中国感到兴奋!

普京明确向习近平表示,“今后俄罗斯将在所有国际悬案上支持中国的立场,并且与中国一其共同解决国际问题。”

如果俄罗斯真的向普京所说的那样,中俄的关系必定会再上一个台阶,当前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美国害怕中国的崛起会威胁到他的世界利益,对中国实施战略包围和军事打压笔者指出:不得否认日本经济发展受日本国土的制约,日本国土面积极小,但拥有的高科技产业与外汇储备资本,不得不使日本心存心高气傲,最令亚太各国无法容忍的是:日本极右势力始终认为必须发展强大的日本军国军事力量,再次出山征服和控制世界。

那么这种军帝国主义思想再次抬头,引起亚太各国高度注意。日本不但没有对二战时期犯下的罪行认错和公开道歉,反而在国人教育上和参拜靖国神社进行美化军帝国主义思想!

这极大的激怒亚太各国的愤怒!中国是坚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者复活的最前卫领袖国,日本企图梦想再次复活军帝国主义,简直

是白日做梦,中国具备拥有一切打击复活日本军帝国主义的军事能力,使日本国进入噩梦连连。。。。。。

国家副主席篇六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关键是抓落实有何深意》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关键是抓落实有何深意

5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座谈会上强调,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各级党委要再接再厉,继续扎实抓好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并与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人民网 5月11日)

四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建设具有长远指导意义,需要长期、持续不断地抓落实。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强调了“持之以恒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一分布置、九分落实”,科学的决策确定后,需要花更多的心思、投入更大的精力来抓落实,而好的思路、好的政策、好的措施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力以赴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部门抓落实只图形式,抓而不实,不问实效。有的靠会议落实会议,靠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当“二传手”;有的习惯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的大搞“政绩工程”和“达标活动”,看似热热闹闹,实则劳民伤财;有的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善于把握规律,力气没少下,效果却不尽人意。

工作落不到实处,暴露出一些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官本位”思想、形式主义和享乐主义在作祟。贪图享受,得过且过;追名逐利,跑官要官的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只有唱功,没有做功,喜欢做表面文章,这些做法与党的宗旨和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必须坚决予以克服。

抓落实要转变作风。作风关乎形象,要切实解决当前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重部署、轻检查,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以作风的转变促进工作的落实。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找出问题症结,拿出落实措施,打开工作局面,努力形成重实绩、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抓落实要突出关键。善于把中央精神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结合中出思路、在创新中出特色、在落实中出实绩。切实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落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抓落实,带着强烈的责任抓落实,带着切实解决问题的决心抓落实,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保障,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抓落实要拿出实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在落实中创新,在落实中发展。“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任何工作只有具体才能深入。从具体事情抓起,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做到每项措施、每个项目都要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进度,一项一项细分解,一件一件抓落实。

抓落实要强化督查。抓落实重在成效,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期待入手,对认准的工作强化督查,紧紧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检查确定的任务哪些还没有做,哪些做得还不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求取得最好的效果。力戒“瞒、拖、堵、压、化”,真正把工作落到最基层,做到群众心坎上。

抓落实要严肃问责。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行政问责制度,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力争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科学划定部门职责,从源头上防止扯皮现象。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切实解决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梗阻问题。

当前,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期、持续不断地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以只争朝夕、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创先争优,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不懈抓落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

国家副主席篇七
《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区别》

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区别

最佳答案

主席是国家元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总理是政府最高长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国家副主席篇八
《新中国历任国家主席》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

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

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

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

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了大批的法律法令,召开了多次国务会议,接见外国使节,并进行了其他许多有关的职务活动。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

取消国家主席时期。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部宪法。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三部宪法。该部宪法仍然坚持不设置国家主席。不过,1978年宪法把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由国家主席行使的一些职权,包括: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的重要职权,改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行使。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1982年宪法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和2005年4月经过了四次修正,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设置,从而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确立。

国家副主席篇九
《最新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单》

最新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国共产党3大中央机构: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三、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6大国家机构: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一套人马)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的该国首要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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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和“两会”产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单: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8大产生):

1、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① 习近平(53.06,陕西富平人)

2、中央政治局常委

习近平:(见1)

② 李克强(55.07,安徽定远人):时任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现任国务院总理

③ 张德江(46.11,辽宁台安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兼重庆市委书记,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④ 俞正声(45.04,浙江绍兴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现任全国政协主席

⑤ 刘云山(47.07,山西忻州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⑥ 王岐山(48.07,山西天镇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现任中纪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⑦ 张高丽(46.11,福建晋江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兼天津市委书记,现任国务院副总理

3、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⑧ 马 凯(46.06,上海人 ):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现任国务院副总理

⑨ 王沪宁(55.10,山东莱州人):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⑩ 刘延东(45.11,江苏南通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现任国务院副总理

⑾ 刘奇葆(53.01,安徽宿松人):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现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⑿ 许其亮(50.03,山东临朐人):时任空军司令员,现任军委副主席

⒀ 孙春兰(50.05,河北饶阳人):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现任天津市委书记

⒁ 孙政才(63.09,山东荣成人):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现任重庆市委书记

⒂ 李建国(46.04,山东鄄城人):时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现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⒃ 李源潮(50.11,江苏涟水人):时任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现任国家副主席

⒄ 汪 洋(55.03,安徽宿州人):时任政治局委员兼广东省委书记,现任

⒅ 张春贤(53.05,河南禹州人):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第一政委

⒆ 范长龙(47.05,辽宁丹东人):时任济南军区司令员,现任军委副主席

⒇ 孟建柱(47.07,江苏吴县人):时任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

书记兼公安部部长,现任

(21)赵乐际(57.03,陕西西安人):时任陕西省委书记,现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22)胡春华(63.04,湖北五峰人):时任内蒙古书记,现任广东省委书记

(23)栗战书(50.08,河北平山人):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现任书记处书记,中办主任,中央机关工委书记

(24)郭金龙(47.07,江苏南京人):时任北京市委书记

(25)韩 正(54.04,浙江慈溪人):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现任上海市委书记

(政治局常委是当然的政治局委员,在名单中不再重复出现。)

【相关博文:历任(第10-18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名单变化情况】

4、中央书记处书记

刘云山(见5)

刘奇葆(见11)

赵乐际(见21)

栗战书(见23)

(26)杜青林(46.11,吉林磐石人):时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现连任

(27)赵洪祝(47.07,内蒙古宁城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现任中纪委副书记

(28)杨 晶(53.12,内蒙古准格尔旗人,蒙古族):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

【相关博文:历届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名录】

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5、中央军委主席

习近平(见1)

6、中央军委副主席

范长龙:上将军衔(见19)

许其亮:上将军衔(见12)

【相关博文:历届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成员】

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7、书记

王岐山(见6)

【相关博文:历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单】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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