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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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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一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各级安全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尘毒治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五同时”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与协调。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主持日常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并纳入考核。

4、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检查安全部门对工伤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6、做到均衡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7、督促分管部门做好物资采购、运输、存储、发放中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质、材料的管理。

8、督促有关部门,保证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物资的供应及劳动保

护用品的供应。

9、对因生产指挥失误或违章指挥,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做好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设计制造新产品和引进设备时,要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要求和安全卫生标准。

2、在组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

3、督促技术部门在编制工艺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改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操作方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4、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课题,组织技术攻关。参与安全技术有关的伤亡事故分析会,解决改进措施中的技术问题。

5、对因生产技术准备文件和技改措施项目中缺少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财务总监、部长安全职责

一、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列入财务计划。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对由于资金不落实,而影响劳动保护项目实施,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用于改善劳动作业条件、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

二、保证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设备设施等项目经费的使用。

销售部安全职责

一、做好业务人员安全思想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确保经营活动全过程安全。对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诈骗、烂帐、货款丢失等事件负责。

三、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和售后服务工作。

供应部安全职责

一、对因采购的工器具、原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所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二、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确保经营活动全过程安全,确保资金往来100%安全,确保采购物质100%入库。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运输活动安全。

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二、参与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力量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在指挥、调度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对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负责。

四、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安全情况。协调好基层在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

五、参与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环保部的职责(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上级决议、指示、指令,严格逗硬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督促、检查、汇总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

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到期复查;遇重大险情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

五、负责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考核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审验工作。

六、组织推广目标管理,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

七、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八、参加新、改、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及其它危害因素,负责检测和预防,严格督促管理。

十、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监督、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教育和训练。 十二、组织或参与各类设备安全事故、人身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提出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建档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的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

设备部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电气、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条例、标准、规程的规定。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二、对因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防护装置缺乏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三、参与安全检查,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筑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订计划限期整改。

四、组织大、中修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五、新设备和自制改造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险设施和装置,使用前要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六、加强物资库房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资库房的保管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对库存备品备件要进行保养,防止腐烂、变质,对采购入库的物资要进行质量、安全、数量等核实验收,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七、在技改、技措和基建项目的设备、原器件采购、安装、调试、竣工移交和资料归档工作时,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

八、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内防雷接地、电网接地装置的定期测试,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

九、负责临时用电线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在用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十一、主持或参与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实施防范措施,及时统计上报。

质管科安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伤亡事故负责。

二、在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对检验所需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使用、保管负责,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安全。

四、一切试剂要有标签,有毒、有害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五、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等工作。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在工作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二、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

三、起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稿时,应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二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xx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

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

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

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

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车床操作规程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三
《机器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

批准:

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前 言

一、本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全体员工务必遵守、执行。

二、本程序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制定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本程序文件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

目 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4 总经理安全责任制┄┄┄┄┄┄┄┄┄┄┄┄┄┄┄┄┄┄┄┄┄┄┄┄┄5 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6 安全管理员责任制┄┄┄┄┄┄┄┄┄┄┄┄┄┄┄┄┄┄┄┄┄┄┄┄┄7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8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9 电气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9 维修安全生产责任制┄┄┄┄┄┄┄┄┄┄┄┄┄┄┄┄┄┄┄┄┄┄┄┄10 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工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 研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 销售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2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2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4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5 五同时、三同时、四不放过原则┄┄┄┄┄┄┄┄┄┄┄┄┄┄┄┄┄┄┄16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流程┄┄┄┄┄┄┄┄┄┄┄┄┄┄┄┄┄┄┄┄┄17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流程┄┄┄┄┄┄┄┄┄┄┄┄┄┄┄┄┄┄┄┄┄┄┄18 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9 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19 空压站安全操作操作规程┄┄┄┄┄┄┄┄┄┄┄┄┄┄┄┄┄┄┄┄┄┄20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22 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24 润滑脂加注机安全操作规程┄┄┄┄┄┄┄┄┄┄┄┄┄┄┄┄┄┄┄┄┄25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26 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27 烘箱安全操作规程┄┄┄┄┄┄┄┄┄┄┄┄┄┄┄┄┄┄┄┄┄┄┄┄┄27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28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29 公司级安全检查表┄┄┄┄┄┄┄┄┄┄┄┄┄┄┄┄┄┄┄┄┄┄┄┄┄30 车间级安全检查表┄┄┄┄┄┄┄┄┄┄┄┄┄┄┄┄┄┄┄┄┄┄┄┄┄31 班组级安全检查表┄┄┄┄┄┄┄┄┄┄┄┄┄┄┄┄┄┄┄┄┄┄┄┄┄3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安全职责,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所属的各部门及人员。

3.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责任制的编制。

3.2 总经理负责批准。

3.3 各部门及各级人员认真执行。

4.责任制内容

5. 机器人公司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4.1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4.1.1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全面安全情况。

4.1.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确定车间、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4.1.3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4.1.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8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9 每年组织对车间、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

4.1.10 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为本单位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展开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4.1.11 明令规定,进入厂区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制度。

4.1.12 保障本单位环境优良,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周围不准堆物。

4.1.13 发生火警、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疏散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四
《机械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机械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 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 [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 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五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3年08月01日发布 2013年08月01日实施 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引用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5.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06.01实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7.01.01实施)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11.01施行)

要点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条二款“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载明下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设备、设施、工艺等状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规定,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而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本单位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果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实施相关的整改工作。

2、管理职能

1)单位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单位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组织工会、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3)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工会、技术组、工艺组、电工、兼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4)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负责人组织并实施。

3、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3)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六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批: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SC-01-2013

版本号:第一版

发布日期:2013/01/12 实施日期:2013/01/13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

第一篇 各级安全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二、参与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力量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在指挥、调度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对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负责。

四、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安全情况。协调好基层在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

五、参与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组织开展好本车间安全教育学习、检查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坚持执行“五同时”规定,协调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保证劳动保护

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检查。

五、对本车间因指挥不当或隐患未消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六、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负责。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主管领导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负责组织“四新”和复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再教育工作。

三、协助领导进行各类安全检查、自查,做好记录和汇总上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按期解决处理。

四、负责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技术水平和思想意识。

五、参与研究制订《安全工作措施计划方案》、《临时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具体实施。

六、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并处理“三违”现象,对于重大危险隐患有权停止生产作业,同时立即报告,督促迅速处理。

七、参与或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统计和上报。

八、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情况。

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执行国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程、制度,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二、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三、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学习。经常进行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

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工艺规程”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预案》积极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五、对新员工、复工、换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职工安全职责

一、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

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消除班组生产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作业现场安全隐患。

第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招聘的员工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带领下上岗操作;调换工种、脱岗后需复工的员工必须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代培、参观、实习人员视活动情况进行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各类教育都应有记录。

二、电工、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经法定主管部门颁证认可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均应自觉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公司每年六月份进行一次定期的教育学习。

四、车间应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对已任或新任班组长,进行定期教育培训。

五、因工受伤的员工在伤愈复工前,由所在车间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建档后,才准上岗工作。

六、临时雇用的合同工、计件工、退休返聘人同,必须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七、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开发新产品等必须由该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讲解和实际操作训练,直到完全掌握为止。

八、公司全员必须无条件学习和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演练和培训。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以查领导、查现场隐患、查管理制度、查安全技术措施、查落实整改情况为主体。尤其要检查两个违章,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二、公司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生产部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等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由安全环保部汇总。

三、车间级安全自查每周进行一次,由车间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范围进行检查和整改。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应报安全环保部。

四、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期间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汇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

五、各类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并有负责人参加,防止走场。

六、安全检查应始终贯彻“与职工相结合、依靠职工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当时不能彻底整改的,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并拟定计划,限期整改。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七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 ,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一般规定

1.1 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3 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 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4 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1.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 操作证、特殊工种操

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1.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1.9 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1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2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 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

单位自带的设备。

2.2 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 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3.管理职责

3.1 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租赁合同、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集团《合格供方名录》内、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3.2 集团设备管理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3 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4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下记录,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3.5 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

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 岗。

4.设备采购和租赁

4.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 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 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报集团设备管理部、设备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实施。

4.3 设备采购前,按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4 严禁采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4.5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5.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5.1 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或邀 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5.2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 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5.3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4 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

5.5 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6 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 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7 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6.设备的验收检测

6.1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 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合同或任务书。

(1)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2)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八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

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

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

机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九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 南 集 团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 ,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 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 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 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锦秀公司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 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使用单位应停止作业。

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 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

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 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外租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 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三.管理职责

1、 总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租赁合同、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集团《合格供方名录》内、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 锦秀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协助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配合设备合同条款会签,协调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 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下记录,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 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 岗。

四.设备采购和租赁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 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 总公司贸易公司人员应根据项目所提计划、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 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报集团资产

管理部、设备主管领导、总经理(超过十万元的设备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实施。

3、 设备采购前,按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 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5、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1、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方案, 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3、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 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 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 可行的不就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 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 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计入下一工序。

6、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 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

六.设备的验收检测

1、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 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合同或任务书。

(1)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2)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 各种机械设备验收,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 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 、产品鉴定证书、 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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