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模拟法庭感想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3    阅读:

模拟法庭感想篇一
《模拟法庭感想》

模拟法庭感想

贾晓龙 2010181032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巩固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 不管以前从书本中获悉关于庭审程序的知识,还是通过旁听庭审获取对庭审程序的认识,此次模拟法庭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次具有非凡意义的活动和体验,使我受益匪浅。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地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从书本中接触到的关于庭审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感觉到抽象并且难以理解。而且书本中诉讼程序的内容并未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旁听庭审也只是对表面形式流程的初步认知,对隐藏在程序背后的实体内容知之甚少,因此作为书记员参与到此次模拟审判的具体审判操作过程中,让我深切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实可谓重在参与、乐在其中!

由于对书本知识的固化理解以及实践操作经验的缺乏,在整个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难免会遇到各种难题和困惑,但是凭借同学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加以多次演练彩排,顺利地将难题一一化解,困惑一一排除,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书本中和课堂上无法学到的,是在实践中经验的积累,也是我参加此次模拟法庭最大的收获。

吴英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言,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耗费了大量课余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的法律知识得到了丰富,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 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

既然这次模拟法庭我是以书记员的角色参与其中,下面就不妨谈谈我对书记员的认识。众所周知,书记员是在法官指导下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通过此次模拟审判,我更清楚地认识到要做好一名书记员,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案情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七)要具备积极进取和责任意识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法学家、经济学家和一些企业家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吴英案”,完善的市场经济时代也不会有“吴英案”,“吴英案”是当前改革过渡期的产物。

虽然法律数量庞大,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仍然显得那么苍白,法律依然有漏洞,依然有模糊,但是我们必须要用自己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去解决它,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均衡。更为严重的时候,即使法律有规定,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要抓住案件的细节,不能一味地推崇法律,要使我们的解决结果既合法有合情。要充分理解法律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领会法律的精神,要充分实现法律的价值:公平与正义。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法律而忽略道德,必须坚持德法并重,要运用我们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的道德建设做贡献。

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对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有了深刻记忆。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

定程度上促使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 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这次活动也更加增进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同学们都各有所忙,很少能有机会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培养了我们的团结意识。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感想篇二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上周三,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了一次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通过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和作为一名未来的医生的职业素养和应该担负的责任。

这是一个关于医疗纠纷以及非法行医的案件。一个没有在该地行医资格的人为一名儿童注射过量的庆大霉素致患儿死亡,患儿母亲将其告上法庭。

我并没有亲身体验过真实的法庭,但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并建立了直观印象。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法庭的布置来看,基本上是按真实法庭来布置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入庭,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开始审判时,首先由审判员核对被告人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等,然后审判长宣布审判团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或表情,感觉不到矛盾的气氛,因而让人觉得索然无趣。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我们只能从表面去了解案件事实,不能深入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想法,也不能体会胜诉对自己的重要性。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代理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被告表现尤为突出,声情并茂,让人感觉不出这是模拟法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还以为是真正的被告。

其次也可能是对模拟法庭准备得不充分或者对法律知识仍掌握不够,在表演中,参与人对案件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还了解不够,不能完全拿出有力的证据去辩驳对方,没有一直针对案件焦点。但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过程还是比较正规、专业的,让我们旁观人员体

会到了法庭的程序、严肃。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我们观看的也非常细致。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使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也让我们更加直观的体会到了作为医生的责任。

医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患者将自身的健康甚至是生命托付于我们手中,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为他们消除病痛,还他们健康。这就要求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注意培养自己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才能更好的对患者负责。像这次案件中,暂时抛开行医资格这个问题,如果被告在为患儿注射庆大霉素的时候不是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甚至拔针都是家长自己操作,而是严密监测患儿的状况,在发现状况的时候就可以及早准确的采取抢救措施,可以尽早送去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或许患儿的死亡就可以避免,就不会造成其家庭的悲剧。

我们在多年的医学学习过程中,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的是专业技术的提高。但我们今后的工作中是在社会中,是与人打交道,需要交流。特别是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今天,我们不光要熟练的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治病救人的本领,还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既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又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通过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亲身参与,主动学习,更好的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教学效率。

2011年12月21日

模拟法庭感想篇三
《模拟法庭 感想》

关于李世军盗窃案模拟法庭心得感想

王权 1211240066 法本法硕

一、案情简介

2010年8月22日,被告人李世军利用在韩世团处接活,负责把原木从天津港埠运输至东丽区期间,私自将一车26根、市价约3.8万人民币的原木藏匿至自己租赁的位于北辰区的木材厂。扣押原木期间,贺泽强曾通过电话主动向被告人李世军提出想购买涉案原木,但是被告人李世军未予以明确答复。2010年9月14日韩世团再给被告人李世军结算运费时,被告人李世军没有告知韩世团其私自扣押一车原木26根的事实。2010年9月15日原木所有人以被告人李世军盗窃原木向公安局报警,当天被告人李世军电话告知韩世团其扣押原木的事实,并表示要退还原木,但是气愤的韩世团让被告人李世军自行跟原木所有人协商。2010年9月16日被告人李世军被拘留,2011年4月22日被依法逮捕。2011年4月2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世军涉嫌盗窃罪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李世军盗窃事实属实且盗窃数额巨大,盗窃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世军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1万元的罚金。

二、心得感想

按照课程安排,本次模拟法庭是我们组负责。在分配角色时,我们采取了公平合理的抽签方式,自己有幸首次荣获担任

被告人李世军的角色。从第一次阅读本案的案卷时,自己一直认为本案是一个简单普通的涉及民事侵权和运输合同违约的案件,不应当涉及刑事犯罪。因为被告人李世军的主张就是为了结算运费方便而私自扣留的原木,本身没有非法侵占的主观犯罪故意,因此依据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分析,被告人李世军的行为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仅是民事上的侵权和运输合同号的违约而已。

自己虽了解盗窃罪的基本内容,但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处罚缺乏具体准确的掌握。之后,通过查阅研究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自己明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被告人李世军的涉案金额约3.8万元人民币,据2013年最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规定,其实属盗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罚。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小组第一次彩排时,本组其他成员一致对被告人李世军的行为触犯刑法没有异议,但就其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则产生分歧。主张构成侵占罪的同学认为:在运输原木期间,被告人李世军对车载原木负有保管义务,属合法占有,之后私自将原木运至自己租赁的木材厂藏匿,则构成侵占罪。不主张构成侵占罪的同学认为:(一)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本案实属公诉案件;(二)侵占罪是由合法保管转变为非法侵占并拒不归还,而本案被告人李世军不存在原木所有人索要而拒不归还的情况,故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议论无果,最终未达成统一认识,但大家都认为本案只是一次模拟法庭,为了本组如期完成模拟法庭作业,只好达成共识确定本案系被告人李世军构成盗窃罪的公诉案件。

但在模拟彩排过程中,一开始扮演被告人李世军的自己为了审理方便表示持认罪伏法态度而进行罪轻辩护,但随着彩排进程的推进,自己竟不自觉的设想如果真是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需要到监狱里面进行劳教服役,那些只来自影视剧的有关监狱里的艰苦、丑恶的画面渐渐在自己大脑中清晰,一旦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送进监狱,那份邪恶罪恶之人烙印将深深烙在自己全身,无法掩盖,这将永远伴随自己,甚至因此影响自己的亲朋好友,不可扭转、不可逆转。想到此,自己不禁战栗,毛骨悚然,强烈的恐惧感缠绕全身,极端的求生欲望完全支配自己的全部意识。更何况,被告人李世军为运费结算方便进行

扣押原木的主张又是这么的合情合理,原本就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变卖的积极追求,尽管结算当时没有交代私藏原木的事实但第二天自己就主动电话告知私藏原木的事实并表示要退换原木。因此,在对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确实充分与否不知情的情况下,寄希望于被告人李世军主动认罪伏法基本上是妄想,设身处地的思考一下自己根本不可能主动认罪,只能进行无罪辩护,因为认罪就等于忍受牢狱之苦、承受罪犯之名,进与否那是不言而喻显而易见的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但,在现实法律事务中,辩护人对于此类案件的诉讼代理思路一般是:首先力争无罪辩护,同时为争取到最低限度刑罚处罚而做有罪罪轻辩护准备。据此,自己和扮演辩护人的崔晓冲协商确定按无罪辩护为主、有罪罪轻辩护为辅的诉讼思路。无罪辩护无非就是以上的主张,而有罪罪轻的辩护切入点:(一)初犯;

(二)情节轻微;(三)未造成严重法律后果;(四)主动交代案件事实、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审理;(五)有主动退还原木的行动。自己的观点来说,在中国当今社会,只要检察院能审查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十有八九会胜诉,因为检察院会履行认真审查监督的职能,不打无准备之仗,劳心费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会增加自己的诉累,显而易见本案无罪辩护是徒劳的,但主张无罪辩护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被告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本案的有罪罪轻辩护的理由是真实客观事实,有一定道理,法院应当予以采纳考虑的,尽管被

告人李世军不承认自己存在非法侵占的故意而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但其主动承认案件基本事实的,故不能以此认定被告人李世军存在拒不认罪,依据心理学上的分析,被告人李世军的无罪辩护是出于在危险或不利于自己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

公诉机关的主张被告人李世军构成盗窃罪的事实和理由: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全部成立:被告人李世军非法占有原木且实际控制原木;(二)数额巨大;(三)假使被告人李世军为运费结算方便进行扣押原木的主张成立,但在结清运费后其未交代私藏原木时起其非法侵占原木的犯罪故意成立,其即构成盗窃罪;(四)存在变卖原木的行为,证明其不想返还原木而非法侵占的犯罪故意存在;(五)交代私藏原木的事实和返还原木的意思表示是在案发后的被动行为,不是主观主动退还。自己的观点认为公诉机关的证据确实充分,能相互作证形成一条有效证明被告人李世军构成盗窃罪的证据链。

课上正式模拟审判结束后,老师和同学们对本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本案盗窃物原木的价值,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未提出异议,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盗窃金额的多少是认定盗窃罪构成与否的重要因素;(二)被告人李世军的职业、收入来源、经济状况、日常行为道德等情况,侧面证明被告人李世军是否具备实施盗窃的可能和必要;(三)把这车原木运至被告人李世军租赁处的驾驶司机是个关键证人,应当想方设法联系到并请

模拟法庭感想篇四
《民诉模拟法庭感想》

进入大学这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二的第二学期末,按照学校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被分到得课题是诈骗案,我没有被分到任务,所以只能遗憾的当观众。虽然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法庭的审理过程,但没有亲自实践过,所以对法庭的审理过程没感觉.。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我们亲身经历了一下整个程序的流程,下面,且说说看我的收获吧,主要对法庭审判这个流程的掌握:

(一)开庭

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罪名定性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互相辩驳的活动。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再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抒己见,让案件事实在辩论过程中越发显得明朗,对如何适用法律来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评议和宣判之前,给被告人以最后陈述的权利,使其还有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虽然被告人的陈述在这里已是强弩之末,可能已经不能扭转乾坤了,但是诉讼法应该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提供给其一次表达心声的机会,同时还有利于教育广大群众要守法,时时刻刻牢记法律的底线。

(五)评议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之后,复庭由审判长当庭审判。

至此,模拟法庭燃起的硝烟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接受了这样一次法庭的洗礼,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绝不能钻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表演近乎完美,虽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仅教给了法学院同学们关于法庭审判的专业知识,更教育了同学们珍爱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拟法庭感想篇五
《对刑诉模拟法庭的感想》

对模拟法庭的感想

继上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之后本学期我们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胡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一、庭前准备及审理过程

在胡老师告诉我们要进行一次模拟法庭之后,在学习委员的带动下,我们积极报名参加模拟法庭,很荣幸被我“抢”到了法警这一职位,虽然法警不是模拟法庭的重要角色,但至少也是模拟法庭的一员,可以让我亲身感受法庭现场的氛围,学习到刑事诉讼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确定人员之后就要开始找案例,在经过反复讨论后确定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发生在南京高校中的“防卫过当”的案子。在确定案例后我们就开始着手准备剧本、相关法律文书和资料、证据及相关道具。在相关资料准备完全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

情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二、对模拟法庭的评价

在星期三刑事诉讼课上,我们表演了模拟法庭,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时间飞快的流逝,一节课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这是我们第一次举行刑事诉讼模拟法庭,因此在模拟法庭过程中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这次模

拟法庭我们准备的比较仓促好多细节的东西都没有注意到,我们准备的材料还有待补充比如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准备现场照片、其他目击证人等相关证据;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只有仓促的彩排了两次,所以有关细节可能被忽视了;2、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比如作为法警的我居然在到庭后忘记给被告人摘取刑具,这是我的疏忽;还有就是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应该站起来读以表示对法庭的尊重和对法律的尊重。(我看了好几个视频好像都是这样的)3、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就像胡老师所说的在本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杀人凶器过早的出示,我觉得应该把证据连续逐一出示;4、在法庭辩论阶段,由于准备的不是很充分,所以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的辩论不是很激烈,没有辩论焦点;就本案的焦点我觉的是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控辩双方应围绕辩论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

三、模拟法庭的收获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模拟法庭感想篇六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为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在老师的组织,同学的准备下,开展了一场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参加完模拟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故有以下感想: 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分成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 开庭。开庭前书记员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案件。此次模拟法庭在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上大体与真实程序一致: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模拟法庭中,当事人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这个阶段是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观察力,作为一名律师要先会听,才知道怎么辩。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充分的锻炼同学们的口才和应变能力,这也是整个案件最为精彩、价值最大之处。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说是否同意和解时,双方当事人

同意和解但和解失败后才对此次审判案件作了当庭宣判的判决。 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模拟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模拟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模拟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虽然模拟法庭与真实的法庭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缺少真正的利益冲突,模拟法庭没有真实法庭紧张、激烈、但我们让能从此次模拟法庭中学到民事诉讼程序的大体框架,为以后的实践操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模拟法庭感想篇七
《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09外国语学院余碧琳,0911023159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对于那些基本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证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华考范文网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

(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感想篇八
《模拟法庭心得总结》

模拟法庭课程学习心得感想

法081 安凤霞

学号 080301110017

一,本学期模拟法庭课程学习概况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实践方式,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在这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在两位老师的悉心指导与严格要求下,我们一共参与了两次模拟庭审的准备工作。在第一次庭审中我们准备的是一个关于食物中毒的民事侵权案件,我是辩护律师小组的小组长。第二次庭审我们准备的是一个起诉故意杀人罪的刑事案件,我是公诉小组的小组长之一。很遗憾的是,由于在对第二个案件的准备中我们发现案件的情势严重偏向于诉讼一方而放弃了开庭审理。不过可喜的是,第一个案件我们成功地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这两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比如我了解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再者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掌握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当然我的很多缺点也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让我更清楚地发现了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

随着庭审流程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了许多真实庭审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接下来,我将以我有限的知识尽力对这些问题做出讨论。

二,对模拟庭审中出现的问题的分析

这一部分是本篇文章的重点,主要是从我参与的这两次模拟庭审的案件的经验中提出实践中也会出现了实践问题,并通过查阅资料及征询老师的意见对这些

问题做出讨论,以期探索解决办法。

1,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中立地位因舆论压力开始动摇

在我们对第一个关于食物中毒的民事侵权案件进行模拟的过程中,作为辩护组的我们感受到了来自审判组施加的压力,这个压力的来源主要是由于在我们进行准备的过程身边的同学们都了解案情,且大多数同学已经认为此案中我们所代表的被告一方应该败诉。所以在这种一面倒的气氛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审判组的同学在还没有开庭审理之前已经开始要用何种理由与法律规定判决我们被告一方败诉而伤脑筋。

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因此,法官的职责在于居中裁判,使一切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得到与他人相同的法律对待,真正做到同事同处、同过同裁、同罪同罚,以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然而近年来,就如我们在此次模拟法庭中遇到的现象一样,有很多案件都因为受到来自舆论的压力而导致法官在审判中的地位显得非常得有偏向性。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包含着现代社会中民主与法治的深层关系。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的发展,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同时,各种带有倾向性的新闻舆论对审判独立、司法公正也造成了或深或浅的不利影响。针对这个问题,我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⑴进行法官自我素质的再建设

法官之所以会受到舆论压力的影响的影响,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由于法官自身的素质不够高。如果法官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那么以他对法律的信仰他对公平正义之观念会铭记于心,对法庭审判法官之中立原则会坚持践行。在我国有的普遍现象是在很多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有很多甚至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就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所以对于法官自我素质的再建设势在必行。

⑵对舆论监督进行合理的引导与适当的规制

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是保证群众的发言权,也就是说我们邀保障舆论监督得以顺利地开展。但是舆论有时候猛如洪水,即所谓的覆舟之始。为了让舆论监督与法官的中立以及审判的独立得到协调,我们应该确立基本原则,使舆论监督有章可循 ;从制度上完善舆论监督,补充立法空白 ;设置司法监督报道专门板块,提高新闻工作人员法律素质 。

2,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做得不到位。

在我们对第二个刑事案件进行诉讼准备的过程中,作为公诉一方的我们处在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出现这种窘迫情况的原因是我们在着手准备起诉事宜时我们发现以我们掌握的证据材料来看不足以达到起诉的标准,但是为了完成这一次的模拟庭审任务,我们又必须得硬着头皮向审判组提交起诉状。这让我想到在实际的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在有些情况下检察院会因为各种原因把侦查不充分的案件匆匆结束审查起诉转而移送到法院起诉。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几乎是凡移送必立案。对于这个现象我觉得以下两个建议是可行的。

⑴强调检察院认真进行审查起诉工作的重要性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审查起诉程序体现了诉讼公开、民主的基本精神。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就这一个方面来说,检察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加强审查起诉具体程序透明度;充分发挥审查起诉环节程序分流作用;强化辩护方权利;完善审查起诉中的证明标准。最后一点尤为重要,因而确立新的起诉证明标准时应当注意:第一,起诉时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第二,起诉时考虑定罪的

可能性,即对被告人提出的指控,要有足够的证据,提供现实的定罪预期。第三,这种证明标准要能保障起诉的正当性、合法性,防止起诉权的滥用。综合这些因素,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证明标准定位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较大的定罪可能性较合适。

除了检察院自身可以进行改进外,还需要从体制规范上进行一些改革,确保检察院在一个合适的环境下认真公正地开展审查起诉工作。比如现在存在的对每年的检察院结案率的考察制度等,这些不合理的指标往往从无形中给检察院带来的相当大的压力,才力不从心的情况下,检察院就有可能会死马当活马医不顾诉讼程序。

⑵强调法院对刑事公诉案件立案认真审查的必要性。

立案审查,司法上是指案件交至法院后法院还要审查是否受理。法院对刑事案件立案进行认真审查,有着非常重大的积极意义。比如可以充分发挥公、检、法互相之间的制约功能,确保各机关工作的认真负责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更能体现中立和平等。通过立案审查,可以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所涉及的刑诉方面的程序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被告人的正当利益与人权得到保障。

三,参加本学期模拟法庭课程学习的心得总结

我在本学期的模拟法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对于在模拟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还有很多,大部分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水平与能力有限所造成的,这也激励了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与实践中更加认真努力!

模拟法庭感想篇九
《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参加模拟法庭的感想

原来在专科学校的时候参加过模拟法庭的旁听,当时仅仅是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去进行旁听的。这学期开了模拟审判实验这门课,使我有了以一名模拟法庭的参加者的身份参加到模拟法庭中去的机会。在亲身体验一番后,才领会到它的真正的益处,使我受益匪浅。

模拟法庭的进行使得我们将原来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去,更加清晰的了解到了整个庭审的程序。也清楚的知道了各个庭审程序所应该进行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同时对庭审过程中的细小问题也有了深刻的了解,例如,法槌的使用、证据出示的顺序、入庭顺序、退庭顺序等这些很细小但是原来从来没有注意过的问题。

庭审程序分为:开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陈述阶段、评议宣告判决阶段。这些程序是众所周知的,在进行实验前我也一直认为开庭是见很容易的事情,按照法定的步骤一步一步往下进行就可以了。但是在我亲身经历过模拟法庭后才深刻的感受到,庭审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并不是按照法定的步骤一一进行这么简单,在庭审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审判长是整个庭审过程的主持者,同时要组织会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在庭审过程结束后还要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从而做出裁判。在法庭调查前,审判长还有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利的义务,例如,申请回避的权利等。如果被告人申请回避则还要进行庭审过程以外的程序,如果只是了解庭审程序的话则很难进行处理。书记员是整个庭审过程的记录者,她负责记录庭审过程的点点滴滴,同时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要检查开庭时

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各项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将开庭注意的事项和顺序牢记于心,才能更好的配合审判长的庭审工作。对审判长和书记员的严格要求在模拟法庭中体现的尤为突出。一旦审判长或者书记员在程序上犯了错误,是十分明显的,通过这学期旁听模拟法庭和自己参加模拟法庭,对审判长和书记员应该所尽的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加深了庭审的程序的印象。

参加模拟法庭后不仅加深了对庭审程序的认识,同时也感受到我国庭审程序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对证人证言的采纳,我过诉讼法上虽然明确规定,证人应该出庭进行作证,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言并且经过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在实际中,证人不进行出庭作证而只是出示书面证明材料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却没有影响庭审过程和审判结果,虽然说我国法律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况也做出了说明,其中包括了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但是最后一个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

通过进行模拟法庭实验,从中发现的问题,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只有理论结合实践才能更好的了解审判程序。同时也将自己在学习诉讼法过程中就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法律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与理解。

模拟法庭感想篇十
《模拟法庭课程学习心得感想》

模拟法庭课程学习心得感想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实践方式,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在这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在陈青荣老师的悉心指导与严格要求下,我们一共参与了两次模拟庭审的准备工作。在第一次庭审中我们准备的是一个何恩友,何恩平,王兴财,杨安红入室抢劫案件,我是审判长。我们成功地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比如我了解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再者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掌握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当然我的很多缺点也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让我更清楚地发现了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 随着庭审流程的推进,我们也发现了许多真实庭审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接下来,我将以我有限的知识尽力对这些问题做出讨论。

我在本学期的模拟法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取得了巨大

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对于在模拟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还有很多,大部分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水平与能力有限所造成的,这也激励了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与实践中更加认真努力!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立春过后什么时候鱼开口
  • 2021年立春 2021年立春是几点几分
  • 冬至吃啥 南方冬至吃什么
  • 冬至几月几日 今年冬至是几号
  • 烧碱安全救护常识
  • 国庆节高速免费几天
  • 白露与秋分
  • 请示与批复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