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8    阅读: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一
《矛盾纠纷排查方案》

北二十家子镇矛盾纠纷排查方案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建设富裕型小康社会”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全镇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二、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实现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良好。

(二) 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到底、横到边,排查率100%;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100%;加大化解力度,化解率95%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综治、信访、司法、城建、派出所、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比照镇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主要任务

(一)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综治、维稳、城建、信访部门,是协助党委、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本镇及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各行业、各领域的主管部门是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职责:(1)因城镇房屋拆迁、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结算、由城建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处理;(2)因征地补偿和土地、水源、滩涂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分别由国土资源、农办等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3)因农民负担以及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农业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4)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国有企业转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财政、工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5)因传销、制假售假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牵头,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配合处理;

(6)因集资、证券、储蓄、保险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银行和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7)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文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处理;(8)因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涉嫌违反

政府、违法乱纪问题,交由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9)因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政府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处理;(10)因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引发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由党委牵头,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处理;(11)因退伍军人就业安置、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12)因中小学校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13)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14)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矛盾纠纷,由环保部门牵头,协调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林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15)对可能引发地区社会稳定或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维稳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处理;(16)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由综治、公安部门牵头,相关村(居)、社区或部门负责排查整治;(17)因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超越其处理职权范围的,由下级信访部门报上级信访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18)难以界定主管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党委、政府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处理。

(二)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的深入开展调查摸排,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到底,为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扩大排查的覆盖面,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建立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及时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行政调解体系。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规范完善乡镇一级、延伸发展村(居)一级的思路,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其他组织配合、信访渠道为主的行政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的主阵地作用。二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做好村一级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加强民营企事业单位和大型集贸市场的调解组织解决,积极探索组建成跨地区、专业性的调解组织,为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打好基础。三是进一步整合资源,探索社区(村)警务室和社区调解室相互配合、调处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四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人民法院诉前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的做法,探索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新方法。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八大制度和机制;即: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批阅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包案督办重大信访事项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相结合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以实行责任倒查、初信初访的首办责任制度;建立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机制;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听证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能够便捷畅通地反映,群体性事件和群访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处置。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在处理化解重信重访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强化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上级交办案件明确领导包案、接访、协调、督查制度,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负责逐案落实办案责任、办理时限,确保包保案件化解息诉或人员稳控在当地,把息诉和人员稳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实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加大对重信重访疑难案件的化解工作力度;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案件问题的彻底解决,检查化解工作实际成效,验收“案结事了”工作达标,进一步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规范服务。

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坚持把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群众在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透明、群众不明白、不支持等问题,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律、学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学会用法治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做群众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

(六)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干部“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乡、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

大问题的发生。四是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五是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去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方法步骤:专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下旬)

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二十家子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6月1日—6月底)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要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类型、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帐,详细记入档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间。对不属于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处理。各村(居)、社区、各部门将排查登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二十家子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于6月20日上报镇维稳办。

(三)集中化解阶段。(7月1日—8月上旬)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不稳定因素、信访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有效调处,依法按政策化解,确保切实解决问题。

(四)督导检查阶段。(8月中旬—9月底)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对村(居)、社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导和检查。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一)

单位: 填报时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情况统计表(二)

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

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

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

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四
《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西布河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着力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乡持续稳定,全力促进和谐西布河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确定排查

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起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化解各自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

(一)工作目标

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基本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2011年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暴力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工作步骤

从4月1日起,全乡组织乡干部职工,开展“破解难题促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活动。时间从2007年3月1日至12月30日止,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属谁管、谁负责”原则,集中调查摸底,建好矛盾纠纷工作台帐,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第二阶段(4月24日-5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分级负责原则,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部分矛盾纠纷得到消化化解。片组之间的村矛盾化解由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负责协调化解。

第三阶段(5月23日-11月25日)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1个专项工作组,攻坚克难,巩固提高,集中力量解决疑难纠纷,并做典型推介工作。

第四阶段(11月26日-12月30日)检查验收,建章建制,兑现奖惩。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

排查矛盾纠纷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涉法涉诉、原97一次性退休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交通事故、碧源、大沟探煤引发的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族群纠

纷、山林权属纠纷、村务管理纠纷;交通、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等。

四、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到位。各片组(村)和站所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各片组、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深入分析民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诉求,全面评估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矛盾的隐患。派出所、司法所要及时将搜集掌握的有关矛盾纠纷的信息报告乡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同时建立台帐,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逐人落实帮教班子。

(二)调处化解到位。一要从源头上清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项目决策、政策制定中,特别是在研究出台涉及不同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的意见,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绝不能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二要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逐项、逐

案、逐人建立台帐,妥善研究解决。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群众的过高或无理要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说服工作。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实际困难,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坚持开展救助式劝返接回,给予妥善安臵。要特别重视群众初访,工作人员对群众初访不登记、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拖、麻木不仁,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拖越大,上访越拖越久,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片组、村,要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乡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基层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项业务经费,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四要着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各片组、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工作。对重点疑难案件,要组织业务骨干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五
《2015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文欣社区2015年度矛盾纠纷排查

工作计划

2015年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思路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加强基层建设。

3、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追究力度。

4、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5、切实把矛盾排查调处运行处置建立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 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要定期就大调解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工作。我社区要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构筑化解矛盾防线。

1、预防机制

一要坚持信息预防。我社区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

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我社区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街道综治办。我社区应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包案机制

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我社区、派出所干警包案限期解决。

4、调处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严格按照 “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我社区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街办及时调处。

5、督查机制

一是领导督查,我社区领导按照自己所包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定期开展研判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社区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社区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6、回访机制

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7、月报机制

我社区每月向街办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8、责任追究机制

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调处不力,瞒报漏报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强化措施,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

我社区要巩固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我社区要建立

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调委会组织健全,人员齐备,充满活力。要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志愿者参加到调解组织中来,活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其次,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贯彻“当调则调、调裁结合、解决问题”的原则,强化调解工作。对已经发生的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争取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最后,要稳步推进司法调解工作。

文欣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六
《XXX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XX镇XXX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根据中央、市和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为全面掌握全镇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制定本制度。

一、 排查的组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各村、各单位配合实施。

二、 排查内容

(一)对本地区稳定可能产生影响的问题;

(二)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三)因村务公开、集资款、债券兑付、征地、拆迁安置、房屋质量、工程配套、施工扰民、土地承包、职工下岗、拖欠工资医药费、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堵路静坐或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四)已发生的进京和进市及到县委、政府等机关,至今未彻底解决的集体上访和缠访问题;

(五)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

三、 排查的报告

(一)各村、各单位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

(二)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每月25日前报告:

(三)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随时上报,并要一事一报做到上报及时。

四、排查的原则

(一) 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二) 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高度警惕。

(三)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呈报上级综治办;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

四、 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解释。

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XX年X月XX日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七
《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计划》

清真巷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平安社区”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区政府决定今年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作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主要工作

1、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

纠纷(一)排查重点 从我地区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二)建立台帐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台帐。(三)明确责任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部门和单位要由领导接待和包案,成立工作班子,采取“三包四定五个一”的办法,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

责任,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限期处理问题,确保息诉罢访、定纷止争。

2、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解决实际困难,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强化法制宣传 依法规范上访人的行为 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释法、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

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3、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4、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辖区内各社区(村)、各单位要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亲自带头包案督办重大信访问题;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包案处理突出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村)要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写成工作部署,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工作台帐,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全力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效机制。

清真巷地区综治委 2012年2月17日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八
《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一、201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思想

2013年,我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大”重要思想和建成小康社会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201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思路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加强基层建设。

3、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追究力度。

4、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5、切实把矛盾排查调处运行处置建立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

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要定期就大调解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工作。我社区要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构筑化解矛盾防线。

1、预防机制

一要坚持信息预防。我社区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

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我社区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街道综治办。我社区应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包案机制

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我社区、派出所干警包案限期解决。

4、调处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严格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我社区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街办及时调处。

5、督查机制

一是领导督查,我社区领导按照自己所包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定期开展研判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社区组织实行全

程督查,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社区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6、回访机制

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7、月报机制

我社区每月向街办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8、责任追究机制

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调处不力,瞒报漏报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强化措施,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

我社区要巩固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我社区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调委会组织健全,人员齐备,充满活力。要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志愿者参加到调解组织中来,活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其次,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贯彻“当调则调、调裁结合、解决问题”的原则,强化调解工作。对已经发生的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争取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互相理

解和信任。最后,要稳步推进司法调解工作。

翠林山庄社区综治维稳中心

2013年1月1日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安排篇九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调委会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镇成立矛了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

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凡属村委会辖区内的纠纷,村委会必须明确专人进行调处。但如果调处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镇党政班子领导包案处理,需要上报县的,要及时上报办理的进度和结果。

2、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发生的矛盾纠纷。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领导接访制度。在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有一名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在镇信访办值班,负责接访,并及时进行交办,限期结案。

4、信息报送制度。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每半月要书面向镇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镇领导小组每半月也要向县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实行"零报告"。

5、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去县及县以上越级上访、上级部门要结果的案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并限期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部门责任。镇直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基层责任。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党支部、村委会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治保会、调解会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3、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镇政府

年 月 日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立春过后什么时候鱼开口
  • 2021年立春 2021年立春是几点几分
  • 冬至吃啥 南方冬至吃什么
  • 冬至几月几日 今年冬至是几号
  • 烧碱安全救护常识
  • 国庆节高速免费几天
  • 白露与秋分
  • 请示与批复有什么关系